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2024-10-09 10:20:49 作者: (美)比爾·布萊森

  清晨,我在昆西穿過了密西西比河。不知怎麼搞的,它並不像我記憶中那麼宏大壯麗。它的確很莊嚴,很堂皇,得花上整整一分鐘才能走完,可是它也有些單調乏味。這也許和天氣有點兒關係,因為天氣是同樣單調乏味。密蘇里看起來正和伊利諾伊一模一樣,後者看起來又正和艾奧瓦一模一樣。唯一的區別,就是汽車牌照的顏色不一樣。

  快到帕爾邁拉的時候,我在一家路邊咖啡店停下來吃早餐。我找了個櫃檯邊的位子坐下來。這個鐘點,早晨8點剛過,店裡滿滿的都是農夫。如果說有什麼事是莊稼人真正熱愛的,那就要數開車進城,在櫃檯邊坐上半天(冬天就是一整天),和一幫莊稼人喝著咖啡,粗野地戲弄女招待了。我本以為這應該是他們最忙的時節,可他們好像一點兒也不著急。每隔一會兒,他們中的一個就把兩毛五的硬幣放在櫃檯上,帶著剛灌了六加侖咖啡下肚的表情站起來,警告泰米要老實點兒,然後走出門去。不一會兒,我們就聽到他的小貨車輪胎開過碎石路的聲音,接著,某人會發表對他的坦率評論,激起一陣讚賞的大笑。之後,談話又懶洋洋地飄到肥豬、州政治、八大足球賽和性癖好上,其中有關泰米的——當泰米聽不見時——占相當大的比重。

  坐在我旁邊的那個農夫右手上只有三個指頭。這是個很少有人注意的事實:大多數農民身上都有些殘缺。我很小的時候曾經為此困惑。有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以為這是因為農耕生活極其危險,畢竟農民們要操作那麼多危險的機器啊!可是你仔細想想,其實許多人都要對付危險的機器,卻只有極小一部分會遭受永久性的傷害。然而在中西部,幾乎沒有一個20歲以上的農民不曾被切掉部分四肢或手指腳趾的,它們被場院裡某種嘈雜的機器削下來,扔到了旁邊的田野里。告訴你一個絕對的真理吧,我覺得農民們這個樣子是故意的。我認為,日復一日地在那些龐大的打穀機和壓捆機旁工作,面對著嗞嗞咬合的齒輪、噼啪作響的風扇皮帶和複雜的機械裝置,所有這一切噪聲和活動對他們產生了一些催眠作用。他們站在那兒,呆望著呼呼旋轉的機器,心想:「不知道我把手指頭伸進去一點點兒會怎麼樣?」我知道這聽起來很瘋狂,可是你必須了解,農民們在這些事上沒有太多感覺,因為他們感覺不到疼痛。

  這是真的。每天你都能在《得梅因紀事報》上發現這樣的報導:一個農民不小心被扯掉了手臂,然後平靜地走了六里路,去最近的鎮子讓人把它縫回去。報導總是這麼說的:「瓊斯抓著他的斷臂,對醫生說,我好像把我該死的胳膊給切斷啦,大夫。」從來不會寫成:「瓊斯鮮血四濺,歇斯底里地亂跳了20分鐘,陷入了昏迷,醒來後又立刻企圖四處亂跑。」——就像你我都會有的反應那樣。農民們就是感覺不到疼——疼痛的小小的聲音在你腦子裡,告訴你不要做某些事情,因為那樣又蠢又會讓你疼得要死,而且你的下半生都會有人因為你不說話而把你的食物切個粉碎。我爺爺正和上面提到的那一樣。他經常是正修著車時千斤頂掉了下來壓在身上,自己都已經呼吸困難了,卻還大聲地叫喚,喊你來再把它頂起來;或者讓割草機從腳上碾過去;或者碰到通電的電線,害得整個溫菲爾德都短路,而他自己除了耳朵里嗡嗡作響,身上一股揮之不去的燒肉味之外,完整無損。他就像大多數中西部的鄉下人一樣,簡直是金剛不壞之身。只有三種東西能殺死一個農夫:雷電,被拖拉機碾過,還有年老。正是年老奪走了我的爺爺。

