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1990年秋天 四十八歲的埃迪
2024-10-09 08:13:46
作者: (美)約翰?歐文(John Irving)
九月的某個星期一傍晚,天下著雨。埃迪·奧哈爾渾身僵硬地站在紐約運動俱樂部酒吧間的吧檯前,他已經四十八歲了,原先的深棕色頭髮多半變成了銀灰色。他正趴在檯面上讀著什麼,一大縷頭髮不時滑下前額,擋住眼睛,他只好伸出梳子齒一樣的細長手指,不停把頭髮向後攏。埃迪出門從不帶梳子,頭髮總像剛洗過一樣,蓬鬆狂野,其實,他整個人從頭到腳,也就是髮型還有點野性。
埃迪又高又瘦,無論坐下還是站著,都會不自然地挺起肩膀,他幾乎像個軍人,總是刻意地挺直身體:因為他常年遭受下背部疼痛的困擾。他剛剛和一個叫作吉米的禿頂矮個男人連打三場壁球,三次都輸給了吉米。埃迪永遠記不住吉米姓什麼,只知道他已經退休——傳言說他已經七十多了——而且每天下午都來紐約運動俱樂部,等著和那些被球友放鴿子的年輕壁球玩家臨時湊對打球。
正在喝健怡可樂(他只喝這玩意兒)的埃迪以前就輸給過吉米,自然,他也被人放過鴿子。他在紐約有幾個親近朋友,但沒人玩壁球。三年前(1987年)他才成為這個俱樂部的會員,那一年他出版了自己的第四部小說《六十次》。雖然這本書評價不錯(也有點不溫不火),但俱樂部會籍委員會之中唯一讀過它的那位成員卻沒有被打動,該委員會的另一位成員私下告訴埃迪,他被批准入會的原因,不是因為他的那些小說,而是他的姓氏。(自創立以來,紐約運動俱樂部有過許多姓奧哈爾的會員,不過沒有一個是埃迪的親戚。)
儘管覺得俱樂部是在挑三揀四,埃迪還是樂於成為會員:來紐約的時候,在這裡打發時間可以省錢。自他的第三本小說《離開長島》出版,近十年來,埃迪經常到紐約來——但可能只待一兩天。1981年,他在布里奇漢普頓買下自己的唯一一處住房,距特德·科爾在薩加波納克的房子五分鐘車程。雖然已經在薩福克縣做了九年的納稅居民,埃迪一次都沒有開車從特德在帕森尼奇路的家門口經過。
埃迪的房子在楓樹路,附近就是布里奇漢普頓的火車站,趕火車的時候不用開車,走過去都來得及,可他很少坐火車。埃迪討厭火車,火車每天都從他家旁邊的鐵道上開過去,他有時甚至覺得自己就住在一列火車上。房地產經紀人也親口向他承認,楓樹路這個地段的房子唯一的優點就是實惠,出租也容易。埃迪討厭七八月份待在漢普頓,索性到了夏天就把房子短期租出去,結果賺到不少的租金。
有了寫書和夏天出租房子的收入,埃迪可以每個學年只教一個學期的課。他常年走馬燈一般在各大高校擔任駐校作家,同時出席形形色色的作家會議,每到夏季還得尋找租金比出租布里奇漢普頓的住宅便宜的臨時住處。然而埃迪從不抱怨自己的處境,駐校作家圈的人都喜歡他,因為他從不和學生亂搞,至少不會選擇比他年紀小的學生。
埃迪·奧哈爾沒有違背三十二年前他對瑪麗恩發表的宣言,他從來沒睡過與自己同齡或比自己年輕的女人。許多參加作家年會的寫作班學生都是年紀比較大的女性——離婚婦女和寡婦,視寫作為心理治療——沒人覺得這些女性天真無辜,或者在遭受駐校作家性騷擾的時候需要得到保護。另外,就埃迪而言,總是大齡婦女先騷擾他,因為人們都知道他好這一口。
所以,埃迪幾乎從不樹敵。也就是在感覺自己被他寫到的時候,某些大齡婦女才會生氣,可她們只是誤把埃迪小說中的老女人當成了自己,他不過是借用了她們的身體、頭髮、姿態和表情等特徵。埃迪筆下的每個年輕男人對年長女性的永恆愛慕,都是他對瑪麗恩的迷戀的投射,曾經滄海的他再也沒有遇到能與瑪麗恩相提並論的女人。
