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面向21世紀的日美同盟[1]
2024-10-13 09:58:46
作者: 吳廷璆
在上述形勢下,1994年初,日本細川內閣組織了一個防衛問題懇談會,對冷戰後的國家安全戰略進行深入探討。該會以朝日啤酒會長樋口廣太郎為座長,秩父水泥會長諸井虔為代理座長,委員包括上智大學教授豬口邦子、經團連特別顧問大河原良雄、東京銀行會長行天豐雄、NTT特別參與佐久間一、東京海上火災顧問西廣整輝、神戶制鋼副會長福川伸次和青山大學教授渡邊昭夫等。
同年8月12日,由於內閣的更迭,該會向村山內閣提交了題為《日本的安全保障與防衛力量的應有狀態——面向21世紀的展望》的報告。這一報告書也被稱為「樋口報告」,實際的執筆者為渡邊昭夫。
該報告引人注目地提出了「多邊安全保障結構」的概念,主張應「將冷戰性質的防衛戰略轉向多邊安全戰略」,建立起在聯合國等國際制度下的以美國為中心的主要國家合作集體處理衝突的保障體制。[2]這一報告證實了日本政府在尋求新的發展戰略,但其中所謂的「多邊安全戰略」卻被認為具有嚴重的離美傾向,引起了美國政府的嚴重關注。
同年11月,上述報告書的執筆者渡邊昭夫在防衛大學特別演講中,對防衛懇談會報告書中的「多邊安全保障」作了如下解釋。他說:
「多邊安全保障結構」並不是在戰略上脫離美國,「實際上,這是該報告在整理階段爭論最多的一點」,「儘管產生了上述懸念,但這只是理解問題,因為只有從多邊的國際安全保障合作這樣一個大的框架展開話題,進而也才會有與之相關連的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或是以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為代表的日美之間的種種合作之類的話題,最後才能在這個框架中推進日本自身應該具有怎樣一種防衛力量的議論」。「因此,我想首先談一個與之相關的問題,當初我曾考慮過的一件事,就是在該作業過程中逐漸更加明確的問題是什麼,或許應該是消除美國與聯合國,U.S.(United States)與U.N.
(United Nations)之間是一種二律悖反的這樣一種觀念」。「我認為如果不強調從更加廣闊的視野審視日美關係,日美關係或者是日美之間的安全保障合作今後將逐漸難以為繼。」[3]
也就是說,報告的執筆人否認了在戰略上脫離美國或放棄日美同盟的意圖,但是防衛問題懇談會所提出的「多邊安全保障結構」,又確實把日美同盟置於了一個相對的政策框架中。也即,在日本的自主防衛與日美安保「兩條腿走路」的安全防衛中,增添了「多邊安全合作」的新設計,形成了日美聯合、自主防衛與多邊合作的新構想。
同年11月,美國國防大學的可羅尼·古林撰文指出:
日美同盟已經進入到一個危險的水域,「從表面上看,貌似緊密的日美關係,實際上不過是冷戰政策軌跡的表面延續,所依靠的基礎遠比人們想像的危險」,「日本社會黨會不會把同盟違反憲法作為一個問題,美國的貿易談判者一定注意不要讓貿易摩擦損害日美安全保障關係……」。現在的問題是,「日本的執政者對於美國從該地區撤退以及對該地區感到疲勞所作出的反應,是出現了對聯合國、地區多角主義、更強的獨立性表示了關注的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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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而該文認為,防衛問題懇談會提出的「多邊主義」實際上是一個警告,「該報告書提倡以美國為中心的多角主義,但是並沒有說明如何處理日美同盟的使命、作用與日本新的多角主義的關係」。「多角主義是減少對美國同盟依賴作出的反應,進而將從兩國防衛合作中逸離」,防衛懇談會報告書草案比最後報告更加具有離美傾向。[4]
上述情況表明,冷戰後的日美關係確實出現了某種波動,而對之進行修補的則是前哈佛大學國際政治學教授約瑟夫·奈。約瑟夫·奈是個學者型的政治家,他精通國際政治理論,卡特政府期間曾在國務院工作過,熟悉美國外交政策的決策過程,在外交政策上擁有獨特的見解和長期的戰略眼光。
1994年9月5日,約瑟夫·奈出任負責國際安全事務的助理國防部長。由此,日美關係出現了一種重新接近、重新結盟的態勢。早在1990年初,日美經濟關係緊張之時,約瑟夫·奈就非常鮮明地提出:「在進入21世紀時,美國的任務是重溫並加固與強大的工業民主國家已經成功結成的聯盟。」[5]
如果說,人們對冷戰後的日美關係突然出現約瑟夫·奈的「主導」作用感到迷惑不解的話,那麼奈的上述戰略主張便是最好的回答。實際上,把奈推向日美政治舞台中心的,並不是他的政治地位,而是他對美國國家利益與戰略結盟之間的奧妙深諳無誤的洞察力,而把西方戰略大聯盟從冷戰中遏制蘇聯移植到冷戰後擴張美國的國家利益,又正是所謂約瑟夫·奈「主導」的真實含義,這也是形成了約瑟夫·奈「主導」的深層次推動力量。
1992年,約瑟夫·奈撰寫了題為「籠絡日本」的文章,認為隨著日本的大國化,美國應該調整對日政策,面對日本的「大國化」(在經濟、金融、高技術體系中已經成為美國的挑戰國),美國「封鎖日本」的主張是錯誤的,「應該封鎖的不是日本,而是由經濟紛爭引起的摩擦」。他主張美國應建立「超越一般利益具有增進美國長期國家利益的戰略」。[6]
