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2024-10-09 21:51:04
作者: 錢穆
席不正,不坐。
不正,謂席有移動偏斜。臨坐先正席,然後坐。此句孤出,於上下文皆不得其類,疑是錯簡,當在「割不正不食」句之下,如「食不語」連及「寢不言」之例。又說:古人坐席,天子五重,諸侯三重,大夫再重;南北向,以西為上,東西向,以南為上;此席之正。
【白話試譯】
坐席沒有端正,不坐。
(一〇)
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鄉人儺,朝服而立於阼階。
鄉人飲酒:此即古者鄉飲酒之禮。此禮之行,約分四事。一,三年賓賢能。二,鄉大夫飲國中賢者。三,州長習射飲酒。四,黨正蜡祭飲酒。此節所記,當屬蜡祭,主於敬老。
杖者出,斯出矣:杖者,老人也。古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蜡祭飲酒,必序齒位,然及其禮末,則以醉為度。子貢觀於蠟,曰:「一國之人皆若狂」是也。孔子與於蜡祭,年當不及六十,杖者出即隨之,不與眾皆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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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人儺:儺者,古人驅逐疫鬼,兼及無主之殤鬼,而祭之於道上。
朝服而立於阼階:阼階,東階。或說:鄉人驅鬼,恐驚先祖之神,故朝服而立於廟之阼階,俾神依己而安。或說:此亦孔子敬其鄉黨群眾之意。蓋儺者為一鄉儺,是亦為我儺。為我儺,斯我為主,立於阼階,主人位。
此一節記孔子居鄉事。
【白話試譯】
鄉人飲酒,待老人持杖者離席,也就離席了。逢鄉人行儺禮驅鬼,便穿上朝服,立在家廟的東階上。
(一一)
問人於他邦,再拜而送之。康子饋藥,拜而受之,曰:「丘未達,不敢嘗。」
問人於他邦:孔子周遊列國,皆交其名卿大夫。問者問候。古問人必以物。
再拜而送之:拜送使者,如拜所問候之人。再拜者,以手據地,首俯而不至手,如是者再,為再拜。使者不答拜。
康子饋藥:饋,餉也。康子饋藥致問。
拜而受之:凡言拜,只是一拜。孔子既能拜而受,見不在疾時,是康子所饋藥,殆如今之丸散補劑,乃通用之品。
未達,不敢嘗:賜食物,遇可嘗,當先嘗,示鄭重其人之賜。
今告使者,未達藥性,故不嘗,亦謹篤之表示。
此一節記孔子與人交之誠意。
【白話試譯】
孔子使使者向他邦友人問好,必再拜而送之。季康子送藥品來問候,孔子拜而受之。告使者道:「我還不知道那藥性,暫時不嘗了。」
(一二)
廐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
廐:養馬之處。或說是國廐,或說是孔子家私廐。
子退朝:孔子從朝退至家,始知家廐焚燒,急問傷人乎?
