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文鏡秘府論》的譜系
2024-10-13 10:37:36
作者: 吳廷璆
根據《文鏡秘府論》傳本的異文,可以知道它的流傳譜系。
一、「證本」系統
「證本」是一個系統。屬「證本」一系的本子有寶壽院本、六地藏寺本、楊守敬本和寶龜院本東卷、義演抄本以及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西卷。這些本子,都有「證本」帶特徵性的重要異文和書寫格式。比如,東卷「證本」作小字注文的17處,沒有「水渾」「火滅」二病,「第八正紐」「……名犯正紐者」句下,和「證本」一樣,有「傍紐者如貽我青銅鏡……名犯傍紐也」。此外,松本文庫本、江戶刊本、維寶箋本、醍醐寺乙本和「證本」有密切關係。這些本子,有的和其他傳本作了校正,因此有的有「水渾」「火滅」二病,但總體上,屬「證本」一系,或與「證本」有密切關係。
與「證本」面貌最接近的首先是六地藏寺本,還有寶壽院本。楊守敬攜回古抄本也屬「證本」—寶壽院本—六地藏寺本一系。楊守敬本殘東、西二卷。六地藏寺本和楊守敬本都沒有「水渾」「火滅」二病。西卷「第八正紐」「從一字紐之得四聲是正也」以下至「凡入雙聲者皆名正紐」一段(《匯考》第1043頁),諸本訛脫錯亂,頗多異文,就其大者有三種類型,楊守敬本和六地藏寺在同一類型。和寶壽院本同一子系統的,還有正智院乙本和寶龜院本東卷這幾個本子,寶龜院本、楊守敬本、寶壽院本均寫於鎌倉時期,六地藏寺本、正智院乙本均寫於室町時期。它們當是「證本」下的一系。
義演抄本和六地藏寺本有很多共有的重要異文。一些異文和「證本」相合,又為義演抄本西卷和六地藏寺本共有,說明它們同屬證本一類。但義演抄本和六地藏地本之間也有不少異文並不一致。它們有聯繫又有區別。從時間上看,它們一前一後(六地藏寺本寫於1519年,義演抄本寫於1592年),但互相之間不會是承傳和被承傳的關係,而當是以某一更早的屬證本系統的本子為共有的祖本。它們分屬證本系統內不同的子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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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義演抄本同一子系統的,還有醍醐寺甲本西卷和仁和寺甲本西卷。這三個本子有很多獨有的異文。粗略統計,西卷就有近50處。這三個本子,義演抄本較晚,另兩個本子,均在平安末或鎌倉初,醍醐甲本可能稍早一些。這三個本子西卷應該是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義演抄本這樣的承傳關係。
證本系統下,寶壽院本和六地藏寺本也是一子系統。六地藏寺本全六卷,寶壽院本殘天東卷。就天東卷比較,如前所述,這兩個本子不但有大量獨有的異文,而且訓點完全一樣,什麼地方低一字、二字或高一、二字位置寫,什麼地方單行,什麼地方雙行書寫,這樣的書寫格式極其相似,甚至相應頁碼每一行的字、字數,相對應的部分,每一行從哪個字開始,到哪個字為止,都一模一樣,六地藏寺本有的眉注,寶壽院本都有,這些都為這兩個本子獨有。這兩個本子,寶壽院本更早,約寫於鎌倉中期,而六地藏寺本寫於1519年,六地藏寺本應是直接承傳寶壽院本或它的忠實轉寫本。
和寶壽院本——六地藏寺本一系關係密切的有江戶刊本、松本文庫本、維寶箋本、祖風會本。
這幾個本子和證本的關係比較微妙。也有幾處和證本痕跡相合,但證本痕跡大部分,則與這幾個本子不合。這幾個本子可能與草本參校過。和松本文庫本、江戶刊本、維寶箋本、祖風會本同一系的還應有僅殘地卷的醍醐寺乙本。松本文庫本等四個本子和醍醐寺乙本都比較晚,從上面情況看,它們既依據了證本,又參校了草本。參校草本,所據又是與三寶院本不同的另一系。依據證本,又不像六地藏寺本等本一樣以證本為基礎。可能還依據了一般再治抄定本,它們與證本有異的地方,可能所據就是再治抄定本。如果這些理解不錯的話,則這幾個本子可以看作介乎於證本與再治抄定本之間,和證本系統關係密切而又參校過某一系草本,這是傾向於證本,而混合程度比較大的一類本子。
