禮記章句卷三十二 表記
2024-10-10 19:45:50
作者: 王夫之
「表」者,植木為標,以測高下淺深之度者也。凡為坊者,必先立表以為之則,表雖無與於坊,而為坊之所自出,是坊末而表本也。以禮坊民,民猶逾之,既不可以坊為無益而廢之,亦不可更峻其坊而束民以不堪,則惟反躬自治以正其表,斯正己之盡而物可得而正矣。故三代以禮坊民,而逾之也率在末君失德之世,則知表之為重,而亦不可咎坊之徒勞矣。二篇皆游、夏之徒引所傳聞夫子之言以發端,而雜引《詩》《書》以證之。其辭悉得之口授,斷章檃括,文或不純,要為修己治人之顯道,不可以辭害之也。凡五十一章。
子言之:「歸乎!君子隱而顯,不矜而莊,不厲而威,不言而信。」
稱「子言之」者,挈其大綱,謂聖人之言如此,而凡所引伸皆斯言之義也。「隱」「顯」,以出處言。「矜」,以莊示人。「厲」,以威加物也。夫子周流而道不行,乃反而信其自,得之理不必施之政教,而但盡其躬行之實,自強不息,合於天德時行物生之妙,默成於己,而天下萬世之興起變化皆自此出,所謂「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也。
右第一章。此章言修身存誠之德,為表正萬物之本。其下八章雜引孔子之言,以申此章之意。
子曰:「君不失足於人,不失色於人,不失口於人。」
以上孔子之言。「不失」者,人不得而摘其過也。「足」,進退之節也。「口」,言也。君子之言貌,非徒欲示人以無失,而純於敬者自無過之可議也。
是故君子貌足畏也,色足憚也,言足信也。
「貌」,身容。「色」,面容。敬盡於己,則人自敬信之。
《甫刑》曰:「敬忌而罔有擇言在躬。」
「甫」,《書》作「呂」。甫,國也。呂,姓也。「忌」,憚也,憚人之見譏。「罔有擇言」者,言皆中理,人不能揀擇其得失也。「在躬」,猶居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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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第二章。
子曰:「裼襲之不相因也,欲民之毋相瀆也。」
一事而各有節,或裼或襲,不偷循其便而必中於禮,民不得而褻之矣。言君子之於敬,無斯須之或亂也。
右第三章。
子曰:「祭極敬,不繼之以樂。朝極辨,不繼之以倦。」樂,盧各反。朝,直遙反。
「極」,盡也。「繼」,終也。「辨」,治也。祭雖獻酬交錯而意不在歡,朝廷之事雖煩勞而威儀必整,皆篤敬以厚其終也。
右第四章。
子曰:「君子慎以辟禍,篤以不掩,恭以遠恥。」辟,毗義反。遠,於願反。
「掩」,蓋覆也。立志敦篤,所行皆實,直行而無蓋覆,以辟譏非也。君子於禍患毀謗恥辱之至,無規避之術,惟盡其誠敬而已,蓋處變而惟不失其敬也。
右第五章。
子曰:「君子莊敬曰強,安肆曰偷。君子不以一日使其躬儳焉如不終日。」
「儳」,弱貌。「如不終日」,如不能待一日之終也。莊敬則志嚴,志嚴攝氣,氣以充體,斯日強矣。安肆而偷,則耳目墮,筋骸弛,終日之間如無所措手足,而懨懨以待盡。故敬者,王者以之祈天永命,君子以之修身立命,學者能體驗而有得焉,則近世儒者竊道士胎息之說以言學,其陋見矣。
右第六章。
子曰:「齊戒以事鬼神,擇日月以見君,恐民之不敬也。」齊,側皆反。見,賢遍反。
「擇日月」者,初委贄見君,筮吉日也。二者皆先事為期,豫戒以蓄敬,而專致之一日也。
右第七章。
子曰:「狎侮,死焉而不畏也。」
下習玩之,則雖殺人立威而人亦不畏之,言御下之必以敬也。
右第八章。
子曰:「無辭不相接也,無禮不相見也。欲民之毋相褻也。」
此一節孔子之言。「辭」,主人請事而客答也。「接」,謂擯介相傳。「禮」,客執贄,主人拜辱也。君子盡禮以相敬於上,民乃尊嚴而不敢玩。
《易》曰:「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告,如字,古沃反。三,蘇暫反。
「瀆」,則接神不以禮而神厭之,言神人一理,不可不敬也。
右第九章。凡上八章皆言君子立敬之道,以申首章之義而為一篇之綱領。《傳》曰:「敬者,德之輿也。」存敬以立本,則涵德於中,而仁義忠信之大用逢原而日生,君子建極以為民表之道備矣。周子曰:「聖王以敬為修身立政之本。」此之謂也。
