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2024-10-09 21:46:33
作者: 錢穆
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
慎終:終,指喪禮言。死者去不復返,抑且益去益遠。若送死之禮有所不盡,將無可追悔,故當慎。
追遠:遠,指祭禮言。死者去我日遠,能時時追思之不忘,而後始有祭禮。生人相處,易雜功利計較心,而人與人間所應有之深情厚意,常掩抑不易見。惟對死者,始是僅有情意,更無報酬,乃益見其情意之深厚。故喪祭之禮能盡其哀與誠,可以激發人心,使人道民德日趨於敦厚。
儒家不提倡宗教信仰,亦不主張死後有靈魂之存在,然極重葬祭之禮,因此乃生死之間一種純真情之表現,即孔子所謂之仁心與仁道。
孔門常以教孝道達人類之仁心。葬祭之禮,乃孝道之最後表現。對死者能盡我之真情,在死者似無實利可得,在生者亦無酬報可期,其事超於功利計較之外,乃更見其情意之真。明知其人已死,而不忍以死人待之,此即孟子所謂「不忍之心」。於死者尚所不忍,其於生人可知。故儒者就理智言,雖不肯定人死有鬼,而從人類心情深處立教,則慎終追遠,確有其不可已。曾子此章,亦孔門重仁道之一端也。
【白話試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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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說:「對死亡者的送終之禮能謹慎,對死亡已久者能不斷追思,這樣能使社會風俗道德日趨於篤厚。」
(一〇)
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
子禽:陳亢字子禽,即原亢。
子貢:端木賜字子貢。二人皆孔子弟子。
聞其政:預聞其國之政事。
抑與之:抑,反語辭。與之,謂人君與之,自願求與為治也。
溫、良、恭、儉、讓:溫,柔和義。良,易善義。恭,莊順義。
儉,節制義。讓,謙遜義。五者就其表露在外之態度,可以想見其蘊蓄在心之德養。孔子因此德養,光輝接人,能不言而飲人以和,故所至獲人敬信,乃自以其政就而問之。
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其諸,語辭。諸,許多義,亦一切義。
孔子聞政之所異於人者,不只一端,故連用「其諸」為問辭。孔子之所至而獲聞其政,直是自然得之。因承子禽問,若謂即是孔子求之,亦異乎他人之求之。
子貢善言聖人,此章揭出溫、良、恭、儉、讓五字,而孔子之心氣態度,活躍如見。學者細玩之,可不覺其暴戾驕慢之潛消。亦知人間自有不求自得之道。此與巧言令色之所為,相去遠矣。然孔子亦固未嘗真獲時君之信用而大行其道於世,則孔子之溫、良、恭、儉、讓,亦己心自修當然,而非有願於其外。
【白話試譯】
子禽問子貢道:「我們夫子每到一國,必預聞其國之政事,這是有心求到的呢?還是人家自願給他的呢?」子貢說:「我們夫子是把溫和、良善、恭莊、節制、謙讓五者之心得來的。我們夫子之求,總該是異乎別人家的求法吧!」
(一一)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觀其志:其,指子言。父在,子不主事,故惟當觀其志。
觀其行:父沒,子可親事,則當觀其行。
三年無改於父之道:道,猶事也。言道,尊父之辭。本章就父子言,則其道其事,皆家事也。如冠、婚、喪、祭之經費,婚姻戚故之饋問,飲食衣服之豐儉,歲時伏臘之常式,孝子不忍遽改其父生時之素風。或說:古制,父死,子不遽親政,授政於冢宰,三年不言政事,此所謂三年之喪。新君在喪禮中,悲戚方殷,無心問政,又因驟承大位,未有經驗,故默爾不言,自不輕改父道。此亦一說。
然本章通言父子,似不專指為君者言。
《論語》文辭簡約,異解遂滋。如此章或謂乃專對當時貴族在位者言,非對一切人言。無改父道,乃指政治措施,不指日常行為。否則父在時,其子豈無日常行為,而僅雲「觀其志」?或通指父子,重此道字。謂若父行是道,子當終身守之。若非道,何待三年?或則從三年上尋求,謂三年不改,即是終身不改。疑辨紛紜。然《論語》所言,固當考之於古,亦當通之於今。固當求之於大義,亦當協之於常情。如據三年之喪為說,是專務考古之失。如雲父行非道,何待三年,是專論大義之失。其實孔子此章,即求之今日之中國家庭,能遵此道者,尚固有之。既非不近人情,亦非有乖大義。孝子之心,自然有此。
孔子即本人心以立教,好高鶩遠以求之,乃轉失其真義。學者其細闡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父親在,做兒子的只看他志向。父死了,該看他行為。在三年內能不改他父親生時所為,這也算是孝了。」
(一二)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和為貴:禮主敬,若在人群間加以種種分別。實則禮貴和,乃在人群間與以種種調融。
斯為美:斯指禮,亦指和。先王之道,以禮為美。和在禮中,亦即以和為美。
小大由之:事無大小,皆由禮,亦即皆由和。
