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章句卷三十一 中庸
2024-10-10 19:45:44
作者: 王夫之
[衍]《中庸》《大學》自程子擇之《禮記》之中,以為聖學傳心入德之要典,迄於今,學宮之教,取士之科,與言道者之所宗,雖有曲學邪說,莫能違也,則其為萬世不易之常道允矣。乃中庸之義,自朱子之時,已病夫程門諸子之背其師說而淫於佛、老,蓋此書之旨,言性、言天、言隱,皆上達之蘊奧,學者非躬行而心得之,則固不知其指歸之所在,而佛、老之誣性命以惑人者,亦易托焉。朱子《章句》之作一出於心得,而深切著明,俾異端之徒無可假借,為至嚴矣,然終不能取未涉其域者之蓬心而一一喻之也。當時及門之士得體其實於言意之表者亦寡矣。數傳之後,愈徇跡而忘其真;於是朱門之餘裔,或以鉤考文句、分支配擬為窮經之能事,僅資場屋射覆之用,而無與於躬行心得之毫末;其偏者則抑以臆測度,趨入荒杳,暗墮二氏之郛郭而不自知,其為此書之累,不但如游、謝、侯、呂之小有所疵而已也。明興,河東、江右諸大儒既汲汲於躬行而立言之未暇,為干祿之學者紛然雜起而亂之。降及正、嘉之際,姚江王氏出焉,則以其所得於佛、老者強攀是篇以為證據,其為妄也既莫之窮詰,而其失之皎然易見者,則但取經中片句隻字與彼相似者以為文過之媒,至於全書之義詳略相因,巨細畢舉,一以貫之而為天德王道之全者,則茫然置之而不恤。迨其徒二王、錢、羅之流,恬不知恥,而竊佛、老之土苴以相附會,則害愈烈,而人心之壞、世道之否,莫不由之矣。夫之不敏,深悼其所為而不屑一與之辨也,故僭承朱子之正宗而為之衍,以附諸《章句》之下,庶讀者知聖經之作,朱子之述,皆聖功深造體驗之實,俾學者反求自得,而不屑從事於文詞之末,則亦不待深為之辨,而駁儒淫邪之說亦尚息乎!凡此二篇,今既專行,為學者之通習,而必歸之《記》中者,蓋欲使《五經》之各為全書,以見聖道之大,抑以知凡戴氏所集四十九篇,皆《大學》《中庸》大用之所流行,而不可以精粗異視也。凡三十三章。
[注]「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衍]情未有偏,事未有倚,而合宜得正,無過不及之天則存焉。
[注]「庸」,平常也。[衍]平常所用,無所往而可離者也,蓋即不易之義。
[注]子程子曰:「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衍]「正道」,體也。「定理」,用也。「正道」,性也,道也。「定理」,道也,教也。
[注]此篇乃孔門傳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筆之於書,以授孟子。其書始言一理,中散為萬事,末複合為一理,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密。[衍]就其言功用者謂之「放」,就其言存主者謂之「卷」,非謂君子之放而卷之也。「退」者,求之己。「密」,詳縝無間之謂。
[注]其味無窮,皆實學也。善讀者玩索而有得焉,則終身用之有不能盡者矣。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注]「命」,猶令也。[衍]董子曰:「天令之謂命。」
[注]「性」,即理也。[衍]「即」者,但此無他之謂。
[注]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猶命令也。於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健順五常之德,所謂「性」也。「率」,循也。「道」,猶路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則其日用事物之間,莫不各有當行之路,是則所謂「道」也。[衍]兼言「物」者,人既自循其性,則皆備之實,遇物而各循其性,以得其所當行者也。「自然」,有自而然之謂。
[注]「修」,品節之也。性道雖同而氣稟或異,故不能無過不及之差。聖人因人物之所當行者而品節之,以為法於天下,則謂之「教」,若禮樂刑政之屬是也。蓋人之所以為人,道之所以為道,聖人之所以為教,原其所自,無一不本於天而備於我。學者知之,則其於學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矣。故子思於此首發明之,讀者所宜深體而默識也。[衍]自「蓋人之所以為人」以下,乃元本,精醇警切,至矣。今世所傳乃祝氏附錄,蓋以答問語附入之耳。
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離,力智反。
[注]「道」者,日用事物當然之理,皆性之德而具於心,無物不有,無時不然,所以不可須臾離也。若其可離,則為外物而非道矣。[衍]此句亦從元本,較今改本為明切,暗破異端外義之說。
[注]是以君子之心常存敬畏,雖不見聞,亦不敢忽,所以存天理之本然而不使離於須臾之頃也。[衍]「所不睹」者,所不睹耳,非無所睹也。「所不聞」者,所不聞耳,非無所聞也。遇物而感,觸意而興,則睹之聞之,獨知之幾也。萬事萬物之理持於心而不忘,不待睹聞而後顯見,此則所謂「所不睹」「所不聞」也。「戒慎」「恐懼」者,持其正而弗失之謂,此即《大學》之所謂「正心」也。「敬畏」,以言其功爾。無所睹聞而有所敬畏,蓋赫然天理之森著矣。蓋嘗論之,遏人慾者,物誘欲動而後能施其遏,物之未構,欲之未動,不睹奸色而豫擬一奸色以絕之,不聞淫聲而豫擬一淫聲以遠之,徒勞而無可致其功,未有能濟者也。且盡古今之為學者,純疵利鈍之不一,未有如是之迂謬以為功者也。惟夫天理之本然,渾淪一理而萬殊皆備,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君子見其參前而倚衡,聖人見其川流而敦化,至大而不易舉也,至密而不易盡也,至變而不可執也,非豫存諸心而敬畏以持之,則物至事起,雖欲襲取以為義而動乖其則,此則無物不有,無時不然,而不待既睹其形,既聞其聲,乃以揀是非而施戒懼者也。君子之道至此而至矣,為異端者未有能與焉者也。不知有此,乃始求之於感應,求之於緣起,陷溺終身而不拔,不亦宜乎!