子言之:「仁者,天下之表也。義者,天下之制也。報者,天下之利也。」
「表」者,物所望而歸之之謂。「利」,謂交相勸以趨於善也。宜民之道必體民情,故仁以綏之,義以裁之,而尤敦報施之義以達人情而使獲為善之利,斯王道之所以易從而教無不行也。
右第十章。前九章既言坊民之本,立敬以作則,此又言施於民者必盡其理而達其情,而後教化可行。蓋前以君德言,而此以君道言。其下四章皆以申明此章之意。
子曰:「以德報德,則民有所勸;以怨報怨,則民有所懲。」
此一節孔子之言。「以怨報怨」,如其怨而報之,即所謂直也。君子之於怨,審其可怨不可怨而已矣。義之所得怨者而矯情以忘之,斯匿怨之所以可恥也。
《詩》曰:「無言不仇,無德不報。」
「仇」,答也。此雖人情之常而亦理之所不爽,君子不拂人情而順行之,所以維禮教之窮而使自勸懲也。
《大甲》曰:「民非後無能胥以寧,後非民無以辟四方。」大,他蓋反。
「辟」,為之君也。上之惠下,下之奉上,仁義之理也,而報施之道存焉,則報為天下之利,益可見矣。
子曰:「以德報怨,則寬身之仁也;以怨報德,則刑戮之民也。」
「仁」,當從鄭氏作民。「寬身」,謂安身求容。「刑戮」,謂眾叛親離而陷刑戮也。二者雖有過不及之分,要皆不酌報施之宜而悖人情以遏天下之利也。
右第十一章。
子曰:「無欲而好仁者,無畏而惡不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是故君子議道自己,而置法以民。」好,呼報反。惡,烏路反。
「天下一人」,惟體仁之君子能之,非民所及也。承上章而言報以順民情而利勸懲之用。君子通愚賤之志以置法,不以己之不望報而欲施仁者概如之,則亦義之所宜而廣興仁之效也。
右第十二章。
子曰:「仁有三。
安仁、利仁、強仁也。
「與仁同功而異情。與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與仁同過,然後其仁可知也。
強仁者,時與仁者同功而情系利害,則與仁者無欲無畏之情異矣。安仁、利仁者,雖以仁得過而不辭。故過而與仁者同,然後信其仁也。
「仁者安仁,智者利仁,畏罪者強仁。」知,珍義反。強,其兩反。
「安仁」者,知仁為性之德而恆存無逆也。「利仁」者,歆仁道之美而順行之也。「強仁」者,心非其所悅而矯情以從厚也。
右第十三章。此章引孔子之言以申上章「天下一人」之意,言君子議道自己,必安利於仁而雖過不辭;若其置法以治民,則俾其畏罪強仁而亦與仁同功矣。此所以通報施而利勸懲也。
仁者,右也;道者,左也;仁者,人也;道者,義也。
「仁」者,愛之施。道者,責人以所當盡者也。「右」,順而利之也。「左」,屈而成之也。「仁」者,體人之情而因民以置法,民之所順也。「道」者,議之自己以裁物而匡其不義,民之所難也。
厚於仁者薄於義,親而不尊;厚於義者薄於仁,尊而不親。
「厚」「薄」,猶言過、不及也。仁義並行,則尊親兼得矣。
道有至句,義有考。至道以王,義道以霸,考道以為無失。舊說「道有至」下闕一「有」字,今從本文。王,於放反。
道以制天下,義之事也。然義之至者仁亦至焉,則順民之情而法在其中,斯仁義兼至矣,如報施順情而勸懲寓焉是已。若道壹於義,則名為義而不得為道之至矣。既專於義,則有率義而行者,亦有不能喻義而依仿考據以立法者,道愈降矣。王者以仁行義,並行不悖。霸者聲義正物,以義為道而已。其下者考於義以為道,幾以寡過而過卒不可免,故坊民而民猶逾之也。
右第十四章。
子言之:「仁有數,義有長短小大。中心憯怛,愛人之仁也。率法而強之,資仁者也。」強,其兩反。
此一節孔子之言。「憯」,隱痛。「怛」,驚悼。「資」,借也。仁義之施,所及各有量。惟根心以出,則立之有原,行之委曲詳盡,斯所及者廣而可久。若資成法勉強而率循之,則不能遠及矣。
《詩》云:「豐水有芑,武王豈不仕。詒厥孫謀,以燕翼子,武王烝哉!」數世之仁也。翼,羊吏反。俗本無「武王烝哉」句。
豐水,在今陝西渭南縣。芑,枸杞。「仕」,事也。言武王勤於立國安民之事也。「燕」,安也。「翼」,覆也。「烝」,君也,言得君天下之道也。武王中心仁愛,故澤及後世也。
《國風》曰:「我今不閱,皇恤我後。」終身之仁也。
《國風》,《邶風》。「今」,《詩》作「躬」。「閱」,顧也。「皇」,暇也。勉強資仁則終身為慮,而況及後世乎?
