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與民間企業合作

2024-10-13 11:33:31 作者: 吳廷璆

  日本政府認為:「支援中小企業利用ODA在海外發展,可將中小企業的優秀產品與技術用於發展中國家的開發,從而獲得開發發展中國家、搞活日本經濟的一舉兩得之效。」[97]從2012年開始,日本政府進一步加大力度利用ODA扶植中小企業參與對外援助活動,主要通過各種項目資助(為時幾個月到3年,每項850萬日元到1億日元不等,從資金上支持民間企業參與對發展中國家的開發援助)。[98] 2015年《開發協力大綱》中也指出:「目前流入發展中國家的民間資金正大大凌駕於政府資金。鑑於此,需要充分考慮到,民間部門的活動正在成為促進發展中國家經濟增長的巨大原動力」,因此強調在今後的對外開發援助中將進一步「加強與我國中小企業等」的合作。[99]

  民間企業參與對外教育援助的方式之一,是承擔政府資助的對外教育援助項目,赴國外實施教育援助活動。例如,2010年至2016年,僅由國際協力機構(JICA)出資支持中小企業實施的對外教育援助項目便有19件:2010年有「混合型教育事業」(印尼),2011年有「與教育文化省合作的貧困兒童教育」(印尼),2012年有「教育服務事業」(印度)、「科學實驗教育事業」(越南),2013年有「海外高等教育機構與日資企業合作的人才培育」(泰國、印尼)、「提高理科教師授課能力與改善學習環境」(肯亞)、「教育中的有聲筆利用」(孟加拉國、緬甸)、「資助開發以兒童為中心的理科教材」(肯亞)、「以貧困兒童為對象的網絡學習教育」(斯里蘭卡)、「與NGO合作提高教育質量」(孟加拉國),2014年有「網絡學習信息處理技術者考試(ITEE)對策講座」(孟加拉國)、「中等教育與職業人才培養的網絡學習事業」(孟加拉國)、「產學合作利用網絡學習提高小學生的數學成績」(印尼)、「以培育設計工程師的網絡學習體系為中心的產學合作教育項目」(泰國),2015年有「利用ICT提高初等數學教育」(盧安達)、「為提高政府機構職員的能力而導入學習管理體系(LMS)」(吉爾吉斯)、「IT人才培養」(緬甸)、「環境及衛生教育繪本的閱讀銷售事業」(印度),2016年有「理科映像基礎銷售事業」(印尼)。[100]從上述項目的內容來看,大多與IT產品、圖書、映像等銷售有關;從受援國的分布來看,南亞、東南亞地區占大多數。

  民間企業參與對外教育援助的另一途徑是接收外國留學生實習。例如,針對2014年開始的「非洲青年產業人才培育倡議(ABE)」項目, 2014年的156名留學生中有50人在30多家民間企業參加畢業實習,2015年赴日的317人在約100家民間企業參加了暑期實習。[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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