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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義兵運動的性質和經驗教訓

2024-10-10 19:31:36 作者: 吳廷璆

  朝鮮歷史上的義兵運動是人民群眾為反對外國侵略者和本國統治階級創造出來的武裝鬥爭形式。所以稱「義兵」,也就是由人民組成的正義的軍隊。朝鮮的啟蒙學者朴殷植曾用以下一段話指出義兵的特質:

  「義兵者,民軍也。國家有急,直以義起,不待朝令之徵發而從軍敵愾者也。吾族素敦忠義,自三國時代對於外患而義兵之樹立最為卓著。在李朝宣祖時被倭寇之蹂躪者八年,而若儒林、若鄉紳、若僧侶之屬,皆奮起草野,毫無所藉於乘賦什伍之出,而徒以忠義激勵烏合,決死敢戰,前仆後繼,迄於敵退乃已……則義兵者,吾國之國粹也。」[222]

  這段話當然不能完全概括出義兵運動的性質,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這就是義兵運動是人民群眾自發自願組織起來的正義的武裝鬥爭,有別於官軍。這種鬥爭形式的產生,是由於歷史上朝鮮人民經常受國內外敵人的壓迫侵略,統治階級不是腐敗無能抵抗不住外敵,便是不關心祖國人民的命運,聽任甚至幫助敵人奴役本國人民。朝鮮人民在不斷鬥爭中認識到武裝自己力量的偉大,因而把義兵運動作為鬥爭的主要形式。遠者不論,16世紀末日本侵略韓戰初期,義兵就發揮了巨大的威力。當時義兵的戰術、制度和官職名,如「倡義使」「義兵將」等一直為後世義兵部隊所襲用。

  義兵運動的參加者包括愛國的各階層,16世紀末的義兵,從家奴到儒生都有,但基本群眾是被壓迫階級的農民大眾。近代史上的義兵的核心力量也是農民群眾。

  義兵運動的領導者初期多半是封建儒生或兩班的官吏。近代義兵運動後期的領導者中,逐漸有平民出身的人出現,朝鮮軍隊被解散後,一些中下級軍官在義兵鬥爭中起了領導作用。自然也有被壓迫階級出身的洪範圖、車道善、申乭石、金秀敏等,但為數不多。

  不論在16世紀或近代的義兵運動里都有官軍出身的人參加,這些軍人一當他站在人民和愛國的立場上參加義兵,與敵人鬥爭時,便不再是封建統治階級的工具而成為人民的軍隊了。

  

  近代義兵運動的性質是一個還在爭論的問題,目前朝鮮史學界流行著兩種看法:一種意見認為是資產階級舊民主主義性質的,另一種意見認為屬於舊形態的農民革命運動。

  主張資產階級舊民主主義性質的學者,從義兵運動的任務和革命的主觀情況出發,認為當時處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朝鮮社會,日本帝國主義同賣國的封建統治階級相勾結,奴役朝鮮人民。因此義兵運動的歷史任務就是反對封建主義和帝國主義。義兵運動的主力是農民,領導者中有平民出身的人物,他們要求建立的不是封建政權,而是近代化的國家,並且這時義兵運動還在愛國文化啟蒙運動的影響下有著反封建的愛國的資產階級思想。

  認為義兵運動是舊形態的農民革命運動的學者,從朝鮮當時的階級狀況和義兵運動的政治傾向著眼,認為20世紀初期的工人正在出現,資產階級還沒有形成一個政治力量,義兵運動的領導者不是這兩個階級,而是一些封建儒生、軍官、軍士和平民,因此義兵運動既沒有提出反封建的土地綱領,也不可能規定建立資產階級專政或「民主」政權的鬥爭目標。他們認為義兵運動和愛國文化啟蒙運動沒有密切聯繫,它本身就缺乏資產階級民主思想的內容,與舊的農民革命運動具有一些共同的內容和特點。

  確定近代義兵運動的性質,要求首先弄清當時朝鮮的社會性質。這在目前同樣是爭論中的問題。大體說來,義兵運動的發展即1895—1915年時期,正當朝鮮從半封建半殖民地向半封建殖民地社會轉變。這時朝鮮資產階級民族已以殖民地被壓迫民族的形態而形成。[223]民族資產階級被日本帝國主義一再摧殘,廣大農民和手工業者在雙重剝削下瀕於破產,封建統治階級進一步同日本侵略者妥協,民族矛盾成為國內的主要矛盾。擺在朝鮮人民面前的歷史使命就是驅逐日本帝國主義出朝鮮,推翻賣國的封建統治階級。因此,朝鮮的革命帶有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性質,而當時最主要的任務乃是粉碎日本的侵略,消滅朝奸,爭得國家獨立自主。由於朝鮮社會經濟落後,民族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都還沒有形成為一個獨立的政治力量,因此出現在朝鮮的反日愛國運動,領導權便不能不落到開明貴族和封建儒生的身上。

  如上文所述,當時反日愛國運動包括文化啟蒙運動、個人恐怖主義活動和義兵運動等等,後者乃是運動的主流。文化啟蒙運動顯然反映著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思想,它在微弱的舊民主主義革命中曾起了一定的作用。義兵運動就其性質看,無疑是一個反帝反封建的鬥爭。運動雖然沒有直接提出資產階級革命的綱領,但義兵除反日外,還一貫打擊親日官吏、地主和高利貸者、一進會會員(多數是親日派兩班官僚和封建地主)等,因而由此大大加強了朝鮮人民的民族意識,進一步促進了當時的文化啟蒙運動,[224]動搖了日本和朝鮮封建階級的統治秩序,甚至迫使朝鮮國王頒發廢除積欠稅款的法令。[225]封建儒生參加義兵的目的雖與廣大群眾不同,但他們反對日本帝國主義,應該同賣國的封建統治階級有所區別。還應指出,當時日本帝國主義實質上是封建勢力的支持者,義兵打擊的主要對象既然是日本帝國主義及其走狗,也就打擊了朝鮮的封建統治階級,不能因個別儒生參加、領導了義兵就否定了義兵運動的反封建性質。同時,也不能因它的反封建性而把近代的反日義兵運動同舊的以反封建為主的農民戰爭混淆起來。

  因此,義兵運動應該是朝鮮微弱的資產階級舊民主主義革命開始時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造成義兵運動失敗的原因在哪裡呢?

