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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二七—九二六年渤日關係述論

2024-10-13 09:45:47 作者: 吳廷璆

  渤海國是我國唐代東北地區的少數民族政權。這個政權的建立者是粟末靺鞨的首領大祚榮。他於公元698年在今吉林省敦化市一帶建立震國。十五年後(公元713年,即唐玄宗開元元年),唐冊封他為左驍衛大將軍渤海郡王,於是不再使用靺鞨舊稱,而專稱渤海。同時,唐以其地為帝國的忽汗州,令大祚榮兼任該州都督。[7]此後,渤海統治者大氏,代代接受唐皇帝的冊封,並努力學習唐制和盛唐文化,「遂為海東盛國,地有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8]

  渤海國在其存在的二百多年中,與日本交往頗為密切。不言而喻,渤日關係是古代中日關係史不可或缺的一頁。本節試圖從政治、經濟、文化等不同側面來考察渤日關係的發生發展過程及其特點,並注重於敘述歷史事實。錯誤和不足之處,敬希專家和讀者指正。

  1.渤日政治關係特點

  關於渤海大氏的族屬,本文不擬詳論。《新唐書·渤海傳》云:「渤海本粟末靺鞨附高麗者,姓大氏。」雖然簡明,但卻清楚。由一些文獻中可以看到,他們常被高句麗統治者驅使,在對外戰爭中打先鋒,被迫扮演著類似僱傭軍的角色。毋寧說,正是由於高句麗的滅亡,才促使了他們的興起。大氏所創立的渤海國,就族屬而言,是以粟末靺鞨為主體,吸收靺鞨其餘諸部,並挹婁、夫余、沃沮、高句麗遺民等而成為統一的渤海族。[9]因而,渤海國根本不是以高句麗遺民為主體而形成的國家。

  但是,在渤日交往中,日本朝廷卻常把渤海國稱作「高麗」。這種把鄰國國名叫錯的情況,當然不是由於疏忽,而恰恰是出於極其微妙的政治考慮和需要。關於這一點,將於下文論及。

  渤海國的創立者大祚榮,在接受唐的冊封之後,努力加強與唐帝國中原地區的聯繫。但在他死後,他的繼承者大武藝,卻因為一個政治上的誤會,與唐中央政府產生了矛盾。開元十四年(726年),與渤海相鄰的黑水靺鞨遣使入朝,請置唐官,朝廷便於其地建黑水州,設長史治理。大武藝於是懷疑黑水靺鞨與唐中央政府串通,「腹背攻我」,即令其弟大門藝等率兵進攻黑水靺鞨。但是,大門藝是個在長安生活多年的人,一來可能對唐朝廷安撫各族的政策有所了解,二來對唐的武力之強印象很深,便一再勸告其兄不要訴諸武力。但武藝非但不聽,反而要殺門藝,門藝不得已出奔長安。開元二十年(732年),大武藝派兵襲擾登州,殺地方官。唐朝廷除發幽州兵征討外,還令新羅出兵自南進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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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創渤日交往的渤海國第一次遣日使,就是在上述政治事件的醞釀過程中赴日的。

  第一次聘日使寧遠將軍高仁義(一作高仁),不僅給日本帶去了一份厚禮——渤海最珍貴的特產貂皮三百張,而且帶去了大武藝王的熱情洋溢的國書。國書曰:

  武藝啟:山河異域,國土不同。延聽風猷,但增傾仰。伏惟大王,天朝受命,日本開基,奕葉重光,本支百世。武藝忝當列國,監總諸藩。復高麗之舊居,有扶餘之遺俗。但以天涯路阻,海漢悠悠,音耗未通,吉凶絕問。親仁結援,庶葉前經。通使聘鄰,始於今日。謹遣寧遠將軍郎將高仁義、游將軍果毅都尉德周、別將舍航等二十四人齎狀,並附貂皮三百張奉送。土宜雖賤,用表獻芹之誠;皮幣非珍,還慚掩口之誚。主理有限,披瞻未期,時嗣音微,永敦鄰好。[11]

  國書中雖有大段華麗的外交辭令,但也有十分重要的政治信息:承認日本是上國,自己屬列國諸藩,願意「親仁結援」,與日本形成某種政治關係。當然,在這兩層意思中,前者是虛,後者是實。因為不能設想,連唐帝國中央政府尚且不放在眼裡的大武藝,會對日本稱臣。自稱藩屬只具有策略意義,即用以實現結成反對唐中央和新羅的政治聯盟。

  但從當時的東亞形勢來看,日本於六十四年前(663年)的白江口之役中,被唐軍打得一敗塗地,作了不少外交上的努力,好容易才修復了唐日關係,正積極地吸收盛唐文化,因而它不可能與大武藝結盟反唐。不過對於新羅,日本卻十分不滿。新羅自統一朝鮮半島後,不買日本的帳,對日採取對等外交,雙方關係十分緊張,以致日本的遣唐使也不能取道新羅,自公元702年以後不得不冒著風險改走南路。此後,日本還多次進行戰爭動員,準備與新羅一戰。因而,渤日雙方至少在牽掣新羅上有一些共同的語言。

  大武藝開創了對日交往,這一點應予肯定,但他在反對唐中央政府的思想支配下,一開始就對日執臣屬之禮,也為以後渤日關係的正常發展播下了矛盾的種子。好在事過不久,他即向朝廷上表悔過,摒棄了原來的錯誤政策。渤日關係也終未向著一致對唐的方向發展。

  從日本史書留下的大量的渤日通聘資料來看,雙方的態度是友好的,而渤海方面尤為積極主動。自727年渤使第一次赴日到926年渤海國被遼滅亡,二百年間,渤海向日本遣使三十四次,日本向渤海遣使十三次,雙方聘使來往共四十七次,平均約每四年一次。於是,在唐日之間的渤海路上,出現了舟車織路的景象。

