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百年南開日本研究文庫(全十八冊)> 1 《波茨坦公告》與日本維護「國體」

1 《波茨坦公告》與日本維護「國體」

2024-10-13 09:58:21 作者: 吳廷璆

  1945年5月德國法西斯投降,日本軍國主義也面臨著滅亡的命運。但是,日本政府依然企圖頑抗。6月8日日本御前會議確定了《戰爭指導大綱》,鼓吹「舉國一致」,「要以七生盡忠的信念為動力……實現征戰目的」,進行「皇土決戰」。另一方面,又想通過外交途徑轉變形勢。[2]同年6月18日日本最高戰爭指導會議作出決定,試想延長日蘇中立條約,使蘇聯保持中立,並委託蘇聯進行斡旋,但最終遭到了蘇聯的拒絕。7月17日—8月1日美、英、蘇三國首腦在柏林郊外的波茨坦舉行會議,共同商討戰後歐洲處理問題。期間的7月26日美、中、英三國首腦聯合署名發表了《波茨坦公告》(也被稱作共同宣言)。其中明確宣布:

  「吾等……代表數億國民,一致協議給予日本國以結束此次戰爭之機會。……德國對崛起的世界自由人民力量之無益的而且無意義的抵抗之結束,已對日本國民極其明白地顯示了先例。……吾等軍事力量的最大限度的使用,將意味著日本國軍隊不可避免的而且完全的毀滅,同時也意味著日本國本土的完全毀滅」。

  「吾等認為,不從世界上驅除不負責任的軍國主義,則不能產生和平、安全與正義的新秩序,故而,欺瞞日本國民,使之犯有參與征服世界之舉者的權力和勢力,必須永遠剷除」;

  「在建設上述新秩序,並確認日本國實施戰爭之能力被粉碎之前,為確保實現吾等在此所指出的基本目的,要占領盟國所指定的日本領域內的若干地點」;

  「必須履行《開羅宣言》的各項條款,日本國的主權只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及四國和吾等所決定的各小島嶼之內」;

  「吾等要求日本國政府立即宣布整個日本國軍隊無條件投降,並提供與上述行動之政府誠意相適當的而且充分的保障……」。

  

  最後,公告明確宣布:「日本國除了上述選擇之外,只有迅速而完全的毀滅」。[3]

  《波次坦公告》是盟國敦促日本投降的文告,也是二戰結束後盟國對日本進行改造的基本方針。

  7月27日,日本政府得悉《波茨坦公告》之後,緊急召開最高戰爭指導會議,外相東鄉茂德主張:應緩和盟國自《開羅宣言》以來所堅持的對日無條件投降的主張,並根據戰爭的實際情況,對盟國進行有條件的「和平交涉」。他主張暫且不要明確表示國家態度,但要加緊對蘇交涉,並在看清蘇聯態度之後,再行採取措施。[4]首相鈴木貫太郎表示認同,但陸相阿南惟幾等人堅決拒絕《公告》,並在隨後舉行的政府與統帥部的情況交換會上,迫使鈴木首相改變了先前的態度。28日鈴木首相在會見記者時表示:「政府不認為(公告)有任何重大價值,只能不予理睬。吾等唯有誓將戰爭進行到底」。[5]也就是說,面對即將崩潰的歷史命運,日本政府依然企圖進行戰爭。

  8月6日美國B—29型轟炸機在廣島投下第一顆原子彈,市民死亡9—12萬人。8月8日蘇聯對日宣戰,在中國東北發起全線進攻。8月9日美國空軍在長崎投下第二顆原子彈,又造成了多達6—7萬人的死亡。[6]同日日本政府連續舉行各種會議。但是,議論的主題,依然是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條件問題。

  根據《波茨坦公告》的要求,二戰結束後日本軍國主義勢力將受到清洗,戰爭罪犯要得到懲處,而把國民推向侵略戰爭的日本政府也將難逃其咎。這對於日本的統治階級來講,顯然是致命性的衝擊。因此,如何緩解這種衝擊,保存或維護現有統治階級的權力和地位,則成了當時日本國家統治所面臨的大事。

