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日本對俄戰爭後的「攻勢國防」
2024-10-13 09:57:34
作者: 吳廷璆
1905年9月2日,倫敦《旁觀者》報聲稱:「〔日本〕這個新興的國家打敗了被稱為歐洲最強的國家,粉碎了它的陸海軍,證明它具有動用使西洋第一流名將也感到畏懼躊躇的五十萬精銳轉戰亞洲大陸的能力。它使現今任何國家也沒有以存亡作賭注的決心,都覺得與日本槍炮相見是不可能的。倘若日本真的稱雄北太平洋,擴大它多年來在北京的優越勢力,那麼,在中國這個還沒有開放的最大市場上,它將成為世界貿易和其他事業上最強盛的競爭者。」
同樣,倫敦《晨郵報》也以「世界的大日本」為題,論說日本在東洋的勃興,導致了歐洲各國的政治變化,並稱「今非昔比,日本在中國的威望及維護這種威望的任務,明顯地加重了。雖然其程度尚難預料,但它毫無疑問地將成為扶植中國的一種有形或無形的巨大勢力。」[1]
姑且不論英國的上述輿論出於何種動機,僅從這些議論中也可看出,當時的國際帝國主義國家確實已對日本刮目相視了。特別是在日本國內,更是大有不可一世之概。
1905年6月,當日本政府決定對俄國講和的消息傳出後,日俄戰前便積極鼓吹對俄作戰的「七博士」,便在報紙上公開地提出了種種「最低限度」的講和條件,諸如要求俄國賠款33億元;不准俄國在日本海設置艦隊;在貝加爾湖以東限制俄國的守備兵力,以及不經日本同意俄國不得在中國獲得有關土地權益等等。[2]
此外,還有人要求俄國割讓貝加爾湖以東,主張日本進攻俄都。[3]
凡此種種,反映了帝國主義分子和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的願望。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日俄戰爭前後,日本社會湧現了一批積極推行帝國主義政策或為之張目的右翼勢力,如櫻田俱樂部、青年國民黨、南佐莊、黑龍會、江湖俱樂部、同志記者俱樂部等等。他們聯合起來反對日俄講和條約,並煽動深受戰爭災難與付出重大犧牲的國民,於1905年9月5日在東京日比谷公園,通過所謂《否認講和條約決議》。內稱:「我全權委員議定的講和條件,喪失了戰勝的效果,有誤君國大事」。並且要求否認講和條約。與此同時,則以「國民」的名義,要求在中國東北的日軍「驀然奮進,以粉碎敵軍」,並向樞密院遞交了要求拒絕批准講和條約的決議。[4]在這些右翼團體中,便有後來積極在華進行侵略活動,籌劃「滿蒙獨立」的內田良平、頭山滿以及小川平吉等人。
此外,日本陸軍大學及海軍大學的國際法講師、後任軍閥袁世凱顧問的有賀長雄,更是寫有「兩大名著」:一是《保護國論》;二是《滿洲委任統治論》。前者針對朝鮮,後者針對中國。在有賀長雄看來,日本政府理應在中國東北代替行使主權,並有必要採取類似英國在賽普勒斯島、奧匈帝國在波士尼亞(今南斯拉夫境內)所行使的「委任統治」。[5]
上述情況表明,日本帝國主義稱霸東亞的野心更加膨脹。
與此同時,日俄戰爭以後,日本完成了以重工業為主的「第二次產業革命」。除輕紡工業有所發展外,資本主義生產的統治地位在工礦和重工業部門也大體確立起來。如採礦業自從1902年輸入水壓機械後,至1911年已經普遍使用錘式鑿岩機,並且實行電力生產。1890年使用電力5300馬力,至1908年激增為2000萬馬力。另外,企業公司也從1902年的135家,增加到1910年的252家。在此期間,投資額也從1000萬日元擴大到1億日元以上。從主要礦產的生產量來看,也大體實現了成倍增長的水平。