  本書首發𝙗𝙖𝙣𝙭𝙞𝙖𝙗𝙖.𝙘𝙤𝙢,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我以40英里的時速朝南駛向漢尼拔,去看看馬克·吐溫童年時的家。那是一棟整飭一新的乾淨房子,白石灰粉刷的牆壁,配上綠色的百葉窗,格格不入地擺在城區的中央。進去得花兩塊錢,而且讓人很失望。這裡宣稱忠實地再現了內部的原有陳設,可是每個房間都有電線和灑水器笨拙地明擺著。我還對小賽繆爾·克萊門斯臥室里的阿姆斯特朗塑膠地板很是懷疑(我發現,跟我媽廚房裡鋪的花色完全一樣),還有,他妹妹的臥室里竟然有夾板隔間!你不能真正地走進屋裡去,你得透過窗戶打量。每扇窗子上都有語音信息,告訴你那間屋子的情況,好像你是個白痴似的:「這是廚房,克萊門斯太太在這兒為家人準備飯菜。」整棟房子相當破舊,如果它是由本地某個經費短缺的文學社團所有,而且他們已經傾盡全力的話,就讓人感覺沒這麼糟糕了,可實際上,它是歸漢尼拔市所有,每年吸引13.5萬遊客英里,它可是這個鎮子的小金礦呀。

  我跟在一個禿頭胖子的後面,走過一扇又一扇窗子。這傢伙渾身的滾刀肉,看上去好像襯衫下麵包的是各式各樣的汽車內胎。「你覺得這兒怎麼樣?」我問他。他馬上親切地盯著我,就像美國人對陌生人一向表現的那樣,這種親切和率性是與他們最相稱的特質:「噢,我覺得棒極了。我每次來漢尼拔都到這兒來—— 一年兩三次吧。有時候我還改變路線,專門上這兒來呢。」

  「真的嗎?」我努力地讓自己聽上去不太驚愕。

  「對呀。到目前為止,我肯定已經來過二三十次啦,這是個真正的聖地,你知道的。」

  「你覺得它弄得好嗎?」

  「噢,當然啦。」

  「你說這房子和吐溫書里描繪的像嗎?」

  「我不知道。」那人若有所思地說,「我從來沒讀過他一本書。」

  接下來,和這棟房子連在一起的,是一間小小的展覽館,裡面要好一些。有馬克·吐溫的紀念品——初版作品、一個打字機、照片、幾封信。把他跟這房子或者這鎮子聯繫在一起的東西真是貴乎稀有。值得銘記在心的是,吐溫一有可能就離開了該死的漢尼拔和密蘇里,而且一直討厭回來。我走到外面四下打量,房子旁邊有一道白色的籬笆,牌子上寫著:「湯姆·索亞的籬笆,這道木板籬笆就是湯姆·索亞說服他的同夥付錢給他以品嘗粉刷樂趣,而湯姆自己坐在一邊監工的那個。」這確實能喚醒你對文學的興趣,對不對?緊挨著吐溫故居和博物館的,是馬克·吐溫免下車餐館,一輛輛汽車泊在小小的隔間裡,車上的人正在從放在車窗上的盤子裡「吃著草」,的確給這景觀平添了幾分格調。我開始理解為何克萊門斯不僅離開了這裡,而且把名字都改了。

  我來到商業區閒逛。整個商業區只是汽車零件店、空房子和空地的組合,令人沮喪。我一直以為,所有的河邊小鎮,即便是貧窮的,都有點兒不同尋常的地方—— 一種褪色的優雅,一種頹廢的氣息——使它們比別的鎮子更有意思。河流就是一個管道,把它們與一個更廣大的世界連接起來,也沖刷出一片更有趣、更世故的廢墟。可是漢尼拔並非如此。它顯然也有過好日子,可惜也好不到哪兒去。馬克·吐溫旅館被釘了起來,真是讓人難過的景象—— 一棟高高的建築,每扇窗子都被夾板塞得嚴嚴實實的。鎮上的每樁生意似乎都在販賣吐溫和他的書——馬克·吐溫屋頂安裝公司、馬克·吐溫存貸公司、湯姆與哈克汽車旅館、印第安·喬野營裝備與卡丁車道、哈克·芬購物中心。你甚至可能因發瘋住進馬克·吐溫心理健康中心——我想,每天生活在漢尼拔,這種可能性是不斷增長的。整個地方令人難過,非常糟糕。我本打算留下來吃午飯的,可一想到得面對湯姆·索亞夾肉餅或者喬可樂,就讓我對食物和漢尼拔都沒了胃口。

