鼴鼠人

2024-10-09 08:14:39 作者: (美)約翰?歐文(John Irving)

  每年這個時候的下午三點左右,貝爾格街上都會只剩下小塊的陽光,羅伊的房間在陰涼處,她在抽菸。「我無聊的時候才抽菸。」露絲進去時,羅伊晃了晃手中的菸捲。

  「我給你帶來一本書——你無聊的時候可以讀讀。」露絲說。她拿出一本《少兒不宜》的英文版,羅伊的英文很好,讓她讀荷蘭語版是對她的侮辱,露絲本打算在書上留言,但她什麼都沒寫——連名字都沒簽——因為她不知道如何拼寫羅伊的名字。

  羅伊接過書,把它翻過來,仔細端詳著封底印的露絲的照片,然後她把書放到門邊的小桌上(那張桌子是她放鑰匙的)。「謝謝,」妓女說,「可你還是得付我錢。」

  

  露絲拉開挎包,打開錢夾,她的眼睛尚未適應室內黯淡的光線,看不清鈔票上的面額。

  羅伊已經坐在了床中央的毛巾上,她忘記了拉上窗簾,抑或是她知道自己不會和露絲做愛,羅伊今天不再試圖勾引露絲,認同了露絲只是來找她談話的這個事實。

  「你今天和一個很可愛的男孩在一起,」羅伊告訴露絲,「他是你男朋友還是你兒子?」

  「都不是,」露絲回答,「他的年齡太大,不能做我兒子,除非我十四五歲就生了他。」

  「又不是沒有那種年紀生孩子的人。」羅伊說,想起窗簾沒拉,她從床上站起來,「他的年齡適合給我當兒子。」妓女補充道。拉窗簾的時候,貝爾格街上的什麼東西或者什麼人吸引了她的注意,她只把窗簾拉上四分之三,就朝門口走去,走到露絲身旁時,她轉過來低聲說:「等一下……」然後她把門敞開一條縫。

  露絲沒坐在口活椅上,只是站在昏暗的房間裡,一手搭著椅子扶手,這時她聽到一個男人在街上講英語。

  「我該過一會兒再來嗎?需要再等等嗎?」男人問羅伊,他的英語裡夾雜著一種露絲分辨不出的口音。

  「等一分鐘。」羅伊告訴他,她關上門,把窗簾完全拉上。

  「你想要我離開嗎?我可以以後再來……」露絲低聲說,但羅伊站在她身邊,捂住了她的嘴。

  「現在是多麼好的機會啊,」妓女也小聲說,「幫我把鞋子擺好。」羅伊跪在衣櫥邊,把裡面的鞋從鞋尖朝里轉向鞋尖朝外,露絲呆呆地站在口活椅旁邊,她的眼睛還沒適應黑暗,依舊沒法數錢給羅伊。

  「你可以等會兒再付錢,」羅伊說,「快來幫我,他看起來挺緊張——說不定是第一次,他可不會等上一天的啊。」

  露絲跪在妓女旁邊,雙手發抖,撿起一隻鞋又掉了。「我來吧,」羅伊生氣地說,「你鑽進衣櫥里,千萬別動!只能動眼睛,」妓女補充道,「除了眼睛,哪裡都不能動!」

  羅伊擺好露絲腳旁的鞋,露絲本可以制止她,也可以提高聲音的,但她連小聲說話都做不到,後來她想——在此後的四五年裡——她沒開口是因為怕羅伊對她失望,就像小時候和同伴打賭,終於有一天,露絲意識到,因為害怕自己看上去像個懦夫而同意做任何事,其實是最糟糕的理由。

  剛進衣櫥她就後悔沒有拉開外套拉鏈,裡面十分悶熱,但羅伊已經讓客人進到這個紅色的小房間裡,露絲沒敢動,而且拉拉鏈也會發出聲音。

  滿牆的鏡子似乎讓那個男人十分不安,露絲只瞥了一眼他的臉就扭過頭去,因為那張臉過於平凡,她不想看,只好看著羅伊來代替。

  妓女脫掉胸罩,今天她戴了黑胸罩,正要脫內褲,男人阻止了她。「沒必要。」他說,羅伊看上去很失望。(很可能是因為沒法讓我看到更多而失望,露絲想。)

  「價錢是一樣的,不管你是看還是摸,」羅伊告訴相貌平庸的男人,「七十五盾。」但她的顧客顯然已經知道價格——手裡拿著準備好的錢,他剛才一直把錢放在外套口袋裡,一定是進門之前就把錢掏了出來。