1901—1905年,日本銑鐵年均產量5.5萬噸,鋼材年均產量為4.1萬噸,但是1911—1913年,銑鐵年均產量則達到22.7萬噸,鋼材年均產量激增為22.2萬噸。在此期間,財閥資本或民辦重工業也有了相當長進。如釜石制鐵廠自1903年開始制鋼、軋鋼作業,至1912年,除擁有生產銑鐵4.8萬噸的能力而外,還生產了1.1萬噸粗鋼。1901年住友財閥收買了日本制鋼所後開設了住友鑄鋼廠。1905年鈴木商店收買了小林制鋼所,設立了神戶制鋼所。1907年川崎造船所也在兵庫開設鑄鋼廠,分別製造鐵路和軍用鋼製品。1907年日本海軍當局與三井資本合作,在室蘭設立了日本制鋼所,開始生產特殊高級鋼材及製造大炮等軍火武器,至1912年創立日本鋼管公司,開始生產鋼管等產品。
此外,日本的造船業在日俄戰爭後也達到了世界水平。1906—1915年,國產船舶噸數年均49.7萬噸,遠遠超過了進口船舶噸數。[6]
然而,正如列寧指出的那樣:「資本主義愈發達,原料愈缺乏,競爭和追逐全世界原料來源的鬥爭愈尖銳,那麼占據殖民地的鬥爭也就愈激烈」。[7]日俄戰後的日本在擴大對外侵略的同時,則開始同它往日的盟友和支持者——英美帝國主義發生了新的矛盾和爭奪。
首先從日英關係來看,儘管各自懷著相互利用的心計,並連續締結同盟條約。但是,帝國主義之間相互爭奪的矛盾並沒有消失。特別是日本將沙俄趕出「南滿」和朝鮮半島後,雖然口口聲聲表示要「保全」中國的領土完整,維護各國在中國東北的「機會均等」和門戶開放,但實際上和沙俄政府一樣,也是力圖獨霸「滿洲」。
1905年8月,山縣有朋在題為《戰後經營意見書》中,便流露了這種意圖。他說:
「滿洲之地,雖然在戰後理當還給清國,鑑於帝國對各國之信義,不能撕毀有關公約。但是,依靠清國今日之實力維持滿洲一帶的和平與秩序,並抑制俄國南下,不可不謂困難。也即,恢復和平之後,……不可不採取手段,在某種名義之下,使若干軍隊駐屯在哈爾濱以南的要地,一以保護由於媾和而歸我所有的鐵路,一以控制俄國南下。」[8]
同年10月27日,日本政府決定的《有關滿洲事項和清國締結條約的文件》中,更是毫不掩飾地聲稱:「這次與俄國講和的結果,滿洲的一部分已經成為帝國的勢力範圍,因此帝國需要維持和確立此種勢力。」[9]
也就是說,日俄戰後的日本政府已把中國東北的一部分,視為排他性的「勢力範圍」。所以,日俄講和條約締結之後,日本政府旋即派遣外務大臣小村來華,迫使中國清政府締結有關轉讓「南滿」利權的條約,並對國際列強施以種種制約。這樣一來,便首先引起了它的同盟者英國的注意。
1906年5月,英國駐日本大使馬庫托納特以個人名義,在給伊藤博文的信件中,對日本政府企圖封閉「滿洲」的行為,提出了尖銳的異議。他說:「目前英美貿易社會幾乎公開表示:日本在滿洲的軍事官員依據軍事行動對外國貿易予以束縛,滿洲的門戶比以往俄國控制時更加封閉,而實行這種封閉主義又是專門針對歐美人的,對日本人卻實行開放。……依我個人的愚見,現在日本政府所採取的政略,完全將在對俄戰爭時同情並提供軍費的國家隔離起來,只能認為這是日本的自殺政略。……不,日本的此種政策是一種發瘋的政策。」[10]如此等等,措辭十分尖刻。
這封信雖說出於私人名義,但它表明由於日本政府的企圖,而使潛在的日英矛盾公開出來。因此,伊藤博文感到憂慮。
再就日美關係而言,在日俄講和期間,美國總統羅斯福確實對日本政府有所偏護,而日本政府所以把議和地點選在美國朴次茅斯,也是基於對其和談有利。但是,各帝國主義之間的合作關係從來就是相對的,只有各自的利益才是絕對不變的。