出於小說家的職業習慣,他自然會借鑑大齡婦女們衣食住行的細節,比如有時會把她們客廳里的沙發「搬」到小說里,有一次,他把一位獨居的圖書管理員的床單和枕套上的玫瑰花圖案寫進了小說,但沒有寫到她本人。(確切地說,他只借用了她左胸上的一顆黑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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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得罪了少數堅持認為被他寫進了四本小說中的一本或幾本的老女人,埃迪仍然和很多大齡婦女成為長久的朋友——包括曾經和他睡過的若干位。一個女人曾經告訴他,她不信任那些願意和前女友繼續保持友誼的男人,言外之意一定是,埃迪算不得她的前男友,或者只能稱得上一個「好人」。埃迪·奧哈爾早就不在乎做「純粹的好人」,不計其數的女人對他說過,當好人沒有什麼不好。(她們表示,因為好人實在太少,物以稀為貴。)
埃迪再次把擋住右眼的頭髮撥開,抬起頭來,借著陰雨的黃昏朦朧的天光,端詳酒吧間鏡子中的自己:神色疲憊的高個子男人,現下這一刻,他的自信降到最低點,比身高矮出一大截。他把注意力轉回櫃檯上的手稿,呷了一口健怡可樂。稿子是打出來的,接近二十頁紙,他用紅筆在上面做了許多修改。埃迪稱紅筆為「老師的最愛」。手稿第一頁上還有他剛才記下的與吉米三局球賽的比分:15-9、15-5、15-3。每次慘敗給吉米,他都覺得仿佛再次輸給了特德·科爾。埃迪算了算,特德現在應該快八十歲了,跟吉米年齡差不多。
住在布里奇漢普頓的九年裡,他是故意不從特德家門口經過的,而布里奇漢普頓楓樹路和薩加波納克的帕森尼奇路相隔很近,要想一連九年都繞著帕森尼奇路走,必須每次出門都小心謹慎。令埃迪吃驚的是,他從來沒在雞尾酒會或布里奇漢普頓的IGA超市偶遇過特德——他應該(卻沒有)猜到,科爾家的購物由肯奇塔·戈麥斯(她現在也應該快八十了)全部包辦,特德從來不自己買東西。
至於為什麼雞尾酒會上沒有特德的影子:因為埃迪和特德是兩代人,兩人參加的根本不是同一種雞尾酒會。此外,儘管特德·科爾的童書仍有很多讀者,他本人(七十七歲)的知名度卻在不斷下降——至少在漢普頓地區是這樣。想到特德不如他的女兒有名,埃迪覺得很高興。
然而,就算特德·科爾的名氣溜走了,對埃迪來說,他在壁球方面的霸權——尤其是在地勢奇崛的穀倉球場比賽時——卻和吉米一樣難以撼動。1990年的秋天,雖然已經七十七歲,特德還是能像1958年夏天那樣完敗埃迪。因為埃迪的球技實在太爛了,動作笨拙遲緩,從來預估不出對手的球路,接球很慢,還經常接不住,即便接到了,也不得不匆忙打出去。他相對最拿手的是高吊球,可到了特德的穀倉里卻沒有用武之地——穀倉的天花板比標準壁球場低,距地面不足十五英尺。
露絲的球技在埃克塞特男子壁球隊排第三,已經算是高手,然而到了他父親的主場——氣得人乾瞪眼的穀倉球場——卻只能鎩羽而歸,高吊球同樣是她的必殺技。1990年秋天,露絲三十六歲,她回家的唯一動力就是趁父親還沒死,在他的穀倉里打敗他。可七十七歲的特德·科爾硬是一點要死的跡象都沒表現出來。
中央公園南街和第七大道的拐角處,雨點傾瀉在紐約運動俱樂部門口乳白色的遮陽篷上,如果埃迪知道已經有很多會員在那裡排成長龍等候計程車,他會很早之前就離開酒吧間過來排隊,可他一直在重讀和修改冗長凌亂的稿件,只擔心發言稿準備得不好,卻不曉得更應該擔心的是自己或許會遲到,甚至遲到很久。
埃迪身在五十九街和第七大道的交叉口,目的地「92Y【4】」位於九十二街和列克星敦大道的交叉口,步行過去當然太遠——天還下著雨,他既沒穿雨衣,也沒帶雨傘。他早該料到紐約的雨天計程車是多麼搶手,尤其在傍晚的交通高峰期,但他一直擔心發言稿有瑕疵,忘記了這回事,埃迪總是受到失敗主義傾向的折磨,現在他恨不得自己當時沒有信口答應在今天的活動上發言。
他悲哀地想,我算老幾,竟然給露絲·科爾做引言人?