  值得注意的是,在渤日政治關係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個貫徹始終的矛盾:日本以「上國」自居,要求渤海稱臣,渤海則堅持對等外交,只承認自己是唐朝藩屬。為此,雙方經常唇槍舌劍地交鋒,多次鬧到日本要斷絕往來的地步。如795年,大嵩璘王即位,派匡諫大夫工部郎中呂定琳聘日,桓武天皇在給大嵩璘王的「璽書」中表揚他「新纘先基,肇臨舊服,慕徽猷於上國,輸禮信於闕庭」。[12]但接著就指責說,「今檢定琳所上之啟,首尾不謹,既違舊儀」[13](未執臣屬之禮)。繼而聲言,「朕以修聘之道,禮敬為先,苟乖於斯,何須來往」。[14]也就是說,你們來而不臣,大可不必再來了。渤海方面不僅沒有屈服,反而給了日本一個軟釘子。大嵩璘王托日本「送渤海客使」捎回的致桓武天皇書中說:「嵩璘猥以寡德,幸屬時來。官承先爵,土統舊封。制命策書,冬中錫及。金印紫綬,遼外光輝。」[15]明確表示,我是繼承先人接受大唐爵位。而所謂「制命策書,冬中錫及」,顯然指的是唐貞元十一年(795年)二月,朝廷遣內侍殷志瞻來渤海冊封大嵩璘為「渤海郡王兼左驍衛大將軍忽汗州都督」一事。[16]至於「金印紫綬,遼外光輝」,更不無炫耀自己作為唐帝國郡王的自豪之意。因為渤海不肯承認日本是「上國」,日朝廷經常作出強烈反應。如771年,渤派壹萬福使日,日朝廷「責問渤海王表無禮於壹萬福」,而且「由茲不收其表」。壹萬福被迫修改了表文,才得日方接待。[17]又如773年,渤使烏須弗使日時,因「所進表函,違例無禮」,不許進京,就地遣返。[18]再如810年,林東人作為「送渤海客使」前往渤海,回國時拒絕帶渤海國王致日本天皇書,理由是「渤海書失禮」[19]。每當鬧到日本要翻臉時,渤海也偶爾稱一下「臣」,但不久就重新推翻「臣屬」關係。如858年,大虔晃王立,遣烏孝慎使日,其致日皇書中有「恨以臣僕,末由拜覲,下情無任馳戀」[20]之句,顯然是對日稱臣,但只過了兩年,仍是大虔晃主治下,渤使李居正赴日時,所帶啟案,「違例多端」,大概又不稱臣了,以致日方不受其國書信物,也不許使節進京。[21]

  有意思的是,每當雙方為「名分」進行明爭暗鬥時,日方往往要拿出已經滅亡了的高句麗統治者「高氏」對日本的「恭謹」態度,來教訓渤海國的統治者大氏。如公元753年,日方看到渤海國書中「無稱臣名」,便在回書中指出:「仍尋高麗舊記,國平之日,上表文云:『族惟兄弟,義則君臣』。」同時指出稱臣曾帶給高句麗很多好處:「或乞援兵,或賀踐祚,修朝聘之恆式,效忠款之懇誠。故先朝善其貞節,待以殊恩。榮命之隆,日新無絕。」[22]又如公元772年,渤海對日本「所上表文,緣乖常例」[23],日方在回書中又「教訓」說:「昔高麗全盛時,其王高武(一作『氏』),祖宗奕世,介居瀛表。親如兄弟,義若君臣。帆海梯山,朝貢相繼。」[24]再如公元798年,桓武天皇在致大嵩璘王書中又表揚高氏、批評大氏說:「往者高氏繼緒,每慕化而相尋,大家復基,亦占風而靡絕。中間書疏傲慢,有乖舊儀。」[25]這些言行表明,日本朝廷是有意識地要把新生的渤海國與已滅亡了的高句麗的歷史焊接在一起,迫使渤海國像高句麗那樣對日稱臣,並自然地使渤日關係帶上與新羅對峙的色彩。這些微妙的考慮,大概就是日本寧願把渤海叫作「高麗」和「不惜工本」與渤海保持交往的真正原因。

  應當指出,儘管雙方經常為「名分」鬧得很不愉快,但這仍不妨礙說,渤日關係的主流是友好相處,長期交往。雙方不僅沒有進行過戰爭,甚至沒有過征服對方的意圖。渤海國所努力追求的是,在不辱沒「國」格的條件下,進行和平交易。而在大多數場合,日本也對來使給予了禮遇。

  日本對渤海國使的接待是很隆重的。使船一靠岸,就由地方官馳報京師。朝廷立即任命「存問渤海客使」,前往靠岸地點接洽。繼而任命「領渤海客使」或「掌渤海客使」(在一般情況下,存問使同時兼任領客使)。入京以前,還要再派一個「郊勞使」出京迎接。入京後,客使被安置於鴻臚館下榻。而後,太政官(中央政府)將派人到館慰勞、賜時服等。在商定日期,客使前往八省院遞交國王致天皇啟函、中台省致太政官牒案,以及國書信物等。天皇一般在豐樂殿接見客使並賜宴,同時表演文體節目。882年裴頲使日,五月入京,二月就開始排練節目。「林邑樂人百七人於大安寺令調習,以大和國正稅充給其食,欲令渤海客徒觀彼樂也。」[26]及宴使日,「雅樂寮陳鼓鍾,內教坊奏女樂,妓女百四十八人遞出舞」[27]。文娛節目後,往往有騎射表演,客使也常常參加。如777年史都蒙使日時,「天皇御重合力觀騎射,召渤海使史都蒙亦會射,場令五位以上進裝馬與走馬。作田舞於舞台,蕃客亦奏本國之樂」[28]。天皇還要給客使授位。公卿也將在適宜時機宴請客使。此後,敕使到鴻臚館宣詔,「賜」渤海王璽書及太政官致中台省牒案,並贈送禮物。最後,派領客使送行。也常派送客使隨使節到渤海回聘。

