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訓存在各個階層

2024-10-13 10:23:11 作者: 吳廷璆

  通觀中國歷代的傳世家訓,儘管各個時代有不同的特點,但有一個明顯的共同之處,即以官僚仕宦家訓為主,不少作者是正史中立傳的人物。而由於日本社會結構變化、社會階層更替的緣故,家訓遍及日本各色人等的「家」之中,貴族、武士、商人、農民之家皆有之。

  皇室、貴族家訓 有「古今家訓之祖」之稱的《顏氏家訓》在問世一個半世紀以後,日本也有了第一部家訓——奈良時代吉備真備(695—775)所撰的《私教類聚》。吉備真備作為遣唐留學生和遣唐副使兩度到唐朝,並在唐朝生活二十多年,後官至朝廷的右大臣。《私教類聚》為吉備真備晚年所作,原文雖已散失,但通過各種書籍逸文的記載,也可知其大概。文中多處引用《論語》《禮記》《史記》等中國典籍的內容,並倡導儒家思想和佛教,宣傳忠孝之道。《私教類聚》以後,陸續在皇族與貴族中出現一些對後代的訓誡。比較有名的有宇多天皇於897年讓位於12歲的醍醐天皇后,總結自己的政治經驗而書贈新天皇的《寬平御遺誡》,它一直被後來的天皇奉為金科玉律。此外,還有朝廷大臣菅原道真(845—935)的《菅家遺訓》(一說是偽書)、貴族藤原師輔(908—960)的《九條殿遺誡》,等等。不過,皇室與貴族家訓的特點一是數量少,二是內容簡單,尚未形成體系。自平安時代開始至整個幕府時代,皇室與貴族勢力(即所謂「公家」)逐漸衰落,造成日本歷史上皇室、貴族家訓沒有發達起來。

  武家家訓 進入幕府時代,掌握了政權的武士仿效貴族社會的做法,開始制定家訓。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出於武士自身教育的需要。在幕府建立以前,受教育是貴族社會的特權,除去貴族出身的武士之外,多數武士都疏於文道。在武士階級成為統治階級後,加強自身道德和文化修養成為當務之急。另一個更重要原因是當時的武士團是以家族為中心的集團,建立在血緣的和模擬的血緣關係基礎上的主從關係是武士團的紐帶,必須以一定的規範來約束一族成員,家訓即起到這樣的作用。初期的武士家訓有很強的宗教色彩,注重道德訓誡。自鎌倉幕府末期至室町幕府時期,社會動盪,武士集團內部紛爭不斷。面對嚴峻的現實,作為家族內部行為準則的武家家訓開始轉向實用主義,家訓的內容趨於具體,切中現實。《菊池武茂誓文》《竹馬抄》《今川了俊制詞》《伊勢貞親教訓》等都是如此。戰國時代以後,日本各地處於割據狀態,大名領國的「家」與「國」融為一體,既約束家族成員也約束家臣的「分國法」(亦稱戰國家法)開始出現,國法與家法實現了統一。《伊達家塵芥集》《武田家甲州法度》《今川假名目錄》等是戰國家法的代表作。德川時代天下統一,隨著社會趨於安定,家訓的風格也為之一變,家訓中明確體現出治國安民的思想,對家臣品行的要求超過了對「弓馬之道」的強調。

  商家家訓 近世社會嚴格的身份制度加深了社會對商品經濟和商人的依賴,商人因此勢力大增。但是,商人被置於士、農、工、商「四民」之末,在嚴格的身份制度束縛下,他們對得來不易的家業與家產格外珍重,延續家業的願望之強烈絲毫不亞於武士,故武家社會以家訓治家的傳統被商家廣為接受。商家家訓開始引人注目是在德川時代中期以後,在「元祿繁榮」中發了家的富商紛紛制定家訓,其作者或主持制定家訓的人一般都是奠定了家業基礎的初代(家業創始人),或者是擴大了經營規模、實現了家業振興的人(日本人習稱中興之祖),他們將自己的經營理念、生活信條總結成文,作為家訓傳與後人,以期家族世代繁榮。三井的《宗竺遺訓》、住友的《住友總手代勤方心得》《鴻池家家訓》都是此時期商家家訓的代表作。在商家家訓中反映出的不僅是道德觀念、經營理念的抽象說教,而且有防止家產分散、家族成員生活準則、家業運營與管理、與傭人的關係的具體規定,頗具家法的色彩。隨著商家經營規模擴大,家政和經營漸漸分離,作為家訓副產物的店規、店則也隨之產生。但當時的經營與家政的分離並不徹底,所以家訓與店則並沒有嚴格的區分,往往在家訓中包括店則,在店則中也有家訓的內容。商家家訓既受武家家訓的影響,也反映了庶民階層的價值觀,而且數量多,流傳廣,在日本家訓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農家家訓 到江戶時代,一些農民家庭也有了成文家訓。但農家家訓與武家家訓和商家家訓相比,數量少且不普遍,主要存在於富裕的上層農家。農家制定家訓的目的與武家和商家同樣是希求「家」的長久延續與家業繁榮,所不同的是因為身份制的限制和職業的關係,農家強調的是「我家常以鍬鐮為職」[1],注重把農業知識和技術傳與子孫。

  由上述可見,日本的家訓肇始於皇族與貴族社會,發達於武家社會和町人社會,從對後世的影響而論,以武家家訓與商家家訓最具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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