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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語類卷第八十七 禮四 小戴禮002

2024-10-09 09:52:13 作者: (宋)朱熹 (宋)黎靖德編

  問:「『其氣發揚於上,為昭明、焄蒿、悽愴,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如何?」曰:「神氣屬陽,故謂之人;精魄屬陰,故謂之鬼。然方其生也,而陰陽之理已附其中矣。」又曰:「今且未要理會到鬼神處。大凡理只在人心,此心一定,則萬理畢見,亦非能自見也。心苟是矣,試一察之,則是是非非,自然別得。且如惻隱、羞惡、辭遜、是非,固是良心。苟不存養,則發不中節,顛倒錯亂,便是私心。」又問:「既加存養,則未發之際不知如何?」曰:「未發之際,便是中,便是『敬以直內』,便是心之本體。」又問:「於未發之際,欲加識別,使四者各有著落,如何?」曰:「如何識別?也只存得這物事在這裡,便恁地涵養將去。既熟,則其發見自不差。所以伊川說:『德無常師,主善為師;善無常主,協於克一。』須是協一,方得。」問:「『善』字不知主何而言?」曰:「這隻主良心。」道夫。

  問:「聖人凡言鬼神,皆只是以理之屈伸者言也。至言鬼神禍福凶吉等事,亦只是以理言。蓋人與鬼神天地同此一理,而理則無有不善。人能順理則吉,逆理則凶,於其禍福亦然。豈謂天地鬼神一一下降於人哉?如《書》稱『天道福善禍淫』,《易》言『鬼神害盈而福謙』,亦只是這意思。《祭義》:『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謂。」孔子曰:「神也者,氣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又曰:「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是之謂鬼。骨肉斃於下,陰為野土。其氣發揚於上,為昭明、焄蒿、悽愴,百物之精,神之著也。」』魄既歸土,此則不問。其曰氣,曰精,曰昭明,又似有物矣。既只是理,則安得有所謂氣與昭明者哉?及觀《禮運》論祭祀則曰:『以嘉魂魄,是謂合莫。』注謂,莫,無也。又曰:『上通無莫。』此說又似與《祭義》不合。」曰:「如子所論,是無鬼神也。鬼神固是以理言,然亦不可謂無氣。所以先王祭祀,或以燔燎,或以郁鬯。以其有氣,故以類求之爾。至如禍福吉凶之事,則子言是也。」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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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哀公問

  《哀公問》中「訪」字,去聲讀,只是「方」字。山東人呼「方」字去聲。《漢書》中說文帝舅駟鈞處,上文云:「訪高后時」,即山東音也,其義只是「方」字。按:此篇無「訪」字,乃錄誤,當考。僩。

  仲尼燕居

  「領惡全好。」楊至之記云:「領,管領,使之不得動。」又云:「領,治也,治去其惡也。」節。

  孔子閒居

  《禮記》「耆欲將至,有開必先」,《家語》作「有物將至,其兆必先」,卻是。疑「有物」訛為「耆欲」,「其兆」訛為「有開」。故「耆」下「日」亦似「有」,「開」上「門」亦似「兆」。若說「耆欲」,則又成不好底意。義剛。

  表記

  「朝極辨,不繼之以倦。」辨,治也。泳。

  《禮記》「與仁同過」之言,說得太巧,失於迫切。人傑。

  問:「《表記》,伊川曰:『《禮記》多有不純處。如「至孝近乎王,至弟近乎霸」,直是可疑。如此,則王無兄,霸無父也!』」曰:「《表記》言『仁有數,義有長短小大』,此亦有未安處。今且只得如注說。」去偽。

  問:「『鄉道而行,中道而廢』,其意安在?」曰:「古人只恁地學將去,有時到方子錄作「倒」。了,也不定。今人便算時度日,去計功效。」又問:「《詩》之正意,『仰』字當重看;夫子之言,『行』字當重看。」曰:「不是高山景行,又仰個甚麼?又行個甚麼?高山景行,便是那仁。」至。方子同。

  深衣

  「具父母,衣純以青。」偏親既無明文,亦當用青也。繢者,可以青純畫雲。「雲」字,見沈存中《筆談》。必大。

  深衣用虔布,但而今虔布亦未依法。當先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方未經布時,先砑其縷,非織了後砑也。衣服當適於體。康節向溫公說:「某今人,著今之服。」亦未是。泳。

  鄉飲酒

  《鄉飲酒義》「三讓」之義,《註疏》以為「月三日而成魄,魄三月而成時」之義,不成文理,說倒了。他和《書》「哉生魄」,也不曾曉得,然亦不成譬喻。或雲,當作「月三日而成明」,乃是。泳。

  鄉飲酒禮:堂上主客列兩邊,主人一拜,客又答一拜;又拜一拜,又答一拜,卻不交拜。又也皆北向拜,不相對。不知是如何。某赴省試時,眾士人拜知舉。知舉受拜了,卻在堂上令眾人少立,使人大喝云:「知舉答拜!」方拜二拜。是古拜禮猶有存者。近年問人則便已交拜,是二三十年間此禮又失了。賀孫。