這樣,證本系統下,醍醐寺甲本(西)、仁和寺甲本(西)和義演抄本(西)為一子系統,寶壽院本、六地藏寺本、楊守敬本、正智乙本、寶龜院本(東)為另一子系統,而後一子系統中,寶龜院本又與寶壽院本不同。松本文庫本、江戶刊本、維寶箋本和祖風會本,則既與證本有密切聯繫,又與一般再治抄定本和草本也都有某種聯繫,醍醐寺乙本也屬松本文庫本一系。
二、再治抄定本系統
所謂再治抄定本,應該是指既沒有保留草本材料,也沒有保留「證本」材料的那一類傳本。
屬於這一類的傳本有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的天、東、南卷,寶龜院本的天卷,仁和寺乙本和醍醐寺丙本(均殘北卷),及報恩院傳來本,還有義演抄本的天、東、南卷。
天卷典型的異文是《調聲》中「調聲之術」一節「此篇第一句頭兩字平」以下,《研究篇》所舉的那段異文。那段異文,義演抄本和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寶龜院本一樣。我們把那段文字的異文和各本作一比較(括號中的異文為其他各本有而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義演抄本、寶龜院本所無,下面加線者為醍醐寺甲本等四個本子有而其他各本無):
此篇第一句頭兩個字平,次句頭兩字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平;)次句頭兩字又平,次(句頭兩字)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平;(次句頭兩字又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又平:次句頭兩字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又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又平,如此輪轉,自初以終篇。
醍醐寺甲本等四個本子,天卷還有其他一些獨有的異文,如《八種韻》「一連韻者」「如湘東王詩曰」(參《匯考》第188頁),「湘」均作「相」,《四聲譜》反音圖「土煙天塢」,「塢」字下,均注「塢城也」(參《匯考》第88頁[二])。寶龜院本僅存天卷,另三個本子,東卷、南卷異文更多一些。東卷典型的異文是《研究篇》提到的《筆札七種言句例》開頭「一曰一言句例,二曰二言句例……六曰六言句例,七曰七言句例」 42字,義演抄本和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這三個本子一樣闕文(參《匯考》第850頁[二])。此外,如「第一的名對」題下注「又名正名對又名正對又名切對」,三個本子均無「又名切對」4字(參《匯考》第689頁[一])。同目「前下是其對」5字亦均無(參《匯考》第690頁[七])。「第三雙擬對」「飛嵐飛葉始」句,「葉」均作「菜」(參《匯考》第708頁[九])。「第四聯綿對」「意涉連言,坐茲生號」,「坐」均作「並」(參《匯考》第715頁[一〇])。「第十一意對」「入室問何之」句,「室」均作「空」(參《匯考》第757頁[二])。南卷也有不少例子。《論文意》「以此言之則鮑公不如謝也」,「鮑」均作「飽」(參《匯考》第1333頁[四])。「獨有其日月以清懷也」句,「懷」均作「襟」(參《匯考》第1364頁[二])。「如游寺詩,鷲嶺雞岑,東林彼岸」,「又柔其詞輕其調」,「剖宋玉俗辯之能,廢東方不雅之說」三句,第一句「岸」均作「峰」,第二句「調」均作「詞」,第三句「剖」均作「割」(分參《匯考》第1421頁[一五],1422[七],1420)。這樣獨有的異文,粗略統計,東卷有22處,南卷有17處。和其他的本子,沒有這樣獨有的異文。