  1945年8月9日日本首相、外相、陸相、海相和陸軍參謀總長、海軍軍令部長,舉行所謂「六巨頭會議」,繼而又舉行臨時內閣會議。但是,會議期間依然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東鄉茂德主張:在「理解不包括要求改變天皇的國法地位」的情況下,接受《波茨坦公吿》,而陸軍方面則主張:除了天皇問題之外,還要把日本自主撤退軍隊,自行在國內處理戰犯,以及盟國不實施保障占領等等,作為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條件。[7]當天午夜,日本政府要員又在皇宮的地下防空洞內舉行御前最高戰爭指導會議。經過喋喋不休的爭吵之後,鈴木首相請求天皇裁決,天皇採納了東鄉茂德的意見。

  8月10日日本政府通過瑞士、瑞典政府,向美、中、英、蘇四國發出電文,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言稱「帝國政府在理解對本邦之共同宣言所列舉的條件中,不包括要求改變天皇之國家統治大權的情況下予以接受」。[8]也就是說,日本政府所關心的「並不是國民的命運,而只有國體如何」。[9]

  8月11日,美國國務卿貝爾納斯(Byrnes,J.F)作出答覆:(1)「從投降之日起,天皇及日本國政府之統治國家的權限,將被置於為了實施投降條件而採取認為必要之措施的盟國最高司令官的限制之下」;(2)「日本國之最終的政治形態,應遵循《波茨坦公告》,依據日本國國民自由表明的意願而決定」;(3)「盟國軍隊在完成《波茨坦公告》所揭示的各種目的之前,當駐留在日本國內」。[10]這種答覆實際是迴避了日本的「國體」問題,但為保存天皇留下了餘地。[11]

  8月14日日本政府通過駐瑞士公使,向美、英、中、蘇四國發出通告:

  「(1)天皇陛下將發布關於接受《波茨坦公告》之詔書。(2)天皇陛下準備對其政府和大本營,予以並保障在為了實施《波茨坦公告》所必要的條款上簽字的權限。天皇陛下還準備命令日本國所有的陸、海、空軍官憲及其指揮下的一切軍隊終止戰鬥行為,交出武器,並準備發布盟國最高司令官為實施前述條款所要求的命令」。[12]

  次日日本政府發布天皇《終戰詔書》。內稱「朕深鑒世界之大勢與帝國之現狀,擬以非常之措施收拾時局,於茲告爾忠良臣民,朕將命令帝國政府,對美、英、中、蘇四國,通報接受其共同宣言之旨」。繼而又稱「抑謀求帝國臣民之康寧,共享萬邦共榮之樂,乃皇祖皇宗之遺範。朕之拳拳所措,往昔所以對美英兩國宣戰,實亦出於冀希帝國自存與東亞之安定也。排斥他國主權、侵犯他國領土,本非朕之志也。然交戰已歷四載,儘管朕之陸海將士英勇奮戰,朕之百官有司勵精圖治,朕之一億人庶各自奉公,以盡其善,但戰局依然未能好轉,世界之大局也於我不利,復加敵人使用新式殘忍之炸彈,頻頻殺傷無辜,殘害之所及,實不可測,繼續交戰,終將不僅招致我國民族之滅亡,且將延及破壞人類之文明,倘若如斯,朕將何以保護億兆赤子,何以謝陳皇祖皇宗之神靈焉,是乃朕之命令帝國政府接受共同宣言之所以也…」。[13]

  日本政府的通告和天皇的《終戰詔書》,是對《波茨坦公告》的答覆,但值得注意的是,通告和天皇詔書的內容都是「終戰」,而不是《波茨坦公告》所要求的投降,特別是天皇《終戰詔書》,不僅否認以其為首的日本政府所策劃和發動的侵略戰爭,而且公然聲稱「每當念及戰死沙場,以身殉職而死於非命者及其遺族,則是五內俱裂,且對負傷、蒙難而失去家業者之生存深為軫念」,「欲為萬世開啟太平」。[14]