  首先是缺乏革命階級的領導。朝鮮的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既沒有能夠領導這一反帝反封建鬥爭,領導鬥爭的儒生、軍人和平民出身的人物又由於階級局限性,不可能理解鬥爭的真正目標,不能提出反帝反封建的綱領口號,不能制定鬥爭的戰略和策略,不能很好地團結和統一領導各地的反日鬥爭。因此運動就有很大的自發性,沒有明確的方向,缺乏有組織的統一行動;義兵隊一直在各道進行分散性的鬥爭,以致被敵人各個擊破。儒生和軍官出身的領導者中,還有帶著忠君保國的封建思想的人,他們在軍事上採取冒險主義,在組織上有地方主義和宗派主義的傾向,削弱了自己的力量。

  其次是沒有依靠人民群眾。運動本身雖帶著全民性,有廣大群眾的支持,但沒有提出反映人民群眾利益的綱領口號,沒有把農民的反封建和反帝鬥爭結合起來,沒有深入動員和組織廣大人民參加鬥爭,也沒有鞏固和人民群眾的聯繫。這和領導者不相信群眾革命鬥爭的力量是有關係的。

  再次,義兵缺乏武器和訓練,缺乏有經驗的領導者,用來和敵人作戰的基本上還是一些舊武器,有些義兵隊甚至沒有武器。[226]日本侵略軍經過中日、日俄戰爭,在裝備上和作戰經驗上占了很大的優勢。

  最後,國際和國內環境對義兵運動也不利。朝鮮歷代統治階級都懼怕義兵鬥爭,高麗王朝就鎮壓過抵抗蒙古的義兵,但16世紀末李朝統治階級曾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義兵鬥爭,以後還得到明朝的援助。在這次義兵運動中,沒有也不可能得到國外的援助(中國清末和民國初期的統治階級都忙於勾結列強,出賣國家利益,英美帝國主義則積極支持日本侵略者,鎮壓反日鬥爭),朝鮮統治階級則賣身投靠日本,勾結侵略者對義兵進行瘋狂的討伐。

  基於上述這些原因,1895—1915年的義兵運動沒有完成它的歷史任務。但它在朝鮮民族解放鬥爭史上寫下了不可磨滅的光輝一頁,給朝鮮人民留下了深刻的經驗和教訓。

  朝鮮人民在義兵運動中樹立了以武裝鬥爭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的榜樣,給予日本殖民者和朝鮮統治階級以沉重的打擊,繼承和發揚了朝鮮人民愛國主義的光榮傳統,成為動員和鼓舞朝鮮人民的巨大力量,促進朝鮮人民的階級意識和民族意識,在以後的反帝反封建鬥爭中起了先驅的作用。

  義兵運動的經驗證明,民族解放鬥爭必須要有無產階級政黨的領導,要善於團結和依靠廣大群眾,把群眾的經濟要求和反帝鬥爭統一起來。

  義兵運動的經驗證明,堅決進行人民的游擊武裝鬥爭是被壓迫民族粉碎帝國主義侵略的唯一有效的方法。

  義兵運動的經驗還證明武裝鬥爭中建立根據地的重要意義。洪範圖領導的義兵在中國延邊區建立根據地後將鬥爭一直堅持下去,就是最好的範例。

  朝鮮義兵運動中為了自己祖國的獨立和解放而英勇犧牲的愛國人民,將永遠活在人們的心中。

  本章第一節原載《南開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64年7 月號。

  第二節原載《日本史論文集》(與武安隆合作),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2年。

  第三節原載《歷史教學》1960年第2期。

  【注釋】

  [1] 馬克思:《1858年10月8日致恩格斯信》,《馬克思恩格斯書信選集》,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110頁。

  [2] 根據日本學者的調查,德川時代日本農民(本百姓)每戶占有的土地絕大多數都在5反(1反= 1.5市畝)以下,形成一種零碎的封建小農經濟。(參看羽仁五郎:《幕末的社會經濟形態、階級關係及階級鬥爭》前篇,《日本資本主義發達史講座》,岩波書店,1932年,第19—20頁。)

  [3] 本百姓是登記在領主的土地清丈冊上、占地自營、按期納貢的領民,它的前身是稱為「作子」的農奴,隨著商品經濟發展和封建後期「兵農分離」,小領主(名主)成為諸侯的武士家臣,脫離農村,或下降為農民及村吏,「作子」便成為幕府和諸侯領地上的「本百姓」。這一階層實質上是領主制下的農奴,是幕藩體制的主要經濟基礎,但在不斷分化中。