右第十五章。此章承第十章「仁者天下之表」而言。其下四章皆以申明此章之意。章首兼言「義之長短大小」,則又以起第二十章以下之意。讀者參觀之,而此篇之脈絡貫通者可知矣。
子曰:「仁之為器重,其為道遠,舉者莫能勝也,行者莫能致也。取數多者,仁也。夫勉於仁者,不亦難乎!」勝,書蒸反。夫,防無反。
此一節孔子之言。仁以函載萬物而無有間斷,統四端,兼萬善,是以難也。
是故君子以義度人則難為人,以人望人則賢者可知已矣。度,徒落反。「以人」之「人」,蓋「仁」字之誤。
「度」,較量也。「望」,猶觀也。義有成制,考道者可以不失。難為人,言難於知人也。仁則必根心之憯怛以立愛,而後可以任重而行遠。若但率法以施惠,則雖勉為之而終有莫能勝、莫能致者。以此觀人,而賢者乃見也。
右第十六章。上章以仁義並言,而此章之詞有抑揚者,蓋仁者君道之極而為天下之表,義則猶近乎坊之事也。
子曰:「中心安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
此一節孔子之言。安仁則私慾淨盡,天理流行,中心憯怛,自行乎其所不容已,聖人仁覆天下之本也。
《小雅》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子曰:「《詩》之好仁如此,鄉道而行,中道而廢。」好,呼報反。鄉,許亮反。
「景行」,大路也。「如此」,謂僅能如此也。夫子論《詩》,而言以仁為高山景行而仰且行之,亦可謂好仁矣。然非其中心之安,則高不易登,遠不易至,中道而必廢,此資仁者之不能至於仁也。
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數之不足也。俯焉日有孳孳,斃而後已。
記者引夫子之言而伸之,以為苟能如此,則雖勉仁之事亦可馴至乎安,所謂「力行近乎仁」也。
右第十七章。
子曰:「仁之難成久矣,人人失其所好,故仁者之過易辭也。」好,呼報反。
「所好」,謂可好者,孟子所謂「民之秉夷」也。仁難成而人不能成,故所行皆拂乎人心而無往非過。苟能自勉於仁,則雖有過而非天下之公惡,易於免矣。
子曰:「恭近禮,儉近仁,信近情。敬讓以行此,雖有過,其不甚矣。」
此一節又孔子之言。「儉」,節制也,不侈欲而放其心,近於仁矣。「情」,實也。「禮」者,仁之用;「情」者,仁之體。行此三者而尤以敬讓將之,或有時施非所當,而成乎過恭、過儉、過信,亦不大違於道,此所以其過易辭也。
夫恭寡過,情可信,儉易容也。以此失之者,不亦鮮乎?夫,防無反。鮮,息淺反。
「過」,謂失人情也。「情可信」者,信近情而人亦可信諒之也。「易容」,謂不為物所忌。釋夫子之言而明其有過之易免也。
《詩》云:「溫溫恭人,惟德之基。」
「溫溫」,敬讓之容。能恭則行自有節而無所欺偽,則又儉與信之基也。凡此皆勉仁之事,雖未至於安仁而固可以寡過,志於仁者所以忘年而日孳孳也。
右第十八章。
子曰:「仁之難成久矣,惟君子能之。」
此一節孔子之言。
是故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不以人之所不能者愧人。是故聖人之制行也,不制以己,使民有所勸勉愧恥以行其言。「制行」之「行」,胡孟反。
「病」,迫責之使行也;「制行」,制民之行。「言」,教令也。仁難成,故不以急責之民;惟君子能之,則不可不自盡於己。故制民之行,不期其即仁,而特敦仁於躬,任重致遠,使民見上之所為,根心達外,因以感發興起,恥為不仁,則教令大行而坊不逾矣。
禮以節之,信以結之,容貌以文之,衣服以移之,朋友以極之,欲民之有壹也。
「容貌」,儀度也。「文」,飾也。「移」者,易其耳目肢體之觀以變其淫陋也。極,聚也,如屋之聚於棟也。「壹」,純也,身心內外無非善道,以為之涵養而無雜也。君子仁成於己,而推致仁道之用以薰陶涵泳其民,則雖不急責以心德之事,而默移潛化,必世之仁自此而臻矣。
