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派遣官員壓迫琉球就範
2024-10-13 09:56:10
作者: 吳廷璆
1875年7月10日,在大久保利通的直接操縱下,內務大丞松田道之、內務六等出仕伊地知貞馨等,與池城親方等人一道抵達琉球那霸。這是因為同年3至5月間,儘管大久保利通多次對池城親方等人「諭以廟議所在」,但是池城等人始終堅持不受。用松田道之的話說,「(池城等人)意見固陋,苦情百端,卿〔大久保〕雖費數日,最終仍是聲謂不歸藩告諸藩王,不能決定答覆」。因而,「莫如將官吏派至彼地,直接向藩王傳達,且辯論說諭」。[8]
7月14日,松田道之向琉球王代理今歸仁王子尚弼、攝政伊江王子尚健、三司官浦添親方、池城親方、富川親方等,宣讀日本政府五六月間作出的決定,也即:今後禁止隔年向中國朝貢、派遣使節,或清帝即位時派遣慶賀使之例行規定;今後藩王更替時,禁止接受中國冊封;琉球應奉行明治年號,年中禮儀概當遵照布告行事;為調查實施刑法定律,當派遣二三名承擔者進京;廢止福州琉球館;在琉球設置鎮台分營;以及要求琉球王進京謝恩,按照另紙規定,實行藩制改革等。[9]但是,琉球方面並未從命,而是「直接表示了不奉命之意」。[10]根據松田道之出使琉球的記載,在其抵達那霸以後,琉球攝政、三司官等,確實與其進行過反覆交涉,而交涉的重點,又正是不肯斷絕與中國的關係。
8月5日,琉球王尚泰特意致書松田道之,內稱「關於太政大臣三條公及閣下所諭示的禁止本藩隔年向清國進貢,或清國皇帝即位之時,派遣慶賀使,以及今後不得接受清國冊封,藩內奉行明治年號,年中禮儀遵行布告,且改革藩制等等,業已知悉,與諸官評議之後,茲懇請如左:
一、本藩往昔政體禮儀不備,諸多不便,故而從屬皇國與中國,承蒙兩國指導,漸成政體。藩內所用物件,也從兩國籌辦。此外,經常蒙受兩國仁惠撫恤,皇國與中國之厚恩,罄竹難書,兩國實為父母之國,舉藩上下,莫不仰奉。深願萬世不替,以勵忠誠。今後不得向中國進貢,不得派遣慶賀使節,禁止向中國請求冊封,必然棄絕父子之道,忘卻中國累世之厚恩,失卻信義,實乃心痛。請諒察前情之實,准允向中國進貢、派遣慶賀使節,以及接受中國冊封等,一如既往。
又,從屬皇國管轄之地鹿兒島縣之事,以往對中國隱匿,懇請對中國說明,採取明確處置,願對兩國奉公,永久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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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藩之事,有如前述,因從屬皇國與中國,故而懇請對皇國使用皇曆,對中國使用中國曆法,年中禮儀按照兩國格式。至於祝賀新年、紀元節、天長節等,當按布告實施。其他懇請一如既往。
三、關於職制之事,乃是應乎國情、順乎民心而定,自古從無變易。現今政府雖直接管轄,但謂國體、政體永久不變,藩內一同聞知,難得之安寧。而謂藩制改革,則小邦人心迷亂,每事不周……。請與內地有別,一如既往。[11]
同日,琉球攝政伊江王子、三司官浦添親方、池城親方和富川親方等,也聯名申訴與中國不可斷絕關係,以及無意改革藩政的理由。於是,松田道之則再次召集琉球攝政、三司官等五十餘人,「歷述世界形勢」,並要求他們作嚮導,直接面見琉球王尚泰,但無一人答應。[12]
8月8日,松田道之致書琉球王尚泰及攝政、三司官。內稱「(前略)從前我政府默許兩屬之國體,系因時勢所致,幸無重大障礙。現今皇政一新,成萬機親裁之世,萬國交際益加密切之時,從達到獨立國之宗旨而言,准照世界條理、萬國公法,其權利不備,則國不為國。爾藩為我國之版圖,若臣事他邦,成兩屬之體,則是國家權利不能確立之最,不從速改之,則無以對答世界輿論,是不獨我政府之缺乏典章,且關係爾藩之存亡,豈可不戒?是乃有此番通知下達之一大目的也。今閣下所陳,乃是不問此等條理,唯是因襲舊格,不欲就範新規,終究屬於自私之苦情。而且,就琉球地理、人種、風俗、語言,以及受到我政府保護而論,原本也為我國之版圖,成所謂地理上之管轄。將之詢於世界公論,孰能謂之不屬管轄、不在版圖之內?
