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狗與馬
2024-10-09 11:28:21
作者: (法)伏爾泰
查第格體會到,《藏特經》上說的很對,新婚的第一個月是蜜月,第二個月是苦草月。過了一些時候,阿曹拉的脾氣變得太不容易相處了,查第格只得把她退婚,覺得一個人要求幸福還不如研究自然界。他說:「上帝在我們眼前擺著一部大書,能夠讀這部大書的哲學家才是天下最快樂的人。他發現的真理,別人是拿不走的。他培養自己的心靈,修身進德。他能安心度日,既不用提防人家,也沒有嬌妻來割他的鼻子。」
心裡存著這些念頭,他離開城市,住在幼發拉底河邊的一所別莊裡。他在那兒所關心的不是橋洞底下一秒鐘流過幾寸水,也不是鼠月里下的雨是否比羊月里多出一立方分。他既不打算用蜘蛛網繅絲[4],也無意把破瓶子做成瓷器[5],他只研究動植物的屬性。他的觀察力很快就訓練得十分敏銳。別人看來相同的東西,他能發現無數的區別。
有一天,他在一個小樹林附近散步,看見迎面來了一個王后的太監,後面跟著好幾位官員,神色倉皇,東奔西跑,好像一些糊塗蟲丟了什麼貴重的寶貝,在那裡尋找。總管太監問查第格:「喂,小伙子,可曾看見王后的狗?」查第格很謙虛的回答:「噢,那是只母狗,不是雄狗。」總管太監說:「不錯,是只母狗。」查第格又道:「而且是很小的鬈毛狗,不久才生過小狗,左邊的前腳是瘸的,耳朵很長。」總管太監氣吁吁的說道:「那末你是看到的了。」查第格回答:「不,我從來沒看見過,也從來不知道王后有什麼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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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那時候,出了一件天下常有的巧事。王上御廄中一匹最好的馬從馬夫手裡溜走,逃到巴比倫的曠野里去了。大司馬和所有的官員一路追來,和追尋母狗的總管太監一樣焦急。大司馬招呼查第格,問他可曾看見御馬跑過。查第格回答說:「那馬奔馳的步伐好極了,身高五尺,蹄子極小,尾巴長三尺半,金嚼子的成色是二十三克拉,銀馬掌的成色是十一錢。」大司馬問:「它往哪兒跑的呢?在哪兒呢?」查第格回答:「我根本沒看見,也從來沒聽人說過。」
大司馬和總管太監認為王上的馬和王后的狗毫無疑問是查第格偷的,便帶他上總督衙門。會審的結果判他先吃鞭子,再送西伯利亞終生流放。才宣判,狗和馬都找到了。諸位法官只得忍著委屈重判,罰查第格四百兩黃金,因為他把看見的事說做沒有看見。查第格先得繳足罰款,然後獲得准許在總督大堂上替自己辯護。他的話是這樣說的:
「諸位大人是正直的星辰、知識的寶庫、真理的明鏡,凝重如鉛,堅硬如鐵,光明如鑽石,與黃金相伯仲。既然允許我在這個莊嚴的堂上說話,我就用奧洛斯瑪特大神的聖名發誓,我從來沒看到王后的寶犬,也從來沒看到萬王之王的神駿。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我正在散步,向小樹林走去。後來遇到年高德劭的內監和聲名蓋世的大司馬,就在那地方。我看見沙地上有動物的足跡,一望而知是小狗的腳印。腳印中央的小沙堆上,輕輕的印著一些長的條紋,我知道那是一隻乳房下垂的母狗,不多幾天才生過小狗。在另外一個方向還有些痕跡,好像有什麼東西老是在兩隻前腳旁邊掠過,這就提醒我那狗的耳朵很長。又注意到沙土上有一個腳印沒有其餘的三個深,我明白我們莊嚴的王后的寶犬,恕我大膽說一句,是有點兒瘸的。
「至於萬王之王的御馬,且請各位大人聽稟。我在那林中散步,發覺路上有馬蹄的痕跡,距離都相等,我就心上想:這匹馬奔馳的步伐好極了。林中的路很窄,只有七尺寬,兩旁的樹木離開中心三尺半,樹身上的塵土都給刷掉了一些。我就說:這匹馬的尾巴長三尺半,左右擺動的時候刷掉了樹上的灰土。兩邊樹木交接,成為一片環洞形的樹蔭,離地五尺,樹蔭底下有些新掉下來的葉子,我懂得那是給馬碰下來的,可知那匹馬身高五尺。至於馬嚼子,一定是用二十三克拉的黃金打的,因為嚼子在一塊石頭上擦過,我認得是試金石,還把那石塊做了試驗。又因為馬蹄在另外一類的小石子上留著痕跡,所以我斷定馬掌是成色十一錢的銀子打的。」
全體法官都佩服查第格深刻細緻的鑑別力。消息竟傳到王上和王后那裡。前廳上、寢宮內、會議廳上,到處只談論查第格。好幾位大司祭認為應當把查第格當做妖人燒死,王上卻下令發還四百兩黃金的罰款。檢察官、書記官、執達吏、大排儀仗,把四百兩黃金送回查第格家,只扣掉三百九十八兩訟費。他們的跟班又問查第格討了賞錢。
查第格看到一個人太博學有時真危險,便打定主意以後再有機會,決不把看到的事說出來。
這機會不久就來了。監牢里逃出一個判了重罪的犯人,在查第格窗下走過。查第格受到盤問,一言不答,但有人證明他曾經向窗外探望。為這個罪名,他罰了五百兩黃金,還得按照巴比倫的規矩,向諸位法官謝恩,感謝他們的寬大。查第格心裡想:「天哪!樹林裡走過了王后的狗和王上的馬,你再去散步就該倒楣了!在窗口站一會兒又是危險的!一個人要在這一世里快樂真是多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