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609年薩摩藩出兵琉球

2024-10-13 09:55:37 作者: 吳廷璆

  日本慶長十四年(1609年、萬曆三十七年),薩摩島津氏在業經幕府許可的情況下,出兵入侵琉球。對此,日本學界有人將之稱為「島津氏入琉球」。顯然,這是含糊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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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這次入侵事件,專門研究薩摩島津氏的三木靖氏,在著書中作了如下記載:「慶長十四年三月四日,大將樺山久高、副將平田增宗和士兵三千人,搭乘兵船一百餘只,自九州山川港出發,平定大島、德之島、永良部島,二十五日從古宇利島登陸,四月五日占領首里城,最終平定琉球。五月十七日〔薩軍〕帶著尚寧王、具志頭王子朝盛以下一百餘人質,從今歸仁出航,二十四日返回山川。六月二十三日尚寧進入鹿兒島,會見島津氏。因平定琉球的消息,七月五日將軍秀忠下書島津氏,七日家康下達了書簡和領有統治琉球的黑印狀。島津家久和尚寧一道,於慶長十五年(1610年)五月從鹿兒島出發,在駿府見家康,在江戶見秀忠。十二月返回鹿兒島。翌年九月,尚寧歸還琉球」。進而,三木氏又稱:「這次平定琉球之策,系因尚氏對島津氏負債不還,對幕府諸藩對〔琉球〕漂流民之好意有欠禮節,但目標是以琉球為中介而開始日明貿易。至此,業已支配了二國一郡的島津氏,又增加了一國的統治,擴大了領國範圍」。[22]三木氏的上述記載,應該說是比較具體的。但是,其中也留下了重大疑問。其一,何謂「平定琉球」?令人不解。因為薩摩入侵琉球之前,琉球王國對日本既沒有騷擾,也談不到什麼反叛之罪。「平定琉球」的說法,雖是源於當年薩摩向幕府的呈報,但不符合日琉之間的實際關係。其二,文中所謂「〔慶長十四年〕七月五日將軍秀忠下書島津氏,七日家康下達了書簡和領有統治琉球的黑印狀」,用語亦屬含糊不清。因為秀忠下書系給何人、所談何事不明。又謂家康下達領有統治琉球的黑印狀,在日期上雖屬明確,但謂何人領有?且無所據資料來源。因而,有關事件仍需考證。

  總之,1609年薩摩入侵琉球,在近世日琉關係史上是件大事,也是現今學界研究琉球歷史的焦點問題。諸如薩摩何以入侵琉球、目的何在?薩摩入侵後的日琉關係如何?以及薩摩所謂「領有」琉球的依據何在等等。為此,本書試從現今日本學界的研究談起,以期尋求上述問題的歷史真相。

  首先,關於薩摩何以入侵琉球、目的何在問題。就筆者所接觸到的著書而言,日本學界可謂因人而異。如大城立裕氏在著書中認為,薩摩入侵琉球的真正原因,一是基於確保並發展日本對明貿易的意志和欲望;二是藉助日本戰國之「余勢」,與豐臣秀吉入侵朝鮮具有共同的性質。[23]但宮城榮昌氏認為,「薩摩侵略琉球的真正目的,在於以支配異國的事實,向諸國大名誇耀薩摩的權威,並壟斷對明貿易利益」。[24]而比嘉春潮氏則強調,因為薩摩「入琉球的主要目標,在於奪取中國貿易的利權,所以島津氏首先要把琉球置於自己的統制之下」。[25]

  此外,前述三木氏又稱:出兵琉球的計劃與實施,是由島津氏進行的。「就此而言,所謂平定琉球攻擊尚氏,與為了平定大隅而攻擊蒲生氏,或為了平定北薩摩而攻擊入來院氏相類似」。「但是,沒有統一政權的穩定,沒有統一政權的支援,則不能平定琉球」。當時的島津氏完全被組織在統一政權之下,沒有出兵和開戰的權能,島津氏作為戰國大名的性格幾乎消失了,但在這次平定中所發揮的,則是其保存的某些性格,「從這個意義上講,平定琉球是戰國大名島津氏所進行的〔諸侯〕會戰的終結」。[26]