1904年3—5月間,羅斯福便不止一次地表示過:美國「要在兩個一蹶不振的敵國中間建立平衡」,而且「從我們的利益來講,我們希望日俄戰爭延長下去,希望它們兩敗俱傷,儘可能耗盡元氣。即使締結和約後,邊界糾紛也還不能得到解決,兩國在利益範圍的界限上也一如戰前那樣彼此對峙。這樣,就可以使它們保持戰爭狀態,並抑制它們在別的方面的野心,日本就無法在膠州灣威脅德國,也無法在菲律賓威脅我國了。而俄國的注意力將從它的西境轉移集中到東方」。羅斯福還說:他「不願意見到俄國在遠東遭到過大的削弱,……在締結和約後,應力求保持兩國之間在戰前就已存在的邊界糾紛。」[11]
由此可見,羅斯福之所以在日俄戰爭期間准許日本政府在美國募集外債,並在日俄雙方筋疲力盡之下積極促成講和,乃是出於利己的動機。這可使美國政府兩邊討好,並收取推行其所謂「門戶開放」的實際利益。
與此同時,日俄戰爭的結果已經使美國政府意識到:日本將是美國在遠東擴張勢力的對手。為此,1905年7月,日美雙方締結了《桂·塔夫脫協定》,就各自在朝鮮和菲律賓的權益劃定了界限。但是,這一協定並沒有終結雙方矛盾,充其量是使雙方在爭奪殖民地的矛盾上維持了一段「平靜」。時至日俄戰後,日本政府力圖把「滿洲」攫為己有,而美國則企圖把它的觸角伸向中國東北。這樣一來,雙方的矛盾便表面化了。其重要表現就是圍繞中國東北鐵路問題而展開了尖銳的角逐。
當時,美國壟斷資本代表、鐵路大王哈里曼為了達到奴役整個世界的目的,想成為世界的鐵路大王。他力求首先取得中國東北的鐵路經營權,進而收買中東鐵路,取得通過和控制西伯利亞鐵路的權益,然後直達波羅的海,再橫渡大西洋連接在其勢力之下的美國鐵路,構成貫通宇內的鐵路網。
1905年3月,哈里曼來到日本,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日美共同管理「南滿鐵路」問題。當時日本政府由於擔心俄國報復,所以同意了哈里曼的意見,以便在「共管」之下形成一道防範俄國的屏障。
同年10月12日,日本政府與哈里曼相互交換了有關共同管理「南滿鐵路」的預備性協定。其中規定:
為了準備資金以收買日本政府所獲得的滿洲鐵路及其附屬財產,修整改築和延長該鐵路,以及完善大連的鐵路終點,雙方組織一個「辛迪加」,並對其取得的財產擁有共同和均等的所有權。另外,將涉及鐵路的煤礦採掘權給予一家公司,雙方對該公司擁有共同和均等的利益權和代表權。
有關開發滿洲的各項企業,以雙方擁有均等利益權為原則,由雙方共同代表所決定的實際價格來收買滿洲鐵道及其附屬財產、鐵軌、枕木、橋樑和其他一切線路設備、車站建築、月台、倉庫、船塢碼頭等等。
此外,規定另有加入者時,須在雙方協議和同意後才能進行。[12]
上述預備協定,意味著美國壟斷資本平分了日本在中國東北所獲得的權益。這從對付俄國復仇的角度來看,似乎是可行的。但從日本政府力圖獨霸「滿洲」來說,則是相互矛盾的。因此,當小村壽太郎於10月16日回到橫濱,聽到政府與哈里曼有上述預備協議之後,立即表示反對,旋即會見總理大臣桂太郎,認為通過日俄戰爭拼命獲得的經營大陸的大動脈,不能就這樣被美國奪去。接著,小村又走訪曾支持與哈里曼締結預備協定的元老井上馨,陳述日本向大陸擴張及「南滿鐵路」的重要性。[13]於是,日本政府在1906年1月,重新審議並廢棄了與哈里曼締結的預備協定。
日本政府撕毀與哈里曼的協議之舉,引起美國政府的反感,並導致了日美關係的惡化。美國政府公開指責日本「忘恩負義」,並繼續通過駐奉天領事,插手中國東北的鐵路問題。與此同時,則在國內掀起了排日運動,如禁止日本移民、對日本學齡兒童歧視等等。
