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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外傳卷七 說卦傳

2024-10-10 19:37:49 作者: 王夫之

  一

  天下有截然分析而必相對待之物乎?求之於天地,無有此也;求之於萬物,無有此也;反而求之於心,抑未諗其必然也。故以此深疑邵子之言《易》也。

  陰陽者,二儀也;剛柔者,分用也。八卦相錯,五十六卦錯綜相值,若是者,可謂之截然而分析矣乎?天尊地卑,義奠於位;進退存亡,義殊乎時;是非善惡,義判於幾;立綱陳常,義辨於事;若是者,可謂之截然而分析矣乎?

  天尊於上,而天入地中,無深不察;地卑於下,而地升天際,無高不徹。其界不可得而剖也。進極於進,退者以進;退極於退,進者以退。存必於存,邃古之存,不留於今日;亡必於亡,今者所亡,不絕於將來。其局不可得而定也。天下有公是,而執是則非;天下有公非,而凡非可是。善不可謂惡,盜跖亦竊仁義;惡不可謂善,君子不廢食色。其別不可得而拘也。君臣有義,用愛則私,而忠臣愛溢於羹牆;父子有恩,用敬則疏,而孝子禮嚴於配帝。其道不可得而歧也。

  故麥秋於夏,螢旦其昏,一陰陽之無門也。金煬則液,水凍則堅,一剛柔之無畛也。齒發不知其暗衰,爪甲不知其漸長,一老少之無時也。雲有時而不雨,虹有時而不晴,一往來之無法也。截然分析而必相對待者,天地無有也。萬物無有也,人心無有也。然而或見其然者,據理以為之銖兩已爾。

  今夫言道者而不窮以理,非知道者矣,言道者而困其耳目思慮以窮理於所窮,吾不敢以為知道者也。夫疏理其義而別之,有截然者矣;而未盡其性也,故反而求之於吾心無有也;而未至於命也,故求之於天地無有也,求之於萬物無有也。天地以和順而為命,萬物以和順而為性。繼之者善,和順故善也,成之者性,和順斯成矣。

  夫陰陽者呼吸也,剛柔者燥濕也。呼之必有吸,吸之必有呼,統一氣而互為息,相因而非反也。以燥合燥者,裂而不得剛,以濕合濕者,流而不得柔,統二用而聽乎調,相承而無不可通也。呼而不吸,則不成乎呼;吸而不呼,則不成乎吸。燥之而剛,而非不可濕;濕之而柔,而非不可燥。合呼吸於一息,調燥濕於一宜,則既一也。分呼分吸,不分以氣;分燥分濕,不分以體,亦未嘗不一也。

  是故《易》以陰陽為卦之儀,而觀變者周流而不可為典要;以剛柔為爻之撰,而發揮者相雜而於以成文;皆和順之謂也。和順者性命也,性命者道德也,以道德徙義而義非介然,以道德體理而理非執一。大哉,和順之用乎!

  故位無定也:《坤》位西南而有東北之喪,《小畜》體《乾》《巽》而象西郊之雲,《解》體《震》《坎》而兆西南之利,《升》體《坤》《巽》而得南征之吉;行六十四象於八方之中,無非其位矣。序無定也:繼《乾》《坤》以《屯》《蒙》而消長無端,繼《屯》《蒙》以《需》《訟》而往來無跡;運六十四數於萬變之內,無非其序。

  矣蓋陰陽者,終不如斧之斯薪,已分而不可合;溝之疏水,已去而不可復回;爭豆區銖絫之盈虛,辨方四圓三之圍徑,以使萬物之性命分崩離析,而終無和順之情。然而義已於此著矣,秩其秩,敘其敘,而不相凌越矣。則窮理者窮之於此而已矣。

  

  今夫審聲者,辨之於五音,而還相為宮,不相奪矣。成文者,辨之於五色,而相得益彰,不相掩矣。別味者,辨之於五味,而參調已和,不相亂矣。使必一宮一商,一徵一羽,序而間之,則音必瘖;一赤一玄,一青一白,列而緯之,則色必黯;一苦一鹼,一酸一辛,等而均之,則味必惡。取人禽魚獸之身,而判其血氣魂魄以各歸,則其生必死;取草木谷果之材,而齊其多少華實以均用,則其效不成。子曰:「使回多財,吾為爾宰。」假令邵子而為天地宰也,其成也毀,其生也死,又將奚賴哉!