《小雅》曰:「不愧於人,不畏於天。」是故君子服其服則文以君子之容,有其容則文以君子之辭,遂其辭則實以君子之德。是故君子恥服其服而無其容,恥有其容而無其辭,恥有其辭而無其德,恥有其德而無其行。是故君子衰絰則有哀色,端冕則有敬色,甲冑則有不可辱之色。《詩》云:「維鵜在梁,不濡其翼。彼記之子,不稱其服。」行,胡孟反。衰,倉回反。稱,昌孕反。
「遂」,成也。「端冕」,賓祭之服。「鵜」,鵜鶘鳥,食魚。「梁」,魚栫。鵜貪魚,雖不濡翼,不可以為潔也。「記」,《詩》作「其」,指詞也。此言人君能動民愧恥之心,則即其衣服言動之間,皆有以反躬自省而遠於不仁,而可進於君子之道矣。然必躬行於上者根心仁愛而德孚於下,乃足以入之深而感之至;不然,則雖衣服容止辭令授之以制,而民之不稱者多矣。此「維鵜」之詩所以刺也。
右第十九章。
子言之:「君子之所謂義者,貴賤皆有事於天下。天子親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故諸侯勤以輔事於天子。」盛,是證反。
「義」之體,敬也;其用,宜也。盡其職分之所當為以敬其所尊,乃所以為天下之制也。人君以義制天下,必先自修其義於上,故天子、諸侯各盡敬於所尊以為民極,而非徒立法制以防民也。
右第二十章。此章承第十章「義者,天下之制」而言。其下二章皆以申明此章之意。
子曰:「下之事上也,雖有庇民之大德,不敢有君民之心,仁之厚也。」
此一節孔子之言。仁之用愛,故為君道。義之體敬,故為臣道。「仁之厚」者,謂愛君之至也。
是故君子恭儉以求役仁,信讓以求役禮。
「役」,為也。「信讓」,誠乎讓也。「恭儉」、信讓,皆義之事;義以為質,而仁禮行矣。
不自尚其事,不自尊其身,儉於位而寡於欲。
「尚」,猶先也。「不自尚其事」,先公而後私也。「儉於位」,辭尊而就卑也。此恭儉之德也。
讓於賢,卑己而尊人,小心而畏義。
此信讓之德也。
求以事君,得之自是,不得自是,以聽天命。
「求」,自求也,言但求盡其事君之道而無求也。「自」,由也。「是」,此也。謂此恭儉信讓之道,窮通一致,無所改易,而得失皆安於命,惟其義而已。
《詩》云:「莫莫葛藟,施於條枚。凱弟君子,求福不回。」其舜、禹、文王、周公之謂與!有君民之大德,有事君之小心。」施,羊吏反。弟,特計反。與,以諸反。
「莫莫」,茂密貌。「條」,枝。「枚」,干也。「回」,邪也。葛藟緣木,而木無望緣之心;福自集於君子,而君子無貪福之志。舜、禹終受禪讓,文王、周公之老於臣服,其心一也。
《詩》云:「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國。」
「翼翼」,敬也。「昭事」者,心跡昭著,可對於天,無徼福之志也。「聿」,語辭。「懷」者,上帝所眷也。帝命已集而文王終無欲得之志,三分有二,率以事殷,文王所以厚其仁而盡其義也。
右第二十一章。
子曰:「先王諡以尊名,節以壹惠,恥名之浮於行也。」行,胡孟反。
此一節孔子之言。「尊」,崇也。「節」,謂節取之。壹,與「一」通。「惠」,善也。「浮」,過也。諡雖以崇獎榮名,而即有眾善,節取其一行之大者,不為繁稱,蓋欲使行有餘而名不足也。死而尊之者且然,則生而不敢獵譽,益可知也。
是故君子不自大其事,不自尚其功,以求處情,過行弗率,以求處厚;彰人之善而美人之功,以求下賢。是故君子雖自卑而民敬尊之。行,胡孟反。下,胡駕反。
「情」,實也。「過行」,過高絕俗之行。「率」,循也,為也。「處厚」者,不欲以己之高形人之短。「美」,讚美之也。凡此皆信讓之德。
右第二十二章。
子曰:「后稷天下之為烈也,豈一手一足哉!惟欲行之浮手名也,故自謂便人。」行,胡孟反。
「烈」,功烈也。「便人」,謂習熟便為之,《詩》所謂「誕實匍匐,以就口食」也。后稷之德言德行見於《虞書》,則所以贊襄舜、禹化成天下者,豈僅勤手足以躬稼哉?乃欲致實行而不居盛美,故自謂為便習稼穡之人,而典樹藝之教以居一官,此則恭儉信讓而為義之至也。
右第二十三章。
子言之:「君子之所謂仁者,其難乎!《詩》云:『凱弟君子,民之父母。』凱以強教之,弟以說安之,樂而毋荒,有禮而親,威莊而安,孝慈而敬,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親,如此而後可以為民父母矣。非至德其孰能如此乎?」弟,特計反。強,如字,舊音其兩反者,非。說,弋雪反。