  「不摸——只看。」男人說。露絲覺得他的英語有德國口音,當羅伊去摸他的胯下時,他躲開了她的手,不讓她碰自己。

  他是個禿頭,臉上沒有鬍鬚,顯得腦袋像個雞蛋,身材普通,並不魁梧,衣著也很普通,寬鬆的炭灰色長褲肥大得有些不合身,卻熨燙得出奇地平整,黑色的外套穿在身上顯得有些臃腫,好像大了一號,白襯衫最上面那顆扣子沒系,領帶也是鬆開的。

  「你是幹什麼的?」羅伊問他。

  「安保系統。」男人小聲說。露絲好像聽到他又補充了一句「SAS」,但她並不確定,他說的SAS是斯堪地那維亞航空公司嗎?「很好的公司。」露絲聽見他說。「請你側身躺著。」他告訴羅伊。

  羅伊像個小女孩那樣蜷縮在床上,臉朝著他,膝蓋縮在胸前,抱著自己,仿佛覺得冷,賣弄風情地對著男人笑。

  男人站在一旁,居高臨下地看著她,把他那隻看上去很沉的公文包放在口活椅上,露絲看不見那個包,它是那種教授和老師青睞的款式,已經變形了。

  仿佛要膜拜羅伊蜷曲的身體,男人跪在床邊的地毯上,外套拖到地上,突然,他長嘆一聲,露絲聽到他呼哧呼哧的喘息,夾雜著支氣管的鳴音。「請把腿伸直,」男人說,「手放到頭上方,像做伸展運動那樣,假裝你早晨剛剛醒來。」他氣喘吁吁地補充道。

  羅伊舒展身體——露絲覺得她的姿態很動人——但患有氣喘病的男人並不滿意。「試著打打哈欠,」他建議道,羅伊假裝打了個哈欠,「不,真打哈欠——閉著眼睛打。」

  「對不起——我不能閉眼睛。」羅伊對他說。露絲意識到羅伊在害怕——就像因為感受到氣流的變化才意識到門或者窗戶開了那麼突然。

  「你能跪下嗎?」男人問,喘息依舊沒停。聽說讓她跪下,羅伊似乎鬆了口氣,她跪在鋪床的毛巾上,手肘和頭靠著枕頭,側身看男人,她的頭髮滑下來一些,擋住了一部分臉,但還是能看到他,她一直沒把視線從他身上挪開。

  「沒錯!」男人狂熱地喘著氣,拍了兩下手,跪在地上左搖右晃,「現在搖頭!」男人告訴羅伊,「把頭髮朝兩邊甩!」

  透過妓女的大床對面的鏡子,露絲再次看到那個她不想細看的男人的臉,男人半閉著小眼睛,眼皮鬆弛地掛在眼眶上,好像鼴鼠的瞎眼睛。

  露絲迅速把視線移到衣櫥對面的鏡子上,她害怕自己會看到衣櫥的帘子下面有動靜,比如說她腳上的鞋子在抖動,櫥里的衣服像有生命一般聚集在她的周圍。

  羅伊按照男人的命令搖起頭來,頭髮紛紛滑落,不到一秒鐘——抑或是兩三秒鐘之後——她的頭髮完全把臉蓋了起來,鼴鼠人等待的時機來了,他撲上去,胸口壓在羅伊的腦袋和脖子上,下巴頂著她的脊柱,右胳膊箍住她的喉嚨,左手握住右手腕,用力向後掰,同時慢慢站起來,羅伊的頭和脖子緊貼著他的前胸——他的右前臂扣在她的喉嚨上。

  若干秒鐘之後,露絲才意識到羅伊已經無法呼吸,她只聽得到男人氣管中的哮鳴,羅伊的瘦胳膊無聲地在空氣中抽動,一條腿蜷在身下,另一條朝身後直直地踢動,左腳的高跟鞋被甩到了廁所的門上,鞋子砸門的聲音吸引了男人的注意力,他轉過頭去,仿佛認定了有人坐在廁所的馬桶上,看到羅伊的那隻鞋,他笑著鬆了一口氣,繼續勒緊妓女的脖子。

  汗水如同溪流般從露絲的兩乳之間淌下,她想衝出門去,但她清楚門已經鎖住了,而且她根本不知道如何開鎖,她能想像出那個男人會如何把她拖回來,手臂勒住她的氣管,直到她的胳膊和腿變得像羅伊那樣軟弱無力。

  露絲的右手無意識地握緊又張開(她後來想,要是當時手裡拿著壁球拍就好了),然而恐懼剝奪了她的行動能力,她什麼都沒有做——露絲將永遠無法忘記這個事實,也無法原諒自己。她仿佛是被羅伊衣櫥裡面的衣服拉住的。

  現在羅伊停止了踢打,男人摟著她,仿佛在和她跳舞,她光著的腳踝拖在地毯上。他已經鬆開了她的喉嚨,她的頭向後仰在他的臂彎里,他的嘴和鼻子都貼在她的脖子上,拖著她的身體前後挪動,羅伊的雙臂搭在身體兩側,手指蹭過光裸的大腿。鼴鼠人的動作相當輕柔,仿佛竭力避免吵醒一個睡著的孩子,他輕輕地把羅伊放回床上,再次跪倒在她旁邊。