那麼,約瑟夫·奈所主張的超越一般利益和具有長期利益的美國戰略是什麼呢?也就是說冷戰後美國所追求的核心目標是什麼呢?這是美國冷戰後同盟戰略的核心,也是日美重新靠攏、調整結盟關係的原動力。
冷戰後,美國一度削減前沿展開的軍事力量,但是這種軍事收縮只是一種軍事力量的規模調整與結構變動,只是針對蘇聯解體後的軍事預算的縮減。美國採取這種做法的目的是節能,而不是霸權戰略目標的收縮。
1991年,布希政府在《國家安全戰略報告》中宣稱:
「我們已經抓住了幾代人幾乎沒有經歷過的非同尋常的機遇——由於我們周圍舊的模式和穩定性已經崩潰,我們可以按照我們自己的價值觀和理想建立一種新的國際體系了。」
「在這個新世界中,我們的基本價值觀念不僅要長期保持下去,而且還要發揚光大。我們必須同其他國家共同努力,但我們必須是領導者。」[7]
進而,上述《戰略報告》寫道:
「我們對外政策的第一優先點,仍然是同盟國和友邦加強團結。我們安全的穩定基礎,將是繼續同與我們有共同的基本道義觀和政治價值觀以及安全利益的民族作出共同努力。這些通過聯盟而同我們有密切關係的國家,將繼續是我們建立世界新秩序的夥伴」;
「正如海灣危機中那樣,我們可能在一種混合的同盟中採取行動,在這個聯盟中,不僅包括我們傳統的盟國,而且還包括了過去我們沒有成熟的外交和軍事合作的國家,或者甚至沒有共同的政治和道德觀的國家。」[8]
「我們的安全戰略是建立在擴大市場、民主國家大家庭的基礎上的,同時也是建立在阻止和遏制對我們國家、我們的盟友和我們的利益的一系列威脅的基礎上的。這種民主以及政治和經濟自由化在世界上越牢固地紮下根——尤其在對美國具有地理戰略意義的國家,我們國家就能越安全,我們的人民就可能越富裕。」[9]
1994年,柯林頓政府在《國家安全戰略報告》中,進一步提出了替代冷戰遏制戰略的「擴展和參與戰略」。其中談道:
「美國的領導作用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重要——在世界各種新險境中導航並利用其產生的各種機遇。美國的資產是舉世無雙的:我們的軍事力量、我們充滿活力的經濟、我們強大的理想,尤其是我們的人民,通過我們的參與,我們能夠並且必須產生重大的影響,但是我們參與國外事務必須經過謹慎選擇,這是有利於我們的利益和首要任務」;
「我國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我們在全球擁有利益,而且負有責任」;
「倘若我們在國外發揮我們的領導作用,遏制侵略,促進和平,解決危險的衝突,開闢國外市場,幫助民主政權和解決全球性問題,美國將會更加安全和更加繁榮。」[10]
也即,柯林頓政府提出的「擴展與參與」戰略,實際上只是表面上弱化了冷戰對抗色彩,而深層隱含的卻是進一步的擴張與對外干預,是一種通過對外干預來獲取霸權的新構想。它表明美國的霸權意識,在冷戰後已經發展到一個空前的水平,已經出現了不僅要以美國的軍事、經濟控制世界,同時還要以美國的政治標準、社會制度,來同化或統治整個人類世界。這種霸權主義實際已經從強權走向了極權主義。
我國學者一諤指出:「極權主義並不一定只有一種表現形式。……我們要注意的,首先應當是它的核心精神:單一思想的統治,即思想上的極度單一化、極度不寬容性——將自己的信念看成是世界上的絕對真理;從而以真理的獨裁者、裁判者自居,要求別人無條件地皈依,否則的話便加以武力制裁。從這個意義上講,中世紀的十字軍東征,美國的意識形態外交,都是極權主義政治國際化的一種嘗試。」[11]
正是從這種霸權意識出發,冷戰後的美國仍然奉行結盟戰略,仍把結盟作為霸權擴張的主要工具。而值得注意的是,美國的結盟戰略不僅是強調力量聯合,同時要通過結盟來達到影響或控制另一方的目的,形成美國主導下的「聯合股份公司」。這也是冷戰後的美國竭力擴大西方結盟的規模,力圖把冷戰中遏制蘇聯的同盟關係,演變為主導整個世界的霸權同盟的根源。
冷戰後,美國雖然一度想大幅度地削減駐紮在亞洲的軍事力量,但是很快就停止了這種削減計劃,因為美國深知其全球霸權是離不開日本的,日本是美國亞太戰略中不可或缺的戰略支點。美國通過保持和強化對日結盟,既可以長期保持在亞洲的前沿軍事展開,藉此達到在軍事上控制日本的戰略目標,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前沿展開的軍事力量和對日本的同盟關係,來達到遏制、平衡或離散亞太地區大國的目的。這正是美國與日本就同盟關係進行所謂的「重新定義」的根本原因。
對此,美國防部高級官員卡特·喬佩魯承認:
「如眾周知,日美同盟對於日本在亞太地區發揮更大的作用起到了槓桿作用。但實際上還有一種理解,正是因為有了這種同盟,美國才能再次更深地介入亞太地區。換一種說法,正是因為有了這種同盟,美國才提高了在亞洲的活動能力,才能作為亞洲國家順暢地行動。」「沒有日美安保體制就不會有美國的全球霸權。」[12]
同樣,美國眾議院議員焦·馬凱因也說:
冷戰之後,「在美國議會中幾乎再沒人提及日本白乘安全車」,「原因就是日本政府和國民支持美國的前沿展開……,對美國的軍事存在,承擔了很大的責任。」[13]
也就是說,冷戰後美國充分意識到日本對於美國全球戰略所具有的重要意義,認識到無論是在地緣上,還是在經濟力量上,美國都需要與日本聯合。
