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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日關係的發展與「台灣問題」

2024-10-13 09:58:35 作者: 吳廷璆

  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後,根據《聯合聲明》的精神,開始著手簽訂《聯合聲明》中所規定的各種條約和協定。

  1974年,隨著中日兩國《貿易協定》《航空協定》和《海運協定》的簽訂,兩國政府開始醞釀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

  1974年9月26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喬冠華,正式向日本外相木村俊夫提出儘早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提案。11月13日,外交部副部長韓念龍與日本外務次官東鄉文彥就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問題,在東京舉行第一次預備會議。從此,拉開了中日締約和平友好條約的談判序幕。

  1974年12月9日,三木武夫組閣,接替11月26日辭職的田中角榮,擔任日本第66屆內閣首相。這樣,中日締約的任務就落在了三木內閣的肩上。

  與中日復交時一樣,對於中日簽訂《和平友好條約》,台灣當局也千方百計地進行阻撓。1973年中日兩國進行《航空協定》談判時,台灣當局就發表聲明稱,如果日本在空運方面不與台灣合作,那麼當日本飛機經過台灣上空時,將被視為不明飛行物處理。1974年4月,《中日航空協定》簽訂時,台灣當局再一次發表聲明,抗議日本與台灣斷航。1975年,在台灣當局的多方壓力下,日本「交流協會」與台灣「亞東關係協會」在台北簽訂《民航協定》,日本與台灣復航。[46]

  戰後,日本與台灣當局建立了多方面的密切聯繫。中日復交之後,日台之間雖然斷絕了「外交關係」,但實際上,日台的政治交往並沒有完全停止而經濟關係則在「政經分離」的幌子下,較之過去更有發展。維繫日台這種「實質關係」的,是日台「斷交」後行使「大使館」職能的「亞東關係協會」和「交流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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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此同時,日本國內的親台勢力也與台灣當局一唱一和,極力反對中日進行締約談判。「日華(台)關係議員懇談會」和「青嵐會」成員與民間右翼勢力串通一氣,多次發動遏制締約談判活動,並向積極從事日中友好事業的人士施加壓力,甚至揚言如果大平正芳不改變對華政策,便將對其提出不信任案等等。[47]

  在阻撓中日締約談判的活動中,親台的極右組織「青嵐會」起到了「急先鋒」作用。它不僅聯絡自民黨內及社會上的親台勢力,進行各種抵制中日締約的活動,甚至提出日本政府締約談判的四個條件,揚言如果得不到滿足,就不承認締約談判是外交談判。「青嵐會」提出的四個條件是:

  (一)謀求保全台灣的地位;

  (二)在「反霸條款」問題上,要確立日本的立場;

  (三)要確認尖閣列島(即我釣魚島群島)是日本領土;

  (四)要確認《中蘇友好互助同盟條約》在形式上和實質上都已經消失。[48]

  除了日本「親台派」和台灣當局的阻撓外,在是否應將「反霸條款」寫入條約的問題上,中日兩國也存在著嚴重分歧。中方認為,既然「反霸條款」已經寫入《中日聯合聲明》,而且今後兩國仍需照此執行,那麼將它寫入《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但日方卻起初表示「霸權」這個詞語是「生疏」的、「不習慣」、不能用;繼而又說條約是關於兩國關係的,不能涉及和針對第三國。這是1975年1—5月,中日兩國政府進行了20輪談判,均無果而終的一大原因。

  日方所以在締結和平條約談判中態度如此消極,一方面是自民黨內「親台派」拖後腿,另一方面也是三木首相優柔寡斷的性格所至。此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受到蘇聯方面的嚴重干擾。

  1975年2月3日,蘇聯駐日大使特羅揚諾夫斯基拜會椎名悅三郎,對日本政府與中國商談簽訂條約表示強烈不滿,並「希望《日中和平友好條約》不要對蘇聯產生不良影響。」隨後,蘇聯外長葛羅米柯約見日本駐蘇大使,聲稱條約寫入「反霸條款」就是反蘇。[49]

  2月14日,特羅揚諾夫斯基拜會三木首相,遞交了蘇聯領導人勃列日涅夫寫給三木首相的親筆信,意在阻止日本與中國締結和平條約,並督促日本與蘇聯簽署《睦鄰合作條約》。與此同時,蘇聯政府不斷派出軍艦、飛機侵犯日本領海、領空,在日蘇有爭議的北方領土舉行大規模登陸演習,以行牽制。

  在蘇聯的干預和威脅之下,日本政府對締結中日和平條約的態度更加曖昧,並對「反霸條款」寫入和平友好條約表現牴觸。時任外務大臣的宮澤喜一在回憶錄中寫道:

  「日本最為擔心的是,如果接受中國的主張,則會刺激與中國對立的蘇聯。」[50]

  針對日方的消極態度,中國政府通過各種方式向日方表明立場。

  1975年4月16日,鄧小平在會見日本創價學會會長池田大作時說:

  搞霸權就是要侵略、奴役、控制、欺辱別的國家。中國人民和日本人民接受反對霸權問題不應當存在困難。條約中寫入反對霸權無非有兩個含義:一是中日兩國都不在亞太地區稱霸。我們願意用這一條來限制我們自己;至於日本,由於有歷史淵源,寫上這一條,對日本改善同亞太地區國家的關係是有益的、必要的;二是反對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在這個地區謀求霸權。現在的事實是,確有超級大國在這樣做。

  談到日方的顧慮時,鄧小平指出:日方反對在條約中寫入「反霸條款」,是因為怕得罪美蘇兩個超級大國。其實「反霸條款」是美國人寫進《中美上海公報》的。所以,說的清楚一點,是怕得罪蘇聯。難道中國人民、日本人民還願意蘇聯在亞太地區謀求霸權嗎?寫了這一條,至少對你們解決北方領土問題有好處。[51]