此一節孔子之言。「強教」,剛克之意。「毋荒」「有禮」「莊」「敬」,強教之效也。「樂」「親」「孝慈」,說安之效也。奉其教則父道也,蒙其安則母道也。君道以仁為主,而仁之至者義必盡焉,並行不悖而經緯咸宜矣。至德,即第十四章「至道」之意。
今父之親子也,親賢而下無能;母之親子也,賢則親之,無能則憐之。母親而不尊,父尊而不親。水之於民也,親而不尊;火尊而不親。土之於民也,親而不尊;天尊而不親。命之於民也,親而不尊;鬼尊而不親。
「下」,抑也。水為功於人而可狎,母道也。火明照萬物而不可近,父道也。土利萬有而人踐之,母道也。天覆物而與人遠,父道也。尊親之道並至為難,父母、水火、天地不能兼備,惟王者愛敬合德,因時而利導之,體生成化育之理,發政施令以說安之,尊鬼施敬以強教之,仁義並行,迭相主輔,而其末流所趨猶不能無偏,如下章所云者,宜君子之於仁難言之也。
右第二十四章。前章以上既分言君臣仁義之道,此章因君道之仁而廣言之,推質文之同異,以明仁義合而仁斯至,乃能盡君道而為天下之表。其下五章雜引孔子之言,以申此章之意。
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先祿而後威,先賞而後罰,親而不尊。其民之敝:蠢而愚,喬而野,朴而不文。遠,於願反。近,其謹反。喬,舉矯反。
「尊命」,勤民事也。「鬼」者,神之魄。「神」者,鬼之靈。祭祀之事,盡人道以事鬼,至於靈爽之降吉凶者則遠之,不用之以立教也。「近人」,達人情也。「忠」,盡愛也。常頒曰「祿」,特賜曰「賞」;責怒曰「威」,刑贖曰「罰」。蓋仁先而義後也。「民之敝」,謂政教衰失之後。「蠢」,戇也。「喬」,傲也。「朴」,質也。勤人事而不恤敬忌,故其敝如此。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先罰而後賞,尊而不親。其民之敝:盪而不靜,勝而無恥。
事鬼者邀其已往而致其愛敬,事神者迎其方來而尊其向威,率民事神所以尊而不親也。「禮」,謂人相接之禮。「盪」者,崇無而流。「不靜」,多懼而不寧也。「勝」,猶競也,尚刑罰則民競於爭。「無恥」,刑罰不能格心也。
「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其賞罰用爵列,親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慚,賊而蔽。」
「尚施」,即第十章之所謂「報仁之尤近人情」者也。賞罰用爵列者,賞先於親與貴而罰則議減也。「利」,便利,謂嫻習儀節。「巧」,飾也。「文而不慚」,情不稱文,行之無慚也。「賊」,害也,刑賞厚於親貴,人生忮害也。「蔽」,欺蔽,不畏刑罰故相欺蔽也。三代王者備至德於躬,推行立法,仁義質文初無偏用,但以因時制宜,微示先後,而後世德衰,成法存而失其精意,則其弊必至於此。蓋大道含弘而理致微妙,低昂之間稍有所移,則勢必旁趨而背其相通之妙,此舜所以極言道心之微,非精一不能執中,而上章以君子之仁為難,皆此理也。
右第二十五章。
子曰:「夏道未瀆辭,不求備,不大望於民,民未厭其親。殷人未瀆禮,而求備於民。周人強民,未瀆神,而賞爵刑罰窮矣。」強,其兩反。
「瀆」,用之頻而褻也。「辭」,命令也。夏道尊命,政令一成而不數為更易,故政簡而無過求於民,雖親過於尊而民猶不厭。殷人後禮,其禮不煩而政令頻數,責民嚴重,則雖尊之而實厭矣。周禮繁重,有非民所任而強之者,特其敬神而遠之,猶未瀆也,乃強民而民不能率,則賞罰頻用而窮矣。仁義本無偏勝之弊,因頻用而失之。二代懲前事之弊,而不瀆於彼者且窮於此,所以屢降愈下,蓋矯枉過直,其勢然也。
右第二十六章。
子曰:「虞、夏之道,寡怨於民。殷、周之道,不勝其敝。」勝,書烝反。
瀆則敝,敝則民歸咎於法之不善,而怨由之以生矣。
右第二十七章。