  我回頭走向汽車。停在路邊的每輛車的車牌上都寫著「密蘇里——迷死你州」,我懶洋洋地想,這是不是「離開的路迷死你」的縮寫呢?無論如何,我開上一座綿長高聳的大橋,穿越了密西西比——依然是渾濁的,依然是莫名地平平淡淡。我背對著密蘇里,心中並無遺憾。橋的另一邊有個路標:「繫上安全帶,這是伊利諾伊的法律。」就在那上面,寫著另外一句:「我們還不會斷句呢。」[1]

  我向東一頭扎進伊利諾伊,打算奔春田市和新賽勒姆而去。後者是個重建的小村子,亞伯拉罕·林肯年輕時在那兒住過。大概在我五歲的時候,爸爸帶我們去過那兒,我當時覺得好極了,但拿不準現在是否還那樣。此外,不管怎麼樣,我還想看看春田市是不是一個理想的小鎮。我這次旅行想要尋覓的東西之一,就是完美的小鎮。我一直確信在美國某地,肯定有那麼一個地方。在我小時候,得梅因的WHO電台每天下午放學後都放老電影,其他小孩在外面踢罐頭盒抓牛蛙,或者慫恿小波比吃蟲子(嚇人的是,他還真聽話)的時候,我卻獨自待在拉著窗簾的房間裡,面對著電視,迷失在個人的世界裡,腿上放著一碟奧利奧餅乾,鏡片上閃爍著好萊塢的魔幻世界。我那時並沒意識到,那些電影幾乎都是經典大片——《黃金時代》《史密斯到首都》《鐵血悍將》《一夜風流》。這些影片裡永遠不變的一點就是那背景,永遠是同一個地方,一個陽光燦爛的整潔小鎮,種了兩排樹的主街上,到處是和藹親切的商人(早上好,史密斯太太!),還有一個法院廣場,木屋組成的居民區里,漂亮的房子在優美的榆樹叢中沉睡。總是有一個騎車的報童把報紙扔到前陽台上,一個穿白罩衣的親切老漢在掃他藥店前的人行道,兩個男人精神抖擻地大步走過。背景中的這兩個男人總是穿著西裝,而且總是瀟灑地大步前進,從來不閒晃或者慢慢溜達,卻絕對地和諧一致。他們真的長於此道。不管前景里的人在幹什麼——漢弗萊·博加特用點四五手槍打飛一個壞蛋,吉米·斯圖爾特認真地向唐娜·里德解釋他的雄心,W.C.菲爾茲點燃一根還裹著玻璃紙的雪茄——背景永遠是這個永恆又安靜的地方。即使是在最可怕的危機之中,當巨蟻在街頭亂竄,或者建築物因州立大學某個輕率的科學實驗而紛紛倒塌,你通常依然能夠在背景里的某處看到報童在扔報紙,還有那兩個穿著西裝闊步前行、像對連體嬰的傢伙,他們絕對沉著冷靜。

  還不只是電影呢!電視上的每一個人——奧齊與哈麗特,沃利與比弗·克里弗,喬治·伯恩斯與格蕾西·艾倫——都住在這個中產階級的極樂世界裡。雜誌GG、電視GG,還有《星期六晚郵報》封面上的諾曼·洛克威爾的畫裡的人們也是如此。書本里也一樣。我常常一本接一本地看《哈代男孩》這樣的神秘小說,倒不是為了情節,儘管才八歲,我也能看出來那些情節實在荒唐。(「我說,弗蘭克,你覺不覺得咱們昨天在麋鹿湖看到的那兩個口音可笑的人,不是真正的漁夫,而是德國間諜?還有,那個躺在他們獨木舟里,嘴邊纏滿繃帶的女孩,不是真的出膿,而是羅沙克博士的女兒呀?我有種可笑的感覺,那些傢伙說不定會告訴我們一些關於火箭燃料失蹤的事兒呢!」)我讀這些書,是為了看富蘭克林·W.迪克森對灣港鎮那雖然是附帶一提、卻引人遐想的描繪。那是哈代男孩的家鄉小鎮,一個美景無法訴諸語言的地方。那裡的房屋門廊里有吊椅,從籬笆樁往外一瞥,隱約可見一抹蔚藍的海灣,裡面滿是帆船和摩托快艇。那是一個冒險永無休止,夏天不會終結的地方。

