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日戰爭時期

2024-10-13 09:43:56 作者: 吳廷璆

  日本解決「滿洲國問題」的焦點是如何使自己一手炮製的偽滿政權獲得國際承認。日本計劃將自己的殖民地「滿洲國」作為「獨立」國家首先予以承認,然後爭得國聯和列強的承認,但遭到失敗,於是日本悍然退出國聯,在國際上空前孤立。

  未得到中國和列強承認的「滿洲國」,在國際上是不穩定的,而且給日本帶來了眾多的麻煩。事變後,日本在進一步加強滿洲殖民統治的同時,又反過來企圖先取得中國的承認,然後再利用中國的承認去取得歐美列強的承認。這是因為滿洲本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不承認,列強承認是困難的。

  下面,將日本外務省和軍部要求中國承認偽滿洲國的過程分三個階段進行考察。

  第一階段是從1933年9月至1935年春。這一時期,日本外務省企圖首先改善已經惡化的中日關係,從而獲得中國對偽滿洲國的承認。9月就任外相的廣田弘毅和次長重光葵,積極推行此方針。廣田外相於10月3日召開的五大臣會議[1]上,對此方針作了說明。五大臣會議提出,「為了使滿洲國得到健全發展,須先控制該國經濟並使之與我國經濟相調整,實現在帝國指導下的日滿華三國的合作共助」[2],決定調整與中國的關係。重光葵次官在其回憶錄中,對此外交方針作了以下說明:

  日本對中國自身之事堅持援助中國政府,用事實表明是中國人的朋友。與此同時,在滿洲則根據既定方針堅持進行滿洲的建設,[滿洲國]如能成為中國建設國家的楷模,那麼「滿洲國問題」不僅在與中國之間會得到解決,並會因此帶來機會,使已經發生的與國聯和列強間的糾紛得以逐漸消除。[3]

  這是欲先調整與中國的關係,使中國承認「滿洲國」,進而改善與列強的關係,爭取它們的承認。為推行此方針,日本外務省制定了以下三項政策:

  第一,滿洲國的建設按既定方針進行,然而不立即要求中國予以承認,容時間解決。第二,儘可能進行日華間的經濟合作,推行日華間融洽合作的方針。第三,極力排除可能助長日華糾紛的第三國或第三種勢力的介入,即對想讓滿洲國和中國本土關係造成混亂的共產黨勢力,要以反共政策與之反抗。另外,對給中國提供武器或提供財政援助以反抗日本的第三國或第三國人的行動,要採取外交手段加以制止。[4]

  政策既定,日本外務省於1934年10月將滿洲的統治機構從三位一體調整為二位一體,是推行其第一項政策。1935年將中日兩國的公使館升格為大使館,是推行其第二項政策。1934年4月天羽情報部長的聲明[5],是推行第三項政策。

  

  這個時期,關東軍也與外務省制定的方針協調行動,展開與華北政務整理委員會的談判。其結果,1934年7月開通了北平—奉天(瀋陽)間的列車,12月開設海關;1935年兩者之間開通郵電,兩者關係暫時保持平穩狀態。然而關東軍從1935年夏侵入華北,締結了所謂的《何梅協定》和《秦土協定》,擴大了對華北的侵略。

  在這種形勢下,從1935年夏承認「滿洲國問題」進入第二階段。日本外務省利用軍部入侵華北,遂提出以默認「滿洲國」或承認為前提,「改善」所謂兩國的關係。廣田外相經過9月27日、28日的四大臣會議[6],於10月4日發表對華三原則。[7]此三原則是與關東軍侵略華北相適應的外交政策。在其第二原則中,要求「中國方面對滿洲國雖然最終必須予以承認,但當前應在事實上默認滿洲國的獨立,不僅要停止反滿政策,而且至少在與滿洲連接的華北地區,要與滿洲國間進行經濟、文化方面的融通合作」。廣田將中國承認滿洲國作為根本問題,十分重視。他強調說:「為了徹底調整日滿華三國的關係,首先中國要承認滿洲國的存在,並與之建立邦交,如不進一步協調雙方的利害關係,是不能根本解決的。」[8]這說明日本外務省已從「與中國先改善關係後承認」的方針,轉變為「先承認後改善」的方針。此方針的轉變,是伴隨著日本軍部分離華北工作而進行的。

  廣田外相為貫徹此方針,10月7日對駐日大使蔣作賓說:「為調整日滿華三國關係,中方最好於此時斷然承認滿洲國。然而由於中國對內和其他關係上正式承認還有困難,若承認有困難,當前就不要漠視滿洲國獨立的這個既存事實,在事實上予以默認。」[9]據日方記載,南京政府回答說:「今後中華民國雖不能與滿洲進行政府間的談判,但對該地區的現狀絕不以非和平的方法惹起爭端,並採取措施保持關內外人民的經濟聯繫。」[10]國民政府雖然原則上不承認「滿洲國」,但在經濟上採取部分妥協的態度。這是因為南京政府管轄區內的經濟危機深化和其專心致力於「圍剿」中國共產黨及其工農紅軍而採取了「安內攘外」的政策。

