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2024-10-09 10:27:28 作者: (美)比爾·布萊森

  人類歷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之一,發生在一個可能永遠也不被人所知的時刻,這件事出於只能被猜測的原因,以幾乎不可信的方式發生了。我暗指的當然是澳大利亞的移居。

  一直到最近,計算澳大利亞現有人口才不是個大問題。在20世紀初,原住民被認為在大洲存在了不到四百年。到了60年代,估算這一時間值可能為八千年。接著在1969年,一名來自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坎培拉分校的地質學家,名叫吉姆·鮑勒,他在新南威爾斯西部某炎熱而孤獨的角落裡一處叫蒙戈的地方,在一條乾涸了很久的湖床上閒逛,被某樣東西吸引了注意力。那是一具女人的骷髏,微微冒出沙丘。骨頭被收集,送去做碳年份測定。報告顯示女人死於兩萬三千年以前,這份報告的出現,一下子讓澳大利亞的已知居住期幾乎乘了三倍。自那以後,其他發現又將這一年代向前推了許多。今天,有據可依的結論表明,人類到達澳大利亞的時間至少在四萬五千年以前,但也很可能是六萬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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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大利亞的第一批居住者不可能是走來的,因為整個人類時期,澳大利亞一直是個島嶼。他們不可能獨立地出現,因為澳大利亞沒有可做人類祖先的類人猿生物。最初的到達者只能通過海路,很可能是從印度尼西亞群島的帝汶島過來,這兒就出現了問題。

  為了把現代人放進澳大利亞,你必須接受,在如此遙遠的某一時刻,在已知的行為現代的人類出現之前,在南亞生存著一個人種,足夠高等,他們乘船,很可能是木筏,在近海岸捕魚。不要理會考古學記錄,說在那之後三萬年,地球上才有人會幹此事。我們不得不將這些人水運。

  接下來我們得解釋,是什麼讓他們穿越至少六十英里開闊的大海,去一處他們並不知道存在的土地。這一推測的結果便是,一艘簡單的捕魚筏——可能比一隻漂浮的平台多不了多少——偶然地進入了大海,可能因為世界這一部分特有的暴風。那麼這艘筏無望地漂流了幾天,被衝上了澳大利亞北部的海灘。到此還都合情合理。

  自然會被問的問題——卻很少被提到——是在這裡如何繁殖大量的人類。如果是單獨一個漁民被帶至澳大利亞,那麼顯然他必須找出回家的路。報告表明,他有可能勸說足夠多的人和他一起來,開創一個新的聚居地。這當然表明,當時有的航海技能,足夠讓他在不可見的大陸間來回穿梭——一種史前人類很少能有的非凡才能。另一方面,如果這一旅行是單程的,偶然的,那必然涉及男女兼有的一群人。他們要麼一起在一艘大筏上(儘管不太可能),或一隊小筏,並成功地預測了風暴,在海上度過了幾天。最後他們被衝上了最接近的澳大利亞北部海岸,在那兒重新組合,建立了一個社會。

  你不需要大量的人口來繁殖澳大利亞。約瑟夫·布里德賽爾,一位美國學者,估算一群二十五人的創立開拓者,在兩千年多一點的時間裡,就能產生出一個三十萬人的社會。但你依然要把最初的二十五個人弄到那裡——比一艘筏或兩條被抹去的航線,似乎能解釋得要多。

  當然這一切可能以其他各種方式發生,可能要幾代人才能完全開動起來。誰也說不清楚。可以肯定的是,澳大利亞原住民在那兒,因為他們遙遠的祖先穿越了至少六十英里相當難應付的大海,比地球上敢做出如此嘗試的其他任何人要早一萬年,並且數量足夠開拓一整塊大洲。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這都是一個巨大而重要的成就。那它得到過多少注意?呃,自問一下,上次讀到與之相關的材料是何時?在與人類散布和文明興起有關的材料中,你瞧見過哪怕只是順便提到原住民這一角色是在何時嗎?他們是星球上的隱形人。

  導致這問題出現的最大原因是,大多數人幾乎不可能明白此處需要考慮的時間跨度有多麼巨大。假設一下爭論中說的原住民在六萬年前到達是真實的(這是羅傑·盧因在《進化原理》——一部標準文本中所用的數據),按這種規模,澳大利亞的歐洲居住者占領的所有時間占了總時間的0.3%。也就是說,在其餘99.7%有人居住的歷史中,原住民獨占澳大利亞。他們在那兒的時間長得無法想像。這兒還有他們其他未受賞識的成就。

  原住民到達了澳大利亞,當然,這只是故事的開始。他們同樣主宰了大洲,用驚人的速度分散開,發展了不同的開發策略和行為模式,或適應了每一種極端的地形,從最濕潤的熱帶雨林到最乾旱的沙漠。地球上沒有人在更多種的環境中,取得了更大的成功,維持了更久的時間。普遍得到承認的一點是,原住民保存並繼承了最古老的文化。有人認為——比如說受敬重的史前學家約翰·牟爾萬尼——澳大利亞語系可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語系。他們的藝術、傳說、信仰體系無疑都是地球上最古老的文化之一。

