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臨時政府的承認與日本
2024-10-13 09:42:53
作者: 吳廷璆
南京臨時政府的一大課題是爭取日本與歐美列強的承認。下面就以此為中心,結合各省軍政府與日本關係等其他問題,闡述南京臨時政府與日本政府、軍部及民間的相互關係。
南京臨時政府是在南方諸省軍政府的基礎上成立的。因此,在論及南京臨時政府之前,應當先考察南方諸省軍政府與日本的關係。這是後來南京臨時政府與日本發生關係的序曲,南京臨時政府與日本的關係是這一關係的繼續和發展。
武昌起義後建立的第一個革命政權是湖北軍政府。湖北軍政府籌劃成立統一的中央臨時政府時,希望日本承認這一政權。11月13日,湖北省都督黎元洪作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的代表向駐漢口總領事松村提出:「今後與貴國交涉的事件中,凡與中華民國全局有關之事,必須都與本都督協議」,並對即將成立的統一的中央政府希望「貴國政府予以承認」[2],作為承認的代價,黎元洪認可武昌起義前清朝政府與各國締結的不平等條約及一切借款契約繼續生效;但起義後各國與清政府的借款和條約,無論任何一個國家,都一概不予承認。[3]黎對日的這一要求和希望,一是想得到日本對新政權的支持,二是牽制日本對清政府的援助,進而在外交上孤立清政府。
以湖北省為首的南方諸省相繼獨立後,日本應該先承認其為交戰團體,但日本卻沒有這樣做。日本只是默認其存在,與其進行有條件的往來和交涉。11月25日,內田外相就黎的要求指示松村:「在革命軍事實上行使權力的情況下,與它不得不進行各種交涉;今後有必要時,與革命軍進行適當交涉也可」,「如革命軍主張作為交戰者所擁有的權利……則我方由此不受實質性損失情況下可以默認其權利」。[4]默認交戰者的權利,就意味著默認其為交戰團體。但默認和承認則不同。按國際法,日本應該承認其為交戰團體,以此保護其管轄地域內的日本權益。但日本為了維護革命軍占領區內的日本權益,只是默認其存在,外交上與其往來。
內田外相25日的指示,不僅對湖北,而且在軍政府成立的上海、廣東等各省亦同樣行之有效。在上海,王正廷、李青平等上海軍政府成員與有吉明總領事往來頻繁,並向其提供了籌建臨時政府等內部消息及孫中山歸國途中的情況。[5]在上海的池亨吉等日人也從中聯絡,滬軍政府與日本關係較為密切。
孫中山歸國前,黃興主持南方革命軍的工作。黃興為了加強與日本的聯絡,12月5日派何天炯為其代表,前往日本。[6]何抵日後,先到橫濱。12月12日他到達東京,通過有鄰會拜訪犬養毅等幾位日方要人,希望日本提供軍費、武器、防寒用具等。[7]翌年1月9日,何經和田三郎介紹拜會板垣退助伯爵。何在事前,與原大藏大臣坂谷芳郎籌劃成立中日合資的中華中央銀行。上海等各省軍政府也相繼派人東渡日本,籌集資金和武器。上海都督陳其美派文梅村、吳偶赴日,與三井商議貸款和武器供應等問題。據日方記載,當時在日本有十幾位南方軍政府代表。為了統一行動,他們於1912年1月14日成立了相當於臨時政府駐日公使館的組織——俱樂部。[8]
黃興等為爭取日本對各軍政府的支持和支援,請求曾經支持民主革命的日本老友的幫助。神戶的三上豐夷是孫、黃的老友,曾幫助過他們。黃興托他做日本上層領導人的工作。三上受黃興的委託,12月24日特意拜訪當時西園寺內閣中舉足輕重的內相原敬,傳達了希望支持軍政府的意願。原敬歷來對革命黨持與其他官員不同的態度。他說:「我政府並非想排斥革命黨,北京政府尚存在時與此政府交往是理所當然的,但為此而忌革命黨是個誤解。」[9]原敬以「非想排斥」「忌革命黨」等措辭來表達他對革命黨、軍政府的微妙態度。
