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二三事1
2024-10-09 10:36:42
作者: 許廣平 等
孫伏園2
《孔乙己》
我嘗問魯迅先生,在他所作的短篇小說里,他最喜歡哪一篇。
他答覆我說是《孔乙己》。
有將魯迅先生小說譯成別種文字的,如果譯者自己對於某一篇特別有興趣,那當然聽憑他的自由;如果這位譯者要先問問原作者的意見,準備先譯原作者最喜歡的一篇,那麼據我所知道,魯迅先生也一定先薦《孔乙己》。
魯迅先生自己曾將《孔乙己》譯成日文,以應日文雜誌的索稿者。
《孔乙己》的作者,把創作的鏡頭,放在一個小酒店學徒的身上,憑了他來攝取一個酒店顧客(孔乙己)的肖像。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原來魯鎮咸亨酒店的顧客有兩類。第一類:「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現在每碗要漲到十文,——靠櫃外站著,熱熱地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買一碟鹽煮筍,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幾文,那就能買一樣葷菜,但這些顧客,多是短衣幫,大抵沒有這樣闊綽。」第二類:「只有穿長衫的,才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裡,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孔乙己卻在兩類當間,不屬於哪一類,所以說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
他有士大夫階層的知識程度,所以他開口便是「之乎者也」,一般顧客連掌柜在內都不懂。他有士大夫階層的疏懶習慣,雖然「寫得一筆好字,便替人家抄抄書,換一碗飯吃。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便是好吃懶做。坐不到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只是他沒有士大夫階層的經濟背景和處世技術,而仍有士大夫階層的體面問題,「偶然做些偷竊的事」,卻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甚至被人打斷了腿,還低聲說道「跌斷,跌,跌……」以後他一定忍受不住這樣苦痛的生活而死了。
文中所提的「魯鎮」,在作者的小說中有好幾處提到,實在是一個創造的地名;我想這個地名所包含的內容就是作者的父系故鄉(紹興城內都昌坊口)和母系故鄉(紹興東皋鄉安橋頭)的混合體,我們到那兩處附近去,一定可以尋到許多跡象。
而「咸亨酒店」卻是一個真店號,就在都昌坊口,作者故里的斜對門,我還見過多少回,大概至今還在,這種小規模的老字號是不大容易倒閉的。
《孔乙己》中的主角孔乙己,據魯迅先生自己告我,也實有其人,此人姓孟,常在咸亨酒店喝酒,人們都叫他「孟夫子」,其行徑與《孔乙己》中所描寫的差不多。
何以魯迅先生自己最喜歡《孔乙己》呢?我簡括地敘述一點作者當年告我的意見。
《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寫一般社會對於苦人的涼薄。
對於苦人是同情,對於社會是不滿,作者本蘊蓄著極豐富的情感。不滿,往往刻畫得易近於譴責;同情,又往往描寫得易流於推崇。《吶喊》中有一篇《藥》,也是一面描寫社會,一面描寫個人;我們讀完以後,覺得社會所犯的是彌天大罪,個人所得的卻是無限同情。自然,有的題材,非如此不能達到文藝的使命;但是魯迅先生自己,並不喜歡如此。他常用四個紹興字來形容《藥》一類的作品,這四個紹興字我不知道應該怎樣寫法,姑且寫作「氣急虺」,意思是「從容不迫」的反面,音讀近於「氣急海頹」。
《孔乙己》的創作目的既在描寫一般社會對於苦人的涼薄,那麼,作者對於咸亨的掌柜,對於其他的顧客,甚至對於鄰舍孩子們,也未始不可用《藥》當中處理康大叔、駝背五少爺、紅眼睛阿義等的方法來處理他們。一方面固然是題材的關係,《藥》的主人公是革命的先烈,他的苦難是國家民族命運所系,而《孔乙己》的主人公卻是一個無關大局的平凡的苦人;另一方面則是作者態度的「從容不迫」,即使不像寫《藥》當時的「氣急虺 」,也還是達到了作者描寫一般社會對於苦人的涼薄的目的。魯迅先生特別喜歡《孔乙己》的意義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