  後來我開始煩惱,因為這樣的小鎮我從未見過。每年休假時,我們都會開上好幾百里路穿越鄉間,瘋狂地追尋假日的快樂,跋涉過青青山坡和褐色草原,穿過數不清的城市和村鎮,卻不曾經過任何哪怕有一點兒類似電影中夢幻小鎮的地方。我們所到之處,都是又熱又髒,到處是骨瘦如柴的狗,關門倒閉的電影院,髒了吧唧的館子和看上去一周有兩個顧客就謝天謝地的加油站。但是我確信,它一定存在於某個地方。一個如此執著小鎮理想的國家,一個在幻想中如此沉迷於小鎮理念的國家,竟然沒有在某處建造這麼一個完美的小鎮—— 一個和諧勤勞的地方,一個沒有大賣場和巨大停車場,沒有工廠和露天教堂,沒有遍地的便利通和狗屎貨以及垃圾GG的地方,簡直讓人難以想像!在這個超越了時間的地方,賓·克羅斯貝將是牧師,吉米·斯圖爾特當市長,弗雷德·麥克墨里是高中校長,亨利·方達是個教友派的農民,沃爾特·布倫南經營加油站,孩子氣的米基·魯尼送雜貨,在某一扇開著的窗邊,迪娜·德賓將唱著歌。而且在背景里,照例,會有那個騎在車上的孩子,和那兩個瀟灑漫步的男人。我要尋找的這個地方,將是我在虛構中見識的所有小鎮的合成體。沒錯,那也許就是它的名字——俄亥俄合成鎮,或者北達科他合成鎮。它幾乎不可能存在於任何地方,但它又必須存在。此番旅行,我決心找到它。

  我開啊開,經過了平坦的農田和死氣沉沉的小鎮:赫爾、皮茨菲爾德、巴里、奧克斯維爾。在我的地圖上,春田市就在漢尼拔右邊大約兩英寸,可是感覺好像得花好幾個鐘頭才能到,實際上也的確花了好幾個鐘頭。我只能慢慢適應美國的大陸規格了,這裡的州就有一個國家那麼大。伊利諾伊是奧地利的兩倍、瑞士的四倍。鎮與鎮之間是那樣空曠,相隔那麼遙遠。你經過一個小地方,館子裡看上去客滿了,於是你就想:「噢,等我到了福德維爾再停下喝咖啡吧。」因為它就在地圖上這條路剛過去一點兒的地方。然後,你開上高速公路,見一個路標上寫著:「福德維爾,102英里。」你這才意識到你要應付的是另外一種完全不同的地理規格。再加上,地圖上缺乏詳細的標註。英國的地圖把每個教堂和公共場所都忠實地記錄下來,就連小得可笑的河流——就是你能一腳跨過去的那種——都是重要的地標,聞名於方圓幾里之內。在美國,整個城鎮都可能被遺漏——這些有著學校、商店、幾百條沉默小生命的地方,就那樣消失了,好像蒸發了一樣了無痕跡。

  更殘酷的是,道路系統並沒有清楚地標示出來的。你看著地圖,以為偵察到一條捷徑,比如說,在紅腸村和為難鎮之間,是一條鄉村公路的灰色直線,看上去能節省你半小時的車程。可是當你離開了高速公路,卻發現自己陷入了一個未曾標明的岔路網,道路在鄉間向四面八方輻射,仿佛一塊破玻璃上的裂縫一般。

