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2024-10-09 10:27:39
作者: (美)比爾·布萊森
有個故事值得琢磨。
在1860年4月,第二次穿越澳大利亞南北的英勇嘗試中,約翰·麥克道沃·斯圖亞特到了大陸中心幾乎無水的地帶,大致是今天戴利沃特斯和愛麗斯泉的中點。方圓一千英里一無所有,這地方正是「荒蕪的極點」,斯圖亞特探險的同伴歐內斯特·基萊某次精確地描述。他們生了病,衣衫襤褸,餓得半死,不過成為首次滲入大陸殘酷核心的異鄉人,讓他們感到滿足。
因此你可以想像斯圖亞特的驚訝,在這灼熱的虛無之地,他和他的隊伍遇到了三個原住民,用共濟會[20]的秘密手勢和他們打招呼。斯圖亞特在日記里沒說那個手勢是什麼,但從他驚訝的描述中可以看出那不太像是巧合。一兩天之後,斯圖亞特和他的夥伴沿著一條天然路線穿越平原時,發現了馬的足跡。最終,又過了一段距離,探險者們搭起帳篷過夜,卻來了一些瓦拉孟加部落的人。斯圖亞特的隊伍中有個叫W·P. 奧爾德的年輕人,他坐下把靴子脫了,揉自己疼痛的腳,這時有個瓦拉孟加人在他面前跪下。奧爾德正困惑時,這人又替奧爾德穿上了靴子,並小心卻熟練地替他系好了鞋帶,然後帶著滿足的笑容坐下。對於斯圖亞特,這是個痛苦的證據,說明事實上,最早到達這個國家空白中心的白種人,並不是他和他的夥伴。那麼誰在他們之前?沒人有哪怕一丁點兒的概念。
我提到這個是想說明內陸是個古怪又深不可測的地方。所有那些給人以一種奇怪信念的空曠,並不單純。這是個想讓你死的環境,可面對最駭人的艱難,為了最微不足道的獎勵,探險者們一次又一次地冒險進入。有時,像斯圖亞特發現的那樣,他們甚至連姓名也沒留下。無法再誇大澳大利亞內陸惡劣的自然環境。對於19世紀的探險者,不只有難以形容的熱浪,永遠的缺水,還有上千種其他的不幸。一旦休息,便有刺螞蟻雲集在周圍。有時還會被原住民用矛襲擊。地表上布滿荊棘的灌木,和無情的三齒稃,由於汗水和塵土,矽酸鹽刺痕總會發炎。講衛生根本不可能。牲畜經常發瘋,或不願再前進。歐內斯特·基萊在回憶錄中記錄,某次一天將盡,尋找水源失敗之後,大家回到營地,他的馬發狂地將鼻子放進營火中,妄想著能得到解脫。出於可憐,基萊從自己可憐的貯備中,給了這隻受傷的動物一點兒喝的,可它還是死了。駱駝也幾乎對付不了這種沙漠環境。在澳大利亞探險史《萊卡特之外》中,格倫·邁克拉倫提到,綠頭蒼蠅如何布滿駱駝的傷口,在任意一處暴露的組織上產卵,很快就令人毛骨悚然地,出現成群蠕動的蛆。在一次探險中,一隻駱駝傷口感染嚴重,被蛆蟲「每日咬陷一品脫的肉」。最後這牲畜只能躺下,死掉。當一峰駱駝都不能搞定一片沙漠,你便知道自己找到了一處世界的險境。對於人類,也對於動物,幾乎每一口氣都是活地獄。
可一次又一次,探險者回到這兒。幾乎19世紀的每次探險,以某種表面的實用目的開始——為一條電報找路線,尋找黃金,揭開某些隱藏寶藏的地帶——但幾乎無一例外,探險很快會被空曠嚇傻。無法抗拒它的誘惑力,他們只能不斷向前。
可能沒人比歐內斯特·基萊更心甘情願地,更反反覆覆地遭受困苦。在1874年,他和一個叫阿爾佛雷德·吉布森的同伴穿越西澳大利亞廢棄地,在過程中吉布森的馬死了。基萊把自己的坐騎給了吉布森,讓他沿原路退回一百二十英里,回到一處叫麥凱勒堡的地方,再弄一匹馬來。吉布森在空曠中迷了路,就此失蹤(這地方現在叫作吉布森沙漠)。留下基萊一個人步行往回走,連著幾日蹣跚地爬過讓人筋疲力盡的沙丘,最後六十英里幾乎滴水未沾。就在這讓人絕望的時刻,被蒼蠅折磨,餓得半死,他發現了一隻日後讓自己出名的小沙袋鼠。他進攻,生吞了它,毛、皮,一點兒不剩。