「至於清國,地理、人種、風俗、語言等等,一概與之無緣,唯是中古之際,爾國主自行應乎詔諭,受彼冊封,但未曾受彼政府之保護,似是政令管轄,而無其實。將之詢於世界公論,誰人謂之版圖?必謂其實無管轄之權。故而,清國若謂琉球系自身管轄,只能對爾藩言之,對我政府不能言之,對世界不能言之。因中古明主之詔諭,並未斷絕我之管轄,又未得到我之許諾,唯是琉球國主以濫自應諭為幸,與之結成私義。准照世界條理,更無可取之名分。我征伐生番之役,彼視為義舉,向我政府支付爾藩遇難遺族金額,若是清國可向世界公開表明琉球為自身管轄,何不自行處置牡丹社,保護爾藩人民?又為何向我政府支付爾藩遇難遺族金額,而不自行向爾藩支付?且又為何將我征伐生番之役視為義舉?琉球不受清國管轄之條理,歷歷在目,我政府於征伐生番之役,與清國談判之結局,也可明證矣。由是觀之,清國於爾藩之情意、名分早已廢絕。爾藩言清國之情意,乃一己之私情耳(中略)。
「我政府若是不斷絕爾藩臣事清國諸事,則失去所謂地理上之管轄權利,也即損失天皇陛下之權利。其對世界之關係,意義沉重而且廣大,與爾藩對清國之情義相較,孰輕孰重?唯是主張自私之苦情,不問此中條理,見識謬矣。尤其是所謂向清國言明爾藩屬我政府之事,更為最大之荒謬,對我政府失敬之甚。爾藩為我之版圖,萬國皆知,最近征伐生番之役,我政府對清國也有明確表示,何需依照閣下之漫言而告諸彼耶?勿復出此不敬之言」。
繼而,松田道之又稱:「爾藩國體、政體永久不變之命令,未曾有之。既或以明治六年外務省官員依照外務卿副島種臣之命,給爾藩官員信中所揭之事,也與閣下所論宗旨不同。信中之意,乃是藩制不可輕易變更之意。而現今下達之通知,原本也非變革藩制,而是實施屬於藩制之職制,有此藩制則不可無有此種職制。國家之政體,原本繫於時勢沿革,基於國家經營之便,不可不變者,不可永世墨守陳規……。爾藩亦然,故而,唯有從速遵旨奉行」云云。[13]
松田的上述說教中,所謂「尓藩為我之版圖」,琉球王「濫自應諭」,與中國「結成私義」,以及所謂琉球地理、人種、風俗、語言概與中國「無緣」,「清國於尓藩之情意、名分早已廢絕」等等,准照琉球社會發展史,實屬無稽之談。但其內中必欲廢絕琉球社稷、切斷中琉歷史關係之心,卻亦「歷歷在目」。
然而,松田道之的威嚴示諭,並沒有改變琉球王國的意願。8月10日,松田道之在給大久保利通的報告中談道:琉球對設置鎮台分營,派遣人員進京,調查實施日本刑法定律等事,可以遵照奉行,但「有關清國諸事,則不僅不願從命,而且在其請願之意中,不合條理者甚多。為此,下官在會晤席間,陳述不能聽許之旨,且列舉條理、名分反覆論辯……。又於8日向藩王、藩吏,遞交第28、第29號文書,督責其條理大義,並要求19日午前,作出決定性答覆。其能否從命,此後之方向猶難預料,藩情頗為困難」。隨後,他還談道:「倘若該藩擁有兵力,人民強悍之時,難保不反我國政府。幸而藩無兵力、人民柔弱純樸,條理勢力無敵於我。故有關清國之事,既或再行數百次懇切議論,也決難心服,唯有依照條理,堅持不動,莫如威嚴論辯,使之威服……」[14]由此可見,日本政府占有琉球之念並未放鬆,而琉球對日本政府的強行意旨,也沒有放棄抗爭。
8月20日,琉球攝政、三司官等,在要求延期作出答覆的情況下,又同松田道之進行了面對面的交涉。其間,除了繼續申訴不肯斷絕中琉關係的理由之外,還針對松田道之所謂琉球「為皇國之版圖」,「成所謂地理上之管轄」的說法,言稱「本藩地處皇國與中國中間,地理氣脈與兩國連續,人種、風俗也與兩國相似,語言無有變化,交通頻仍,難謂因與皇國相似而歸結為一定之何方」。進而又稱「本藩自弘化至文久年間〔1844—1863年〕,外國船隻頻繁渡來,要求和好交易,小邦難於應付。尤其英、法、美國之人,相繼逗留,藩中憂慮至極。但經向中國申訴,與渡來長官示意相談,而歸於平安無事,是有確實保護」。再者,「本藩進貢之規則,載於明清會典,各國一同明了知之。前述逗留之英、法、美國人,也依照中國之示諭辦理。而且,本藩往昔交通皇國、中國、朝鮮、暹羅、爪哇國之前,何方也不服從。由於中古明主詔諭,開始進貢。是時,中國業已斷絕皇國之管轄,無有得到皇國許諾之條理,也無濫自以應諭為幸,結成私義之事,不可視為無有可循之名義」。此外,「征伐台灣,系由皇國處置者,故而撫恤銀兩也當如是向皇國交接。且生存者也受到中國之格外保護,在送達本藩的咨文中,有向台灣府糾詰、儆懲強暴,以示懷柔之意。又,征伐台灣以後,中國對本藩沒有任何指令,貢使進京、受納文表貢物,對藩王、使者賜物及接待等等,一如先例,親切相待,且發來皇帝殂落之白詔、新帝即位之紅詔,先規無所更替,是以不可謂為清國對本藩之情義名分業已廢絕」等等。[15]
上述情況表明,日本政府旨在斷絕中琉關係的籌劃,並沒有得到琉球王國的認同。因此,松田道之在拒絕聽取琉方意願的同時,則開始採取所謂「使之威服」的手段。據《琉球見聞錄》記載,其「怒聲喝叱,極度苛責,宛如對待三尺兒童。眾官吏因被松田斥責,夜不能寢,晝不能息。每日從早到晚進行協議,心急如火,肝膽皆裂,食不能咽」,以致「精神睏倦,身體疲憊,如醉如狂,面色鐵青,唯有嘆息」。[16]然而,琉球官員並沒有因此而放棄保持中琉關係的意願,並繼續要求直接向東京申訴。時至9月中旬,松田道之終於不得不同意琉球派遣三司官池城親方等人前往東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