  從使節登岸,入京、回國,一切費用由日方負擔。由日本史書可以窺知,花費是相當大的。客使所過之地要修整館舍、道路、橋樑,掩埋路旁死骸,並送酒肉等飲食,提供車馬等運輸工具和夫役。[29]船如破損,日方負責修造,還要供給回程糧食等必需品。

  日本朝廷對渤海使節的接待程式,可能學自唐朝,而中國史籍關於此記載甚少,我們可由此推知唐對外使接待的情狀。

  渤海對日使的接待沒有留下記載,但想來也不會有怠慢之處。渤海對日方之所託,歷來十分熱情,誠懇幫辦。如第九次遣唐使判官平群廣成、迎入唐大使高元度,搭乘渤海使船回國或前往長安,都受到渤方很好的照料。此外,日本政府還曾托渤使呂定琳、高承祖等給在唐留學的日僧永忠、靈仙等捎過沙金。尤其給靈仙捎金一事,甚費周折,但當找到靈仙所在的五台山靈境寺時,靈仙卻已作古。及至賀正使歸來時,船又途遇風暴,致使沙金落水。此事的結局有些遺憾,但日本政府從其他途徑證實情況屬實。因之,雖然「人逝齎失,元圖不諧」,日方對於渤方的「轉送之勞」「應接之義」還是十分感謝的。[30]此外,日本所需要的一些關於大陸的情報也多是通過渤海獲得的。如758年,遣渤海使小野田守回國後,詳細報告了渤海方面告知的關於安祿山舉兵叛亂的消息,淳仁天皇害怕「狂胡狡豎」安祿山,「還更掠於海東」,乃部署大宰府嚴密防範,作好軍事上應變的準備。[31]

  從以上史實可以看出,渤日政治關係具有下述明顯特點:(1)友好共處,長期交往;(2)臣屬與對等的爭執時隱對現,貫徹兩國關係的始終。當然,日本對渤海國所要求的「臣屬」,只是封建統治者的一種大國主義思想表現,並不具有什麼實際意義。

  2.渤日通聘貿易的實態

  渤海在建國之前稱為靺鞨,居於白山黑水之間,以射獵為生,也種植粟、麥。家畜以養豬為主,「食其肉而衣其皮,富者至數百口」[32]。在唐代,隨著與中原地區聯繫的加強,渤海的經濟逐步發展,但總的來說,仍然比較落後。在農業、手工業之外,狩獵、畜牧、採集仍占有重要地位。因而,以狩獵、畜牧、採集之所得換取生活必需品尤其是衣料品,以彌補農業、手工業所產之不足,對於渤海來說是十分有利和必需的。渤海所產「鷙禽、異獸、文石、鱗介、藥材,飢不能常食,寒不能盡衣,而往往為中朝殊方之所貴。重譯通使,輪蹄四達,即以所產之物輦之各國,以易米粟布帛,為國人日用之需,蓋立國二百餘年中無一日不如是也」[33]。顯然,渤海的經濟結構特點使它的統治者必須把貿易作為一項基本國策來推行。向唐朝廷進貢固然是它的義務,但通過朝貢取得賞賜更是它的所求。因此,渤海對朝貢表現出很大的積極性,一年數貢的情況很多。[34]貢賜不足,還要求直接進行交易。據《冊府元龜》載,開元元年十二月,渤海王子要求就市交易,得到許可。渤海還曾將熟銅、名馬運往淄青換取內地貨物。又據園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開成四年,渤海交關(貿易)船在登州互市。渤海對日本的通聘,一開始有政治意圖,但很快就轉化為純經濟目的,以收貿易之利為首要目標。

  渤海與日本之間的通聘貿易,以如下四種方式進行。

  (1)渤海國王與日本天皇互贈禮品

  因為渤海聘日的首要目的在於貿易,所以每次使者去日必攜帶稱作「方物」「土宜」「土毛」即土特產品的「信物」(禮物),而回程時日皇則「賜」物作為答禮。如727年渤使第一次聘日時,渤王贈送日皇貂皮三百張,[35]日皇則答以彩帛十匹、綾十匹,絁二十匹、絲一百絇、綿二百屯。[36] 739年渤使第二次聘日,渤王贈送日皇大蟲(虎)皮七張、羆(大熊)皮七張、豹皮六張、人參三十斤、蜜三斛,[37]日皇則答以美濃絇三十匹、絹三十匹、絲一百五十絇、調棉三百屯,[38]等等。有意思的是776年這一次,渤使史都蒙對於天皇的禮物不甚滿足,要求再予增加。結果,天皇又贈送黃金小一百兩、水銀大一百兩、金漆一缶、漆一缶、海石榴油一缶、木精念珠四貫、檳榔扇十隻。同時,又因渤海王后喪,再加贈絹二十匹、絁二十匹、綿二百屯,以示慰問。[39]「賞賜」可以討價還價,足以顯示其商業性實質。

  這些數字材料說明,日皇的「賞賜」是相當慷慨的。但這是早期的情況,平安時代以後即不再那麼大方,並逐漸形成定製。如《延喜式》卷三十載,對渤王的「賞賜」為:絹三十匹,絲二百絁、棉三百屯。比之於上引幾次奈良時期的回贈大為遜色,商業性也就更加突出。

