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2024-10-09 10:19:28 作者: (美)比爾·布萊森

  多年前,有一回,我老婆的一個親戚,估摸著我們總有一天會傳宗接代,就送給我們一箱子從20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的「瓢蟲童書」。那儘是些「出門曬太陽」和「海邊大晴天」之類的書名。書里有畫工精細、色彩明麗的插圖,勾勒出一個繁榮昌盛、心滿意足且一塵不染的英國。太陽總是金光燦燦,店主總是笑容可掬,孩子們總是穿著新熨好的衣裳,他們的快樂與幸福來自種種天真純潔的消遣——坐一輛巴士去商店,在公園的池塘里漂起一艘船模,跟一位和藹可親的警察聊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島上歷險記》。其實在這書里幾乎找不到什麼驚天動地的歷險——我記得,最高潮的部分不過是找到一隻吸在岩石上的海星——不過我很喜歡它,就因為那些插圖(出自才華橫溢且備受懷念的J.H.溫格菲爾德之手),描繪一座到處都是岩石海灣的島嶼,背後的遠景一望便知是在英國,但那氣候又分明是地中海式的,而且畫面整潔宜人,看不見「自動付費顯示」的停車場、賓果[1]遊樂館以及那種俗不可耐的遊樂中心。在這些插圖裡,商業活動僅限於模樣古怪的蛋糕店和茶室。

  這本書對我產生了莫名的影響,有好些年我一直同意帶全家到英國的海濱去度假,滿以為有朝一日我們總會找到那個神奇的地方——那裡終日陽光普照,海水如同坐浴盆里的水一般溫暖,商業病毒亦不為人所知。

  等我們終於開始生兒育女,這才發現他們根本就不喜歡這些書,因為書里的人物除了光顧寵物店或者觀賞一位漁夫替他的船刷油漆,就再也做不出什麼更有意思的事了。我努力解釋,說這些都是為了在英國生活奠定堅實的基礎,可他們不聽,寧可興致勃勃地看托普西和蒂姆[2]那對叫人生厭的小笨瓜,這可真叫我沮喪。

  我之所以提到這一點,是因為這些年裡,在我們去過的所有海濱小景點裡,拉爾沃斯似乎跟我腦海里浮現的理想畫面最為接近。那裡小巧宜人,還有一種引人入勝的老派風範。那裡的小商店出售的海濱用品會讓人想起一個更為純真的年代——木頭帆船,掛在柱子上的玩具漁網,裝在長長的網線袋裡的五彩斑斕的沙灘充氣球——而那些屈指可數的飯店裡總是擠滿了樂呵呵的旅客,正在享用一杯奶茶。村腳那幾乎呈圓形凹陷的海灣美麗絕倫,灣中散布著岩石和巨礫,可以讓孩子們爬上爬下,其間還點綴著淺淺的小池子,可以在那裡抓小螃蟹。言而總之,那裡實在是個愜意的去處。

  可是,當我在飯店裡洗完一把澡,出門找點東西喝,還想來一頓酣暢淋漓、舒心合意的晚餐時,卻發現拉爾沃斯已不復記憶中的風貌。想想看,當時我該多麼驚訝啊。如今那裡最顯著的特徵是一座巨大而醜陋的停車場——這個我以前可一點兒都不記得,還有直通海灣的那條街道兩邊的商店、酒吧和賓館,看起來邋裡邋遢,一副窮酸相。我徑直走進一家大酒吧,幾乎一進門就後悔了。酒吧里洋溢著一股子潑出的啤酒散發開的酸腐味,聞來令人作嘔,而且店裡到處都是亮晃晃的水果榨汁機。我幾乎是那裡唯一的顧客,可是差不多每張桌上都堆滿了空空的酒杯、菸頭滿到快要溢出來的菸灰缸、薯片包裝袋以及其他亂糟糟的零碎。我的玻璃杯黏答答,啤酒暖烘烘。我一股腦兒喝光,再去試試鄰近的另一家,結果後者的邋遢度只略顯遜色,而舒適度卻未占上風,非但裝修破敗、音樂嘈雜,而且對於我的慷慨惠顧多少有點缺乏熱情。也真難怪啊(我可是懷著滿腔熱情這樣說的),如今有那麼多酒吧生意越來越清淡。