  8月15日東鄉茂德又通過駐瑞士公使,向美、英、中、蘇四國發出電文,內稱「鑑於《波茨坦公告》之占領目的,惟是保障完成《波茨坦公告》所揭示的基本目的,故而希望四國信賴我帝國政府有誠意實施有關條款,考慮使我帝國政府得以順利完成職責,並避免無用之糾紛」。因此,電文要求:「(1)關於盟國艦隊或盟國軍隊進入日本本土問題,由於日本方面也要有所準備,請切實考慮預先通報預定之事;(2)請切實考慮將盟國所指定的日本國內之占領地點,限於最少數量,並將東京排除在選擇占領之外,而派駐當選地點之兵力也限於象徵的程度」。隨後又稱:「解除武裝不僅與海外三百餘萬軍隊有關,而且直接觸及日本官兵之名譽,乃是最為敏感而困難的問題,我帝國政府對有關實施也最為憂慮,作為期待有效實施的最好方法,希望根據天皇陛下的命令,由我帝國軍隊自行實施,盟國接受其順利實施之結果而引渡武器」。[15]

  也就是說,日本政府在接受《波茨坦公告》問題上,一直企圖附加條件,不想無條件投降。這些條件雖然沒有完全成為事實,但其維護「國體」和保留天皇的意圖卻是始終如一的。後來,吉田茂也說:「關於皇室在日本戰敗時的存在方式問題,《開羅宣言》表示認從日本國民的選擇,(日本)在接受《波茨坦公告》時,也表示了同樣的宗旨」。[16]

  這裡應該指出的是,在日本維護「國體」和保留天皇的問題上,當時的美國政府與日本是不謀而合的。當年起草《波茨坦公告》的美國副國務卿格魯(Grer,J.C),在同年5月末便向杜魯門總統建議:如果以立憲君主制的形式來保存日本的天皇制,則有可能促使日本早日投降。他認為,日本的天皇只是被軍閥所利用,實質上沒有什麼力量,只是一種象徵,如果肅清軍閥勢力,那麼,天皇對於日本的非軍事化和民主化來講,並不是一種有害的存在。他主張讓日本作「軍事的無條件投降」,而「不是作否定君主制的無條件投降」,[17]並強調日本的早日投降可以減少美國士兵的傷亡,並希望在蘇聯對日本參戰之前結束戰爭,把日本置於已經預料到的戰後美蘇對立的位置上。[18]7月2日美國陸軍部長史汀生也向杜魯門提出了同樣的意見。因此,7月23日杜魯門總統作出了不觸及天皇制的決定。[19]從而遷就了日本政府的要求,最終使日本實現了維護「國體」和保留天皇的目的。

  同年8月17日天皇對東久邇稔彥親王訓示:「令卿組閣,應尊重憲法,以詔書為基準,統制軍隊,維持秩序,努力收拾時局」。[20]這一訓示實際是提出了三項任務。一是要遵照戰前的《大日本帝國憲法》,維護以天皇為中心的日本國體;二是要以《終戰詔書》為準,辦理「終戰」事宜;三是要防止民眾運動,維護現有的政治統治。因此,東久邇內閣上台伊始,便制定了《整頓和擴充警察綱要》,準備把已有的9萬餘名警察擴大一倍,並從舊陸軍大學和海軍大學以及憲兵隊中選拔骨幹。8月28日又制定了《關於處理言論、集會、結社的方針》,依然企圖按照戰前的《治安警察法》,嚴厲取締反對國體的團體和言論。內務相山崎岩公開揚言:「管束思想的秘密警察現在還繼續活動,對於進行反皇室宣傳的共產主義不容赦免……。主張政治形態變革,特別是主張廢除天皇制的共產主義者,應依照治安維持法予以逮捕」。[21]充分反映了東久邇內閣力圖維護天皇制以及抵制改造的態度。