  (2)日皇賞賜渤使及渤使與日皇互贈

  對於入京的渤海使節,天皇除授位外,還要給以物質的賞賜。如728年日皇對渤使「(高)齊德等八人,各賜彩帛綾綿有差」[40]。740年賜渤使己蒙珍「美濃絁二十匹、絹十匹,絲五十絇、調棉二百屯。自余各有差」[41]。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對使節的賞賜大約是對渤王「賞賜」的一半。這樣大數量的禮物能否全入使節的腰包恐怕還是一個疑問。對於遇難的大使胥要德,特賜調布一百一十五端、庸布六十段,以示撫恤。[42] 861年,賜渤使一行一百零五人絁一百四十五匹、綿一千二百二十五屯。並另賜大使李居正絁十匹、綿四十匹[43]。

  《延喜式》卷三十對於渤海使節一行饋贈也有規定:

  大使:絹十匹、絁二十匹、絲五十絇、綿一百屯。

  副使:絁二十匹、絲四十絇、綿七十屯。

  判官:絁十五匹、絲五十絇、綿五十屯。

  錄事:絁十匹、綿三十屯。

  譯語及首領:各絁五匹,綿二十屯。

  為了獲得更多的賞賜和饋贈,渤海使節除代表國王贈送禮品外,還常有自備禮物獻給日皇或贈予日方大臣的情況。859年渤使烏孝慎「別貢土宜」,另得東絁五十匹、綿四百屯的賞賜。[44] 872年渤使楊成規「私以壤尊(一作懷尊)將來奉獻天皇及皇太子」,而得到「內里、東官齎物有數」的賞賜。[45]楊成規「又以貂裘、麝香、暗摸靴贈(都)良香,良香不敢受」[46]。876年渤使楊中遠「欲以珍翫玳瑁酒杯等奉獻天子」,但因此次系違約而來,使節未被允許入京,楊中遠的私人交易也未作成。[47]其他,使節「別貢方物」「別貢土宜」的記載還很多。這是使節在進行國家貿易的同時,捎帶做點私人買賣,看來也是政府所允許的。

  (3)鴻臚館交關

  這是雙方在賓館內進行的官方之間的交易。如872年渤使楊成規在日期間,五月「己丑,內藏寮與渤海客回易貨物」[48]。又如883年渤使裴頲在日期間,五月「壬申,大使裴頲別貢方物。是日,內藏頭和氣朝臣彝范率僚下向鴻臚館交關。癸酉,交關如左」[49]。由記載來看,鴻臚館交關一般由內藏寮官員和客使進行一至二天。它也最能說明渤日通聘的商業性實質。

  (4)客使與民間私相市易

  前述渤使楊成規在日期間,五月二十日己丑與內藏寮交關。次日,「二十一日庚寅,聽京師人與渤海客交關。二十二日辛卯,聽諸市人與客徒私相市易。是日,官錢四十萬賜渤海國使等,乃喚集市廛人賣與客徒此間土物」[50]。從這條史料所顯示的交關順序看來,「京師人」後於內藏寮,但先於「諸市人」。另外,官錢是在與「諸市人」私相市易的當天才給予客使的,所以在此前一天客使與「京師人」交關時,客使不可能購買「京師人」的貨物,雙方只能以物易物。也就是說,「京師人」是不出賣東西給客使的。由此可以推想,所謂「京師人」大概就是住在京城的貴族和官員。最後,平民才可以參與交易。

  從日本方面說,與渤海國的貿易是在官方一手控制下進行的。882年,當渤海使船一靠岸,太政官立即「下符加賀國,安置渤海客於便處,……禁止私回易客徒所齎貨物」[51]。平民自不必說,各級官吏也不許事先染指。因此,作為貿易代表團,渤海客使的交易對象依次為天皇、政府、貴族及官員、平民。破壞這一次序將受到政府的追究。[52]

  渤日之間的貿易往來,使雙方互通有無,總的說來,對雙方都是有益的。但是,由於日本以「上國」自居,使貿易披著「朝貢」的外衣,便不能不在取得有利的政治影響的同時,多少付出些經濟上的犧牲。渤海以為數不多的皮毛、蜂蜜等物,換得大批的生活必需的絲棉織品,其所獲好處顯而易見。同時,在使節的接待上,因為要不失大國之風,從供給衣食住所,提供交通夫役,到舉行國宴和排練、演出文體節目,不唯花費相當可觀,而且所過之處勞師動眾,有違農時。因而,日方不得不對渤使的「朝貢」加以限制。如798年日使內藏賀茂呂赴渤,宣布今後六年一聘。但渤立即派大昌泰使日,要求撤銷限制。又如824年日方再次提出,此後以十二年為一紀通聘一次,日方亦不再答聘。渤海對這種限制雖不能正面反對,卻很少照此執行。經常小題大做,抓一個藉口前來通聘。如825年,即日方作出十二年一聘的兩年之後,渤海就藉口渤僧貞素應入唐日僧靈仙所求向日本轉送經敕,而派出以高承祖為首的一百零三人的使團聘日。誠然,原因屬實,但為寄送如許經敕,又何必動眾百人浩浩蕩蕩而來?顯然是要多來船多載貨,好做大宗買賣。此事在日朝廷反應強烈,右大臣藤原緒嗣指責渤使「寄言靈仙,巧敗契期」,「實是商旅,不足鄰客。以彼商旅為客,損國未見治體」[53],堅決主張不予接待。又如843年,王文矩等百餘人違期前來,雖然勉強受到接待,但在回國時日太政官給渤中台省寫了一個很不客氣的牒案,說「小之事大,理難自由,盈縮期程,那得在彼」[54]。點明渤海對日本是「小之事大」,無權擅自來日。再如860年,藉口弔文德天皇之喪,李居正等一百零五人違期前來,日方不願接待。[55]另外876年,藉口感謝日政府對漂流至日的渤海朝唐使門孫宰等人的照料,楊中遠等一百零五人違期前來,日方拒絕其入京,就地遣返。[56]關於此類事史籍中還有一些記載,茲不一一列舉。