  這些顯然也是重要的卓越成就。它們提供了無可爭辯的證據,說明早期原住民說話、合作,使用了先進技術和組織技巧的時間,比任何人能想像的都要早得多。這些成就得到過多少注意呢?呃,又一次,直到最近,幾乎沒有。我意識到此完全出於偶然,離開艾倫和卡梅爾,飛往雪梨之後,我花了一個下午的時間去新南威爾斯州立圖書館。在那兒查找某些其他東西時,看見了一本1972年版的《拉魯斯考古學百科全書》。我好奇於他如何談論三年前在蒙戈湖的發現,便拿下來看了看。實際上,整本書只提了一次澳大利亞原住民,是這樣的一句話:

  「原住民在舊大陸也是獨立進化,但他們代表了一種非常原始的技術和經濟形態。」

  就這些。整個關於原住民文化的討論,在寫於20世紀後三分之一葉的又重又權威的學術作品中,只有這一句。當我說這些原住民是世上的隱形人時,相信我,這些原住民是世上的隱形人。真正的悲劇是,這才僅僅是一半。

  從第一次接觸開始,歐洲人便對原住民有了深深的好奇。當詹姆斯·庫克和他的同伴駛進博特尼灣,他們驚訝於大多數他們所見的原住民坐在海岸上,或用脆弱的樹皮土木舟在淺水中捕魚,幾乎沒注意到他們。他們「幾乎不從眼前的活動中抬起眼」,如約瑟夫·班克斯的記錄。吱嘎作響的「奮進號」顯然是出現在他們面前最大最驚人的建築,可大多數原住民對此不過是匆匆一瞥,像看一朵飄過的雲彩,繼續他們的工作。

  他們理解世界的方式似乎和其他人不一樣。比如說,原住民的語言中,沒有「昨天」或「明天」這樣的字眼——這在任何文化中都是不一般的遺漏。他們沒有酋長,沒有理事會,不穿衣服,不造房子或其他固定的建築,不播種糧食,不放牧動物,不製造陶器,幾乎沒有財產的觀念。他們還為某一事業貢獻了不相稱的努力,至今還無人能解。在澳大利亞所有的海岸地區,早期探險家都發現了巨大的貝殼丘,三十英尺高,底部覆蓋了有半英畝。通常這些在相隔很遠的內陸或山坡上。原住民顯然花了些力氣,將貝殼從海灘運過來——有一個貝殼丘估計有三萬三千立方米——他們要保持極長一段時間,每一例都至少有八百年。他們為何這麼不厭其煩?沒人知道。幾乎從各方面看,他們都好像是在遵守某種不同的習俗。

  有幾個歐洲人——比較明顯的是,沃特金·坦奇和詹姆斯·庫克——同情地看待原住民。在《奮進號日誌》中,庫克寫道:「對於某些人,他們看上去可能是地球上最不幸的人們,可現實中他們比我們歐洲人快樂得多。他們生活在一片安寧中,不受條件不均的打擾:土地和大海主動為它們提供了生活所有的必需品……他們似乎對我們給予的任何東西,都不設定價值,也不會離開任何他們所有的東西。」在別處,他略帶辛酸地補充,「他們似乎想要的,只是讓我們離開。」

  不幸的是,少有其他人如此開明。對於大多數歐洲人,原住民不過是某些擋路的玩意兒——「一種自然界的危害」,像科學家、自然歷史學家提姆·富蘭納瑞形容的一樣。這有益於視原住民在本質上低於人類,這種觀點一直持續到20世紀。一直到了60年代早期,像約翰·皮革勒注意到的那樣,昆士蘭州學校用的教科書上將原住民比作「野蠻的叢林生物」。當他們不再低於人類時,他們基本不值得考慮。在同一時期,史蒂芬·羅伯茨(Stephen Roberts)教授寫了一本厚厚的學術大部頭,題為《一部澳大利亞的土地墾殖史》(A History of Australian Land Settlement),設法考察整個歐洲人的占領和替代期,而對原住民一次未提。對原住民如此的邊緣化,一直到1967年,聯邦政府甚至沒把他們算進國家的人口普查——也就是說,沒把他們算作人。

  多半由於這些原因,沒人知道澳大利亞有多少原住民,直到英國人首次定下來。最佳的估算表明,占領的初期,原住民的人口大約是三十萬,儘管也可能是一百萬這麼多。可以肯定的是,在殖民的頭一個世紀裡,這些數據突降。到了19世紀末,原住民的數量可能不超過五六萬。不得不說,這種減少大部分都是無心造成的。原住民對歐洲疾病幾乎沒有抵抗力:天花、胸膜炎、梅毒,就連水痘和溫和的流行感冒,也經常嚴重地削減原住民人口。而在原住民逗留的地方,他們有時受到了最無情和蠻橫的待遇。