子曰:「虞、夏之質,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勝其質,殷、周之質不勝其文。」勝,書烝反。
先王創製顯庸,皆仁至義盡而酌乎時之宜,或質或文,於道俱至,而法制已立。後人承之,能用其數而不能體其德,故崇質者文不能副,尚文者質不能充,則成乎偏敝矣。然文不勝質,質有餘而文無難於繼起,質不勝文則文具而質偽矣,此夫子抑揚之旨也。夏尚忠,殷尚質,周尚文,而此雲夏質而殷文者,蓋忠非無質之忠而特其質未備。殷人制度文為皆已備盡,周人非有增益,而殷人崇用,周人崇飾,所以自周言之則殷為質,自虞、夏言之則殷為文也。
右第二十八章。
子言之曰:「後世雖有作者,虞帝弗可及也已矣。」「言之」二字衍文。
作者,謂三王也。此一節孔子之言。而下則記者推其弗可及之實也。
君天下,生無私,死不厚其子,子民如父母,有憯怛之愛,有忠利之教,親而尊,安而敬,威而愛,富而有禮,惠而能散。
「利」,順也。「忠利」,謂盡於己而順於民。「安」,不擾也。「敬」,不瀆也。「富而有禮」,富有天下而能以禮制之也。「惠而能散」,惠不偏也。帝舜之德大公無私,故仁義之發皆根所性之實,斯以尊親道合而為德之至也。
其君子尊仁畏義,恥費輕實。「恥費輕實」上闕「其小人」三字。
「費」,奢也。「實」,利也。「恥費輕實」,則儉以寡過而非吝於利也。帝舜大公至正之德,施於教愛而臣民化之也。
忠而不犯,義而順。
「忠」,盡愛敬之實以事上也。「義」,以制自裁而不逾節也。此化之行於小人者也。
文而靜,寬而有辨。
「文而靜」,則有禮而不煩;「寬而有辨」,則相親而不瀆;此化之行於君子者也。惟舜之德教以至仁函大義,故其化如此。
《甫刑》曰:「德威惟威,德明惟明。」非虞帝其孰能如此乎!
德至而教自行,仁所以為天下之表也。
右第二十九章。
子言之:「事君先資其言,拜自獻其身,以成其信。是故君有責於其臣,臣有死於其言,故其受祿不誣,其受罪益寡。」
「資其言」者,自陳其所能為,以為受祿之資也。「拜」,進見於君也。「獻其身」,致其身也。「成其信」,踐其所陳也。君因其所陳而責之,則非強其所不能而受罪益寡。臣必踐其言,不足則以死繼之,則受祿於君非誣矣。君子之所以立身事君者,忠信而已。忠以事君而必敦其信,信以交友而必本於忠,皆所以實盡其義也。
右第三十章。此章因臣道之義而極言以發明忠信之理。義者,忠信之則,忠信所以盡義也。蓋居上而立表以正民,乃君與大臣之事,故道異,而先於正己則一也。其下十六章雜引孔子之言,皆以申明此章之意。
子曰:「事君大言入則望大利,小言入則望小利。故君子不以小言受大祿,不以大言受小祿。」
此一節孔子之言。「大言」,陳國家之大道。小言,一官一職之議也。「利」,謂行之而利於國也。小言所望於見功者小,不敢受大祿而曠其大。大言所望者大,苟受小祿則志道不行而徒為枉己爾。
《易》曰:「不家食,吉。」
祿如其望,則出必有功而吉矣。
右第三十一章。
子曰:「事君不下達,不尚辭,非其人弗自。」
此一節孔子之言。「下達」,謂君求賢之令達於下也。「尚」,進也。「辭」,先資之言也。君不下達,則不進言以求仕也。自,所由以進也。「非其人」,謂因嬖倖以進。
《小雅》曰:「靖共爾位,正直是與。神之聽之,式谷以女。」共,九容反。女,人渚反。
「靖」,安也。「共」,敬也。「式」,用也。「谷」,善也。安位無求,自虔其職而不交匪人,則忠直孚於鬼神而無不善矣。君子之義,難進易退而已。難進易退,則自不屑與佞幸通,而所交者無非正人,其跡雖若疏遠於君以自樹聲氣,而實乃忠愛之至。庸主不察,斥為朋黨,則小人得以肆其攻擊,而國之敗亡必由是而起。漢、唐以下二千年間,覆軌相因,如出一轍,誦是詩者不能不為之潸然流涕也。
右第三十二章。
右第三十三章。
子曰:「邇臣守和,宰正百官,大臣慮四方。」
「邇臣」,近侍之臣。「守和」,謂從容調和君德。「宰」,冢宰。「正」者,疏其流品,審其殿最。「大臣」,六官之長。「慮」,謀也。人臣各修其職而無越思,忠信以事君之道也。
右第三十四章。
子曰:「事君欲諫不欲陳。」
「欲」,猶當也。「陳」,謂揚君之過於外。