  羅伊眼睛大睜,瞪視著衣櫥門帘的狹窄縫隙,露絲覺得她仿佛在譴責自己。兇手顯然也不喜歡羅伊的眼神,他用拇指和食指合上她的眼皮,然後從床頭櫃的盒子裡抽出一張紙巾,好像害怕被傳染疾病一樣,墊著紙巾捏住妓女伸出來的舌頭,塞回她的嘴裡。

  問題在於,死去的妓女不肯閉嘴,嘴唇根本合不上,下巴落到了胸口,男人不耐煩地把羅伊的臉扭到一邊,拿枕頭頂著她的下巴。然而這種不自然的姿態明顯讓他感到困擾,他惱怒地嘆了口氣,接著發出一聲高亢、刺耳的喘息,試圖把羅伊軟綿綿的四肢擺正,卻總也不能擺出他想要的樣子,要麼是胳膊滑下來,要麼是腿歪到一邊。終於,鼴鼠人怒火迸發,在羅伊赤裸的肩頭咬了一口,牙尖撕破了皮膚,只出了一點血——羅伊的心臟已經停止了跳動。

  露絲屏住呼吸,幾乎一分鐘過後,她突然意識到不該這麼做,因為接下來她不得不大口吸氣,不由自主地用力呼吸了幾次後,她看到兇手僵硬地一動不動,知道他聽到了奇怪的聲音,可能就是她的呼吸聲。兇手不再擺弄羅伊的身體,甚至連喘息也停了,他也屏住呼吸,仔細傾聽,雖然露絲已經多日不曾咳嗽,現在她的嗓子卻有癢起來的跡象。

  鼴鼠人緩緩站起,檢視房間中的每一面鏡子,露絲很清楚他聽到了什麼:某個不想發出聲音的人發出的聲音。所以他才會屏住呼吸四處察看,他的鼻子抽動著,露絲覺得鼴鼠人在搜尋她的氣味。

  為了冷靜下來,露絲沒有看他,而是盯著衣櫥對面的鏡子,試圖透過門帘的窄縫窺視鏡子裡的自己。在帘子下面的幾雙鞋尖朝外的鞋子裡,她找出了自己的鞋子,過了一會兒,她又分辨出自己的黑色牛仔褲的褲腳,如果看得夠仔細,還能看出鞋子裡的她的腳,往上是腳踝和小腿……

  突然,兇手開始咳嗽,他發出一種可怕的吸氣聲,整個身子都抽搐起來。等鼴鼠人停止咳嗽,露絲已經穩住了自己的呼吸。

  保持身體絕對靜止的秘訣是絕對的專注。「以後,你如果需要勇敢起來,看看這條傷疤就夠了。」露絲小時候,埃迪·奧哈爾曾這樣告訴她,但如果不移動頭或者手,她無法看到自己的右手食指,所以她只能想著《不想發出聲音時發出的聲音》那本書的內容,對於她父親寫的故事,這是她背得最熟的一本書,書里也有一個鼴鼠人。

  「有一隻鼴鼠,身體是小孩的兩倍大,但只有大人的一半大,這隻鼴鼠站直了走路,就像一個人,所以大家叫他鼴鼠人,他穿著一條肥褲子和一雙舊網球鞋,褲子很肥,可以把他的尾巴藏起來,網球鞋讓他跑得又快又沒有聲音。」

  這本書的第一幅插圖,描繪的是露絲和她父親跨進他們在薩加波納克的房子大門,兩人手牽著手穿過灑滿陽光的前廳,他們沒有發現,角落裡的衣帽架後面,站著一隻大鼴鼠。

  「鼴鼠人的工作是獵捕小女孩,他喜歡把她們抓起來,帶到地底下關一兩個星期。小女孩不喜歡地下,鼴鼠人最後會放她們走,那時候,她們的耳朵里和眼睛裡全是塵土,需要每天都洗頭,一連洗上十天,才能把身上的蚯蚓味兒洗掉。」

  第二幅圖畫的是鼴鼠人躲在飯廳的落地燈下面,露絲和她父親在吃晚餐的情景。鼴鼠人的腦袋是弧形的,頂上有個尖,像是撲克牌里的黑桃,耳朵不外露,功能退化了的小眼睛凹進毛茸茸的臉,五根寬腳趾讓他的爪子像蹼,他的鼻子很像星鼻鼴鼠的鼻子,是二十二根粉紅色的觸手般的觸覺器官組成的。(除了鼴鼠人鼻子塗成粉色之外,特德·科爾的插畫中只有棕色和黑色。)

