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宗獨裁與節約令

2024-10-10 19:28:18 作者: 吳廷璆

  幕府為鞏固動搖的統治,整頓元祿以來商品經濟發展所攪亂的封建體制,防止農村階級進一步分化,擺脫財政危機,需要採取新的對策。

  享保元年(1716),德川吉宗就任八代將軍,在他執政期間進行了一些改革,因這些改革大部分是在享保年間(1716—1735)進行的,史稱「享保改革」。這是德川時代三次改革中的第一次。改革的主要內容如下:

  吉宗就職後,免去前代幕政的中心人物新井白石,任命水野忠之為掌管財政的「老中」。提出「一切循祖法」,恢復德川前期將軍的獨裁統治。

  為解決財政困難,首先節約開支,簡化繁縟的禮儀,七代將軍家繼的葬禮比以前簡化得多了,其後的法事也是如此。吉宗就任將軍不久,家光的靈廟燒毀了,但沒有重建,與家綱的廟合祭。享保七年(1722)實行「獻米制」,命令各大名每萬石俸祿獻米百石,代之以減免其留居江戶參覲期間為半年,即半年在府(江戶),一年半在國(領地)。這樣,才勉強發出旗本、御家人的祿米,償還積欠商人的債款,暫時緩和了財政危機。這個制度繼續了10年,至享保十六年(1731)撤銷,恢復原參覲制度。

  享保三年(1718)頒布《新金銀通用令》,著手通貨整頓。其內容是今後各種物價用新金銀(正德金銀)計算和交易,以前通用的各種通貨在五年內換成新金銀。這種新的通貨政策,給元祿以來不斷發展的經濟潑了冷水,帶來了經濟的衰退,因為各種舊通貨兌換新金銀是在顯著收縮通貨的方針下進行的,貨幣量減少則貨幣、商品流通的速度緩慢。然而元文元年(1736)以大量比較劣質的元文金銀換取少量良質的正德金銀,並發行大量銅錢、鐵錢,給經濟帶來了好轉。

  享保八年(1723),實行官職津貼(足高)制,規定低俸者就任高位官職時,發給官職津貼。例如,俸祿千石的人擔任3000石俸祿的官職時,另外補貼2000石,離職後津貼即取消。這樣,既節約了開支,又能選拔人才,制止官僚主義。

  享保九年(1724),向各大名、旗本發出節約令,從書信、贈答、婚喪以至日常飲食、婦女服飾,都做了詳細規定。對一般武士和平民的節約令,涉及更廣泛的生活面。

  節約令施行的另一個結果是,阻礙了商業發展,打擊了商人,正如江戶浪人學者山下幸內給吉宗上書所批評的,「節約政策是產生貧困的根源」。由於實行節約政策,「工匠做什麼都賣不出去,日子不好過」。[228]節約沒有使財政好轉,終至連武士的俸祿也發不出去。

  享保改革還有一個重要內容,即法制的整頓——製作法令集和編纂法典。吉宗時製作了《寬保告示集成》(1617—1743年的法令)、《撰要類集》(享保期江戶法令)。編成《訴訟處理御定書》2卷,這是一部以刑法為中心的法典,供官吏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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