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和義演抄本等三個本子天東西南各卷,偶也有見存留草本痕跡。西卷《文二十八種病》正文保留有水渾、火滅二病全文。之所以保留,可能是認為草本這二病太重要了。其他地方,則基本未見草本痕跡。幾個本子地卷未存,情況無從了解。其他幾卷,西卷水渾、火滅二病之後不是三十種病,而是二十八種病的目序。這是再治抄定本的目序。東卷《文二十九種對》目次中「十一曰意對」、「十七曰側對」、「廿五曰假對」、「廿八曰疊韻側對」四處,都沒有草本關於原典出處的旁註,或旁註作大字正文(參《匯考》第679頁[三][四][五][六])。草本不少地方註明原典書名或作者名,爾後又硃筆劃掉改過來。醒醐寺甲本等三個本子校錄的都是硃筆修改後的樣子。和證本異文相比,有兩處相合,東卷一處,為《二十九種對》目次「一曰的名對」目下,「亦名正名對,亦名正對」,和證本一樣作小字注,但此注較證本多「又名切對」四字(參《匯考》第679頁[二])。西卷一處,「第八正紐」「名犯傍紐者也」句下,也有「傍紐者如貽我青銅鏡……名犯傍紐也」26字,但此26字六地藏本等作雙行小字注,而醍醐寺甲本等作大字正文(參《匯考》第1045頁[八])。此處異文可能因為重要,早期再治抄定本已據證本加入。醍醐寺甲本等三個本子可能依據的是證本,也可能是一般再治抄定本。除此之外,醍醐寺甲本等三個本子基本沒有證本那種帶特徵性的異文。證本那些作小字注文的地方,這幾個本子都作大字正文。
醒醐寺丙本、仁和寺乙本均殘北卷,多有共有的異文,這一點,《研究篇》已有論述。仁和寺乙本包裝紙上有與本文筆跡相同的識語稱:「上醍醐報恩院御本寫之了\實賀」,可知通過「報恩院本」與醍醐寺本有承傳關係。這二個本子也沒有和草本相同的異文,屬再治抄定本。這一系統里,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寶龜院本(天卷)、義演抄本天東南卷為一小支,醒醐寺丙本、仁和寺乙本通過曾存的「報恩院本」又當是一支系。
三、「草本」系統
三寶院本屬草本系統。它保存的草本材料最多。現在所知的草本材料,除少部分保存在寶龜院本等本的地卷外,基本上是載錄在三寶院本。它不僅保存著關於原典出處的大量異文和其他後來被刪去的原文、夾注,而且保存了草本地卷另一卷首,甚至草本在原稿上怎樣施於硃筆,把一段話從頁邊勾引補加進正文,這樣的痕跡都原原本本保存下來了。可以說,這是最接近草本原貌的本子。當然,它也校錄了大量證本異文。
屬於這一系統的,有三寶院本的忠實傳寫本天海藏本,還有正智院本甲本。另外,新町三井家本應該屬這一系統。新町三井家本殘北卷,且脫三千七百八十七字(「然文無定勢」〔《匯考》第1680頁〕,以下至「功業施於四海」〔《匯考》第1828頁〕),前半幾乎全闕,無法窺其全貌,但從殘存文字大體還能推測它與其他傳本的關係。北卷卷末三寶院本有「對屬法第一(陳)」數字,用硃筆抹消,又硃筆註記「草本以朱如此正之」,新町三井家本也記有「對屬法」三字。說明它和三寶院本一樣有草本異文。
義演抄本北卷也應該屬這一系統。一個根據,是前面提到過的,義演抄本北卷文尾有題註:「天正廿歲朱明中旬\此一卷以\大師御筆奉書寫了\(花押)(義演)記之」,所謂「大師御筆」,就是空海草本。再一個根據,是義演抄本北卷卷末,也有「對屬法」三字的草本異文。