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見,賢遍反。
[注]「隱」,暗處也。「微」,細事也。「獨」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獨知之地也。言幽暗之中,細微之事,跡雖未形而幾則已動,人雖不知而己獨知之,則是天下之事無有著見明顯而過於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懼,而於此尤加謹焉。[衍]既常戒懼,天則炯然,而後善者審,不善者著,加謹之功起焉。若未嘗戒懼,則一念之惡未有凶危之象,昏然莫察其是非,至於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而後悔而思掩,初無有所謂獨知,則亦無從致其慎也。蓋庸人後念明於前念,而君子初幾捷於後幾,遏人慾所以全天理,而惟存天理者,乃可以遏人慾,是存養為聖學之本,而省察其加功,固有主輔之分也。
[注]所以遏人慾於將萌,而不使其潛滋暗長於隱微之中,以至離道之遠也。[衍]「以至」者,因之有害之辭,謂意欺其心,不能自慊,雖欲正其心而不能也。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樂,盧各反。「中節」之「中」,陟仲反。
[注]「喜怒哀樂」,情也;其「未發」,則性也。[衍]「未發」奚以遂謂之性?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未發者喜怒哀樂耳。故程子曰:「中者,在中之謂。」
[注]無所偏倚故謂之「中」。[衍]「無所偏倚」,非偏倚為不美之辭也。假令偏於哀而倚之,其可參以樂而調之為不偏乎?太極於五行無所偏倚,迨其為五行,水偏於潤下,火偏於炎上,倚潤下炎上以為用矣。然而五行各一太極,於德不損也。故知偏倚非不美之辭也。「無所偏倚」,言其時凝聚保合之氣象耳。無所偏倚而無不存,然後其發也有所偏倚而仍無所乖戾,是以謂之「大本」。
[注]「發皆中節」,情之正也。無所乖戾,故謂之和。「大本」者,天命之性,天下之理,皆由此出,道之體也。「達道」者,循性之謂,天下古今之所共由,道之用也。此言性情之德,以明道不可離之意。
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注]「致」,推而極之也。「位」者,安其所也。「育」者,遂其生也。[衍]定時正歲,秩敍百神,所以位天也。體國經野,奠山治水,所以位地也。盡物之性,所以育物也。皆受化裁於中和之道。
[注]自戒懼而約之,以至於至靜之中,無少偏倚而其守不失。[衍]無所偏倚則易失之。無所偏倚而不失,則仁義禮智根心篤實,而大本深固矣。
[注]則極其中而天地位矣。自謹獨而精之,以至於應物之處,無少差謬而無適不然,則極其和而萬物育矣。蓋天地萬物本吾一體,吾之心正則天地之心亦正矣,吾之氣順則天地之氣亦順矣,故其效驗至於如此。此學問之極功,聖人之能事,初非有待於外,而修道之教亦在其中矣。是其一體一用,雖有動靜之殊,然必其體立而後用有以行,則其實亦非有兩事也。[衍]天地位焉,亦達道也。原其所自,則萬物育焉,亦大本之固有也。惟存養而後可以省察,惟致中而後可以致和,用者用其體也;惟省察而後存養不失,惟致和而後中無不致,體者用之體也。若不察此,徒以法象分配,為戲論而已。
[注]故於此合而言之,以結上文之意。
右第一章。子思述所傳之意以立言,首明道之本原出於天而不可易。[衍]「出於天」,謂與天同此一理。涇陽顧氏謂「此所言天,於流行見主宰」,其說得之。
[注]其實體備於己而不可離。[衍]「實體」,誠也。誠者,天之道也。「備於己」者,人之天道也。
[注]次言存養省察之要,終言聖神功化之極。蓋欲學者於此反求諸身而自得之。[衍]求之之實,求諸三近而已。誠之者,人之道也。自得之,則天道復矣。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
[注]「中庸」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當然,精微之極致也。惟君子為能體之,小人反是。
「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
[注]王肅本作「小人之反中庸也」。程子亦以為然。今從之。君子之所以為中庸者,以其有君子之德,而又能隨時以處中也。[衍]「處」,猶制也。
[注]小人之所以反中庸者,以其有小人之心,而又無所忌憚也。
[注]蓋中無定體,隨時而在,是乃平常之理也。[衍]無定體則亦無定用,然不可謂無定用,蓋用雖至賾而其趨一也。若無定用,則莊周「兩行」之說歸於無忌憚而已。
[注]君子知其在我,故能戒謹不睹,恐懼不聞,而無時不中。[衍]雖無定體,而在我則有皆備之實體,可固執也。於此獨言戒慎恐懼,則存養為聖功之主,亦可見矣。
[注]小人不知有此,則肆欲妄行而無所忌憚矣。[衍]凡以私意為邪說詖行者,必以徇其所欲而使得肆;若無所欲,其行雖妄,猶將有所忌憚也。
右第二章。此下十章皆論「中庸」,以釋首章之義。文雖不屬而意實相承也。變「和」言「庸」者,游氏曰「以性情言之則曰中和,以德行言之則曰中庸」是也。然中庸之「中」,實兼「中和」之義。
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鮮,息淺反,下同。
[注]過則失中,不及則未至,故惟中庸之德為至。[衍]失中則亦不及於中,故必不得至。至未有能過之者,皆不及爾。