  找路的整個過程越來越讓人受挫,尤其是在離開主幹道的時候。在傑克遜鎮附近,我錯過了一個去春田的左轉路口,不得不多拐上幾英里路才能回到原本想去的地方。這樣的事在美國屢見不鮮。高速公路當局實在讓人琢磨不透,他們不願意透露多少有用的道路信息,比如你的位置或所在路段什麼的。當你想到他們僅僅樂於提供各種無關緊要的事情——「現在進入巴布郡土壤保護區,國家鯡魚產卵區五英里,周三凌晨三點到早晨六點禁止停車,危險:有低飛的鵝,現在正離開巴布郡土壤保護區」,就更覺得奇怪了。你常常會在鄉間公路上碰到沒有路標的十字路口,然後不得不開上20英里或更長的路,對自己到底在哪兒毫無把握。然後突然之間,沒有任何警示地,你繞過一個拐彎,就發現自己正在一個八車道的十字路口上,有14個紅綠燈和一堆亂七八糟的路標,每個路標上的箭頭都指向不同的方向。「由此通往麥戈特湖區國家公園。柯蒂斯小溪紀念館快車道往那邊。美國41號高速公路往南。美國50號高速公路往北。州際公路11/78號,商業區由此去。德克斯特羅斯郡立師範學院在那邊。17號交流道向西。17號交流道不向西。禁止掉頭。左轉車道務必左轉。請繫上安全帶。請坐直。你今天早上刷牙了嗎?」

  正當你弄清了該走左起第三條車道時,紅綠燈突然變了,你馬上被車流席捲而去,就像激流中的一個軟木塞。這種事過去始終是發生在我爸身上的。我認為老爸沒有一次經過非常重要的大路口時,能不被吸到某個不想去的地方的。經常是一個單行道的黑洞,一條通往沙漠的快車道,通向某個近海島嶼的漫長的高價收費大橋,非得走一趟丟臉又花錢的回頭路不可。(嘿,先生,你不是一分鐘前剛從那頭過來嗎?)我父親的看家本領,就是在迷路迷得一塌糊塗時還不讓目標消失在視線之外。每次要去一個遊樂園或旅遊點,他永遠都是先從幾個方向向其靠近,就像飛行員在不熟悉的機場上空盤旋那樣。姐姐、哥哥和我在后座上彈來彈去,眼巴巴地看著它在高速路的那一邊,大喊著:「在那兒!在那兒!」一分鐘後,我們又從另一個角度發現它在水泥墩的那頭。然後是在一條大河的對岸,然後又是在公路的另一邊。有時候,把我們和目標隔開的只是一道鏈子纏繞的高籬笆,你可以看到對面那些無憂無慮的快樂家庭,正在停車準備享受開心假日。「他們怎麼就進去啦?」我爸會咆哮起來,額頭上青筋暴露。「耶穌基督啊!市政府為什麼就不能立幾個路標?難怪大家都找不到路進去。」他會加上這麼一句,輕易拋開一個事實不提:其他1.8萬人,有些肯定是智力有限,都沒太費事就設法進入鐵絲網的那一邊了。

  春田市是個令人失望的地方,不過我倒並不特別驚訝。如果它是個好地方,那早就會有人對我說:「我說,你應該去春田,那是個好地方。」我對它期望很高,只是因為一直覺得它聽起來值得期待。在世界上這塊地方,有這麼多的地名都是刺耳、怪裡怪氣、充滿生硬輔音的——什麼德刻薄啦,篤烤硬啦,奇爾苦啦,坎坷奇啦。唯有春田帶著一抹詩情,是個讓人想起青草地和清冽水流的名字。其實呢,根本不沾邊。和所有美國小鎮一樣,它有個鬧市區,裡面有停車場和高樓大廈,四周是一大堆購物中心、加油站和快餐連鎖店。它既不討厭,也不可愛。我開車稍微轉了一下,但沒找到任何值得停留的東西,於是駛向北方12英里之外的新賽勒姆。

  新賽勒姆生命短暫,而且不怎麼輝煌。最早的開拓者指望靠旁邊掠過的河上貿易撈上一筆,可結果河上貿易也確實—— 一掠而過——於是這個鎮始終沒有繁榮起來。1837年,它被拋棄了。要不是1831年到1837年間,它的一個居民是年輕的亞伯拉罕·林肯,它肯定會在歷史中徹底消失。所以,現在的新賽勒姆占地620英畝,是完全按照林肯居住時的樣子重建的,你可以去看看為什麼每個人都那麼樂意溜之大吉。其實那兒很好。大概有三四十間小木屋分布在一連串鋪滿落葉的空地上。這是個燦爛的秋日下午,微風送曖,溫柔的陽光在林間飄蕩。一切都顯得精巧迷人到了極點。進屋是不允許的,你可以走到每一間屋前,透過窗子或前門往裡面窺探,就會對住在裡面的人的生活有大致了解。絕大多數肯定是相當不舒服的。每間屋子都有一個牌子,告訴你住戶的事情,考證工作做得如此勤奮,令人難忘。唯一的問題是,過了一陣之後,這些東西就有點兒重複了。一旦你看過了十四間屋子的窗子,就會發覺當自己走向第十五間時熱情有些減退。再等你看到第二十間時,就真是全靠禮貌在驅使你前進了。你覺得,既然人家不辭辛苦地建起這些木屋,又搜遍鄉里挖出老搖椅和舊便壺,你能做的至少是四處走走,假裝對每間都頗感興趣。可是你心裡正在想的是——要是你再也不看一間木屋,你就太他媽的高興啦。我敢保證,當林肯收拾起行李,決定不再當木材商,而是去從事解放黑奴、當總統等更有成就感的事業時,心裡也是這麼想的。