  「鼴鼠人是瞎的,他的耳朵很小,縮在腦袋裡面,他看不見那些小女孩,但他能用星形的鼻子聞見她們——當小女孩獨自一人的時候,特別容易被鼴鼠人聞見。他的毛皮像天鵝絨一樣柔軟,無論從哪個方向摸都很光滑,如果一個小女孩站得離他太近,她會忍不住去摸他的毛,然後,鼴鼠人就會知道小女孩在那裡了。

  「露西和她爸爸吃完飯之後,爸爸說:『我們沒有冰淇淋了,我去商店買冰淇淋,你能收拾一下桌子嗎?』

  「『好的,爸爸。』露西告訴他。

  「可是,這樣的話,房子裡就只有她和鼴鼠人了,爸爸出門後,露西才發現鼴鼠人在飯廳里。」

  第三張插圖畫的是露絲把碗碟和餐具端進了廚房,她一直警覺地看著已經從落地燈底下鑽出來的鼴鼠人,他星形的鼻子向前伸著、嗅著,搜尋露絲的氣味。

  「露西小心地不讓刀叉掉到地上,因為聲音太響亮,連鼴鼠人都能聽到,雖然她能看見他,但她也知道鼴鼠人看不見她。露西走到垃圾桶旁邊,把蛋殼和咖啡渣放到頭髮上,這樣她聞起來就不像是小女孩了,可鼴鼠人聽到了蛋殼碎裂的聲音,而且,他喜歡咖啡渣的味道——味道像蚯蚓!鼴鼠人想,他的鼻子越來越靠近露西。」

  第四幅圖是露絲跑上鋪著地毯的樓梯,咖啡渣和蛋殼從她的頭髮上掉到身後,鼴鼠人站在樓梯腳,伸著鼻子朝著她的方向聞,他已經抬起穿著舊網球鞋的腳,踏上了第一級樓梯。

  「露西跑到樓上,她必須弄掉頭髮上的咖啡渣和蛋殼,她想讓自己聞起來像她爸爸!於是她穿上他的舊衣服,把他的剃鬚膏抹到頭髮上,甚至用鞋跟擦了擦臉,可她馬上想到這是個壞主意,因為鼴鼠喜歡塵土,她急忙把臉上的塵土刮掉,又抹了一些剃鬚膏,可她必須快一點——和鼴鼠人困在樓上相當危險,她慢慢走到樓梯上,想從鼴鼠人的身邊溜過去。」

  第五張插圖:鼴鼠人站在樓梯中段的平台上,露絲穿著她父親的舊衣服,頭上塗著剃鬚膏——也在平台上,他們馬上就要互相碰到了。

  「鼴鼠人聞見一股大人的味道,他害怕大人的味道,但露西在鼻子上也塗了一些剃鬚膏,她很想打噴嚏,因為噴嚏聲會很響,連鼴鼠人都能聽見,所以露西一連忍住了三個噴嚏,忍噴嚏可不是鬧著玩的——你的耳朵會很難受,而且露西每次發出一點小聲音,鼴鼠人都能隱隱約約地聽見,他的腦袋一直往露西這邊湊。

  「那是什麼聲音?他想。他真希望自己的耳朵能長得長一點!那個聲音很像一個不想發出聲音的人發出的聲音。他繼續聽著,也繼續聞著,露西嚇得不敢動,只是站在那裡,忍著不去打噴嚏,她還必須忍著不碰鼴鼠人,他的毛皮看上去多麼像天鵝絨啊!

  「那是什麼味道?鼴鼠人想,天啊,這傢伙真的需要換衣服了!不過,這個人倒是每天要刮三次鬍子,可他怎麼又去摸鞋底呢?還打破了雞蛋、弄灑了咖啡?這傢伙真能闖禍!鼴鼠人想。但是,他總能聞到一股孤零零的小女孩的味道——這是因為露絲擦了嬰兒爽身粉。鼴鼠人想,這個小女孩洗完澡之後,在咯吱窩和腳趾頭中間擦了爽身粉,他最喜歡擦爽身粉的小女孩了。

  「他的毛看上去真軟,我都快看暈了——而且很想打噴嚏!露絲想。」

  第六幅插圖畫的是露絲和鼴鼠人待在樓梯中段的近景,鼴鼠人蹼狀的爪子伸向小女孩,一根長腳趾馬上就要碰到她的臉了,她的小手也伸向了他——正要撫摸鼴鼠人胸前天鵝絨般的毛。

  「『是我——我回家啦!』露西的爸爸喊道,『我買了兩種口味的冰淇淋!』

  「露西打了個噴嚏,把一些剃鬚膏噴到鼴鼠人身上,他討厭剃鬚膏,因為眼睛看不見,跑起來不方便,鼴鼠人跳到樓梯下段的欄杆上,還想藏到前廳的衣帽架下面,但露西的爸爸看到了他,揪住了他的肥褲子,他的尾巴就藏在裡面——把他扔到大門外。