  我泄了氣,掉轉槍頭,走進附近一家飯館。我和太太以前在這裡吃過蟹肉沙拉,一邊吃一邊把自個兒想像成上流人士。如今這裡的情形也變了。菜單面向低端市場,其名目墮落到挪威海蜇蝦、薯片、青豆之類的水準,飯菜的味道也實在乏善可陳。不過真正讓人難忘的是服務。我還從來沒有在哪家飯館裡見過這樣既富麗堂皇又愚不可及的景象。那裡人山人海,但只消一會兒工夫就能確定,根本沒有一伙人是開開心心的。基本上,從廚房裡端出來的每盤菜,不是多了些沒點過的東西,就是少了些點過的玩意兒。有人枯坐百年,菜遲遲不來;有人眨眼之間,各道菜點就幾乎一併上全(當然啦,沒有人抱怨)。我點了一道杯裝明蝦沙拉,一等就是半個小時,上來一看,有幾隻明蝦還處於冰凍狀態。我把它給退回去,自此之後再也沒見它回來。四十分鐘以後,一位女侍應生登場,端著一盤薯片、青豆配鰈魚,愣是找不到有誰要,我就攬了下來,雖說我先前點的明明是鱈魚。用餐完畢,我照著菜單自己算了算帳,扣掉一點兒冰凍明蝦的錢,然後留下鈔票,翩然離去。

  然後我回到了自己的賓館,那是個鬱鬱寡歡、悲悲切切的地方,床單是尼龍做的,取暖器也冷冰冰的。我爬上床,在一盞七瓦燈泡下看書,真心誠意地立下一道小小的誓言:但凡有三寸氣在,我就再也不會回到拉爾沃斯來。

  第二天早晨我醒來,但見風捲起大片大片的雨簾,傾瀉在層層山巒。我用罷早餐,結完帳,在前廳走廊上掙扎良久,才把防雨外套繃到身上。說來滑稽,平日穿衣多半波瀾不驚,可是,只要你叫我套上一條雨褲,那情勢就好像沒人攙扶我就站不起來一樣。我用了整整二十分鐘,才撞上牆和家具,接著又跌倒在盆栽上。隨即,憑藉一股子驚天動地的爆發力,我單腿跳了十五英尺,最後將自己的脖子纏到了一根螺旋形樓梯中柱上。

  末了,待我全副武裝完畢,朝牆上的一面全身鏡瞥了一眼,赫然發現,我看上去活脫脫就是一隻碩大的藍色安全套。於是,我穿著這套行頭,每走一步都響起一陣惱人的尼龍窸窸窣窣的聲響,拿起背囊和手杖,向山區進發。我走上「漢伯里陶特」,經過「德爾門」和一個山路陡峭的谷地——其名魅人,喚作「癢臀」,然後走到一條呈「之」字形陡直上行的泥濘山路上,直奔一座雲籠霧罩的高地而去,那裡名叫「斯威爾頂」。天氣叫人生畏,雨水催人發狂。

  如果你樂意,且容我扯開兩句。若以兩隻手的十根指頭在頭頂上敲敲打打,看看多久以後,或是你自己不堪忍受,或是身邊的每個人都睜大眼睛瞪著你。不管是哪一種情形,你都會巴不得趕快停下來。現在,再想想,如果那些敲敲打打的不是手指,而是雨點不停地打在你的雨帽上,而你束手無策。更要命的是,你的一副眼鏡是兩塊碰上水汽就完蛋的圓圈,而你的腳步還在一條被雨水打得濕淋淋的山路上不停打滑,但凡一失足就會墜下高山,落到一塊海灘邊的岩石上——那一摔,就會讓你形同一小塊粘在一片岩石上的污跡,宛若麵包上的果醬。我一邊想像著新聞標題「美國作家正欲歸國之際墜崖殞命」,一邊邁著沉重的步伐慢慢往前走,眼睛像瑪古先生[3]一樣斜著,心裡老生出不祥之兆來。