  1975年9月,中國外長喬冠華出席聯合國大會時,宮澤喜一約見喬冠華,就「反霸條款」提出四條意見,這四條意見後來被稱為「宮澤四原則」:

  (1)不僅在亞洲而且在全世界都要反對霸權;

  (2)反霸權不針對第三國;

  (3)反霸權不意味日中聯合行動;

  (4)不接受與聯合國憲章有矛盾的內容。[52]

  針對「宮澤四原則」,喬冠華外長指出:反霸的含義是人所共知的,沒有必要進行解釋。如果對「反霸條款」附加許多說明和解釋,就會失去「反霸條款」的精神實質,使其變得支離破碎。由於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已寫明不稱霸和反霸的內容,日方不肯將反霸內容以條約的形式從法律上確定下來的做法,沒有體現《中日聯合聲明》的精神,是從《聯合聲明》的一種倒退。進而,喬冠華表示,反霸應是中日雙方的共同點,各自解釋就不能成其為共同點了。而日方則說:中國方面好像還未理解日本關於條約的思路,在這種情況下日中恢復談判是困難的,雙方外長目前不可能互訪,顯示了日方不打算立即恢復談判的態度。

  鑑於這種情況,10月3日,中國領導人鄧小平在會見來華的小坂善太郎時,嚴肅地指出:

  「我們和許許多多日本朋友都希望早日締約,但日本現政府卻不大那麼熱心,像你一樣,三木首相也是我們的老朋友,就我個人來說,難以理解三木首相實際上連《中日聯合聲明》的立場都不能堅持。」「我不只一次地對日本朋友說過,中日關係要從政治角度考慮,不要從外交辭令、外交手法考慮。宮澤外相的話好像是從外交手法考慮,把球踢到中國方面來了。因為三木首相是我們的老朋友,我願坦率地進言:希望他從政治角度考慮問題,看遠一些。」[53]

  小坂說,三木首相要他向中國領導人轉達三點想法:

  (1)日本對中國的親近感是很大的,同對蘇聯的是無法相比的;(2)他希望簽訂《日中和平友好條約》,不要留下隔閡;(3)雙方對「反霸條款」的理解如果能夠一致,那麼就能找到在條約中如何處理這一問題的途徑。

  鄧小平說:

  「這次在紐約,宮澤外相向喬外長講了類似的話,喬外長已正式答覆了。現在雙方的立場都很清楚,就是個決斷問題。日本某些外交家說,條約還要由政府來搞,現在看來,還是需要民間的推動。比如閣下就可以做很多工作。」[54]

  同年11月中旬,中國政府收到三木首相和宮澤外相共同商議的條約草案,日方表示同意重開談判。但是,進入1976年以後,周恩來總理、毛澤東主席相繼去世,鄧小平又一次被剝奪了工作權利。

  1976年10月,「四人幫」被打倒,中國政局出現動盪;三木內閣也利用「洛克希德事件」,同田中派系進行權力鬥爭。這樣,兩國締結和平條約問題被擱置下來了。同年12月,三木首相在大選中敗北,三木內閣最終沒有完成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使命。

  鄧小平在談到這個問題時指出:

  「談判拖延的原因,不是由於我國,也不是由於日本人民。至于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所作出的努力,我們予以積極的評價。困難是由一小撮人造成的。他們是岸信介、佐藤榮作、椎名悅三郎以及青嵐會等這些鷹派和『台灣幫』,他們從台灣得到好處,死抱住台灣不放。此外還有那些仍然抱著軍國主義思想的人。」[55]

  1976年12月24日,福田赳夫接替三木武夫當選為日本首相。福田首相自稱是「掃除大臣」,意思是說要把田中、三木內閣遺留下來的許多懸案掃除乾淨。其中包括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

  福田赳夫在戰時曾任汪精衛偽政府的「經濟顧問」,20世紀60年代任佐藤內閣的外相,曾協助佐藤榮作推行親台反共政策,是一個被視為「親台派」的鷹派政治家。1972年,福田派的80名「親台派」議員,在田中角榮訪華前夕,還對中日復交進行阻撓。不過,福田赳夫上台伊始,卻對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表現出積極的姿態。他多次表示要遵照《中日聯合聲明》的精神,儘快進行締結《和平友好條約》的談判。

  然而,福田首相在締約問題上卻遲遲拿不出具體行動來,與其「表態」很不相符。這種姿態激起了致力於日中友好事業的各界人士的不滿。於是,開始發動要求福田內閣迅速締約的國民運動。

  1977年3月11日,日本各界友好人士成立「《日中和平友好條約》推進委員會」;3月21日,日中友好議員聯盟召開全體會議,並通過決議要求政府迅速締結《日中和平友好條約》。6月6日,日本社會黨向眾議院提出了促進締約的決議案。

  同年7月中旬,鄧小平恢復原來擔任的黨政軍領導職務。9月,鄧小平在會見新上任的日中友好議員聯盟會長濱野清吾時指出:

  「福田先生過去的立場我們是了解的,既然他聲明要搞這件事(指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我們期待他在這方面作出貢獻。當然他工作繁忙,此事也牽涉多方面。其實,這樣的事只要一秒鐘就能解決,所謂一秒鐘,只是兩個字:簽訂。」[56]

  這一談話傳到日本後,進一步激發了日中友好人士的熱情,9月29日,日中協會、日中友好議員聯盟、總評等43個團體在東京日比谷公園會堂舉行「促進條約國民大會」。在這次集會上,濱野清吾根據鄧小平談話的精神指出:擁有和平憲法的日本拒絕霸權,是理所當然的,政府應該立即決斷。日本社會黨委員長成田知己等許多政治家也在會上作了發言。最後,這次大會通過決議,認為締結《日中和平友好條約》已經取得了國民的同意,問題在於福田首相的決斷,政府應該迅速作出決斷,立即締結條約。[57]