  如果說,對等與臣屬是渤日政治關係中貫徹始終的爭執,那麼擴大貿易與限制貿易便是渤日經濟關係中雙方行為的中心。渤海力圖擴大貿易以獲取經濟上的實惠,而日本卻必須把貿易控制在這樣一種程度上:既使它能在政治上獲得受「貢」的有利地位,又不在經濟上損失更多的利益。

  3.「以鴻臚館筆會」為重要方式的渤日文化交流

  渤海與日本之間,以使節往還為中心,進行了極富特色的文化交流。兩國的政府與文士之間,書信、詩文往來甚多,留傳下來的也相當豐富。

  僅收集在《渤海國志長編》中的就達一百二十五件,其中國書(國王與天皇、渤中台省與日太政官互致)等外交文書四十九件、天皇授渤使位階敕書三件,詩序三篇、銘一篇、書狀八件、詩六十一首(渤海詩人作十首、日本詩人作五十一首)。

  外交文書固然是官樣文章,但其中也不乏好章句。如渤海大玄錫王五年(公元876年)中台省致日本太政官牒中說:「鰲波千里,我有善鄰,誰謂路阻,早結和好,無愆使期。」[57]以《詩經》式的文字熱情地歌頌了渤日友好,表現了「天涯若比鄰」的感情。

  和日本選派遣唐使一樣,渤海的遣日使也是經過嚴格挑選的,非飽學多藝之士不足為任。如李居正曾在長安學習過「古今制度」,日本人稱讚他「才優文綺,猶可敬愛」。周元伯「頗嫻文藝」。王文矩「嫻辭令,有儀容」。裴頲「高才有風儀」,菅原道真更把他比之於曹子建,說他有「七步之才」。裴璆頗似乃父裴頲,大江朝綱讚揚他「筆下雕雲不讓龍」。其他如王孝廉、楊成規、楊泰師、釋仁貞都善作詩,己蒙珍、史都蒙等善音樂,王文矩等善打毬(馬球)。

  每一次使節到達之後,日本朝廷都要作些調查研究,了解使節之擅長,派遣學者、詩人等參與接待工作。這種做法固然是要表明日本的漢文學修養很高,而且人才濟濟,足為「上國」,但在客觀上也就起到了組織兩國學者進行文化交流的作用。在使節滯留京師期間,雙方學者聚會於鴻臚館(國賓館),作詩論學,輒至通宵達旦。如883年渤使裴頲在日本京師期間,從四月二十九日入鴻臚館,至五月十一日即離開鴻臚館的前夕,客使與負責接待的五位日本文士日夜相伴,一直在一起作詩唱和。作詩的方式是開詩筵,一概即席創作(「面對之外不更作詩」),並且不打草稿(「凡厥所作不起藁草」),一揮而就(五言、七言、六韻、四韻,默記畢篇,文不加點)。這種「主人賓客、吳越同舟。巧思蕪詞,薰蕕共畝」[58]的創作,可以稱作「鴻臚館筆會」。它使兩國的文人學者能夠直接地進行漢詩寫作和學術上的交流,因之給予彼此的影響也就更加直接和更加深刻。「鴻臚館筆會」式的文化交流,獨樹一幟,在古代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並不多見。

  茲將兩國學者豐富多彩的交流略述於後:

  公元758年,第四次遣日使歸國時,日本「當代文士賦詩送別,副使楊泰師作詩和之」[59]。《經國集》卷十三收錄了此次楊泰師所作《夜聽搗衣聲》《奉和紀朝臣公詠雪詩》二首。

  公元814年,第十七次遣日使訪日,大使王孝廉、副使高景秀、錄事釋仁貞等皆善詩,「日本諸臣多與唱和」,弘法大師空海也和王孝廉結成親密詩友。王孝廉此次在日期間寫了《奉敕陪內宴》《春日對雨得情字》《在邊亭賦得山花戲寄兩領客使並滋三》《和坂領客對月思鄉之作》《出雲州書情寄兩敕使》[60],高景秀寫了《對龍顏之作》(不傳),釋仁貞也寫了《七日禁中陪宴》[61]等詩。日本詩人滋野貞主寫了《春夜宿鴻臚館簡渤海入朝王大使》[62]、阪上今雄寫了《秋朝聽雁寄渤海入朝高判官釋錄事》[63]都腹赤也寫了《和渤海入覲副使公賜對龍顏之作》[64]等詩來與他們唱和。歌頌友誼是這些詩作的主題。王孝廉詩說,「南風海路連歸思,北雁長天引旅情。賴有鏘鏘雙鳳伴,莫愁多日住邊亭」。一方面表達了對兩位領客使的感激之情,另一方面盛讚了兩位詩友的詩才。不幸,王孝廉在這次出使中客死日本。弘法大師寫《傷渤海國大使王孝廉中途物故》詩悼念他:「一面新交不忍聽,況乎鄉國故園情。」[65]此外,大師又寫了《致渤海使王太守記室》[66],痛悼孝廉的逝世:「凶變無常,承東鰈一沉,雙鳧只飛。惟哀痛深,痛當奈何!賢室年華未秋,奄遭此風霜。二三幼稚,偏露誰怙,痛哉哀哉!」[67]信文情感至誠,淒楚動人。