[注]然亦人所同得,初無難事,但世教衰,民不興行,故鮮能之,今已久矣。《論語》無「能」字。
右第三章。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知者」之「知」,珍義反。
[注]「道」者,天理之當然,中而已矣。[衍]中者道之體,道者中之用。自此以下篇內言道者,皆修道之教也。
[注]知愚賢不肖之過不及,則生稟之異而失其中也。知者知之過,既以道為不足行,愚者不及知,又不知所以行,此道之所以常不行也。賢者行之過,既以道為不足知,不肖者不及行,又不求所以知,此道之所以常不明也。[衍]明行相互而言者,理之固然,誠則明,明則誠也。誠明相資以為體,知行相資以為用,惟其各有致功而亦各有其效,故相資以互用,則於其相互,益知其必分矣。同者不相為用,資於異者乃和同而起功,此定理也。不知其各有功效而相資,於是而姚江王氏知行合一之說得藉口以惑世;蓋其旨本諸釋氏,於無所可行之中,立一介然之知曰悟,而廢天下之實理,實理廢則亦無所忌憚而已矣。
「人莫不飲食也,鮮能知味也」。
[注]道不可離,人自不察,是以有過不及之弊。
右第四章。[衍]無忌憚之小人,賊道者也。鮮能之民,昧道者也。過不及者,學道而不至者也。
子曰:「道其不行矣夫。」夫,防無反。
[注]由不明故不行。
右第五章。此章承上章而舉其不行之端,以起下章之意。
子曰:「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為舜乎!」知,珍義反。與,以諸反。好,呼報反。
[注]舜之所以為大知者,以其不自用而取諸人也。「邇言」者,淺近之言。[衍]明非左右近習之言。
[注]猶必察焉,其無遺善可知。然於其言之未善者則隱而不宣,其善者則播而不匿,其廣大光明又如此,則人孰不樂告以善哉!「兩端」,謂眾論不同之極致,蓋凡物皆有兩端,如小大厚薄之類。於善之中又執其兩端而量度以取中,然後用之,則其擇之審而行之至矣。然非在我之權度精切不差,何以與此。此知之所以無過不及,而道之所以行也。[衍]忽學問為無益於知,而專己求明是為過。怠於學問則不及矣。凡言過者,皆經過涉略而不入於室之謂。
右第六章。
子曰:「人皆曰予知,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知,珍義反。期,居之反。
[注]「罟」,網也。「擭」,機檻也。「陷阱」,坑坎也。皆所以掩取禽獸者也。「擇乎中庸」,辨別眾理以求所謂中庸,即上章「好問」「用中」之事也。「期月」,匝一月也。言知禍而不知避,以況能擇而不能守,皆不得為知也。
右第七章。承上章「大知」而言,又舉不明之端以起下章也。
子曰:「回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
[注]回,孔子弟子,顏淵名。「拳拳」,奉持之貌。「服」,猶著也。「膺」,胸也。奉持而著之心胸之間,言能守也。顏子蓋真知之,故能擇能守如此。此行之所以無過不及,而道之所以明也。[衍]行之不力,志大而不能掩,是為過。不力於行,則不及矣。舜之智,好學故大。回之仁,力行故弗失。人皆曰予知,亦有知焉而不能好學也;不能期月守,亦既行焉而不能力行也。好學,然後擇之審而行之不疑;力行,則身體而喻之深。好學力行,作聖之極功,雖聖人不能不資之,審矣。
右第八章。
子曰:「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
[注]「均」,平治也。三者亦知、仁、勇之事。[衍]「知、仁、勇」,天德也。好學、力行、知恥,人道也。人之道者,凝於人而為性,盡性則至於命,不徒恃天德而自達天德,君子不言命也。徒恃知、仁、勇之天德,則有倚於一偏之病,能三者而量止矣。
[注]天下之至難也,然皆倚於一偏,故資之近而力能勉者皆足以能之。至於中庸雖若易能,然非義精仁熟而無一毫人慾之私者,不能及也。[衍]好學則義精,舜之能用中也;力行則仁熟,顏子之能弗失也。知恥則不以勝人為勇而勇於自治,其人慾之私,恥一毫之尚存,君子之強而備中和之德也。
[注]三者難而易,中庸易而難,此民之所以鮮能也。[衍]能乎三者而尚不能乎中庸,況未能乎三者哉!
右第九章。亦承上章以起下章。
子路問強。
[注]子路,孔子弟子,仲由也。子路好勇,故問強。
子曰:「南方之強與?北方之強與?抑而強與?與,以諸反。
[注]「抑」,語辭。「而」,汝也。
「寬柔以教,不報無道,南方之強也,君子居之。
[注]「寬柔以教」,謂含容巽順,以誨人之不及也。「不報無道」,謂橫逆之來,直受之而不報也。南方風氣柔弱,故以含忍之力勝人為強,君子之道也。
「衽金革,死而不厭,北方之強也。而強者居之。厭,一監反。
[注]「衽」,席也。「金」,戈兵之屬。「革」,甲冑之屬。北方風氣剛勁,故以果敢之力勝人為強,強者之事也。[衍]因風氣者皆天勝人,而未盡乎人之所以為人之道也。
「故君子和而不流,強哉矯!中立而不倚,強哉矯!國有道,不變塞焉,強哉矯!國無道,至死不變,強哉矯!」
[注]此四者,汝之所當強也。「矯」,強貌。《詩》曰「矯矯虎臣」是也。「倚」,偏著也。「塞」,未達也。國有道,不變未達之所守;國無道,不變平生之所守也。此則所謂中庸之不可能者,非有以自勝其人慾之私,不能擇而守也。[衍]「勝其人慾之私」,知恥之大者也。
[注]君子之強,孰大於是。夫子以是告子路者,所以抑其血氣之剛,而進之以德義之勇也。
右第十章。
子曰:「素隱行怪,後世有述焉,吾弗為之矣。素,少戟反。
[注]「素」,按《漢書》當作「索」,蓋字之誤也。「索隱行怪」,言深求隱僻之理而過為詭異之行也。然以其足以欺世而盜名,故後世或有稱述之者,此知之過而不擇乎善,行之過而不用其中,不當強而強者也,聖人豈為之哉!