  與三木氏上述觀點相近的,是被譽為具有敏銳洞察力的仲原善忠氏。仲原氏認為,薩摩出兵琉球的動機,「全然是日本全土的統一運動,貿易問題不過是附帶性的」。至於「直接動機」,仲原氏則列舉了以下具體事例。諸如:琉球沒有負擔所謂「朝鮮之役」(指1592年豐臣秀吉出兵入侵韓戰)的義務,島津氏為之墊付,但琉球不予償還,成為懸案;日本慶長七年(1602年)冬,琉球船漂至奧州,幕府將之送往薩摩,薩摩遣舟送還,要求琉球對幕府還禮,但琉球沒有實施;慶長八年,琉球報恩寺的忍文長老,到薩摩祝賀島津家久就任藩主,是時,薩摩也曾要求琉球向德川家康致禮,翌年二月,島津義久致書尚寧王催促此事。但琉球依然未予回應;慶長十年(1605年)七月,琉球船從福州返航途中,漂至日本平戶,平戶方面將此事報告駿府及江戶,幕吏指令予以就濟、送還,並要求琉球對以往送還漂流船之事「謝恩」等等。根據以上事例,仲原氏認為:「〔琉球〕傷害了幕府和薩摩的威信,是極為非禮的。因而,也就有了討伐琉球的充分理由。」[27]

  如果將上述各家見解稍加歸納一下,可謂有兩點比較接近的地方:一是認為薩摩入侵琉球,目的在於保持對明貿易;二是認為薩摩入侵琉球,乃是日本國內的統一戰爭。顯然,這是兩種不易協調的見解,又都有另行分析的必要。

  首先,就薩摩入侵琉球是所謂「統一運動」而言,有如前述,十六世紀中後期的琉球,與日本薩摩藩的關係,基本上是對等的。琉球王國擁有自身的統治體制,對內對外實施本國的「權能」。如東恩納氏所說的,「就幕府自身而言,也是歷來承認琉球的獨立,對其絕沒有純然的所有權」。[28]而且,當時的琉球早已同中國形成了君臣關係,接受中國冊封,奉行中國正朔等等。琉球既不是日本的「戰國大名」,也不是日本的一部分,從何談起「統一運動」?又如前述日本天正十年(1582年),龜井茲矩向豐臣秀吉請賜琉球時,便曾明確言稱:「公若能誅殺〔明智〕光秀,則日本六十餘州將歸於掌中。我在國內無所希求。請賜給琉球」。[29]顯然,這是把琉球作為日本國外的又一證據。同樣,前述日本永祿十三年(1570年)三月初二,薩摩藩主島津義久在致琉球王的信中也稱:「貴國與陋邦……從往昔〔便〕有昆弟之約」,也是把琉球作為與日本不同的國家。

  上述事實,證明琉球「自為一國」。至於龜井、三宅等戰國大名均有出兵琉球的欲望,以及所謂島津氏自認為與琉球擁有「特殊關係」等等,則只能說明日本的武家勢力企圖染指琉球,並不能說明琉球是日本的一部分。若謂日本全土的「統一戰爭」,不論是「余勢」還是「大勢」,皆應在日本領土範圍內進行。因此,所謂「全然是日本全土的統一運動(或統一戰爭)」,毫無根據。而謂其「與豐臣秀吉的征韓之役具有相同的性質」,[30]則恰是切中要害。但人所共知,豐臣秀吉所發動的兩次「征韓之役」,絕不是日本國內的統一戰爭,而是對外發動的侵略戰爭。

  其二,關於薩摩入侵琉球是為了保持對明貿易的見解,也當另有說明的必要。對此,仲原氏在有關研究中指出:「不能否定島津氏希望貿易利益」,但「當時還沒有鎖國的想法,德川家康和島津氏都在致力於海外貿易,而且是正在實行的時代」。[31]日本歷史表明,德川幕府發布「鎖國令」,起於1624年禁止西班牙人來日本通商;繼而1633年,禁止持有「奉書」以外的船舶出海;及至1635年(寬永十二年),全面禁止日本人出海,也不准在外居住的日本人歸國,從而構成了全面的鎖國政策。[32]從這個意義上講,仲原氏所說的「貿易問題不過是附帶性的」,有一定的理由。但所謂薩摩「出兵琉球的動機,全然是日本全土的統一運動」,則有如前述,與事實不符。

  那麼,薩摩入侵琉球的原因何在,其根本的目的是什麼呢?對此,大城立裕氏在其著書中,列舉了90件有關日琉關係的大事。現以之為主要線索,將其中臨近薩摩出兵的大事,依次說明如下:

  1572年(日本元龜三年),薩摩藩致書琉球三司官,內稱「由於三州〔薩摩〕兵火不斷,近年前往琉球的海船規制不足。今後無有薩摩正印之渡琉船隻,可沒收財物,充作貴國公用。有關規制渡琉船隻,請充分注意管理為要」。[33]對此,大城氏認為,此時的薩摩島津氏有北進「制霸」九州之勢,並有「支配渡琉船隻的動向」。[34]繼而,1574年(日本天正二年)島津家老致書琉球,認為琉球接待薩摩使者有違舊曆,促其反省。翌年,琉球王尚永遣使至薩摩,經解釋情由,緩和了雙方的矛盾。