有所不行:此四字連下讀,謂亦有不能行處,如下所云。
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節,限別義。如竹節,雖一氣相通,而上下有別。父子夫婦,至為親密,然雙方亦必有別,有節限,始得相與成和。專一用和,而無禮以為之節,則亦不可行。
言外見有禮無和之不可行,故下一「亦」字。
本章大義,言禮必和順於人心,當使人由之而皆安,既非情所不堪,亦非力所難勉,斯為可貴。若強立一禮,終不能和,又何得行,故禮非嚴束以強人,必於禮得和。此最孔門言禮之精義,學者不可不深求。
【白話試譯】
有子說:「禮之運用,貴在能和。先王之道,其美處正在此,小事大事都得由此行。但也有行不通處。只知道要和,一意用和,不把禮來作節限,也就行不通了。」
(一三)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言可復也:與人有約而求能信,當求所約之近於義,俾可踐守。
復,反覆,即踐守所言義。
遠恥辱也:恭敬亦須合禮,否則易近於恥辱。
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因,猶依。宗,猶主。謂所依不失為可親之人,則緩急可恃,亦可親為宗主。或說:因,姻之省文。宗者,親之若同宗。外親無異於一本之親。今按:前解通說,後解專指,今從前解。
本章言與人交際,當慎始,而後可以善終。亦見道有先後高下之別。信與恭皆美德,然當近義合禮。有所因依亦不可非,然必擇其可親。
【白話試譯】
有子說:「與人約而求信,必先求近義,始可踐守。向人恭敬,必先求合禮,始可遠於恥辱。遇有所因依時,必先擇其可親者,亦可依若宗主了。」
(一四)
子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食無求飽,居無求安:不求安飽,志在學,不暇及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樂亦在其中。若志在求安飽,亦將畢生無暇他及矣。
敏於事而慎於言:敏,捷速義。慎,謹也。於事當勉其所不足,於言當不敢儘其所有余。
就有道而正焉:有道,言有道德或道藝之人。正,問其是非。
如上所行,又就有道而正之,始可謂之好學也。
【白話試譯】
先生說:「君子,飲食不求飽,居處不求安,敏疾地做事,謹慎地說話,又能常向有道之人來辨正自己的是非,這樣可算是好學了。」
(一五)
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子貢曰:「《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與?」子曰:「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告諸往而知來者。」
無諂:諂者諂媚,卑屈於人。
無驕:驕者矜肆,傲慢於人。貧多求,故易諂。富有恃,故易驕。
可也:可者,僅可而有所未盡之辭。
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一本「樂」下有「道」字。貧能無諂,富能不驕,此皆知所自守矣,然猶未忘乎貧富。樂道則忘其貧矣。
好禮則安於處善,樂於循理,其心亦忘於己之富矣。故尤可貴。
《詩》云:《衛風·淇澳》之篇。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此詩語有兩釋。一治骨曰切,治象曰磋,治玉曰琢,治石曰磨,四字分指平列。謂非加切磋琢磨之功,則四者皆不能成器,蓋言學問之功。又一釋,治牙骨者,切了還得磋,使益平滑。治玉石者,琢了還得磨,使益細膩。此言精益求精。求之古訓,前說為當。
其斯之謂與:此句從前釋,子貢聞孔子言,知無諂無驕,可由生質之美;而樂道好禮,則必經學問之功。從後釋,子貢聞孔子言無諂無驕之不如樂道好禮,而知道義無窮,進而益深,如詩所云。
子貢所悟,蓋悟於義理之無窮。惟其義理無窮,故不可廢學問。
告諸往而知來者:往,所已言。來,所未言。從前釋,無諂無驕不如樂道好禮,孔子所已言。而此詩之言學問之功,則孔子所未言,子貢悟及於此,故孔子嘉許其可與言詩。從後釋,孔子僅言無諂無驕不如樂道好禮,而子貢悟及此詩,知一切事皆如此,不可安於小成而不自勉於益求精進。前釋平易,後釋曲折,今采前釋。
【白話試譯】
子貢說:「貧人能不諂,富人能不驕,如何呀?」先生說:「這也算好了,但不如貧而能樂道,富而知好禮,那就更好了。」子貢說:「《詩經》上曾說過:像切呀,磋呀,琢呀,磨呀,不就是這意思嗎?」先生說:「賜呀!像這樣,才可和你談詩了。告訴你這裡,你能知道到那裡。」
(一六)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君子求其在我,故不患人之不己知。非孔子,則不知堯舜之當祖述。非孟子,則不知孔子之聖,為生民以來所未有。此知人之所以可貴,而我之不知人所以為可患。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不要愁別人不知我,該愁我不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