  「然後露西得到了特別獎勵,她一連吃了兩種口味的冰淇淋,同時還洗了個澡,因為誰也不應該帶著一身剃鬚膏、雞蛋殼和咖啡渣的味道上床睡覺——而且只有一點爽身粉味。小女孩上床睡覺時應該渾身都是爽身粉味,不能有別的味道。」

  第七幅插圖——「一個星期七天,每天一張。」特德·科爾說——父親送露絲上了床,而且讓主臥室的門開著,這樣她就能看到小夜燈。透過窗簾的縫隙,可以看到漆黑的夜幕和遠處的月亮,在窗戶外面的窗台上,鼴鼠人蜷縮著,像在地底下那樣熟睡,臉藏在蹼狀的爪子後面,只露出閃著微光的粉紅色鼻子,二十二根粉紅色的觸手裡面,至少有十一根是貼在露絲的臥室窗玻璃上的。

  創作這本書的那幾個月里,星鼻鼴鼠的屍體(特德的寫生模特)把她父親的工作室弄得比墨魚汁還要難聞,有一次,露絲找冰棒的時候,還在冰櫃裡發現了一個塑膠袋,裡面裝著一隻星鼻鼴鼠。

  只有愛德華多·戈麥斯看起來並不在乎這種事——因為這位園丁痛恨各類鼴鼠,為特德提供足夠數量的星鼻鼴鼠的任務讓他大為解氣。

  彼時正是露絲的母親和埃迪·奧哈爾離開那年的漫長秋季。

  1958年夏天,特德多次重寫這個故事,插圖完成得更晚,特德·科爾的所有出版商——以及翻譯者,都求他更改書名,他們想讓他叫這本書《鼴鼠人》,然而特德堅持認為,這本書應該叫《不想發出聲音時發出的聲音》,因為他女兒給了他寫書的靈感。

  現在——在狹小的紅色房間裡目睹羅伊被殺之後——露絲·科爾試圖通過回憶這本書的情節(勇敢的小女孩露西和塊頭是她兩倍的鼴鼠人周旋)冷靜下來,最後,露絲終於敢活動她的眼睛了——但只是眼睛而已,她想看看兇手在幹什麼,他的喘息差點把她逼瘋,她聽到他四處走動,昏暗的房間變得更昏暗了一點。

  兇手擰下了口活椅旁邊那盞落地燈里的電燈泡,燈泡的瓦數非常低,擰下來之後,房間裡只是沒有先前那麼紅了,並沒有變得更黑。(兇手還移走了猩紅色的燈罩。)

  然後,從口活椅旁邊的大公文包里,鼴鼠人取出一隻高瓦數的照明燈泡,裝進落地燈的燈座里,羅伊的房間瞬間燈火通明,然而無論是這個小房間還是羅伊,似乎都沒有因為照明的改善而顯得好看一些,包括那個被照亮了的衣櫥,透過門帘的縫隙,露絲可以清楚地從鏡中看到自己的腳踝和臉。

  幸運的是,兇手沒再搜尋整個房間,他的主要目的是照亮妓女的屍體,他拿燈照著羅伊的床,不耐煩地拍了一下羅伊毫無反應的胳膊,因為胳膊沒有待在他原先放置它的地方,羅伊變得鬆弛的胸部也讓他失望,可他還能怎麼辦?他最喜歡她側躺的姿勢,只能看見一邊的乳房。

  燈光耀眼,兇手禿頭上的汗珠泛起一片閃光,露絲這才注意到,他的膚色有點發灰,但他的喘息似乎有所和緩。

  兇手顯得放鬆了許多,就著燈光,他拿出相機,透過取景器仔細檢視羅伊的身體,露絲認得那種相機:老式的大畫幅拍立得——她父親用這種相機給他的模特拍照,印出來的黑白照片必須用那種奇臭無比的拍立得保護膜保存。

  迅速拍下一張照片後,兇手就不怎麼在乎羅伊的姿勢了,他粗魯地把她翻過去,抽出她身下的毛巾,墊著毛巾擰下落地燈上的照明燈泡,放回公文包。(雖然只用了一小會兒,照明燈泡卻已經變得很熱。)兇手還用毛巾擦掉了他最初擰下來的低瓦數燈泡上的指紋,把燈罩上的指紋也擦掉了。

  他不停地揮動正在顯影的底片,底片大約有一隻商務信封那麼大,二十多分鐘不到,兇手就心急地打開底片封套,來到窗前,在自然光下察看沖洗效果——對此他似乎非常滿意。回到口活椅旁邊,他把相機塞回大公文包,小心地給照片塗上臭烘烘的保護膜,然後揮動照片,在空氣中風乾。