這裡,應該提到的是,美日同盟的「再定義」還有針對中國的戰略目的。美國國防部日本部長吉阿拉認為:美國必須制定接受中國挑戰的太平洋戰略,「美國必須讓中國明白:美國不會從該地區撤退,為了讓中國明白這一點,就必須保持美國的承諾,發揮領導力量,在該地區和全世界保持政治的凝聚力。我們希望認真處理中國問題,也必須把中國問題作為一個現實問題。」[14]
同樣,約瑟夫·奈認為:「不要把讓美日之間開展競爭的機會給中國,日本與美國協調籠絡中國,這是最好的;換一種說法,就是中國今後更加強大時,當然,我們希望看到那種情況的出現,當中國讓日美展開競爭時,日美之間的摩擦不僅會激化,而且也意味著中國不能成為負責任的大國。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把一個更有責任和權利的中國納入到東亞體系中,日美之間的協作是最理想的。」[15]
由此不難看出,美國對日結盟完全是為了推進其亞太霸權的戰略工具。因此,美國力圖把對日結盟作為一個插入亞洲和中日之間的楔子,一方面可以籠絡日本、控制日本,防止日本獨立於美國、發展大規模的軍事力量,同時又可以通過日美同盟來保持美國在亞太地區前沿展開的軍事力量,起到抑制中國乃至控制整個亞太地區的作用。
當然,冷戰體制終結後,日本對構築面向21世紀的日美同盟,也是有所追求的。而決定性的原因,則是日本在全球範圍內的國家利益,再一個就是日本對國際政治權力的要求。
1990年5月,日本外務省提出了一份題為《日美安全條約今日之意義》的文件,對日美同盟的意義作了如下認定:
一、蘇聯潛在威脅未變,美國的抑制力量對於日本來說仍有必要;二、日本可利用美國,增強與蘇聯討價還價的能力;三、通過充當美軍的前沿基地,日本可以確保美國在亞洲的軍事存在;四、保證日本不走軍事大國道路;五、沒有日美安保條約就沒有今日密切的日美關係。[16]
據稱,這一文件的內容在日本外相安倍晉太郎隨後赴美參加日美安保條約修改30年紀念活動時,向美方作了披露。
1994年6月,日本外務省又在《外交藍皮書》(第37號)中,對冷戰後的日美安保體製作了更為深入的思考。其中談道:
「儘管東西方冷戰已經結束,但國際社會仍然存在許多不堅實的因素。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日本堅持非核三原則、保持最小限度的防衛能力的政策,那麼美國基於日美安保體制下的抑制力量,對於今後日本享受和平與繁榮就是必需的。日美安保體製作為確保亞太地區穩定的美國的存在具有重要意義。日美安保體制還會對日本產生不會成為對他國構成威脅的軍事大國這種基本立場的信任效果。」[17]
上述兩個文件有含糊不明之嫌,日本是否「堅持非核三原則、保持最小限度的防衛能力」也屬疑問。但其中所說的「利用美國,增強與蘇聯討價還價的能力」,以及所謂「日美安保體制還會對日本產生不會成為對他國構成威脅的軍事大國這種基本立場的信任效果」,卻是冷戰後的日本所希求的。因此,1994年8月日本公布的《日本的安全保障與防衛力量的應有狀態——面向21世紀的展望》的報告,雖然把日美安保體制置於了「多邊安全保障」的框架中,但同時也把日美同盟推向了全球的範圍。
起草這一《展望》的渡邊昭夫在防衛大學的特別演講中言稱:
「我們的基本判斷是,發生通過國家組織發動針對日本本土的武裝攻擊的可能已經極小了。……當然,有時也會出現難得發生的事情……,在那種情況下,日美安保條約本身是最有力的手段。雖然不能否定那種事態,但是實際上那是幾乎不可能發生的,因此應該把那種事態認為是一種極其特殊的」。「這樣,就會出現看來和日本的防衛、自衛毫無關係的日美安保條約到底應該如何應用的問題。或許應該說,並沒有必要拘泥於安保條約條文本身。是不是應該超越安保條約的條文,日本與美國從更廣泛的國際政治關係上就國際安全保障問題開展對話,並對能夠合作的部分,兩國就共同協調採取行動呢?」[18]
也就是說,日本所需求日美安保條約,已不是冷戰條件下的本土防衛,而是更廣泛的國際問題了。正如渡邊昭夫所說的:「在冷戰後的世界中,我們對於安全保障問題必須投以更多的關注,必須更多地關注能源問題」,「冷戰時代,用稍微過激的話說,我國基本上是一種被動的,……今後的時代則不是那樣了,對於安全保障問題,必須是按照自己的方式採取行動的這樣一種思考方式」。[19]
同樣,右翼學者中西輝正也認為:「為了確保核保護傘和在世界範圍擴散的日本海上航線,仍然需要美國的保障。也就是說,日美安保體制的機能對於日本仍是不可或缺的國家利益」。「另外,為了解決世界貨幣體系、能源、糧食等全球性問題,也非常有必要維持特別的日美合作關係。」[20]
上述情況表明,冷戰後的日美關係雖然存在著矛盾,但也存在著許多戰略利益的重合點。冷戰後的美國力圖通過組建以美國為首的西方聯合的「股份公司」,實現美國稱霸世界的目的,向世界輸出美國的政治文化觀念、權力意志,乃至社會制度。這種構想雖然不免有「單極世界」之嫌,與日本企圖構建的「三極體制」之間具有一定距離和矛盾,但是日美兩國在力圖控制亞太地區,進而主宰世界的戰略上,卻有著驚人的親和力。
前已提及的約瑟夫·奈,可以說正是清醒地意識到美日之間所共有的戰略利益,看到了「重溫並加固與強大的工業民主國家已經成功結成的聯盟」對美國霸權戰略的重大戰略價值,因而竭力主張封鎖美日之間的經濟衝突,迅速扭轉雙邊關係的緊張狀態。所以,在其出任國防部長助理後,立即著手改善日美關係。
