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政治學術脫節後之世變
2024-10-13 07:08:33
作者: 錢穆
江、浙學風這一種的轉變,雖於古經典之訓釋考訂上,不無多少發明,但自宋以來那種以天下為己任的「秀才教」精神,卻漸漸消沉了。至少他們只能消極的不昧良心,不能積極的出頭擔當,自任以天下之重。
淸代雖外面推尊朱子,自康熙命李光地等編纂朱子大全書,至五十一年朱子在孔廟升祠十哲,特表崇重。但對程朱學中主要的「秀才教」精神,則極端排斥。
乾隆有禦製程頤論經筵劄子後云:「夫用宰相者,非人君其誰?使為人君者,以天下治亂,付之宰相,己不過問,所用若韓、琦范仲淹猶不免有上殿之相爭,所用若王安石、呂惠卿,天下豈有不亂?且使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亂為己任,而目無其君,此尤大不可也。」以天下為己任,此乃宋、明學者惟一精神所寄,而為淸廷所最極端反對。又如雍正時,謝濟世注大學,不從四書集注本,順承郡王錫保參其謗毀程朱,雍正批諭渭:「朕觀濟世所注之書,意不止謗毀程朱。乃用大學內『見賢而不能舉』兩節,言人君用人之道,藉以抒寫其怨望誹謗之私也。其注有『拒諫飾非,必至拂人之性,驕泰甚矣』等語,則謝濟世之存心,昭然可見。」九卿議榭罪斬立決,後得旨免死,發往新疆充軍。又乾隆時尹嘉銓案,羅尹罪狀,有尹著名臣言行錄序列本朝大臣,諭謂:「朱子當宋式微,今尹嘉銓欲於國家全盛之時,妄生議論,實為莠言亂政。」又尹稱大學士、協辦大學士作「相國」,諭謂:「明洪武時已廢宰相,我朝相沿不改,祖宗至朕臨御,自以敬天愛民勤政為念,複於何事藉大學士之襄贊?昔程子云『天下治亂系宰相』,止可就彼時闒冗而言」云云。大學士等擬尹淩遲處死,家屬緣坐,特旨改絞立決,免其淩遲、緣坐。則淸廷之所謂尊程朱者,其情居可見。
他們只利用了元明以來做八股應舉得程朱招牌,他們決不願學者認眞效法程朱,來與聞他們的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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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館臣作四庫全書提要,對程朱宋學,均濫肆慢罵。此非敢顯背朝廷功令,實是逆探朝廷意志,而為奉迎。東吳惠氏有楹帖云:「六經尊服鄭,百行法程朱。」淸廷科舉功令,只是六經尊程朱而已。另一面則推波助瀾,假意提倡江、浙考據之學,務期學者只埋頭不張眼,則是百行法服鄭也。淸廷能自以私意操縱學風,正為其對中國學術文化有相當了解之故。
此等風氣,恰恰上下相浹洽,而學者精神,遂完全與現實脫離。應科舉覓仕宦的,全只為的是做官,更沒有絲毫以天下為己任的觀念存在胸中。淸代中葉以後學術雖日盛,而吏治卻日衰,正為此故。
淸代統治中國的傳統政策,一面箝制士大夫,社會中層而一面則討好民眾。社會下層