  [4] 竹越與三郎:《日本經濟史》,第7卷,平凡社,1936年,第173—175頁。又據19世紀初幕府執政官(老中)松平定信所著《國本論》,農奴所受榨取有如下述:「至今有五公五民、六公四民、七公三民之稅,貢賦之多,更難仆數。場圃有賦,家屋有賦,戶牖有賦,…又榷布、榷酒、榛柞菽麻之類,悉使上貢。…常稅為米一石,帛一縑,而因阻難、更換及賄賂勒索,所費殆至三倍。收穫時有司數十百人巡行阡陌,途遠必宿民家,供應稍差,即增賦稅,或征勞役。民畏之如虎狼。修橋鋪路,匍匐泥中,迎之唯恐不恭。民當賦役,作道路橋堤,進旅差,出驛馬,雖在農忙,逢役即棄耒耜,負糧糈,經十百里而不得一文,反被杖毆怒罵。」(《日本經濟大典》,第13卷,第336—339頁。)

  [5] 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中譯本,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792頁,注192。

  [6] 《日本經濟叢書》,第32卷,第260頁;第1卷,第19頁;第2卷,第238頁。

  [7] 豪農相當於富農、小地主,多兼村吏或在農村中經營工商業、高利貸,有前期資本家的一面,他們受領主的壓榨,常成為農民起義的指導者,但本身依附領主,在村落中占統治地位,負擔貢租較本百姓低,但剝削農民更高的佃租,又帶有封建主的一面。

  [8] 水吞是失去土地、領主土地清丈冊上沒有名字的農民,相當於貧農。

  [9] 地主,一般本身還參加勞動,出租土地收租(完全不事生產,只收地租的「寄生地主」,到幕末才在先進地區逐漸增加),德川時代地主可分別為土豪地主、兼併地主、開發(新田)地主三類,他們多數出身於富農、村吏、商人及高利貸者。僱農、佃農與地主間,都存在著接近農奴制的封建依附關係。地主多兼營工商業及高利貸業,具有封建地主和商業資本家的雙重性格。

  [10] 日本學者認為幕末豪農商使用的僱傭勞動是一種帶有債務奴隸性質的勞動(見羽鳥卓也:《近世日本社會史研究》,未來社,1955年,第111—113頁)。但這一問題還有爭論,如藤田五郎就認為德川時代農村中的僱傭關係是一種資本主義的契約關係的萌芽(見藤田五郎:《近世農民階層的階級分化》,《社會構成史體系》所收,第7、41、57、64、126頁。又《封建社會的展開過程》,第340頁以下)。

  [11] 近藤康男:《日本農業經濟論》,時潮社,1942年,第30頁。

  [12] 守屋典郎:《日本經濟史》,中譯本,三聯書店,1963年,第7—8頁。

  [13] 平野義太郎:《日本資本主義社會的構造》,岩波書店,1934年,第252頁。

  [14] 英國的情形參看C.恩文:《十六七世紀的工業組織》,1912年,倫敦,第200頁。

  [15] 藤村通:《近代日本經濟史》,風間書房,1956年,第74—75頁。

  [16] 德川中期後,諸藩壟斷專賣領內生產品,稱為國產物,由官商合辦「國產會所」經營。

  [17] 這裡所說的「專制主義」,指古代、中世東方國家流行的君主專制政體,實質上就是封建統治階級的專政,它和馬克思主義所指的十七八世紀西歐專制君主政治(又稱絕對主義Absolutismus)性質不同,詳以下各節。

  [18] 大名(諸侯,或稱藩主)輪值制。幕府規定各大名每兩年中一年住本藩領地,一年住幕府所在地江戶(東京),妻子住江戶作為人質。

  [19] 日本資產階級經濟學者福田德三曾比較都鐸王朝時代的英國、波旁王朝時代的法國、1848年以前的德國和德川幕府的政治,認為都屬於絕對君主制的專制警察國家(《日本經濟史論》,日譯本,第181頁以下)。日本學者中也有同意這種論點的。

  [20] 中國秦漢以來的封建專制政體是以地主經濟為基礎的封建統治階級的專政。這和日本中世紀末期的專制主義也不相同,其理由當另文研究。

  [21] 安藤良雄、守本順一郎:《日本經濟史》,學燈社,1958年,第106頁。

  [22] 貨幣經濟發達後,農村中雖在禁令下,仍有假借典押、互換、借讓及還債等名義買賣份地的,政府最初竭力禁止,以後為保證財政收入,只得聽任其發展。

  [23] 黑正岩:《農民起義年表》,《經濟史研究》十七之三所收,1937年。

  [24] 堀江英一:《明治維新的社會構造》,有斐閣,1959年,第54—55頁。

  [25] 堀江英一:《封建社會中資本的存在形態》,《社會構成史大系》第三回配本,日本評論社, 1949年。

  [26] 堀江英一:《封建社會中資本的存在形態》,《社會構成史大系》第三回配本,日本評論社, 1949年。

  [27] 西山武一、原口虎雄:《鹿兒島縣近代農業史》,《日本農業發展史》別卷上,中央公論社,1958年,第10—13頁。

  [28] 山本弘文:《薩藩天保改革的前提》,《經濟志林》,22卷,第4號,1954年,第10期。

  [29] 關順也:《藩政改革和明治維新》,有斐閣,1956年,第106—107頁。

  [30] 堀江英一:《封建社會中資本的存在形態》,日本評論社,1949年。

  [31] 堀江保藏:《日本資本主義的成立》,大同書院,1939年,第111—112頁;土屋喬雄:《維新經濟史》,中央公論社,1942年,第39頁。

  [32] 石井孝:《幕末開港引起的國內經濟混亂及幕府的貿易統制計劃》,《歷史學研究》第9卷第1號。

  [33] 竹越與三郎:《日本經濟史》,第10卷,第269—312頁。

  [34] 《佐藤信淵家學全集》,上卷,第928頁。

  [35] 黑正岩:前引《農民起義年表》。

  [36] 總百姓起義是包括村吏(一般由富農兼任)在內的全村或同族農民反對領主的起義,這是德川時代農民起義的基本形態。改革世間起義主要是中農以下貧僱農反抗領主,搗毀幕府派駐直轄的官衙(代官所),襲擊富農豪商村吏等,有時還同都市貧民結合起來進行的暴動,具有明確的政治目的,並已越出了農村共同體和血緣關係的範圍。