「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廢,吾弗能已矣。
[注]「遵道而行」,則能擇乎善矣。「半途而廢」,則力之不足也。此其知雖足以及之,而行有不逮,當強而不強者也。[衍]「不當強而強」,「當強而不強」,所以貴乎知恥。知恥者,知所當恥而恥之。
[注]「已」,止也,聖人於此非勉焉而不敢廢,蓋至誠無息,自有所不能止也。[衍]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此謂「至誠無息」。
「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見知而不悔,惟聖者能之。」
[注]不為索隱行怪,則依乎中庸而已。不能半途而廢,是以遁世不見知而不悔也。此中庸之成德,知之盡。[衍]好學則「盡」。
[注]仁之至。[衍]力行則「至」。
[注]不賴勇而裕如者。[衍]雖不賴勇,自賴知恥。聖人之於人也,匹夫匹婦之不獲,若己推而納之溝中;於身也,不能如舜,則以為未免為鄉人。斯以於天德王道之全,不待勇往而自裕如者。
[注]正吾夫子之事,而猶不自居也,故曰「惟聖者能之」而已。
右第十一章。子思所引夫子之言以明首章之義者止此。蓋此篇大旨以知、仁、勇三達德為入道之門,故於篇首即以大舜、顏淵、子路之事明之。舜,知也;顏淵,仁也;子路,勇也。三者廢其一,則無以造道而成德矣。余見第二十章。
君子之道費而隱。
[注]「費」,用之廣也。「隱」,體之微也。[衍]「君子之道」,君子所修而為教者也。天地之道普萬化,而宰之者鬼神之德,誠也。誠體物而不可見聞,微也。君子之道備眾理,而宰之者性情之德,誠之者也。戒慎恐懼於所不睹不聞,慎於獨知,體中和於喜怒哀樂之未發,微也。自存者為體、發者為用而言之,則用廣而體微;自道教為體,修之為用而言之,則體廣而用微也。
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猶有所憾。故君子語大,天下莫能載焉;語小,天下莫能破焉。與,羊洳反。
[注]君子之道,近自夫婦居室之間,遠而至於聖人天地之所不能盡,其大無外,其小無內,可謂費矣。然其理之所以然,則隱而莫之見也。蓋可知可能者,道中之一事,及其至而聖人不知不能,則舉全體而言,聖人固有所不能盡也。侯氏曰:「聖人所不知,如孔子問禮、問官之類;所不能,如孔子不得位、堯舜病博施之類。」愚謂人所憾於天地,如覆載生成之偏,及寒暑災祥之不得其正者。[衍]言天地之大,人猶有憾,見君子之道,極物之理,盡人之情,人無所憾焉。按自「人猶有所憾」以上,皆言君子之道,故「君子語大」以下,通下節則言道之固然。惟道之固然,故君子之道必然也。
《詩》云:「鳶飛戾天,魚躍於淵。」言其上卞察也。
[注]《詩》,《大雅·旱麓》之篇。「鳶」,鴟類。「戾」,至也。「察」,著也。[衍]「著」,存也,昭也。存則實有,昭則無隱。
[注]子思引此詩以明化育流行,上下昭著,莫非此理之用,所謂「費」也。然其所以然者,則非見聞所及,所謂「隱」也。故程子曰:「此一節子思吃緊為人處,活潑潑地,讀者其致思焉。」[衍]化育流行之所至,理必至之。目所未見,非無色也;逮其有色,則色昭著,信未有色者之有色矣。耳所不聞,非無聲也,逮其有聲,則聲昭著,信未有聲者之有聲矣;事雖未形,非無理也,逮其有事,則理昭著,信未有理者之非無理矣。色從何凝,聲從何合,理從何顯,皆太虛一實者為之,是兩間無太虛也,一實而已矣。假令未有鳶,則天之可飛而戾者,人不可得而見;未有魚,淵之可入而躍者,人不可得而知。從其目之窮於見,耳之窮於聞,心之無據以測者,遂謂之太虛爾。故云「活」者,富有日新之謂也。雲「潑潑」者,發散未凝而充滿之象也。以此致思,庶幾無弄精魂之病。
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造,昨到反。俗讀七到反者,誤。
[注]結上文。[衍]「夫婦」,夫婦所與知能也。《章句》前雲「居室」,猶言家庭之事耳。朱門學者或泥居室之文而立男女陰陽之解,又何怪乎姚江之徒以《參同契》附入之!
右第十二章。子思之言,蓋以申明首章道不可離之意也。其下八章雜引孔子之言以明之。[衍]自此章以下至第二十章,皆言依乎中庸之道。自第二十一章至篇末,皆言惟聖者能之之德。言道則見其不可離,言德則所以不離之也。
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
[注]「道」者率性而已,固眾人之所能知能行者也,故常不遠於人。若為道者厭其卑近以為不足為,而反務為高遠難行之事,則非所以為道矣。[衍]憚存養省察之難,則托於高遠以自覆,而藉口於卑近之可厭,此異端之通病也。
「詩云:『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遠,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
[注]《詩》,《豳風·伐柯》之篇。「柯」,斧柄。「則」,法也。「睨」,邪視也。言人執柯伐木以為柯者,彼柯長短之法在此柯耳,然猶有彼此之別,故伐者視之猶以為遠也。若以人治人,則所以為人之道各在當人之身,初無彼此之別。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其人能改,即止不治,蓋責之以其所能知能行,非欲其遠人以為道也。張子所謂「以眾人望人則易從」是也。
「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施,式智反。
[注]盡己之心為「忠」,推己及人為「恕」。「違」,去也;如《春秋傳》「齊師違谷七里」之「違」,言自此至彼相去不遠,非背而去之之謂也。「道」,即其不遠人者是也。[衍]此雲「違道不遠」者,從上「猶以為遠」生義,蓋教則即人而治之,政則以我之好惡而推之,故微有自此達彼之別耳。泥者不察,遂有聖人忠恕、學者忠恕之分,不知安、勉雖別,而為道則一,使學者而不以聖人之忠恕為忠恕,則直不可謂之忠恕矣。故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
[注]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忠恕之事也。[衍]無忠不可為恕,故盡己推己,合而為「不願」「勿施」,此王道之權衡也。