  日本軍部對外務省企圖利用日軍侵入華北,使南京政府默認偽滿洲國的設想也表示同意和支持。陸軍參謀本部第二部於1936年2月6日起草的與南京政府的談判方案中記載:「大體上按照外務省方案(守島個人方案)誘導南方面,至少使蔣政權……承認既成的事實(包括承認滿洲國在內)。」[11]這種設想由於日本擴大在華北的侵略,未能達其目的。然而重光次長將這一責任完全歸咎於軍部,在其回憶錄中竟然說:「最初欲收拾九一八事變的一大政策,由於軍部的華北工作而破壞了。」[12]這並不是事實,其後有田八郎、川樾茂大使也為了解決華北和「滿洲問題」繼續同蔣介石會談,企圖利用華北的新形勢解決「承認滿洲問題」,然而未能達到所期望的目的。

  「九一八」事變是日本侵華14年戰爭的開始。中日戰爭是日本侵略滿蒙、華北的必然產物。日本關東軍從「九一八」事變起就有擴大其版圖的企圖,在建立偽滿洲國時曾這樣考慮過:「若將國號冠以滿蒙二字,將來倘若滿蒙以外之地納入其版圖則不大合適,因此目前還是讓中國學者研究適當的國號。」[13]這說明了「九一八」事變與中日戰爭的相互關係。所以「承認滿洲國問題」自然會與中日戰爭聯繫在一起。

  這樣「承認滿洲國問題」便在中日戰爭爆發時進入第三階段。日本外務省和軍部曾企圖利用戰爭初期的軍事優勢,首先解決滿洲和華北問題。事變初期,日本外務省與陸、海軍省在所謂不擴大和日華停戰的招牌下,共同制定了《全面調整日華國交方案綱要》,8月8日日本駐華大使川樾茂向南京國民政府傳達了該綱要的內容。同時在外務省東亞局長石射豬太郎的斡旋下,日本派遣駐華紡織同業會的理事長船津辰一來中國,對南京政府進行所謂和平誘降工作。在此工作中,日本外務省和軍部首先要求南京政府:「秘密與[日本]進行今後不得將滿洲國作為問題的約定。」[14]這就是說,它欲讓南京政府私下承認偽滿政權的存在。

  軍部也欲借中日戰爭爆發之際,解決「滿洲國的承認問題」。當時日本參謀本部第一部長石原莞爾主張,要將使南京政府「承認滿洲國」[15]作為解決中日戰爭的兩個條件之一。石原的這個主張明確表現在9月13日由參謀次長起草的《指導戰爭(有關作戰及軍需事項除外)綱要草案》中。綱要草案提出:「要理解這次事變(指盧溝橋事變——筆者注)是結束九一八事變的真正含義,承認『滿洲國』是根本。」作為媾和的條件之一,它提出「中方承認滿洲國問題」[16]。這說明在盧溝橋事變的初期對「承認滿洲國」日本何等重視。

  其後中日戰爭日益擴大,戰局擴大到長江和華中地區。隨著戰局的擴大,外務省東亞局與海軍省的軍務課協商,制定《處理中國事變綱要》及其《具體方案》,10月1日得到首相和陸、海軍大臣的裁決。在此綱要中值得注目的是要求「中國正式承認滿洲國」[17]。這說明隨著軍事行動的擴大,「承認偽滿洲國」也從「秘密」升級為「正式」的、「公開」的了。此後在處理中日戰爭的各綱要中,便將「承認滿洲國問題」作為對華外交的第一條了。

  國民政府拒絕了日方包括「承認滿洲國」在內的各項要求,毅然抵抗日本的侵略。日本軍隊12月13日攻陷南京,企圖以軍事壓力達到其目的。因此,日本外務省和陸、海軍省的主管當局,於1937年12月末制定了《處理中國事變的根本方針》。經過1938年1月9日軍部和政府的聯絡會議及9日的內閣會議,在11日的御前會議上提出此方針。御前會議通過了此方針,並附加了九項《日華媾和談判條件細目》。其第一項是:「中國正式承認滿洲國」;第三、四、五項是要求華北地區「滿洲化」。[18]日本外務省將此談判條件於1937年12月22日交給德國駐日大使狄克森,求他托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進行斡旋。然而國民政府未接受此談判條件。

  在此情況下,日本政府於1938年1月16日發表聲明,「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希望成立和發展足以真正與帝國合作的新興的中國政府,與之調整兩國國交,協助改建新中國」。[19]它欲進一步扶植盧溝橋事變後在華北、華中成立的新的偽政權。這是對國民政府施加的政治壓力,企圖使它接受日本的要求。國民政府依然拒絕,沒有屈服。同年11月3日,日本政府因無法改變國民政府在國際上的合法地位,又發表聲明:「即使國民政府……也不予拒絕」[20],這表明了就「滿洲國」等問題與國民政府仍有進行談判的可能性。

