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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神話、傳說和故事2

2024-10-09 12:08:39 作者: 施寒微

  李斯刊行了用傳說中文字發明者的名字命名的《倉頡篇》,他與當時其他的文字改革者一樣,以大篆為基礎,推行文字改革。這些改革者中還包括趙高和胡母敬,他們的書法規範字帖分別為《爰歷篇》和《博學篇》。雖然這些改革者推行的字體有一部分相互間差別非常大,但還是被統一稱為「小篆」或「秦篆」。

  在漢代,《倉頡篇》《爰歷篇》和《博學篇》被合成一部共55章的著作,每一章60個字,共計3300字,被稱為《倉頡篇》。由於最初的書並沒有流傳下來,加上關於李斯統一文字的最早記錄出現在公元1世紀,這些後人記錄的可信度與秦始皇焚書坑儒的可怕記載的真實性一樣,都遭到了質疑。

  相比李斯本人在統一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我們更應該認識到統一文字不僅是統一中國的秦帝國的需要,更是它的貢獻。從秦朝之後直到今天,中國各個時期的政府都很重視對文字的管理,因為語言與文字與其他任何事物一樣,得符合人們從天地陰陽角度解釋的秩序,根據這種觀點,沒有任何事物可以隨心所欲,萬物都要調和,都與整體之間有著固定的聯繫。毫無疑問,秦帝國各個地方的不同文字必須被壓制。在小篆以外,隸書已經開始形成,並最終成為主要的字體,因而,篆書的使用頻率越來越低。但許慎在121年獻給宮廷的《說文》一書用的卻是篆書,體現了他對新文字的抵制。

  小篆最著名的物證是宣揚秦朝威德、歌頌始皇帝功績的秦刻石,是秦始皇巡遊帝國時命人刻制的。刻石的大部分內容通過司馬遷的《史記》而得以保存下來,而這些刻石本身僅殘存一些碎片。除了這些刻石,在推行小篆方面更為重要的是統一度量衡過程中發放到全國的度量衡器,這些度量衡器上面的字體就是小篆。

  與李斯這個名字結合在一起的秦朝文字改革,並沒有完全滿足政府的需求。政府需要的是一種能夠迅速記錄下諸如審判過程或法庭判決這類內容的字體,所以書寫者們又從小篆發展出一種簡便的「隸書」,也有文章稱隸書的創始者是程邈(生卒年不詳)。大概就是在文字改革和統一的過程中,「古文」逐漸被人遺忘,等到約100年後,當用這種文字抄寫的文章被發現時,已經幾乎沒人能看得懂了。從這點上,我們能夠看出文字改革的深遠影響:先秦時期的文章因為文字改革而逐漸變得無人能懂。文字改革的另一個結果,是形成了不同的文章傳承及注釋傳統。從公元前136年儒學被宣布為國家學說之後,皇家學府中的「博士」們就只用他們那個時代的「今文」傳授典籍。不過,用「古文」寫的文章同時也在流傳,只是不被官方認可。西漢末年,圍繞這兩種傳統又形成了不同的派系,他們互相抨擊,用各自不同的方式解釋文本和其中的字詞。

  文字改革以及對語言文字的全面掌控始終是政府管理的要務,並且一直在進行。例如,《漢書》卷三十中就講到了漢代早期的字典編修工作:

  武帝時司馬相如作《凡將篇》,無復字。元帝時黃門令史游作《急就篇》,成帝時將作大匠李長作《元尚篇》,皆《倉頡》中正字也。《凡將》則頗有出矣。至元始中,征天下通小學者以百數,各令記字於庭中。揚雄取其有用者以作《訓纂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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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就篇》被非常完整地保留了下來(其中有上千個不同的漢字),所以我們大致能夠推想出《倉頡篇》的樣子。

  隨著中國官僚體制的形成以及中央集權制的推行,人們對寫字速度的要求提高了,這影響了字體的形式,以線條粗細一致為特徵的小篆被隸書取代,也正是出於這個原因。隸書之外還形成了其他的字體,這裡特別要提到的是草書。在草書中,毛筆從一個字寫到下一個字時不需要從書寫載體上抬起,上一個字的最後一筆可以直接連接到下一個字的起筆。正是由於草書中常見的簡略與牽連,它的推行速度比較慢。要將撰寫好的文章拿出去供人傳抄,自然要考慮到字跡是否清晰可辨的問題,這就對草書的流行造成了阻礙。那些將書法作為修身養性的手段和目標的文人在沉醉或極度興奮狀態下寫就的草書作品,發展到只有深諳此道者才能看得懂,有時甚至連行家閱讀起來都十分困難。這類「狂草」後來主要是因唐代的兩位書法家而為人熟知,其中一位是張旭(700—約750),另一位是懷素和尚(725—785後)。[10]