  [37] 庄司吉之助:《明治絕對政府成立期的社會經濟構造》,伊東信雄等編:《新稿日本史》,文理出版社,1959年,第166—167頁。

  [38] 井上清等:《日本農民運動史》,1955年,中譯本,第15—16頁。

  [39] 羽烏卓也:《近世日本社會史研究》,第217—234頁。

  [40] 石井孝:《幕末貿易史的研究》,中央公論社,1944年,第383—384頁。

  [41] 庄司吉之助:《明治維新的經濟構造》,御茶之水書房,1954年,第276頁。

  [42] 歷史學研究會編:《近代日本的形成》,岩波書店,1956年,第4—21頁,服部之總:《明治維新講話》,1956年,中譯本,第18—21頁。

  [43] 井上清:《日本現代史·明治維新》,1954年,第309—310頁(中譯本第306—307頁)。

  [44] 關順也:《藩政改革和明治維新》,有斐閣,1956年,第134—135頁。

  [45] 堀江英一:《明治維新的社會構造》,第18—29頁。

  [46] 本多利明:《經世秘策》,《日本經濟叢書》第12所收。

  [47] 武陽隱士:《世事見聞錄》,《近世社會經濟叢書》第12所收。

  [48] 阿部正弘(1819—1857)於天保十四年(1843年)任老中(幕府執政),1853年,美國海軍司令貝理率艦侵日,幕府苦於應付,阿部開始將國家大事徵詢諸侯或奏請朝廷決定,並提拔人才、吸收強藩藩主及改革派武士參政,積極採用西學,獎勵企業,改革幕政。(參看維新史料編纂事務局:《維新史》第二卷,1940年,第117—120頁)。

  [49] 石井孝:《圍繞幕藩關係變動的嘉永安政年間之政局》,《日本史研究》,第八、九號,1948年第6期。

  [50] 關順也:《藩政改革與明治維新》,第126—127頁,136—137頁。

  [51] 《鹿兒島縣史》,第三卷,第一編。

  [52] 池田敬正:《藩政改革和明治維新(高知藩)》,《社會經濟史學》,22卷,第5、第6號。

  [53] 藤野保:《佐賀藩的封建領地存在形態》,《歷史學研究》,第198號,1956年第8期。

  [54] 越前藩主松平定信的謀臣蘭學者橋本左內根據他有關歐洲國家的政治知識,提出了這一「雄藩合議制」方案,大體是以強藩藩主若干人為大臣,輔以一批有能力的官僚,實行幕府內部的改組。參看奈良本辰也:「橋本左內」《改訂近世封建社會史論》,1952年。

  [55] 加拿大人E.H.諾曼著有《安藤昌益及日本封建主義的解剖》(1949年)一書可參考。

  [56] 井上清:前引書,第二章,第2—3節。

  [57] 池田敬正:《土佐藩的安政改革及其反對派》,《歷史學研究》205號,1957年第3期。主張這一說的還有堀江英一、田中彰等。

  [58] 關順也:《由長州藩方面看到的薩長交易的意義》,《山口經濟學雜誌》7卷9號,第56頁。

  [59] 大江志乃夫:《關於明治維新史的一些試論》,《歷史學研究》第235號,1959年第11期。

  [60] 如上述下關豪商白石正一郎據說就因與幕府保護的特權商人爭奪西南地方的貿易而成為長藩尊攘派的支持者,當時薩長等藩尊攘派都熱衷於藩際貿易,這些貿易與地方商人有密切關係,以後奔走西南強藩間經營海運業的坂本龍馬也是一個釀酒商兼鄉士。

  [61] 諸隊領袖頒發隊中的諭示第一條,見《防長回天史》第四編下。

  [62] 井上清:《日本的軍國主義》,1954年,中譯本,第一冊,第90—101頁。

  [63] 《岩倉公實紀》。

  [64] 1865年8月23日英外務大臣拉薩爾致新任駐日公使巴克斯的訓令。見石井孝《明治維新的國際環境》第3章第3節。

  [65] 田中彰:《幕末薩長交易的研究》,《史學雜誌》69編,4號。

  [66] 根據這一協定,日本進口關稅率,一律由安政條約規定的平均20%,降低到5%,不但使稅收大減,並且嚴重危害民族工業的發展,日本從此失去關稅自主權。

  [67] 森山雄一編:《武藏搗毀運動史料》,武藏國農民起義史料調查會,1957年,第41頁。

  [68] 橫濱市史編纂委員會:《橫濱市史》,第二卷,有鄰堂,1959年,第471頁。

  [69] 遠山茂樹:《明治維新》,岩波書店,1955年,第181—182頁。

  [70] 庄司吉之助:《改革世間起義的研究》,1956年,第56頁。

  [71] 井上清等:《日本農民運動史》,1955年,中譯本,第15—16頁。

  [72] 《列寧全集》,第21卷,第189頁。

  [73] 1867年2月,羅休向慶喜建議全面改革幕政,採用西歐國家政治組織,加強幕權。兩人談話筆記見《德川慶喜公傳》附錄七。羅休歷次提示慶喜一些政治知識,見羅休書簡(收錄在《淀稻葉家文書》中)。