  故參天兩地,一義也;兼三才而兩之,一義也;分以兩掛以奇,變以十八,一義也;天地山澤雷風水火之相錯,一義也;出乎《震》,成言乎《艮》,一義也;始以《乾》《坤》,歷二十六卦而繼以《坎》《離》,歷二十卦而繼以《震》《艮》,歷四卦而繼以《巽》《兌》,一義也。皆命之所受,性之所成,和順因其自然,而不可限以截然分析之位者也。

  理數既然,則道德之藏從可知矣。誠斯幾,幾斯神。幾不可期,神不可測,故曰:「神無方而《易》無體。」故疑邵子者,非從疑之於性命也,且疑邵子之於理也,執所見以伸縮乎物,方必矩而圓必規,匠石之理而已矣。京房分八宮為對待,不足於象,而又設遊魂、歸魂以湊合之,尤其不足言者也。

  故所惡於執中之無權者,惟其分仁義剛柔為二而均之也。窮理而失其和順,則賊道而有餘。古今為異說不一家,歸於此而已矣。

  二

  兩間之有,孰知其所自昉乎?無已,則將自人而言之。今我所以知兩間之有者,目之所遇,心之所覺,則固然廣大者先見之,其次則其固然可辨者也,其次則時與相遇,若異而實同者也,其次則盈縮有時,人可以與其事而乃得以親用之者也。

  是故寥然虛清,確然凝立,無所不在,迎目而覺,游心而不能越,是天地也。故曰「天地定位」。謂人之始覺知有此而位定也,非有所在有所不在者也。

  有所不在者,平原斥磧之地,或窮年而不見山,或窮年而不見澤。有所在,故舟居而漁者,窮年見澤而不見山;岩棲而鋤者,窮年見山而不見澤。乃苟見之,則一如天地之固然,峙於前而不移也。故曰「山澤通氣」。陟山而知地之固不絕於天,臨澤而知天之固不絕於地,非截然分疆而不相出入也,固終古恆然,無與為期者也。

  抑有不可期而自有期者,遇之而知其有,未遇不知其何所藏也。蓋陰陽者恆通,而未必其相薄,薄者其不常矣。陽欻薄陰而雷作,陰欻薄陽而風動,通之變也。變則不數與之相遇,歷時而知之,始若可驚,繼乃知其亦固然也。故曰「雷風相薄」。惟其不可期也,而為兩間之固有。其盈也,人不得而縮之;其縮也,人不得而盈之;為功於萬物,而萬物不得執之以為用。若夫陽燧可致,鑽木可取,方諸可聚,引渠可通,煬之淪之而盛,撲之堙之而衰,雖陰陽之固然,而非但以目遇,以心覺也,於是而始知有水火。故終之曰「水火不相射」。合致其功於人,而人以合陰阻之感者也。

  可親者順之德,有功者健之德。道定而德著,則曰「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德至而道凝,則曰「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其理並行而不相拂矣。

  夫動乎暄潤之幾,成乎動撓之用,底乎成以欣悅乎有生,此變化以成物有然者,然而非已所固然而見其然矣。無已,則察乎他物以知之。固然而有天地,見其位定;固然而有山澤,見其氣通;時而知有雷風,見其相薄;與其事而親之以為功,則知有水火,疑其相射而終不相射也。此人之所目遇而心覺,知其化有然者。

  惟然,故「後天、先天」之說不可立也。以固然者為先天,則以次而有者其後矣。以所從變化者為先天,則已成者為後矣。兩者皆不可據也。以實言之,徹乎今古,通乎死生,貫乎有無,亦惡有所謂先後者哉?無先後者天也,先後者人之識力所據也。在我為先者,在物為後;在今日為後者,在他日為先。不貳則無端委之殊,不息則無作止之分,不測則無漸次之差。故曰:「神無方而《易》無體。」

  東西南北者,人識之以為向背也。今、昔、初終者,人循之以次見聞也。物與目遇、目與心喻而固然者如斯,舍所見以思所自而能然者如斯。要非理氣之但此為先,但此為後也。

  「天地定位」至「八卦相錯」為一章,「數往者順」三句為一章。《本義》拘邵子之說,合為一章。其說牽強支離,出於陳摶仙家者流,本不足道,而邵子曰「此伏羲八卦之位」。伏羲至陳摶時,將近萬年,中間並無授受,其誕可見。蓋摶師呂嵓,或托雲「伏羲不死而授嵓」也。