那麼,黃興等南方革命黨人和軍政府為什麼加強與日的聯絡,期待日方的支持和聲援?武昌起義爆發後,孫中山、黃興等革命黨領導人鑑於義和團運動時以日本為首的八國聯軍的武力干涉及日本政府和軍部對革命黨人的粗暴態度,擔心日本借起義之機出兵干涉。武昌起義爆發後,孫中山在歐美數次提到日本出兵干涉革命之可能性。11月初黃興在武漢前線對日人波多野(翻譯官)說:「甚為擔心日本對革命軍之態度。」[10]黃興還表示:「如外國干涉,一是在湖南,一是在廣東,繼續抗戰到底。」[11]這表明起義初期孫、黃並不期待於日本,相反卻甚為警戒日本。但漢陽被清軍攻陷後,黃對日態度發生了新的變化。清軍攻打漢陽時,德國在其背後支持它,清軍的新式武器多半來自德國,而且德國軍事顧問在漢陽前線直接指揮清軍,甚至到起義軍不知道是與清軍打還是與德人打的程度。這對指揮漢陽戰役的黃興刺激很大。他從漢陽退到上海後就說,「革命軍的失敗的最大原因是兵器不良」,極力主張「從日本購進新式兵器」。[12]他要求日本提供步槍2萬支、野炮54門、機關槍70餘挺及與其有關的彈藥。[13]黃興還致函日本元老井上馨,希望日本提供財政援助。[14]從此,黃興對日態度發生變化,而這一變化又促使孫中山的對日態度也隨之轉變。據在上海的本庄繁少佐對陸軍參謀總長的報告中說,孫中山回國後在黃興等人的主張和熱心說服下認識到:實際上不依靠日本,無論如何也沒有成功的希望。[15]
除這一原因外,孫、黃和軍政府的領導人中不少是留日學生,與日本有這樣和那樣的傳統關係。而且武昌起義爆發後,英國等歐美列強在政治思想上雖然評價了這次革命和革命軍的活動,對革命的意義也有一定的了解,但在行動上則期待於袁世凱,對革命黨人和軍政府毫無支持之意。但日本的軍部、財界和民間的一些人,為擴大在中國的權益直接和間接地支持了革命和軍政府。這是孫、黃及各省軍政府期待於日本的客觀條件和原因。南京臨時政府與日本之關係是這一主觀願望和客觀條件相結合的產物,也就是說,是主客觀目的矛盾的產物。兩者關係的特點也即在於此。
1912年1月1日,南京臨時政府成立。這一政府對外的一大任務就是獲得日本和歐美列強的承認。按國際法,承認南京臨時政府是承認新政府問題,而不是承認國家問題。對新政府的承認與對新國家的承認有時是一致的,但有時又是不盡相同的。對南京臨時政府的承認則是後一種情況。這是由於辛亥革命導致了政權的更迭和社會制度的變化,然而中國這一國家在國際法上的主體資格不受其影響,因此發生政府的承認而不引起國家的承認問題。
南京臨時政府在爭取承認問題上,在爭取各列強承認的同時,尤為重視日本的態度,想把日本的承認作為突破口。正如前文所述,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前,已與日本有著這樣或那樣的關係。因此,首先爭取日本的承認,並以此來帶動其他列強。
辛亥革命時期日本的對華政策,由內閣首相西園寺公望和外相內田康哉所決定,但在幕後掌握實權的是元老,尤其是山縣有朋。他是這一時期推進滿蒙政策的主要後台,在對華政策中起重大作用。孫、黃也認識到,想要得到日本的支持和承認,首先就要得到山縣有朋的支持和承認。於是孫、黃於1月聯名致電山縣,「欲保東亞的和平,想得日本對民國的贊成」[16]。山縣對此有何反應?因目前缺乏這方面的史料,尚不清楚。
南京臨時政府設有外交部,第一任外交總長為王寵惠。外交部的首要任務也是取得列強對新政府的承認。1月17日,王寵惠總長致電日本的內田外相:「民國政府業已成立,為外國與我國國交的便利,為順利履行國際間的義務,速承認我政府為上策,為此切望予以考慮。」[17]這是作為臨時政府外交總長正式向日本提出承認的要求。
南京臨時政府還通過在臨時政府工作的日本民間人士做有關承認問題的對日工作。池亨吉當時任孫中山秘書,處理與日有關的事宜,孫中山派他去日本駐南京領事館,先向日本政府轉達「對最先承認新政府的強國想提供某種重大的利權」[18]的意向,以便爭取日本率先承認新政府。孫中山還向他表示,為了爭取各國的承認,準備發表如下的宣言:
第一,在政府所在地,允許外國人經商,外國人及其公司可租借土地。