1995年1月,為了積極推動美日之間的防衛對話(US.Japan Security dialogue)和安全政策協調,約瑟夫·奈訪問了日本,並與日本協商成立了由美國國務院、國防部和日本外務省、防衛廳高層官員組成的安全保障協議會(SCC),從而在美日之間建立了安全保障政策高層對話的渠道,為日美重新結盟鋪平了道路。
1995年2月,美國國防部正式公布了《美國東亞·太平洋地區的安全保障戰略》(EASR),內中闡述了維持堅固的日美安保體制和美國在亞太地區的軍事存在的意義。該報告與先前的EASI不同,改變了基於冷戰後的形勢變化、美軍兵力重新編組的觀點,闡述了儘管冷戰後的形勢發生變化,但美國依然關注亞太地區的安全保障及維持美軍存在的必要性。
另外,該戰略強調,日美安保體制不僅是應對朝鮮半島,而且是應對整個亞太地區存在的不穩定因素的「關鍵」。該戰略認為,美軍在亞太地區的存在,「曾有助於該地區經濟的異常發展,美軍的撤出將破壞該地區經濟繁榮的基礎,增加地區糾紛的危險,並可能對美國經濟造成重大的打擊」。與此同時,該戰略表明:美軍在該地區的兵力,將從1990年的13萬5千人削減到1994年的10萬,不再進行進一步的削減。[21]
也就是說,美國國防部制定的《東亞·太平洋地區的安全保障戰略》,全面終止了亞洲軍事力量削減計劃,並把日美安保體制存在的意義從東亞擴大到了整個亞太地區,進而為日美再結盟奠定了政策基礎。
美國的新戰略得到了日本的回應。1995年11月28日,日本安全保障會議和內閣會議通過了新《防衛計劃大綱(NDPO)》。該大綱明確了日本的長期防衛戰略,另一方面重新確認了日美安保體制,對美國東亞戰略進行了回應。內稱:
「我國將在憲法的引導下,遵循這一方針,通過努力繼續提高日美安保體制的可靠性,並適當發展、維護和運用防衛力量,完成保衛我國安全的任務,同時盡力為國際社會的和平與穩定作出貢獻。」[22]
值得注意的是,關於日美安保體制,日本1976年制定的舊大綱中只提到4次,新大綱卻提出了13次之多,而且在日美安保體制實際的功能認定上出現了質的差別。舊大綱主要著眼於日本的防衛,即「我國的防衛,應通過保持自身適當的規模的防衛力量、構築這種防衛力量的最有效利用的態勢,以及維持和確保與美國的安全保障體制的信賴程度和有效運用態勢,形成能夠應對任何侵略的防衛體制,並以此防止侵略於未然」,「對於核威脅依賴於美國的核威懾力」,「對於局部的小規模侵略原則上應予以獨立排除,由於侵略規模和態勢而難以排除,則應盡一切努力持續抵抗並期待美國合作予以排除」。[23]
然而,新大綱則把日美安保體制的作用定位於地區安全與國際合作上,言稱:「我們認為日美安保體制對於確保我國的安全來說,是必要而不可或缺的。同時它將繼續為確保我國周邊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建立更穩定的安全保障環境發揮重要作用。」「日美兩國這種以安全保障體制為基礎的密切合作關係,有助於我國為國際社會,如推動地區多邊安全保障對話與合作,協助聯合國的各種活動。」[24]
此外,新大綱還提出了密切日美軍事合作的四大措施:
「一、加強情報交換和政策磋商;二、在運用方面建立有效的合作態勢,包括加強共同研究、聯合演習、共同訓練以及與此相關的相互合作等;三、在裝備和技術方面,加強廣泛的相互交流;四、採取各種措施,順利、有效地保障美軍在日本的駐留。」[25]
也就是說,新大綱把這些舊大綱中沒有寫入的內容明文化了。這表明新大綱已經把日美同盟在冷戰後的調整和重新定義作為了重要內容。
日本新《防衛計劃大綱》不僅重新確認了日美安保體制,而且把該體制的主體作用從日本防衛推向了雙邊的地區與廣泛的國際防務上,為冷戰後日美同盟的「重新定義」找到了新的支點。
1996年4月17日,日美舉行首腦會談,日本首相橋本龍太郎與美國總統柯林頓共同簽署《日美安全保障共同宣言——面向21世紀的同盟》,也即所謂日美同盟的「再定義」。同日,橋本與柯林頓還發表了《致日美兩國國民書——面向21世紀的挑戰》。
日美《共同宣言》向世界宣稱:
「今天,總理大臣和總統祝賀歷史上最為成功的雙邊關係之一的日美關係。兩國首腦為這一關係對世界和平和地區穩定與繁榮所作出的深遠而積極的努力貢獻感到驕傲。……總理大臣和總統再次確認了對決定兩國政策的方向具有深遠意義的共同價值,即維護自由、追求民主主義及尊重人權所承擔的義務。雙方一致認為,日美之間的合作基礎仍然是很牢固的,在21世紀保持這種夥伴關係,是十分重要的。」[26]
日美安保共同宣言,標誌著日美兩國的同盟關係經歷了冷戰後的波動和一年多的政策協調之後,已經達成了最後協議,兩國已經決定把冷戰期間結成的戰略同盟帶入冷戰後的世界,並將以新的含義帶入未來的21世紀。
其一,《日美安全保障共同宣言——面向21世紀的同盟》,擴大了日美安全保障的戰略範圍。
人們知道,1951年日美簽定《安保條約》時,在權利與義務的規定上並不十分明確,日本不過是主動地向美國提供軍事基地和被動地接受美國的某種保護。1960年重新修訂《安保條約》時,該條約雖然把日美防衛合作的範圍擴大到了「遠東地區」(第六條),但日本為了避免捲入軍事衝突,當時曾明確表示:遠東不包括中國和朝鮮半島。然而,蘇美冷戰體制結束後,1995年日本在重新修訂《防衛計劃大綱》時,卻悄悄地把「遠東」換成了「周邊地區」,而「再定義」後的安保條約,則出現了亞洲太平洋地區這種更加擴展的地理範圍。
《日美安全保障共同宣言——面向21世紀的同盟》中明確表示:
「在冷戰期間,日本與美國之間的牢固的同盟關係,對確保亞太地區的和平與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們的同盟關係乃是這一地區經濟發展的堅實基礎。兩國首腦一致認為:日美兩國未來的安全與繁榮同亞太地區的未來息息相關」。
該宣言認為:
「冷戰終結以後,發生世界性規模戰爭的可能性正在減少……但是亞太地區依然缺乏穩定性和可靠性。朝鮮半島的緊張正在繼續,包括核武器在內的軍事力量依然在大量地集中,未解決的領土問題、潛在的地區糾紛、毀滅性武器及其運載手段的擴散,是造成整個地區不穩定的重要因素」。為此,兩國首腦「強調了日美兩國〔共同〕對付所面臨的安全保障課題的重要性」,「再次確認了日美之間的同盟關係具有重要的價值」。
隨後,兩國政府首腦認為:
「日美兩國密切的防衛合作,是建立在〔日本〕自衛隊適當的防衛能力和日美安全保障體制的配合之上的」,為了進一步強化日美兩國間的信賴關係,「兩國政府要進一步加強交換有關國際形勢、特別是有關亞太地區的情報和意見。同時要繼續就有關對應國際安全保障形勢可能發生的變化,及包括最充分地滿足兩國政府所必需的防衛政策及在日美軍兵力構成的軍事態勢進行密切的協商」;兩國政府首腦一致同意「開始修改1978年的《日美防衛合作指針》」;「歡迎1996年4月15日締結的《日本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間有關日本國自衛隊和美利堅合眾國軍隊之間的後方援助、相互提供物資和勞務的協定》,並表明了期待這一協定進一步促進日美間的合作關係」等等。
與此同時,日本政府確認了「在冷戰後的安全保障的形勢下,強調日本防衛能力應該發揮適當作用的1995年11月策定的新防衛大綱中所明確記載的日本的基本防衛政策」,以及「為了維持在日美軍,日本將繼續通過提供基於日美安保條約的設施、區域和支援接受國〔美國〕而發揮適當的作用」等等。[27]
進而,《致日美兩國國民書——面向21世紀的挑戰》中,再次重申:
「日美兩國具有共同的價值觀、共同的關心和共同的希望,並作為同盟國與夥伴而邁向21世紀」,「我們兩國的同盟關係,對於亞太地區的和平、穩定及繁榮具有核心的重要性,日美安全保障體制對日美兩國極其重要」,「再次確認以《日本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間的相互合作及安全保障條約》為基礎的兩國在安全保障方面的關係,在實現共同的安全保障目標的同時,將繼續成為面向21世紀的維持亞太地區穩定和繁榮形勢的基礎。」
與此同時,則是日美兩國要通過與大韓民國的合作來推進朝鮮半島的和平與穩定:
要共同努力實現聯合國的改革(第3項);
「兩國政府要在一切人都能享有自由及有效的法制利益的普及民主主義、實行法制和保障基本人權方面進行合作」(第4項);
兩國要為實現聯合國的改革而合作,「美國強烈支持日本作為常任理事國而加入安全理事會」(第5項);
「要在為了強化國際經濟體制,包括確保世界貿易組織、世界銀行、國際通貨基金組織的實效而進行的工作中合作」(第10項)等等。[28]
一言以蔽之,日美同盟的「再定義」還把日美安全保障範圍擴大到了各個領域,而且具有面向21世紀的戰略意義。
其二,日美安保條約的「再定義」標誌著日美兩國軍事合作正在朝著「無制約」的方向發展,在運作方式上正在超越聯合國和地區合作的制約。
冷戰期間的日美《安保條約》,清楚地規定了這一條約與聯合國憲章之間的關係。諸如,「締約國約定,按照聯合國憲章的規定,用和平方法並以不致危及國際和平、安全和正義的方式,解決涉及各自關係的國際爭端,而且在各自的國際關係方面,對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慎重通過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或採取任何同聯合國的目的不符合的其他方式」;「締約國將同愛好和平的其他國家共同加強聯合國,以便聯合國可以更有效地履行維持國際和平和安全的任務」(第一條),以及對於作為受到武力攻擊及其結果而採取的一切措施,「都必須按照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立刻向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報告。安理會在採取為了恢復和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所必需的措施時,上述措施必須停止」(第五條)等等。[29]
但是,《日美安全保障共同宣言——面向21世紀的同盟》中,卻只是輕描淡寫地在提到了聯合國,措辭是兩國首腦一致同意,「兩國政府要加強合作,通過維持和平行動和人道主義的國際救援活動,以支援聯合國及其國際組織」(第八項)。[30]而且,反覆強調的則是兩國的安全保障關係,「對世界的和平與地區的穩定和繁榮作出了極其深刻的積極的貢獻」,「將繼續是維持亞太地區穩定和繁榮形勢的基礎」等等。[31]這實際是把雙邊利益凌駕於國際利益之上,是把日美關係和同盟權利凌駕於聯合國和地區組織之上的傾向。
其三,日美安保條約的「再定義」,使日本在軍事上完全納入了美國的全球戰略和地區戰略之中,日本的自衛隊已經實現了「國際化」的轉變。
《日美安全保障共同宣言——面向21世紀的同盟》中,明確地規定了日美之間在三個層面上的合作:
一是「基於日美安全保障關係的雙邊合作」,內含「兩國政府認識到,兩國間密切的防衛合作是日美同盟關係的核心要素,因而一致認為,繼續進行密切的協商是不可缺少的……」;兩國首腦一致同意「因日本周邊地區可能發生的事態而對日本的和平與安全予以重要影響時,就日美間的合作問題進行研究,並就促進日美間政策調整的必要性取得了一致意見」;「兩國政府要注意自衛隊和美軍在一切合作方面的相互運用的重要性,要在以共同開發研究新一代支援戰鬥機(F—2)等裝備為主的技術和裝備領域內相互充實交流」;「兩國政府……要在已經進行的彈道飛彈防衛研究方面繼續合作」;「兩國首腦一致同意兩國政府為了對應有關美軍的存在及其地位等問題而進行各種努力」等等。[32]
二是「地區性的合作」,內含日美以雙邊共同體的姿態提出同中國、俄羅斯之間的關係問題,東協地區論壇、東北亞安全保障對話等地區多邊安全保障機制建設等問題。與此同時,則是兩國首腦「還注意到朝鮮半島的穩定,對於日美兩國是極為重要的,因此兩國將與韓國繼續密切合作,繼續予以各種努力」等等。
三是「全球規模的合作」,內稱:「首相和總統認識到,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是日美同盟關係的核心,正在成為日美就全球規模問題進行合作基礎的相互信賴關係的根基。……兩國政府將就包括促進全面禁止核實驗條約的交涉、防止毀滅性武器及其運載手段的擴散,以及軍備管理和裁軍等問題,進行政策調整和合作。兩國首腦一致認為,兩國在聯合國及亞太經合組織內的合作,在北韓核開發問題、中東和平進程以及在執行前南斯拉夫的和平進程中的合作,將有助於建立更加確保兩國共有的利益和基本價值的世界。」[33]
顯而易見,日美之間這種全球性規模的合作,是冷戰期間的日美安全保障同盟條約中從未出現過的。
以上種種說明:日美安保關係的「再定義」,不僅擴大了日美同盟的地區範圍,而且完全超越了自衛的最大限度。
進而,1997年9月23日,日美兩國政府重新修訂的新《日美防衛合作指針》中,進一步明確了以下一些內容:
「〔日美〕日常進行的合作」——其中包括日美兩國交換情報及政策協商,在安全保障方面的種種合作,日美雙方的共同配合(第三項);
「日本受到武力攻擊時的對付行動」——其中包括兩國政府進行「必要的準備」和通過外交的努力,以抑制事態的擴大,以及日美雙方的作戰構想和有關作戰的各種行動及必要的事項等(第四項);
「日本周邊地區的事態對日本的和平與安全構成重要影響時的合作」——其中包括對「周邊事態」的對應,日美兩國政府在各自主體活動中的合作,以及日本對美軍的支援等等(第五項);
「為了……有效防衛合作的日美配合」——其中包括共同研究作戰計劃,確立共同的標準及實施要領等等。[34]
為了實現上述合作,新指針還明確地規定了所謂「後方支援」體制,諸如相互救援、戰區搜索、監視和警戒、提供情報、海空物資輸送、運送武器彈藥、海上掃雷、現場檢查不明船舶、營救非戰鬥人員等等。
表面上看,這些活動屬於戰爭後方勤務保障與軍需保障,但實際上也是戰爭行為的直接組成部分。恰如日本原防衛次官西元所說的:「戰鬥行為的廣泛含義,不僅包括了戰鬥部隊也應包括所有後方活動。從這種意義上看,運輸、通信比在前線作戰的士兵更加重要,醫療也不能看作是戰爭以外的行動」。[35]
此外,新指針還提出了「周邊事態」問題。內稱:「周邊事態是指對日本的和平與安全構成重要影響的事態。周邊事態的概念不是地理性的概念,而是著眼於事態的性質」。[36]後來,日本政府對於「周邊事態」的解釋,總是雲山霧罩、含含糊糊,迴避作出正面答覆。
日本《赤旗報》評論說:「政府就『周邊事態』只是反反覆覆地強調說『在周邊地區給日本的和平與安全以重大影響的事態』,高村外相認為『周邊』的範圍和『事態』的內容絲毫沒有限定」。[37]但日本防衛廳長官野呂田芳成言稱:「周邊事態」就是「日本沒有受到武力攻擊的事態」,[38]而內閣官房長官尾山靜六則稱:「理所當然地包括台灣海峽」。[39]
也就是說,《日美防衛合作新指針》完整而明確地形成了日美的聯合作戰體制。
諸如:「在日本遭到武力攻擊時……日本要立即對武力攻擊作出主體行動,盡力早期排除。是時,美國要對日本進行適當的合作。……在自衛隊與美軍實施共同作戰時,雙方要確保一致,並適時地以適當的形式運用各自的防衛能力。是時,雙方要有效地統一運用各自的陸海空軍部隊。自衛隊主要是在日本領域及周邊海空領域實施防禦作戰,美軍支援自衛隊所進行的作戰。此外,美軍還要實施彌補自衛隊能力不足的作戰。……為了應付對日本的航空侵犯……自衛隊和美軍要……共同實施作戰。自衛隊為了防空要實施主體作戰。美軍在支援自衛隊進行作戰的同時,包括使用打擊力量的作戰在內,要實施補充自衛隊能力的作戰」,「自衛隊和美軍要共同實施為了防衛日本周邊海域的作戰及為了保護海上交通的共同作戰」,「自衛隊和美軍要實施對付對日本登陸侵犯的共同作戰」等等。
上述情況表明,在冷戰後的「和平與安全」的名義,日美安保條約的「再定義」,以及所謂的新指針,實際已經不是冷戰期間的共同防衛,而是通過拓展同盟體制的範圍,通過軍事、政治、經濟、技術的密切合作,尋求建立起更為強大的、超越或擠壓聯合國、強烈排他性的控制體制,一個控制地區主導權的、與北約遙相呼應的亞太地區的超級戰略平台,冷戰後的日本軍事防衛政策已經出現了重大的方向性的轉變。