這些並不是特別的經歷,你知道。進入內陸,等著你的就是這些。羅伯特·奧斯汀和他的人馬,在西澳大利亞毫無特點的荒地中迷了路之後,就喝他們自己和馬的尿,這沒多嚇人。許多人在沙漠中做了一樣的事兒。當基萊發現並吞下那隻小沙袋鼠時,他覺得自己無比幸運——不只是當時,許多年後依然如此。「那東西可口的味道我永遠也忘不了。」他在回憶錄中寫道,滿懷誠摯和顯見的熱情。斯圖亞特和他的人馬,亦有相同的美好記憶。一次,瀕臨餓死之際,他們發現了一群小野狗,一鍋煮了。他寫道:「它們可口極了!」
本書首發𝒃𝒂𝒏𝒙𝒊𝒂𝒃𝒂.𝒄𝒐𝒎,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為什麼人們總是反覆將自己置於這種嚴峻的考驗之下,這是個無法解開的謎團。在和吉布森的致命探險中,儘管經歷了極端的艱辛,基萊幾乎又立刻回到了讓他上癮的流浪。斯圖亞特也一樣,差不多持續了四年之久,他將自己扔在堅硬的內陸中,直到成功地穿越。嘗試讓他筋疲力盡,在撤回倫敦後,他不久便去世了。
不好說斯圖亞特和基萊,誰經歷了更大的困難,但可以肯定的是,基萊得到了更少的回報。沒有哪個探險家比他更不幸。他在沙漠中失去吉布森,在可怕的熱浪中蹣跚了一百二十英里。就在同一年,基萊探險了尤拉臘[21]地區中部地帶。一天他掙扎地爬上一座小高崗,面向了一片從未夢想會找到的景象。面前,無比莊嚴地矗立著地球上最非凡的獨塊巨石,那是如今被稱作烏魯魯的偉大紅色岩石。他急忙趕去阿德萊德匯報發現,卻被告知就在早幾天,一個叫威廉姆·克里斯蒂·戈斯的人偶爾發現了它,為紀念南澳大利亞州州長,已命名它為艾爾斯岩。
最終,老得不能再探險了,基萊在庫爾加迪的金礦區做文書,1891年他在那兒默默無聞地死去。今天他幾乎完全被遺忘,沒有哪條高速路用了他的名字。
於是,勇敢剛強的舍爾溫先生和我,在無盡的沙漠和熱浪中繼續向前。從戴利沃特斯向南走,風景中的植被愈加貧瘠,感覺愈加怪異,仿佛我們已離開了地球。土壤有一種發紅的光澤,比起地球物質,更像是火星上的,陽光似乎有了雙倍的強度,好像由一顆更近更大的太陽產生。就算在一條平滑的高速路上,在舒適的空調前,你並非一點兒也感受不到那些探險家所經歷的一切。那種不適無法完全憑想像,但可以感受那種程度,它令人敬畏。
左邊是幾千平方英里虛無的茬地,叫巴克利台地,最終匯入的辛普森沙漠,也許是世上最難以忍受的牧場區。土地如此堅硬,牧場想要運行就必須幅員遼闊;它們中最大的,在一處叫安娜克里克的地方,大過比利時。右邊,土地更加荒蕪,簡直不可思議。這就是臭名昭著的塔納米沙漠,地獄般乾旱,至今大部分土地依然未知。在我的地圖上,到西澳大利亞邊界的三百英里,沒標明任何要點——哪怕一條幹了的河床,一條老的土路。在那之外,幾乎又是六百英里的淒涼。
