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黃金時代》
2024-10-09 22:59:05
作者: 王小波
我寫《黃金時代》,寫了很長時間。現在這篇小說已經寫完,從此屬於讀者。作為作者,長期在做的事有了結果,當然如釋重負。至於小說是好是壞,有賴於讀者的評判。
《黃金時代》記述了一件過去的事。我竭力去做的是把它述說完全,使讀者可以了解一切。除此之外,沒有很深的寓意。在我看來,最困難的就是讓處在與我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下的朋友可以了解我說的事。假如我已做到了這一點,那就是最大的成功。
如果說到寓意,我以為在一篇小說中,一切都在你所敘述的事件之中。假如敘事部分被理解了,一切都被理解了。所以我的寓意,就是《黃金時代》所說到的事件。只要這些事被理解無誤,讀者樂意得到什麼結論都可以。
這篇小說中有大量的性愛描寫,這是無須掩飾的事。性是《黃金時代》的主題之一。對於我們成年人來說,性愛是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事。我認為對此既不需渲染,也無須掩飾,因為它本是生活的一部分。假如要說明過去的事,沒有它,絕不會完全。
在坦蕩善良的人之間,性和其他事一樣,都可以討論;其中的痛苦、快樂,也可以得到共鳴。但是在另一些場合,不但性,簡直任何事都不可以說。我在寫作時,總把讀者認作善良坦蕩的朋友,這是寫小說的原始假設之一。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寫作態度。當然,假如我的作品遭到惡評,那隻好像夫子所云「愛人不親,返其仁」了。
李有為先生在審評意見中指出,這篇小說可以看作某種意義下的傷痕文學。像小說中發生的事,是我們這一代人的經歷,已經成為自我的一部分。對於個人來說,生命中已發生的事總是值得珍視的。我喜歡不斷回溯自我,解析已發生的事。所以,雖然「傷痕文學」是個普遍接受的專有名詞,但是我不太喜歡這個名詞。因為對於過去的時代和已發生的事,我抱中性的態度。現在固然可以做種種價值評判,但是最主要的是正確和完全的敘述。
像一切成年人一樣,我也關心道德問題。小說里寫了很多性,就產生了這篇小說是否道德的問題。我以為,一個社會裡,道德既非聖人之言,也非少數聖徒的判斷,乃是成年人的公斷。某件事是否道德,只有當人們完全了解之後,才有道德方面的結論。當然有一些朋友認為,不道德的事情是不需了解的,只要略知其名,就可以下結論。假如完全了解,自己也要淪為不道德。我對後一類朋友永遠抱有敬畏之心。過去很愛看蕭伯納的書,我以為《芭芭拉少校》是蕭翁最精彩的劇本。他說:所謂明辨是非,本是難倒一切科學家哲學家的事,但是對有些人來說,卻是與生俱來的本領。這些朋友就不必受思索的苦惱了。這真叫人抱怨造物不公!
有關在小說里寫性,我也有過一些顧慮。米蘭·昆德拉喜歡用一個詞:「媚俗」。這是作家的一塊心病,因為你會考慮到各種各樣的人有何想法。我很怕別人說我蓄意渲染,以示大膽不同流俗等等。當然,也怕另一些人說我是大流氓。但是如果考慮到一切人的看法,寫作就成了一件叫人害臊的事了。在這種情況下,還不如聽了毛姆的話,到公共廁所去分發手紙。這是他對一切痛苦中的作家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