不問馬:此三字,乃門人記者加之。
【白話試譯】
孔子家裡的馬房被燒了,孔子退朝回來,知道了此事急問:「傷人了嗎?」但沒有問到馬。
(一三)
君賜食,必正席先嘗之。君賜腥,必熟而薦之。君賜生必蓄之。待食於君,君祭先飯。疾,君視之,東首,加朝服拖紳。君命召,不俟駕行矣。
正席先嘗:敬君之惠。
腥必熟而薦之:腥,生肉。薦,薦於先祖。熟而先以薦,鄭重君賜。
生必畜之:君賜生物,不欲無故殺之。
君祭先飯:古者臨食之前必祭。君賜食則不祭。於君祭時先自食飯,若為君嘗食然,亦表敬意。
東首:古制室中尊西,君人室,背西面東,病者首在東臥,正面對於君。
加朝服拖紳:拖,曳也。紳,大帶。臥病不能著衣束帶,故加朝服於身,又引大帶於上。
不俟駕行矣:逢君命之召,即徒行而出,俟車已駕,隨至,始乘。
此一節記孔子事君之禮。
【白話試譯】
君賜食物,必正了席位先嘗它。君賜腥的,必煮熟後先薦奉於祖先。君賜活的,必養著。侍奉國君同食,在君祭時,便先自吃飯了。遇疾病,君來問視,頭著在東邊臥,身上加披朝服,還拖上一條大帶。君有命來召,不待仆者駕車,徑就徒步先行了。
(一四)
入太廟,每事問。
按:此條重出。孔子入太廟,未必僅一次,豈每入必每事而問乎?下一條「朋友死」,亦偶有此事,而記者收入本篇,則疑若常有之事。此皆貴乎學者之善讀。
【白話試譯】
先生走進太廟,遇見每件事,他都要問。
(一五)
朋友死,無所歸,曰:「於我殯。」朋友之饋,雖車馬,非祭肉不拜。
無所歸:無親屬可歸。
曰,於我殯:死者殮在棺,暫停宅內以待葬,其柩名曰殯,謂以賓遇之。《禮記·檀弓》:「賓客至,無所館,夫子曰:『生於我乎館,死於我乎殯。』」此與本節所記當屬一事。《檀弓》曰「賓客」,言其來自他鄉。本節言「朋友」,言其與孔子有素。當是其人病危,孔子呼而館之,謂病中館我處,死亦殯我處。本節特記所重,故單言「於我殯」。然先言「死無所歸」,則若其人已死,已殮,乃呼其柩而殯之,此決無之事。後人乃疑孔子任其殯資,就其所在殯之,不迎於家,然又與「於我乎」三字不合。故知本節文略,必連《檀弓》兼釋乃得。此必實有其事,而事出偶然,非孔子時時作此言。
《檀弓》所記,若不兼本節合釋,亦復難通。讀古書,有不可拘而釋之者,如此類皆是。此見孔子於朋友,仁至而義盡,然亦非如後世任俠好行其德之比。
非祭肉不拜:朋友有通財之義,故雖車馬之重可不拜。惟饋祭肉則拜者,敬其祖考,同若己親。
此一節記孔子交友之義。
【白話試譯】
有朋友將死,其人沒有歸處,先生迎之來,說:「病中在我處寄居,死了在我處停柩吧!」朋友有饋送,除了祭肉,雖是車馬貴物,先生受贈都不拜。
(一六)
寢不屍,居不容。見齊衰者,雖狎必變。見冕者與瞽者,雖褻必以貌。凶服者式之。式負版者。有盛饌,必變色而作。
迅雷風烈必變。
寢不屍:不舒布四體偃臥如死人。此非惡其類死者,乃惡夫惰慢之氣之肆而不知戒。
居不容:一說:不為儀容,申申夭夭,亦自然。一說:容字當作客,謂不莊敬如作客。今從後解。
見齊衰者,雖狎必變:狎,謂素親狎者。變謂改容,致哀戚者以同情。
見冕者與瞽者,雖褻必以貌:褻,一說於燕私時見,一說卑褻義。以貌,一說:以禮貌也。又一說:「必變」與「以貌」,辭有輕重。親狎者當重,故曰必變。卑褻者可輕,故曰以貌。今從後說。
此兩語先見《子罕篇》。據本節上下文連讀,知冕當作絻,亦指喪服。
凶服者式之:凶服,有喪者之服。式,車前橫木。乘者立車上,有所敬,俯而憑之曰式。式凶服,哀有喪。
式負版者:負版,一說:謂負邦國之版圖。式之,重戶籍民數。
或說:負版疑當作負販,承上「凶服者式之」言,謂其人雖負販之賤亦式之。語法參次遞下。若分作兩事,當曰式凶服者、式負版者,作平列語始得。又一說:版者,哀服之領,惟三年喪之衰,乃有此領,故負版乃喪服之最重者。果如所說,凶服可以兼負版,不煩重句。以「雖狎必變,雖褻必以貌」例之,當從第二說。