  公元821年,王文矩使日。嵯峨天皇知他是馬球能手,特為他組織一場比賽,並親筆寫了《早春觀打毬》詩以紀其盛:「芳春煙景早朝晴,使客乘時出前庭。回杖飛空疑秋月,奔毬轉地似流星。左承右礙當門競,群踏飛行亂雷聲。大呼伐鼓催籌急,觀者猶嫌都易成。」[68]詩作把毬技之妙、場面之熱烈展現在讀者面前,今天它更成了一份記錄一千多年前渤日兩國人士同場比賽、進行體育交流的珍貴資料。

  公元871年,渤海第二十八次遣日使赴日,大使楊成規擅辭翰,天皇命文學之士都良香、直道氏守、大江音人、巨勢文雄、藤原佐世、桔廣相、高階令范等接待他,酬酢往來,寫下不少詩章。楊成規詩不傳。都良香關於渤使此行的詩、銘、狀留有多篇:《代渤海客上右親衛源中郎將》《鴻臚館南門》《贈渤海客扇銘》《謝渤海楊大使贊貂裘、麝香、暗摸靴狀》《贈渤海楊大使狀》《答渤海楊大使狀》等。[69]都良香盛讚楊成規的文采,說他「綴屬之美,絕於旁人」。都良香還畫團扇二十枚,分贈給二十位渤海客人,並寫贈扇銘贊曰,「文彩間發,圖雲寫霞」。「園體可愛,近人之裁。」「松煙鉛滓,圖畫成文。彩色之妙,比光慶雲。」「良工極妙,園體中規。所象非遠,學天孕奇。」可知這些團扇是製作精美、繪畫奇妙的手工藝品。作者情切意篤地說,「有清風在,驅除客塵,……手親相贈,於彼嘉賓」。贈扇銘所表現的純真友誼,今日讀來依舊十分感人。

  公元882年,渤海著名文士文籍院少監裴頲使日,更使「鴻臚館筆會」式的文化交流前進了一大步。日本方面對這次使節的接待是歷來最隆重的一次。文壇名流幾乎都出了面,如當時被譽為「詩匠」的島田忠臣、菅原道真、紀長谷雄都受陽成天皇之命參與其事:紀長谷雄為掌渤海客使,菅原道真臨時提升為治部大輔(他自稱是禮侍郎),島田忠臣臨時提升為玄蕃頭。元慶七(883)年五月十日,日廷在朝集堂舉行宴會,「擇五位以上有容儀者三十人侍堂上座」陪客。守左衛門權佐(官名)藤原良積因儀表堂堂也入選,坐客人近側。宴會進行中,裴大使詩興大發,「欲題送詩章,忽索筆硯」,藤原良積不精此道,害怕當場出醜,便「起座而出」,逃之夭夭了。大使見狀也就作罷。[70]由此插曲可知,裴頲在日詩名之高。公元894年,裴頲再次使日,仍受到殷勤接待。裴頲兩次使日與日本詩友唱酬,所作極多,可惜多已不傳。但仍可以從菅原道真、島田忠臣等留下的詩中窺知他們當年活動之一斑。有關與裴頲及其一行唱酬的詩,菅原道真所作收錄於《菅家文草》者共十七篇、島田忠臣所作收錄於《田氏家集》者共七篇。這些詩有讚揚裴頲人品詩才的,如島田忠臣《繼和渤海裴大使見酬菅侍郎紀典客行字》,說他「多才實是丹心使」「詩媒逐電激成章」[71]。又如《酬裴大使答詩》稱讚他才思敏捷,表示願與他終生為友:「驚見裴詩逐雲成,客情歡慰主人情。與君共是風雲會,唯契深交送一生。」[72]菅原道真的《醉中脫衣、贈裴大使敘一絕寄以謝之》,更把客使奉為座中「領袖」:「吳花越鳥織初成,本自同衣豈淺情。座客皆為君後進,任將領袖屬裴生。」[73]詩篇也有抒發別愁離恨的,如菅原道真的《夏日餞渤海大使歸鄉各分一字》:「後紀難期同硯席,故鄉無復忘江湖。去留相贈皆名貨,君是詞珠我淚珠。」[74]依依惜別、你詩我淚的景象如出紙上。另一首值得特別注意的是菅原道真的《見渤海大使真圖有感》:「自送裴公萬里行,相思每夜夢難成。真圖對我無詩興,恨寫衣冠不寫情。」[75]從詩中看,「真圖」無疑就是裴頲的畫像。由此可知,日本當時和唐朝一樣,有為某些外國使節畫像的禮法。

  公元907、909年,裴頲之子裴璆兩次出使日本,與日本文士菅原淳茂、大江朝綱、藤原博文、紀有昌等詩文往來。菅原淳茂是菅原道真的兒子,恰與裴璆同年。菅家與裴家,雖異邦之人而兩世邂逅,使他們感慨不已。此事也成為渤日文化交流史上的一段佳話。裴璆詩不傳。菅原淳茂在《初逢渤海裴大使有感吟》中深情地寫道:「思古感今友道親,鴻臚館裡口余塵。裴文籍後聞君久,菅禮部孤見我新。年齒再推同甲子,風情三賞舊佳辰。兩家交態人皆賀,自愧才名甚不倫。」[76]在與裴璆的交往中,大江朝綱留下的詩最多,前後兩次共九首。[77]他在《奉酬裴大使重依本韻和臨別口號之作》中寫道:「曉鼓聲中出洛陽,還悲鵬鷃遠分行。思傾別酒俱和淚,未死應無一日忘。」從「未死應無一日忘」的詩句中可以感知彼此友情之深。裴璆兩次使日回國前,日方都「招文士數輩於鴻臚館,設宴賦詩餞之」[78]。賦詩之後,編為專集。第一次由大江朝綱作序,序中有「前程途遠,馳思於雁山之暮雲,後會期遙,霑纓於鴻臚之曉淚」[79]。據傳,裴璆讀至此句,「擊節嘆賞之」[80]。第二次則由紀由昌作序。這種開送別詩筵、編輯詩集的作法,說明日本方面是作為外交手段和文壇盛事來進行的。

