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部科學省的《國立大學改革計劃》
2024-10-13 11:10:33
作者: 吳廷璆
2004年日本國立大學法人化以後,按照文部科學省的安排,各國立大學分別制定了自己的大學改革第一期中期目標和中期計劃。文部科學省還委託第三者機構對各國立大學的改革與運營情況進行定期評估。按照文部科學省的改革要求,各國立大學要逐漸建立自己的內部調研評價機構,主要任務是評估自身改革的主要目標、計劃和執行情況,系統跟蹤大學改革與運營相關的管理信息,直接向校長通報大學相關動態數據和提供政策建議。
2012年6月,文部科學省發表《大學改革實行計劃——社會變革引擎的大學構建》[8],強調日本面對少子高齡化加劇、地方社區衰退、全球化引起的無國界化、新興國家誘發的競爭激化等巨大變化和東日本大震災等國難,必須開展可持續性和充滿活力的社會變革。大學及構成大學的利益相關者,負有培養社會變革人才、構建作為知識基地的世界性研究成果和創新創造的重大任務,應該力求推進適應國民和社會需要的大學改革。應在重新定義各大學使命的基礎上,對所有國立大學的學院和研究生院進行重新定義,構建國立大學的新體制,強化機能。因此,今後逐步制定「大學遠景」「國立大學改革基本方針」「國立大學改革計劃」,不斷推進國立大學改革。
2013年6月14日,日本政府提出《日本再興戰略》。關於大學治理改革問題,日本再興戰略強調要「明確教授會的作用,重新調整院處長等作用,強化大學的治理機能」。同日,日本內閣還出台了《第二期教育振興基本計劃》。作為教育振興的基本措施之一,其中專門設立了「大學治理機能強化」條目,主張「各大學為進行適應學生、地域、社會需要的高質量大學教育,應在整備確立校長或理事長領導能力的環境、基於評價分配資源等強化大學治理機能的必要支持」。
基於日本政府提出的《日本再興戰略》和《第二期教育振興基本計劃》以及中央教育審議會關於《今後大學教育等存在方式》的大學改革精神,2013年11月,文部科學省制定了《國立大學改革計劃》[9]。該計劃是在國立大學法人化的基礎上對國立大學改革的進一步深化,目的在於使「國立大學在自律、自主環境下發揮國立大學活力,採取積極行動,推進優秀教育和特色研究,建立更加富有個性和豐富魅力的國立大學」。
《國立大學改革計劃》強調,在第二期目標期間(2010—2015)以及改革加速期間(2013—2015),以國立大學改革計劃規定的各種事項為中心,加強了國立的全球化、創新化機能和人事工作制度彈性化。在第三中期目標期間(2016—2021),要最大限度發揮各大學的優勢和特色,通過構築自我改善和自我發展的組織結構,建設具有可持續性競爭力和能夠創造高附加值的國立大學。
關於強化各國立大學機能,主要包括:(1)建立世界最高水平的教育研究基地,培養能夠進行相互競爭的優秀人才,形成世界一流的教育研究基地;(2)打造全國性教育研究基地,形成跨域大學和學院框架的日本一流研究基地和向世界開放的教育基地,培養領導亞洲的技術人員;(3)形成適應區域需要的人才培養基地,打造能夠解決各種現實問題的區域智庫。為此,必須努力構築自主自律進行改善和發展的大學組織框架,構建能夠適應社會變化的教育研究組織,開展國際水準的教育研究,積極支持留學生活動,支持大學創辦風險企業,培育理工系人才的戰略思維,加強人事工資制度的彈性化,強化治理機能。
在第三中間期大學改革中,要發揮校長的領導力,構築進一步增強各大學特色的治理結構。首要目標:打造能夠不斷調整教育研究組織和校內資源分配的治理環境,充分利用海內外優秀人才,建立充滿教育研究活力的人事工資制度。到2020年,使日本學生赴外留學人數由2010年的6萬人增加到12萬人。日本接受海外留學生人數從2010年的14萬人增加到30萬人。使日本大學進入世界排名100強的大學達到10所。今後10年中,創造20個大學發起的新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