1906年10月,羅斯福對上議院海軍委員會主席海爾說:「日本國民是傲慢而好戰的,而且又在日俄戰爭中獲得勝利,所以美國必須以日本為目標來擴張海軍力量。」[14]顯然,日美矛盾業已加深。
在此期間,日本參謀本部秘密地制定了所謂「攻勢國防方針」。這種攻勢化的方針,最初是由時任陸軍省軍事課長田中義一(1864—1929)提出的。1906年,他在題為《隨感隨錄》的軍事意見書中認為,「戰後之經營已不是僅僅決定陸海兵力這種單純的意義了,必須確立基於我帝國國策的大方針」。他說,由於日本在海外有了保護國和租借地,加上日英攻守同盟的關係,「歷來的僅以守勢作戰已不能成為國防的根本原則,必須以攻勢作戰作為國防的基礎方針,這實為戰後經營的第一要點」。在這個前提下,田中不僅論及了日本的政略與戰略一致和經濟上加以協調的關係,而且具體地提出了「攻勢」化方針的設想。諸如在對中國使用兵力時,應首先攻取中國南部,然後以北京為目標,在直隸加以策應;在與俄法同盟作戰時,應攻取法屬安南;在對美作戰時,應攻取菲律賓等等。[15]
此後,「攻勢作戰」則變成了日本政府「國防方針」的基本內容,而且是為了貫徹「國策」的「大方針」。
田中的上述意見受到日本參謀總長兒玉源太郎的讚賞,認為它是「有關當前時務的緊急而恰當的建議」,並將之推薦給陸軍大臣和山縣元老。田中本人也因為這份意見書而於同年6月被任命為陸軍軍制調查委員,為日後的升遷鋪墊了基礎。
同年10月,日本陸軍元帥山縣有朋在田中義一上述意見的基礎上,直接向天皇呈奏了《帝國國防方針案》,要求確立採取「攻勢作戰」的國防方針。內稱:
「我帝國的國防方針,歷來以守勢為專長,其作戰計劃,也是陸海兩軍分別策定。因此,在協同一致上不免有所遺憾。最近戰役之曠古大捷,頓時改變了宇內形勢。擔保東洋和平,實在陛下掌握之中。因此,從維護帝國自身權勢及完成對盟國的責任義務而言,國防方針也不容沿襲保守主義,必須以攻勢作戰為專長,其作戰計劃之實施,首先必須陸海兩軍協作,這種協作必須依據國防方針做指導,而國防方針又必須以國策為基礎,與政略一致。……方今適值著手戰後經營之秋,首先策定國防方針,以示確乎不拔之準繩,使陸海兩軍知曉計劃之所歸,乃是帷幄統率國家軍隊至關重要之急務。」
山縣認為:
「作為明治三十七八年戰役〔也即指日俄戰爭一本書注〕的結果,在海外擁有保護國和租借地之時,考察各國在東洋的形勢,我國的國防方針不可不採取進而攻擊敵人或覆滅敵人根據地之策。三十七八年戰役之前的守勢作戰方針,不僅不適合維護我國國權、保持我國領土,而且日英同盟締結以來,我帝國已具有了大陸作戰的責任和義務。」
進而,山縣言稱:
「將來我國擴張國利國權,以向清國謀求為有利。」其「理由」是:
「鑑於清國現狀及其與各外國之關係,推測其將來,彼國的前程尚難預料。如遇此等機會,在我帝國和清國的國際關係及地理位置均優於各國的同時,向清國擴展國權、增進利益亦必須卓絕,而且應該作為帝國享有的權利而謀求。在遇有對清國用兵之際,我陸軍的主要目的在於攻占清國南方。我國海軍在此時應確實占領台灣海峽,殲滅其艦隊或封鎖之,採取威脅其沿岸都市之舉。」其「理由」是:
「無論是清國自身不能維持國內秩序,或與外國因國際關係而發生事端而不得不對彼國用兵之時,務必首先占有將來適於扶植我帝國國利、國權之地。此時,我應採取的有利方針是,首先以台灣海峽為主,確實占領清國南部,然後著手攻取北京為有利。因為揚子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的生產力富饒,足以富國,支配台灣海峽,則足以稱雄遠東。東以韓國為根據,西自清國南部開始,逐次謀求實利進展,則可實現我國之雄圖矣。」[16]