就算沿著斯圖亞特高速路,帶著它承載生命的交通,在戴利沃特斯到愛麗斯泉之間五百五十多英里的路上,可誇耀的只有一座小鎮。一塊叫滕南特克里克的舊時金礦區,三四處聚居地,戴利沃特斯比之簡直是大都市,大約每八十英里就有一座客棧,就這麼些。我從未身處這樣一種無限的空白中。終於一些小山在半途中冉冉升起:麥克唐奈爾山脈。非常偶然地——每小時一兩次地——一輛公路列車會咆哮而過。一次,我們看見一輛逼近的汽車,司機明顯因為環境的單調而昏昏欲睡,偏離了道路,沿著粗糙的路肩劇烈顛簸,開了大約兩百英尺。等他靠近我們——可能被阿倫的鳴笛喚醒——司機被猛地一驚醒,突然轉向,但過於劇烈,這輛車還是駛入了我們的車道,把我們嚇得半死。太荒誕了:在一片大得難以形容的空白中,唯一兩件移動的金屬將要以相當大的氣勢撞在一起。那兒有一刻,被喇叭的嘟嘟聲、靜音的尖叫、大角度的急轉瓜分了。在那最奇怪的一刻,時間停止了,我能清楚地看見我們無心的攻擊者,驚呆了,像處在一張偷拍的照片中,用一種混合了困惑和抱歉的眼神看著我們。我不該去想,這是所有人突然面臨死亡時都會有的一刻。接著一切又是模糊的迅捷。兩輛車相交卻沒有撞在一起——老天知道如何——我在座位上大轉過身,看我們的對手在身後向遠方迅速逃離,認真專注地守著他的車道。我看著,直到他成了一個小點快要消失,轉身對著阿倫。
「呃,我不知道你。」他歡快地說,「但我準備去喝杯咖啡,換一下內褲。」
「計劃得好。」我同意道,和他一起環視著,尋找一座孤獨但迎賓的客棧。
穿越一大片空曠的好處是,遇上可以分散注意的任何東西——一切東西,就會變得過於興奮。大下午我們瞧見了一塊叫「魔鬼大理石」的路標,簡單地對視後,我們沿著一條側路開了約一英里,到了一處停車點。在那兒我們瞧見了相當絕妙的東西——巨大的花崗石堆,有的和房子一樣大,亂七八糟地垛著,散布於很大的一塊地方(按照布告牌上說的,有大約一千八百公頃)。每個人產生的聯想都不一樣:軟心豆粒糖、麵包卷、保齡球——不過它們非常巨大,經常棲息在細到難以置信的尖頂上。想像一塊也許有三十英尺高、幾乎是球狀的卵石,立在略大於比方說一塊窨井蓋的底座上。無須說,四下里根本沒有活物。將這些石頭放在歐洲或北美的任何一個地方,它們會舉世聞名。在每個家庭的影集裡都會有一張照片,母親和孩子們在這些絕妙卵石的背景前進行著野餐。但在這兒,它們是被忘卻的奇觀,在路邊無盡無名處的中間。我們在周圍徘徊了約半個小時,驚異於這人跡罕至的寶地,這些許岩石,自豪於自己的幸運和明智的停留,帶著歡欣鼓舞的滿足回到路上。
離開戴利沃特斯十個小時和九百零三英里之後,口乾舌燥、布滿灰塵的我們到了愛麗斯泉。尺一般直的網格路,在麥克唐奈爾山脈邊的平原上,像巨大的直升機停機坪。因它恰好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愛麗斯泉應該算個奇蹟——一個實實在在的城鎮,有百貨公司、學校,有名字的街道——很長一段時間,它是某種廷巴克圖[22]的相對面,一處因不可接近而撩人的地方。在1954年,艾倫·穆爾黑德經過此地時,愛麗斯泉與外部世界唯一定期的聯繫,是一周一次從阿德萊德來的火車。它周六晚上到,是小鎮生活中最大的事。它帶來了郵件、報紙、影院上的新片、被期待已久的備件,還有其他當地弄不著的東西。整個小鎮萬人空巷,都來瞧瞧火車載來些什麼人、什麼貨。
在那些日子,愛麗斯泉有四千人口,幾乎沒有任何遊客。今天它是一座繁榮的小城,有兩萬五千人口,到處是遊客——每年三十五萬人次——這當然就是問題的全部。如今你可以從阿德萊德過來,坐兩個小時的飛機,從墨爾本和雪梨飛的話三小時不到。你可以要一杯拿鐵咖啡,或買些貓眼石,爬上一輛旅遊大巴,沿著高速路去烏魯魯。這小鎮不僅變得通達,它成了一個目的地,滿是汽車旅館、酒店、會議中心、野營地,以及到了那兒一刻也無法假裝自己收穫特別的沙漠度假村。真是瘋狂。一個曾經因偏僻而著名的社區,如今吸引了成千上萬的旅客,來看它是多麼不再偏僻。