[注]以己之心度人之心未嘗不同,則道之不遠於人者可見。故己之所不欲則勿以施之於人,亦不遠人以為道之事,張子所謂「以愛己之心愛人則盡仁」是也。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謹,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餘不敢盡;言顧行,行顧言,君子胡不慥慥爾!」「顧行」「行顧」之「行」,胡孟反。
[注]「求」,猶責也。道不遠人,凡己之所以責人者,皆道之所當然也,故反之以自責而自修焉。「庸」,平常也。「行」者,踐其實;「謹」者,擇其可。德不足而勉則行益力,言有餘而訒則謹益至。謹之至則言顧行矣,行之力則行顧言矣。「慥慥」,篤實貌。言君子之言行如此,豈不慥慥乎,讚美之也。凡此皆不遠人以為道之事,張子所謂「以責人之心責己則盡道」是也。
右第十三章。「道不遠人」者,夫婦所能;「丘未能一」者,聖人所不能,皆費也。而其所以然者,則至隱存焉。下章放此。[衍]以人治人,不願勿施,庸德庸言之中有至隱者,何也?動之體密而靜之幾微也。以下二章,皆可以此推之。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
[注]「素」,猶見在也。言君子但因見在所居之位而為其所當為,無慕乎其外之心也。
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
[注]此言素其位而行也。[衍]「行」者,為所當為。為其所當為,則不失己而自得矣。若富貴無憂勤之心,患難無冰淵之戒,夷狄無羞惡之志,忻然自得,則亦小人而無忌憚矣。
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於人,則無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
[注]此言「不願乎其外」也。
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僥倖。易,以豉反。
[注]「易」,平地也。「居易」,素位而行也。「俟命」,不願乎外也。「僥」,求也。「幸」,謂所不當得而得者。
子曰:「射有似乎君子,失諸正鵠,反求諸其身。」正,諸盈反。
[注]畫布曰「正」,棲皮曰「鵠」,皆侯之中,射之的也。子思引此孔子之言,以結上文之意。
右第十四章。子思之言也。凡章首無「子曰」字者放此。
君子之道,辟如行遠必自邇,辟如登高必自卑。
[注]「辟」譬同。
《詩》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樂且耽。宜爾室家,樂爾妻帑。」好,呼報反。樂,盧各反。帑與孥通,乃都反。
[注]《詩》,《小雅·常棣》之篇。「鼓瑟琴」,和也。「翕」,亦合也。「耽」,亦樂也。「帑」,子孫也。
子曰:「父母其順矣乎!」
[注]夫子誦此詩而贊之曰:人能和於妻子、宜於兄弟如此,則父母其安樂之矣。子思引《詩》及此語,以明行遠自邇、登高自卑之意。
右第十五章。
子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
[注]程子曰:「鬼神,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跡也。」[衍]天地之功用,造化之跡,謂之「鬼神」。
[注]張子曰:「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衍]妙於生化曰「良」。
[注]愚謂以二氣言,則鬼者陰之靈也,神者陽之靈也。以一氣言,則至而伸者為神,反而歸者為鬼,其實一物而已。[衍]就其所自來而為魂為魄各成其用,與其所既往而魂升魄降各反其本,則為二物;自其既凝為人物者和合以濟,無有畛域,則為一物矣。雖死而為鬼神,猶是一物也,實一物也。以祭祀言之,求之於陽者神也,求之於陰者鬼也,是所謂陰陽之靈也。思成而翕聚者神也,未求之先與求已而返於漠者鬼也,是所謂「至而伸」「反而歸」也。
[注]「為德」,猶言性情功效。[衍]有氣斯有理,理氣合則有性情,有性情則有變有成,與人物相效則有功效。
「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
[注]鬼神無形與聲,然物之終始莫非陰陽合散之所為,是其為物之體而物所不能遺也。其言「體物」,猶《易》所謂「幹事」。[衍]既為物之體,則經營之、辟闔之,富有日新,充塞見聞,特人慾以有窮之目力視之,有窮之耳力聽之,則不見不聞爾。人不自知其耳目之力有窮,而於聞見不及之地狂妄卜度,斯異端之所自熾也。
「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齊,側皆反。
[注]「齊」之為言齊也,所以齊不齊而致其齊也。「明」,猶潔也。「洋洋」,流動充滿之意。能使人畏敬奉承而發見昭著如此,乃其「體物而不可遺」之驗也。[衍]鬼神之德非耳目之所可及,而獨與心相感。使人畏敬者心之動,發見昭著者心之喻。蓋鬼神者二氣之良能,而心者人之良能也。心為大體,無所遺,故不可遺。耳目則知性情之發而不知性情之藏,知功效之跡而不知功效之由,小體也,其遺多矣。故自耳目言之,則為隱;自心言之,則為不可掩也。
[注]孔子曰:「其氣發揚於上為昭明,焄蒿悽愴,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正謂此爾。
「《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度,徒落反。射,羊益反。
[注]《詩》,《大雅·抑》之篇。「格」,來也。「矧」,況也。「射」,厭也。言厭怠而不敬也。「思」,語辭。
「夫微之顯,誠之不可掩,如此夫!」夫,防無反。
[注]「誠」者,真實無妄之謂。[衍]誠則無妄矣。凡妄之興,因虛故假。流動充滿,皆其實有,妄奚從生哉!
[注]陰陽合散無非實者,故其發見之不可掩如此。[衍]陰陽合散之際,無心而有理。昧者不察其有理而但見其無心,則謂之漚合而漚散矣。漚之散合無其理,則合之散之無性情,故漚亦無性情;為合為散無功效,故漚亦無功效。若二氣之良能,其動滿盈,其理各得,其信無毫髮之爽,其妙曲盡而微至,其靈赫然昭著而感物之哀樂也深,性情功效粲然不欺,而豈漚之類哉!故知空虛無物之中,沖漠無朕之際,乃仁義禮智之都,哲謀肅乂之府,特耳目窮而昧者不察爾。不然,天下之性情功效惡從而盛,以貞之萬世而合符不爽如此哉!