  不管是因為書寫材料還是文字用途,對字體的不同要求最終造成了多種多樣的書寫風格。圍繞這些字體風格的產生流傳著許多說法,而這些字體實際上直到過去的幾百年才逐漸形成標準。更為常見的是因某位書法大家——其中最著名的莫過於因王羲之而形成的某種特別形式。這些書法家作品的拓本或摹本成為買賣的商品,直到今天依然是書法學習者的範本字帖。這些書法家常常也是詩人,所以我們在之後的章節中還會提到他們。除草書之外,最重要的書寫字體還有楷書和行書,這兩種字體應該也是在隸書的基礎之上形成的。從筆畫的簡略和牽連上判斷,行書介於草書以及後來成為標準字體的嚴謹的楷書之間。有些人在一種或多種字體風格上造詣超群,他們的書法作品成了後世學習的範本,直到今天,仍有大量書寫範本被人們臨摹學習,雖然人們的偏好不盡相同。為了滿足學習需求,清代已經出現了囊括最重要字體的字典。

  中國最早的書是編成束的木片或竹片,「策」字就是這個意思。[11]我們今天能夠看到的書並沒有早於戰國時期的,但我們可以認為這種形式的書早在商代就已經出現了。西周時期,絹帛替代木、竹成為書寫載體,東周末年又出現了紙。但是紙並沒有馬上替代木、竹與帛,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這幾種載體都是並行使用的。我們也可以從人們對文章的稱謂上看出書寫載體的逐漸改變。在西漢時期,稱作「篇」的文章數量遠遠大於被稱作「卷」(卷在一起的帛或紙)的文章數量,到了東漢末年,兩者的比例就反過來了。

  簡的大小顯然是有規格標準的,但並不是所有文章都用同一個規格,比較大的簡通常用來寫更為重要的文章。木簡的標準規格似乎是5寸(漢代的1寸有2厘米多)或5寸的倍數,而竹簡則長2尺(合20寸)、1尺或半尺。木簡沒有統一的寬度,在8毫米到46毫米之間,但絕大多數都在10毫米左右,有的時候也會有非常窄或非常寬的木簡。通常一根簡上只寫一行字,例如《尚書》的簡上大約有30個字,而《左傳》的短簡上就只能寫8個字。

  絹帛——特別是紙的使用——使書籍製造產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簡牘書籍很容易出現字行順序被打亂的情況。這種情況現在不再存在,人們幾乎可以寫任意長度的文章。紙的造價低廉,所以大量複製時的顧忌也少了許多,印刷術發展的基礎就此尊定,並在唐代形成第一個繁榮期。中國流傳下來的最早關於印刷術的物證是制於公元704年至751年間,印在桑皮紙上的唐代雕版《陀羅尼經咒》。[12]

  金石文

  早在使用木簡和竹簡以前,人們就出於祭祀目的,而在獸骨、龜甲或是青銅、陶器和石器上刻字。「金石文」在紙開始使用後的幾百年甚至直到近現代,都是中國文學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多數情況下,石頭本身並沒能留存下來,只是刻文的內容被保留在文集、類書或者敘事文學性質的作品集中。此外,只是寫下內容,並根本沒有往石頭上刻的情況也不少見。

  現存最古老的刻石是上文中已經提到過的石鼓。秦始皇命人立在名山之上的圓柱形刻石象徵著鼎盛,同時也意味著這種刻石的終結,這些刻石上的文字內容都是歌頌始皇帝功績的。事實上,這些刻石本身已經失傳,但其內容被部分地記錄在其他作品中。秦刻石中只剩下丞相李斯用小篆刻寫的秦二世詔書上還有字可見。[13]

