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著名的命名之爭
2024-10-09 11:00:15
作者: 馬克·彭德格拉斯特
剛好就在彭伯頓的演講稿在喬治亞藥物協會的年度大會上被宣讀的那天,彭伯頓對外宣布,他的新產品研製成功了!但他仍然把這個新飲料叫作「符合禁酒法令的飲料」。他的新產品需要配上一個好聽的名字。彭伯頓化學公司的四個合伙人都絞盡了腦汁。他們提出了幾個候選名字,現在想來,那些名字都十分有趣,但最後敲定的卻是弗蘭克?魯濱遜提出的「Coca-Cola」。四個合伙人都一致認為這是最好的名字,不只因為這個名字包含了飲料的兩種主要成分(達米阿那最後被排除在了配方之外),更因為它有十分押韻的發音。
當時流行的命名方式是三個或者四個字母押頭韻,尤其是在亞特蘭大,這就不免要饒舌。魯濱遜後來在他的書中寫道,他之所以會想出這個名字,是因為這個名字不僅是可口可樂的兩種主要成分,還因為「這個名字聽起來太順耳了,並且我對像斯威夫特可靠特效藥和植物汁液香油這樣的名字很熟悉」。這也使魯濱遜和可口可樂公司後來有充分的理由來突出強調「可口可樂」名字的詩情畫意,而不是僅限於普通的商品名稱而已。70多年來,可口可樂名稱明顯源自其所含有的成分,這一事實使受盡煎熬的可口可樂公司律師多次痛苦地撰寫法律訴狀進行抗辯。一直到了1959年,時任可口可樂公司總裁才聲明說,「可口可樂」這個名稱是「憑空想出來的、沒有意義但很押韻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