  [74] 中瀨壽一:《天皇機關說的源流》(一),《歷史評論》138號,1962年第2期,第64頁。

  [75] 下中彌三郎:《大西鄉正傳》,第2卷,平凡社,1940年,第162頁,(正月初十日函)。

  [76] 《列寧全集》,第22卷,第338頁。

  [77] 渡邊幾治郎:《明治史研究》,樂浪書院,1934年,第194頁。

  [78] 《岩倉公實紀》上,第69—70頁,岩倉具視在他給薩藩倒幕派小松帶刀、大久保利通的意見書《叢里鳴蟲》中也吐露了他們這方面的「鬱積」和願望,見《勤王志士遺文集》第3卷,第33—40頁。

  [79] 這是一冊維新前坂本對他領導的「海援隊」(由各藩浪人組成,以提供土、薩兩藩武器為主要任務的海運貿易組織)隊士的講演錄。其中有「夫天下國家之事,於治,民可執其柄,於亂,雖至尊為之亦不可。故治天下理國家之權,惟當歸諸人心之所向」等語,具有當時日本還不多見的民主傾向,並提出各藩改革的三條基本要求,即(1)廢舊規,定新制;應以誓約之禮式行之。(2)廢門閥世祿之制,蓋藩混和平等,視同人民之大會。各藩按領地大小,陪臣多寡,提出名單,以公選德望所歸之人物。(3)藩主採用複選法,任用才人。也就是用資產階級議會制和選舉制來取代封建的專制政治和身份制度(參看《近世社會經濟學說大系:坂本龍馬、由利公正集》,尾佐竹猛解題)。

  [80] 1867年夏,坂本、後藤為應付薩長武力倒幕運動,企圖向幕府建議「奉還大政」,赴京船中商定本藩的對時局方案(藩論),其八條主要內容,都包括在下述土佐藩主《大政奉還建議書》中。

  [81] 1876年9月山內豐信向幕府提出。其中指出為使朝廷、幕府、公卿、諸侯四方面協調,須交出政權,附件列有具體建議八條,包括設立上下議政所、議事官由公卿以迄陪臣庶民中選舉、設學校、訂條約、整頓軍備、革舊弊、定新制、端正吏風、使國家獨立強盛等八項內容(參看《維新史》第四卷,第734頁以下)。

  [82] 遠山茂樹:《明治維新》,第183—184頁。

  [83] 《王政復古諭告》的主要內容是:(一)批准德川慶喜交還政權和辭去將軍職;(二)廢除皇室中的攝政、關白及將軍幕府等舊制;(三)新政府首腦部設「三職」;(四)表示新政府要實現一定程度的民主措施(《法令全書》,慶應三年,第6頁以下)。

  [84] 遠山茂樹:《明治維新》,第225—226頁。

  [85] 如《王政復古諭告》中,特別強調王政復古是因為「癸丑以來未曾有之國難」(指1853年美國侵日),促使新政府決心「挽回國威」。其次,揭露幕府統治下「物價飛漲,無法制止,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皆政令不正所致」,宣傳新政府「不分縉紳武弁,堂上、地下,將竭至當之公議,與天下同休戚」,「一洗舊弊,廣開言路,徵用人才,不問貴賤」,還表示「民為王者之大寶,當百事一新之際,有知謀遠識救弊之策者,均可獻計」。又在東山道鎮撫總督《告庶民書》中,也有「號稱天領之德川家領地以至各藩領內,年來到處苛政,其民之不勝痛疾者,可徑至本京上訴,評議後,當秉公處理」的話。

  [86] 徵士和貢士都是根據明治元年初新政府規定從各藩選派到中央任職的藩士。徵士由政府向各藩征拔,擔任參與以下官吏,貢士由藩主推薦(大藩3人、中藩2人、小藩1人),代表本藩意見,兩者都以議事員身份參加下議事所。

  [87] W.G.比茲列:《1868—1869年明治早期政府中武士出身的參與》,《倫敦大學東方與非洲學院院刊》第21卷,1957年,第90頁。

  [88] 太政官下分議政官(立法)、行政官及司法官三個部門。議政官多由行政官兼任,根本不體現彼此獨立的精神。議政官分上下兩局,上局由皇族、公卿、諸侯及藩士中任議定及參與者組成,下局由藩主任命的藩士代表組成。兩局是不平等的,下局僅為上局的諮詢機關,成立一月後就改為「貢士對策所」,實際是使列藩會議從屬於內閣會議。且一部分議長、議員由行政官兼任,所以立法行政的分立開始就不明確,以後不斷改變名稱和職能,事實上沒有發生過資產階級國會的作用。

  [89] 服部之總:《明治維新史》,大鳳閣,1932年,第54頁。

  [90] 明治二年二月木戶孝允致岩倉具視、三條實美信中提到「諸藩亦較舊幕時驕氣大增……長此以往,即成四方小幕府相持之局,決不能樹立興國之基」(《木戶孝允文書》,三)。

  [91] 松木(即寺島宗則,明治時任外相)在薩英戰時被俘後曾赴英,1867年11月建議「封建諸侯被廢,王道即可建立」,主張當時的幕藩就應按一定比例向朝廷交還領地(載《島津家史料》,轉引自石井孝《學說批判明治維新論》,1962年,第205頁)。

  [92] E.M.薩道:《一個外交官在日本》,倫敦,1921年,第326頁。

  [93] 參看庄司吉之助:《改革世間之近代的意義》,《歷史評論》1947年第10期;小西四郎:《明治元年東北、北陸戰爭和平民》,《日本歷史》第15號,1948年第4期。田村榮太郎:《近代日本農民運動史論》。

  [94] 新政府根據這一規定,對藩政進行重大改革,劃分藩政和藩主家政,廢止各藩門閥世襲的家宰制,新設執政、參政等職,從藩內下級武士中選拔同中央有聯繫的領導人物擔任,使他們「體認朝政,輔佐藩主」,為統一工作做好準備。