  從拉爾沃斯到韋茅斯有十二英里路。在《海濱王國》(The Kingdom by the Sea)中,保羅·梭羅[4]給讀者一種印象,仿佛你可以在海邊輕輕鬆鬆、大搖大擺地走路,而且仍然能勻出時間來喝喝奶茶,奚落奚落當地的土包子,可是我相信他碰上的天氣比我好。我走這段路花了大半天。從斯威爾頂再往前,謝天謝地,總算是走在了雖然高卻比較平坦的山崖上。山崖高高地懸在一片蒼涼灰白的大海上,然而每一步還是岌岌可危,只能走得很慢很慢。在靈斯代德海灣,山勢猛地陡直向下落到海灘上。我借著一陣往下沖的泥漿滑到山底的海灣,當中暫停的間歇只夠我的小肚子磕在幾塊大石頭上,外帶開展了幾次對於樹枝彈力的測試。滑到山底以後,我拉開地圖,用手指充當卡鉗,測算出我只不過前進了五英里,但大半個上午已經過去。這樣可憐巴巴的進展讓我皺起了眉頭,只好把地圖塞進口袋,氣哼哼地繼續跋涉。

  這一天剩下的時間都是邁著重重的步子,沿著低矮而濕滑的山坡無聊跋涉。山腳下海浪拍岸,聲聲入耳。雨勢漸弱,變成陰險的毛毛細雨——那種別具風格的英國式毛毛雨,在空中縈迴不去,漸漸蠶食人們的精氣神兒。約莫下午一點鐘,繚繞在海灣那道長長的弧線上的薄霧中,韋茅斯的輪廓漸漸浮現出來,我不由輕聲歡呼起來。然而,那裡看起來如此切近,其實卻是個殘忍的騙局。我用了將近兩個小時才走到那座小城的郊區,又花了一個小時才沿著無邊無際的海濱人行道走到市中心,而此時我已經筋疲力盡,走路都一瘸一拐了。我在海濱的一家小飯店裡訂了一個小房間,腳上蹬著靴子,身上那副安全套似的行頭也沒顧上脫,就這樣栽到床上躺了好久。直到我攢起足夠的力氣,才換上一眼看去不至於那麼搞笑的衣服,然後略略洗刷了一把,往城裡去。

  我對韋茅斯的喜愛程度,遠遠超過自己的預想。這裡有兩點特別出名:1348年,黑死病就是從這裡開始傳入英國的,而到了1789年,這裡又成為全世界第一處海濱旅遊勝地。彼時,那位招人煩的瘋子國王喬治三世開風氣之先,頭一個到這裡來洗海水浴。時至今日,這座小城努力維持喬治時代的優雅氛圍,而且大體上也幾乎算是做到了。然而,就像大多數海濱勝地一樣,至少就觀光事業而言,這裡瀰漫著些許日薄西山的意味。喬治及其隨從住過的格勞切斯特飯店(當時那還是座私宅)最近停了業,如今的韋茅斯連一家體面的大飯店都沒了。這在一座老牌海濱城市裡,可真是一個悲慘的疏漏。不過,有一點我樂於宣告,這裡確實有很多上好的酒吧,還有一家出色的飯館——佩里餐廳,它們都坐落在海濱港口區。這個區新近剛翻修過,海面上漁船起伏搖擺,空氣里飄逸著一種躊躇滿志的航海氣息,讓你簡直巴望能看見大力水手波派和布魯多從街角慢悠悠地大步走來。我吃了從普爾港運來的「當地貽貝」——在一連辛辛苦苦地走了三天之後,當我發現在這裡仍然可以把普爾叫作「當地」時,真是大吃一驚——還有一條值得稱頌的海鱸魚,然後就躲進酒吧。那種酒吧非但光線很暗,而且天花板很低,讓你覺得自己應該穿一件寬寬大大的阿倫牌套頭衫、戴一頂船長帽才般配。我自得其樂,一直喝到雙腳不再覺得痛為止。