1998年5月13日,日本內閣安全保障·危機管理室長、外務省北美局長、防衛廳防衛局長聯合向日本各都道府縣知事發出通知,內稱:「政府在4月28日的閣議中,決定將《關於在發生周邊事態之際,為了確保我國和平與安全的措施法案》《部分修改自衛隊法法案》及《再次改正日本國和美利堅合眾國之間的關於日本國自衛隊和美利堅合眾國之間的後方援助、相互提供物資和勞務協定的協定案》提交國會。這些法案今後雖然要在國會中進行審議,但是,其中特別是《關於在發生周邊事態之際,為了確保我國和平與安全的措施法案》中,也規定了與地方公共團體之間的關係,我們知道地方公共團體對此異常關心。基於這一點,政府考慮在寄送有關資料的同時,今後保持密切的聯繫……。如果對法案有什麼疑問,請與下列地址聯繫」。[40]
1998年8月25日,日本政府正式通過實施《周邊事態法》。這究竟意味著什麼?本書認為,最能體味其中含義的當是日本國民。此前的6月2日,吳市公共團體的請願書認為:
「所謂周邊事態是『日本周圍地區對日本和平與安全造成重要影響的事態』,這一定義雖然還是不明確的,但顯然是意味著戰鬥或戰爭……」。「這個法律是美國在世界任何地方發動戰爭之際,日本都要舉國一致,在財力、物力、人力等一切方面予以支援和支撐的法律,這個法律等於宣布日本是戰爭的當事者」。「政府最終是想在『周邊不是地理概念』的前提下,把日美安保條約在世界範圍內展開……。我們認為,日本對下一個時代正在作出最壞的選擇。事實上,是把日美安保條約作了最壞的修改,是把兩國的軍事同盟擴張到了亞洲太平洋的規模,是想推向戰爭國家的道路」。
因此,該請願書明確表示「作為和平產業港灣城市的吳市是絕對不能容忍的」。[41]
實際上,分析或猜測「周邊事態」的具體地理範圍,已經沒有任何意義和價值。因為日美雙方明確提出,周邊事態「不是地理性概念,而是著眼於事態的性質」。也就是說,只有日美雙方認定所發生的事態對日本有影響,日美軍事合作即可啟動,日本與美國即可共同採取先發制人的軍事行動,而且它的地理位置完全沒有限定。
由此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冷戰後日美安全防衛合作,已經超越了防衛的需要,日美兩國追求的,實際是建立聯合干預的、外向型的戰略平台,是力圖確立聯合控制亞洲太平洋地區的霸權地位。
不過,應該指出的是,日美力圖謀求亞太地區的霸權地位、出任地區警察,是沒有他國授權的,也是沒有民主或「契約」等法理依據的,當然更談不到合法性和公正性。
此外,美國是當今世界上唯一的超級大國,日本則是世界上的經濟大國;美國擁有世界上最龐大的、可以將整個地球摧毀數次的核武器庫,日本擁有世界上最強大反潛作戰能力和亞洲最強的海空作戰能力;美國擁有最強大的全球投送、精確打擊、全維防護和聚焦後勤能力,日本擁有軍事力量發展的巨大潛力;美國的軍費開支是世界第一,日本的軍費為世界第二,1994年為468億美元,1998年約為500億美元;美日兩國的國民生產總值占據世界總量的40%以上。日美重新結盟後,兩國將以軍事防衛合作為中心,開展廣泛的地區與全球合作,兩國將開展相互交流情報、協調防務政策、開展聯合作戰,聯合研製下一代支援戰鬥機(F—2),並在部署戰區彈道飛彈(TMD)上開展合作……。這兩者的同盟是一種強強聯合,一種力量的聯合。
1998年11月23日,美國國防部公布《1998年東亞戰略報告》。其中明確表示:
「國防部分別在1990年和1992年公布了第一和第二份《東亞戰略報告》,概括了在冷戰結束以後將對我們的戰略和部隊結構作什麼樣的調整。……但1995年的報告重申,在可以預見的將來,我們在該地區的駐軍將保持在約10萬人,同時將進一步採取行動,與我們的朋友和盟國共同承擔安全責任,擴大雙邊和多邊接觸。基於這種態度,我們三年來採取了一系列戰略措施……。例如,我們在1996年3月的危機中派出『尼米茲』和『獨立』號航空母艦,這一行動向亞太國家重申了美國對該地區和平與穩定的承諾。美國與亞洲的接觸符合我們的全球安全戰略,使我們有機會決定該地區的未來發展方向,防止衝突,並保持穩定、提供機會,使我們得以從事每年約5000億美元的跨太平洋貿易。」
「美日聯盟仍然是我們亞洲安全戰略的關鍵。……美國和日本認識到美日聯盟……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而且這種作用仍在繼續。」[42]
這一戰略報告表明,美國的東亞戰略不僅在於「決定該地區的未來發展方向」,而且要「得以從事每年約5000億美元的跨太平洋貿易。」顯而易見,這是以我為中心的、極端利己的。冷戰後的日美同盟,實際是一種強權戰略體制。
2000年12月24日,日本內閣批准了2001年度財政預算,從2001年4月1日開始的新財政年度中,日本政府財政預算總額為82.65萬億日元,其中防衛費占4.955萬億日元。這是前所未有的。與此同時,在2001—2005年的新一期日本防衛整備計劃中,將花費25.16萬億日元,更新自衛隊的軍事裝備。[43]
2001年4月,小泉純一郎當選日本首相。在其就任自民黨總裁後,則要求自民黨內的三個主要幹部,即就任幹事長的山崎拓、總務長堀內光雄和政調查會長麻生太郎,脫離各自所屬的派系,為制定和實施21世紀的國家戰略,在自民黨內將設立以小泉為首的「國家戰略總部」。[44]
這是一個新的意向。
同年,發生「9·11」事件後,日本政府迅速採取行動。9月19日,小泉首相在會見記者時,就今後日本政府的基本方針和「當前措施」發表談話。其基本方針有如下三點:
(一)將對恐怖主義的鬥爭,視為確保日本自身的安全問題,採取自主性對應。
(二)強力支持同盟國美國,要和以美國為主的世界各國團結一致對應。