  [95] 明治元年六月政府第一次改組,新任參與(掌握實權的官職)22人中四強藩的藩士占15人之多,列藩同盟和公卿漸不被重視。

  [96] 以西鄉隆盛(薩)、木戶孝允(長)、板垣退助(土)、大隈重信(肥)為參政,平衡四藩的勢力,公卿諸侯除三條實美和岩倉具視外,都陸續退出重要職位。

  [97] 參見本庄榮治郎:《近世的日本》,有斐閣,1954年,第185頁。

  [98] 服部之總:《明治維新史》,第99頁。

  [99] 遠山茂樹:《明治維新》,第231頁。遠山還指出日本與歐洲封建末期情況不同,日本因「武士和大商人對抗君主的權力尚未成長」,所以「維新政權比身份等級制君主政體純封建性更強……」

  [100] 服部之總:前引書,第123頁。這是服部借用恩格斯在《論住宅問題》一文中加於俾斯麥的新德意志帝國的稱呼。

  [10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50頁。

  [102] 《馬克思恩格斯文選》,(兩卷集)蘇聯外國文書籍出版局,第二卷,第318頁。

  [103] 恩格斯:《德國農民戰爭》第二版序書後,中譯本,新中國書局,1949年,第183頁。

  [104]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584頁。

  [105] 服部之總:《馬克思主義關於絕對主義的概念》,《服部之總著作集》第4卷,理論社,1955年,第219頁。

  [106] 《列寧全集》,第29卷第437頁。

  [107] 守屋典郎:《日本經濟史》,中譯本,1963年,第30頁。

  [108] 藤村通:《近代日本經濟史》,第205頁以下。

  [109] 中井信彥:《商人地主的諸問題》,歷史學研究會編:《明治維新和地主制》,岩波,1957年,第241—244頁。

  [110] 堀江保藏:《日本資本主義的成立》,大同書院,1939年,第204頁。

  [111] 三井組於慶應三年擔任朝廷匯兌處御用商,被任命為政府「會計官付御用」,明治二年由東京會計官任命為匯兌處總理;三年由財政部任命為神戶匯兌御用。貧民授產事業及開墾公司合併後,任總經理;四年後負責發行財政部兌換證券(所謂「三井紙幣」)及北海道開拓使兌換證券等(儀我壯一郎:《現代日本的壟斷企業》,1963年,密乃爾瓦書房,第55—56頁)。

  [112] 中村尚美:《明治初期的經濟政策——通商匯兌兩公司的任務》,《史學雜誌》,1959年第1號。

  [113] 廣瀨宰平:《中世物語》,1895年,第41—42頁。

  [114] 羽仁五郎:《幕末的社會經濟狀態、階級關係和階級鬥爭》,岩波書店,第73頁。

  [115] 福地重孝:《士族與士族意識》,春秋社,1956年,第272—273頁。

  [116] 徵士和貢士本來都是藩主選派到中央的下階武士,藩主利用他們為自己服務,使探聽朝廷的機密,「宛如一身仕於二君」(鳥羽小彌太:《國勢因果論》),政局變化後,不待廢藩,他們就脫離了本藩的主從關係,成為新政府官僚群的來源之一。

  [117] 賤民僅被廢止了「穢多」「非人」等封建時代侮辱性的稱呼,但他們在職業、生活乃至婚姻等方面直到現在還受著歧視,他們大部分過著部落居住生活,目前約300萬人,失業、失學、貧困等問題都不得不解決,他們的鬥爭(部落民解放運動)最近還進行著。

  [118] 《徵兵告諭》,明治五年《法令全書》太政官布告中,第432頁。

  [119]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584頁。

  [120] 大石慎三郎:《徵兵令與家》,《史學研究》1954年第4期。

  [121] 野呂榮太郎:《日本資本主義發展史》,中譯本,三聯書店,1955年,第122頁。

  [122] 馬克思:《資本論》,第三卷,人民出版社,第1053頁。

  [123] 明治元年後就陸續實行農作物種植自由、土地自由買賣、發地契給土地所有者等政策。

  [124] 主要內容為:改實物年貢為貨幣地稅,地稅按地價3%,及附加稅1/3向土地所有者徵收(據《太政官布告》第272號,見《地租關係書類彙編》,第47頁)。

  [125] 山田盛太郎主編:土地改革記錄委員會《土地改革顛末概要》,1951年,第14—15頁。

  [126] 從地稅改正後的明治十六年到二十三年,七年間土地被強制處分者達367744件,其中77% 都是因貧無力納稅,平均每人欠稅額僅31錢,而因此被迫賣沒收的土地價值平均每人達8元31錢,相當於未納稅金額的27倍之多(見守屋典郎:《日本經濟史》,中譯本,第83頁)。

  [127] 參考土屋喬雄、小野道雄:《明治初年農民騷擾錄》,勁草書房,1953年,自由黨領導的農民暴動事件未列入。

  [128] 明治元年發表的《商法大意》上,就確定廢除特權行會及貿易自由的政策,以後陸續撤銷關卡,發展交通,整理幣制,統一匯兌業務,掃除資本主義發展道路上的障礙。

  [129] 藤村通:《近代日本經濟史》,第148—149頁。

  [130] 儀我壯一郎:《現代日本的壟斷企業》,密乃爾瓦書房,1963年,第63—68頁。

  [131] 守屋典郎:《日本經濟史》,中譯本,第116頁。

  [132] 參看水口和雄:《明治十年代的工廠生產》,《經濟學研究》4。

  [133] 山田盛太郎:《日本資本主義分析》,岩波書店,1934年,第58—61頁。

  [134] 井上清:《日本現代史·明治維新》,中譯本,第13頁。

  [135] 《列寧全集》,第19卷,第33頁。

  [136] 《列寧全集》,第20卷,第399—400頁。

  [137] 《馬克思恩格斯文選》,兩卷集,第1卷,蘇聯外國文書籍出版局,第582—583頁。

  [138] 《列寧全集》,第10卷,第96頁。

  [139] 列寧曾多次指出,資本主義在日本比在帝俄發展遠為迅速,直至十月革命前,他還認為俄國是一個「經濟上最落後的國家」。見《列寧全集》第22卷,第251,288頁。