  在《馴養偉大的南部土地》(Taming the Great South Land)中威廉·J.萊恩斯詳述了殖民者對原住民最駭人聽聞的殘酷例子——原住民被屠宰了餵狗;一個原住民女人不得不看著自己的丈夫被殺死,然後被迫在脖子上掛著他被砍下的腦袋;另一個被追得上了樹,被下面的來復槍子彈折磨。「每一次被子彈打中,」萊恩斯報告說,「她從樹上扯下一些樹葉,把它們戳進傷口,直到最後她一動不動地掉在地上。」最讓人震驚的是,這麼多惡行,是如何漫不經心地被社會各階層實施著。一位名叫梅爾維爾的遊客,寫了一段1839年塔斯馬尼亞的歷史,講述了某一天他如何和一位「文雅的年輕紳士」去獵袋鼠。當他們繞上一處彎道,年輕紳士發現一棵倒了的樹旁,有個蹲著的輪廓。走過去研究,「發現不過是個原住民,」驚訝的梅爾維爾寫道,紳士端起槍口對準原住民的胸口,「當場把他打死了。」

  這樣的行為幾乎從未被當作犯罪來處理——實際上有時甚至能得到官方的支持。在1805年,為新南威爾斯辯護的代理法官,大陸上最資深的司法人士,宣布原住民沒有法庭訴訟要求的紀律和精神能力;與其用他們的怨恨煩擾法庭,殖民者得到指示追捕冒犯的原住民,並且「給予他們應得的懲罰」——在英國法律中找不到比這更像種族滅絕的鼓勵了。十五年後,我們的老朋友拉克倫·麥考里批准在霍克斯伯里(Hawkesbury)地區的士兵,射殺任何超過六人以上的原住民群,哪怕這些人沒有武器,目的完全單純,哪怕這些人中有婦女小孩。有時,在同情的託詞之下,士兵給原住民提供下了毒的食物。皮革勒從一段19世紀中期昆士蘭州的政府報告中,引用了一段:「黑鬼(被給予)……某些非常驚人的東西,好讓他們保持安靜……口糧中包括足夠的士的寧[32],一個暴民也沒能逃過。」這裡的「暴民」,是指大約一百個沒有武器的男人、女人,還有孩子。

  讓人驚異的是,謀殺原住民的規模卻不算最大。在英國殖民的第一個半世紀內,白人有意殺害(包括出於自衛、激戰,或其他更情有可原的狀況下)的原住民,被認為總共約兩萬人——肯定是個悲慘的總數,但比起十分之一死於疾病的原住民,要少得多。

  但暴力依然草率而廣泛。確實如此。在此背景之下,1838年6月,約有一打人騎馬從亨利鄧戈農場出發,尋找偷了或趕走他們牲口的人。在麥爾溪,他們碰巧遇上一個原住民的營地,當地白種殖民者知道他們愛好和平,沒有惡意,幾乎可以肯定他們與盜牲口無關。雖然如此,但捕獲者把他們綁成一個大球——二十八個男人、女人和孩子——猶豫不決地,連著幾小時,讓他們在鄉村里走動,然後突然無情地用來復槍和刺刀屠殺了他們。

  正常情況之下,事情基本就這樣結束。但在1838年,民族情緒正在變化。澳大利亞正在轉變為一個日益都市化的社會,對於屠殺無辜,城市居民開始表達一種強烈的反感。當一位叫愛德華·史密斯·赫爾的參加競選的雪梨記者得知了這個故事,開始呼籲正義和血債血償,喬治·吉普士總督下令追捕行兇者,並進行審判。被捕時,被告中有兩人帶著明顯的誠意申辯,他們不知道殺原住民是違法的。

  在隨後的審訊中,儘管有明確可定罪的證據,可陪審團用了十五分鐘就宣判被告們無罪。但赫爾、吉普士和市民大眾的憤怒根本無法平息,他們重新上訴。這一次七人被判有罪,施以絞刑。這是第一次白人因謀殺原住民而被處決。

  麥爾溪的絞刑並沒有結束殖民者對原住民的屠殺,只是轉入地下而已,在之後的一個世紀偶爾出現。一直到1928年,在今天的愛麗斯泉附近,當一名叫弗雷德·布魯克斯的獵野狗的白人,在無法確定的狀況下被謀殺後,作為報復,至少有十七個甚至可能是七十個原住民被馬背上的警察部隊追殺(那起訴訟案的法官宣布警察是在法律範圍內行事)。可麥爾溪案件無疑是澳大利亞歷史上一個界定性的時刻。儘管今天幾乎所有的歷史書,至少都會提一提它,我從未遇到哪個人去過那兒,或哪怕只是清楚它在哪兒,從我讀到的描述中,可以明顯地看出,作者們也只是從歷史資源中獲取材料的。我想去瞧一瞧。