(三)要採取能夠向內外表明日本斷然決心的具體而有效的措施,並迅速而綜合展開措施。[45]
小泉首相所說的「具體而有效的措施」,包括同年10月29日通過的《恐怖對策特別措施法》(11月2日公布、實施)。其具體內容是,為了防止及根絕恐怖主義,日本自衛隊將對外國軍隊的活動展開輸送、補給等合作支援;搜救參加戰鬥的遇難者;以及對恐怖受害者實施救援。
進而,11月20日,日本防衛廳長官在總理大臣的認可下,命令海上自衛隊開始向印度洋北部的美國海軍艦艇和英國海軍艦艇輸送補給燃料,並從12月3日開始,使用C130H型運輸機,從美軍在日基地向關島等方面輸送美軍。[46]
此外,則是通過並實施《自衛隊法修改案》和《海上保安廳法修改案》,擴大向海外派兵的範圍,放寬自衛隊攜帶和使用武器的限制。
據2002年4月22日出版的日本《赤旗報》報導,小泉內閣又向國會提交了有事立法法案。這是繼1995年11月出台新防衛計劃大綱,1996年4月發表日美安保聯合宣言,1997年9月通過新日美防衛合作指針,1999年制定周邊事態法,2001年11月通過恐怖對策特別措施法(報導稱作反恐對策特權法)之後的新舉措。
該報導指出,促使日本政府從研究有事立法到變成法案的,是2000年10月美國助理國務卿阿米蒂奇等人,在美國國防大學國家戰略研究所做出的特別報告。其內容是:要將日美同盟發展為美英那樣的關係;日本不能行使集體自衛權是最大的障礙;切實進行有事立法,履行包括機密保護法在內的日美防衛合作指針。因此,在上述報告出台3個月後,時任首相的森喜朗便在施政方針演說中,明確表示要討論有事立法問題,而小泉首相則是繼承了這項工作。
2005年2月19日,日美安全保障協議委員會在華盛頓舉行「2+2」會議,進一步深化日美同盟關係。同年4月,小泉上任以來不顧東亞各國的反對,第五次參拜供奉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嚴重地破壞了日本與中國及東亞國家的關係。
2005—2006年冬季號美國《世界政策雜誌》發布題為《日本如何想像中國和看待自己的》(作者為日本國際問題研究所網上刊物《JIIA評論》編輯玉元勝)的文章。其中寫道:
「正是在小泉執政時期,日本同中國的外交關係急劇惡化。爭議最大的問題是小泉堅持每年參拜靖國神社,那裡供奉著250萬戰爭亡靈,包括14名被同盟國列為甲級戰犯者的靈位。為此,北京取消了中日之間的首腦訪問。」
此外,上述文章還提出了許多耐人尋味的見解。諸如:
「中日外交關係處於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最低谷。……越來越多的日本問題觀察人士把中日關係惡化歸咎於日本,稱其對華政策愚笨而富有挑釁性、自以為是且毫無依據。」
「『中國是個威脅,因為它是中國。』這似乎是日本國家安全圈子裡盛行的潛在論斷。」「日本對華關係一波三折的根源,在於它自古以來不能容忍與中國或其他亞洲國家平起平坐。」
「自從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以來,日本正首次重新考慮把武力威脅當作一種外交手段。外交政策機構的主導勢力覺得日本受到摧殘,如今需要再度變得『正常』。從本質上講,他們所說的正常國家,就是要擁有一支合理合法的軍隊。爭議的焦點是修改約60年前由美國占領軍強加給日本的憲法,這部憲法宣布日本人民永不擁有軍隊。」
「只要靖國神社問題依然是一個外交瘡疤,只要日本糾纏不清1945年的意義所在,日本的任何政治理念在國外都不大可能得到接受。」[47]
這一文章可謂指出了現今日本國家及其外交上的要害。
2006年9月20日,日本自民黨舉行總裁選舉,內閣官方長官安倍晉三接替小泉純一郎就任總裁。9月18日,日本《東京新聞》發表文章,題為《典型的「親美疏華」外交》,對小泉2001年4月就任政府首相以來的日本外交,作了總結性的概述。其中寫道:
「自2001年4月就任日本首相以來,小泉共出訪51次,足跡遍布81個國家和地區。其中,訪問次數最多的當然是美國。2001年6月,小泉……把第一個出訪目的地選在了美國。從此以後,小泉首相每年都要前往美國訪問,任期內共訪美8次。……與布希總統舉行的會談更是多達13次。」
「與日美關係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除了參加國際會議以外,小泉首相只在2001年10月前往北京與中國領導人舉行了一次會談。當時,小泉首相只在北京逗留了6個小時。」
「與對美外交相比,小泉首相的亞洲外交實在過於冷清。」
「對於與日本關係比較疏遠的非洲和中南美洲國家,小泉首相之前,似乎一直提不起什麼興趣,幾乎沒怎麼去過。但自從日本謀求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以來,為了獲得這些地區國家的支持,小泉首相便把內閣成員分派到這些地區訪問,展開了積極的『戰略外交』,企圖與這些疏遠了的國家垃近關係。但未免給人以為時已晚的感覺。」[48]
日本《東京新聞》的這一文章,可謂如實地總結和概述了小泉任職期間日本外交的基本情況。顯而易見,評價不高、乏績可談。
至於後繼首相安倍晉三能否改變思維方式,引導日本走出外交(除了對美外交之外)窘況,似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