《詩》云:「心乎愛矣,瑕不謂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瑕」,何也。「謂」,告也。愛則必忠告之,不容已於諫矣。然必藏之心而不暴之於外,非但以為君諱過,抑其憂深思切,自不欲以言語謝其責也。
右第三十五章。
子曰:「事君難進而易退則位有序,易進而難退則亂也。」
此一節孔子之言。「有序」,無躐等也。「亂」,謂紊亂禮制。
故君子三揖而進,一辭而退,以遠亂也。遠,於願反。
此即入朝之禮言之。出入升降之間而不苟進之義寓焉,則進而受祿,退而致政,其為禮義之大者愈可知矣。
右第三十六章。
子曰:「事君三違而不出竟,則利祿也。人雖曰不要,吾弗信也。」竟,居影反。
「違」,已也。「利祿」,利其祿也。「要」,干求也。
右第三十七章。
子曰:「事君慎始而敬終。」
「慎始」,不輕進也。「敬終」,雖不見用,必盡臣禮而去也。
右第三十八章。
子曰:「事君可貴可賤,可富可貧,可生可殺,而不可使為亂。」
不以廢黜死亡之故而懟君以從逆也。
右第三十九章。
子曰:「事君軍旅不辟難,朝廷不辭賤。處其位而不履其事,則亂也。」辟,毗義反。難,奴案反。朝,直遙反。
此一節孔子之言。「亂」,謂逆命干法。
故君使其臣,得志則慎慮而從之,否則孰慮而從之,終事而退,臣之厚也。
「得志」,謂己所當為與可為者。「慎慮」,不自謂能,猶必加慎也。「否」,謂強己以非所堪也。「孰」,與熟通。「孰慮」者,素非所習,尤須詳審也。「終事而退」,君不見知,且畢其事,不辭勞而已,義不可留也。全身而不逆君命,厚之至也。
《易》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終事而退,則可以高尚矣。
右第四十章。
子曰:「惟天子受命於天,士受命於君。」
此一節孔子之言。「命」,貴賤生殺之制也。「士」,自諸侯達於士也。君代天而司命,臣皆受焉,故君尊如天,不可違也。
故君命順則臣有順命,君命逆則臣有逆命。
命之順逆,惟君所制,順則承之,逆亦安之,順逆莫非命也。
《詩》云:「鵲之姜姜,鶉之賁賁,人之無良,我以為君。」賁,博昆反。
「姜」,《詩》作疆。「賁」,《詩》作「奔」。「姜姜」、「賁賁」,剛正不亂匹偶也。君之淫亂雖不如禽鳥,而已為之臣,則固君矣,雖怨刺之,徒失其厚而已矣。
右第四十一章。此上十一章皆言忠以事君之道,而以實之信亦存其間矣。
子曰:「君子不以辭盡人,故天下有道則行有枝葉,天下無道則辭有枝葉。」
此一節孔子之言。「辭盡人」者,極其辭以待人也。「枝葉」,旁博有餘之意。世治俗淳則人務實而行余於言,否則言有餘而行不逮也。
是故君子於有喪者之側,不能賻焉,則不問其所費;於有病者之側,不能饋焉,則不問其所欲;有客不能館,則不問其所舍。
皆不為枝葉之辭,以全其忠信也。
故君子之接如水,小人之接如醴。君子淡以成,小人甘以壞。
「接」,謂以辭色酬人也。「淡」者,眾味之所成。「甘」,則必變而壞矣。
右第四十二章。
子曰:「君子不以口譽人,則民作忠。」譽,以諸反。
好賢必以實,則民相勸以敦實行矣。
故君子問人之寒則衣之,問人之飢則食之,稱人之美則爵之。衣,於既反。食,祥吏反。
行必踐其言也。
《國風》曰:「心之憂矣,於我歸說。」說,輸內反。
《國風》,《曹風》。「說」,舍息也。憂人之無依而令就己舍息,不徒言也。
右第四十三章。
子曰:「口惠而實不至,怨菑及其身。」
此一節孔子之言。「口惠」,以言許人也。許而不惠,君子惡其欺詐,小人望而不得,皆致禍災之道也。
是故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責,側買反。
「責」,負也。「已」,拒也。拒人之請而致怨,過不在己。諾而負之,誤人而怨深矣。
《國風》曰:「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國風》,《衛風》。「晏晏」,和也。「旦旦」,明也。「反」,覆踐其言也。「已焉哉」,絕之之辭。
右第四十四章。
