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文明開化」的教育實踐
2024-10-13 11:27:18
作者: 吳廷璆
首先,開始探索建立近代教育制度。1868年4月的《學舍制》中所列「五宇」之最後一項為「外藩學」,專門向學生教授「四海萬國之形勢時勢及窮理、火技、航海、器械等」,所分七科為「漢土、俄國、英國、法國、荷蘭、印度、三韓(含琉球)」。[95]
1868年12月,明治政府任命洋學者箕作麟祥初步調查西方教育情況。1869年5月,明治政府啟用箕作麟祥、神田孝平、森有禮、西周、津田真道、加藤弘之等洋學者,進一步研究歐美先進國家的教育制度。1870年3月,洋學者們制定《大學規則》及《中小學規則》,該規則廢除按照國別編制課程的方式[96],採用歐式科目編制方式,即規定大學分為教科(神教學、修身學)、法科、理科、醫科、文科共五科;小學8—15歲,學習普通之學問,兼學大學專門五科之大意;中學16—22歲,課程與大學五科一致。[97]該課程設置以近代科學分科為基礎,具備了近代學校課程設置的特點。[98]
未待《大學規則》與《中小學規則》全面實施,政府便於1871年12月任命洋學者占多數(58%)的12名「學製取調掛」負責起草《學制》,其中洋學者7名、國漢學者2名、另外3名為行政事務專家,開明主義學者成為教育決策的主體,1872年1月,《學制》草案基本完成,同年2月由文部卿大木喬任提交太政官,3月提交左院和正院審議,6月24日被太政官批准。《學制》由洋學者主持制定,以西方近代教育制度為主要內容,它的制定與實施標誌著日本政府文明開化教育政策方針的確立。
其次,普及學校教育初步展開。在初等教育方面,1870年1月,中央太政官下令在東京府設立小學;1872年2月,文部省通知在東京府內設立6所共立小學、1所洋學校;1868年11月至1869年末,地方的京都府在其府內共設立64所小學;[99] 1871年,大阪府設置2所小學。在中等教育方面,1868年5月,新政府將長崎奉行設立的洋學所「濟美館」改稱「廣運館」(該館1872年8月成為第六大學區第一中學);1869年6月,福井藩將藩校「明道館」改稱「明新館」,允許平民入學(1874年4月改稱福井明新中學);1870年8月,東京府在駿河台創立中學;1870年10月,京都府創立中學,1871年1月將原來的「大學校代」改編為中學(後來的京都府第一中學)。在高等教育方面,1868年8月、10月,明治政府先後將舊幕府的醫學所、昌平簧及開成所分別改組為醫學校、昌平學校、開成學校,1869年8月以昌平學校為中心、開成學校與醫學校為分局,將三校統稱為「大學校」。1870年1月進一步改革,「大學校」改稱「大學」(通稱「大學本校」),開成學校改稱大學南校,醫學校改稱大學東校。1870年8月關閉國學派及漢學派主導的大學本校,1871年9月,將大學南校、大學東校改稱南校、東校,歸文部省直轄。
新興教育領域也開始萌芽。在職業教育方面,1870年4月,政府恢復了橫須賀制鐵所附屬的橫須賀簧舍(1866年設立,1868年一度停校),該校成為日本近代最早的學校形態的技術教育機構。此外,政府各省也分別設立相應的職業教育機構,如外務省1871年3月設置洋語學所,民部省1871年3月設置農學校、1872年5月在東京開設開拓使臨時學校(1876年改稱札幌農學校),工部省1871年9月設置培養技術官吏的工部寮、1872年4月工部寮內設置工部學校,司法省1871年11月設置明法寮(1875年改稱司法省直轄的法律學校,1884年改稱文部省直轄的東京法律學校,1885年合併為東京大學法學部)。在女子學校教育方面,文部省1872年2月開設其直轄的女子學校(同年11月改稱東京女子學校),京都府1872年5月開設女紅場(1874年6月改稱英女學校,1876年5月改稱京都府女子學校),開拓使1871年12月派遣5名少女隨岩倉使節團一道赴美留學。在師範教育方面,文部省於1872年5月向正院提交《建立小學教師教導場之請示》,計劃設立教師培養機構,同年7月在東京設立師範學校,成為日本第一所小學教師培養機構。在對外教育交流方面,《五條誓文》中明確宣布要「求知識於世界」,1871年2月,太政官制定《海外留學生規則》,同年10月,天皇親自召見華族並下發敕語鼓勵其赴外國留學。據統計,1868年至1872年的5年間,日本政府共向歐美國家派遣留學生517人。[100]
上述「文明開化」的教育方針與教育實踐,為此後初創近代教育體制的《學制》的頒布與實施奠定了基礎。
也就是說,1868年明治政府建立到1872年8月《學制》頒布,是日本政府摸索教育發展方向的階段。在該階段內,教育政策中存在著「復古主義」與「開明主義」兩種路線。在「學制」前的日本教育政策及教育實踐中,復古的「皇道主義」、實用的「富國強兵」、先進的「文明開化」三方面因素與內容並存,是日本近代具有皇國主義、軍國主義特徵的資本主義教育的真正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