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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日本能源安全保障研究 導論

2024-10-13 11:36:39 作者: 吳廷璆

  「能源約束」[1]所導致的能源稀缺及最優配置問題是地緣政治格局演變、國際原油價格不斷飆升、能源安全問題日益凸現的主要原因。「能源約束」分為「存量約束」和「流量約束」。「存量約束」是指當能源(化石能源)埋藏量因不斷消耗日趨枯竭時的約束形式;「流量約束」是指在政治、技術、經濟和環境等制約條件下,能源無法在「時空」上由潛在能源向現實能源轉化,導致某區域或某時間內得不到能源安全的滿足。「流量約束」是「柔性約束」,是可通過技術進步、制度安排和政策設計等手段逐漸規避和舒緩的,而「存量約束」在現有條件下是無法解決的,其對經濟發展和民生享受的約束是「剛性制約」。

  戰後日本在能源約束問題上主要來自「流量約束」而非「存量約束」。即,雖然在完全封閉市場條件下,由於日本國內能源極度匱乏,根本無法支撐經濟發展需求,但是在經濟全球化語境下,其國內能源短缺所造成的「存量約束」則相應轉化成了「流量約束」,並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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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能源「供給」約束。戰後初期,日本的煤炭、石油與電力的供應不足是其經濟復興期亟須解決的首要命題。在煤炭方面,1945年8月的供應量從1940年最高峰時的6700萬噸,跌至167萬噸,[2]10—11月更是銳減到50萬噸左右。[3]在電力方面,日本的11個火力發電站由於受到美國空襲,[4]致使其發電能力下降了66萬千瓦,占戰前發電能力(150萬千瓦)的44%。在石油方面,日本在太平洋沿岸的17所煉油廠中未遭破壞保留下來的只有2所,[5]煉油廠的實際產油量只相當於空襲前生產能力的4%。[6]可見,日本經濟復興亟須優先解決的是由能源供應不足所帶來的「動力」約束問題。

  其二,能源「結構」約束。在經濟復興期,日本的能源消費結構一直是以煤炭為主體。但進入高速經濟增長期後,日本對石油的需求驟增。1952—1961年間的經濟增長率為9.7%,而能源需求增長率為9.3%,能源需求率和GNP增長率的比率為0.96(能源彈性值)。[7]日本對石油製品的需求在1952年到1960年間,每年遞增22.7%左右,其中重油增長35.1%,汽油增長17.8%,煤油增長37.8%,輕油增長21.7%。[8]顯然,「煤主油從」型的能源結構及其政策體系已經難以適應和支撐高速經濟增長。

  其三,能源「地緣政治」約束。自20世紀50、60年代石油取代煤炭成為人類第三代主體能源[9]後,全球經濟就此進入石油地緣政治約束型時代。特別是20世紀70年代爆發的石油危機,使日本認識到,支撐工業文明的石油等能源具有很強的脆弱性,世界資源不可能無止境地支持人類的可持續發展和肆無忌憚的消費,享受「穩定、安全的能源供應時代」已經過去。能源匱乏的日本亟須規避能源地緣政治帶來的風險約束。

  其四,能源「環境」約束。日本在經濟快速增長中,石油、煤炭的消費比重在一次能源結構中占80%以上。由於日本相對忽視環境對「高能耗、高污染和高排放」的受容量和承受力,而一味追求經濟利益和增長速度,導致了大規模公害的爆發。因此,「環境約束」風險迫使日本「非清潔」能源結構亟須向「清潔型」轉型。

  其五,能源「價格」約束。縱觀國際石油價格變化史,原油價格總體呈上升趨勢。1945年不足2美元/桶,第一次石油危機時為11.65美元/桶,第二次石油危機時為35.9美元/桶,到2008年卻一度飆升至147美元/桶。由於日本的一次性能源自給率僅為16% ,1973年幾乎100%的天然氣和煤炭、99.4%的石油都依賴進口。[10]因此,日本亟須通過政策設計解決石油「價格」波動帶來的諸風險。

  從經驗事實而言,儘管戰後以來日本在不同階段都遇到了不同形式的能源約束問題,但是都未成為其經濟發展的長期約束「瓶頸」。換言之,日本在應對能源約束中,較為成功地進行了合理的、巧妙的政策設計和制度安排。[11]

  注釋

  [1]有關「能源約束」的論述詳見:1.阿蘭.V.尼斯:《自然資源與能源經濟學手冊》,經濟科學出版社,2007年。2.郭智:《突破經濟發展中能源約束的思考》,《理論前沿》,2006年第1期。3.小野里莊次:《資源與能源的經濟分析》,白桃書房,1983年。

  [2]根津知好:《煤炭國家統制史》,日本經濟研究所,1958年,第617頁。

  [3]日本經濟研究所:《煤炭國家統制史》,日本經濟研究所,1958年,第615頁。

  [4]「Electric Power Divis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strategic Bombing Survey(Pacific)」, The Electric Power Industry of Japan,1946,p.79。

  [5]石油聯盟:《戰後石油產業史》,石油聯盟,1985年,第10頁。

  [6]美國戰略轟炸調查團·石油·化學部報告,奧田英雄、橋本啟子譯:《日本的戰爭和石油》,石油評論社,1986年,第83頁。

  [7]能源產業研究會:《石油危機後的30年》,能源論壇,2003年,第13頁。

  [8]依據通產省編發的「能源生產·需求統計」(1850—1969年)相關年度的年報數據計算的數值。

  [9]一般而言,人類使用的第一代主體能源是柴薪,第二代主體能源是煤炭,第三代主體能源是石油。

  [10]資源能源廳長官官房綜合政治課:《綜合能源統計》,東京:通商產業研究社,2006年,第193頁。

  [11]當然,日本在能源政策的制定與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教訓,如石油儲備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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