  三

  象自上昭,數由下積。夫象數一成,咸備於兩間,上下無時也,昭積無漸也,自然者無所謂順逆也。而因已然以觀自然,則存乎象;期必然以符自然,則存乎數。人之仰觀俯察而欲數之,欲知之,則有事矣。有事則有時,有時則有漸,故曰:象自上昭,數由下積。

  象有大小,數有多寡。大在而分之以知小,寡立而合之以為多。象不待合小以知大,數不待分多以知寡。是猶掌與指也:立全掌之象於此,而拇、食、將、無名、季指之別,粲乎分之而皆可知;掌象不全,立一指焉,弗能知其焉何指也。若以數計指也,則先拇以為一,次食以為二,次將以為三,次無名以為四,次季以為五,而後五數登焉。未有先五而後得四、三、二、一者也。

  故象合以聽分,數分以聽合也。合以聽分,必先上而後下;先下而後上,則上者且為下所蔽矣。分以聽合,必先下而後上;先上而後下,則下者枵而上無所載矣。象,陽也;數,陰也。日月之照,雨露之垂,自高而及下;人物之長,草木之茂,自卑以至高。

  是故《疇》成象以起數者也,《易》因數以得象者也。《疇》,人事也,而本乎天之自然;《易》,天道也,而行乎人之不容已。《疇》因《洛書》,起九宮而用陽;《易》因《河圖》,以十位合八卦而用陰。《疇》以仿,《易》以謀。仿務知往,謀務知來。《疇》征而無兆,《易》兆而無征。

  《疇》之始五行,以中五始也;《洛書》象見有龜,龜背隆起,中五在上。次五事,以戴九先也;次八政五紀而後皇極,履一在下也。詳具《思問錄外篇》,蔡氏舊解非是。五行,天也,天所垂也。人法天。天垂象,人乃仰法之,故《疇》先上而後下。

  若《易》之本於《河圖》也,水一火二,水下火上,則先一而後二,先少而後多矣。先少而後多,故卦首初,次二,次三,次四,次五,以終於上。十八變之策,由少而多;六爻之位,由下而上。下不先立,則上浮寄而無所承。《易》因數以得象,自分以聽合,積下以漸上,所由異於《疇》也。

  夫自上下者順,自下上者逆,故曰「《易》逆數」也。逆以積,積以成,人迓天而後天牖人。其往也逆,則其來也順。非數有順者而《易》不用,顧用其逆者以巧為合也。

  故《乾》一索而得《震》,再索而得《坎》,三索而得《艮》;《坤》一索而得《巽》,再索而得《離》,三索而得《兌》;無非逆也。其曰《乾》一、《兌》二、《離》三、《震》四,陰自上生,以次而下,乃生乎《巽》《坎》《艮》《坤》,以抵乎純陰而陽盡無餘,吾未知天地之果有此象焉否也。若夫數,則必無此懸虛建始於上,而後逮於下之理矣。

  《易》之作也以蓍,蓍之成象也以數,故有數而後有象,數自下積,而後象自上昭。自有《易》以來,幽贊於神明而倚數者必無殊道。伏羲氏邈矣,見聞不逮,授受無人矣。以理度之,亦惡能外此哉?故言《易》者,先數而後象,先下而逆上,萬世不易之道也。

  四

  著其往,則人見其往,莫知其歸矣;飭其歸,則人見其歸,莫知其往矣。故川流之速,其逝者可見,其返而生者不可見也;百昌之榮,其盛者可知,其所從消者不可知也。雖然,耳目之限,為幽明之隔,豈足以知大化之神乎?大化之神,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者也。故曰:「闔戶之謂《乾》,辟戶之謂《坤》,一闔一辟之謂變,往來不窮之謂通。」

  闔有辟,辟有闔,故往不窮來,來不窮往。往不窮來,往乃不窮,川流之所以可屢遷而不停也;來不窮往,來乃不窮,百昌之所以可日榮而不匱也。故闔辟者疑相敵也,往來者疑相反也。然而以闔故辟,無闔則何辟?以辟故闔,無辟則何闔?則謂闔辟以異情而相敵,往來以異勢而相反,其不足以與大化之神,久矣。

  是故動之使合,散之使分也,其勢殊矣;潤之使柔,暄之使勁也,其質殊矣;止之使息,說之使作也,其功殊矣;君之使動,藏之使靜也,其德殊矣;則疑乎陰陽有名致之能,相與偶立而不相浹,而非然也。