幾乎所有的旅行指南和旅遊文章都多少有一些小心的比喻,愛麗斯泉保留了一些無法複製的內陸魅力——某些你必須親身經歷的、遠離一切的特質——可實際上它是澳大利亞的任何地方。實際上,它是地球上的任何地方。進入小鎮的路上,我們經過了單排商業區、汽車賣場、麥當勞肯德基、銀行,還有加油站。只有零散的幾個原住民在幹了的托德河河床漫步,稍有些異國情調。我們在市中心邊緣低調的汽車旅館要了房間。我的房間有個陽台,可以看落日照進沙地,擦亮更遠處麥克唐奈爾山脈的金色山坡——或至少我可以瞅瞅馬路對面,更直接的、拓展開的卡馬特購物中心。在澳大利亞內陸的兩百多萬平方英里中,我不覺得還有比這更不幸的毗鄰。
阿倫顯然有一樣的想法,半個小時後當我們在外面相見,他瞪著同一處景象。「我不敢相信我們開了一千英里,就是為了找個卡馬特。」他說,看著我,「你們美國佬要負很大一部分責任,你知道。」
我開始噼噼啪啪地反對,不過能說什麼呢?他說得對。確實怪我們。我們創造了一種零售業的哲學,毫無美感,也無法抗拒。現在我們把這些地方裝箱,運進世界偏僻的角落。目光所及,在愛麗斯泉,幾乎每一樣顯眼的使人懊惱的東西,都是美國企業的產物,來自那些不知道自己正讓一座內陸小鎮的特殊性通通流走的人,毫無疑問,他們並不會這麼看問題。說到這兒,我敢說,愛麗斯泉的大多數購物者也不會,他們無疑會開心於停車不要錢,在瑪莎·史都華[23]手巾和浴簾里發現裂縫。我們生活在一個多麼悲傷又奇妙的時代。
我們在鎮中心溜達,找個地方吃飯。愛麗斯泉商業中心區極其緊湊,花很少時間,便能逛完它餐飲和娛樂的大多數可能性。當意識到相同的街道已走了兩遍時,我們做出的補救是,默認地走進早幾分鐘前,從另一方向過來時經過的一家中餐館。裡面幾乎一個人也沒有。
我們等待食物時,阿倫苛刻地盯著畜群的牆紙,花哨的裝置,仿佛單單這個就可以解釋愛麗斯泉令人失望的貧乏。有一陣子,他好像甚至盯著背景音樂看。「那麼我們要在這兒待多久?」他最後問道。
「呃,我們明天在這兒。然後去烏魯魯。然後回到這兒待一天。然後你飛回英國。」
他略有所思地點點頭:「那麼要在這兒一共待兩天?」
「是呀。」
「在愛麗斯泉有什麼可以干兩天的?」
「很多,事實上。」我鼓勵道,掏出一本從旅店行李架上拿的小冊子,翻了翻,「有愛麗斯泉沙漠公園,首先。」
他歪了歪腦袋:「那是什麼?」
「是個自然保護區,他們仔細地重造了一片沙漠環境。」
「在沙漠中?」
「是的。」
「它們在沙漠中重造了一片沙漠?我領悟得對嗎?」
「對。」
「然後你要掏錢去看?」
「是的。」
他沉思地點著頭:「還有什麼?」
我翻了一頁:「麥加棗園。」
「是?」
「一個種棗的花園。」
「這個他們也收錢?」
「我猜是。」
「就這樣了還是有別的?」
「哦,還有好多。」我說了許多其他吸引人的——老的電報站、邊疆駱駝農場、老前輩民俗博物館、道路交通名人堂、曠房、霍恩斯比堡酒廠、星光聲劇院、斯特雷洛原住民研究中心。
阿倫專注地聽著,有時要求少許更詳盡的闡述,將所有這些考慮了一會兒。然後他說:「我們去烏魯魯吧。」
我想了一會兒。「對,好。」我說。
