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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德川前期的經濟與社會制度

2024-10-10 19:26:18 作者: 吳廷璆

  封建領主制經濟

  本章節來源於𝖇𝖆𝖓𝖝𝖎𝖆𝖇𝖆.𝖈𝖔𝖒

  德川時代,日本的社會生產形態是一種封建的小農經濟。16世紀末,日本1600萬人口中,80%以上是農民。通過豐臣秀吉檢地和兵農分離政策,封建中期開始衰落的莊園被徹底摧毀,土地所有關係和統治關係被整頓為自耕農直接向領主繳納實物年貢的貢米制。到德川時代,又經幾次檢地,確立了農民對土地的占有權,消滅了貴族和武士領有土地與農民的根基,使幕藩完全控制了廣大農村。從此農村中的基本生產關係成為領主對農民直接的剝削關係,[46]農民為領主耕種一小塊世襲份地。當時農民每戶占地都在5反以下。[47]這種農民被稱為「本百姓」,它在整個德川時代是一個不斷分化的自耕農階層。[48]領主從農民剝削50%(「五公五民」)到70%(「七公三民」)的實物地租(「本途物成」),還加上各種雜稅(「小物成」)、勞役。農民在領主的代官、村吏重重壓榨下,不僅自己被緊縛在土地上,並且連種植、生活的自由都被剝奪,事實上等於農奴。[49]

  明治維新前德川幕藩體制正是建立在這一封建農奴制的小農經濟基礎上。根據德川家康的謀臣本多正信的話:「收農民的貢賦,要不使他們死,也不使他們活。」[50]這充分表現了純封建土地所有權的本質。商品經濟發展的京都、大阪和東海道平原地帶,本百姓有僱傭「水吞」「小前」(無地貧農)等長工耕作土地的。其他後進地區,具有鄉士(在鄉武士)身份的土豪地富,則擁有稱為「譜代下人」「名子」「被官」等世襲的農奴,徵收其勞役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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