  到漢代,刻石的形狀從圓柱形變成了方形。這些方形石碑高可達5米,主要功能是記錄特別的事件或是紀念某個重要的人。這樣的紀念石碑或墓碑大都由兩部分組成:裝飾著精美動物刻像的標題以及正文。在墓碑上,正文部分寫的就是死者的生平。碑的背面刻有家屬或捐贈者的姓名。立在地上的稱為「碑」,埋進墳墓中的稱為「墓誌」。大約從公元6世紀開始,由於國家的使用規定,石頭墓誌數量減少,代之以陶質墓誌。

  立碑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至於它與經濟發展、財富分配有什麼關係,到目前為止都只有一些猜測而已。目前看來,公元2世紀下半葉之所以會出現為數眾多的碑記,可能得益於經濟、政治及社會的發展。今天我們幾乎看不到西漢時期的碑記,而東漢時期的碑記則超過300篇,其中,僅蔡邕(132—192)的作品集裡就收錄了50多篇,所以他也被視為碑記這種體裁的創始人。[14]保存至今的石碑數量並不多,比較大的石碑收藏地是西安的「碑林」,但以石碑拓片居多。儘管有收藏家和金石學家的收集整理,我們對漢代石碑的了解還是很少。通過酈道元(卒於527年)所作的《水經注》,我們能夠知道直到公元6世紀,大量石碑都還存在,但在後來的作品中,這些石碑就沒有再被提起。

  墓碑經常是後世寫史的重要資料來源之一。不過,立在寺廟中的石碑或舍利碑常常也會記錄一些特別的事件或地方傳說。我們可以在蔡邕作品收錄的一則碑記中讀到下面這樣一件事,講的是某位聖人之墓的發現過程:

  暨於永和之元年冬十有二月,當臘之夜,墓上有哭聲,其音甚哀,附居者王伯聞而怪之,明則祭其墓而察焉。時天洪雪,下無人徑,見一大鳥跡在祭祀之處,左右咸以為神。其後有人著大冠絳單衣,杖竹策立冢前,呼樵孺子尹永昌曰,我王子喬也。爾勿復取吾墓前樹也。須臾,忽然不見。時令太山萬熹,稽故老之言,感精賜之應,咨訪其驗,信而有徵,乃造靈廟,以休厥神。於是好道之儔,自遠來集,或弦琴以歌太一,或覃思以歷丹丘,其疾病尪瘵者,靜躬祈福,即獲祚,若不虔恪,輒顛踣。故知王德之宅兆,實真人之先祖也。[15]

  另外一個漢代金石刻文的例子是公元6世紀時重新被人發現,並完好地保存至今的漢郃陽令曹全碑。這塊石碑高184厘米,寬86厘米,上面寫著捐碑人的名字。在細數曹全的來歷之後,碑文講述了他的青少年時代:

  君童齔好學,甄極毖緯,無文不綜,賢孝之性,根生於心,收養季祖母,供事繼母,先意承志,存亡之敬,禮無遺闕,是以鄉人為之諺曰:「重親致歡曹景完。」易世載德,不隕其名。[16]

  由於儒家經典所受到的重視,早在公元2世紀,所有經典就都被刻錄在石頭上了(並且後世也不斷反覆刻錄)。這項工作開始於公元175年,8年後結束,從此確立了範本,並應該被複製了數千次,而其中絕大多數為拓片。但漢代刻有《詩經》的石碑在完成後不久就被毀了,今天只留存其中一些碎片。

  在公元11世紀,隨著人們對古籍重新燃起興趣,歐陽修刊印了帶註解的《集古錄》,裡面輯錄了他的收藏,而趙明誠(1081—1129)寫有《金石錄》。僅漢代晚期碑銘墓誌的拓片,這兩部著作就分別收錄了84篇和218篇。第一部收錄碑銘墓誌全文的著作是12世紀晚期洪适(1117—1184)的27卷《隸釋》及其21卷續篇《隸續》,兩部著作中共收錄漢代碑銘墓誌185篇,洪适還另外附上了捐贈者的姓名。到了清代,繼續搜集整理碑銘墓誌的有著名學者顧炎武(1613—1682)、錢大昕(1728—1804)、阮元(1764—1849)、朱彝尊(1629—1709)和嚴可均(1762—1843)。此外還有王昶(1725—1806),他歷經50年整理而成的《金石萃編》成為囊括上古到宋代末年碑銘墓誌的最重要文獻之一。對碑銘墓誌的整理直到今天仍未停止,不斷有新的考古發現豐富著我們的認識,有時甚至會推翻長期以來被廣泛接受的一些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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