  但是,歷史畢竟已經揭開了新的一頁。10月4日「盟總」發布《關於廢除對政治、公民、宗教自由限制的備忘錄》,要求立即釋放包括日本共產黨在內的政治犯;廢除特高警察;廢除《治安警察法》和《治安維持法》等13種舊法令,以及解除對政治、民權及信仰自由的一切限制。日本國內譴責皇族內閣的呼聲也非常強烈。在這種情況下,東久邇內閣不得不於10月5日辭職。然而,極力維護「國體」卻一直是戰後初期日本政府的首要任務。

  此前的9月2日日本政府代表重光葵等簽署投降議定書之後,橫濱終戰聯絡委員會委員長鈴木九萬,從美國占領軍副參謀長馬歇爾少將手裡,得到了一份由占領軍總司令麥克阿瑟簽署的《告日本國民書》。內稱:(1)將日本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權限,概行置於最高司令官之下,實施軍政,並以英語作為公用語;(2)違反投降文書、布告者,將受到軍事法庭懲處;(3)將「軍票」作為法定貨幣使用。[22]

  上述文件是事前準備好的,如果得以實施則意味著日本政府保存「國體」的失敗。因此,鈴木感到驚愕,要求「尊重日本政府」的意圖,並立即向外務省作了報告。當日,東久邇內閣召開緊急會議,並向橫濱派出了終戰聯絡事務局長官岡崎勝男,再次向馬歇爾請求不要發布《告日本國民書》。次日清晨,外相重光葵和岡崎勝男,為了進一步請求中止「軍政」,又專門拜訪了盟軍司令麥克阿瑟。重光葵言稱:「根據我個人的信念,我理解占領軍要求實施《波茨坦公告》,而且要滿意地實施。如果是這樣,那麼通過日本政府實施占領政策,豈不是最為實際嗎?如果占領軍連日本政府都不容許存在,而自行其事的話,其結果也許會發生什麼事情。但這個責任不在日本政府,而應歸於占領軍」。[23]重光葵「也許會發生什麼事情」的說法,多少帶有裹脅的味道,但是恰好吻合了麥克阿瑟的心理狀態,亦即進駐日本本土之前,麥克阿瑟擔心日本殘留的軍隊進行頑固對抗。而美國政府也沒有作出否定天皇制的對日政策,因而美國占領軍沒有對日實施「軍政」,而是採取了「間接統治」,也即通過日本政府發布種種命令。

  美國對日「間接統治」和日本政府維護「國體」,實際是一個問題的兩個側面。這從當時的日美關係來講,雖然帶有巧合的因素,但是對於戰後的日本來講,其意義卻是非同尋常的:

  其一,「間接統治」和維護「國體」並非只是統治形式,而是保存了日本政府的統治職能,維護和保存了日本原有統治階級的權力和地位。其二,「間接統治」和維護「國體」實際是對民主勢力要求廢除天皇制的壓制,並從根本上決定了戰後日本國家的基本性質。其三,維護「國體」、保留天皇,也就等於維護和保存了舊的傳統習慣和思維方式,特別是天皇《終戰詔書》所說的:「謀求帝國臣民之安康,共享萬邦共榮之樂,乃是皇祖皇宗之遺範」,「往昔之所以對英美兩國宣戰,也實為出於冀希帝國之自存和東亞之安定」等等,更對戰後的日本政治產生了負面影響。因此,日本學者也稱:重光葵避免「軍政」的功績是極其重大的。「一旦實施軍政,則將形成征服與服從的模式,任何事情都必須服從征服者」,「間接統治」則「多少留下了交涉的餘地」並使日本保存了「按照政府的作風來考慮處理問題的可能」。[24]

  由此可見,極力維護「國體」和保留天皇,實際是日本統治階級在戰後初期所作出的首要選擇。它決定了戰後日本國家的基本走向,決定了日本統治階級的政治思想和思維方式的連續性。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