  在此地的盡頭,我碰到一對上年紀的夫婦正步履沉重地向我走來,看樣子是累壞了。那男人在經過時投我以同情的一瞥,並且說:「只剩兩間嘍。」就在他們過來的那條路盡頭,我可以看到其中的一間,看上去遙遠而渺小。我一等這對老夫婦拐了彎,安全地離開我的視線,就坐在了一棵樹下。那是一棵漂亮的橡樹,秋天的第一抹金黃正不露痕跡地滲透著它的葉子。我覺得肩頭如釋重負,真不知道五歲時為什麼會對這個地方那麼痴迷。我的童年就那麼無聊嗎?我知道,我的小兒子如果被帶到這兒來,肯定會氣呼呼地躺在地上,因為他發現自己封在汽車裡一天半,竟然只是來看一堆無聊的木屋子。現在再看看這兒,我也實在不能責怪他。有個問題讓我思索了一會兒,有兩種生活:一是過著非常無聊的生活,結果很容易快活;二是過著充滿刺激的生活,結果很容易無聊。到底哪一種更糟糕呢?

  不過很快我就想到,與其思索這種浪費時間又毫無意義的問題,還不如起身去看看能不能找到「露絲寶寶」糖塊呢,這種運動的收益可要大得多了。

  離開新賽勒姆之後,我開上55號州際公路,朝聖路易斯開了一個半小時。沿途也很無聊。在美國州際公路這樣又直又寬的路上,55公里的時速簡直是太慢了,感覺就像是在走路。反向車道上朝你開過來的轎車和卡車,似乎是在機場裡那種行人傳送帶上運動。你可以看到裡面的人,可以在他們掠過時投以長長的、戀戀不捨的一瞥,一直看進他們生命里去。而且根本不怎麼需要駕駛。你只須偶爾把一隻手放在方向盤上以確認路線,然後就可以花時間去做那些最複雜的事啦——數錢啦,梳頭啦,整理車子啦,用後視鏡搜尋並殲滅黑頭啦,研讀地圖和旅遊指南啦,穿上或者脫下幾件衣服啦。如果你的車擁有定速巡航功能,你都可以爬到后座上去打個盹兒。要忘記你正在操縱兩噸飛馳的金屬實在是太容易了,直到你把道路工程的警戒三角錐撞得四處亂飛,或者有卡車因為你飄進了它的車道而大鳴喇叭,你這才猛然回到現實,發現你也許不該離開座位去找點心吃。

  至少可以這麼說,它讓你有時間去思考,去考慮例如高速公路沿途的樹從來不長高這樣的問題。它們有的肯定已經立在那兒40年了,卻仍然不過6英尺高,而且上面只有14片葉子。這是特別缺少保養的結果吧,你覺不覺得?還有另外一個問題——他們為什麼就不能做附有傾倒口的麥片盒呢?是不是一想到每次人們倒一碗玉米片就得撒一點兒到地上,食品公司的某些傢伙就會捧腹大笑?還有,為什麼當你打掃排水口的時候,不管用水沖了多久或者拿布擦了多少次,總是會有那麼一根頭髮或者濕毛毛留下來?還有,西班牙人到底是怎麼看弗拉門戈音樂的?