子曰:「君子不以色親人。情疏而貌親,在小人則穿窬之盜也與!」與,以諸反。
君子雖所親厚,莊敬願恪不失其度。若令色悅人而心不然,使其為小人則必為穿窬,以其用心之陰賊也。
右第四十五章。
子曰:「情慾信,辭欲巧。」
「巧」,當作「考」,謂徵實以立言也。
右第四十六章。此上五章皆言信以接眾之道,而盡己之忠亦存其間,蓋忠信本合以成用而為盡義之本,非是則假義制物,而義非其義矣。
子言之:「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無非卜筮之用,不敢以其私褻事上帝。」
此一節孔子之言。「卜」,謂卜日及牲以承祭。兼言「筮」者,小祀用筮。「私」,謂己之私意。非卜筮,則惟己之便而妄億神明之享,不敬甚矣。
是故不犯日月,不違卜筮,卜筮不相襲也。大事有時日,小事無時日。有筮,外事用剛日,內事用柔日,不違龜筮。
「日」,剛日、柔日。「月」,如冬至郊之類。「不犯」,不過也;因氣至之類而求之也。「不違」者,從則祭,不從則免。「不相襲」者,卜則不筮,不敢瀆也。「大事」,郊、禘。「小事」,群小祀。「有時日」,以其時日卜也。「無時日」,即卜筮以為時日也。「外事」,天神地祇。「內事」,宗廟。「剛日」,甲丙戊庚壬;「柔日」,乙丁己辛癸。「不違龜筮」者,言雖有時日猶必卜筮,若上辛不吉,則用次辛也。
右第四十七章。此章承第二十五章「敬神事鬼」之義而言。君子主敬以敦行仁義,用為民表,其道既盡,而王者父天母地以為天下君,大觀在上,神道設教,幽明之治,初無二理。故殷人尊神以為道,雖過則偏,而實為本天治人者之所不可廢,故就祭祀卜筮以明之。其立言之旨雖若視以上諸章之義為緩,而明之禮樂,幽之鬼神,本為一致,乃盡性致命承天子民之至德,非末世妖妄術數之可與,誠不可以為迂而置之也。其下四章雜引孔子之言,皆以申明此章之意。
子曰:「牲牷禮樂齊盛,是以無害乎鬼神,無怨乎百姓。」齊,即夷反。盛,是征反。
「害」,違也。此章蓋有闕文。謂備物盡敬,動不違時而神人咸宜也。陳氏合前章第二節以曲為之說,於義未通。
右第四十八章。
子曰:「后稷之事易富也,其辭恭,其欲儉,其祿及子孫。」
此一節孔子之言。「事」,祀事。「富」,備也。君耕藉養牲,夫人親桑,誠盡於己而不求多於臣民,故易備也。「辭」,祝辭。「恭」,不侈備物也。「欲儉」者,無徼福之心也。「祿」,猶福也。「及子孫」者,所謂「子孫勿替引之」也。蓋后稷立國之始其制如此,而周人世遵用之也。
《詩》曰:「后稷兆祀,庶無罪悔,以迄於今。」
「兆」,《詩》作「肇」,始也。「庶無」,慎言之之辭。「迄於今」,謂至今因之。此周道尊神而事之,不敢以私褻也。
右第四十九章。
子曰:「大人之器威敬。」
此一節孔子之言。「大人」,居大位者。「器」,所守以交於神明者,如元龜、泰蓍、祭器之類。「威」,與「畏」通。「威敬」,尊重之,不黷用也。
天子無筮。
龜惟神謀而筮參人謀,故《春秋傳》曰:「筮短龜長。」天子有事則卜而不筮。
諸侯有守筮。
在國曰「守」。諸侯大事卜,小事筮,兼用其短者,於器為輕矣。
天子道以筮。
「道」,在途也。「以」,用也。天子守龜不出,在道惟用筮。
諸侯非其國不以筮。
守筮藏之大廟,視天子之守龜,不以出疆,在道不筮。
卜宅寢室,天子不卜處大廟。大,他蓋反。
「宅」,居也。「寢室」,內寢。改作移居則卜之。「處大廟」者,賓祭大事處之,不卜而行也。凡此皆威敬而不黷也。
右第五十章。
子曰:「君子敬則用祭器,是以不廢日月,不違龜筮,以敬事其君長。」「是以」二字衍文。長,丁丈反。
此一節孔子之言。「敬」,所敬也;謂饗大賓及冠禮。「祭器」,尊彝俎豆之屬。「不廢日月」,始見君必擇日也。「不違龜筮」,卜筮吉而後仕也。「長」,謂家臣於大夫。日月、龜筮,祭則用之,出事君長,等之於事鬼神,所以為敬,二者皆通敬神之道以敬人也。
是以上不瀆於民,下不褻於上。
尊所事而敬之如神,則示民以不可瀆而民莫敢不敬矣。
右第五十一章。
《禮記章句》卷三十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