山縣有朋的上述意見,實際是日本政府進一步對外侵略擴張的綱領。它意味著日俄戰爭之後的日本政府,並沒有滿足從沙俄手裡攫取的種種權益。其提出的「攻勢」國防方針,不僅在於擴大侵略中國,而且要「稱雄遠東」,實現日本的「雄圖」。
對此,天皇命令加以「研究」。於是,以參謀本部第一部長松川和田中大佐、海軍軍令部第一班長川島令次郎和財部彪大佐為主,日本陸海軍統帥部開始就國防方針問題進行協議。
1907年1月29日,日本陸海軍統帥部共同策定了有關方案。2月1日,參謀本部和軍令部長向天皇「奉答」國防方針案。4月4日,得到天皇「嘉納」。[17]至此,《日本帝國國防方針》得以確立。其中「基本方針」的第一項內容是:
「帝國的政策,是根據明治之初所決定的開國進取的國策而實施的,未曾有過偏離其軌道之事,自不待論。今後要益加按照此一國策,謀求擴張國權、努力增進國利民福。
欲擴張國權、增進國利民福,雖然不可不在世界之多方面經營。但特別要擁護在明治三十七八年〔1904—1905年〕戰役中,拋灑幾萬生靈及巨萬財貨而在滿洲及韓國扶植的利權和在亞細亞南方及太平洋彼岸正在張皇的民力發展。必須以更加擴張之作為帝國施政的大方針。」[18]
也就是說,採取攻勢方針,進一步擴大日本在海外的侵略權益,已經成為日本國家的根本戰略方針,而且要向「亞細亞南方及太平洋彼岸」謀求發展。這實際是日本爾後建立所謂「大東亞新秩序」的原始表述。
此後,「攻勢作戰」變成了日本政府「國防方針」的基本內容,而且成為貫徹「國策」的「基本方針」。從這個意義上講,1931年日本關東軍所發動的「九一八事變」,並不是所謂關東軍的「獨走」,而根源在於日本國家的國策,關東軍不過是貫徹國策的強力機構。
與此同時,1907年《日本帝國國防方針》的確立,是在日本天皇直接控制下形成的。當年,日本內閣只有總理大臣一人知曉。這說明了日本軍部的特殊地位,以及近代日本天皇制的特徵。
注釋
[1]見渡邊幾治郎:《日本近世外交史》,第427頁。
[2]見渡邊幾治郎:《日本近世外交史》,第423—424頁。
[3]見日本外務省編:《小村外交史》,第604頁。
[4]見黑龍會編:《東亞先覺志士記傳》上,第870頁以下。
[5]見黑龍會編:《東亞先覺志士記傳》中,第350頁。
[6]以上參閱山口和雄:《日本經濟史講義》,東京大學出版社1964年版,第187—190頁。
[7]《列寧選集》第2卷,第802—803頁。
[8]見大山梓編:《山縣有朋意見書》,第278頁。
[9]見日本外務省編:《日本外交年表並主要文書》上,第251頁。
[10]見日本外務省編:《日本外交年表並主要文書》上,第261頁。
[11]見羅曼諾夫:《日俄戰爭外交史綱》中譯本下冊,第527頁。
[12]見日本外務省編:《日本外交年表並主要文書》上,第249頁。
[13]參閱中田千畝:《日本外交秘話》,第264頁。
[14]見沼田市郎:《日俄外交史》,大阪屋號書店1943年版,第182—183頁。
[15]見上法快男:《陸軍省軍務局》,芙蓉書房1979年版,第140—141頁。
[16]見大山梓編:《山縣有朋意見書》,第296—300頁。
[17]參閱黑野耐:《帝國國防方針研究》,總和社2000年版,第86頁。
[18]《日本帝國國防方針》,見黑野耐:《帝國國防方針研究》,第9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