  [140] 《列寧全集》,第29卷,第434頁。

  [141] 《列寧全集》,第9卷,第113頁。

  [142] E.茹科夫:《日本歷史講話》,中譯本,耕耘出版社,1939年,第155頁。

  [143] 《列寧全集》,第15卷,第180頁。

  [144] 例如19世紀末期朝鮮的開化黨和中國的維新派,20世紀初越南維新會的勤王家等。

  [145] 《列寧全集》,第39卷,第779頁。

  [146] 列寧:《統計學和社會學》,見《列寧全集》,第23卷,第282—283頁。

  [147] 列寧:《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發展最高階段》,見《列寧全集》,第22卷,第267頁。

  [148] 見吳廷璆:《明治維新和維新政權》,《南開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64年7月號。已收入本書。

  [149] 馬克思、恩格斯:《共產黨宣言》,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54—255頁。

  [150] 明治維新前160年間,日本耕種面積一直停滯在290萬至300萬町步未見發展。見石井寬治:《日本經濟史》,東京大學出版會,1978年,第12頁。

  [151] 日本人口自享保年間到幕末一百數十年間,一直停留在2800萬至3000萬。(參閱本庄榮治郎:《日本人口史》,日本評論社,1941年,第37—39頁。)蘇聯學者認為,從1726—1846年的120年中,日本的人口總共增加1.35%。大約每年增長0.01%。「這種情況不僅在任何一個歐洲國家沒有,就是在亞洲其他國家也是沒有的,這說明在18世紀末到19世紀前半葉,日本的封建危機比其他亞洲國家都深刻。」見加爾別林:《日本資產階級革命的社會經濟前提》,載愛依杜斯主編:《日本歷史問題》(論文集),莫斯科,1959年,第98頁。

  [152] 據梅森三郎《凶荒志》,整個德川時代,嚴重的歉收共計130次。據小鹿島果《日本災異志》,嚴重的饑荒共35次。其中最大的是享保、天明、天保「三大饑饉」。

  [153] 幕府長期以來入不敷出,依靠改鑄劣質貨幣和徵收御用金彌補虧空。自天保三年至十三年,由改鑄金銀貨幣所得收入最多時占歲入的51.4%(天保十二年),最少時也占23.2%(天保七年)。(見《溫知叢書》,第五編,第39頁。)財政收入建立在這種基礎上,足見其危機嚴重。各藩大都債台高築,如長州藩天保初年欠債銀八萬貫目,薩摩藩文政末年欠三都債銀500萬兩等等,其他各藩也都大同小異。

  [154] 德川幕府前後進行過享保、寬政、天保三大改革,多以失敗告終。

  [155] 據統計,1590—1867年的278年間(大致是整個德川時代)共發生農民起義2809次,平均每年10.1次,明治維新前夕,起義最為頻繁,1861—1867的7年間,共發生起義194次,平均每年27.8次。見青木虹二:《農民起義的年次研究》,新生社,1960年,第13、18頁。

  [156] 平田四郎:《關於近代產業史的研究成果》,見《三田學會雜誌》,第36卷,第10期。

  [157] 山田舜:《明治維新的理論問題》,御茶水書房,1978年,第43頁。

  [158] 關於豪農豪商的階級特性,參看田中彰《明治維新政治史研究》,青木書店,1978年,第142—159頁。

  [159] A.P.威茲華斯、J 德·曼合著:《棉布貿易和工業地區蘭開夏,1600—1780》。(Alfred P.Wadsworth and Julia de Lacy Mann. The Cotton Trade and Industrial Lancashire 1600—1780,London,1931,Book Ⅱ,Ⅲ.)

  [160] 在日本開國之前,自1744—1852年的108年間,日本翻譯西方書籍的學者共117人,譯書總數約500部(穗亭主義:《西洋學家譯述目錄》)。

  [161] 如1860—1868年間,僅藩士出身的幕吏所寫的就有玉蟲左太夫《航美目錄》、柴田剛中《日載——英法行》、福田作太郎《英國探索》等(沼田次郎、松澤弘陽編:《日本思想大系·西洋見聞集》,岩波書店,1978年)。

  [162] 毛澤東:《論人民民主專政》,見《毛澤東選集》,合訂本,第1476頁。

  [163] 根據英國領事的商業報告,1859—1867年,日本對外貿易輸出總額9年間增長13倍。其中生絲占輸出總額的50%—80%。見楫西光速編:《日本經濟史大系》,5,近代,上,東京大學出版會,1965年,第6頁。

  [164] 當時的金銀比價,國際市場為1∶16,而日本僅為1∶5,西方商人根據通商條約所取得的殖民主義權益,大量進口白銀,換走了日本的黃金,開港僅半年,日本黃金外流即達一百萬兩,見竹越與三郎:《日本經濟史》,第7卷,第308頁。轉引自楫西光速等:《日本資本主義的成立》,第1卷,東京大學出版會,1955年,第146頁。