  1579年(日本天正七年),薩摩派遣使者山下筑後向琉球王國報聘平定九州,以修舊誼。並稱「九州大半,已被置於島津傘下。以往貴國誤以為是本國也讓商船往來,但經屢次懇切希望,鬱憤全消,今遣國吉丸前往,在待遇方面請予關照」云云。但有如同年中國冊封使謝杰歸國之後所說的,「琉球有日本館,數百眾人等待冊封使船。當地成為商賣之市,但出入者攜帶刀劍,琉人畏之」(《福州府志》)。這說明當時薩摩對琉球的貿易活動,已帶有以強凌弱的非和平氣氛。[35]

  1587年(日本天正十五年),豐臣秀吉平定九州,島津氏也屈從於豐臣秀吉的旗下。翌年八月,島津義弘進京謁見秀吉之際,秀吉告以欲使琉球「服屬」之意,並讓島津義弘遣使,催促琉球前來通聘,獻納對明貿易「勘合符」。同年年末,島津義弘派遣大慈寺僧龍雪,持書赴琉。其書信中披露了豐臣秀吉企圖征伐朝鮮、中國,並稱「且屠汝國〔琉球〕,及今之時,宜其遣使謝罪,輸貢修職,則國永寧矣」。[36]天正十七年(1589年),豐臣秀吉的手下奉行石田三成等,也致書島津義久,言稱琉球若是依然遲誤,則可用兵。[37]

  1591年(日本天正十九年),豐臣秀吉決心入侵朝鮮,並以島津氏為中介,要求琉球出兵。同年九月(也有記作十月者),島津義久致書琉球王尚寧。內稱秀吉「命令兩國合計出兵一萬五千人。此事由薩摩承擔,琉球應代之以運送七千人十二個月的軍糧,於來年二月之前,送到坊津。過後則要送往高麗、唐土。此外,名護屋正在築城,琉球當以金銀米谷扶持勞務」。[38]當時,豐臣秀吉也致書琉球王。言稱「吾起於卑微,入主日本六十餘州。遐邇之地,無有不朝貢者。汝琉球王,據彈丸黑子之地,依仗遠海,尚未入貢。吾告諸汝,明年春季,吾將先伐朝鮮,汝當帶兵來會。若不奉命,則先滅汝國,玉石俱焚。汝當好自為之」。[39]據稱,琉球三司官見信後大為驚愕,並通過明代商船,將此事告諸中國。[40]

  又,《琉球薩摩往復文書案》記載,龜井茲矩在同年(1591年)曾向豐臣秀吉要求准其征伐琉球。據說,由於島津義久和島津義弘通過幕府奉行石田三成等,陳述薩摩歷來與琉球擁有「特殊關係」,才得以中止。[41]而大體在此期間(年號不明),島津義久在給琉球王的信中也說:「龜井武藏守,望為琉王,其意已決,欲赴渡楫。予聞之依訟,屬化遁其難。琉國之安全,豈非吾計乎?」[42]這可能是島津氏自以為對琉球擁有「特殊關係」的原因。然而,據比嘉春潮氏研究,當時的豐臣秀吉,並沒有把琉球作為薩摩島津氏的領國,而是命令島津氏代為「協力處置」,並企圖根據情況,「改易」琉球王。豐臣秀吉的這種態度,使薩摩島津氏感到不安。其意圖雖然沒有實現,但結果卻強化了日本統治者對琉球國的政治性支配的欲望。[43]

  1593年(日本文祿二年),琉球王尚寧在島津氏遣使督促之下,派遣天王寺菊隱、摩文仁親方安恆,向薩摩運送軍糧,但只有預定數額的一半,而其餘的則成了琉球對薩摩的「負債」,同年,由於日明議和,豐臣秀吉撤兵。但九州諸侯(包括薩摩)的入侵部隊,依然留在朝鮮。因而,是年十二月,島津義久督促尚寧運送軍糧。翌年(1594年)六月,尚寧王遣使齎書,內稱「國窮島疲,民無計償出」,「只願憫察,以加恩優,鄰好益修,永奉聘貢」。[44]這是根據《南聘紀考》一書的記述。但日本學界認為其可信程度不高。[45]據琉球王侍從《喜安日記》的記載是,儘管薩摩島津氏加以催促,但琉球王依然不應,以致薩摩島津氏迫使琉球,在「執行徭役,還是割讓大島」上作出選擇。對此,當時身為琉球三司官的謝名親方,加以斷然拒絕。[46]因此,比嘉春潮氏認為,無論是「負債」,還是拒絕薩摩的要求,都加深了琉球與薩摩的疏遠,並造成了薩摩「入琉球的口實」。[47]

