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2024-10-13 10:45:44 作者: 吳廷璆

  從60年代末開始,中東地區產油國興起了爭取掌握本國石油資源運動。1968年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成立。1969年卡扎菲奪取了利比亞政權後,便強迫提高本國原油價格和石油所得稅。在利比亞成功的鼓勵下,中東產油國與西方國家展開鬥爭,逐漸從西方石油公司手中奪回石油控制權。正在這時,1973年10月爆發了第四次中東戰爭。為了更有效地打擊以色列及其支持者,阿拉伯產油國動用了「石油武器」。10月16日,科威特、伊拉克、沙特、卡達、阿聯等海灣地區阿拉伯國家與伊朗共同堅決的,將標準油種阿拉伯輕質油價格由每桶3.01美元,提高到5.12美元,一舉上漲70%。10月17日,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部長級會議宣布,實行減產、禁運、提價、國有化等四項措施,決定立即減少石油產量,以9月份成員國產量為基準,每月遞減5%。18日,阿拉伯產油國先後宣布中斷向美國出口石油。此後中東產油國採取各種措施,先後實現了對本國石油資源的全部國有化,中東產油國真正掌握了自己的石油資源。12月23日,石油輸出國組織決定,自1974年1月1日起再度提高油價,阿拉伯輕質油每桶達到11.65美元,再度提價120%,西方石油公司控制國際石油市場價格的歷史從此一去不復返。上述這些措施實施的結果就是西方國家所稱的「第一次石油危機」。

  「石油危機」迅速波及日本。10月24日沙特宣布石油供應削減10%,10月25日自顧不暇的五家美國石油公司通知日本,削減石油供應10%。為了應付局勢,日本政府一方面慌忙發表冠冕堂皇的「中立」聲明,一方面緊急召見阿拉伯各國駐日本大使解釋「中立」態度。但是,阿拉伯產油國為了分化西方陣營,更有效地打擊主要敵人,採取「分隔作戰」,即把所需石油國家分為「友好、中立、不友好」三類,以此在石油供應上分別相應採取「正常、限制、中止」三種措施。日本被作為「中立國」對待,屬於被限制之列。

  第一次石油危機對日本打擊甚大,首先,石油供應渠道發生根本性變化,日本進口中東石油由面向西方石油公司轉變到被迫面向中東產油國家。其次,石油供應限制措施,中東產油國的限制措施為逐月遞減5%,意味著如不改變現狀會最終發展到石油供應的中斷。最後,油價大幅度提高,從1973年10月16日每桶原油3.01美元,到1974年1月1日每桶原油11.65美元,上漲了387%,無疑使日本政府增加了巨額財政負擔。

  在第一次石油危機直接打擊下,1973年11月22日日本政府被迫改變中東政策,第一次明確表示日本政府支持阿拉伯人民的正義要求。12月25日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宣布日本為「友好」國家,從12月起取消對日本石油供應的削減限制。轉變後的日本對中東政策,可以說是帶有獨立性的、政治經濟文化三位一體的全新中東政策。

  新的中東政策出台後,日本內閣大臣以上官員不斷訪問中東國家。1978年福田首相訪問中東國家,這也是日本首相初次訪問中東國家。日本利用各種場合闡明自己支持阿拉伯人民的正義要求。在經濟上,增加對該地區的經濟技術援助,興辦合資企業,擴大雙方貿易,使中東地區在技術資金等方面依賴日本,改變日本在經濟上對中東地區單方面的依賴關係,通過經濟相互依存來保證石油供應的可靠性。日本政府也開始意識到加強文化交流的重要性,1974年9月促成埃及著名學府開羅大學設置日本學科,使雙方進入相互了解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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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新的中東政策與原來完全追隨美國的中東政策相比較,明顯帶有獨立性。如日本公開承認並支持巴解組織而美國則不承認巴解組織。但是它並不是與美國的中東政策一刀兩斷或背道而馳,因為日本整個對外格局仍受美國制約,日美同盟仍處於支配地位,所以說獨立性是相對的,有限的。

  新的中東政策核心就是確保中東石油平穩供應,為此日本不惜放棄更多經濟利潤而主動向中東地區,特別是海灣國家投資、貸款。在中東地區這個充滿著民族矛盾、宗教矛盾、國家間矛盾的旋渦中,小心翼翼地相交相往,盡力保持「等距離外交」,擔心影響到某一方面而得罪眾多伊斯蘭國家,不惜與美國的中東政策保持距離。日本中東政策變化的直接原因,就是中東石油在供應渠道、供求關係及價格的變化中所起的日益顯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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