因此清晨我們早早地起床,出發去非凡的烏魯魯。愛麗斯泉可以等。
烏魯魯和愛麗斯泉在大眾的想像中,糾纏不清地聯繫在一起,幾乎每個人都覺得它們大差不差。實際上,從一處到另一處,要橫跨一大片差不多三百英里的平凡土地。烏魯魯的榮耀來自它獨自豎立在一片無限的空曠之中,但這意味著你必須是真的想去看它——這不是某些在去海灘的路上可經過的東西。當然,它理應如此。可同樣,當剛剛完成一千英里貧瘠空無的路程,你不會真的需要再用五小時證明自己的印象,澳大利亞中心的大部分,是一片空白。
在20世紀50年代,烏魯魯對所有人都是難以接近的,除了最勇於獻身的觀光客。直到60年代末期,年客流量也沒超過一萬人。今天烏魯魯平均每十天就有那麼多人。它甚至有自己的機場,還有迅速成長起來為之服務、叫作尤拉臘的度假村。當度假村人滿為患時,它就是北領地的第三大社區。尤拉臘離岩石本身有大約十二英里,這是個謹慎而恭敬的距離。所以我們先去那兒要了房間。它主要由一條懶散的環路組成,塞進一系列停留處,從露營地、青年旅舍,到最奢侈豪華的度假酒店。
沒什麼好做的,我們將五小時駕駛的大部分時間,用來制訂一個逗留計劃。最終決定,在下午,用一種心平氣和深思熟慮的方式,研究石頭,然後剩下的時間,打發在酒店游泳池裡,涼爽一把,在陽台上一邊喝酒,一邊看落日用著名的紅色光輝吞下岩石;在沙漠裡稍稍溜達,伸展腿腳,找野狗、沙袋鼠、袋鼠;最後在群星閃爍的夜空下來一頓優雅且高質量的晚餐。不管怎麼說,我們在兩天半里,開了一千三百英里。如果有人有資格來點沙漠的娛樂休閒,那便是我們。因此下了高速路,進入嬌生慣養的尤拉臘區域時,我們興奮極了。
先去了聽上去價格適中的內陸先鋒酒店,貌似有和馬車輪那麼大的水晶吊燈,和給戴棒球帽的人們吃到飽的自助餐。事實上,到了便發現它非常大,顯然很不錯,卻出乎意料地繁忙。行李堆從門口的兩輛大巴上往下卸,到處是人,幾乎都是白髮梨形,站在那兒眯著眼,或擺弄著相機攝像機。阿倫在前門丟下我,我小跑進去,詢問價格。大廳鼎沸的嘈雜聲嚇了我一跳。那天是淡季某個工作日,午後剛過,這地方卻像馬戲團一樣。登記處讓人想到一艘沉沒遊輪的徵召站。我問了接待處的某個人,出了什麼事。
「沒什麼特別的。」他說,和我一起思量著這片討厭的混亂,「一直都是這樣。」
「真的?」我問,「連淡季也是?」
「這兒現在沒有淡季了。」
「這兒有房間嗎,你知不知道?」
「恐怕沒有,只有沙漠花園還有房間了。」
我謝了他,趕回車裡。
「有問題?」我爬進去時阿倫問。
「甜品沒幾樣選擇。」我說,不想讓他擔心,「讓我們去沙漠花園酒店看看,好很多。」
沙漠花園比內陸先鋒要鋪張得多,好在人少了許多。只有一個人,七十歲左右,站在我和登記處之間。我到時正好聽見接待員對他說:「每晚三百五十三澳元。」
我狠狠地咽了一口唾沫。
「我們要了。」那人用美國口音說道,「多大?」
「您說什麼?」
「房間多大?」
接待員看上去吃了一驚:「呃,我不清楚具體面積,中等大小。」
「那是什麼意思?『中等大小』。」
「面積夠大,先生。您要看看房間嗎?」
「不,我要登記,」那人不耐煩地說,仿佛接待員在不必要地耽擱他,「我們要去岩石那兒。」
「好得很,先生。」
他登記時問了上百萬個附屬問題。岩石具體在哪裡?去那兒要用多久?酒店裡是不是有個雞尾酒廊?那到底在哪兒?晚餐幾點供應?在餐廳是否可以看見岩石?游泳池在哪兒?穿過哪些門?哪些門?電梯在哪裡?——在哪裡?哪裡?