  隨後,日中協會主辦日中邦交正常化5周年紀念大會,在眾參兩院議長保利茂、安井謙、社會黨委員長成田知己、公明黨委員長竹入義勝、民社黨委員長春田一幸等人的督促下,出席集會的福田首相不得不當場表態:中日之間還留有最大的懸案,我一刻也沒有忘記,希望儘快在兩國人民慶賀的狀態下來締結,這不僅是我的想法,也是政府的想法。

  11月28日,福田內閣改組,其中最重要的人事調整是任命原官房長官園田直為外務大臣。這是為締結條約採取的組織措施。之後,福田首相為重新開始締約談判而進行了以下工作。諸如說服黨內、派內反對締約的鷹派以及「台灣幫」和「青嵐會」的成員,停止阻撓締約談判的行動;訓令駐中國大使佐藤正二,設法同中國外交部有關官員進行非正式的接觸和磋商,以便為恢復正式談判確定時間、方法和步驟;為打開談判大門,把自己對締約談判的想法告訴中國。

  1978年3月,鄧小平會見矢野絢也率領的公明黨代表團。在聽了矢野轉達的福田首相對締約的意見後,鄧小平說:

  「請把我們的真意告訴福田首相,本來《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包括『反霸條款』是可以順勢解決的,很遺憾的是,三木首相執政以後沒能借這個東風順勢發展下去。三木首相單單把這個問題挑出來,使得不成為問題的東西成了問題。拿出本來不必引起爭論的枝節問題,反而使它變成了必須解決的原則問題了。(中日締約)本來蘇聯是說不出話來的,一看到三木首相這樣的態度,就利用這個來施加壓力。本來右翼也是說不出什麼話的,可後來這反倒成了他們的一張牌。既然這個問題挑到這樣的程度,在簽訂條約時就必須把它弄清楚。現在我們提出的『反霸條款』方案,差不多是照抄《中日聯合聲明》的反霸條文。」[58]

  當時,矢野向鄧小平提問:是否可以認為中國對日本提出的同任何國家都要和平相處的基本立場予以理解時,鄧小平說:

  「同任何國家都和平友好,我們可以理解,我國也是這樣做的。『反霸條款』本身並不帶來另一種性質:不可以同另一個國家和平友好;問題是,如果蘇聯在橫行霸道,推行霸權,難道也能同它發展和平友好嗎?如果中國在東南亞或亞洲搞霸權,能相信人家會跟我們搞友好關係嗎?」[59]

  鄧小平在解釋要求福田首相早作決斷的含義時說:

  「就是不要從《聯合聲明》的立場後退,應該有所前進。如果福田首相從《聯合聲明》的立場有所前進,我看在中日友好關係史上,會寫下他的光榮的名字,日本的後代也會替他寫上這一筆。福田首相不算是我們的老朋友,他過去同中國的關係,我們彼此都清楚。見到福田首相,請你轉告,這些我們並不介意,我們是衷心希望福田首相、園田外相,同田中首相、大平外相一樣,成為我們的朋友。」[60]

  鄧小平的談話,對福田首相的決斷起了推動作用。

  1978年4月,福田首相和園田外相訪美期間,美國總統卡特「預祝日本和中國締約成功。」[61]在會談中,美國國務卿萬斯表示,「中蘇鐵板一塊對世界是威脅」,「美日歐要一起幫助中國」。卡特總統也對福田首相說:「希望更積極地推進與中國締約。」進而,同年5月,卡特政府的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布熱津斯基訪華後順訪東京時,乾脆對福田首相挑明:「美國不反對在條約中加進『反霸條款』,並希望迅速締約。」[62]按照戰後以來日美關係的慣例,這對福田內閣下定決心,又是一種推動。

  5月下旬,福田首相終於下決心同中國進行締約談判。爾後,中日雙方共進行了15次代表談判,談判的焦點仍集中在「反霸條款」上。日方堅持要在「反霸條款」中寫入「不針對第三國」或「不針對特定國家」,中方提出了「條約不針對不謀求霸權的第三國」的表述,結果,雙方都不同意採納對方的提案。

  8月5日,日方代表團的外務省亞洲局局長中江要介回國匯報,福田首相認為代表團一級的談判已經完成了使命,下一步決定派遣園田直外相到北京進行外長級談判。園田自就任外相以來一直盼望著親自到北京解決締約談判問題,當福田首相把這個任務交給他時,園田外相竟激動得流出了眼淚。園田外相來中國之前,福田首相召集園田和內閣官方長官安倍晉太郎,以及外務省有關官員共同商定了締約談判的最後方案。該方案分為兩種:第一方案是同意將「反霸條款」寫入條約,但同時寫明「本條約不影響締約各方同第三國關係的立場」;第二方案是條約在列入「反霸條款」的同時,指明「兩締約國無意損害第三國利益的意圖」。[63]

  園田外相雖然被委以締約談判全權代表的重任,但對於中日締約談判,日本自民黨內的阻力仍然不小。8月7日,在與日本各政黨及各界人士的通氣會上,自民黨「台灣幫」的代表人物灘尾弘吉則說:「如果談判的結果不能令人滿意,就必須批判。」[64]而出人意料的是,灘尾的發難,恰恰是受了首相福田赳夫的指使。福田首相知道園田與中國關係比較密切,他擔心如果不對園田進行某種牽制,締約談判會完全按照中國方面的意圖進行,因而才讓灘尾發難,目的是不讓園田外相過於「自作主張」。[65]

  園田外相深知此次中國之行既有完成歷史使命的光榮感,同時也伴隨著極大的風險。他在離家前對夫人說:「如果簽不成條約,就暫不回日本。」甚至當夫人為他送行時,倆人竟喝了永別酒。[66]