和三寶院本有密切關係的是成簣堂本。成簣堂本抄寫年代可能稍早於三寶院本。這二個本子有一些獨有的異文,小西甚一《研究篇》認為成簣堂本和三寶院本同屬一系,這是對的。但是,我以為三寶院本地卷的祖本可能即是成簣堂本,至少直接參校了成簣堂本,或者兩個本子同有一個祖本。根據就是其卷首。三寶院本地卷里頁記有地卷另一卷首,里頁所記這個卷首,有很多地方與通行本不一樣,而與通行本不一樣的這些地方,恰恰與成簣堂本地卷卷首一樣。除「十七勢」、「十體」等目下都注有原典出處外,三寶院地卷里頁所記卷首和成簣堂本地卷卷首這兩個卷首都有「七種言句例札」、「六對札」、「一種七對」、「八對」、「八對皎」(成簣堂本作「八對天」,「天」當誤)的異文,成簣堂本「十四例」旁記有「十五例」的異文,三寶院本「十四例」則作「十五例」。現存傳本中,這些異文為這兩個本子所獨有,而成簣堂本較三寶院本稍早,三寶院本地卷承傳成簣堂本是很可能的。不過,三寶院本作了改動。它把成簣堂本地卷卷首由正文移至里頁。成簣堂本沒有參校證本,而三寶院本則參校了證本,三寶院本地卷正文的卷首,「十七勢」等目次下,註明原典作者名的同時,還註明「證本」,說明它的正文卷首用的是證本。不管怎樣,成簣堂本和三寶院本關係密切,屬草本系統。
宮內廳本、高山寺乙本、高山寺丙本和正智院丙本為一類。宮內廳本一系與證本的關係很可尋味。西卷《文二十八種病》「第九水渾病」一段開頭,宮內廳本注「此水火二病篇立無也又證本無也故且正之可」,可見宮內廳本見過證本,但它完全未從證本。西卷水火二病是一例。一些傳本,雖有水渾、火滅二病,實際校錄三十種病,但總順序,卻照二十八種病,宮內廳本則不但有水渾、火滅二病,而且順序全照總三十種病,最後一病即為「第三十駢拇病」。東卷凡證本作注文的地方,宮內廳本一律作大字正文。宮內廳本偶也從草本注出原典出處,但凡證本注出原典出處的地方,宮內廳本也一律作「或曰」。甚至西卷「第八正紐」「……名犯正紐者」以下「傍紐者如貽我青銅鏡結我羅裙裾結裾是雙聲之傍名犯傍紐也」26字也是這樣,這26字,三寶院本註:「證本有之」,各本均據以補入,只有宮內廳本和高山寺乙本沒有將這26字抄錄入進去。凡是明確註明是證本異文的地方,宮內廳本都與證本不同。校錄時證本就在案頭,不但不用,而且似乎有意排斥證本。只有一處例外,即天卷《調四聲譜》韻紐圖「皇晃璜鑊禾禍和」等幾處,前面說過,好幾個本子都對這個韻紐圖用字標註了反切音。這個音注,絕大部分與空海著《篆隸萬象名義》所注相應字的反切音不合,懷疑可能是證本所為。有音注的幾個本子中,就有宮內廳本。如果真是證本補加的音注,那麼,可以說宮內廳本校錄過證本材料。但也僅此一處而已。
不用證本,則其校錄所據當為草本和再治抄定本。就與草本關係來說,宮內廳本近於三寶院本一系,校錄的草本異文,除個別者外,均見於三寶院本。至於松本文庫本一系所用的草本異文,如地卷《十四例》《八階》題下注,「十四避忌之例」的異文,南卷《論文意》「若清濁相和名為落韻」句下原典出處注,一概未用。就草本和再治抄定本兩者,宮內廳本似更近於再治抄定本。它們校錄了一些草本異文。地卷卷首,有「體例」「王氏論文曰」「具例如後」的草本異文。東卷《二十九種對》篇目「十一曰意對」「十七曰側對」「廿五曰假對」「廿八曰疊韻側對」等目下,有草本尚未刪去的原典出處注。西卷不但作三十種病,有水火二病,而且各目全依草本順序,最後一目為「第三十駢拇病」,而不像證本和再治抄定本一樣作「第二十八駢拇病」。草本關於原典出處的異文,宮內廳本也偶有校錄,如南卷《定位》一節,「或曰梁昭明太子撰《文選》後」,「或曰」右宮內廳本注「殷璠河嶽英靈集敘曰王昭」,而這一系的高山寺丙本注「殷璠河嶽英靈集敘曰御草本如此」(參《匯考》第1500頁[一])。但是,三寶院本中還有很多草本異文,宮內廳本未予校錄。這原因,就因為宮內廳本更近於再治抄定本。
再治抄定本中,宮內廳本、高山寺乙本等又與屬這一系統的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義演抄本不同。前者與後者很少共有特別是獨有的異文。醍醐寺甲本等用的是一類祖本,宮內廳本等則用再治抄定本一系的另一類祖本,同時校錄三寶院本一系的草本異文。這是宮內廳本一系的主要特點。
寶龜院本地卷是很特別的一種本子。《研究篇》把寶龜院本地、東二卷均和三寶院本所校證本歸屬同一系統(見《研究篇》(上)第103頁—105頁及第133頁系譜圖)。寶龜院本東卷確屬證本系統已如上述,但其地卷情況有異。《研究篇》提出的證據,主要是《十四例》《十體》和《八階》的題下注,但前面我們已經論述過,這三處異文中,《十四例》和《八階》的題下注實為草本異文,而草本和證本有區別。另一處,「十體」題下註:「崔氏新定詩體困十種體具列如後」,未說「御草本」,但從另兩例推測,這一例也應是「御草本」的異文,而不是「證本」的異文。這三例證明寶龜院本屬草本系統,不足以證明它屬證本系統。