酒保把埃迪從過度的擔心中拉回了現實,他問:「再來一罐健怡可樂,奧哈爾先生?」埃迪看了看手錶。如果瑪麗恩在此時此刻走進酒吧間,看到他的表情,一定會覺得這位前情人還像十六歲那樣喜歡擺出一張苦瓜臉。
現在是晚上七點二十,埃迪希望在十分鐘內趕到92Y,乘計程車到列克星敦大道和九十二街的交叉口至少需要十分鐘,前提是他一踏出俱樂部大門,立刻逮到一輛計程車,可他不得不和一群牢騷滿腹的會員一起排隊候車。乳白色的遮陽篷上,雨水流過血紅色的俱樂部標誌——一隻帶翅膀的腳——不停滴落。
埃迪晃了晃手中笨重的棕色公文包,裡面是他的幾本書和發言稿。如果繼續在這兒等計程車,勢必會遲到。他做好了全身濕透的準備,其實就算不淋雨,他的衣著也像大學教授中常見的那樣不修邊幅,雖然他按照俱樂部的規定穿了西裝,打了領帶,而且從小就在以正裝和領帶為主流的環境中長大——他畢竟是個埃克塞特人——俱樂部的門衛卻總是盯著他的衣服看,好像他違反了這裡的著裝要求似的。
埃迪無計可施,只好沿著中央公園南街跑了起來,恰在此時,雨勢增強,傾盆而下。他隱隱盼望能在跑到聖莫里茨酒店和廣場飯店門口的時候,發現一大串等候客人的計程車,然而,現實情況卻是,兩個酒店門口各有一大串等候計程車的客人。
埃迪衝進廣場飯店,直奔前台,請服務員幫他換零錢——他拿出的是一張十美元紙幣,能換很多零錢,他打算到麥迪遜大道搭公車。可還沒等他咕噥出自己的意圖,前台的女人就問他是不是本店的客人,有時候埃迪能自然地隨口說謊,但當他特別想說謊的時候,卻說不出來了。
「不,我不是客人——我只是需要坐公交車的零錢。」他老實承認。女人搖搖頭。
「如果你不是客人,我會惹上麻煩的。」她說。
他只得沿著第五大道跑到六十二街,拐上麥迪遜大道,尋到一處咖啡館,準備進去買一罐健怡可樂,然後就能得到些零錢。他把健怡可樂留在了收銀台,還有一筆(與出售給他可樂的舉手之勞相比)大方得誇張的小費,可收銀台後面的女人卻認為小費太少,她覺得,除了賣給埃迪可樂,她還要費事幫他把可樂處理掉,這要求太過分,簡直不可理喻。
「你是來找麻煩的吧!」她在埃迪身後吼道。找給埃迪那麼多零錢,她顯然很不痛快。
埃迪在雨中等候麥迪遜大道的公交車,他已經濕透了,而且遲到了五分鐘。現在是七點三十五分,活動八點開始。露絲·科爾讀書會的組織者希望埃迪和露絲在後台見個面,聊聊天,「互相了解一下」,而不是「重新了解」,至少埃迪和露絲不會這麼說。(如何通過三十六歲的成年人「重新了解」昔日的四歲小女孩呢?)