  為了不致精神錯亂,我絕望地打開了收音機。但馬上就想起來,美國的廣播本來就是為已經錯亂的人設計的。我首先聽到的是福爾傑咖啡的GG,講話者神秘耳語道:「我們去世界著名的加州納帕谷餐廳,在沒有告訴顧客的前提下,用福爾傑速溶咖啡換掉了餐廳原來的品牌,然後用隱藏的麥克風偷聽。」接下來是各種各樣對咖啡的讚美,都是這樣的套路:「嘿,這咖啡棒極了!」「我從來沒喝過這麼醇厚的咖啡!」「這咖啡太好了,我簡直受不了啦!」然後講話者跳出來,告訴用餐者那是福爾傑咖啡,然後大家一起痛快地笑了一陣子——然後是喝高級速溶咖啡的重要一課。我轉動旋鈕,有個聲音說:「60秒之後我們將回到男子氣的討論上來。」我轉動旋鈕。一個鄉村女歌手正在用顫聲吟唱著:

  他的手好小,

  他的胳膊好短,

  可我靠著他,

  來把我孩子管。

  我轉動旋鈕。一個聲音說:「這部分新聞是由比羅克西的機場理髮店為您提供的。」然後是這家理髮店的GG,再之後是30秒的新聞,全都是比羅克西最近24小時以來導致死亡的車禍、火災和槍擊案。裡面沒有暗示出,在這個城市以外可能存在著一個更廣大卻也更暴力的世界。然後又是另一則機場理髮店的GG,以免你白痴到在上述30秒新聞期間就把它給忘了。我關掉了收音機。

  在利奇菲爾德,我離開了州際公路,發誓盡一切可能避免再上賊船,然後開上一條州高速——伊利諾伊127號公路,往南奔向墨菲斯伯勒和卡本戴爾去了。幾乎是在一瞬間,生命就變得有趣多了。這裡有農場、房屋和小鎮可看,我還是保持著55英里的時速,但現在好像正駕駛快艇滑行。風景在眼前飛逝,比剛才迷人許多,起伏好多,變化更多,而且樹木的綠色也比剛才的濃郁得多。路標來了又去:蒂皮迷你賣場、正點食品店、貝蒂美容院、省多多食品中心、平克尼村浣熊俱樂部、禿丘拖車場、牛奶甜品、都來吃餐廳。在這些名字拗口的自由企業聖地之間,山坡上有些空地,上面佇立著農舍。幾乎每家前院都有個衛星接收天線,個個指向天空,好像在接收某種賜予生命的太空力量。我想,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也確實如此。在丘陵區,天黑得要快一些,我驚訝地發現已經六點多了,便決定最好找個住的地方。似乎是得到了暗示,卡本戴爾跳進了眼帘。

  通常當你來到一個小鎮的外圍時,都會看到一個加油站和一家「牛奶女王」。如果那條路上交通繁忙,或者鎮上有所大學,也許還會有一兩家汽車旅館。可是現在,每個小鎮——即便是相當樸實的那種,都有1英里或更長的快餐店、小汽車旅館、折扣商店和大賣場,全都有30英尺高的旋轉招牌和什羅普郡那麼大的停車場。卡本戴爾看上去並沒有什麼新花樣。我開進去的那條路變成了一條2英里長的帶子,上面全是購物中心、加油站、K商場、JC彭尼商場、哈迪漢堡和麥當勞。然後,突然間,我又回到田野之中了。我掉頭開回去,從另外一條平行的路上穿過小鎮,這次提供的東西完全相同,不過結構有些許差異罷了。然後我就又來到了田野里。這個小鎮沒有市中心,它已經被購物商場給吃掉了。

  我在「傳統」汽車旅館訂了間房,然後出去散步,再次企圖發現卡本戴爾。可惜,什麼也沒有。我心裡一團亂麻,幻想破滅了。在這次旅行之前,我躺在英國家裡的床上,想像著自己每晚都停在一個小鎮的汽車旅館,然後沿著人行道漫步,在廣場上的貝蒂家庭餐館,用特製的藍色盤子享用晚餐,然後嘴裡叨根帶香味的牙籤,在鎮上四處閒蕩,極有可能在韋恩午夜酒館喝上幾杯,和小伙子們打盤撞球,或者在里格爾看場電影,或者去瓦海保齡球場看看,給周三美髮師聯盟比賽出出餿主意,最後再來幾回彈球賽和一個烤芝士漢堡,為這個夜晚畫上完美的句號。可是這裡根本沒有廣場讓你溜達,沒有貝蒂餐廳,沒有特製的藍色盤子,沒有韋恩午夜酒館,沒有電影院,沒有保齡球場。這裡根本就沒有小鎮,只有六車道的高速公路和購物商場。這兒甚至連人行道也沒有,散步,正如我發現的那樣,是個荒謬又不可能的企圖。我不得不穿過停車場和加油站前面的空地,還老是碰上矮矮的白漆牆,那是店鋪之間(比如說,朗·約翰·西爾瓦海鮮鋪和肯德基炸雞店)用來標明地盤的。要想從這家到那家去,就必須翻過那牆,爬上長滿草的堤壩,在汽車的叢林裡跋涉。這指的是你步行,但是從別人看著我氣喘吁吁爬過堤壩的表情看來,顯然不曾有人試過靠自己的力量從一處走到另一處。你應該做的是:上車,在街上開12英尺,來到另一個停車場,把車停好,然後下來。我鬱悶地爬到一家必勝客,走了進去。女招待把我領到一個可以飽覽停車場的桌旁坐下。