淸代討好下層平民最有名之著例,莫如丁賦攤入地糧,自康熙五十年以後,永不加賦一事。王慶雲石渠餘紀謂:「淸初丁徭之法,悉依明舊。順治十八年編審,直省人丁二千一百六萬有奇,至康熙五十年編審,二千四百六十二萬有奇。五十年間,滋生不過十分之二。蓋各省未以加增之丁盡數造報也。先是巡行所至,詢民疾苦,或言戶有五、六丁,只納一丁,或言有九丁、十丁,止納二、三丁。於是康熙五十一年定丁額,諭曰:『海宇承平日久,戶口日增,地畝未廣,應將現今丁數,勿增勿減,永為定額。自後所生人丁,不必徵收錢糧,惟五年一編審如故。』雍正初,定丁隨地起之法,直省丁賦以次攤入地糧,於是丁徭口賦,取之田畝,而編審之法愈寬。」今按:以丁歸田,其實唐楊炎兩稅已如此。然自楊炎兩稅以後,仍自有差役。王安石令民輸錢免役,而紹興以後,戶長、保正催錢複不免。李心傳謂:「合丁錢論之,力役之徵蓋取其四,而一有徵事,征夫之事又仍不免,是取其五矣。」及明代一條鞭法,實亦地丁合一也。淸之田賦悉照萬歷年間則例徵收,惟除天啟、崇禎諸加派,則丁糧固已在租中,而複有丁徭,是正如唐行兩稅而五代、宋室複有差役也。及將丁糧攤入田賦後,其後仍不斷有差役,則亦仍是一種朝三暮四,為狙公之賦芧而已。淸代賦役,較之晚明固見輕減,若以與唐代租庸調製之確立一代規模者相比,則未可同日語。且淸代此項政制,其先亦起於不得已。其時各直省對丁糧各有積虧,江蘇巡撫所屬七府五州,自康熙五十一年至雍正四年,積虧地丁錢糧至一千十一萬。甘肅自康熙末至雍正初,亦虧帑金一百六十餘萬。淸賦本重,民力已竭,故康熙五十年詔,有「戶口漸繁,地不加增,民生有不給之虞」之說。此後丁糧既不加征,則惟有攤丁於地之一法。且淸初征納錢糧,照例有「火耗」。每兩加三分。官吏舞弊濫收。據東華錄:「康熙二十四年,山西各州、縣每兩加至三錢、四錢不等。三十六年諭:『山、陝火耗有每兩加至二、三錢不等者。』雍正元年諭:『火耗日漸加重,每兩加至四、五錢。』」田文鏡最為雍正依信,亦謂:「山東錢糧積虧二百餘萬,雍正六年應屆完限,完不及五成;實由火耗太重,私派太多。」淸廷雖時頒禁令,而民間未見實惠。其後乃明定其額而歸之公。當時爭者謂:「耗羨歸公,卽為正項。今日正項之外加正項,他日必至耗羨之外加耗羨。」淸廷不納,而其後果然。火耗之外又繼之以「平餘」。火耗猶可說,平餘則明為不平矣。又複有「重戥」。錢糧又有所謂「浮收」。始乾隆三十年後。未幾而又有「折扣」。始猶每石折耗數升,繼乃至五折、六折不等。仍有「淋尖」、「踢腳」、「灑散」,多方糜耗。
此皆在雍、乾盛時,更不論中、晚以後也。則淸之討好民眾,固僅勝口惠,與確立一代規模之善政有辨。又淸代有捐納之制,官吏可以貲進。其始蓋以初入關,中國士大夫意存觀望,淸廷藉以網羅社會雄於資財之一部分人,亦可減削一時反對之氣勢,而補開科取士之所不足。文官捐始於康熙十三年三藩事起之後,旣可不加稅而餉足,又以官爵餌社會、安反側,其用意至深毒。然其後寖失本意,乃專為彌縫一時經費之急需。捐例大率不出三途:曰拯荒、河工、軍需。名器不尊,登進日濫,仕途郩雜。淸廷徒守「永不加賦」之美名,而捐例迭開,不啻縱數十、百餓虎饞狼於民間,其害較之加賦為更烈。
但到士大夫腐化了,吏治振作不起來,則民眾只有受苦,絕對沾不到惠澤。因此待到士大夫階層反抗淸代的意志漸漸消滅,即箝製成功,而士大夫趨於腐化。卽下層社會反抗淸廷的氣焰漸漸熾盛。因吏治敗壞,民不聊生。嘉慶十八年,蔣攸銛疏:「我朝累代功德在民,而亂民愍不畏法,此皆由於吏治不修所致。」可渭道破此中消息矣。這是狹義的部族政權不可避免的一種厄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