  當然,日本方面也並不忽略通過與渤海使節的詩歌唱酬來擴大自己的政治影響。收錄在《凌雲集》中的大伴氏上所作《渤海入朝》就是一首典型的政治詩。「自從明皇御寶曆,悠悠渤海再三朝。乃知玄德已深遠,歸化純情是最昭。片席聊懸南北吹,一船長冷去來潮。占星水上非無感,就日遙思眷我堯。」詩中沒有任何人情的交流,只在宣揚一個抽象的政治公式:明皇堯政引了渤海來朝。

  在渤海與日本人的交往中,還可以看到如下各方面的交流。

  書法。據史書記載,892年王龜謀使日時,日朝廷給渤海的璽書和太政官牒是由書法家藤原敏行和小野美材書寫的。[81]《續日本通鑑》說,藤原敏行「有能書之名,多寫佛經,且其墨痕傳於渤海」。渤海方面文士如雲,致日本的外交文書想來也是書法家的手筆。

  樂舞。渤海遣日使中有一些人同時是音樂家,曾在日本演奏渤海樂。如天平十二(740)年正月第二次遣日副使「己珍蒙等奏本國樂」[82]。又如寶龜八(777)年五月,第九次遣日使在日京師滯留時,天皇在重合門提射騎,「召渤海使史都蒙等亦會射。……作田舞於舞台,蕃客亦奏本國之樂」[83]。

  另外,日本還曾派留學生內雄等往渤海國學習音聲。[84]從史書看,渤海樂早已列為日本宮廷音樂之一。如天平勝寶元(749)年十二月,天皇、太上皇等拜東大寺,「請僧五千禮佛讀經。作大唐、渤海、吳樂、五節、田舞、久米舞」[85]。據學者研究,在平安朝初期,雅樂曲目共一百六十首,其中唐和天竺樂一百三十首,三韓、渤海樂三十首。[86]《歌舞品目》卷一《異域樂》所載「大靺鞨」「小靺鞨」等曲目,可能就是渤海樂曲。由此可知,渤海音樂對日本音樂有一定的影響。兩國在舞蹈方面的交流也見諸記載。如唐大曆十二年(777年),渤海大欽茂王遣使向唐代宗「獻日本國舞女一十一人」[87]。可以想像,這些日本舞蹈家是作為禮品由天皇「賞賜」給渤海國王,而渤海國王又作為禮品「進貢」給唐皇帝的。他們個人的際遇或許悽慘,但毫無疑問,在歷史上卻起了文化使者的作用,經由渤日交往,把日本舞蹈傳入了中國。

  曆法。公元859年,第二十六次渤海遣日使鳥孝慎把唐長慶宣明歷傳入日本。日本原來並用大衍曆和五紀曆,經陰陽頭兼行歷博士大春日真野麻呂的申請,朝廷於貞觀三(861)年正式停用舊曆而頒行長慶宣明歷。此曆法在日本實行了八百二十三年,直到1684年澀川春海編出貞享歷後才停止使用。

  語言。公元808年,參加高南容使團去日的渤海首領(官名)高多佛留日不歸,被安置于越中國,日本朝廷派遣史生羽粟馬長和習語生等跟他學習渤海語言。[88]

  宗教。據稻葉岩吉《滿洲發達史》,日本山城東勝寺的藏經內有東勝神咒諸家集,而諸家集中有一種梵本,在梵本末頁的背面寫有「大唐大中六年十月弟子段表寫」及「日本貞觀三年渤海大使李居正攜來梵本」等字樣。按李居正於貞觀三年使日,四年返渤海,上述神咒梵本可能就是他此行帶來的。另外,《經國集》卷十中收有安倍吉人《聞渤海客禮佛感而賦之》,島田渚田《和安領客感賦渤海客禮佛之作》,說明渤海使節滯日期間也進行了宗教活動。在第十七次渤海遣日使團中,甚至還有僧人仁貞充任外交官(錄事)。

  從公元727年到926年,渤海與日本之間存在著二百年的交往關係。在政治上雙方友好共處,長期往來,但禮儀上的臣屬與對等之爭貫徹始終。在經濟上,通聘貿易相當發達,但為了各自的經濟利益限制貿易與擴大貿易之爭持續不斷。在文化上,以使節往還為中心,組織了「鴻臚館筆會」式的文化交流,共同研修盛唐文化。公元838年在日本停派遣唐使之後,渤日來往更成為中日交流的窗口和重要途徑,也更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

  本章第一至三節原載於《文化的選擇與發展》五,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

  第四節原載於《世界歷史》1985年第10期。

  注釋

  [1]參閱中村元:《日本におけるインド文化の発見》,新潮社1958年版,第8 —13頁。本節在執筆時,對該書多有參考。

  [2]參閱中村元《慈悲》,平樂寺書店1956年版。

  [3]參閱高田仁覚:《佛説月上女 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五卷第一號,1957年,第 83—86頁)。另,在日本和我國學者中也有主張《竹取物語》的原型來自中國民間傳說的。