  我周圍所有的人都在吞吃公汽輪子那麼大的比薩。就在正前方,我想躲開視線都不可能的地方,一個三十來歲的超重男人正在吞噬一片片比薩,塞了滿滿一嘴,活脫一個吞劍表演者。菜單上花樣繁多,一頁接著一頁,令人眼花繚亂。這麼多種類,這麼多尺寸,這麼多的組合,真讓我不知如何是好。女招待出現了:「您準備好點菜了嗎?」

  「對不起。」我答道,「我還得等一會兒。」

  「好的。」她說,「您不用著急。」她走到某個我看不見的地方,數到四,又回來了。「現在可以點了嗎?」她問。

  「對不起,」我說,「我真的還得等一會兒。」

  「好吧。」她說著走開了。這一次她可能儘量數到了二十,可是等她回來時,我還是不能像必勝客的老主顧那樣。面對著擺在眼前的幾百種選擇,我依然找不著北。

  「你反應有點兒慢,對吧?」她明察秋毫。

  我好難為情:「對不起。我對這兒不熟。我……剛從監獄裡出來。」

  她的兩眼睜大了:「真的?」

  「是啊,我殺了一個老是催我的女招待。」

  帶著將信將疑的微笑,她退回去了,留給我很長很長的時間來下定決心。最後,我點了一個中號深盤的義大利臘腸比薩,另加洋蔥和蘑菇,很好吃,我可以毫不猶豫地向大家推薦。

  之後,為了給這個完美的夜晚畫上句號,我又爬到旁邊的K商場去轉了轉。K商場是個連鎖的折扣店,實在是個讓人沮喪的地方。你可以把特蕾莎嬤嬤帶到一家K商場,她也會沮喪的。K商場本身是沒什麼問題的,問題在顧客身上。這裡總是擠滿了那種給小孩取押韻名字的人:朗尼、唐尼、魯尼、康尼、邦尼。這種人會泡在家裡看《怪獸》。這兒的每個女人都至少有四個孩子,而且看上去他們的父親都不是同一個。這些女人總是重達250磅,總是一邊猛揍孩子一邊叫罵:「魯尼,你要再不聽話,就再也不帶你來這兒了!」好像魯尼會在乎永遠不能再來似的。如果你想花不到35美元買一套音響,不管它聽上去是不是像樂隊在遙遠的湖水下面的一個信箱裡演奏出來的,你到這種地方來就對啦。如果你去K商場購物,你就知道你已經接觸到生活底層了。我爸爸就喜歡K商場。

  我進去四處看了看,挑了些一次性剃刀和一個筆記本。然後,只是為了壯壯聲勢,又買了包里斯奶油花生糖,它的價格很誘人,才1.2美元。我付過錢,走了出來。此時是晚上七點半,群星正在停車場上空升起。我帶著一小包可憐的美味,一個人待在美國最無聊的小鎮裡。說實話,我為自己感到難過。我爬過一道牆,閃過一條高速公路,來到一家坎坷奇迷你超市,買了半打帕布斯特藍帶冰啤酒,回到房間裡看有線電視,喝啤酒,髒兮兮地吃里斯奶油花生糖(在床單上擦手)。當我想到,在伊利諾伊的卡本戴爾,這已經是你能找到的最大快樂時,我便汲取到幾分可憐的安慰。

  [1]原文的句法不太準確,所以作者這樣說。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