  位《乾》健於南,而南氣何以柔和?位《坤》順於北,而北氣何以剛勁?位《離》於東,而春何以滋膏雨?位《坎》於西,而秋何以降水潦?則《震》《巽》《艮》《兌》之非定位於四隅,抑又明矣。顧不謂《乾》不可南,《坤》不可北,《離》不可東,《坎》不可西也。錯綜乘乎化,方所因乎時,則周流八方,唯其所適,而特不可以偶然所值者為之疆域爾。

  故動散合勢,暄潤合質,說止合功,君藏合德;一錯一綜而闔辟之道立,一錯三綜而闔辟之道神,八錯二十八綜而闔辟之道備。故方言雷而即言風,方言雨而即言日,方言《艮》而即言《兌》,方言《乾》而即言《坤》。鈞之所運,軸之所轉,疾以相報,合以相成。一氣之往來,成乎二卦,而剛柔之用全。則散止以著動說之往,君暄以飭藏潤之歸。君子之於《易》,無往而不得妙萬物之神,曾何局於方,劃於對,剖於兩,析於四,淆於八之足雲!

  五

  《震》東《兌》西,《離》南《坎》北,因《河圖》之象,奠水、火、木金之位,則莫之與易矣。若夫《乾》《坤》者,經乎四維者也。《乾》非隅處於西北也,位於西北而交於東南;風者天之餘氣也,風莫烈於西北,而被乎東南,故《巽》為《乾》之餘,而受位於《乾》之所經。《坤》非隅處於西南也,位於西南而交於東北;山者地之委形也,山莫高於西南,而迤於東北,故《艮》為《坤》之委而受位於《坤》之所經。《震》《兌》《坎》《離》之各有其位,受職於天地,居其所而不相越。天地經水、火、金、木而運其化,故絡貫乎其間,而與《巽》《艮》合其用。《乾》《坤》非隅也,行乎四維而各適有正也。《震》《兌》《坎》《離》非正也,受《乾》《坤》之化而各司其一偏也。謂之「正」,謂之「隅」者,人之辭也。大圓普運,無往而非正也。此八方配卦之大綱也。

  夫八卦有位焉,雖天地不能不與六子同乎其有位也,昭著乎兩間者有然也。《乾》《坤》有神焉,則以六子效其神而不自為功者也,體兩間之撰則實然也。位者其體也,神者其用也。體者所以用,而必有其定體,雖無用而自立乎其位,用者用其體,而既成乎用,則無有定位而效其神。神不測,則六子之用,相成相濟而無其序。

  乃麗乎萬物而致功,則神且專有所主而為之帝,帝則周流於八方,以有序而為始終。故《易》不可以一理求者也。參觀之而各有其理,故在帝言帝,於是而萬物之生成有序,亦因之以為序焉。故曰「帝出乎《震》」,帝於《震》乎出,非謂《震》方之德為所出之帝也。

  由是以行乎《巽》而「齊」,行乎《離》而「相見」,行乎《坤》而「致養」乎地,行乎《兌》而「說」,行乎《乾》而爭功於天,行乎《坎》而「歸」,行乎《艮》而一終以更始,歷其地則致其功,逮其期則見其效,而果誰為之帝乎?

  妙萬物而麗乎物者也。或動或撓,或燥或說,或潤或止者也。故六子之神,周流於八卦,而天地則在位而為午貫之經,在神則為統同之主。妙矣哉!渾淪經緯,無所擬而不與道宜。故「神無方」者可為之方,「《易》無體」者不可為之體。同別合離,體用動靜,罔不賅存於道,而《易》妙之。惟然,則豈滯於方所者之所與知哉?

  夫《易》於象有徵焉,於數有實焉,於化有權焉。擬之以其物,奠之以其位,象之徵也。上生者積以生變,下生者節以成合,逆而積之,得乃知之,數之實也。徹乎數而與之為損益,行乎象而與之為盈虛,化之權也。

  擬物者必當其物,以《乾》為金,以《艮》為土,則非其物也。奠位者必安其位,位《乾》於南,位《坤》於北,則非其位也。陽可變八,而所下生者七,陰可合七,而所上生者八;《乾》生《兌》,《坤》生《艮》,則非所生矣。逆而積之而數非妄,得乃知之而數無方,而變從上起,限以其序,則無實而不可與盡變矣。徹乎數而皆在,往來無時也,而序之以天時人事之一定,則有不周矣。行乎象而皆通,帝之由出以成,閱八位而皆有功也,而限之以對待倚伏之一局,則不相通矣。

