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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行政體制的「重構」

2024-10-13 11:31:50 作者: 吳廷璆

如前所述,1947年《教育基本法》確立了「分權」「獨立」的教育行政原則;此後,在中央及地方教育行政、教師政策及教科書政策中,在不同程度地向著背離上述兩原則的方向上前進;進而,2006年修改的《教育基本法》中,一方面刪除了「應對全體國民直接負責」這一表述,另一方面新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必須綜合制定實施教育政策」,前者有背「民主」原則,後者有背「獨立」原則,而兩者同時被寫入國家教育的根本大法,則標誌著日本教育制度中教育行政原則的根本轉換。與此同時,各界對中央及地方教育行政的參與、教育實踐領域中教育界與經濟界的進一步結合等,則是教育行政原則「重構」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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