第二,將不徵收阻礙商業發展的所有稅收,對進口貨,除規定之外,不再課稅。
第三,外國商人及其公司要在其營業地登記,共和國政府對不交納二萬五千兩銀者不提供第一項的特權。
第四,共和國政府努力鋪設鐵道,尤為希望外國資本經營鐵路。
第五,共和國政府努力改善貨幣制度。
第六,改革法律和審判制度,努力提高為廢除治外法權所需的條件。
第七,對外國人也擴大同中國人一樣的內地航行權。[19]
日本和歐美列強在華的最終目的是擴大經濟權益。孫中山和臨時政府抓住列強的這一心理,給它們提供一定經濟特權,並創造它們在華經商有利的內部條件,來吸引它們承認共和國的新政府。
孫中山在起草這一宣言時徵求副島義一的意見,並托他調查有關的情況。副島對此宣言草案也提過忠告。[20]
但日本駐南京領事鈴木則不然。他是想利用孫中山和臨時政府要求承認的時機,擴大日本在華權益。鈴木領事在立即向內田外相報告上述情況的同時還建議:「此際採取何種方法來獲得優先權,將會帶來不少便利」,「此際想採取什麼方法擴大帝國的權益,這並非全然不可能之事」。[21]鈴木領事如此強調擴大日本在華權益,是與其他列強藉此機會擴大在華權益進行爭奪分不開的。據鈴木領事致內田外相之電,英、法、美各國都以競爭的姿態爭奪權益,綜觀當地的外國人活動,最近都在接近孫中山,這是值得注意的。[22]這就是說,各列強都想借孫中山對承認新政府者予以特殊權益的機會接近孫中山,力圖擴大各自的在華權益。武昌起義以來一直支持清政府的德國也不甘心落後。駐南京的德領事於1月22日訪孫,並問「應該如何掃除革命軍過去對德國的惡感」[23],力圖改善與革命軍和南京政府的關係。孫回答道:「當然為承認共和國。」[24]這是說承認新政府是改善關係的最好方法。鈴木領事唯恐落在德國之後,再次建議內田外相「有必要對孫採取何種積極的手段」[25]。
在南京的鈴木領事雖然積極,但外務省對此沒有做具體的回覆。當時日本基本上與英國採取協調一致的外交政策。1月11日英國駐日大使與石井外務次官會談承認問題時,向石井轉達了英國外相格雷「對承認等問題不準備予以任何答覆」[26]的意見,並希望兩國政府採取同一政策。因此,日本也不敢貿然率先承認南京臨時政府。
但是,南京臨時政府依然對日抱有希望,希望它先承認。臨時政府副總統黎元洪2月3日派特使,向駐漢口的松村總領事表示,希望「鑑於過去的親密交往,日本此際率先承認中華民國」[27]。松村本人是想承認的,他就此向內田外相建議:「希望帝國政府在適當時機對此問題採取主動措施。」[28]孫中山也親自出馬,想爭取日本的承認。2月中旬,孫中山直接與駐南京鈴木領事會談此事。在日本尚未承認南京臨時政府的情況下,作為大總統與外國領事直接會談是破格的行動。這便表明了孫對日的莫大期待。孫問鈴木:「內田對承認共和國的意向如何?」鈴木避而不答,反問道:「閣下對此究竟有何期望?」孫說,「現在共和國政府在南方掌握實權,但各國尚不承認。我認為這是由於各自相互觀察對方態度的結果」,各國不應該互相猜疑。孫為打破這種局面,對鈴木說美國艦隊司令來訪表示要承認新政府,以此促日本早日承認。[29]
南京參議院也配合孫中山和臨時政府做爭取承認的外交努力。2月上旬,參議院決定派宋教仁東渡日本,做日本朝野的工作。而且想通過日本做其他列強的工作。[30]在日本,內田良平等黑龍會系統的浪人和有鄰會負責人小川平吉(政友會議員)等對宋教仁訪日頗為關注。其原因之一是他們對宋的評價較高。小川認為,宋是「第一次革命(指辛亥革命——筆者)中極為重要的功臣……國民黨中第一位的人物」,並於2月2日在上海兩人徹夜暢談天下大勢,還約定今後締結中日同盟。他回國後致電宋:「承認時期到來之前來日,便於疏通雙方對各種問題的意見。政友會自不待言,各方面諸君也歡迎你來日。」[31]內田、小川等在日本朝野如何開展承認南京臨時政府的活動情況,因現缺具體史料,亦無法詳知。此後,他們曾數次請宋早日訪日。請宋訪日的目的,除了承認問題外,還有阻止孫與袁妥協,把臨時大總統讓給袁的意圖。
