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日盟約》
2024-10-13 09:41:33
作者: 吳廷璆
《中日盟約》是中日盟約問題中的核心文獻,現保存在日本早稻田大學名譽教授洞富雄先生處。據此《盟約》,1915年2月5日孫中山、陳其美和日本的犬冢信太郎[3]、山田純三郎在此《盟約》上簽字蓋印。此《盟約》有中文本和日文本,用毛筆書寫,蠟封后蓋有封印。
《盟約》內容如下:
中華及日本因為維持東亞永遠之福利兩國宜相提攜而定如下《盟約》。
第一條 中日兩國既相提攜而他外國之對於東亞重要外交事件則兩國宜互先通知協定。
第二條 為便於中日協同作戰,中華所用之海陸軍兵器彈藥兵具等宜採用與日本同式。
第三條 與前項同一之目的,若中華海軍聘用外國軍人時,宜主用日本軍人。
第四條 使中日政治上提攜之確實,中華政府及地方公署若聘用外國人時,宜主用日本人。
第五條 相期中日經濟上之協同發達,宜設中日銀行及其支部於中日之重要都市。
第六條 與前項同一之日(目)的,中華經營礦山鐵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國資本或合辦之必要時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應辦可商他外國。
第七條 日本須與中華改良弊正(政)上之必要援助且速使之成功。
第八條 日本須助中華之改良內政整頓軍備建設健全之國家。
第九條 日本須贊助中華之改正條約關稅獨立及撤廢領事裁判權等事業。
第十條 屬於前各項範圍內之約定而未經兩國外交當局者或本《盟約》記名兩國人者之認諾,不得與他者締結。
第十一條 本《盟約》自簽訂之日起拾年間為有效,依兩國之希望更得延期。
中華民國四年貳月五日即
大正四年貳月五日作於東京
孫文 印
陳其美 印
犬冢信太郎 印
山田純三郎 印
日本外交史料館所藏的《孫文動靜》是研究孫、日關係的重要檔案資料。[4]簽署《盟約》的第二天即2月6日的《孫文動靜》記有2月5日孫活動情況,為考證《盟約》真偽提供了重要線索。真偽兩說都引用此檔案資料,但得出的結論則相反。2月6日《孫文動靜》記錄如下:
上午11時,山田純三郎來訪,下午3時50分離去。
上午11時10分,孫再打電話,請陳其美持印速來。
上午11時48分,陳其美陪同藤田禮造來訪,參與交談。陳11時53分,藤田下午1時2分離去。
中午12時10分,陳其美再次來訪,參與交談。下午1時45分離去。
中午12時10分,王統一來訪,參與交談。2時離去。[5]
(一)據此記錄,5日孫中山、山田純三郎、陳其美三人於同一時間聚集在孫宅是確實的。至於犬冢不僅這一天未在孫宅,而且這時期幾乎與孫無往來。據《孫文動靜》,孫只有1914年8月12日在陳其美處與他相會一次。犬冢是1916年1月25日初次訪孫宅,其後在2~4月往來頻繁。這便有了下面的疑問:犬冢的署名和印章是真的還是他人的?如是真的話,犬冢是何時簽名的?
(二)「上午11時10分,孫再打電話,請陳其美持印速來」的記載,與這一天陳其美在該《盟約》上簽名蓋章是否存在直接關係?日本學者就將這一條記載當作判斷真偽的重要依據之一,並斷定為真物。儘管如此,若以此斷定陳確實在《盟約》上蓋章,還得需要其他佐證和旁證。因為還存在孫、陳在同日用它在其他文件上蓋章的可能。陳是陪同藤田禮造來訪的。藤田在東北瀋陽經營火藥店,訪孫宅只有這次。我國台灣學者認為,陳陪藤田來訪是為簽訂買賣火藥的合同,孫叫陳持印速來的原因也在此。以此否定日本學者的陳持印來在《盟約》上蓋章之說。[6]但這是推理,若要證實,則需合同原件等直證材料;另外,即使如此,也還不能排除在《盟約》上蓋章的可能性,因為印章在同一時間內是可以蓋幾次的。
(三)這一天,孫、陳、山田三人在一起的時間是藤田離去的下午1時3分至陳離去的1時45分,共43分鐘。這麼短的時間內三人討論、起草這一《盟約》是不可能的。如在此前起草,則需三人在此前有聚會討論起草的足夠時間。此前三人開會的時間如下:
1月27日,午後4時55分至6時35分,共1小時40分鐘。[7]
1月31日,午後3時40分至4時40分,共1小時,王統一也參加。[8]2月1日,午後4時20分至5時10分,共50分鐘。[9]2月2日,午後1時5分至2時55分,共1小時50分,王統一參加。[10]2月3日,陳和山田前後兩次訪孫,但三人在一起的時間是午後3時35分至3時58分,共23分鐘,王統一和戴天仇參加。[11]2月4日,山田、陳二人都未來訪。[12]
如上所述,日本外交史料館所藏的2月6日《孫文動靜》為研究《盟約》真偽提供了重要線索,但還有以上的幾個疑點,有待用新的直證和旁證材料進一步考證。
關於《盟約》的第二件史料是山田純三郎的回憶。他在回憶日本海軍中將秋山真之的文章中說:「中國方面以孫和陳[其美],日本方面以犬冢[信太郎]和我為名義締結了密約。現在其〇〇的〇〇還藏在某處的金庫里。它是由秋山將軍執筆,我拿去親手交給孫的。」[13]日本學者認為,這「〇〇的〇〇」是指「日中的《盟約》」,「某處的金庫」是指參謀本部的金庫,並斷定此《盟約》由秋山執筆。山田在這一回憶中也曾談到締結密約的背景及圍繞《盟約》的人際關係。他說,1912年秋山任日本海軍第一艦隊參謀長時與滿鐵理事犬冢信太郎相識,並「就中國問題暢談一番,一下便如十年知己。還有一人是當時的外務省政務局長小池張造,這三人很為各種中國之事擔心」。不久,秋山、犬冢、小池三人勸日本財閥久原房之助借款給孫中山100萬日元。三人又托陸軍教育總監上原勇作做久原借款給孫的工作。久原答應借款,作為其代價締結了這一《盟約》。[14]這就是說,《盟約》是久原借款的直接產物。
那麼,先考證一下久原借款。關於久原借款給孫之事,山中峰太郎另有記述。山中還說,日俄貿易公司社長松島金太郎、犬冢信太郎、小池張造、秋山真之及中方的王統一、戴天仇、廖仲愷等人也參與了此事。[15]山中的記述與1916年3月的《孫文動靜》中有關記載相吻合。據《孫文動靜》,松島於1916年3月5日訪孫;[16]孫也於3月7日偕王統一、金佐治(可能是廖仲愷的化名)訪松島,這時山中也在座。[17]3月8日,松島訪孫兩次,晚陪同孫訪久原房之助。[18]3月10日松島訪孫兩次並在松島宅締結了久原借款之合同。[19]在這一合同上,中方由孫和戴天仇、日方由松島和山中簽字。
3月19日,孫中山偕戴天仇訪久原,日本國會議員秋山定輔也在座。秋山也有久原借款之回憶,但其過程與山中有所不同。[20]
孫中山也曾言及久原借款。1916年2月22日孫在致久原函中寫道:「前日所交下日金柒拾萬元已收到,當即呈上借款證書。」[21]
根據以上幾位的回憶、記述和函件可以確定:首先,久原借款是1916年二三月之事,而不是1915年的。這便告訴我們所謂的《盟約》與久原借款相隔一年,兩者沒有直接關係。而且秋山真之於1916年2月去歐洲,10月回國,[22]這時不在國內,有關的《孫文動靜》中也沒有秋山參與的記載。山田在回憶秋山真之的文章中所說的兩者關係與歷史事實不符。
其次,山中的記述只談久原借款,不涉及《盟約》問題,這與山田的回憶不同,更接近歷史事實。
再次,犬冢信太郎,如山中所說,在交涉久原借款時與孫有頻繁往來,而在1915年二三月則沒有往來。
還有一個問題是山中與孫的關係。這時山中與孫的關係並不密切,《孫文動靜》中只記有1915年1月23日下午3時25分訪孫,但孫謝絕會見。[23]1916年3月7日山中在松島宅與孫見了一次面,由此可見山中曾參與了久原借款,他對此借款的記述較為可信。對《盟約》問題,因他那時與孫關係不密切,不大可能知道,所以他在記述中沒有涉及《盟約》是符合情理的。