等公交車的其他人都知道,要離馬路遠一些,可埃迪就站在馬路牙上,公交車還沒停穩,就已經把排水溝里的髒水濺到他的前胸和肚子上。現在他不僅渾身濕透,而且髒亂不堪,公文包的底部也濺了許多髒水。
埃迪準備送露絲一本他簽了名的《六十次》,儘管這本書三年前就出版了,如果露絲願意讀,肯定早就讀過。埃迪經常想像特德·科爾會如何對他女兒評價《六十次》,「一廂情願」,他可能這樣說,或者「純粹是誇張——你媽媽根本不認識這個人」。其實,特德對露絲說的話更有意思,而且一點都沒說錯。他的原話是:「這個可憐的孩子怎麼也忘不了和你媽媽上床那件事。」
「他已經不是孩子了,爸爸,」露絲說,「我都三十多歲了,埃迪·奧哈爾應該四十多了吧?」
「他還是個孩子,露西,」特德告訴她,「埃迪永遠都長不大。」
確實,掙扎著擠上麥迪遜大道的公交車的時候,多次受到苦惱和焦慮折磨的埃迪就像一個四十八歲的大男孩。他站在車門口磨磨蹭蹭,不知道該給多少車費,而且,雖然他的褲袋裡鼓鼓囊囊裝著一大把零錢,但褲子太濕,每次只能掏出一個鋼鏰,惹惱了司機。站在他身後的人——大部分都被他擋在車門外淋雨——也對他沒有好臉色。
然後,他又往外倒公文包里的髒水,水流到一個不懂英語的老人的鞋面上,積成褐色的水坑,埃迪不明白老人和他說了什麼,也不知道對方使用的是哪種語言。車廂里亂鬨鬨的,司機偶爾嘟囔幾句,但埃迪根本聽不清楚,不知道他說的是街道名、即將抵達的站名,還是後面幾站的名稱。
他之所以聽不清司機報站,是因為靠過道的一處座位上坐著個年輕的黑人,腿上擱著一台巨大的可攜式收錄機,喇叭里正大聲播放一首淫蕩下流的歌曲,響徹整個車廂,埃迪就能聽明白一句反覆念叨的歌詞,大概是:「你能看清狗屁的真相,哥們兒,如果她就坐在你的臉上?」
「對不起,」埃迪對年輕人說,「你不介意把聲音關小點兒吧?我聽不清司機說話。」
年輕人露出迷人的微笑,說:「我聽不清你說什麼,哥們兒,因為這個盒子太他媽能吵吵了!」
不知是出於緊張還是真正的心領神會,周圍的幾個乘客笑起來。埃迪往鄰座的一位中年黑人婦女那邊傾傾身子,用手掌抹了抹窗玻璃上的哈氣,這樣也許就能看到他想去的那個交叉口。可他笨重的棕色公文包——肩帶和他的衣服一樣濕——從肩膀上滑下來,擊中了中年婦女的臉。
濕漉漉的公文包把女人的眼鏡都砸掉了,幸運的是,她併攏膝蓋,夾住了眼鏡,可動作太猛,一隻鏡片脫框而出。她茫然地抬頭看著埃迪,似乎已經被失望和悲哀刺激得精神錯亂了。「你為什麼要找我的麻煩呀?」她問。
轟然作響的《真相與坐臉之歌》應聲而止,過道對面坐的年輕黑人一下子站了起來,掛在胸前的大收錄機像一塊巨石。
「那是我媽。」黑人少年說,他個子不高——頭頂只到埃迪的領帶結——可脖子和埃迪的大腿一樣粗。「你為什麼要找我媽的麻煩?」強悍的年輕人問。
自從離開紐約運動俱樂部,埃迪這是第四次聽到「麻煩」這個詞,這也是他從來沒打算住在紐約的原因。
「我就想看看到站了沒有——我下車的站。」埃迪說。
「你現在就下去吧。」野蠻的男孩告訴他,說著拉了一下信號繩。公交車來了個急停,埃迪沒站穩,公文包再次滑下肩膀,不過這回沒砸到人,因為他兩隻手緊緊抓住了它。「就這兒,快下去。」矮胖的年輕人說。他母親和另外好幾個乘客都表示贊同。
哦,好吧,埃迪邊下車邊想——說不定已經快到九十二街了。(他目前在八十一街。)公交車繼續開動之前,他聽到有人說:「可走了!」
幾分鐘後,埃迪來到八十九街,沿著這條街跑到公園大道的東側時,瞥見一輛空計程車,他沒有多想——現在只需向東跑一個街區,再向北經過三個街區,就到了目的地——就攔下車,鑽了進去,告訴計程車司機去哪裡。
「九十二街和列克星敦大道交叉口?」司機說,「天哪,你應該走過去——反正你都已經淋濕了!」
「可我遲到了。」埃迪虛弱地辯解道。
「人人都會遲到。」司機說。車費少得可憐,埃迪想把一口袋零錢都給司機作為補償。
「老天!」司機喊道,「我要這麼多零錢幹嗎?」