  [4]「正倉」也叫「正藏」,意思是最重要的倉庫。

  [5]參閱森克己:《遣唐使》,至文堂1966年版,第183—184頁。

  [6]參閱《遣唐使時代の日本と中國》,小學館1982年版,第198頁。

  [7]唐朝廷派遣鴻臚卿崔忻前往冊封,事畢,特於旅順黃金山鑿井刻石以志其事。其刻石曰:「敕持節宣勞 靺鞨使鴻臚卿崔忻 井兩口永記驗。開元二年五月十八日。」然此石刻於日俄戰爭時為日本軍閥盜走,藏於日本皇宮振天府。拓片見《求是學刊》 1980年第1期。

  [8]《新唐書·渤海傳》。

  [9]參閱《〈學習與探索〉雜誌召開渤海史學術討論會》,載《光明日報》1983年10月5日第13版。

  [10]《新唐書》與《舊唐書》《渤海傳》

  [11]《続日本紀》神亀五年正月甲寅條。

  [12]《日本逸史》,轉見金毓黼《渤海國志長編》卷十八《文徵》。

  [13]《日本逸史》,轉見金毓黼《渤海國志長編》卷十八《文徵》。

  [14]《日本逸史》,轉見金毓黼《渤海國志長編》卷十八《文徵》。

  [15]《日本後紀》延曆十五年十月己未條。

  [16]《冊府元龜》卷九百六十五。

  [17]《続日本紀》寶亀三年正月丁酉條。

  [18]《続日本紀》寶亀四年六月戊辰條。

  [19]《大日本史》卷二百八十三,《列傳》五。

  [20]《大日本史》卷二百三十九,《列傳》五。

  [21]《大日本史》卷二百三十九,《列傳》五。

  [22]《続日本紀》天平勝寶五年六月丁丑條。

  [23]《続日本紀》寶亀三年二月癸丑條。

  [24]《続日本紀》寶亀三年二月己卯條。

  [25]《日本逸史》卷七。

  [26]《三代実録》元慶七年二月戊午條。

  [27]《三代実録》元慶七年五月戊辰條。

  [28]《続日本紀》寶亀八年五月丁巳條。

  [29]《三代実録》元慶七年正月癸巳條。

  [30]《大日本史》卷二百三十八,《列傳》五。

  [31]《続日本紀》天平寶字二年十二月戊申條。

  [32]《舊唐書·靺鞨傳》。

  [33]《渤海國志長編》卷十七,《食貨考》。

  [34]《冊府元龜》卷九百七十一,《朝貢》。

  [35]《続日本紀》神亀五年正月甲寅條。

  [36]《続日本紀》神亀五年四月壬午條。

  [37]《続日本紀》天平十一年十二月戊辰條。

  [38]《続日本紀》天平十二年正月甲午條。

  [39]《続日本紀》天平寶字八年五月癸酉條。

  [40]《続日本紀》神亀五年四月壬午條。

  [41]《続日本紀》天平十二年正月戊子條。

  [42]《続日本紀》天平十二年正月丙辰條。

  [43]《三代実録》貞観三年五月甲午條。

  [44]《三代実録》貞観元年六月丁未條。

  [45]《三代実録》貞観十四年五月癸巳條。

  [46]《渤海國志長編》卷十《楊成規傳》。

  [47]《三代実録》元慶元年六月甲午條。

  [48]《三代実録》貞観十四年五月己丑條。

  [49]《三代実録》元慶七年五月壬申條、癸酉條。

  [50]《三代実録》貞観十四年五月己丑條、庚寅條、辛卯條。

  [51]《三代実録》元慶六年十一月丙申條。

  [52]天長五年(828年)太政官符稱:「右蕃客賣物私交關事,法有恆科。而此間之人,心愛遠物,爭以貿易。宜嚴加禁制,莫令更然。若違之者,百姓決杖一百。王臣家遣人買,禁使者言上,國司阿容及自買,殊處重科,不得違犯。」原文見《類聚三代格》卷十八。

  [53]《類聚國史》卷一百九十四《渤海》下。

  [54]《大日本國史》卷二百三十九《列傳》五。

  [55]《三代実録》貞観三年五月甲午條。

  [56]《三代実録》元慶元年六月甲午條。

  [57]《三代実録》元慶元年四月己丑條。

  [58]菅原道真《鴻臚贈答詩序》,見《菅家文草》卷七。

  [59]《続日本紀》天平寶字三年正月甲午條。

  [60]《文華秀麗集》上。

  [61]《文華秀麗集》上。

  [62]《文華秀麗集》上。

  [63]《文華秀麗集》上。

  [64]《文華秀麗集》上。

  [65]《高野大師広傳》下。

  [66]記室,太守屬下官員,相當於現在的秘書。

  [67]《弘法大師全集》。

  [68]《國集》卷十一。

  [69]《都氏文集》。

  [70]《三代実録》元慶七年五月十日乙亥條。

  [71]《田氏家集》。

  [72]《田氏家集》。

  [73]《菅家文草》。

  [74]《菅家文草》。

  [75]《菅家文草》。

  [76]《扶桑集》卷七。

  [77]《扶桑集》卷七。

  [78]《続本朝通鑑》卷三。

  [79]《本朝文粹》卷九。

  [80]《続本朝通鑑》卷三。

  [81]《日本紀略》。

  [82]《続日本紀》天平十二年正月丁巳條。

  [83]《続日本紀》寶亀八年五月丁巳條。

  [84]《続日本紀》寶亀四年六月丙辰條。

  [85]《続日本紀》天平勝寶元年十二月丁亥條。

  [86]伊庭孝:《日本音樂史》,人民出版社中譯本1982年版,第69頁。

  [87]《舊唐書·渤海傳》。

  [88]《日本紀略》前篇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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