  8月8日,園田外相率領日本代表團抵達北京,開始了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會談。然而,正當園田外相準備施展才幹的時候,日本駐華大使佐藤正二卻告訴他:已把外務省告知的兩種新方案提交給中方。這讓園田外相大為光火,因為這使他失去了在談判中迴旋的餘地。[67]好在中方在談判中表現出極大的寬容和讓步,同意日方的第一方案。於是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在將「反霸條款」寫入條約的同時,寫明「本條約不影響同第三國的關係」,從而使談判取得突破性進展。

  然而,日本國內的右翼勢力和「親台派」並沒有停止對締約談判的干擾,園田直的夫人回憶:就在簽約的前一天,又出現了節外生枝的事。「據說日本首相提出首先要談清尖閣群島(即釣魚島——引者注)問題,並發了電報。我當時感到這下完了,看來我丈夫回不來了」。[68]為此,園田外相推遲了回國日程,與鄧小平談了有關情況。當時,鄧小平表示,中方的立場是,中日簽約不應受釣魚島領土爭議的影響,雙方可擱置爭議,將來考慮共同開發。

  鄧小平「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創意,使長達4年之久的中日締約談判跨越了最後的難關。

  1978年8月12日下午,《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簽字儀式在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中國政府總理華國鋒、副總理鄧小平出席了簽字儀式。中日兩國外長黃華和園田直分別代表本國政府在條約上簽字。兩國總理相互致電錶示祝賀。

  《中日和平友好條約》自1978年10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0年。《條約》確認了《中日聯合聲明》的各項原則應嚴格遵守,表示中日兩國將在《聯合聲明》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睦鄰友好關係,而且第三條寫有「締約雙方表明:任何一方都不應在亞洲和太平洋地區或其他任何地區謀求霸權,並反對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建立這種霸權的努力」。[69]

  《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簽訂,在日本經歷了田中、三木和福田三任內閣,從1974年開始在東京第一次預備性談判至簽訂條約,耗時近四年的時間。促使福田首相作出決斷的,除了中國方面的推動和日本友好人士的促進之外,還有如下原因:

  一是福田首相從1976年12月上台到1978年5月決定重開談判,已經過去了一年零五個月的時光,再過半年,自民黨便進行總裁選舉。福田首相在其擅長的經濟財政方面沒有建樹,若在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方面仍無進展,這將不利於即將到來的總裁選舉。

  二是中國粉碎「四人幫」以後,開始積極推進四個現代化建設,日本財經界希望同中國發展友好關係,加強經濟交流。1978年2月,中日兩國締結了長期貿易協定,並打算進一步締結更高指標的長期貿易協定。在這種情況下,日本財經界領導人對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態度是積極的。日本經團聯會長土光敏夫曾表示,他不同意日本搞等距離外交。對財經界巨頭的意見,福田首相不能置若罔聞。

  三是中日開始締約談判以來,蘇聯一直進行干擾和破壞。起初,日本不願意因中日締結《和平條約》而得罪蘇聯,為的是在歸還北方領土上能得到蘇聯的讓步,但日本方面的這一希望,很快地被勃列日涅夫的信件打破了。勃列日涅夫在信中提出,蘇日雙方必須在不討論北方領土的前提下締結《睦鄰合作條約》。這迫使福田首相認識到「日中是日中」,「日蘇是日蘇」,在處理日中關係時必須單獨處理,不能把日中關係與日蘇關係攪在一起。

  四是美國對日中締結《和平條約》表示支持。美國國務卿萬斯和總統國家安全顧問布熱津斯基等高級官員,都說過日本要儘快與中國簽署條約;福田首相訪美時,卡特總統曾問為什麼《日中和平友好條約》還未簽署?當福田首相談到「反霸條款」時,卡特表示把它寫進條約又有什麼問題呢?美國的態度對福田首相作出決斷至關重要。

  五是岸信介的斡旋。福田赳夫本與岸信介同屬「親台派」議員,是岸的心腹之一。岸信介在胞弟佐藤榮作下台時,有意讓福田接替總理職務,無奈在「三角大福」之爭中,田中角榮勝出,田中之後,三木又被「指名裁定」出任自民黨總裁,直到三木首相下台,福田才得以擔任自民黨總裁和政府總理。對於福田登上總理寶座,岸信介予以支持。[70]在自民黨內圍繞日中締約問題爭得不可開交時,岸信介意識到「日中締約談判再拖下去,對福田內閣並無好處」。[71]於是,利用他在自民黨內的資歷和威望,說服反對締約的「親台派」,並於1977年10月訪問台灣,向嚴家淦和蔣經國說明締結《日中和平友好條約》對穩定自民黨內局勢、鞏固福田內閣的重要性,希望台灣方面能夠理解。[72]這使福田減少了來自「親台派」的壓力。但必須說明的是,岸信介說服「親台派」和台灣方面的阻撓,並非其固有的親台、反共立場有所改變,而是為了保住福田內閣,希望親台政策可以繼續。

  上述種種是中日簽訂和平條約的背景,是日本政府拖延談判的原因。同時也預示了中日和平條約簽訂後,兩國的關係依然會有「不和諧」的一面。

  《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簽訂後,中日關係出現了高層互訪的局面:

  1979年4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鄧穎超率領人大代表團訪日,拉開了中日兩國領導人互訪的序幕。接著,為紀念《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結一周年,中日友協會長廖承志率領由600人組成的「中日友好之船」代表團訪日,與日本各界人士進行了廣泛交流。