  1597年(日本慶長二年),豐臣秀吉第二次遣兵入侵朝鮮(日本史稱「慶長之役」)。但在中朝聯軍的抗擊之下,侵朝日軍未能達到目的。翌年,豐臣秀吉死去,日軍退回國內。此後,日本國內又出現內戰。而此時中國的明王朝,因豐臣秀吉兩次入侵朝鮮,故而愈發嚴厲禁止對日貿易。比嘉春潮氏認為,這對於先前因中國船隻往來通商,而領有繁榮港口的島津氏來講,如何獲得琉球在對明貿易上的地位,則成了財政上的「切實要求」,以及「愈發決定處置琉球國的機緣」。[48]

  1603年(日本慶長八年),德川家康經過「關原之戰」(1600年)後,正式建立幕府政權。是時,幕府向薩摩島津忠恆(義弘之子,後改名家久)頒發「朱印狀」,使薩摩得以派船前往現今的泰國、柬埔寨、越南和「西洋」等地。

  1606年(日本慶長十一年、明萬曆三十四年),德川幕府命令島津忠恆,凡是到達薩摩領內的外國船隻,皆要遵照長崎奉行的指揮處置。同年四月,薩摩島津義久、島津義弘與島津忠恆等,共同商議入侵琉球北部的大島。據稱,這是為了「解救慢性的財政窮困」。[49]其計劃的內容是「占領大島」。[50]同年六月,島津忠恆改名家久,並通過幕吏山口直友,而獲得幕府的許可。但因準備尚未就緒,故而未能立即實施。同年九月,島津義久根據幕府的意見,致書琉球王尚寧,內稱「我將軍憂慮〔指明代禁止日本商船往來——本書注〕之餘,欲使家久與貴國協商,讓大明商船年年到琉球,且與日本商賈互通財貨之有無」。繼而又稱,此種貿易不僅富裕日本,且使「貴國之人共富潤室,而民亦歌於市、忭於野,豈非太平之象哉」。[51]與此同時,島津家久也致書中國冊封使夏子陽,要求派船前來薩摩。但夏子陽禁止冊封船的隨行人員與日本人通商,並對日本人在琉球攜持刀劍進行貿易表示反感。[52]據稱,當時的琉球也沒有「關心」島津義久促使向幕府致聘的要求。至此,比嘉春潮氏認為,此時的「幕府似乎對琉球在理應致聘上的缺欠表示意外,並為了使琉球成為對明貿易的媒介者,遂對島津氏征討琉球作了秘密許諾」。[53]據稱,此時幕府預定次年在駿府築城,為了使薩摩專心征討琉球,還免去了薩摩的築城負擔。[54]

  1608年(日本慶長十三年),島津氏根據幕府的命令,派遣大慈寺僧龍雲前往琉球,再次督促來聘。而幕吏山口直友則在同年八月十九日和九月五日,致書島津家久,要其在完成出兵準備之後,應對琉球進行交涉。[55]這說明幕府對如何實施的問題也有考慮。

  1609年(日本慶長十四年、明萬曆三十七年)二月,島津義久致書琉球王尚寧,大意是:「業已再三通信。龜井武藏守想作琉球王,是我因舊情向太閤〔豐臣秀吉——本書注〕請求而中止的,但卻忘記恩情。又,追懲朝鮮之時,殿下也有違尊命。前年琉船漂流之際,將軍將之送還本國,但有欠回報之禮。加之將軍欲使貴國為媒介,使大明國與日本通商之事,雖經遣使相告,但也疏略,實屬非理。故而,現已獲得誅懲琉球國之朱印,正在急速準備兵船渡海。貴國自滅,怨恨於誰?不過,倘若努力通融日明,本人將盡心謀求琉球國之安泰。因難捨往古之好,故而投書」云云。[56]至是,未及琉球作出反應,薩摩便已兵船過海入侵大島了。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1609年薩摩入侵琉球,實際是早有蓄謀。其直接原因,似因琉球自為一國,沒有完全依照日本幕府和薩摩的意志行事,諸如拒絕如數提供侵朝軍需,並將情報通知中國,從而「得罪」了日本。而中琉之間的相互貿易,更使幕府和薩摩的統治者垂涎欲得。前者可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而後者則是追求實際物質利益之所在。宮城榮昌氏指出:「特別是由於薩摩島津氏參加文祿、慶長之役和關原之戰,支付了大量的軍費,苦於填補。為了解決這一危機,除了將琉球置於領國之下,使之作為對明貿易的中介而自由頤使之外,別無他策。」[57]這恐怕正是薩摩入侵琉球的基本原因之一。由此可見,所謂「壟斷對明貿易」,當是奪取琉球對中國貿易的實際利益,以彌補自身的財政困境。這一點也就決定了薩摩入侵後,對琉球所採取的掠奪方式。而所謂日本全土「統一運動」的說法,恕我直言,不過是為近代日本政府強行占有琉球,尋求歷史「根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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