至少他沒說「麻煩」這個詞,埃迪邊想邊把零錢塞進外套口袋,他錢包里的紙鈔都是濕的,計程車司機也嫌棄。
「你比遲到和淋雨還糟糕,」司機告訴埃迪,「你他娘的就是麻煩的化身。」
「謝謝。」埃迪說。(薄荷·奧哈爾曾經告訴兒子一條哲理:千萬別瞧不起他人對你的稱讚,你可能還不如人家夸的那樣好。)
就這樣,渾身泥水的埃迪·奧哈爾走進92Y,來到穿梭在前廳擁擠的人群中收票的年輕姑娘面前。「我來參加讀書會。我知道有點晚了……」他說。
「你的票呢?」姑娘問他,「現買可不成,我們的票賣完了,早賣完好幾個星期了。」
賣完了!埃迪很少見到92Y的考夫曼音樂廳門票售罄的盛況。他來這個音樂廳參加過好幾個著名作家的讀書會,甚至還給其中兩三位擔任過引言人。當然,埃迪自己也在這裡辦過讀書會,但都是與別人合作,從來沒有隻朗讀自己的作品。只有露絲·科爾這樣的知名作家才開得起個人讀書會。上一次他在考夫曼音樂廳朗讀的時候,讀書會的名字叫「世態小說朗讀之夜」——還是「世態滑稽小說之夜」或者「滑稽世態小說」來著?埃迪記不清了,只記得另外兩位與他搭夥的小說家表現得比他有趣得多。
「哦……」埃迪對收票的姑娘說,「我不需要門票,因為我是引言人。」他在濕乎乎的公文包里掏來掏去,翻找準備送給露絲的《六十次》,想給女孩看書封上的作者照片,證明他的身份。
「你是什麼?」女孩問,接著便看到他拿出一本泡爛了的書,遞給她看。
《六十次》
虛構作品
艾德·奧哈爾
(只有在自己寫的幾本書上,埃迪才能得償所願,自稱「艾德」。他父親還是叫他愛德華,其他人則喊他埃迪。即便見到不好的書評,只要裡面提到「艾德·奧哈爾」這個名字,他仍然會感到高興。)
「我是引言人,」埃迪又對收票的女孩說了一遍,「我是艾德·奧哈爾。」
「噢,我的天!」女孩叫道,「你是埃迪·奧哈爾!他們一直在等你,快要等瘋了,你遲到很久了。」
「對不起……」他剛開口道歉,女孩已經拉著他穿過了人群。
賣完了!埃迪想,好多人啊!他們可真年輕!多數看著像大學生,並非平時光顧92Y的常客,但他發現人群中也有「主流觀眾」,他所謂的「主流觀眾」是指神情嚴肅的文學圈人士,還沒聽到朗誦就預先皺起了眉頭。但埃迪·奧哈爾讀書會的觀眾並不屬於這個圈子,他的觀眾基本上是些弱不禁風的中老年婦女,總是獨自前來,或是攜帶一位愁眉苦臉的女伴,此外也不乏心理受過刺激、神經兮兮的小伙子,埃迪覺得他們的容貌過於漂亮,甚至有些娘炮。(他就是這麼看自己的:過於漂亮,娘炮的那種漂亮。)
上帝老天爺!我來這裡幹什麼?他絕望地想。為什麼同意做露絲·科爾的引言人?他們為什麼要邀請我?難道這是露絲的意思?
音樂廳的後台潮濕憋悶,埃迪不曉得自己衣服上的水漬是汗還是雨——當然還有幾塊巨大的泥巴印。「演員休息室後面有個洗手間,」女孩說,「如果你想……呃,清理乾淨的話。」
我現在一副熊樣,儀容不整,而且說不出什麼有趣的話來,埃迪想。多年來,他經常想像再次見到露絲的情景,但從來沒料到會在這種情況下見她,他設想中的會面更私密,也許是和她共進午餐或晚餐。露絲肯定也偶爾想過與他見面。畢竟,特德不得不給女兒講她母親的事情,告訴她1958年夏天的情況,特德·科爾總是克制不住他對這種事情的敘述欲。他的敘述中也肯定少不了埃迪,即便埃迪並非造成瑪麗恩失蹤的罪魁禍首,如果不提到他,故事就不完整。
可以想見,埃迪和露絲將有許多可以談論的話題,哪怕兩人的共同興趣主要是瑪麗恩,也有很多話要說。畢竟,他們都是寫小說的,雖然寫出來的東西天壤之別——露絲是文壇巨星,埃迪是……老天,我是什麼?埃迪暗忖。相比於露絲·科爾,我什麼都不是,他總結道。也許我應該以無名小輩的姿態發表引言。
然而,受邀為她引言的時候,埃迪曾經頭腦發熱地相信,他有最好的理由接受邀請:六年來,他一直保守著一個秘密,想要與露絲分享。六年來,他一直保留著揭示這個秘密的證據。如今,在這個悲慘的夜晚,他把證據帶在了身邊,就在那個笨重的棕色公文包里,就算有點濕又怎麼樣?