  它讓我找了一會兒。第二天早上從麥克斯維爾出發,我沿著太平洋高速公路向上開了六十英里到了格拉夫頓,然後朝內陸進發,沿著一條陡峭荒涼的路,穿越大分水嶺。四小時後,在又熱又空曠的牧羊區,我到了德朗格拉——一座加油站,一兩座房子,能遠眺沒有樹木的平原——在那兒我拐上了一條鄉村小路,沿著一條歪歪扭扭,有些地方幾乎已被沖蝕了的路,向南二十五英里到了小鎮賓伽羅。離賓伽羅還差一兩英里,我來到了一座搖搖欲墜的小橋,下面是一條半乾的溪流。一小塊牌子宣布這便是麥爾溪。我將車停在了一棵河桉的樹蔭下,下車打量。那兒沒有紀念碑,沒有歷史的匾牌。沒有一樣東西暗示這兒,或至少某個很近的地方,曾發生過澳大利亞歷史上最臭名昭著的事件之一。橋一邊是一塊荒置的休息區,在四周短而密的草地中,有一兩張壞了的野餐桌和許多碎了的瓶子。在陽光明媚的不遠處,大約一英里遠,有一座巨大的農舍,周圍田野里是非常青翠的作物。另一個方向,近得多的地方,有條雜草叢生的小路通向一座白色建築。我走過去瞧瞧是什麼。有塊招牌說這是麥爾溪紀念堂。對於一場可怕的屠殺來說,它不太能算作紀念物,不過至少它是點什麼。之後,在建築的牆上我注意到了一塊手寫的牌子,發現它與那次屠殺毫無關係——它悼念的是兩個世界大戰陣亡者。

  我開完了最後一兩公里,進入賓伽羅(人口一千三百六十三),一座炎熱的無精打采的小鄉村,有條昏昏欲睡的大街。它看上去像曾經興旺過,可大多數門面房如今不是空了就是被事業單位占領——健康診所,就業諮詢中心,觀光服務處,警察局,某個叫作老年人休息中心的地方。一座大得罕見的老舊電影院,依然自稱為羅克西[33],可顯然已關了好些年。在觀光服務處,一位養眼的中年婦女接待了我。一看見有顧客,她便快步走來。我問她,是否有關於大屠殺的資料,她沮喪地看了我一眼。

  「我恐怕知道得不多。」她說。

  「真的嗎?」我驚訝地回答。這地方到處都是傳單和小冊子。

  「呃,那是很久以前了。我相信孩子們在學校里會學到,可那不是遊客會經常問起的事。」

  「多經常?只是好奇。」

  「哦,」她說,收緊下巴,好像這的確是個難題。她轉向一位剛從後面房間裡出來的同事。「瑪麗,上一次有人問到麥爾溪是什麼時候?」

  「哦,」那位同事同樣為難地回答,「我說不好——不,等一下,大概兩個月前有個人問過。我現在想起來了。他有一點山羊鬍,看上去有點兒像羅爾夫·哈里斯[34]。我不記得那之前的了。」

  「大多數遊客想去尋找寶石。」

  尋找寶石就是去搜索珍貴的礦物。

  「他們找到了什麼?」我問。

  「哦,很多——金子、鑽石、藍寶石。這兒曾是個很大的礦區。」

  「可你們關於大屠殺什麼也沒有。」

  「恐怕沒有。」她似乎真的很遺憾,「我告訴你誰能幫你,《提倡者》的波萊特·史密斯。」

  「那是當地的報紙。」同事補充道。

  「她知道大屠殺所有的事兒。她為學院做了些研究。」

  我謝了她們,去找《提倡者》。賓伽羅是個有趣的古怪小鎮。它小小的,半死不活,在一條哪兒也不通往的路上,可它不僅有觀光服務處,還有自己的報紙。在《提倡者》辦公室,我被告知波萊特·史密斯出去了,可以一個小時內再來瞧瞧。微微有點兒不知所措,我走進了一家咖啡館,要了一個三明治和一杯咖啡,心不在焉地消磨時間,直到一位快四十歲、微微氣喘的紅髮女人,突然滑進了我對面的椅子裡。

  「我聽說你在找我。」她說。

  我笑了笑:「消息在這兒傳得挺快。」

  她諷刺地翻了翻眼皮:「小地方。」

  波萊特·史密斯有些緊張,但偶爾會閃現突然的、消除敵意的微笑,像個中止符,接著又立刻沉迷於她即將告訴我的、更強有力的事實中去。

  「我小時候,從未學到和大屠殺有關的東西。」她說,「我們知道它發生過——你曉得,很長一段時間以前,有些原住民在溪邊被殺害了,有些白人因此被絞死,就這些而已。這些在學校沒被教過。我們學校沒有,你曉得,組織來這兒郊遊或什麼的。」那微笑來了又走。

