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佛毀釋析
2024-10-13 10:32:10
作者: 吳廷璆
明治時代之初,佛教即遭遇突如其來的「廢佛毀釋」風潮,險些滅亡。王政復古是明治維新的一個關鍵性的口號和政治理想,天皇不僅要做政治上的統治者,還要在精神上取得全體日本人的認同。皇室要恢復絕對權威的有力精神武器自然是神道,但由於中世以來皇權的衰微,神道在歷史上已經與佛教融為一體。因而要保持神道的神聖性與純潔性,就必須剔除佛家的影響。由此,江戶時代在野的平田篤胤的弟子們便派上了用場。平田派力挺神道國教化,即把復古神道作為國家的最高信仰,並提出天皇神聖化、恢復國家祭祀、建立祭祀天皇和祭祀忠君愛國者們的神社、強化國家與神道的結合、由國家強制推行神道信仰等一系列神道國教化的計劃[33]。如此一來,佛教便在劫難逃了。
1868年3月17日,神祇事務局發布的「神佛分離令」稱:「此番於諸國之大小神社需廢止神佛混淆之現狀,別當(即神宮寺)社僧之輩應還俗而轉為神主、社人等稱號,以仕神道……有不能理解者,令其退出(神社)。」[34]由此排除了佛教在神社中的勢力,同時也成為明治初期廢佛毀釋運動的導火索。4月24日,太政官又下令取消八幡宮中八幡大菩薩的稱號,而尊稱為八幡大神,不久又發布社僧(神社裡的僧人)還俗令。
雖然明治政府的意圖在於神佛分離,並非要廢除佛教,但是各藩出於各種不同目的順水推舟將神佛分離政策作為政府排佛的信號,開始了排佛行動。明治政府起初對此採取放任態度,致使排佛活動不斷升級,到1870—1871年達到高潮,許多地方搗毀、沒收佛寺和佛像,還有許多佛教寺院因神佛分離而荒廢。比如,南部七大寺之一的興福寺自古作為藤原氏的氏寺始終不衰,同時與藤原氏的氏神春日神社有關係,為此興福寺全體僧人不待官吏強制,主動提出還俗改為神職,得到批准。於是僧侶消失,寺院塔堂委託西大寺、唐招提寺管理,諸多下屬寺院、殿堂被毀,五重佛塔以250日元被賣掉,塔內的經文、家具等全部散失。[35]。薩摩藩廢佛毀釋之嚴厲居全國之首,藩主任命專職官吏實行廢佛行動,盡廢寺院1066座,令所有僧侶2964人還俗,年輕者服兵役,老者為教員,寺祿充軍費,梵鍾佛具變兵器,令所有藩民棄佛教歸神道,薩摩藩在形式上廢絕了佛教。還有不少藩雖程度不同也開展了廢佛毀釋活動。日本佛教文化遭受了史無前例的浩劫,被稱為佛教柱石的福田行誠甚至擔心佛教會就此滅絕:「現下遠近藩縣破壞無住持之寺院……僧侶也喜得還俗,雖無廢佛之命,卻已近三武[36]之軌,蓋本邦佛教有史一千四五百年來,不曾聞如是之令,竊以為自今五七年後當有廢絕敕令出。」[37]資深佛教人士已經到了擔心天皇要廢絕佛教的程度,佛教確實遭受了滅頂之災。
其實,早在江戶時代各類知識人就對佛教多有微詞。如前所述,從藤原惺窩、林羅山開始就曾對佛教的虛無進行過尖銳的批判,後來又有國學家們對佛教的否定。水戶藩甚至在天保改革中斷然對寺院進行整頓,或廢除或合併。還有諸如懷德堂等實學家從社會經濟的角度提出,僧侶們的寄生生活是社會經濟的沉重負擔。這些批判並非捕風捉影,整體看德川時代的佛教在幕府的卵翼下,確實缺乏進取心,甚至趨於墮落。僧侶們有幕府的保護、檀家的布施、寺院領地的收入,因而許多僧侶不勞而獲衣食無憂,甚至貪戀女色,頗遭世間指責。以致於僧侶暗通游女等情節成為江戶文學的重要題材。基於上述佛家弊病,在江戶時代「廢佛論」始終存在,只是由於幕府的保護,僧侶們的社會地位還算安定。但是,德川幕府的倒台,使得佛教失去了政治上的依託,成為日本社會中人人可欺的「弱勢群體」。再加上明治政府要藉助神道來樹立天皇的絕對權威,而神道千餘年來始終受制於佛教,此時正是翻身的大好時機。由此,佛教同時失去了政治靠山和精神權威。在這樣的背景下,長時間積累起來的仇佛情緒終於總爆發。
