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時間」的近代化

2024-10-13 10:21:19 作者: 吳廷璆

  明治改歷在使曆法「脫亞入歐」的同時,還帶來了日本人時間意識的變化。在與西方國家的交往中,日本人開始審視自己生活方式中存在的問題。當時日本人的假日很多,大隈重信在回憶錄《大隈伯昔日譚》中,專門談到了這一點:

  當時以一、六日為諸官省休假日,休假的日數月六回,年七十二回,加上五節句、大祝祭日、寒暑的休假、其他種種因緣的休假,合起來多達一百數十日,而當時一年平均為三百五十餘日,實際工作日數僅僅不過一百六七十乃至二百日。即一年有半數或者至少五分之二作為休假日而消化掉,此種事情自然增長怠惰游逸之風,會波及至一般社會。且政務澀滯之弊也日益增多,終將形成國家之禍患。[15]

  另一方面,由於傳統計時法的使用,也帶來人們時間意識的淡漠。日本歷史上曾長期使用中國的「百刻制」(把一晝夜均分為100刻)與「十二時辰」(一天分12個時辰,採用地支作為時辰名稱)並用的定時法計時,從室町時代開始,改為使用「不定時法」,即將日出到日落、由日落再到日出間各自分為六等分,根據季節的變化,時間長短有不同,白天與夜晚長度也不盡相同。這種計時法是根據日出日落判斷時間,農民更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們沒有精確的時間概念。幕末在長崎海軍傳習所工作過的荷蘭海軍軍人威廉·卡特迪傑克(Willem Kattendijke 1816—1866)在《滯在日記抄》中稱,「日本人的不緊不慢程度簡直令人吃驚」,「日本人熱心、謙虛,但有些地方讓我失望,(在時間觀念)這一點上連我所希望的一半達不到,甚至想離開這裡」[16]。在1873年1月1日改行西曆的同時,日本也導入西洋的24小時制計時法。使用24小時制,對於東方國家民眾的生活方式來說是革命性的變化,過去的時辰被精確的時、分所取代。明治改歷後,時鐘的普及、全國標準時刻的設定徹底改變了人們的時間意識,社會節奏因此大大加快,也促進了與時間關係密切的近代交通事業的大發展。

  明治維新以後,政府官廳、軍隊、學校都聘請了不少外國人,很多外國人都堅守母國的生活習慣,要求實行周休日,與本國的逢一、逢六休息(俗稱「一六日」)產生矛盾,也影響了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在改歷後不久,也對傳統的休日進行了改革。1876年1月7日,明治政府發布太政官布告,決定「從4月份開始以星期日為休息日」,從此,全國的政府部門、學校等公共機關率先實行周休制度,此後逐漸普及到企業,在明治政府領導人看來,休息日的改變,是「為了洗除弊患」,不致使「國家民人沉淪於不利不幸之境遇」,實際上是為使本國與歐美「先進國家」全面接軌,以實現國家的發展與強盛。1873年「明治改歷」是「脫亞入歐」的重要舉措,所謂「脫亞」,說到底是脫離了以「奉正朔」為核心的中華文明的軌道。從「明治改歷」至今已過去138年,當年荷蘭海軍軍人威廉·卡特迪傑克對「日本人的不緊不慢程度簡直令人吃驚」的評價已成杞憂,當今的日本早已成為世界經濟強國,在時間的現代化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最大的鐘表生產國家之一;機場航班最守時的國家;日本鐵道準時率居世界第一的國家;最早開發、生產出電波表(自動接收無線電波傳送的標準時間信號,並自動校準手錶走時),並占領全球市場的國家……許許多多世界之最,使日本人以高效、守時而載譽世界。撫今追昔,1873年的明治改歷,就是日本「時間」近代化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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