  「大家會談論它嗎?」

  「不。從不。」

  我問她到底發生在什麼地方。「沒人知道。在麥爾溪Station的什麼地方。」(「Station」在澳大利亞指農場或牧場)「現在那都是私人財產了,他們對侵入者不是很友好。那有點兒像一種愛好農場,屬於一個雪梨商人。他,或許可以說,對歷史的關聯不太感興趣。」

  「那麼從未有過任何考古上的挖掘之類的?這兒沒有學者四處打聽?」

  「沒有,沒有那種興趣。無論如何,我不覺得他們會知道從哪兒下手。那是塊大地產。」

  「沒有任何紀念物?」

  「哦,沒有。」

  「那不奇怪嗎?」

  「不特別。」

  「但難道你不希望政府建立點什麼東西?」

  她考慮了一會兒。「呃,你必須明白麥爾溪沒什麼特別。原住民在哪兒都被屠殺。麥爾溪大屠殺之前三個月,兩百個原住民在靠近墨利的沃特盧溪被殺。」墨利在西面大約六十英里處。「沒人因此受到懲罰。他們甚至沒想過要為此懲罰任何人。」

  「那我都不知道。」

  她點了點頭。「沒理由你應當知道。大多數人聞所未聞。麥爾溪的不同之處在於白人為此受到了懲罰。它沒讓他們停止屠殺原住民,只是更謹慎。你知道,之後他們不在酒館裡誇耀了。」她又露出一個忽隱忽現的笑容,「你想想會覺得有點諷刺。讓麥爾溪著名的不是對黑人做了什麼,而是白人被怎樣了。無論如何,如果你造了紀念碑,那在這個國家你簡直動都不能動了。」

  她恍惚地呆看了一會兒我的筆記本,然後突然說:「我必須回去工作了。」她做了個抱歉的表情,「恐怕我沒幫上什麼忙。」

  「不,你幫了不少。」我說,接著我又想到了一個問題。

  「現在這兒還有原住民嗎?」

  「哦,沒有。他們從這兒離開已經很久了。」

  我付了午餐錢,回到車上。在出鎮的路上,我又在橋邊停下,散了會兒步,走上一條雜草叢生,通向部分牧場地產的小路。可那沒什麼可看的,我又有點怕高草地里的蛇。因此我回到車上,再次沿著我的路線,穿越灰塵瀰漫的平原,朝大分水嶺遙遠的藍色山坡駛去。

  去衝浪者天堂,要回到太平洋高速路,向北再開一百英里。衝浪者天堂正好在昆士蘭的邊界上,我等不及要踏進那個有趣而反覆無常的州。在一個州少而大的國家,每到一個新州都是件大事。我沒準備走這麼遠,至少不會越過邊界。

  如果你看多了有關澳大利亞的非虛構類作品,你會發現一個問題,幾乎每一本書,在對這個國家近四十年,或更久一些的描述中,都有一段軼事,說明昆士蘭人和其他人不一樣。在《澳洲怪事》中,珍妮·麥肯齊講述了一個故事:20世紀50年代,一位美國客人住在一所偏遠的昆士蘭酒店裡,晚餐時間,出現在他面前的是一盤冷肉和土豆。他悄悄地失望地看了一會兒自己的食物,羞怯地問詢,是否能再來一點沙拉。

  「女招待驚訝地看著他,」麥肯齊小姐寫道,「輕蔑地轉向其他客人,說道:『這渾蛋以為在過聖誕節呢。』」

  這兒有一個我讀到過兩次的故事。有個旅客(一個版本說是法國人,另一個說是英國人)雨季時住在昆士蘭的一座酒店裡。雨季是澳大利亞北部生活的一個特色。旅客到房間之後,發現水淹了三四英尺深,他嚇壞了。等和前台報告時,主人厭惡而不耐煩地看著他,說:「呃,床是乾的,不是嗎?」

  所有這些故事都有一定的共同點。總的來說,它們發生在20世紀50年代。總的來說,它們涉及一位偏遠酒店裡的外國遊客。總的來說,他們都被真實呈現,而且總讓昆士蘭人顯得像渾蛋。大多數故事在暗示昆士蘭人很瘋狂,而證據大多朝那個方向指證。在差不多二十年的時間裡,整個州在約翰·博克-皮特森的統治之下,他是個古怪的右翼州長,曾認真考慮過用小型原子彈炸掉大堡礁的一部分,好弄出船舶的航道。最近它又出名了,作為一名叫保琳·漢森的政客的活動場所。她最早是一個炸魚和薯條店的老闆娘,組建了一個右翼的反移民黨派,叫「一國黨」,在大多數狂熱的追隨者發現漢森小姐明顯有點兒,怎麼說呢,腦殘之前,一國黨取得了一陣突出的成功。她寫了一本書,裡面提議原住民同類相食,並且製作了一盤有趣偏執的錄像,錄像是這樣開始的:「澳大利亞的同仁們,如果你現在看見我,說明我已經被謀殺了。」她的活動場所在布里斯班的奧克斯萊郊縣,給了某個天才以靈感,稱它為「奧克斯萊蠢蛋」。簡言之,昆士蘭有與眾不同的名聲。我等不及地要去那兒。

