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身份等級秩序與「各安其分」
2024-10-13 10:25:58
作者: 吳廷璆
在注重集團利益的共同體社會內,靠什麼維持其秩序?僅僅靠自律是遠遠不夠的。考察日本歷史,可以得出這樣的答案:除了法律法規這些硬體,等級秩序是不可缺少的軟體。嚴格的等級制度的存在,是日本社會的重要特徵,「脫離了等級觀念,日本社會生活便會無章可循,因為等級就是日本社會生活的規範」[5]。日本歷史上的等級秩序又是與身份制度緊密結合在一起的。等級制度把所有人或團體分成不同等級,各個等級權利不平等,權力掌握在少部分人手裡。身份制度則是把某些人群置於與生俱來的職業的、社會的地位,並從法律上加以固定的一種普遍的社會秩序。等級制度與身份制度的共同特徵是不平等,而兩者的區別在於身份制度側重於職業上的社會地位差別,等級制度則規定了政治、經濟上權利與義務的多寡。
日本的身份制度與等級制度有著久遠的歷史。早在公元3世紀的邪馬台國時代,社會就分成由大人、下戶構成的自由人身份和由奴婢、生口構成的非自由人身份,即便在自由人中也存在著明顯的「大人」與「下戶」的尊卑區別。[6]到大和時代,社會的基本身份是由氏上代表的氏人階層和部民階層。在氏人階層中,又通過大王(天皇)頒賜的「臣」「連」「造」「直」「史」等「姓」,表示其等級的高低及地位的尊卑。大化改新後,日本模仿唐朝制度,在國家的頂點——天皇與皇室之下,把人們的身份分為兩大類,即良民與賤民。良民又分成有位的官人(包括五位以上貴族及六位以下百官)和無位的公民。占人口一成左右的賤民,包括陵戶、官戶、家人、官奴婢、私奴婢,統稱「五色之賤」。律令時代身份制度比前代趨於複雜,在等級制度方面也進一步發展。684年,天武天皇為了提高皇權和皇族的權威,並針對賜姓制度實施幾個世紀以來皇室和貴族之間親疏關係的變化,「更改諸氏之族姓,作八色之姓,以混天下萬姓」[7],實際上得姓者多是舊豪族。在身份等級制度日益嚴格的情況下,律令國家雖然多方面吸收中國文化,卻沒有真正接受中國的科舉選官制度。
進入幕府時代,身份秩序向更加複雜的方向發展。原本良賤兩大身份劃分衍化為公家—武家—平民—賤民這樣的身份序列。在公家這一身份序列中,平安時代已經出現的以特定的家族世襲某些特定官職的制度(官司請負制)在鎌倉幕府和室町幕府時代得到充分發展。儘管公家已經沒有實際權力,但在等級制度方面卻領天下先,上至攝關大臣,下至普通史官之類的低級官員,都是按照家族、家格(門第)來任用的,從而形成官職家業化,這便是產生攝關家、清華家、大臣家、羽林家、名家、半家這些貴族家格的由來。家格是固定不變的,且世襲存在,由此產生了獨具日本特色的制度——「極位極官」,即某家某人能夠擔任的最高官位。在這種制度下,出生於低級家格的人,即使再有才能,也不可能得到高官、高位。
武家(武士)是新出現的身份,他們從原來作為律令時代軍事職能的承擔者進一步變成政治機能的承擔者。但直到16紀末期豐臣秀吉實行兵農分離政策,脫離生產的、以軍事為業的真正意義的武士身份才得以確立。德川幕府在建立幕藩體制同時,將整個社會劃分為士農工商四種身份,注重出身、世系的傳統通過法律得以固定和強化。「四民」屬於兩大階級,以將軍、大名、武士構成的士是統治階級,農、工、商被統稱為「庶民」,之下還有被稱作「穢多」「非人」的賤民,他們是被統治階級。幕府法律明確規定:「武士遇到町人、百姓的令人難以忍受的無禮時,將其斬殺可以不受處罰。」各個階層必須按自己的身份世襲地從事固定的職業,在衣食住行、姓名、婚姻等方面都有嚴格的規範,不可逾越。在德川時代近270年裡,不到人口一成的武士居於農工商三民之上,實施了「世界上最嚴格並切實地得到加強的世襲制度」[8]。在實施身份制度統治的同時,各種身份內部還有嚴格的等級,在武家社會最為典型,大名有親藩、譜代、外樣之分,直屬將軍的武士有旗本與御家人之別,各藩的藩士也被分成許多不同的等級。例如,福澤諭吉出生的中津藩藩主奧平家是領地十萬石的譜代大名,論規模當屬中等偏下的藩,而在1500多名藩士中,竟有100多個等級,可見當時等級制度的嚴格與複雜。
