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罕篇第九 (一)
2024-10-09 21:50:10
作者: 錢穆
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利者,人所欲,啟爭端,群道之壞每由此,故孔子罕言之。罕,稀少義。蓋群道終不可不言利,而言利之風不可長,故少言之。與,贊與義。孔子所贊與者,命與仁。命,在外所不可知,在我所必當然。
命原於天,仁本於心。人能知命依仁,則群道自無不利。或說:利與命與仁,皆孔子所少言;此決不然。《論語》言仁最多,言命亦不少,並皆鄭重言之,烏得謂少?或說:孔子少言利,必與命與仁並言之;然《論語》中不見其例,非本章正解。
【白話試譯】
先生平日少言利,只贊同命與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