他的公文包里還有一本書,比起他簽好名的《六十次》,這本書對露絲而言更重要——至少埃迪是這麼認為的,他甚至想以匿名的方式提醒露絲注意這本書,可後來他看到露絲接受了一個電視採訪,她在採訪中說的一些話讓他放棄了這個打算。
露絲沒有多談她的父親,也沒表示是否想要寫童書。採訪者問,特德在寫作方面是否指點過她,露絲回答:「他教給我如何講故事和打壁球。但是,關於寫作……不,他並沒有教給我什麼關於寫作的東西,真的。」採訪者向露絲打聽她的母親——她母親是不是仍舊「失蹤」,小的時候,被「拋棄」的經歷是否對她造成過很大的影響(無論是作為作家或作為女人)——露絲對這個問題表現得相當冷漠。
「是的,可以說我的母親仍舊『失蹤』,但我不會去找她。如果她想找我,早就找到我了。既然她自己想走,我絕不會逼她回來。如果她願意找我,我比她更好找。」露絲這樣回答。
就是這個電視採訪讓埃迪六年前放棄了聯繫露絲的想法,採訪者想從作家個人的角度解讀露絲·科爾的小說。「但是,在你的書中——你所有的書里——都沒有母親的角色。」(「也沒有父親的角色。」露絲回應。)「是的,但是……」採訪者繼續說,「書里的女性人物有女性朋友、男朋友——戀人——但她們與自己的母親沒有任何聯繫。我們很少見到她們的母親出場。你不覺得這樣……嗯,不正常嗎?」採訪者問。(「如果你沒有母親,就不會覺得不正常。」露絲回答。)
露絲不想了解她的母親,看過節目之後,埃迪猜測,所以他把那件「證據」留在自己身邊,沒有交給露絲。但後來他接到邀請,到92Y參加露絲·科爾的讀書會,做她的引言人,埃迪轉念一想,露絲當然希望了解她的母親!於是接受了邀請。那本神秘的書就裝在他潮濕的公文包里,六年前,他差點把這本書交給露絲。
埃迪·奧哈爾相信,這本書是瑪麗恩寫的。
已經過了晚上八點。音樂廳里的龐大觀眾群像鐵籠里焦躁的野獸,表現出明顯的不耐煩——儘管埃迪看不到他們。收票的女孩扯著他濕漉漉的衣袖,橫穿一個散發霉味的陰暗大廳,登上一道螺旋樓梯,經過昏暗的舞台後方高懸的幕布,在那裡,埃迪看到一位舞台助理坐在凳子上。這個年輕人相貌陰險,目不轉睛地盯著電視監控屏;攝像機已經對準了舞台上的講桌。埃迪看到講桌上的水杯和麥克風,暗暗提醒自己不能喝杯子裡的水,水是為露絲準備的,輪不到他這個卑微的引言人。
接著,埃迪被推進演員休息室,明晃晃的化妝鏡和刺眼的化妝燈將這裡映照得亮如白晝。埃迪早就排練過和露絲見面時該說什麼——「我的天,你都長這麼大了!」作為滑稽小說家,他卻不善於開玩笑,但他只想這麼說。他濕乎乎的右手鬆開了一直抓緊的公文包肩帶——可迎上來招呼他的那個女人不是露絲,也沒有握住埃迪已經伸過去的右手。這位熱情善良的女士是92Y的活動組織者之一,埃迪見過她好幾次,她總是非常友好和真誠,使出渾身解數,想讓埃迪覺得自在放鬆——然而這是不可能的。她叫梅麗莎。梅麗莎親了親埃迪的濕臉頰,對他說:「我們很擔心你!」
埃迪說:「我的天,你都長這麼大了!」
顯然沒再長個子也沒有懷孕的梅麗莎嚇了一跳,但她的心地就是這樣好:聽了埃迪的話,她非但沒有生氣,反而擔心起他的精神狀況來。埃迪自己卻覺得,如果他是梅麗莎,聽到這話一定會哭出來。
這時,有人握住了埃迪還沒收回去的右手,那個人的手很大,很有勁兒,不像是露絲·科爾的,所以埃迪克制住了想要再說一遍「我的天,你都長這麼大了!」的衝動。和他握手的人是卡爾——92Y溫特貝格詩歌藝術中心的活動主管,同樣是個好人,還是詩人,非常聰明,和埃迪一般高,總是對他很親切。(正是好心的卡爾邀請埃迪參加了92Y的許多活動,即便有些活動埃迪覺得自己沒資格參加——比如今天晚上的讀書會。)