  兇手的喘息聲已經變得很輕微,他甚至哼唱起一首不知名的曲子——悠閒得仿佛正在做三明治給自己吃一樣。他一邊揮動著已經幹了的照片,一邊走到臨街的門口,試著打開門鎖——門開了一條縫,他朝外面窺視了一眼。為了避免留下指紋,接觸門鎖和門把手時,他都是拿袖子墊著的。

  關上門之後,兇手看到了露絲·科爾的那本《少兒不宜》——擱在妓女放鑰匙的小桌上。他拿起書,翻過來,端詳作者的照片,然後,把書從中間攤開(沒讀裡面的一個字),把照片夾了進去,把露絲的小說放進他的公文包。當他從口活椅上拿起包時,包蓋一下子彈開了,落地燈沒開,公文包里的東西掉到地毯上時,露絲看不清那都是些什麼,但兇手立刻趴到地上,把東西撿回包里,喘息聲隨著他的動作再次響起,最後,他終於站起來,緊緊地關上公文包。

  兇手看了房間最後一眼,令露絲驚訝的是,他沒有再看一眼羅伊,似乎妓女已經被他收進那張照片裡面帶走了。然後,幾乎像剛才殺人一樣迅捷,臉色灰敗的鼴鼠人離開了。他打開臨街的房門,沒有去看街上有沒有人(或者門口是否站著別的妓女)就走了出去,關門之前,他對著羅伊的門口鞠了一躬,仿佛羅伊本人就站在幾英尺之外,觸碰門把手時,他又用袖子包起了手掌。

  露絲的右腳已經站麻了,但因為害怕兇手再次返回,她還是在衣櫥里等了一兩分鐘才出來。她蹣跚著跨過衣櫥里的鞋子走出來,不小心把挎包掉到了地上,包一如往常地沒有拉拉鏈,她不得不在黑暗中摸索,撿拾可能從包里掉出來的東西。她憑藉觸覺確認,每一樣對自己有重要意義的物品(以及上面有她的名字的東西)都還在包里,她的手在地毯上觸到一件管狀物,摸上去挺粗,不像是她的唇膏,但她還是把它放進挎包。

  她後來引以為恥的那種懦弱——躲在衣櫥里嚇得不敢動彈——現在被另外一種懦弱取代:掩蓋蹤跡,假裝從未來過這裡。

  露絲根本不敢看羅伊一眼,她將門敞開一條縫,向外窺視了一陣,直到看不見有任何妓女站在門口,街上也沒有行人了,才迅速竄出去,走進午後的陽光之下。在薩加波納克,她最愛這時的天光,而現在她只感到深秋的寒意,她想知道發現羅伊沒去學校接她女兒的那個人會是誰。

  她用了十多分鐘時間試著說服自己這不是在逃跑,走到老城區警察局也恰好需要十多分鐘的時間。回到紅燈區時,露絲的腳步放慢了許多,她沒有去找前兩位出現在她視野中的警察——他們都高高在上地騎著馬。來到警察局(瓦莫斯街48號)的門口,露絲遲疑著沒有進去,而是回到了旅館,她開始意識到,自己不僅是個懦夫,還是個不夠格的目擊證人。

  這位以重視細節著稱的世界聞名的小說家,在觀察妓女接客時,竟然不曾捕捉到所有最重要的細節,以至於永遠無法確定兇手,連描述他也幾乎做不到,她甚至還給自己找了個不去看兇手的理由!他那雙仿佛退化掉的小眼睛,雖然迫使她想起了鼴鼠人,卻並非足以指認兇手的證據,露絲對兇手最深刻的印象莫過於他的平凡——沒有任何特點。

  這裡究竟有多少帶著大公文包、生意人模樣的禿頂男人?當然,不是所有人都有氣喘病,隨身攜帶大畫幅拍立得相機——現在,持有這種相機也算得是一種特徵,露絲猜測,可能只有專業人士才會對這種相機感興趣,可這又能把懷疑對象的範圍縮小几成?

  露絲·科爾是個小說家,小說家必須穩重行事,她認為必須先想好跟警察說什麼再去找他們,最好是先把話寫下來,但回到旅館時,她突然意識到自己也很可疑:一位著名小說家、極為成功的女性,竟然躲在妓女的衣櫥里,目睹妓女被殺的全過程。她還得說服警察(和公眾)相信,她觀察妓女是出於「研究」的目的——然而她在最近的發言中剛剛宣揚過,與純粹的想像相比,真實的經驗只能算二流的!