對充滿不平等的身份等級制度進行批判是非常必要的,但在批判的同時,也應了解長期存在的身份等級制度對日本社會秩序及國民性的影響。
首先,社會資源的非壟斷保障了社會秩序相對穩定。源自古代中國士農工商的職業區別在日本被徹底顛覆,形成身份制度,並與等級制度結合在一起,在江戶時代達到頂峰。江戶時代是日本最後一個軍事貴族政權,近270年息兵偃武,天下太平,社會秩序穩定,與身份等級制度不無關係。一般來講,在等級制社會,社會政治資源和經濟資源是按社會成員的等級進行分配的,上層等級權力大,下層等級權力小;權力與財富統一,且掌握在少部分人手裡,社會矛盾與階級對立由此產生,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爆發大規模的社會動亂。日本的情況則不盡然,由於日本存在身份制度,各種身份的人分別履行著不同的社會角色:武士用戰鬥守衛農工商,農民為士工商生產糧食,工匠為士農商從事手工業生產,商人為士農工擔當商品流通。[9]等級制度雖然存在,但不能突破身份制度的藩籬,這種社會結構直接制約著社會資源的占有與分配,使權力與財富不能被某一身份的人或某一等級的人長期獨占。如當時的社會中貴族有官有位卻沒有實際權力,而且貧困潦倒,至幕末,包括皇室、公卿貴族、寺社等在內公家的總收入加在一起只有12萬—13萬石,僅僅相當於一個中等大名;[10]武士是統治者,有政治特權,卻大多過著清貧的生活,到後來不少人向商人借貸度日,甚至還有人不顧身份和面子,招有錢的町人子弟為養子,被指斥「道德頹廢」;町人位居四民之底層,永無當官入仕之可能,然「金銀財寶盡歸町人所有」。[11]身份制度帶給人們不同的權利與義務,其客觀效果是權力與財富並不具有一致性,至尊不等於至強,至強不等於至富,至富不等於至尊。正如福澤諭吉所說:「日本社會貧者身份高,富者身份低,欲富不貴,欲貴不富,貧富貴賤相互平均,既無絕對的得意者,也無絕對的失意者。」[12]身份制度既維護了幕府的統治,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財富的集中,抑制了腐敗的發生,從而保證了社會秩序的穩定。幕府統治滅亡的根本原因是統治階層內部矛盾的結果,而非貧富分化造成的社會矛盾的總爆發。
其次是促生多元文化價值觀與「各安其分」的國民性。日本的特點在於人們對身份等級秩序具有一定認同。如福澤諭吉在猛烈批判身份等級制度的同時,也指出人們認為這種制度「如天然之定則,沒有提出異議者」[13],說明長期處於這種制度下的人們麻木不仁,不知這是人為製造的制度悲劇。西方學者評價日本人「各得其所,各安其分」,「承認等級制的行為對他們來說就像呼吸一樣自然」。[14]當然,「各安其分」的前提是「各得其所」,在「各得其所」後就要「各安其分」,其表現就是每個人的一言一行都要符合其身份地位,認真做好自己的分內工作,從而形成「分限」意識。「分限」意識無疑是身份制社會的產物。「士農工商」既是統治秩序,又是職業體系。這種制度一方面束縛了人性的發展,同時,由於每個身份的人都沒有向其他身份轉化的預期,只得專注於自己所屬的領域,以求得生存與自我改善,使江戶時代一大批精通文武之道的武士迅速成長,豪農、豪商輩出,精英人才存在於士農工商各個領域,「各安其分」的思想也就有了存在的基礎。在社會實現多元化發展的同時,多元文化價值觀及用於自律的「武士道」「町人道」等道德觀念隨之產生,在客觀上對社會發育產生了積極作用。由於人們普遍習慣於按照自己所屬身份序列行事,在各自的職業中勤奮工作,社會秩序得以保持穩定,整個社會保持著較高的工作效率。整個江戶時代,社會生產力發展,可耕地增加了約兩倍半,人口增加了三倍,教育大發展,民族元氣得以保存、發展、壯大,這樣的成就在同時代世界範圍內也是罕見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