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言

2024-10-09 21:41:25 作者: 錢穆

  一、宋明理學家,全祖望《宋元學案》,黃宗羲《明儒學案》兩書,都稱其別號,如周稱濂溪,二程稱明道、伊川之類。其熟稔者較易知,其疏僻者則稱其號往往不知其姓名。本書一律改稱姓名。其援引舊說,則概依原文,不復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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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書取材,十之八九根據兩《學案》。茲為便利讀者之尋檢,於本書目錄下,分別附註兩《學案》卷數,以資對勘。

  三、本書取材,間有逸出兩《學案》外者,皆憑平日筆記。流寓中手邊無書,不易一一詳列其出處,概予節略,不復添注。

  四、本書雖多援據兩《學案》,而取捨詳略,排比條貫,別有會心。大抵兩《學案》以材料為主,而本書則以各家思想之體系為重。作意不同,翦裁自別。

  五、理學家主張各別,派系紛歧,本書力求客觀敘述,各還其本來之面目,各顯其特殊之精彩。精粗互見,得失並陳,既詳其相互間之辨難,亦採摘後人之評核。間復私附己意,總求就各家思想之本身,批窾導隙,以助讀者之研討。門戶黨伐,入主出奴,是所力避。

  六、求明一代之思想,必當溯源竟流,於全部思想史中跡其師承,踵其衍變,始可以明此一代思想之意義與價值。往年曾著《中國思想史》,雖篇幅有限,而綱宗桷立。讀者治此書,必與上書並觀,始不為此一代之思想之所囿,亦可明此一代思想之所辟。

  七、前著《中國思想史》,宋明理學主要諸家,均已序列。本書遇與前著重出諸家,取材詳略,力避重複。闡發要點,亦求互顯。大體雖同,節目各異。讀者必就此諸家,合觀兩書,始較近於諸家之全貌。

  八、舊著《近三百年學術史》,適與本書年代相銜接。讀者治此書竟,再閱《近三百年學術史》,於中國近代一千年之學術思想,大體已具,可資識途。

  九、知人論世,為治史之首要條件。《近三百年學術史》有附表一通,於諸學者生卒年月,仕宦出處,師友交遊,著作先後,爬羅抉剔,一一備載。觀此一表,必可對書中敘述,更多啟發。作者曾著「宋、元、明三代學者生卒出處著述通表」一編,大體亦如前表,而繁委過之。積稿已歷年歲,尚未成書。當俟將來續補,單獨刊行,作本書之補編。

  十、本書較之《中國思想史》,篇幅已增,但視《近三百年學術史》,則猶見簡陋。流亡窮窘,聊示學者以途轍,無當著作之規模。大雅君子,幸希垂諒。其有紕繆,樂聞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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