  1933年,昆士蘭州的艾爾司敦,是個不重要的海邊偏遠小村莊,有一片極好的海灘,幾座單薄的農舍,一個流行卻微微俗艷的酒店,一兩家商店。小鎮的父輩們有了個非常不錯的主意。意識到沒有人會旅行幾百英里,拜訪一個叫艾爾司敦的地方(更重要的是,沒有人旅行過幾百英里,拜訪一個叫艾爾司敦的地方),他們決定給這個地方起一個更活潑的名字,根據某些新穎又歡快的東西。向四周一看,他們的目光凝聚在了一家當地的酒店那兒。它叫作衝浪者天堂(這項運動剛開始在澳大利亞流行)。這名字聽上去挺好聽。他們決定試一試,看會怎麼樣。小鎮從未追憶過這段往事。

  今天衝浪者天堂很有名,與之鄰近的度假社區——布若得沙灘、庫蘭濱、土坤、季拉、比林嘠——在昆士蘭之外少有人知。這並不重要,因為它們都聯合為一個不雅觀的蔓生體,從昆士蘭與新南威爾斯的邊界延伸出三十英里,幾乎快到了布里斯班。整個被稱為黃金海岸。這裡是澳大利亞的佛羅里達。

  還沒到那兒,你就能看見它——閃爍的玻璃水泥大樓,從大海邊升起,沿著海岸蜿蜒至遠處朦朧的消失點。當珍妮·麥肯齊在1959年時經過這兒,這些耀眼之處一點兒也不存在。衝浪者天堂依然是個低調、低矮、老派的地方。1962年,它有了第一座高樓。一兩年之後又有了一座,接著又是一座。到60年代末,半打十到十二層的大樓尷尬地、有點兒不自然地矗立在海岸前線。然後在70年代初期,來了一股發展的狂潮。曾經只是些四分之一英畝的沙地皮,各自有一座火柴盒的海灘小屋,今天佇立著頗具王者風範的酒店,帶陽台的公寓大樓、圓頂的賭場、翠綠的高爾夫球場、水上樂園、遊樂場、迷你高爾夫球場、購物中心及所有其他。有秘密的聲音告訴你,這之中的大多數,建造所需的費用來自於那些可疑的家族。昆士蘭之外的人會告訴你金色海岸充滿了討厭的人群——澳大利亞的毒品巨頭、日本混混、中國香港三合會華而不實的關鍵人物。你便相信,這不是個撞上奔馳後可與人爭論的地方。

  在澳大利亞你能遇見的每一個人,幾乎都會告訴你:「哦,你必須去瞧瞧金色海岸。它糟極了。」

  「真的嗎?」你好奇地問,「怎麼個糟法?」

  「具體不知道。我自己從未去過。呃,很明顯。它就像——你看過《穆利爾的婚禮》嗎?」

  「沒有。」

  「呃,它像那樣,就像那樣。毫無疑問。」

  因此在各個層面,我都想瞧一瞧金色海岸,可幾乎每一點都讓人失望。首先,它一點兒也不俗氣。它不過是另一座巨大的、非個人的、供給充足的國際度假勝地。我可以是在馬爾貝拉[35],或埃拉特[36],或近二十五年間發展起來的任何地方。酒店大多數是大的國際品牌——萬豪、雷迪森、美爵——以及無懈可擊的驚人標準。我在一條支路上停了車,走著去海濱區。途中我經過的商店都意外地豪華——普拉達、愛馬仕、拉夫·勞倫。全都好極了。只是沒什麼趣味。我不需要旅行八千英里去看拉夫·勞倫的浴巾。

  海灘卻極其壯麗——寬闊,乾淨,陽光充沛,帶著懶樣樣的、大小可控的海浪,從一片藍得讓人痛苦的明媚大海翻滾而來。空氣中充滿了鹹味,富含臭氧的快樂尖叫,孩子們的歡呼,一種大家都很愉快的氣氛。我在板凳上坐下來,看大家享受著時光。我在哪兒讀過,對於愛玩的人們,金色海岸的沙灘其實相當靠不住。碰巧,溺水事件在最近的新聞里常有發生。澳大利亞媒體報導海灘的不幸事件,如同美國的報紙報導暴風雪和颶風——像某種季節性活動,涉及許多比較統計學的內容。據報紙上說,今年已經有了三十四起溺水事件,比大多數年份都要多,而夏天一半還沒過。這其中的大多數要怪遊客不知如何讀懂水裡的裂縫,或捲入其中以後,不知如何保持鎮定,但許多都是因為行為瘋狂。《雪梨早報》提到了一例在北阿沃卡海灘的事兒,一名五十二歲的男子嚴厲地讓人們小心,不要在特定的區域游泳,接著自己遊了進去,淹死了。我正在汽車旅館裡收拾行李的那個早上,停下來看一位衝浪者天堂的救生員,接受一個早餐電視節目的採訪。他說之前的那個星期自己救了一百個人,包括一個他救了兩次的人。