由此看來,山中的記述不能作為判斷《盟約》真偽的旁證。山田純三郎在憶秋山真之的文章中所談的《盟約》一事是個孤證,年代上相差一年,而其中的「其〇〇的〇〇」無疑便是「日中的《盟約》」,以及某處金庫就是「參謀本部的金庫」的結論[24]僅為推測,缺少證實它的直證和旁證史料。而且秋山屬海軍,參謀本部是屬陸軍的,海軍的參謀部稱為軍令部,秋山把它放在軍令部的可能是有的,但放在參謀本部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一個人的行為有其政治思想根源,孫中山也不例外。推斷《盟約》為真物者的政治思想上的主要依據是由一句記錄——「獨孫先生於此事(按:指『二十一條』)默不一言」[25]——出發,遂認為孫中山對「二十一條」認識不清,因而與日方訂立與之內容較為相似的《盟約》是完全有可能的。「獨孫先生於此事默不一言」,出自1915年3月10日中華革命黨第八號通告,但同一天孫中山致美國華僑同志之函中明確指出:「足以令我國民恐慌者,即為近日中日交涉問題;再推遠觀之,則為將來歐洲戰事完結之後,列強相繼而來,效尤日本,則中國瓜分之慘禍立至,尚何疑義?苟中國目前之交涉,一旦退讓,中國亦難再有革命圖存之機會矣!職是之故,我國人當速即起事,以救亡於未亡之際。否則,日本之吞併中國,如英之吞併埃及,同一破亡,永無復見天日之望矣。」[26]上述引文表明孫中山對「二十一條」及其交涉有明確的認識,而且表示了反對「二十一條」交涉之態度。在此函中,孫中山還批駁了為驅除袁世凱藉助日本之謠言,說:「若謂藉助於日本一說,雖至愚之人,亦足以知日本萬不可靠,稍有識者亦當知造謠者立說之謬妄矣!」這批駁了當時社會上流傳的對孫中山的謠言。
與「真物說」相反,我國台灣的學者認為,孫中山是偉大的革命家和愛國主義者,從政治思想上來說,他不會作出簽署《盟約》的舉動,因此《盟約》是偽物。這同樣是主觀上的推理。
一切行為都有其政治背景。先把具體問題考證清楚後再下真物還是偽物之結論,然後根據結論再分析其政治思想根源,這是處理實證性考證與政治思想關係的程序。中日盟約問題的考證也應該遵循這一程序,前兩者的提法都違背了這一程序。
考證《盟約》之真偽的另一重要途徑是關於它的來歷問題。如前所述,該《盟約》至今還保存在洞富雄教授處。據洞富雄教授說,《盟約》是早稻田大學文學部某教授病危時交給他的,而文學部的那個教授又是從東京的岸家那裡拿來的。岸家先輩中有一個叫岸清一的,那一時期在日本的北越和山東一帶與犬冢信太郎共同策劃開礦,但沒有成功。大概由於這個關係,《盟約》從岸家傳下來的吧。
洞教授還有兩張借據:1915年1月13日孫中山從犬冢那裡借用13萬日元的借據和同年3月15日「收到犬冢先生交來金五千日元」的收據。這兩件也是從岸家傳下來的,都有孫文的簽名和圖章;圖章大小與《盟約》的孫圖章一樣,都是2.3厘米,簽名也大體相同。1月13日的簽名與《盟約》的中文本簽名相似,3月15日的簽名與日文本的簽名相似。但據《孫文動靜》,這個時期孫中山與犬冢並沒有直接往來。沒有來往卻有借條,而且簽名和圖章都與《盟約》的非常相似,如何解釋?這便提出了另一個問題,即此《盟約》與犬冢是否沒有直接關係?而且《盟約》上的簽名又不像他本人的。為了弄清《盟約》產生的背景和過程,應該通過岸家族進一步調查。
山田純三郎的有關回憶,雖然在久原借款問題上有一年之差,但尚不能以此完全否定該《盟約》是由秋山真之起草之說。應先將《盟約》與秋山的筆跡加以比較,進而甄別《盟約》是否由秋山執筆。如前所說,從時間角度來說,2月5日及其以前,孫、陳、山田三人沒有時間充分討論和起草《盟約》。如果這樣的話,這與山田的說法即「由秋山將軍執筆,我拿去親手交與孫的」是否有什麼關係?山田是2月5日上午11時訪孫,孫是10分鐘後打電話,「請陳其美持印速來」的。如山田的回憶是真的話,他是否拿著秋山起草的《盟約》上午11點到達孫宅?這些都是疑問和推測,需要材料來證實。可是日本愛知大學所保存的《山田純三郎文書》中卻沒有收錄有關材料。
據我國台灣學者考證,《中日盟約》(指中文本——筆者注)是依據《日中盟約》的日文譯成中文的,文字欠通,完全是日本人自作自譯的東西。[27]那麼,這與山田的上述說法又有何種關係?
這一《中日盟約》不是唯一的,當時國內報刊也刊載過《孫文之日支攻守同盟條約》[28]、《孫文與犬養毅訂結協約》[29]等。其內容與《盟約》有共同之點,也有不同之處,其真偽需要考證。[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