有盛饌,必變色而作:作,起義。主人設盛饌,見其對客禮重,故必於坐起身以敬主人,非為饌也。
迅雷風烈:迅,疾義。烈,猛義。必變,所以敬天意之非常。
此一節見孔子容貌之變。
【白話試譯】
寢臥時,不直挺著四肢像個屍。居家時,不過為容儀像作客。
見有穿喪服的,雖是平素親狎之人,也必變容色誌哀悼。見戴絻的和瞽者,雖是卑褻之人,也必在容貌上志不安。路遇凶服的人,雖負販之賤,也必憑軾表敬意。宴會有盛饌,必從席上變色起身。遇疾雷猛風,必變色表不安。
(一七)
升車,必正立執綏。車中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
執綏:綏,挽以升車之索。必正立執綏以升,所以為安。
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內顧,言回視。疾言,乃高聲。親指,兩手親有所指。或說:親字無解。《曲禮》:「車上不妄指。」親疑妄字誤。此三者易於使人見而生疑,故不為。
此一節記孔子升車之容。
【白話試譯】
升車時,必正立著,兩手把執那繩子才上去。在車上,不回著頭看,不高聲說話,不舉起兩手來東西指點。
(一八)
色斯舉矣,翔而後集。曰:「山樑雌雉!時哉!時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色斯舉矣:舉,起義。言鳥見人顏色不善,或四圍色勢有異,即舉身飛去。
翔而後集:翔,其飛迴旋。集,鳥止於木之義。言鳥之將集,必迴翔審顧而後下。此兩句殆亦逸詩。此下孔子贊雉,引此以明「時哉」之義。雉飛僅能竦翅直前,徑落草中,不能運翅迴翔,然其警覺見幾,則與詩辭所詠無殊。
曰山樑雌雉,時哉時哉:曰,孔子嘆也。梁,水上架木作渡。
孔子路見一雌雉在山樑之上,神態閒適,因嘆曰:時哉時哉!雖雉之微,尚能知時,在此僻所,逍遙自得,嘆人或不能然也。
子路共之:共字或作拱。子路聞孔子讚嘆此雉,竦手上拱作敬意。或說:共,同「眾星共之」,方向義。或說:共作供。子路聞孔子美之,投糧以供。
三嗅而作:嗅,本作臭,當是臭字,從目從犬,乃犬視貌。借作鳥之驚視。雉見子路上拱其手,疑將篡己,遂三臭而起飛。言三臭者,驚疑之甚,此即所謂見幾而作。或說:子路投以糧,雉三嗅之,不敢食而起飛。
此章實千古妙文,而《論語》編者置此於《鄉黨篇》末,更見深義。孔子一生,車轍馬跡環於中國,行止久速,無不得乎時中。而終老死於闕里。其處鄉黨,言行臥起,飲食衣著,一切以禮自守,可謂謹慎之至,不苟且、不鹵莽之至。學者試取《莊子·逍遙遊》、《人間世》與此對讀,可見聖人之學養意境,至平實,至深細,較之莊生想像,逖乎遠矣。然猶疑若瑣屑而拘泥。得此一章,畫龍點睛,竟體靈活,真可謂神而化之也。
又按:此章異解極多,姑參眾說,解之如此,讀者如有疑,可自尋眾說。
又按:《論語》之編輯,非成於一時。自此以前十篇為《上論》,終之以《鄉黨篇》,為第一次之結集,《下論》十篇為續編。此篇本不分章,今依朱子分為十七節,而最後別加「山樑雌雉」一章,亦猶《下論》末《堯曰篇》不分章,最後亦加「不知禮不知命不知言」一章。《鄉黨篇》匯記孔子平日之動容周旋,與其飲食衣服之細,《堯曰篇》則總述孔子之道統與其抱負。「雌雉」章見孔子一生之行止久速,「不知禮」章則孔子一生學問綱領所在。
【白話試譯】
只見人們有少許顏色不善,便一舉身飛了。在空中迴翔再四,瞻視詳審,才再飛下安集。先生說:「不見山樑上那雌雉嗎!它也懂得時宜呀!懂得時宜呀!」子路聽了,起敬拱手,那雌雉轉睛三驚視,張翅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