右第十六章。不見不聞,隱也。體物如在,則亦費矣。此前三章以其費之小者而言,此後三章以其費之大者而言,此一章兼費隱、包小大而言。
子曰:「舜其大孝也與!德為聖人,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與,以諸反。
[注]「子孫」,謂虞思、陳胡公之屬。
「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祿,必得其名,必得其壽。
[注]舜年百有十歲。
「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故栽者培之,傾者覆之。
[注]「材」,質也。「篤」,厚也。「栽」,植也。氣至而滋息為「培」,氣反而游散則「覆」。[衍]於此益見陰陽合散之幾,無心而有理矣。
「《詩》曰:『嘉樂君子,憲憲令德。宜民宜人,受祿於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憲,呼典反。樂,盧各反。
[注]《詩》,《大雅·假樂》之篇。「假」,當依此作「嘉」;「憲」,當依《詩》作「顯」。「申」,重也。
「故大德者必受命。」
[注]「受命」者,受天命為天子也。
右第十七章。此由庸行之常推之以極其至,見道之用廣也。而其所以然者,則為體微矣。後二章亦此意。[衍]大德以受命,莫之致而自至,天之微也。舜之夔夔齊栗盡孝以凝命,聖人之微也。下二章備論幽明禮樂之故,推及於義之難明,皆以著君子道用之隱。
子曰:「無憂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為父,以武王為子,父作之,子述之。
[注]此言文王之事。《書》言:「王季其勤王家」,蓋其所作亦積功累仁之事也。
「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大,他蓋反。
[注]此言武王之事。「纘」,繼也。大王,王季之父也。《書》云:「大王肇基王跡。」《詩》云:「至於大王,實始翦商。」「緒」,業也。「戎衣」,甲冑之屬。「壹戎衣」,《武成》文,言壹著戎衣以伐紂也。
「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斯禮也,達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為大夫,子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為士,子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期之喪達乎大夫,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追王」之「王」,於放反。「大王」之「王」,他蓋反。期,居之反。
[注]此言周公之事。「末」,猶老也。「追王」,蓋推文、武之意以及乎王跡之所起也。「先公」,組紺以上至后稷也。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又推大王、王季之意以及於無窮也。制為禮法以及天下,使葬用死者之爵,祭用生者之祿,喪服自期以下,諸侯絕,大夫降,而父母之喪上下同之,推己以及人也。[衍]三年之喪:天子為王后、世子;諸侯為天子,自為其夫人、世子。然雖俱三年,而居食之節有不同者,惟達焉不降爾,父母之喪則一也。父在為母服齊衰期,十三月而祥,十四月而禫,十五月而除。
右第十八章。
子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
[注]「達」,通也。承上章而言武王、周公之孝乃天下之人通謂之孝,猶孟子之言達尊也。[衍]通謂之孝,得乎人心之同然,斯為孝之至也。
「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夫,防無反。
[注]上章言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以有天下,而周公成文、武之德以追崇其先祖,此繼志述事之大者也。下文又以其所制祭祀之禮通於上下者言之。
「春秋修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
[注]「祖廟」,天子七,諸侯五,大夫三,適士二,官師一。[衍]一廟者,就禰廟以祭祖。
[注]「宗器」,先世所藏之重器,若周之赤刀、大訓、天球、河圖之屬也。「裳衣」,先祖之遺衣服,祭則設之以授屍也。「時食」,四時之食,各有其物,如春行羔、豚、膳、膏、香之類是也。
「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貴賤也;序事,所以辨賢也;旅酬下為上,所以逮賤也;燕毛,所以序齒也。為,於偽反。
[注]宗廟之次,左為昭,右為穆,而子孫亦以為序。有事於太廟,則子姓兄弟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倫焉。[衍]言太廟者,著其咸在耳。雖群廟之祭,兄弟子姓助祭者亦以昭穆序之。
[注]「爵」,公、侯、卿、大夫也。「事」,宗祝有司之職事也。「旅」,眾也。「酬」,導飲也。「旅酬」之禮,賓弟子、兄弟之子各舉觶於其長而眾相酬,蓋宗廟之中以有事為榮,故逮及賤者使亦得以申其敬也。[衍]下上,以堂言;賤者,位在堂下。
[注]「燕毛」,祭畢而燕,則以毛髮之色別長幼為坐次也。「齒」,年數也。
「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注]「踐」,猶履也。「其」,指先王也。[衍]釋「其所尊」「其所親」。
[注]「所尊」「所親」,先王之祖考、子孫、臣庶也。始死謂之「死」,既葬則曰「反而亡」焉,皆指先王也。此結上文兩節,皆繼志述事之意也。
「郊社之禮,所以祀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
[注]「郊」祀天,「社」祭地,不言后土者,省文也。[衍]「郊」,祭上帝之專名。祭后土,則「社」是已。后土即地之祇也。言「郊社」者,惟此最為顯明。五峰胡氏謂無北郊祭地之禮,與經文為合。北郊方澤皇地祇之說,其為淫祀明矣。
[注]「禘」,天子宗廟之大祭,追祭太祖之所自出於太廟,而以太祖配之也。「嘗」,秋祭也。四時皆祭,舉其一耳。禮必有「義」,對舉之,互文也。「示」,與「視」同。「視諸掌」,言易見也。此與《論語》文意大同小異,記有詳略耳。
右第十九章。
哀公問政。
[注]哀公,魯君,名蔣。
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