「下……雨了。」埃迪告訴卡爾。休息室里塞了六七個人,埃迪的這句話一出,大家哄堂大笑,埃迪·奧哈爾的書裡面淨是這種老式的冷幽默,他只是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麼別的話,只好不停地和別人握手,像狗一樣抖掉身上的水。
來自蘭登書屋的貴賓——露絲·科爾的編輯也在場。(露絲前兩本小說的編輯是女的,最近去世了,現在接手的是個男編輯。)埃迪見過他三四次,但想不起他的名字。不管他叫什麼,反正這位編輯總是不記得自己曾經見過埃迪,前幾次埃迪都沒當回事,可這一次他卻產生了異樣的感覺。
休息室的牆上掛滿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作家的照片,埃迪仿佛被一群擁有國際地位和聲譽的名流包圍,他先是認出了露絲的照片,才發現她本人也來到了他的面前。她的照片和幾位諾貝爾獎得主的照片擺在一起,絲毫不顯得突兀。(埃迪永遠不會在諾貝爾獎得主的照片中間裡尋找自己的尊容,就算真的去找也不會找到。)
其實,正是露絲的新編輯把她推到埃迪面前的。蘭登書屋來的這個男人有股精力充沛、咄咄逼人的勁頭,喜歡展現長者風範。他伸出大手,親熱地搭住露絲的肩膀,把她從房間的角落推出來,可她顯然更願意躲在角落裡。埃迪看過許多她的電視採訪,明白她不是個靦腆的人,可當面見到她——兩人成年後的第一次見面——之後,他發現露絲·科爾故意表現得不起眼,她似乎願意做一個卑微矮小的人。
實際上,她並不比麥迪遜大道公交車上的那個惡棍矮。儘管露絲和她父親一樣高,在女人里不能算矮,她的身高還是趕不上瑪麗恩。可她營造出來的矮小感覺與身高無關;與特德一樣,她像運動員般結實,穿著招牌式的黑色T恤,埃迪一眼看出她的右臂肌肉更加發達,右前臂和肱二頭肌比左臂粗壯很多。經常打壁球或網球的人常有這種身材。
埃迪打量了露絲一眼,推測她大概能在壁球賽中把特德打得屁滾尿流——如果放在標準尺寸的壁球場上來看,他的推測是正確的。可他根本想像不出露絲多麼希望父親輸得屁滾尿流,也猜不到特德·科爾那個老傢伙仗著穀倉球場的不公平優勢,占了好勇鬥狠的女兒的上風。
「你好,露絲——我一直期待見到你。」埃迪說。
「你好……又見面了。」露絲說,握了握他的手。她的手指和她父親一樣粗短。
「噢,」蘭登書屋的編輯說,「我都不知道你們兩個以前見過。」露絲的苦笑也和她父親一模一樣,她的笑容讓埃迪說不出話來。
「你想先去洗手間嗎?」她問埃迪。編輯慈祥的大手又伸過來,過於親熱地搭在埃迪的肩膀上。
「好的,沒錯——讓奧哈爾先生快去整理一下吧。」露絲的新編輯說。
直到獨自進了洗手間,埃迪才意識到需要整理的地方並非一點半點。他現在可不只是又濕又髒:一片貌似從煙盒裡鑽出來的玻璃紙死死黏在他的領帶上;一團口香糖包裝紙——如果仔細看,你會發現裡面包著一塊嚼過的口香糖——粘在他的褲子門襟上;襯衫全泡透了。對著鏡子,他愣是把自己的乳頭也當成了口香糖,想把它們搓掉。