  況夫位者,資數以為實,資化以為權,而尤未可據者也。《大畜》之「天衢」,在《明夷》而為「入地」;《小過》之「西郊」,在《既濟》而為「東鄰」;《賁》無水而「濡如」,《隨》無山而「用亨」;《睽》火亢之極而「遇雨」,《巽》東南之卦而「先庚」。然則數淆而起變,化運而因時,帝之所臨,初無必然之衰王,神之所集,何有一定之險夷?故冀、代之士馬,或以強,或以弱;三塗、四岳之形勝,或以興,或以亡。天無拘方之生殺,人無據位之安危,其亦審矣。

  蓋《乾》《坤》之德具行於六子,六子各稟《乾》《坤》之撰,六子之用遍歷乎八卦,《乾》《坤》亦載六子之施,《易》之所以妙萬物而無典要,故六十四象、三百八十四變之大用顯焉。典之要之,而《易》理限於所域,此後世術數之徒所以終迷於大化也。

  不然,天無乎不覆,地無乎不載,健順之德業無乎不行,且無有於西北、西南之二隅,又何《乾》南《坤》北之足言乎?今夫天圓運於上,浩乎其無定畛也;人測之以十二次,而天非有次也。配之以十二辰者,不得已而為之驗也。局之以分野者,小道臆測之陋也。黃道密移而皆其正,昏旦日改而皆其中。《易》與天合者,可以悟矣。

  六

  天地府大用而官之,《震》《巽》《坎》《離》《艮》《兌》受材於《乾》《坤》而思肖之,繁然各有其用。故天地之間,其富矣哉!聖人受材以肖陰陽之德,陰陽之富有,皆其效法也。將繁然而盡用之乎?繁然盡用之,則純者、駁者、正者、奇者,弗擇而求肖之,必將詭而趨於不經。故有所用,有所不用;有所用以興利而不以立教,有所用以立教而不以興利。惟聖人為能擇於陰陽之粹精,故曰:「賾而不可惡,動而不可亂。」

  是故《震》雷、《巽》風、《坎》水、《離》火、《艮》山、《兌》澤,象之盛者也,他有象而不足以擬其盛也。然而《大過》《益》《升》《井》《鼎》《漸》《渙》《中孚》,則退風之功而升水於用者,乘木而觀往來之通塞,賢於風之拂散而無功也,故君子擇於《巽》而利用木也。

  《傳》曰:「雨以潤之,日以烜之。」舍水火而用雨日,日不偶月而配雨,擇之尤嚴者也。雨性足於潤,日性足於垣。乃以潤以烜,豈徒以其性之足者哉?徒以性,則水豐於雨,火烈於日矣。以者,有所施也;潤之烜之;有所麗也。施以為恩,麗以為效,則潤烜之德,水火不及雨日之用矣。何也?水火之德不勝刑,雨日之刑不勝德;雨儉於水,故鮮淪沒之害;日和於火,故無焚灼之災也。

  天地之生化消息萬物者,有以藏之,有以散之,有以止之可以弗憂其盛而難繼矣。而尤授水火以刑害之權,則萬物其傷矣乎!老氏之言曰「上善如水」,其有刑之心也夫!故言刑名者、言兵者皆祖之。然後知天地之生,聖人之德,用雨日而非用水火也。

  乃若天地之最無以為功於萬物者,莫若月焉。繼日以明,而不能廢夜作之炬;秉陰以清,而不能減暑夕之炎;照物若暴,而不能靈濡濕之氣;漾物若流,而不能津既暵之草。一盈一虛,資日而自掩其魄,類無本者。疾行交午,以爭道於陽,類不正者。特其炫潔涵空,微茫晃爍,以駘宕人之柔情,而容與適一覽之歡,見為可樂,故釋氏樂得而似之。非色非空無能無所,僅有此空明夢幻之光影,則以為「法身」,則以為「大自在」,則以為「無住之住」,以天下為遊戲之資,而納群有於生化兩無之際。然則非游惰忘歸之夜人,亦誰與奉月以為性教之藏也哉?故其徒之覆舟、打地、燒庵、斬貓也,皆月教也。求其明且潤者而不可得,乃曰此亦一明也,亦一潤也,豈不悲乎!