現存地卷保存有證本材料的是另外五處。《十七勢》「第一直把入作勢」條「或自登山臨水,有閒情作」句,三寶院本及成簣堂本「閒」字均作「開」字,右注「閒證本」,說明此處「開」字證本作「閒」字。而這一例寶龜院本作「開」字。(參《匯考》第365頁[一])
《十七勢》「第一直把入作勢」條「昌齡《寄驩州》詩入頭便云:與君遠相知,不道雲海深」句,「詩入頭」三寶院本作「詩云入頭」,「雲」字左注「證本」。說明「詩」字後之「雲」字為證本所有,而寶龜院本無「雲」字(參《匯考》第365頁[二])。
《十七卷》「第二都商量入作勢」中「大賢本孤立,有時起經綸」句,成簣堂本眉注「證本」,當指此句中的「本」字依證本(另有本作「奈」字),此處寶龜院本作「奈」字(參《匯考》第371頁[四] [五])。
《十七勢》「第四直樹兩句第三句入作勢」條「留醉楚山別,陰雲暮淒淒」句,成簣堂本眉注「證本」,當指此句中「淒淒」二字依證本。另有本作「霋霋」,此處寶龜院本作「霋霋」,與證本亦不同(參《匯考》第377頁[二])。
這四例異文寶龜院本均未與證本不同。只有一例例外,那是地卷卷首,三寶院本和天海藏本於標目「十七勢」下注「王證本」,「十四例」下注「皎證本」,「十體」下注「崔證本」,「九意」下注「證本」。說明證本「十七勢」下注有「王」字,「十四例」下注有「皎」字,「十體」下注有「崔」字,證本有「九意」。這一處,寶龜院本於「十四例」下注「皎」字,有「九意」這一標目。但是,據成簣堂本保存的草本地卷卷首,草本「十四例」下也有「皎」字(參《匯考》第347頁[三])。寶龜院本可能從證本,也可能從草本。至於「九意」這一標目,現存所有傳本均有,成簣堂本保存的草本地卷卷首也有,不足以作為證據。
存有證本異文的這五例中,有四例寶龜院本與證本不同,另一例可以作別的解釋。這五例無法證明寶龜院本屬證本系統。
寶龜院本地卷卷首,篇立「十四例」下注「皎」;無「體例」二字,但有「具例如後」「王氏論文雲」的草本異文。這說明它用了三寶院本一系的草本材料。但「十四例」、「十體」、「八階」的題下注,另外還有「十四避忌之例詩曰何況雙飛龍羽翼縱當乖又詩曰吾兄既鳳翔王子亦龍飛」31字,這些草本異文,則不見於三寶院本,而見於松本文庫本、江戶刊本、醍醐寺乙本等本子。寶龜院本寫於1303年,比松本文庫本、江戶刊本等要早三百年。這部分未見於三寶院本的草本異文,要說承傳,應該是江戶刊本等承傳自寶龜院本。寶龜院本是現存傳本中這一系草本異文出現最早的一個本子。但江戶刊本等與寶龜院本很少獨有或者共有的其他異文,它們之間不一定有直接承傳和被承傳的關係,可能有一共有的祖本,這一祖本與三寶院本所據的草本不同,屬草本的另一系。草本在傳抄過程中,一類本子載錄了一部分異文,一部分本子載錄了另一部分異文。三寶院本和寶龜院本各依據了其中一系的草本系統的傳本。
注釋
[1]材料詳見筆者所著《文鏡秘府論研究》。文繁不錄,此處略舉數例。
[2]見《智證大師全集》第4卷,《大日本佛教全書》第28卷第1273頁,「悉淡章」即悉曇章。
[3]如馬淵和夫著《日本韻學史研究》第3卷,第1187頁,第1188頁。
[4]見《真言宗全書》第11卷。
[5]即《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疏》,《智證大師全集》第4卷,《大日本佛教全書》第28卷第1084頁。
[6]以上均見《智證大師全集》第2卷,《大日本佛教全書》第26卷第701頁。
[7]《智證大師全集》第2卷,《大日本佛教全書》第26卷第719—720頁。
[8]《智證大師全集》第2卷,《大日本佛教全書》第26卷第710頁。
[9]見1984年日本汲古書院影印出版《六地藏寺善本叢刊》第7卷《文鏡秘府論》「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