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眾
2024-10-09 08:40:03
作者: 魯迅
我們看「示眾」這個題目,就可以感覺到著者的意思,他是反對中國過去的遊街示眾的辦法的,這在《吶喊》自序和《阿Q正傳》末章里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對於中國人的去做示眾的材料和賞鑒者都感到悲憤,但是分別說來,在這二者之間或者還是在後者方面更是著重吧。在這篇《示眾》里,他所寫的那材料很是輕微,大概只是一個竊盜或詐騙的流氓,究竟也不曾說明,因為那白布背心上的字雖然有人朗誦,但「嗡,都,哼,八,而」云云,讀者仍舊不明白這字的意義,可是賞鑒者那一群卻寫得很詳細。這些可能都有模型,但是不能指出來說誰是張三,誰是李四,因為這同時又是類型,在社會上很容易碰著,特別是以前的北京,本文劈頭就聲明是首善之區的西城的一條馬路上,也是很有理由的。我們依照登場的次序列舉出來,有饅頭鋪門口叫賣的胖孩子,禿頭的老頭子,赤膊的紅鼻子胖大漢,抱孩子的老媽子,頭戴雪白的小布帽的小學生,工人似的粗人,挾洋傘的長子,嘴張得很大像一條死鱸魚的瘦子,吃著饅頭的貓臉,彌勒佛似的圓臉的胖大漢,就是饅頭鋪的主人,來一記嘴巴將胖孩子叫回去的,車夫,戴硬草帽的學生模樣的人,滿頭油汗的橢圓臉,一總共有十三個人,這裡邊除了小學生和工人,學生模樣的人這三個看了就走以外,都是莫明其妙的在逗留賞鑒,直到一個洋車夫摔了一交,路人同聲喝采起來,這一群才散開,錯錯落落的走到那邊去了。看示眾和跌交喝采是同一性質的事情,這裡那麼的結束,在著者也是很有意義的,但在過去社會上卻是實在常有的,因此這說是寫實倒是很可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