他脫下外套,擰乾襯衣和領帶里的水,再穿回去,卻發現布料上全是擰出來的褶子,白襯衣上出現了淺粉色的條紋——被他手上的紅墨水(來自那支他稱為「老師的最愛」的改錯筆)印跡染的,埃迪不用打開公文包就知道,裡面紅筆修改過的發言稿經水一泡,肯定也從紅色變成了淺粉色。等他真的把發言稿拖出來一看,果不其然,那些手寫的紅色字跡有的被抹掉了,有的模糊難辨,白紙變成了粉紅紙,列印出來的內容也不像白紙黑字的時候那麼清晰了。
外套口袋裡的那團硬幣沉甸甸的,把衣服都墜歪了,埃迪找不到垃圾桶,於是幹了一件愚蠢得登峰造極(相較他今天做過的所有傻事而言)的事兒:把鋼鏰全都倒進了馬桶。沖水之後,他遺憾地發現所有的二十五美分硬幣都留在馬桶的底部,一股熟悉的無奈感再次襲上心頭。
埃迪出來後,露絲進了洗手間。跟著她穿過後台的時候(那時其他人都已經坐到了觀眾席),露絲突然回頭對他說:「把那裡當成許願池可有點奇怪,不是嗎?」過了一兩秒,他才意識到她指的是抽水馬桶裡面的硬幣,當然,他看不出她知不知道那是他的錢。
然後,她更直截了當——不像開玩笑——地說:「活動結束後,我們去吃個飯,我希望——和你談談。」
埃迪的心跳加快了,她的意思是兩人單獨吃飯嗎?但他覺得不太可能,飯桌上一定還有卡爾、梅麗莎,更少不了慈祥的蘭登書屋新編輯——和他那雙過於親熱的大手。埃迪可能和她單獨相處一小會兒,如果沒有這樣的機會,他也許應該提議下次單獨見個面。
他傻笑起來,緊盯著她俊朗的面孔,有些人會說這張臉漂亮。露絲的上唇薄薄的,像瑪麗恩,乳房豐滿,微微下垂,也像她的母親。然而,她沒有瑪麗恩那樣修長的腰身,所以胸部顯得太大,與身體的其他部分不成比例,她的腿像她父親一樣粗短。
露絲的黑T恤是高級貨,很合她的身。料子像真絲的——總之比棉織品精細,埃迪想。她的牛仔褲看上去也比大多數牛仔褲要好,也是黑色,同樣很合身。埃迪看到她把外套遞給她的編輯,那是一件量身定做的黑色羊絨外套,與黑T恤和黑牛仔褲格外搭配。她不想在讀書會上穿外套,她的粉絲希望見到黑T恤,埃迪推斷。喜歡她的人可不止書迷,露絲·科爾有粉絲。埃迪很害怕和他們說話。
他發現卡爾正在對觀眾介紹他,就選擇不去聽。相貌陰險的舞台助理把他的凳子讓給了露絲,但她選擇站著,身體晃來晃去,重心在兩腳間切換——好像正準備打壁球,而不是朗誦作品。
「我的發言……」埃迪對露絲說,「我不是很滿意,墨水全都洇了。」
她舉起一根粗短的手指,抵在嘴唇上。等他停止了嘟囔,她身體前傾,在他耳邊低語:「謝謝你沒在書里寫到我。我知道你可以寫的。」埃迪張口結舌。直到聽到了她的耳語,他才意識到,露絲繼承了她母親的聲音。
然後,露絲推著他走向台前。因為沒有聽卡爾的介紹,埃迪不知道卡爾和觀眾——露絲·科爾的觀眾——都在等他。
露絲一輩子都在等著見埃迪·奧哈爾。自從聽說埃迪和瑪麗恩的事情,她就想見他。現在,目送他走上舞台,她有點受不了,因為他和她拉開了距離。她只好挪移視線,在電視監控屏上看他。從攝影機的角度看,她仿佛坐在觀眾席上,埃迪正在向她走來,他面對觀眾,面對人群。他終於過來見我了!露絲想像著。
可我的媽媽到底看上了他的哪一點?露絲思索。這個人多麼可憐、多麼不幸!在電視監控器的小屏幕上,她研究著黑白色塊組成的埃迪。粗糙的畫質讓他顯得年輕了不少,她仿佛看到了過去那個漂亮的男孩。可是,男人的漂亮只具有暫時的吸引力。
埃迪·奧哈爾開始談論她本人和她的作品,露絲卻有點走神,想起一個困擾自己很久的問題:男人的哪些品質可以永遠吸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