  [165] 關於幣制混亂、物價暴漲的具體情況,參見山口和雄:《幕末貿易史》,中央公論社,1943年,第238—241頁。

  [166] 列寧:《論我國革命》,見《列寧選集》,第4卷,第690—691頁。

  [167] 列寧:《第二國際的破產》,見《列寧選集》,第2卷,第620—621頁。

  [168] 服部之總:《明治維新講話》,中譯本,第16頁。

  [169] 列寧:《民粹主義的經濟內容》,見《列寧全集》,第1卷,第393—394頁。

  [170] 諾曼:《日本維新史》,中譯本,第19頁。

  [171] 武陽隱士:《世事見聞錄》,卷一,改造社版,第25頁。

  [172] 轉引自楫西光速等:前引書,第150—151頁。

  [173] 福澤諭吉:《舊藩情》,引見福地重孝:《士族和士族意識》。春秋社,1956年,第71頁。

  [174] 松浦靜山:《甲子夜話》,第一卷,國書刊行會本,第267頁。

  [175] 轉引自楫西光速等:前引書,第151頁。

  [176] 《象山全集》,上卷,第70頁。

  [177] 同前引楫西光速書,第151頁。

  [178] 福澤諭吉:《舊藩情》,引見福地重孝:《士族和士族意識》,第71頁。

  [179] 武陽隱士:前引書,第53頁。

  [180] 參見久米邦武:《特命全權大使美歐回覽實記》,一,岩波書店,1977年,第404頁。

  [181] 伊藤博文意見書,見大久保利謙編:《岩倉使節團研究》,宗高書房,1976年,第189頁。

  [182] 井上清:《日本軍國主義》,第1卷,東京大學出版會,1954年,第207—208頁;依田憙家:《日本近代國家的形成和革命形勢》,八木書店,1971年,第299—339頁。

  [183] 馬克思、恩格斯:《共產黨宣言》,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61頁。

  [184] 列寧:《再論杜馬內閣》,見《列寧全集》,第11卷,第57頁。

  [185] 科思敏斯基、列夫茨基主編:《英國17世紀的資產階級革命》,莫斯科俄文版,第14頁。

  [186] 列寧:《十月革命四周年》,見《列寧選集》,第四卷,第566頁。

  [187] 列寧:《社會民主黨在民主革命中的兩種策略》,見《列寧選集》,第1卷,第541頁。

  [188] 列寧:《政論家的短評》,見《列寧全集》,第16卷,第197—198頁。

  [189] 參閱河野健二:《法國革命與明治維新》,上山春平:《歷史分析的方法》。

  [190] 見吳緒、楊人楩選譯:《十八世紀末法國資產階級革命》,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7年,第106頁。

  [191] 馬克思:《〈法蘭西內戰〉初稿》,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584頁。

  [192] 恩格斯:《〈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英文版導言》,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356頁。

  [193] 旗田巍:《朝鮮史》,日文版,1954年,第200頁。

  [194] 朴殷植:《韓國獨立運動之血史》,1920年,第17頁。

  [195] 朴慶植、姜在彥:《朝鮮歷史》,日文版,1950年,第55、78頁。

  [196] 朴慶植等:《朝鮮歷史》,日文版,第124—126、132頁。

  [197] 金日成:《無產階級的國際主義和朝鮮人民的鬥爭》,載《爭取持久和平,爭取人民民主》, 1952年4月25日。

  [198] 提亞加伊:《1893—1895年朝鮮農民起義》,三聯書店,1959年,第136—185頁。

  [199]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科學院編:《朝鮮通史》(下卷),朝文版,第116—117頁、第132—133頁,1958年。

  [200] 提亞加伊:《1893—1895年朝鮮農民起義》,第190—193頁。

  [201] 菊地謙讓:《近代朝鮮歷史》日文版,第446—450頁。

  [202] 小田省吾等:《朝鮮史大系·最近世史》日文版,第145頁。

  [203] 小田省吾等:《朝鮮史大系·最近世史》日文版,第146—147頁。

  [204] 1896年4月至6月的《新時代》和《日本周郵報》,引見提亞加伊:《1893—1895年朝鮮農民起義》,第200—204頁。

  [205] 小田省吾等:前引書,第148—149頁。

  [206] 朝鮮科學院編:前引書,第124—125頁。

  [207]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外務省編:《朝鮮對外關係條約集》朝文版,1949年。

  [208] 小田省吾等:前引書,第226頁。

  [209] 《列寧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404頁。

  [210] 小田省吾等:前引書,第211頁。

  [211] 小田省吾等:前引書,第215—216頁。

  [212] 金台俊:《近代朝鮮革命運動史》日文版,第62頁。

  [213] 小田省吾等:前引書,第217頁。

  [214] 朴殷植:前引書,第18頁。

  [215] 曠官:指官吏逃亡缺席。

  [216] 引見白南雲、金慶寅等:《朝鮮民族解放鬥爭史》日譯本,第165頁。

  [217] 小田省吾等:前引書,第218頁。

  [218] 引見白南雲、金慶寅:前引書,第166頁。

  [219] 引見白南雲、金慶寅等:前引書,第167—168頁。

  [220] 釋尾春芿:《朝鮮合併史》日文版,第320頁。

  [221] 朝鮮科學院編:前引書,第195—196頁。

  [222] 朴殷植:前引書,第17頁。

  [223] 朝鮮科學院歷史研究所:《關於朝鮮資產階級民族形成問題的討論》,朝鮮《歷史科學》1957年第1期(譯文見《民族問題譯叢》1958年第3期)。

  [224] 田碩潭:《朝鮮民族的形成》,朝鮮《科學院通報》1954年第7期。

  [225] 提亞加伊:前引書,第199頁。

  [226] 轉引自提亞加伊:前引書,第2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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