  同年12月,日本首相大平正芳訪華,決定開始向中國政府提供日元貸款,並簽訂了《中日文化交流協定》,同時,日本政府還決定在北京建立一座現代化的中日友好醫院。

  1980年5月,中國總理華國鋒作為政府首腦第一次訪問日本,中日雙方決定設立中日兩國部長級會議機制,並簽訂了中日政府間的《科學技術合作協定》。

  1981年3月,日本共同社報導,有記者問:「據說美國的里根政府極有可能採取一種接近台灣的政策,對此有何評論?」日本首相鈴木善幸說:「日本同中國維持良好關係,對亞洲的和平與穩定來說是重要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里根政權的台灣政策使中國感到不安是不明智的。」[73]同年9月30日,日本首相鈴木善幸對葉劍英委員長發表的關於和平統一台灣的談話表示歡迎。他說:「這是件好事」,同時希望台灣方面響應這一呼籲,使雙方的對話得以進展。此外,內閣官房長官宮澤喜一在當晚會見記者時說:「這基本上是第三國的問題,但是(中國的統一問題)是日本近鄰地區的問題,當然我們是關心的。」「我們希望這一問題通過和平談判來解決。這一呼籲不是進一步明確了(和平談判的)路線嗎?」[74]

  1982年,為紀念中日邦交正常化十周年,中國總理趙紫陽訪日,和日本首相鈴木善幸進行會談,趙紫陽在這次訪日中提出了「和平友好、平等互利、長期穩定」的發展中日關係三原則。

  1983年11月,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訪問日本,在與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的會談中,由中曾根首相提議,在原有的「和平友好、平等互利、長期穩定」的基礎上,增加了一條「相互信賴」,變成了發展中日關係的「四原則」。在這次訪問中,雙方還決定為了21世紀更好地發展中日友好關係,成立「中日友好21世紀委員會」。

  1984年3月,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訪華,宣布日本政府向中國政府提供4700億日元的第二次日元貸款。在這次訪問中,中曾根首相在北京大學作了演講,他說:「我作為日本政府的最高負責人在這裡鄭重宣布,我國政府絕不允許再次復活軍國主義!」[75]中曾根的講話贏得了在場聽眾的熱烈掌聲。對此,《日本經濟新聞》發表社論指出:「應當說,當前的日中關係在漫長的日中關係史中也是值得大書特書的,是一個成熟的時代。」[76]

  然而,事物的發展是曲折的。單從上述兩國領導人頻繁互訪、雙方達成內容廣泛的各項協議,以及升溫的友好氣氛來看,都是以往中日關係中所沒有的。但若稱為「成熟的時代」還為時過早。就在這個「值得大書特書」的時代,仍然有不正常、不和諧的事情。

  如1979年4月,美國政府出台了《與台灣關係法》,表示要與台灣繼續維持「非官方」的關係。而同年日本政府的《防衛白皮書》,在談到台灣地區局勢時寫道:「這一地區與我國很接近,又是主要的海上交通線。為此,我國對這一地區抱有很大的關心。」[77]

  此時,由於歷史原因及日本國家利益的需要,日本政府在對華政策上,採取的是「雙軌」政策。一方面,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另一方面,與台灣方面藕斷絲連,在不斷加強經貿和文化關係的同時,政治關係也一直未斷。

  如1984年11月2日,在日本自民黨「大和俱樂部」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自民黨政務調查會長藤尾正行在談到日台經濟關係時,便兩次使用了「中華民國」的稱謂。當中國記者指出:「在今天的會上出現了『中華民國』的稱呼,是令人遺憾的。」話音未落,藤尾馬上接著說:「歷史的事實是日本先同『中華民國』簽訂和約,爾後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和平友好條約,今天在發展同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的同時,正在平行地發展同『中華民國』的關係,讓雙方都高興。」[78]藤尾的觀點在日本政界有一定的代表性,這說明中日關係距真正的「成熟期」尚有一段距離。

  與此同時,更令人不解的是,日本政府對戰前侵略歷史的認識問題。

  1982年,恰逢中日邦交正常化十周年。6月26日,日本各大報紙同時報導了文部省對中學歷史教科書的審定結果。其中故意淡化戰前日本的侵略行為,如將日軍侵略華北,改為日軍「進入」華北;把對中國的全面侵略改為「全面進攻」;把日軍殘酷殺害30萬中國人的「南京大屠殺」,歸咎於「中國軍隊的激烈抵抗,日軍蒙受重大損失」;把日軍在中國實行的「三光政策」,改成「抗日運動的展開,迫使日本保證治安」等等。[79]

  7月20日,《人民日報》針對日本文部省這種違背《中日聯合聲明》原則、破壞中日友好的行為,發表文章評論:《日本侵略中國的歷史不容篡改》。7月26日,中國外交部亞洲司司長肖向前約見日本駐華公使渡邊幸治,代表中國政府正式向日本提出糾正文部省篡改侵華歷史的要求。7月29日,日本文部省初等中等教育局局長鈴木勛,約見中國駐日公使王曉雲,為文部省的錯誤進行辯解,並把責任推給民間。與此同時,日本科技廳長官中川一郎和國土廳長官松野幸泰等閣僚,也先後發表言論,指責中國方面的批判是「干涉內政」,並在國會答辯中要求文部省不要按照中國方面的意願修改教科書。[80]

  8月5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吳學謙約見日本駐華大使鹿取泰衛,就日本文部省篡改侵華歷史一事重申了中國政府的立場,再次要求日方採取必要的措施,糾正文部省在審定教科書時的錯誤。是時,日本許多政黨、群眾組織和友好團體的著名人士也紛紛發表文章和聲明,抨擊文部省篡改歷史的行徑,並組成「思考教科書問題市民會」,向內閣官房長官宮澤喜一遞交《請願書》,要求政府訂正歪曲歷史的記述。

  在中日兩國人民及亞洲其他國家一致反對和譴責下,日本政府不得不表示下決心解決教科書問題。8月26日,宮澤喜一發表談話表示:

  「日本政府在《日中聯合聲明》中寫入『痛感日本國過去由於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的重大損害與責任,表示深刻的反省』,這一認識迄今沒有絲毫變化。《日中聯合聲明》的這一精神,在日本的學校教育和審定教科書時,理應受到尊重。日本將充分傾聽中國等國對我國教科書中有關此類問題的批判,並由政府負責糾正。」[81]

  8月28日,吳學謙副外長再次約見鹿取泰衛,表示宮澤喜一的談話沒有提出糾正錯誤的具體措施,中國政府不能同意宮澤的談話。8月30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日本政府應當切實糾正錯誤》的評論員文章;31日,日本國會岡田春夫、河野洋平、土井多賀子等162名議員聯名上書政府,要求糾正教科書錯誤;9月6日,鹿取泰衛約見中國副外長吳學謙,轉述了鈴木首相對早日解決教科書問題的指示,表示日本政府將負責糾正教科書中存在的問題,通過修改教科書的審定標準,可望從本年度起糾正教科書中關於中方提出的有關問題的表述。對於已經審定的教科書,將發表文部大臣見解,刊登在《文部公報》上,以便在實際教學中達到中方的要求。吳學謙副外長表示讚賞日本政府的態度。至此,教科書問題告一段落。

  然而,中日之間的教科書問題並沒有得到徹底解決。四年之後,又出現了「第二次教科書問題」。

  1986年5月,日本文部省居然將嚴重歪曲歷史事實、意在為日本軍國主義翻案的《新編日本史》審定為「合格」。《新編日本史》是由極右組織「保衛日本國民會議」組織編寫的。書中把日本侵略者一手炮製偽「滿洲國」,描述成提倡日、漢、滿、蒙、朝「五族協和」的「王道樂土」,把偽「滿洲國」說成是日本領導下成立的「新國家」;書中不僅有意不提「南京大屠殺」,反而聲稱日本國民戰後才知此事,正在調查真相;還把日本挑起的「太平洋戰爭」,稱作「目的是從歐美列強的統治下解放亞洲,並在日本領導下建設大東亞共榮圈」等等。[82]

  這種嚴重歪曲歷史事實的教科書,再次引起了亞洲各國及日本各界進步人士的批判。

  6月7日,中國外交部亞洲司司長楊振亞約見日本駐華臨時代辦,就日本文部省審定的歷史教科書嚴重歪曲史實的問題,強烈要求日本政府認真貫徹《中日聯合聲明》的精神。在這種情況下,為了避免事態的進一步擴大,日本文部省敦促該書作者對有關部分進行修改並重新審定。對此,中國外交部新聞發言人表示:「我們注意到日本政府所做的努力,對書中明顯的錯誤記述作了多處刪改,但此書基調不好,有意掩蓋日本軍方向鄰國發動侵略戰爭這一基本事實,對一些歷史事件的記述,迴避日本軍方應負的責任,因此難以令人滿意。教科書問題的實質,是能否正確對待過去那段歷史,這歷來是中日關係中的重大原則問題,但令人遺憾的是,日本有關方面在這次教科書問題上始終未能認真對待這個問題。」[83]

  同年7月,中曾根內閣的文部大臣藤尾正行,就教科書問題言稱:「請那些對教科書問題說三道四的人想一想,在世界史中不是也有過類似的情況嗎?我們認錯可以,但對方也得認錯。」[84]9月上旬,藤尾正行在《文藝春秋》(10月號)上發表文章,談到教科書和靖國神社問題時又寫道:

  「我們必須認識到,最關鍵的問題是,發生教科書問題和靖國神社問題的根源在東京審判。南京事件被說成是我們幹的,它與〔美國〕向廣島和長崎投放原子彈,究竟哪個是有意的,而且更接近於事實?我們進攻南京時敵人進行了抵抗,我們只是為了儘量消除抵抗,做了該做的事。」

  「日本占領的目的,是為了不使日本成為一個有能力再次發動戰爭的國家,所有的政策都集中在這一點上。其中最關鍵的就是東京審判。如果不從這裡看問題,就不應該輕易議論侵略與否的問題。目前的教科書問題也一樣,別的國家都熱衷於議論此事,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不是很可笑的嗎?」[85]

  藤尾正行的表述,充分顯示了為日本軍國主義侵略行徑辯護的立場。因而,自然引發了亞洲各國的一致批判,並使中曾根首相陷於被動,最終不得不以罷免其文部大臣的職務來平息這次教科書事件。不過,藤尾的發言並不是孤立的,它是自民黨內極右勢力軍國主義思想的反映。只要這些人仍然占據自民黨及日本政府的要職,類似的事件就有可能繼續發生,內閣大臣美化侵略戰爭的發言也難以杜絕。

  在歷史教科書的問題之外,還有一個「光華寮事件」。

  光華寮是位於日本京都市的一座五層樓房,始建於1931年,占地面積992.58平方米。它原為洛東公司所有。二戰後期,日本的「大東亞省」為了對中國留學生施行「集中教育」,委託京都大學租用這座樓房作為留學生宿舍。日本投降後,「大東亞省」被撤銷,京都大學也失去了對該宿舍的管理權。中國留學生遂將該樓取名為「光華寮」,並組織自治委員會,對該樓進行自主管理。

  1947年,當時的國民黨政府駐日代表團,將侵華日軍從中國大陸掠奪來的大量財產就地變賣,獲公款約20萬美元。1950年,駐日代表團用其中的一部分公款(250萬日元)從房主手中買下光華寮,繼續用作中國留學生宿舍。1961年,台灣當局的駐日「大使館」以「中華民國」的名義,辦理了該房產的產權登記手續。但光華寮一直由自治委員會管理,台灣當局從未具體參與管理工作。