  「兩次?」採訪者問。

  救生員因這中間的荒謬,笑了笑:「是啊。」

  「什麼,你救了他,他回到水裡,然後你還得再救他一次?」

  那個笑容更加厲害:「是啊。」

  我在水面上掃了一遍,找被困的游泳者。我無法想像一個救生員如何在所有這些上百個快樂的、嬉戲的身體中,發現一個快要淹死的人,可他們確實能做到。澳大利亞救生員無疑是世界上最好的。在三十四個人淹死的同一時期,超過六千人被救了——至少,是個值得稱讚的比例。

  最後我停下來喝了杯咖啡,在商業區轉了轉,可衝浪者天堂主要是一系列商店,賣些大差不差的東西——塗彩的回力鏢,迪吉里杜管[37],可愛的考拉和袋鼠玩具,明信片,紀念冊,一排又一排的T恤衫。在其中的一家商店裡,我買了一張明信片,上面有個袋鼠在衝浪;然後問了接待我的年輕女士,是否知道最初的衝浪者天堂酒店在哪兒。

  「哦,我不知道。」她說,看上去很內疚,仿佛忘了一個別人託付給她的秘密。「我來這兒沒多久。」她補充道。

  我點頭表示沒關係,問她是哪兒來的。

  「ACT。」看我腦筋直轉卻沒結果,她補充道,「澳大利亞首都領地(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坎培拉。」

  當然。「那麼哪個好一點兒,」我問,「坎培拉還是衝浪者天堂?」

  「哦,衝浪者勝出一英里。」

  我抬起一隻眉毛:「它有這麼好?」

  「哦,不。」她強調道,驚奇於我居然誤解了她,「坎培拉那麼糟而已。」

  我笑著看她一本正經。

  她深信地點了點頭:「我估計如果為事情給你帶來的快感排名——你懂的——坎培拉會排在胳膊折了之下。」

  我笑了,她也笑了。「呃,斷了一隻胳膊,至少你知道它會好。」她用澳大利亞年輕人中抑揚頓挫的流行語調,將所有的陳述句變成疑問句。這讓年長的澳大利亞人瘋狂,不過就我個人來說,我覺得有時它挺可愛,比如現在,迷人的性感。

  一個管理員模樣的人走過來,確保我們沒過於愉快。「我能幫助您嗎?」她用一種古怪的口音,仿佛用很大的熱情鑽研過一本叫《發聲法自學》的書。她的腦袋也抬成一種古怪的角度,微微後傾,仿佛害怕自己的眼球會掉出來。

  「我在找最初的衝浪者天堂酒店。」

  「啊,前些年被拆了。」她閃過一絲滿足的微笑——恰好讓我想起了威廉·F.巴克利[38],我不敢肯定那不是威廉·F.巴克利——儘管這微笑表明它被拆了她很高興,還是僅僅因為可以傳達出讓人沮喪的消息,我也說不上。她在我的旅行指南上指出了它原先的位置。

  我謝了她們倆,緊握著方向圖找到了那個著名的、如今已無法復原、再也找不到的衝浪者天堂酒店。今天這個地方被一個叫天堂中心的綜合購物中心給占了,為了和現代度假村搭調,它非常難看,裡面滿是標價過高的垃圾。

  我在阿德萊德參考過的衝浪者天堂的書里,一張20世紀40年代末的照片展現了一座破舊不堪的可愛酒店——看上去這地方在建造時,手邊有什麼就用什麼——有個帶酒吧的平台,上面坐了許多人,沐浴在陽光中,暢飲酒精,在那兒看上去快樂得不行。我繞著街區走了一整圈,然後站在斜對面的角落,瞪著它看了很久,無法想像它從前的模樣,就像無法從麥爾溪如今平靜的樣子中,想像當年的屠殺。因此我回到車上,向鎮外開去,穿過斑駁的陽光、大酒店及茂盛棕櫚樹投下的陰影。在小鎮的盡頭,我上了太平洋高速路,一路向南。

  要開去雪梨,還有很長一段路。此刻我的旅程告一段落。可我肯定還要回來。我離玩遍這個地方還差得遠呢。

  [1] 澳大利亞東南部海岸,從阿德萊德經墨爾本到雪梨及昆士蘭州南部地區,其形狀酷似澳大利亞土著用作武器或狩獵用具的回力鏢。

  [2] Terra Australis Incognita,拉丁語,意思是「未知的南方大陸」。公元2世紀,托勒密在他編制的地圖上勾繪了一塊很大的大陸,並以此命名;在16世紀歐洲繪製的地圖上,人們也常會發現這塊不存在的大陸,這也成為澳大利亞洲洲名的由來。