  是故聖人知月非天地之用,而終不以月為用。《中孚》之四,《小畜》之五,陰中而「月望」,「月望」而陽疑,故「既雨」不能免《小畜》之凶,「匹亡」而後謝《中孚》之咎,則斟酌其功過之實,以為扶抑,其亦審矣。

  是故《易》之於水火也,不用以教而用以利,用以利而尤不盡用之。斂其炎,取之於日;節其淫,取之於雨。其於風也,不用以利而用以教,用以教而尤不盡用之。或取之木,以使有實;或取之風,取其及遠而已矣。其於月也,無所取之也。故《詩》曰:「彼月而食,則惟其常。」天地之間,即無月也,而亦奚損?而或以侵陽,則害生焉。是故伐鼓責陰,而端冕請陽,貴日而賤月,則利存而教正。君子擇陰陽之德而慎用之,豈徒然哉!彼納甲之例,以月為卦體,益陋而不足錄矣。

  七

  陰陽不孤行於天地之間。其孤行者,欹危幻忽而無體,則災眚是已。行不孤,則必麗物以為質。質有融結而有才,才有衰王而有時。為之質者常也,分以為才、乘之為時者變也。常一而變萬,其一者善也,其萬者善不善俱焉者也。才純則善,雜則善不善俱;時當其才則善,不當其才則善不善俱。才與時乘者萬,其始之因陰陽之翕闢者一;善不善萬,其始之繼善以成者一。故常一而變萬,變萬而常未改一。是故《乾》《坤》六子,取諸父母男女,取諸百十有二之象,無不備焉。

  嗚呼!象之受成於陰陽,豈但此哉?而略括其征,則有如此者。大為天地而無慚,小為蟹蚌葦蓏而無損;貴為君父而非僭,賤為盜妾而非抑;美為文高而不夸,惡為臭眚毀折而不貶;利為眾長而非有缺,害為寡發耳痛而不能瘳;皆陰陽之實有而無所疑也。

  實有無疑,而昧者不測其所自始,而驚其變。以為物始於善,則善不善之雜進,何以積也?必疑此不善之所從來矣;以為始一而後不容有萬,則且疑變於萬者之始必非一也;故荀悅「三品」之說以立。其不然者,以不善之無所從來,抑且疑善所從來之無實,故釋氏之言曰:「三界惟心,萬法惟識。」如束蘆之相交,如蕉心之亡實,觸目皆非,游心無據,乃始別求心識消亡之地,億為淨境,而斥山林瓦礫之鄉以為濁土。則甚矣,愚於疑者之狂惑以喙鳴也!

  夫天下之善,因於所繼者,勿論矣。其不善者,則飲食男女以為之端,名利以為之緣。非獨人有之,氣機之吐茹匹合,萬物之同異攻取皆是也。名虛而陽,利實而陰;飲資陽,食資陰;男體陽,女體陰。無利不養,無名不教;無飲食不生,無男女不化;若此者豈有不善者乎?才成於摶聚之無心,故融結偶偏而器駁;時行於推移之無憂,故衰王偶爭而度舛。乃其承一善以為實,中未亡而復不遠,是以聖人得以其有心有憂者裁成而輔相之。

  故瞽者非無目也,蹇者非無足也,盜之憎主非無辭也,子之誶母非無名也;梟逆而可羹,堇毒而可藥;雖凶桀之子,不能白晝無詞而刃不相知之人於都市。有所必借於善,則必有緣起子善矣。故曰:常一而變萬,變萬而未改其一也。

  是以君子於一得善焉,於萬得善不善之俱焉,而皆信以為陰陽之必有。信而不疑,則即有不善者塵起泡生於不相謀之地,坦然不驚其所從來,而因用之以盡物理。奚況山林瓦礫,一資生之利用,而忍斥之為濁乎?

  是故聖人之教,有常有變。禮樂,道其常也,有善而無惡,矩度中和而侀成不易,而一準之於《書》;《書》者,禮樂之宗也。《詩》《春秋》兼其變者,《詩》之正變,《春秋》之是非,善不善俱存,而一準之於《易》;《易》者,正變、是非之宗也。

  《鶉之奔奔》《桑中》諸篇,且有疑其錄於《國風》者矣。況於唐太子弘者,廢讀於商臣之弒,其能免於前讒而後賊也哉?天下之情,萬變而無非實者,《詩》《春秋》志之。天下之理,萬變而無非實者,《易》志之。故曰:《易》言其理,《春秋》見諸行事。是以君子格物而達變,而後可以擇善而執中。貞夫一者,所以異於執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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