  1967年9月6日,台灣當局「駐日大使」向日本京都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責令光華寮自治會成員於炳寰等8人退出光華寮。1977年9月16日,京都地方法院下達判決書,認定光華寮「從其資金來源和使用目的看,系中國為在日中國留學生繼續作為宿舍設施使用而買下的共有、公用財產」。該法院認為,「既然我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則屬於中國公有之本寮財產的所有權和支配權,已轉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86]京都地方法院駁回台灣「駐日大使」的原訴。

  台灣當局對此不服,1977年10月,以「中華民國」的名義,由台灣「財政部國有財產局長」作為代表,上訴至大阪高等法院。而大阪高等法院竟無視《中日聯合聲明》的精神及國際法準則,受理了台灣當局的上訴,於1982年4月14日宣布撤銷原判,發回京都地方法院重審。

  大阪高等法院的解釋是:「『中華民國』在國家性質的體制下現實地統治、支配著台灣及其周圍島嶼」;「中華民國」仍是「沒有被承認的事實上的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即使被日本承認為合法政府之後,對於第三國領域內的前政府所有的財產,「不能援用它的繼承權利」。1986年2月4日,京都地方法院根據上述理由,將光華寮改判為台灣當局所有。儘管住在光華寮的留學生隨即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但1987年2月26日,大阪高等法院仍然維持原判。[87]

  中國政府認為,光華寮案件不是一個普通的民事案件,而是一個涉及到中國國家主權的政治案件,日本政府理應根據《中日聯合聲明》精神,本著「一個中國」的原則妥善處理該案件;而日本政府則強調,該案件只是一個普通的民事案件,以「三權分立」為藉口,拒絕糾正大阪高等法院有損中國國家主權和利益的判決。

  1987年6月4日,鄧小平在會見訪華的日本公明黨總書記矢野絢也時,就當前的中日關係發表了看法。談到光華寮問題,鄧小平認為,日本存在著軍國主義復活的傾向。這一談話被日本隨行記者傳到國內,日本外務省官員對鄧小平發表人身攻擊。6月15日,日本外務省事務次官柳谷謙介會見日本記者,承認前不久發表的攻擊中國領導人的言論是失禮的,對此表示遺憾,並轉達了中曾根首相的指示――「日本的國家意志是主張『一個中國』」。[88]但是,日本法院對光華寮案件的判決,仍以「三權分立」為由,迴避了日本政府的責任。

  總之,「見微知著」。光華寮事件的判決,檢驗著日本政府是否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和承諾。20世紀的80年代,除了上述「教科書事件」和「光華寮事件」外,還有修復日台關係事件、參拜靖國神社事件、蔣介石遺德顯彰會事件等。

  所謂「修復日台關係事件」,是1982年7月,日本自民黨派出國際經濟對策特別調查會會長江崎真澄為團長的代表團訪問台灣,在同台灣當局達成的協議中,竟使用了「兩國」的表述。日本《產經新聞》在該代表團訪台前發表評論,對日本未能放手同台灣當局發展非民間的關係大發牢騷,聲稱現在「不是到了應當正視『現實』,修復日台關係的時候了嗎?」8月6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指出,所謂「修復日台關係」,就是「要改變日本和台灣省之間只能有民間往來關係的現狀,就是要恢復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前日本與台灣的官方關係」。

  「參拜靖國神社事件」,是1985年8月15日,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以公職身份,正式參拜供奉有東條英機等甲級戰犯牌位的靖國神社。中曾根的做法,激起了中國和亞洲其他國家人民的憤慨,也引起日本朝野有識之士的反對。8月16日,新華社發表評論:《侵略戰爭的性質不容模糊》,指出日本政府成員的參拜意味著美化侵略戰爭。在中國人民的強烈反對下,日本政府不得不表示,取消政府官員對秋季靖國神社大祭奠的公式參拜,並宣布從第二年起,每年8月15日的公式參拜將「不作為慣例」。中曾根首相也在隨後的任期內沒有再次參拜靖國神社。但是,參拜靖國神社問題卻至今沒有得到徹底解決。

  「蔣介石遺德顯彰會事件」,是1986年9月4日,日本前首相岸信介和眾議院議長灘尾弘吉等人發起「蔣介石遺德顯彰會」。他們在會上把「中華民國國旗」和日本國旗並列懸掛,並公然宣稱要為蔣介石建立「遺德顯彰碑」。9月20日,在日本政界200多人參加的東京集會上,甚至有人公開要求恢復與台灣的「外交關係」。「日華問題懇談會」的頭目還呼籲搞一個「與台灣關係法」,儘早實現與台灣的關係正常化。

  這些事件說明,中日兩國簽訂《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之後的「成熟時期」,台灣問題仍是影響中日關係的主要問題,同時也進一步凸現了戰後中日關係的複雜性。

  注釋

  [1]本節系張耀武教授原作,本書有所調整。

  [2]張香山:《中日關係管窺與見證》,當代世界出版社,1998年版,第11頁。

  [3]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南窗社2000年版,第159頁。

  [4]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南窗社2000年版,第160頁。

  [5]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第21頁。

  [6]松本彧彥:《台灣海峽的橋樑》,三彌井書店1996年版,第136頁。

  [7]松本彧彥:《台灣海峽的橋樑》,三彌井書店1996年版,第144頁。

  [8]松本彧彥:《台灣海峽的橋樑》,三彌井書店1996年版,第145頁。

  [9]松本彧彥:《台灣海峽的橋樑》,三彌井書店1996年版,第146—147頁。

  [10]《與蔣行政院長的會談》,第457號,絕密·特急,椎名特派大使。參見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南窗社2000年版,第60頁。

  [11]《與蔣行政院長的會談》,第457號,絕密·特急,椎名特派大使。參見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南窗社2000年版,第60—63頁。

  [12]《與蔣行政院長的會談》,第457號,絕密·特急,椎名特派大使。參見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南窗社2000年版,第64—65頁。