  韋茅斯以西,綿延著五十英里長的萊姆灣。緊挨著韋茅斯西側的地方沒什麼特別之處——簡直毫無記憶的必要,我就打了輛計程車直奔阿伯茨伯里,開始沿著切瑟爾海灘走半程。我不知道沿著切瑟爾海灘走到韋茅斯盡頭會是什麼情形,不過,在我走過的這一段里,有好多蠶豆形的小鵝卵石形成的大沙灘。經過陣陣海浪千秋萬代的洗禮,這些鵝卵石一律光滑無比,簡直沒法在上面走路。因為你每走一步,沙子都會埋到你的腳踝上方。海岸散步道的地基要更堅實些,緊挨著海灘後方,但是你走在上面就看不見堆滿石頭的沙丘。你只能聽見海的聲音,浪濤在沙丘的另一邊拍打著堤岸,攜捲起海邊不計其數的鵝卵石彼此碰來撞去。這段路走得無聊至極,不一會兒,腳上的水泡就開始一跳一跳地痛。待我在午後一兩點抵達西海灣時,我已經打算好好坐下來弄點東西吃了。

  西海灣是個古怪的小地方,一副雜亂無章的做派,鋪展在一片布滿了沙丘的土地上。它多少有點淘金小鎮的腔調,仿佛是匆忙之間草草建成的,看起來窮困潦倒、灰頭土臉,而且有點幾經風雨、分崩離析的樣子。我四處轉悠,想找個地方吃東西,正巧撞上一棟無從言喻的建築,名叫「河畔咖啡館」。我打開門,發覺自己立時置身於絕非俗流的背景中。這裡擠得水泄不通,空氣里滿滿的全是刺耳的倫敦式閒聊,所有的顧客看上去都像是剛從「拉爾夫·勞倫」的時裝GG里走出來似的。他們都把套頭衫閒閒地搭在肩膀上,將墨鏡架在頭頂上,就好比從富勒姆或者切爾西[5]那裡奇蹟般地取下一小塊來,吹到多塞特海邊這個被上帝遺忘的角落。

  毋庸置疑,我還從來沒有在倫敦以外的哪家餐館裡見識過這等節奏。男女侍應生左衝右突,努力滿足那些似乎永無窮盡的需求,務必讓顧客填飽肚子,而最最緊要的,是讓他們有酒喝。這一點真是不尋常,弄得我一陣心血來潮。通常我不是個對午餐太熱心的人,然而,此刻那些食物聞起來如此誘人,周圍的氣氛又是那麼特別,弄得我點菜的氣派活像個「大胃王」。我第一道菜叫了乾貝龍蝦羹,然後是一道精美的海鱸魚片配青豆外加一大堆薯片,以兩杯葡萄酒佐餐,末了是咖啡和一大片奶酪蛋糕。店主是個活潑和善的男人,名叫阿瑟·華生,從這張桌子逛到那張桌子,甚至還過來招呼我。他告訴我,區區十年前,這裡還只是一家傳統的海濱咖啡館,只做點烤肉午餐、漢堡包和薯片的生意,漸漸地,它開始引進新鮮魚類以及更有噱頭的食物,這才意識到需求甚廣。如今,每逢用餐時間,此地就人滿為患,而且剛剛被《美食指南》評為「多塞特年度最佳餐廳」。不過,這裡仍然賣漢堡包,每道菜也都配上薯片,我覺得這真是挺了不起的。

  三點以後,當我走出「河畔餐廳」時,除了腦袋瓜子覺得有點輕飄飄以外,身上別的地方都沉甸甸的。我在長凳上坐下來,鋪開地圖,鼻子裡不由懊喪地哼了一聲。因為我發覺自己離萊姆里吉斯還有十英里遠,而橫在我們之間的還有高達六百二十六英尺的「金冠」,那是南海岸最高的山脈。我腳上的水泡開始抽搐,雙腿發痛,肚子脹得離譜,天上又飄起了綿綿細雨。

  我坐在那裡的當口,一輛巴士開始啟動。我站起身,把腦袋探進敞開的車門。「是往西去的嗎?」我對司機說。他點點頭。我一時來了勁頭,笨手笨腳地爬上車,買了張票,然後在車廂尾部找了個位子坐下來。我一向有句口頭禪:徒步旅行若想獲得成功,其秘訣就在於,你得知道什麼時候該停下來。

  [1] 一種賭博遊戲。

  [2] 某系列兒童繪本的兩個主人公。

  [3] 美國著名卡通人物,因為近視眼鬧出很多笑話。

  [4] 美國當代著名旅遊作家和小說家,生於1941年。

  [5] 均為大倫敦內的富裕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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