  發表聲明的背景是因中日戰局變化引起的,1938年秋武漢失守後,中國抗戰轉入戰略相持階段,日本也陷入侵華戰爭的泥潭。

  在相持階段,日本外務省和軍部通過各種渠道對國民政府進行「和平誘降工作」,以使蔣介石屈服。在此「和平誘降工作」中,「滿洲國問題」仍然是談判的問題之一。

  在此時期,日本軍部派影佐禎昭、今井武夫等去上海對汪精衛進行工作。影佐和今井與汪精衛的代表高宗武、梅思平談判時,以汪「承認滿洲國」[21]為日本幫助汪建立偽政權的條件之一。汪精衛承認這個條件後,脫離重慶投入日本懷抱,在南京建立了偽政權。

  1940年春,日本軍部又開展所謂「桐工作」,今井武夫和臼井茂樹等從3月7日開始在香港與重慶方面的「宋子良」、陳超霖等磋商勸降條件。磋商的結果,第一條是「以中國承認滿洲國為原則(恢復和平後)」[22]。3月14日臼井大佐向日本參謀本部報告說:「承認滿洲國問題將爭執到最後。」[23]隨著香港談判的進行,閒院宮參謀總長準備派板垣征四郎中將去重慶與蔣介石直接談判,想誘蔣投降。其誘降的九個條件的第二項則要求「中國承認滿洲」[24]。其後,「桐工作」成了日本軍部和政府的共同謀略。7月下旬參謀本部第八課課長臼井茂樹根據板垣的訓令,起草了停戰的基本條件,在其第二項「關於承認滿洲國問題」中提出:

  承認的時機當然儘量要快,倘不得已,可考慮在協約外的日軍完全撤離的期間內,使之承認。

  關於約定承認的時機和方法,不得已時不妨採用秘密和變通方法,但關於承認滿洲國問題必須使之公開提及。[25]

  其承認的實質雖同以往一樣,但同意了秘密承認和變通的方法等,在形式上表示了一定的「讓步」。然而9月12日「宋子良」與今井會談時,「宋子良」詢問,承認滿洲國問題還有讓步餘地嗎?如有,其限度如何?這說明在「桐工作」中,偽滿洲國問題依然是重要的焦點。「桐工作」到了9月下旬宣告失敗,後來得知,原來「宋子良」不是宋子良本人,而是國民黨藍衣社的曾廣。這樣,日本通過「桐工作」獲得「承認滿洲國」的企圖遭到了失敗。

  日本軍方的「和平誘降工作」失敗後,日本外務省積極開展新的和平誘降工作。1941年1月1日,松岡洋右外相與陸、海軍大臣共同決定《對重慶進行和平談判的方案》,把它作為日方要求條件的試探案。該案首先要求「中國承認滿洲國」,作為附記「此件根據情況也可另外商談」[26]。這個時期,日、德、意結成三國同盟。德國與中國曾有密切關係。日本則利用此種關係,將上一個要求條件和其他四個條件一併向中國提出。

  同時,松岡外相還通過中國交通銀行董事長錢永銘,進行了「錢永銘工作」。松岡於10月中旬派西義顯、船津辰一郎、田尻愛義等去香港,與錢進行談判。在談判中,田尻愛義根據松岡外相同意的解決中日戰爭方案,將「滿洲國作為現實問題加以處理」[27]作為條件之一。這比10月1日三大臣決定後退了一步。對此方案,船津同汪精衛會談時,汪精衛說:「聽說這次日方的提案中,暫且未提及滿洲國問題,待將來在適當時機由滿洲國政府向中國政府請求承認。」[28]這句話,正好佐證了日方在此問題上的退讓。

  如上所述,至1940年下半年,日本在「承認滿洲國問題」上,雖然原則上要求重慶承認,但在方式上採取了較以前「讓步」、妄圖使中國承認的方針。這與日本隨著歐洲戰局的變化所採取的南進政策有密切關係。1940年7月27日,日本大本營與政府聯絡會議通過《隨著世界形勢的推移處理時局綱要》:「帝國為對應世界形勢的變化,改善國內外的局勢,要在促進迅速解決中國事變的同時,抓住時機解決南方問題。」[29]此綱要正式決定要以南進為國策,這說明日本已邁出了爭奪東南亞和太平洋霸權的第一步。日本統治者為了南進,希望及早解決從背後牽制其南進的侵華戰爭。因此,它積極對國民政府誘降,對「承認滿洲國問題」在形式上「讓步」,以使蔣政權早日投降。另外,至此時期,汪精衛的南京偽政權問題比「滿洲國問題」更加緊迫,「滿洲國問題」已變成第二位,這也是其「讓步」的一個原因。

  日本企圖在承認汪精衛的南京偽政權之前,先使重慶的國民政府屈服,但重慶國民政府拒絕了包括「滿洲國問題」在內的日方要求。這樣,「錢永銘工作」也告失敗。日本於11月30日與汪精衛締結基本條約,日本正式承認汪偽政權,同時發表《日滿華共同宣言》[30],這兩個偽事政權也彼此相互承認。

  這樣,處理和承認兩個偽政權的問題,又成了日本外交的新課題。此問題在1941年底開始的日美談判中成為日美雙方討價還價的籌碼,從而又變成為太平洋戰爭開戰外交的一個組成部分。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