  可想而知,人們會對這番說辭作何反應。雖然她終於找到了她一直在尋找的羞辱,但她絕對不會把這種羞辱訴諸筆端。

  露絲泡了個澡,做好跟馬丁、西爾維婭以及讀書俱樂部的人吃飯的準備,還寫好了她打算對警察說的話,但她在餐桌上始終心不在焉,深知見警察並不像寫下證言那麼簡單,而且她認為自己應該對羅伊的女兒負責。馬丁和西爾維婭開車送她回酒店時,露絲越來越覺得愧疚,因為她害怕向警方報案。

  以小說家的身份詳細描繪了工作中的妓女的房間之後,從衣櫥中看到的羅伊房間裡的細節會長時間留在露絲的腦海中,如同趴在露西窗外的鼴鼠人,星形的鼻子緊貼著窗玻璃,她父親的兒童小說中的恐怖氣氛也滲透進了露絲的成年生活。

  「嘿,他來了——你那位沒完沒了的崇拜者。」看到守候在計程車站的維姆·容布勒德,馬丁說。「噢,真沒勁。」露絲故作疲憊地說,然而她從來沒有見到誰時這麼高興過,她知道自己希望報警,但不知道如何用荷蘭語告訴警察,而維姆知道怎麼說,只要讓這個傻小子以為他在做另外一件事就可以了。露絲和馬丁、西爾維婭吻別,西爾維婭用問詢的目光看著她。「不,」露絲低聲告訴她,「我不會和他睡的。」

  然而那個痴情的男孩有他自己的打算,他還帶來一些大麻,露絲並不相信維姆真的能用這種東西勾引她上床。果不其然,她成功地讓他吸了不少大麻,把他弄得昏昏沉沉的,又逗得他哈哈大笑。

  「你們國家的語言真有趣,」她藉機開口道,「說幾句荷蘭語給我聽聽吧,隨便什麼都行。」

  男孩每說一句,露絲就跟著重複一句——就這麼簡單,她的發音讓他歇斯底里地笑起來。

  「你們怎麼說『狗吃了這個?』」她問,她編造了一些毫無意義的句子,把真正想讓他說的報警內容摻雜在裡面,「『他是個禿頂,臉上的皮膚很光滑,腦袋是雞蛋形狀的,身材很普通——不是很魁梧。』我猜你沒法一口氣把這些話說出來。」她對維姆說,然後她又讓他把這些話寫出來,以便她自己練習著說。

  「你們怎麼說『他沒做愛?』」露絲問男孩,「你知道吧,和你一樣。」她補充道,大麻吸得飄飄欲仙的維姆甚至笑了起來,他告訴了她怎麼說,然後按照她的要求全部寫下來,她不斷提醒他要把單詞拼對。

  他仍舊以為等一下她會和他上床,可露絲已經得到了她想要的,去浴室小便時,她拉開挎包找唇膏,發現裡面有個裝拍立得相片保護膜的圓筒,顯然是她不小心從羅伊房間拿回來的。它是從兇手的公文包里掉出來的,上面有他的指紋,也有她的,但她的指紋有什麼要緊?這是留在羅伊房間裡的唯一證據,必須把它交給警方。露絲走出浴室,繼續哄騙維姆,她假裝吸了一根大麻煙,然後對男孩說:「『兇手掉了這個。』這句話該怎麼說,把它寫下來。」

  最後拯救了露絲,使她得以不和維姆發生關係——並且成功阻止了他在她旁邊自慰的是艾倫打來的電話。維姆聽得出,艾倫是個重要人物。

  「我特別想你,」露絲誠實地告訴艾倫,「我應該在離開前和你做愛的,我希望一回去就和你做愛——我後天就回去了,你知道吧,你會去機場接我的吧?」

  儘管吸了大麻,維姆還是聽明白了露絲的話,他茫然地看著整個房間,仿佛他的半輩子都錯付在這裡。他離開的時候,露絲還在和艾倫打電話,維姆本來可以大吵大鬧的,但他不是個壞孩子——只是個普通小伙子而已。他唯一做出的憤怒舉動就是掏出口袋裡的安全套,丟在打著電話的露絲旁邊,那個安全套還是帶香味的——包裝上寫著「香蕉味」。露絲會把它帶給艾倫,告訴他這是來自紅燈區的小禮物。(她決定不把維姆或者羅伊的事情告訴艾倫。)

  小說家坐起身,照著維姆寫的句子抄了一遍,她極為仔細地謄寫著這門外國語言,不希望出現絲毫錯誤。毫無疑問,警察會推斷出現場有過目擊者,但露絲不希望他們知道目擊者不是荷蘭人,用這種辦法,可以讓警察覺得目擊者也是妓女——很可能是羅伊在貝爾格街的鄰居。