  [3] 據記載,身處當地的沃特金·坦奇上校記下了數字,登陸的人裡面,有犯人751名和水兵211名,另有25名在途中死亡。休斯在《致命的海岸》中將登陸的犯人定為696人,死亡人數為48人,他並沒有指明水兵的數目。我在《國家地理》中的一篇文章中讀到說犯人有755個;企鵝出版社的《簡明歷史》中則說犯人有529人。我還能再往下舉出不少例子。——作者原注

  [4] Frappuccino,一種用醇厚的咖啡和鮮奶混合製成的低脂奶泡飲料,星巴克於1995年首先在北美販售,又譯法布奇諾。

  [5] Coney Island,美國紐約市布魯克林區南部的一個海濱遊憩地帶,原為一個小島。

  [6] 這一時期,澳大利亞的驕傲在美國面前運勢不佳。大橋開通並可悲可嘆地為人發覺已喪失超卓地位後僅僅兩周,澳大利亞歷史上最偉大的賽馬「法老之膝」在加利福尼亞莫名其妙地死了。現在仍有澳大利亞人說是我們(美國人)毒害了它。澳大利亞人為這匹馬相當自豪,如果你指出該馬乃是紐西蘭育種,他們可不會因此感謝你哦。——作者原注

  [7] Abbott & Costello, 20世紀四五十年代活躍於電台、電視節目和電影中的美國喜劇雙人組。

  [8] June Cleaver, 20世紀50年代美國情景喜劇《Leave it to Beeaver》中的人物,一個鄉村主婦的形象。

  [9] Dick和Jane,美國20世紀30年代到20世紀70年代流行基礎讀物《Dick and Jane》中的主要人物。

  [10] rape,可作油菜解,但更常用的意思是「強姦」。下文的canola也是油菜的意思。1 Isadora Duncan(1878—1927),美國女舞蹈家,建立舞蹈動作完全自由的舞蹈體系,曾僑居蘇聯,死於車禍。

  [11] 給該湖命名的那位顯然沒有意識到伯利是設計師先生的中名,並不是他姓氏的一部分。——作者原注

  [12] 布萊森把板球術語「a maiden over(交換投球前六次投球未得分)」聽成了「a maiden ovary(處女的卵巢)」。在下文中,布萊森也有很多這樣的誤聽。

  [13] 板球,英文作cricket,此詞也有「蟋蟀」的意思。

  [14] Lose a wicket,其中wicket也作三門柱解,也可以指板球比賽的一局。

  [15] 美國獨立日。

  [16] Cape Cod,美國麻薩諸塞州東南部半島。

  [17] Jeff Chandler(1918—1961),美國20世紀50年代的演員、歌手。

  [18] Jean Seberg(1938—1979),美國電影演員。

  [19] 依次為一種無袖T恤、乳房的俚語(我在一本雜誌的封面上看見的,問的時候著實讓一位收銀員羞紅了臉蛋,不過我怎麼知道啦?)和野蠻人。——作者原注

  [20] 語出著名童謠《唱一首六便士的歌》(Sing a song of six pences)中的一句:Four and twenty blackbirds, Baked in a pie.(二十四隻黑鶇在派里烤)。

  [21] Walter Frederick Mondale(1928—),第42任美國副總統,出生於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是明尼蘇達州最大的城市。

  [22] 著名的英國童話《傑克與豆莖》(Jack and the Beanstalk):傑克用一頭牛換了三顆魔豆,他母親生氣地將魔豆扔出窗外,第二天魔豆長得高入雲霄,傑克爬上魔豆,從巨人那裡偷走了金幣、會下金蛋的母雞和會催眠的豎琴。最後還砍斷了豆莖,摔死了追趕他的巨人。

  [23] Grand Wood(1891—1942),美國艾奧瓦州的畫家。

  [24] Edward "Ned" Kelly(1854—1880),澳大利亞叢林逃犯,對抗殖民統治的民間英雄。

  [25] Wyatt Berry Stapp Earp(1848—1929),美國西部邊界小鎮的警官,民間歷史中的標誌性形象。事跡被拍成多部影視劇。

  [26] William Barclay "Bat" Masterson(1853—1921),美國西部的傳奇人物。

  [27] 本名亨利·麥卡迪(Henry McCarty, 1859—1881),又叫比利小子(Billy the Kid), 19世紀美國邊界的亡命之徒。

  [28] 自鴉片中提取的鹼質。

  [29] mountain ashes,花楸,薔薇科花楸屬喬木。有數種。原文字面是山灰。

  [30] 敘利亞首都。

  [31] 相當於六十攝氏度。

  [32] strychnine,刺激劑的一種,由植物番木鱉或雲南馬錢子種子中提出的一種主要生物鹼。

  [33] 羅克西連鎖影院。

  [34] 澳大利亞某個電視台主持人。

  [35] 位於西班牙地中海岸,在歐洲是極高級的避暑勝地。畢卡索的出生地。

  [36] 以色列的城市。

  [37] 澳洲原住民的樂器。

  [38] 威廉·F. 巴克利(1925—2008),美國媒體人、作家、保守主義政治評論家,政論雜誌《國家評論》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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