然而這場廢佛毀釋的過分行動,並沒有反映普通百姓們的心聲,恰恰相反,引發了明治初年多次農民的武裝反抗。與此同時,在佛教界也出現了分化,一些淺薄俗僧迅速還俗,甚至出現佛教徒反戈一擊積極參與廢佛毀釋活動的情況。這一切引發了不少地區實行武力對抗廢佛毀釋的「護法運動」,雖然這些起義被一一平息或鎮壓,而且有佛教僧人或被處死或判以徒刑[38],但是也使新政府認識到廢佛毀釋給社會帶來的惡果。
與上述武裝護法並行的是非暴力的思想護法運動的展開。佛教界在經受劇烈動盪中,自身也開始反省、覺悟,為自身的生存展開了護法思想運動。其中引人注目的是整個佛教界結成了「諸宗同德會盟」,先是1868年12月四十餘所寺院的僧人於京都興正寺集會,之後頻繁聚會,時而也在東京和大阪召開會議。這種集會在江戶時代是不可想像的,如此頻繁集會也如實地反映了佛教自身的危機意識。會盟涉及護法的焦點問題,諸如:王法佛法統一、基督教是日本國害、研習本宗教典、神儒佛三教一致教化國民、一洗本宗舊弊等等。[39]可以說上述護法之論,是佛教面對危機局面所作出的較全面的反應,顯示了佛教界在反洋教的基礎上與新政府及神儒聯手,為教化國民服務的策略,並且決心一洗江戶時代舊弊。這便是近代之初,佛教為自己在社會中的角色所做的定位。
在上述護法運動的壓力下,新政府還看到,由於江戶時代幕府已經把百姓與寺院結成一體,所以各地極端的廢佛行動勢必會造成社會的劇烈動盪。又由於在廢藩置縣之前,明治政府在推行神道過程中並不順利,因而開始考慮佛教的利用價值。明治政府經過幾年的嘗試,逐步認識到廢佛的社會危險性,與其冒此風險莫如把從神道獨立出來的佛教置於統治體制之內,使其服務於天皇。出於這種考慮,1871年太政官闡明了「濫廢合寺院非朝廷本義」[40]的方針。及至1871年4月,開始實施廢藩置縣後,中央政府的方針得以逐漸傳達到地方行政,不少被廢除或合併的寺院,逐漸得到恢復。
明治政府對佛教態度的緩和與上述的武裝對抗廢佛毀釋和佛教會盟的策略有著直接的關係,尤其是後者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實際上佛教界的上述應對策略與江戶時代佛教的社會處境並無二致,只不過是在失去德川幕府舊主人之後,又投靠了明治政府這個新主人,並傳達了要向支持幕府一樣協助新政府承擔起社會教化工作的信息。明治政府也意識到廢佛毀釋運動是一次歷史性的錯誤,於是對佛教政策作了及時的調整。1872年神官和僧侶都被任命為教導職(教部省屬下,擔任思想教化的官職),以擔當教化國民的任務,從此佛教僧侶獲得了與神道神官同樣的地位,但同時佛教也正式被編入了明治政府思想統治體系。佛教方面也主動與神道合作教化國民,1872年4月,佛教各宗於京都南禪寺會合作出如下決議:「神社佛殿互通,神職緇流同心協力布教,宗旨相符,神佛皆通大道,豈不有益於民?」[41]值得注意的是,1871年明治政府雖然公布了新的戶籍法,檀家制度退出歷史舞台,但實際上原來的寺院與檀家的關係幾乎沒有發生變化,這也是近代以來佛教存在民眾之中的根基。
不過,這場文化浩劫,造成了大批佛教文化遺產遭受毀壞,至今令人扼腕喟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