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2024-10-09 21:46:27
作者: 錢穆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子夏:卜商字子夏,亦孔子晚年弟子。
賢賢易色:下*賢字指賢人有才德者。上*賢字作動詞用,尊敬義。易字有兩讀:一讀改易,謂以尊賢心改好色心。一讀平易,謂尊賢心平於好色心。今從前讀。或說此四字專指夫婦一倫言,謂為夫者能敬妻之賢德而略其色貌。
致其身:致,送達義。致其身,如致命、致廩餼,謂納身於職守。事父母能竭其力為孝,事君能致其身為忠。四句分言夫婦、父子、君臣、朋友四倫。
雖曰未學:其人或自謙未學,我必謂之既學矣。
上章孔子言學,先德行,次及文,故《論語》編者次以子夏此章。
或謂此章語氣輕重太過,其弊將至於廢學。然孔門論學,本以成德為重,後人分德行與學問而二之,則失此二章之義矣。
【白話試譯】
子夏說:「一個人能好人之賢德勝過其好色之心,奉事父母能*簡體版註:此「下」、「上」二字,系豎排版原文,在橫排版中作「前」、「後」解。
盡力,事君上能奉身盡職,交朋友能有信,這樣的人,縱使他自謙說未經學問,我必說他已有學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