我悶悶不樂地看著我的手錶。快兩點了,我們連房間都還沒有。時間飛逝。
「那麼這岩石,好不好?」那人慾意輕浮地問。
「您說什麼,先生?」
「那岩石,值得跑這麼大老遠嗎?」
「呃,作為石頭來說,先生,我覺得您可以稱它為一流的。」
「是,它最好是。」那人略帶威脅地說。
接著他的老婆也加入進來,讓我詫異的是,她也開始問問題。有沒有理髮店?開到幾點?哪兒可以寄明信片?禮品店接收旅行支票嗎?這些是美元旅行支票,還行嗎?寄到美國的郵票多少錢?房間裡有熨斗和燙衣板嗎?你說禮品店在哪裡?那麼我的腦子呢?你有看見它在哪兒嗎?它差不多和一小粒胡桃那麼大,從沒被用過。
他們終於拖著腳步離開了,接待員轉向了我。帶著遺憾的腔調,他通知我前面的那位紳士要了最後一間房。「在青年旅舍,可能集體寢室還有空床位。」他說,讓這無比惱人的建議晾了一會兒,「要我幫您查查嗎?」
「好的,勞駕。」我喃喃道。
他查閱了一下電腦,看上去相當沮喪。「沒了。恐怕連那個現在也滿員了。我很抱歉。」
我謝了他,走出去。阿倫靠在車上,帶著希望的表情,他看見我之後,變了臉。我向他解釋了情況。他看上去很受打擊。
「那就沒法游泳了?」
我點點頭。
「不能在陽台上喝葡萄酒了?沒有岩石上的日落?沒有帶柔軟枕頭的漂亮房間?沒有贈送的鬆軟浴袍,叮噹作響的迷你吧檯?」
「反正那浴袍永遠也不合身,阿倫。」
「那根本無所謂。」他坦率地看了我一眼以糾正,「沒了這些東西,我們要……」
「開回愛麗斯泉。」
他在接受這一想法時,眼神呆滯地凝視著更廣闊的世界。「呃,」他最後說,「我猜我們最好去瞧瞧這塊該死的石頭,值不值來回六百英里地跑一趟。」
值得。
烏魯魯的特點就是,等你最終到了那兒,已有點膩味。就算離它還有一千英里,沒有哪一天在澳大利亞,你不會看上它個四五六次——明信片,旅行社的海報,紀念圖冊的封面——你離岩石越近,曝光的頻率越高。因此,當你開進公園入口,購買被強烈推銷給每個人的15澳元一張的門票,沿著引道轉彎,你意識到已開了一千三百英里,來看這塊巨大呆滯的麵包狀的玩意兒,而你在攝影的描繪中已看過一千次。結果,接近這塊大名鼎鼎的獨石時,你的心情拘束,無所期待——甚至有點兒悲觀。
接著看見它,你立刻大吃一驚。在一片醒目難忘的空曠之中,矗立著一個格外雄偉壯觀的隆起,1150英尺高,1.5英里長,沒有照片令你想的那麼紅,其他任何一方面都比你能夠猜想的更可觀。後來我和許多人討論過這一點,幾乎所有人都同意來到烏魯魯時有點厭倦,離開時卻帶著一種說也說不清楚的激動。倒不是烏魯魯比想像中的更大,形狀更完美,或和腦海中的印象有出入。它完全是你預期中的樣子。你知道這塊岩石。你知道它,與日曆和紀念冊的封面無關。你對這塊岩石的了解,植根於某些更自然的東西。
以一種你不理解也無法清楚表達的奇怪方式,你感覺與它相識相知——一種陌生層面上的熟悉。在你長期休眠的原始記憶碎片深處,某個被切斷的DNA小尾巴,抽搐攪動起來。這一運動太微弱,以至於無法理解無法闡述,但不知怎麼你肯定這種巨大的、靜坐的、被催眠的存在,在物種的層面——哪怕只是蝌蚪那樣的程度——對你有一種重要性,不知怎的,你來到這兒不僅僅是偶然。
