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封爵,收服士心
2024-10-09 08:33:34
作者: 李浩白
漢末三國初期,中原名門世族集團日趨壯大。他們在增進自身政治權力方面的呼聲也愈加高漲。這一點,連以曹操為首的譙沛軍事集團也不敢忽視。曹操亦曾公開表態:「天下雖未悉定,吾當要與賢士大夫共定之;而專饗其勞,吾何以安焉?」
不過,中原名門世族集團已經把持了漢廷和曹魏集團上下各級絕大多數的職位,但他們依然還不夠滿足。因為,再高級的官位,亦是具有流動性的,而且是不可世襲的。唯有爵位,可以傳嗣子孫、代代獲益。
名門世族集團自以為對曹操南征北戰、披荊斬棘做出了特殊的貢獻,所以他們很自然地應當享有特殊的待遇。漢朝政論家賈誼在他的《治安策》一文里深刻揭示了名門世族集團的這種政治呼聲:「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眾庶如地。故陛九級上,廉遠地,則堂高;陛亡級,廉近地,則堂卑。高者難攀,卑者易陵,理勢然也。故古者聖王制為等列,內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後有官師小吏,延及庶人,等級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里諺曰:『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諭也。鼠近於器,尚憚不投,恐傷其器,況於貴臣之近主乎!廉恥節禮以治君子,故有賜死而亡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離主上不遠也。禮不敢齒君之路馬,蹴其芻者有罰;見君之几杖則起,遭君之乘車則下,入正門則趨;君之寵臣雖或有過,刑戮之罪不加其身者,尊君之故也。此所以為主上豫遠不敬也,所以體貌大臣而厲其節也。今自王侯三公之貴,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禮之也,古天子之所謂伯父、伯舅也,而令與眾庶同黥、劓、髡、刖、笞、棄市之法,然則堂不亡陛乎?」
就在這種政治執念的驅動之下,董昭代表擁曹派世族集團向曹操提出了恢復儒家舊典所載的五等封爵制,並推戴曹操為最高層級的「郡公之爵」,把曹操的「周公」名分徹底坐實。其餘各位卿士大夫則分享侯、伯、子、男等爵位。
五等封爵制的出處,確實都在儒家的經典里明明白白地寫著。《禮記·王制》記載:「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五等。」《孟子·萬章下》寫道:「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從中可以看出,唯王者、天子方可以制祿爵而分五等。而董昭等提出恢復五等封爵制的「明話」就是期望曹操從爵位上給予「從龍之臣」們堅實的保證,而背後的「潛台詞」則是指受爵之臣們必將一致擁戴曹操為「王者」「天子」。說白了,這是董昭代表擁曹派世族集團與曹操所做的一場極為重大的政治交易。
在漢朝近四百年歷史上,幾乎沒有一個異姓之臣被封為公爵。即使是漢高祖時期的開國元勛們,蕭何僅為酇侯、張良也僅為留侯。當然,漢朝也有唯一一個被封了公爵的異姓之臣,他就是後來篡漢自立的西漢外戚首領—王莽。他的爵位便是「安漢公」。曹操一旦決定接受公爵之封,他代漢御宇的野心就從此大白於天下了。
曹操也很明智,當時便很委婉地答覆了董昭:「建設五等者,聖人也,又非人臣所制,吾何以堪之?」在他心目中,他還是以為自己暫時沒有這個資格去建設五等封爵制。
董昭和他身後的擁曹派世族集團並不甘心,再一次向曹操發起勸進。他在明面上是這樣勸說曹操的:「明公雖邁威德,明法術,而不定其基,為萬世計猶未至也。定基之本,在地與人,宜稍建立,以自藩衛。」他在暗底下又這樣逼迫以荀彧為首的擁漢派大臣:「今曹公遭海內傾覆,躬擐甲冑,周旋征伐,芟夷群凶,使漢室復存。比之前者數公,若泰山之與丘垤,豈同日而論乎?今徒與列將功臣,並侯一縣,此豈天下所望哉!」
曹操終於答應了董昭及背後擁曹派世族集團的勸進,晉升為魏公,擁十之地為藩域,開啟了以曹代漢的第一步。
但曹操及其子孫後來對董昭及擁曹派世族集團還是大大的食言了。曹操只恢復了一個公爵的爵位,卻沒有相呼應地建立起侯、伯、子、男等其他四等體制。在他的魏國及後來的魏朝,官爵體系仍然是「縣侯、鄉侯、亭侯、關內侯、關中侯、關外侯」等六個層級。而他手下的卿士大夫最多也只是獲得了鄉侯之封。司馬懿西拒諸葛、南定孟達、北平公孫,才得到了一個舞陽縣侯的爵位。擁曹派世族集團期望通過「五等封爵制」來實現「利益均沾」的企圖徹底落空了。他們敢怒不敢言,只把董昭罵得灰溜溜的。這也是後來擁曹派世族集團最終與曹魏政權離心離德,並倒向司馬氏陣營的關鍵原因之一。
到了魏朝少帝曹髦在位時的甘露元年(公元256年)之夏,司馬氏集團坐大成勢、權傾天下。中原名門世族集團意識到一次新的改朝換代之重大機遇已然到來。他們再次向司馬昭提出真正恢復五等封爵制,並推舉司馬昭為高都公,地方七百里,且加禮九錫。
司馬昭自覺威信不足,堅決拒絕,固辭不受。
在兩年後他盪定淮南諸葛誕之亂時,中原名門世族集團又一次勸進司馬昭升為晉公,擁八郡之地以為藩域。司馬昭再次拒絕。
直到司馬氏集團吞併蜀漢、大功告成之際,司馬昭才終於接受中原名門世族集團對自己關於晉公的勸進,並在三個月後迅速升為晉王。
中原名門世族集團的政治呼聲也終於獲得了司馬昭的回應—
(咸熙元年)秋七月,帝(指司馬昭)奏司空荀顗定禮儀,中護軍賈充正法律,尚書僕射裴秀議官制,太保鄭沖總而裁焉。始建五等爵。(摘自《晉書·文帝紀》)
司馬昭這樣做,是出於「紹漢自立、比隆周室」的政治追求,將自身政權與中原名門世族集團結成穩固持久的「命運共同體」。因為,除了司馬氏之外,誰也不會拿出如此優厚的條件與名門世族們分享了。
當然,司馬氏集團對此番所建的五等封爵制實施了改進,使其無法威脅到皇權的長治久安:各大世家在獲得五等之爵時,只能擁有相對應的名號和食邑,而毫無臨民治土之實權。
無論如何,在籠絡人心方面,司馬氏還是比曹魏諸帝更為大氣,更為開明的。中原名門世族集團終於實現了「利益均沾」,並將自身的政治利益和司馬氏政權從此牢牢維繫在了一起,可謂「一榮俱榮、一枯俱枯」。實際上,以西晉、東晉兩朝一百五十餘年氣運而論,司馬氏政權都極少遭到來自名門世族集團的強勢篡奪。真正取代司馬晉的,是以寒士起家的劉裕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