  明州行鄉飲酒禮,其儀乃是高抑崇撰。如何不曾看《儀禮》,只將《禮記》《鄉飲酒義》做這文字。似乎編入《國史實錄》,果然是貽笑千古者也!《儀禮》有「拜迎」「拜至」「拜送」「拜既」。拜迎,謂迎賓;拜至,謂至階;拜送,謂既酌酒送酒也;拜既,卒爵而拜也。此禮中四節如此。今其所定拜送,乃是送客拜兩拜,客去又拜兩拜,謂之「拜既」,豈非大可笑!禮,既飲,「左執爵,祭脯醢」。所以左執爵者,謂欲用右手取脯醢,從其便也。他卻改「祭脯醢」作「薦脯醢」,自教一人在邊進脯醢。右手自無用,卻將左手只管把了爵,將右順便手卻縮了!是可笑否?賀孫。

  紹興初,為鄉飲酒禮,朝廷行下一儀制極乖陋。此時乃高抑崇為禮官。看他為慎終喪禮,是煞看許多文字,如《儀禮》一齊都考得仔細。如何定鄉飲酒禮乃如此疏繆?更不識著《儀禮》,只把《禮記》《鄉飲酒義》鋪排教人行。且試舉一項,如《鄉飲酒》文云:「拜至,拜洗,拜受,拜送,拜既。」拜至,乃是賓升,主人阼階上當楣北面再拜,謝賓至堂,是為拜至。主人既洗酌,卒洗,升,賓拜洗,是為拜洗。主人取爵實之獻賓,賓西階上拜,是為拜受。若拜送,乃是賓進受爵,主人阼階上拜,如今雲送酒,是為拜送爵。賓復西階上位,方有拜告旨、拜既爵,及酢主人之禮。他乃將拜送,作送之門外再拜為拜送;門外兩拜了,又兩拜,為拜既。不知如何恁地不子細。拜既爵,亦只是堂上禮。又曰:「古禮看說許多節目,若甚繁縟,到得行時節,只頃刻可了。以舊時所行鄉飲酒看之,煞見得不費時節。」又曰:「《開元禮》煞可看。唯是《五禮新儀》全然不是!當時做這文字時,不曾用得識禮底人,只是胡亂變易古文白撰,全不考究。天子乘車,古者君車將駕,則仆御執策立於馬前。既效駕,君雖未升,仆御者先升,則奮衣由右上。以君位在左,故避君空位。《五禮新儀》卻漏了僕人登車一項,至駐車處,卻有僕人下車之文!這是一處錯。他處都錯了。」又云:「《五禮新儀》固未是,至如今又皆不理會。如《朝報》上雲『執綏官』,則是無僕人之禮。古者執綏自是執綏,僕人乃是授綏,如何今卻以執綏官代僕人?兼古者有敬事,則必式。蓋緣立於車上,故憑衡;式則是磬折,是為致敬。今卻在車上用椅子坐,則首與前衡高下不多,若憑手,則是傲慢。這般所在,都不是。如所謂『僕人乃立於車柱之外后角』,又恐立不住,卻以采帛繫於柱上,都不成模樣!兼前面乃以內侍二人立於兩旁,是大非禮!『同子參乘,爰絲變色』,豈有以內侍同載,而前後皆安之?眼前事,才拈一件起來勘當著所在,便不成模樣!神宗嘗欲正此禮數,王安石答以先理會得學問了,這般事自有人出理會,遂止。如荊公門人陸農師自是煞能考禮,渠後來卻自不曾用他。」又曰:「婦人之拜,據《古樂府》云:『出門長跪問故夫。』又云:『直身長跪。』余正父云:『《周禮》有肅拜,恐只是如今之俯首加敬而已。』不知夫人如何。喪禮,婦人唯舅之喪則跪拜,於他人又不知其拜如何。古禮殘闕,這般所在皆無可考。」賀孫。

  鄉射

  「與為人後者不入。」「與為人後者」,謂大宗已有後,而小宗復為之後,卻無意思。因言,李光祖嘗為人後,其家甚富,其父母死,竭家資以葬之,而光祖遂至於貧。雖不中節,然意思卻好。人傑。

  「射中則得為諸侯,不中則不得為諸侯。」此等語皆難信。《書》謂「庶頑讒說,侯以明之」。然中間若有羿之能,又如何以此分別?恐大意略以射審定,非專以此去取也。賀孫。

  射觀德擇人,是凡與射者皆賢者可以助祭之類,但更以射擇之。如卜筮決事然,其人賢不肖,不是全用射擇之也。小人更是會射。今俗射有許多法,與古法多少別,小人盡會學。後之說者說得太過了,謂全用此射以擇諸侯並助祭之人,非也。大率禮家說話,多過了,無殺合。揚。

  拾遺

  古人祭酒於地;祭食於豆間,有版盛之,卒食撤去。人傑。

  「有體,有俎。」祭享:體,半邊也。俎以骨為斷。卓。

  木豆為豆,銅豆為豋。豋本作「證」。道夫。

  幾是坐物,有可以按手者,如今之三清椅。明作。

  門是外門,雙扇。戶是室中之戶,只扇。觀《儀禮》中可見。義剛。

  王出戶,則宗祝隨之;出門,則巫覡隨之。文蔚。

  「天子視學以齒,嘗為臣者弗臣。」或疑此句未純,恐其終使人不臣,如蔡卞之扶植王安石也。曰:「天子自有尊師重道之意,亦豈可遏!只為蔡卞是小人,王安石未為大賢,蔡卞只是扶他以證其邪說,故吃人議論。如了翁論他也是。若真有伊、周之德,雖是故臣,稍加尊敬,亦何害?天子入學,父事三老,兄事五更,便是以齒不臣之也。如或人之論,則廢此禮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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