  露絲有一隻稿紙規格的普通牛皮紙信封,是馬丁給她裝旅行日記的。她把給警察的證詞和照片保護膜的圓筒裝進這個信封,拿圓筒的時候,她只用拇指和食指捏著它的兩端,她知道在羅伊房間的地毯上摸索時,她碰過整個圓筒,但她希望這樣做不會破壞兇手的指紋。

  露絲不知道任何一名警察的名字,但她認為可以直接寫上警察局的地址——瓦莫斯街48號。次日一大早,她先跑到樓下的大廳,找門房買來郵票,然後出去買當天的報紙。

  至少有兩份阿姆斯特丹的報紙把這個案子登在了頭版,她買了一份大標題下面有照片的報紙,那張照片是貝爾格街的夜景,不是很清楚:羅伊的門口拉了一條警戒線,線後面有個便衣警察模樣的人在和兩個妓女模樣的人交談。

  露絲認出了那個警察,他就是穿著髒跑鞋和棒球夾克的那個壯漢,在照片裡,他颳了鬍子,但露絲毫不懷疑他就是那個在老城區跟蹤過她一段路的人,貝爾格街和紅燈區顯然是他的管轄範圍。

  報上的大標題是:

  MOORD IN DE BERGSTRAAT

  露絲不需要懂荷蘭語就明白它的意思。雖然並未提到妓女的暱稱「羅伊」,文章說,被害者名叫德洛麗絲·德羅瑞特,四十八歲,此外只提到一個名字——那個便衣警察的,原來他叫哈利·胡克斯特拉,而且有兩個頭銜,一個是awijkagent,另一個是hoofdagent。露絲決定,先問問馬丁和西爾維婭報紙上是怎麼報導此事的之後,再給警察寄信。

  她把報紙裝進挎包里,帶著去吃晚餐,這是她離開阿姆斯特丹之前和馬丁他們吃的最後一頓飯,露絲事先演練過如何故作漫不經心地拿出報紙,給他們看上面的報導:「這是個什麼新聞?我去過那條街呢!」

  可沒等她拿出報紙,馬丁已經談起這件事,他還把新聞從報紙上剪了下來,指著剪報問露絲:「你看過這篇報導嗎?你知道上面說的什麼嗎?」露絲假裝不知道,於是馬丁和西爾維婭把所有細節都告訴了她。

  露絲猜得沒錯,屍體是被晚上使用羅伊房間的那個年輕妓女發現的——就是她見過的那個穿皮背心的女孩,唯一令她驚訝的是,報導中沒提到羅伊的女兒。

  「什麼是awijkagent?」露絲問馬丁。

  「在街上巡邏的管區警察。」他告訴她。

  「那什麼是hoofdagent?」

  「那是他的警銜,」馬丁說,「他是高級警員——大概等於你們的巡警。」

  第二天,露絲·科爾乘坐臨近中午的飛機,離開阿姆斯特丹,返回紐約。去機場的路上,她讓計程車先帶她去了郵局,在郵局把信寄給了哈利·胡克斯特拉,他是阿姆斯特丹警局第二分局的巡警,假如露絲知道第二分局的座右銘,一定會吃驚的,這句拉丁文就刻在警官們的鑰匙環上:

  ERRARE HUMANUM EST

  犯錯乃人之常情。露絲·科爾知道這句話。她的證言和那個拍立得相片保護膜的圓筒會告訴哈利·胡克斯特拉很多信息,遠超露絲的預料。露絲在信裡面用荷蘭文寫下了這些話:

  1﹒兇手掉了這個。

  2﹒他是個禿頂,臉上的皮膚很光滑,腦袋是雞蛋形狀的,身材很普通——不是很魁梧。

  3﹒他講英語,我認為帶著德國口音。

  4﹒他沒做愛,他給屍體擺好姿勢,拍了一張照片。

  5﹒他的眼睛眯著,幾乎是閉起來的,看上去像一隻鼴鼠。他喘氣聲很粗,也許有哮喘……

  6﹒他為SAS工作,是斯堪地那維亞航空公司嗎?他似乎是做安保工作的。

  以上證言和那個裝拍立得相片保護膜的圓筒是露絲掌握的全部信息,假如她聽到一周之後哈利·胡克斯特拉和他同事的對話,可能會有些擔心。

  哈利不是警探,有七八名警探已經開始追查殺害羅伊的兇手了,哈利·胡克斯特拉只是個巡警,但他在紅燈區和貝爾格街一帶工作了三十多年,沒有誰比他更熟悉老城區的妓女和她們的世界,而且,目擊證人把信寄給了他,最初警方懷疑目擊者認識哈利——所以她很可能是個妓女。

  然而哈利·胡克斯特拉可不這麼想,他也有自己的做事方式,警探們的工作是抓兇手,哈利承接了不那麼重要的任務。當有人問起他對妓女被害案的調查進展時,哈利巡警會說:「我的任務不是抓兇手,而是找目擊者。」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