[注]「方」,版也。「策」,簡也。「息」,猶滅也。有是君,有是臣,則有是政矣。
「人道敏政,地道敏樹。夫政也者,蒲盧也。夫,防無反。
[注]「敏」,速也。「蒲盧」,沈括以為「蒲葦」,是也。以人立政,猶以地種樹,其成速矣,而蒲葦又易生之物,其成尤速也。言人存政舉,其易如此。[衍]「人道」者,人之所以為人,有其性,有其情,有其才,而能擇能執者也。
「故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注]此承上文「人道敏政」而言也。為政在人,《家語》作「為政在於得人」,語意尤備。「人」謂賢臣。「身」,指君身。「道」者,天下之達道。「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以生者,所謂「元者善之長也」。言人君為政在於得人,而取人之則,又在修身。能仁其身。[衍]備仁之理於身也。
[注]則有君有臣而政無不舉矣。
「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殺,所戒反。
[注]「人」,指人身而言。具此生理,自然便有惻怛慈愛之意,深體味之可見。[衍]此言「仁」者,愛之理,仁之用也,道也。知仁勇之仁,言心之德,仁之體也,性也。立體以致用,而後用無不行,率性而道乃可修也。
[注]「宜」者,分別事理各有所宜也。「禮」,則節文斯二者而已。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
[注]鄭氏曰:「此句在下,誤重在此。」
「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注]為政在人,取人以身,故不可以不修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故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欲盡親親之仁,必由尊賢之義,故又當知人。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皆天理也,故又當知天。[衍]此節既結上文,抑與「知斯三者」一節相為終始。此但言舉政之道不可以不然,乃知其不可以不然而終不能然者,未得所以能然之實而致功也。知以吾三近之德修身而治人,則天人皆知,而誠身順親,仁義禮之無不舉矣,人道之所以能敏政也。
「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知,珍義反。
[注]「達道」者,天下古今所共由之路,即《書》所謂「五典」,孟子所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衍]親、義、別、序、信,仁義禮而已。
[注]「知」,所以知此也。「仁」,所以體此也。勇,所以強此也。[衍]「所以」者,取之身而加彼之辭。
[注]謂之「達德」者,天下古今所同得之理也。「一」,則誠而已矣。達道雖人所共由,然無是三德則無以行之。達德雖人所同得,然一有不誠,則人慾間之,而德非其德矣。[衍]誠則人慾自不能間。但遏人慾而未即能誠,德亦終非其德也。
[注]程子曰:「所謂誠者,止是誠實此三者,三者之外更別無誠。」[衍]「誠實此三者」,言三者之皆充實也。一有不誠,未至乎充實,斷而不恆,小而不擴,偏而不全也。若夫偽者後起之妄,小人之所為無忌憚,非一有不誠而即偽也。三者之未實,則必為欲所乘;然雖人慾間之,亦尚未至於偽,惟不仁不知不勇之極,而濟之以無忌憚之才,然後偽生。誠不與偽對,但去偽亦未能誠。而先儒或言去偽存誠者,乃為陷溺梏亡深重者示自新之路,去偽而不自恕,不自恕則愧怍而反求諸道,庶幾可得而誠也。鄉黨自好者其偽亦鮮,何況君子而豈但無偽之即誠哉!然則君子之存誠也,懼三者之未充實,則以好學充其知,力行充其仁,知恥充其勇而已矣。
「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強,其爾反。
[注]知之者之所知,行之者之所行,謂「達道」也。以其分而言,則所以知者「知」也;所以行者「仁」也;所以至於知之成功而一者,「勇」也。以其等而言,則生知安行者,「知」也;學知利行者,「仁」也;困知勉行者,「勇」也。[衍]總以見知仁勇之交相為功,而生安、學利、困勉,皆資所性之達德以知行耳。學者不得其立言之旨而效其分配,為無益而已矣。
[注]蓋人性雖無不善,而氣稟有不同者,故聞道有蚤莫,行道有難易,然能自強不息,則其至一也。[衍]困勉者亦有能自強不息之資,惟其三近之德足於性也。
[注]呂氏曰:「所入之塗雖異,而所至之域則同」,此所以為中庸。[衍]繩墨之不可改,彀率之不可變也。
[注]「若乃企生知安行之資為不可幾及,輕困知勉行謂不能有成,此道之所以不明不行也。」
子曰:「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好,呼報反。「乎知」之「知」,珍義反。
[注]「子曰」,二字衍文。此言未及乎達德而求以入德之事,通上文三知為知,三行為仁,則此三近者勇之次也。[衍]三者皆性之德也。知、仁、勇,天德也。天德者,天之道。此三者人之性,人之道也。「近」者,天人之辭,人以是而近天,所謂「達天德」也。天人於此而相接,所謂「繼之者善」也。蓋嘗論之,天之明於人為知,天之純於人為仁,天之健於人為勇,是其主宰之流行化生,人物為所命之理而凝乎性焉。然人之與物,雖有偏全、大小、明暗、醇疵之不同,而皆有之矣,惟此好學、力行、知恥之心,則物之所絕無而人之所獨也。抑天之所未有,而二氣五行之精者凝合為人而始有也。天地之生人為貴,貴此而已。天有道而人能弘之,弘此而已。以向於學而好之不舍者,孰為誘之?以務於行而力之不吝者,孰為勉之?以有所恥而知其所當恥,以不昧於恥者,孰為區別而警之?觸而用之,有其幾焉;反而求之,有其實焉。發之不知,存之不忘,用之不倦,不學而能,不慮而知,非所性固有之德哉?誠之者,人之道也。人之道者,人之性也。故以此三者修身而身修,以此三者治人而人治,不可勝用也。盡其心則性盡而道弘矣。不知用此,則雖知知而知有所窮,不能復通;知仁而仁有所間,不能相保;知勇而勇有所竭,不能復振。無他,上用天德,則形器所域,固不能與天同其理;下用與物同有之性,則且與物同其偏而一往必窮也。故子曰:「不如丘之好學也。」又曰:「發憤忘食,不知老之將至。」聖人之性焉,安焉者;性此、安此而已矣。其曰「勇之次」者,則以見聖人以至於愚柔之資,皆有此三者爾,所謂「人皆可以為堯舜」也。
[注]呂氏曰:「愚者自是而不求,自私者徇人慾而忘返,懦者甘為人下而不辭。故好學非知,然足以破愚;力行非仁,然足以忘私;知恥非勇,然足以起懦。」
「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