  [13]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南窗社2000年版,第75頁。

  [14]公文俊平等監修:《大平正芳其人與思想》,1990年版。參見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南窗社2000年版,第165—166頁。

  [15]日本產經新聞社編:《戰後史開封》,見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第168頁。

  [16]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第168—169頁。

  [17]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第169—170頁。

  [18]公文俊平等監修:《大平正芳其人與思想》,見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第170頁。

  [19]日本外務省亞洲局中國課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田中總理、周恩來總理會談紀錄(1972年9月25日—28日)》(以下簡稱《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1頁。

  [20]日本外務省亞洲局中國課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1—2頁。

  [21]日本外務省亞洲局中國課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2—4頁。

  [22]田桓主編:《戰後中日關係文獻集1971—1995》,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03—104頁。

  [23]田桓主編:《戰後中日關係文獻集1971—1995》,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05頁。

  [24]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南窗社2000年版,第173頁。

  [25]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南窗社2000年版,第173頁。

  [26]日本外務省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5頁。

  [27]日本外務省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5頁。

  [28]日本外務省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5—6頁。

  [29]日本外務省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8頁。

  [30]日本外務省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12頁。

  [31]日本外務省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23頁。

  [32]日本外務省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26頁。

  [33]日本外務省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27頁。

  [34]日本外務省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30頁。

  [35]日本外務省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30—31頁。

  [36]日本外務省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33頁。

  [37]日本外務省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紀錄》,第33頁。

  [38]見田桓主編:《戰後中日關係文獻集》(1971—1995),第111頁。

  [39]日本外務省亞洲局中國課解密文件:《日中共同聲明文案大綱》P.A。

  [40]日本外務省亞洲局中國課解密文件:《日中共同聲明日本方面草案的說明》,第1頁。

  [41]日本外務省亞洲局中國課解密文件:《日中共同聲明文案大綱》P.D。

  [42]田桓主編:《戰後中日關係文獻集1971—1995》,第112頁。

  [43]田桓主編:《戰後中日關係文獻集1971—1995》,第113頁。

  [44]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南窗社2000年版,第179頁。

  [45]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第180頁。

  [46]田桓主編:《戰後中日關係史》(1945—1995),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306頁。

  [47]田桓主編:《戰後中日關係史》(1945—1995),第307頁。

  [48]田桓主編:《戰後中日關係史》(1945—1995),第307頁。

  [49]張香山:《中日關係管窺與見證》,當代世界出版社1998年版,第76頁。

  [50]馮昭奎:《對話:北京和東京》,新華出版社1999年版,第85頁。

  [51]張香山:《中日關係管窺與見證》,第77頁。

  [52]古澤健一:《昭和秘史:日中和平友好條約》,講談社1988年版,第22頁。

  [53]張香山:《中日關係管窺與見證》,第78—79頁。

  [54]張香山:《中日關係管窺與見證》,第79頁。

  [55]張香山:《中日關係管窺與見證》,第73頁。

  [56]張香山:《中日關係管窺與見證》,第81頁。

  [57]張香山:《中日關係管窺與見證》,第81頁。

  [58]張香山:《中日關係管窺與見證》,第84頁。

  [59]張香山:《中日關係管窺與見證》,第84—85頁。

  [60]張香山:《中日關係管窺與見證》,第85頁。

  [61]古澤健一:《昭和秘史:日中和平友好條約》,講談社1988年版,第163頁。

  [62]馮昭奎:《對話:北京和東京》,新華出版社1999年版,第87頁。

  [63]張香山:《中日關係管窺與見證》,第88頁。

  [64]古澤健一:《昭和秘史:日中和平友好條約》,講談社1988年版,第210頁。

  [65]古澤健一:《昭和秘史:日中和平友好條約》,第210頁。

  [66]馮昭奎:《對話:北京和東京》,新華出版社1999年版,第88頁。

  [67]張香山:《中日關係管窺與見證》,第88—89頁。

  [68]馮昭奎:《對話:北京和東京》,第88頁。

  [69]新華月報編輯部編:《新中國五十年大事記》(上),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62頁。

  [70]古澤健一:《昭和秘史:日中和平友好條約》,第84頁。

  [71]古澤健一:《昭和秘史:日中和平友好條約》,第86頁。

  [72]古澤健一:《昭和秘史:日中和平友好條約》,第85頁。

  [73]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編:《台灣問題重要文獻資料彙編(1978.12—1996.12)》,第1265頁。

  [74]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編:《台灣問題重要文獻資料彙編(1978.12—1996.12)》,第1267頁。

  [75]島田政雄、田家農:《戰後日中關係五十年》,東方書店1997年版,第353頁。

  [76]《日本經濟新聞》,1984年3月22日。

  [77]《1979年度日本防衛白皮書》,見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編:《台灣問題重要文獻資料彙編(1978.12—1996.12)》,紅旗出版社1997年版,第1265頁。

  [78]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編:《台灣問題重要文獻資料彙編(1978.12—1996.12)》,第1267頁。

  [79]田桓主編:《戰後中日關係史》(1945—1995),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398頁。

  [80]島田政雄、田家農:《戰後日中關係五十年》,東方書店1997年版,第346頁。

  [81]《朝日新聞》,1982年8月26日。

  [82]田桓主編:《戰後中日關係史》(1945—1995),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400頁。

  [83]吳學文:《日本外交軌跡》,時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147頁。

  [84]島田政雄、田家農:《戰後日中關係五十年》,東方書店1997年版,第367頁。

  [85]島田政雄、田家農:《戰後日中關係五十年》,第367—368頁。

  [86]田桓主編:《戰後中日關係史1945—1995》,第405頁。

  [87]《人民日報》,1987年3月16日。

  [88]田桓主編:《戰後中日關係文獻集1971—1995》,第6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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