日本政府雖然不承認南京臨時政府,但民間的有志之士,開展了承認運動。當時屬於有鄰會的梅屋莊吉等,致電祝賀孫中山當選臨時大總統,並決心「為貴國共和國的早日承認而努力奮鬥」[32]。他們在東京成立「中國共和國公認期成同盟會」,1月28日在東京築地精養軒召開共72人參加的大會,通過了促政府早日承認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的決議。[33]在大阪,石崎酉之丞、永易三千彥等7人於1月29日發起成立中國革命政府承認期成同盟會,開展承認革命政府的運動;後通過了「希望我國政府早日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的決議。[34]這些運動雖然規模不大,影響也不大,但反映了日本人民對新的共和國的聲援和對共和體制的嚮往,在近代中日關係史上是頗有其意義的。
日本民間的有志之士不僅要求承認南京臨時政府,而且親自來南京,支持和參加該政府的工作。南京臨時政府1月6日宣布聘請犬養毅為政治顧問,寺尾亨、副島義一為法律顧問,坂谷芳郎、原口要為財政顧問。此外,池亨吉作為孫中山的秘書,萱野長知作為黃興的秘書,北一輝和北豐次郎作為宋教仁的秘書,在南京政府任職。他們主要處理對日關係問題。聘請日本人任這些要職本身即說明南京臨時政府與日本關係之密切,而他們的任職又進一步促進了該政府與日本的往來。
更有意思的是早稻田大學法學博士副島義一作為法律顧問,直接參加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制定工作。起草和討論該法時,各省的一些代表主張聯邦制,但他與黃興始終堅持單一國家制,並把它規定在該法中。在國家的名稱問題上,副島主張「大漢國」或者「中國共和國」,其理由是辛亥革命是以「排滿興漢」的旗幟來進行的。但這意見未被採納。在是否設置內閣總理大臣的問題上,副島則傾向於法蘭西共和國的政體,主張大總統下設內閣總理大臣,但參議院最後採取了美國式的總統制,設國務院。副島雖然在一些問題上與參議院有不同的意見,但在制定《臨時約法》的工作中起了一定的作用。[35]
南京政府的軍事機關也聘請日本軍人當顧問或教習。孫中山歸國時說,「從英、法、美等國招聘軍人」,但其後改變了這一方針,提出「軍事指導將來全然必以日本為師」。在南京等各軍事學堂里,不少日軍官充任教習。黎元洪繼續聘請寺西中佐當其軍事顧問。相反,其他國家的顧問和教習則甚少。在海軍中,英、法留學生較多,但南京臨時政府海軍部副總長湯薌銘(留法生)和參謀王時澤訪問駐南京的日本領事館,表示「臨時政府將從日、英兩國各聘一位顧問,根本改革海軍組織」[36]之意,希望日方大力協助。對此海軍省次長財部彪表示,「到適當時期可應允這一希望」。但海軍省提出了與此相關的條件:(一)「此際讓革命軍充分依賴我方,並預先約定完全服從於我方指導」;(二)「在革命軍海軍部的要害部門配備相當數目的我方武官,萬事都諮詢於這一武官」;(三)「已招聘的英國武官不必排斥……但將來不再招聘他國武官」,「如不能全部實行這一條件時,不妨實施其一部分也可」。[37]這說明,日本海軍要藉機加強對南京海軍的控制。
這時期南京臨時政府管轄的南方各省軍政府與日本的民間關係也較密切。例如,在廣東省,都督胡漢民等軍政府不少要人是留日學生,因此與日本的關係比清政府時期更為密切。而且1911年12月21日孫中山歸國途中在香港會見宮崎滔天等日本友人之消息傳出後,這一關係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就此種情況,駐粵日本總領事瀨川報告外務省說,在當地居留的日人與軍政府領導人的交往比舊政府時代更密切,在商業和其他關係上當地日人比其他外國人占有更便利的地位,因此,居留在當地的日人一般都同情軍政府,暗中期待其成功。