[注]「斯三者」,指三近而言。「人」者,對己之稱。「天下國家」,則盡乎人矣。[衍]人道之所以能敏政也。
[注]言此以結上文「修身」之意,起下文「九經」之端也。
「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曰:修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群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
[注]「經」,常也。「體」,謂設以身處其地而察其心也。「子」,如父母之愛其子也。「柔遠人」,所謂「無忘賓旅」者也。此列「九經」之目也。呂氏曰:「天下國家之本在身,故修身為九經之本。然必親師取友,然後修身之道進,故尊賢次之。道之所進莫先其家,故親親次之。由家以及朝廷,故敬大臣、體群臣次之。由朝廷以及其國,故子庶民、來百工次之。由其國以及天下,故柔遠人、懷諸侯次之。此九經之序也。」視群臣猶吾四體,視百姓猶吾子,此視臣視民之別也。
「修身則道立,尊賢則不惑,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則不眩,體群臣則士之報禮重,子庶民則百姓勸,來百工則財用足,柔遠人則四方歸之,懷諸侯則天下畏之。
[注]此言九經之效也。「道立」,謂道成於己而可為民表,所謂「皇建其有極」是也。「不惑」,謂不疑於理。「不眩」,謂不迷於事。敬大臣則信任專而小臣不得以間之,故臨事而不眩也。來百工則通工易事,農末相資,故「財用足」。柔遠人則天下之旅皆悅而願出於其途,故「四方歸」。懷諸侯則德之所施者博而威之所制者廣矣,故曰「天下畏之」。
「齊明盛服,非禮不動,所以修身也。去讒遠色,賤貨而貴德,所以勸賢也。尊其位,重其祿,同其好惡,所以勸親親也。官盛任使,所以勸大臣也。忠信重祿,所以勸士也。時使薄斂,所以勸百姓也。日省月試,既稟稱事,所以勸百工也。送往迎來,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遠人也。繼絕世,舉廢國,治亂持危,朝聘以時,厚往而薄來,所以懷諸侯也。齊,側皆反。去,邱矩反。遠,於願反。好,呼報反。惡,烏路反。斂,力驗反。既,許亮反。稟,力稔反。稱,昌孕反。朝,直遙反。
[注]此言九經之事也。「官盛任使」,謂官屬眾盛,足任使令也;蓋大臣不當親細事,故所以優之者如此。「忠信重祿」,謂待之誠而養之厚,蓋以身體之而知其所賴乎上者如此也。「既」,讀曰「餼」。「餼稟」,稍食也。「稱事」,如《周禮》稿人職曰「考其弓弩,以上下其食」是也。往則為之授節以送之,來則豐其委積以迎之。「朝」,謂諸侯見於天子;「聘」,謂諸侯使大夫來獻。《王制》:「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厚往薄來」,謂燕賜厚而納貢薄。
「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
[注]「一」者,誠也。[衍]「一」,猶言無異道。擇善而後知所誠,固執而後無不誠,《大學》所謂「無所不用其極」也。
[注]一有不誠,則是九者皆為虛文矣,此九經之實也。
「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言前定則不跲,事前定則不困,行前定則不疚,道前定則不窮。行,胡孟反。
[注]「凡事」,指達道、達德、九經之屬。「豫」,素定也。[衍]立天下之大本而後素無不定,所以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也。
[注]「跲」,躓也。「疚」,病也。此承上文言凡事皆欲先立乎誠,如下文所推是也。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
[注]此又以在下位者推言素定之意。「反諸身不誠」,謂反求諸身而所存所發未能真實而無妄也。[衍]「所存」者,一於存真;「所發」者,加之察妄。
[注]「不明乎善」,謂未能察於人心天命之本然,而真知至善之所在也。[衍]「天命」,天之命我者也。凝乎心而至善有恆,萬物皆備於我,於己取之而已,故格物致知,非逐物而失己也。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從,七恭反。中,陟仲反。
[注]此承上文「誠身」而言。「誠」者,真實無妄之謂。[衍]「妄」者,無本而動之謂,天理不實,人慾間之以動也。
[注]天理之本然也。[衍]天下之事,其本然無非天理,不隨妄動,無不誠也。
[注]「誠之」者,未能真實無妄而欲其真實無妄之謂,人事之當然也。[衍]既其當然,抑其能然;惟其能然,是以當然。
[注]聖人之德,渾然天理,真實無妄,不待思勉而從容中道,則亦「天之道」也。[衍]德,已成之德也。如孔子「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是已。
[注]未至於聖,則不能無人慾之私,而其為德不能皆實。故未能不思而得,則必擇善,然後可以明善;未能不勉而中,則必固執,然後可以誠身,此則所謂「人之道」也。[衍]「未至於聖」,聖功尚未成也。「此則所謂人之道」,既已為人則必務乎此,雖聖人亦以此而盡其人道,好問好察,拳拳服膺,皆聖功也。
[注]不思而得,生知也。[衍]義精則「不思而得」。
[注]不勉而中,安行也。[衍]仁熟則「不勉而中」。
[注]擇善,學知以下之事;固執,利行以下之事也。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注]此「誠之」之目也。學問思辨所以擇善而為知,學而知也;篤行所以固執而為仁,利而行也。程子曰:「五者廢其一,非學也。」
「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注]君子之學,不為則已,為則必要其成,故嘗百倍其功,此困而知、勉而行者也,勇之事也。
「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注]「明」者,擇善之功;「強」者,固執之效。呂氏曰:「君子之所以學者,為能變化氣質而已,德勝氣質,則愚者可進於明,柔者可進於強;不能勝之,則雖有志於學,亦愚不能明、柔不能立而已矣。蓋均善而無惡者,性也,人所同也。昏明強弱之稟不齊者,才也,人所異也。誠之者,所以反其同而變其異也。[衍]欲反其同,即以其所同者反之。好學、力行、知恥,人之與聖人同者也。以此三者合而用之,則弗措矣。氣質者與生而俱,非性之德無以變之,則終於愚柔矣。愚柔者以變化氣質,聖人以馴至聖功而達天德,不可有二用,有二用則終不可得而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