我不是說一定是這樣。我只是說,你的感覺如此。另一個猛然意識到的念頭是——反正我想到了——烏魯魯不只是一塊非常輝煌宏大的獨石,且是極度與眾不同的一塊。不僅如此,它是極度容易辨識的一塊——很可能是地球上最容易辨識的自然物。我並不是要表達什麼特別的意思,可如果你是一個星際間的旅行者,在我們的太陽系發生了故障,對援救者的指示顯然會是:「去第三個星球,環繞飛行,直到你看見那塊大紅石頭。你不會找不到。」如果哪一天在地球上,他們挖出一艘十五萬年前從佐格星系來的飛船,它會在這兒。我不是指望這會發生,一點兒也沒這意思。我只是在留心,如果要尋找一艘遠古的恆星飛船,我會從這兒開始挖。
阿倫,我注意到,似乎也被打動。「詭異,不是嗎?」他問。
「哪裡?」
「我不知道。只是看著它。我是說,感覺就詭異。」
我點了點頭。確實感覺詭異。除了最初的驚訝,那種無法解釋清楚的相識之外,烏魯魯確實,不論你從哪一面靠近,非常可觀。你看不夠,你不想不看。你離得越近,它變得越有趣。它比你想像中的多凹痕,形狀沒那麼規則。每近一兩百碼的距離,就多出一些曲線、草皮、波浪般的羅紋,每一類都更不規則。你發現能打發相當多的時間——可能多到令人擔憂,可能是「賣掉你的房子搬到這兒住在帳篷里」那樣多的時間——只是看著那塊岩石,從多種角度觀賞,永遠也不會厭煩。你能預見自己扎一個銀色的馬尾辮,光著腳,穿著叮噹作響、松松垮垮的衣服,和年輕許多的旅客待在一起,告訴他們:「神奇的是每天它都不一樣,你懂我的意思嗎?它從不是同一塊石頭。是的,我的朋友——去那兒你把手指放在上面。真了不起,令人敬畏。嘿,你有酒嗎,或有多餘的零錢嗎?」
我們在好幾處停車下去走了走,包括那個能向上爬的地方。上去要花很大的力氣,好幾個小時,我們便順理成章地不去考慮,反正那條路下午不開放。很多人在那塊岩石上倒下,死掉,所以天氣實在熱時,他們便不讓攀登者上去,那天就是如此。就連不是很熱的時候,許多人因為打鬧或拐錯彎,惹上麻煩。就在前一天,有個加拿大人到了某處上不去下不來的峭壁,只能等人來救援。從1985年起,這塊岩石的所有權又重歸當地的原住民——皮堅加加拉和亞昆加加拉,而他們非常不喜歡遊客(他們稱之為minga,也就是螞蟻)在上面亂爬。個人而言,我不怪他們。對他們來說,這是聖地。老實講,我覺得對所有人來說都應該是。
我們在遊客中心停下來喝了杯咖啡,觀賞著陳列品,它們全都在解釋著黃金時代——原住民傳統概念中地球如何形成和運作,可完全沒有歷史或地理上的教育意義,這很讓人失望,因為我想知道為什麼烏魯魯會在這兒。怎麼把天下最大的一塊岩石弄到一塊空蕩蕩的平原中央?結果(後來我在某本書中查到)烏魯魯在地理上叫作島山:一大塊耐風化的岩石留在那兒,而周圍的一切都被侵蝕了。島山並沒有那麼不尋常——「魔鬼大理石」是一些小型島山的集合——可地球上別無他處,有一塊岩石被丟在這麼戲劇而孤獨的壯麗中,呈現這樣一種討人愛的平整勻稱。它有一億年的歷史了。去那兒吧,夥計。
之後在回到孤獨的高速路前,我們繞著岩石開了最後一圈。我們在那地方只待了不到兩小時,顯然遠遠不夠。坐在車座上,轉身看它在我們身後的背景里縮小,我意識到時間是永遠也不會夠的,這想法讓我稍稍安慰了些。
不管怎麼說,我還會回來的。毋庸置疑,且下次我會帶個非常好的金屬探測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