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百年南開日本研究文庫(全十八冊)> (三)產業合理化政策的實施

(三)產業合理化政策的實施

2024-10-13 10:14:58 作者: 吳廷璆

  首先看產業合理化中的政府投資。政府投資一般是通過財政投資貸款進行的,在實施道奇計劃前,曾是支撐傾斜生產方式政策的重要支柱之一。道奇勒令停止復興金融公庫業務後,政府財政投資業務一度出現半停頓狀態(回頭資金某種程度替代了復金的職能)。但是,在民間資本積累嚴重不足、金融機構體質虛弱的狀況下,政府財政資金投入仍然是決定產業合理化成敗的關鍵。開發銀行等前述的政府特殊金融機構,正是適應這一要求應運而生,並在推行產業合理化中發揮重要作用的。

  1950至1954年,產業合理化的設備投資迅猛展開,五年間,設備投資累計額為2.3萬億日元。1950年的投資額為2344億日元,1954年為6016億日元,是四年前的2.5倍。在2.3萬億日元的設備總投資中,企業內部資金占46.7%,外部資金主要來自普通銀行貸款、財政投資貸款、發行股票及企業債券收入等,其中財政投資貸款總額為3990億日元,占同期設備投資總額的15.7%和企業外部籌措資金的33.5%,是產業設備投資中數目最大、比重最高的外部資金來源。[42]同期,大藏省資金運用部積極參加了金融債券買入操作,總額為937億日元,其中72.7%是從興業銀行和長期信用銀行購買的,而這兩家民間銀行,是以向企業投放設備投資貸款為主要業務的。這樣,財政資金在產業設備投資外部資金中所占的比例,實際已達到40%左右。[43]

  如此龐大的財政資金,並不是水平式地投入,而是緊密配合各種產業合理化計劃,集中使用於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部門,這種方法在當時被稱為「重點生產方式」,它構成了產業合理化政策的核心。

  產業合理化時期的重點產業,除煤炭、鋼鐵業外,又增加了電力和造船,時稱「四大重點產業」,它是政府財政投資的重點。日本開發銀行自1951年開業後,四年間共發放貸款2614億日元,其中對四大產業貸款額為2324億日元,占貸款總額的89%,而對其他一般產業的貸款只有290億日元,占11%。這說明,合理化投資是以四大產業為中心、在日本政府大量投入財政資金的前提下展開的。而電力、海運業投資的遞增和煤炭、鋼鐵業投資的漸減,未必意味著產業政策重點的轉移。因為在推行傾斜生產方式政策時期,煤炭、鋼鐵業經國家財政的重點扶持,業已一定程度地進行了先行資本積累,到產業合理化階段,其資本利潤率已明顯高於電力、造船業,因而在進行合理化設備投資中,無論是內部資金的使用,還是商業銀行貸款等外部資金的籌措,都已處於相對有利的地位。合理化時期財政投資與產業(企業)利潤之間是一種逆向關係,鋼鐵和煤炭業現實利潤較高,財政投資漸減;電力和造船業利潤很低,一般金融機構不願進行風險投資,因而獲得較多的政府低息貸款。同樣是重點產業,國家財政投資的重點,顯然更偏重於扶植那些有發展前途而現實體質虛弱且無競爭力的產業部門。

  本書首發ʙᴀɴxɪᴀʙᴀ.ᴄᴏᴍ,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再看產業合理化中的政策減稅。產業合理化本質上是一種促進資本積累的政策。如果說國家財政投資是實現產業合理化、加快企業資本積累的外部推動力,那麼,各種減免稅收措施便可稱為增強企業自身素質,加快合理化——企業現代化步伐的內部催化劑。

  關於合理化機械設備的特殊折舊。據統計,1951至1955年間,日本政府共批准價值4185億日元的5458件特殊折舊申請。其中,三年折舊50%的機械實現折舊額為621億日元,第一年折舊50%的機械實現折舊額為841億日元,兩項合計,實現特殊折舊額1462億日元。[44]獲准特殊折舊的機械,約3/4以上屬於四大重點產業部門。

  關於所得免稅。它主要包括出口所得特殊扣除、重要物產所得免稅、增資及分紅所得免稅等。五年間,三項所得免稅額為748億日元。[45]享受這種特殊待遇的,除煤炭、電力和化肥等基礎產業部門外,還包括石油、化學等新興產業部門。

  關於減免進口關稅。1951年修改的《關稅稅率法》規定,凡國內無法製造的新式高性能機械或有助於實現經濟自立的產業機械,均可享受免徵進口關稅待遇。至1954年,此類機械增加到361種,1951至1956年間,共有價值500億日元的先進機械是免稅進口的,僅此一項,海關進口關稅收入便減少了76億日元以上。[46]在這些免稅機械中,四大產業及石油精煉業機械占80%左右。

  關於企業準備金與特種專款。據統計,1950至1955年間,企業的呆帳,價格變動、異常危險、輸出損失等準備金,以及退職金、特別修繕、違約損失等特種專款,累計總額4055億日元。[47]它與同期企業生產純利潤留成額不相上下。重要的是,這些準備金和專款,是在企業納稅前的毛利潤中提留的。據對636家大企業的調查,1951至1953年三年間,企業納稅、內部利潤留成和準備金、特種專款的提留,在企業毛利潤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呈兩減一增趨勢。即納稅率由55.2%降到34.7%,利潤留成率由41%降到26.9%,而準備金、特種專款提留率卻由3.6%驟增至38.4%。1951年,準備金、特種專款提留額僅為企業利潤留成額的8.8%,到1953年,竟一躍增加到後者的1.4倍以上。儘管名目不同,準備金和特種專款也是作為企業內部資金保留和使用的,因此它與企業純利潤的留成並無本質上的不同,而國家對企業徵稅的大幅度減輕及企業內部實際利潤留成的大幅度提高,恰好如實地說明了在產業合理化時期,日本政府採取了一種急進的、大力促進企業內部資本積累的政策。結果,企業內部資本積累進程明顯加快。例如,在1950年的設備投資中,企業內部資金只占總投資的41.8%,而到1954年,已上升到54.8%。[48]這種變化固然與1954年實行經濟緊縮政策有關,但是不能否認,企業經過合理化,自身實力確實增強了。

  最後看產業合理化中的技術引進。戰前,日本的工業技術水平就與歐美強國之間存在一定差距。戰時和戰後初期,這種差距又進一步拉大了。1949年發表的《技術白皮書》認為,當時日本的工業技術,已經比國際先進水平落後了20至30年。[49]因此,日本政府企圖通過開展產業合理化,以基幹產業為突破口,實現工業技術的改造更新,並建立了工業技術院及各種研究機構,以及鼓勵技術開發的獎勵補貼制度。但是,比之於自主開發技術,日本政府在主導思想上是把直接引進外國先進技術放在首位的,認為它是「使工業技術達到國際水平的捷徑」,「無論從時間上,還是從經費上,都是最好的方法」。[50]據統計,開展產業合理化的1949至1955年間,日本共引進甲、乙種外國技術、設備千餘件,其中甲種引進的80%以上集中在機械、金屬、化工等重化工業部門。[51]技術引進不僅帶來勞動生產率的成倍增長,而且使產業結構開始發生質的突變。雖然從戰後日本經濟發展的總過程看,這一時期的技術引進和改造「還只是一股股小溪流」,但它卻正式揭開了1955年後「匯集成一條大河」[52]的技術革新浪潮的序幕。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