[38]廣東政府外交司長陳少白,1895年廣州起義失敗後曾流亡日本。他和留日的軍務司長與廣東三井洋行關係密切,粵軍的武器都是經三井洋行從日本進口的。廣東政府財政司也與台灣銀行往來密切。廣東革命軍與日本的關係也頗密切。該軍的師長、旅長、參謀長等都是留日學生。廣東講武學堂教習細野中佐「與廣東軍事當局者間現在還保持著頗為密切的關係」[39]。但日本駐粵總領事館與廣東軍政府沒有直接的來往,有事則派官員交涉而已。瀨川總領事把雙方的關係限制在「不過分親密,但又不過分疏遠的程度上」[40]。湖北、湖南等省軍政府也與日本保持著這樣或那樣的關係。
綜上所述,南京臨時政府在對外政策上把日本當作頭一號國家,希望它從經濟和軍事上援助新政府,期待它首先承認新政府。而日本政府、軍部和財界以各種形式提供了一些貸款和武器。與歐美列強相較,日本支持和援助了南京臨時政府。但在承認的問題上,儘管孫中山和南京臨時政府如此殷切希望它率先承認,但最終日本也未承認它在國際上的合法地位。其原因何在?
在國際法上,一個新的政府獲得其他國家的承認,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新成立的政府有遵守國際法、國際條約的意識和能力。南京臨時政府是具備了該條件的。孫中山在《對外宣言書》中承認清政府與外國締結的不平等條約的重要原因是以此來表示南京臨時政府有遵守國際條約和國際法的能力。孫中山的此種思想是一以貫之的。1906年制定的《中國同盟會革命方略》中的「對外宣言」即表達了此種思想。1912年的《對外宣言書》是這一思想的具體體現。孫中山為獲得承認付出如此巨大的犧牲和代價,是欲以這一犧牲和代價來換取承認,從而在外交上阻止列強的出兵和干涉,保住新生的共和國。而列國如承認了南京臨時政府,就意味著在國際上孤立清政府和袁世凱,阻止列強對它們的支持和援助。孫中山和南京臨時政府是想以承認以往的不平等條約來求得這兩個益處,即一舉兩得。這在當時的客觀條件下也許是可能的。
承認新政府的第二個條件是「有效統治原則」,即必須在本國領土內有實際上的控制權,有效地行使政權,能行使國際法所規定的國家權利和義務。從這一條件來說,南京臨時政府尚未俱全。它所管轄的地區是南方諸省,是中國領土的三分之一的地域。因此,它所行使的國家權利和義務也局限在一定的區域內,不能遍布全中國。與此相反,清政府所管轄和控制的地區要大得多,而且清政府從國際法上依然是代表中國的政權,尚未被推翻。因此,日本和歐美列強也繼續保持與清政府的外交關係,不想先承認新政府。如果承認新政府就等於斷絕了與清朝的外交關係,至少在時機上說承認新政府為時尚早。
新政府要獲得承認的話,一定要具備和表現出政府的穩定性。但這一新政府剛剛建立,不僅其內部尚不穩,而且與清政府和袁世凱正在議和,想把總統讓給袁,新政府前途未卜。這都表明這一政權尚不穩定。後來的事實也證明,由於其不穩定,只存在了很短時間。這一不穩定因素是其未能獲得承認的又一因素。因此,即使孫中山提供特殊權益,日本也不想和不會正式承認他的統治地位。
而這一時期日本的對華外交是以日英協調一致為基礎的。英國始終支持北方的袁,對南京臨時政府和孫中山根本不放在眼裡。這有形或無形地牽制了日本對南京臨時政府的外交政策。同時,袁也在英國的支持下牽制了日本對南京臨時政府的承認及二者關係的進一步發展。
日本民間人士和大陸浪人雖然主張承認南京臨時政府,並開展承認運動,但其規模和影響都不大,對日本政府未構成強大的外部壓力。因此,都沒有發揮其作用,只是表達了民意。
在承認問題上,駐在中國南方的總領事和領事多傾向於承認南京方面,想通過承認,從政治、經濟上獲得一些實惠。這是日本的實用主義外交思想的反映,但這時期其未占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