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
2024-10-09 07:52:36
作者: (丹麥)卡倫·布里克森
丹尼斯·芬奇-哈頓在非洲只以我的農場為家,遊獵回來就住在我的房子裡,把書和留聲機都保存在這裡。他歸來之際,整個農場都在為他綻放——咖啡種植園用第一場降雨之後盛放的白花向他傾吐,潮潤欲滴的花朵仿佛白堊做的雲朵。我在房子裡等待丹尼斯歸來,聽見他的車子開上車道,同時也聽見了整個農場都在袒露著心聲。丹尼斯在農場過得很開心,他只在想來的時候才來,而農場也在他身上看到了為人忽視的特質:謙遜。他從不做違心之事,也從不講欺瞞的話。
我覺得丹尼斯有一種尤為珍貴的品格:喜歡聽人講故事。我總覺得自己要是活在佛羅倫斯大瘟疫[26]時期,多半能成為一個名人。可惜現在的社會風尚變了,說書的藝術在歐洲已經失傳。不過不識字的非洲土著仍然保留著這種傳統,只要你對他們說上一句:「從前,有個人走入了大草原,走著走著,遇見了另一個人……」他們的思緒就會立即尾隨這個人未知的行蹤而去。白人就不成了,即使明知道應該好好聽下去,但就是無法專心聆聽別人的講述,要麼覺得百無聊賴,或者想到了什麼非做不可的事,要麼就直接昏睡過去。這群人還會向你索要能閱讀的東西,不管拿到什麼印刷品,他們都能坐在那裡專心致志地看一晚上,哪怕是演講稿。他們已經習慣了用眼睛獲取印象。
丹尼斯則是靠耳朵生活的人,他更喜歡聽人把故事講出來,而不是把它看完。他每次來到農場都會問我:「你有故事嗎?」我趁他不在的時候早就編好了很多故事。夜裡,他在火爐前把枕頭鋪成沙發的樣子,舒舒服服躺下來。而我就像山魯佐德一樣盤腿而坐,迎著他炯炯有神的目光開腔了。他會從頭到尾把一個長長的故事聽完,具體細節記得比我還清楚,有時聽到一個人物莫名其妙地出現,還會打斷我說:「這個人在故事一開頭就死了——不過沒關係。」
丹尼斯教我拉丁文,也教我讀《聖經》和古希臘詩歌。他幾乎能把整部《舊約》背下來,而且每次遊獵都隨身帶著《聖經》,所以很受穆斯林的尊敬。
我的留聲機也是他送的。這是我非常喜歡的物件,它給農場帶來一份新的生機——它成了農場之聲,就像「夜鶯是林間空地的靈魂」。有時丹尼斯會突然造訪,給我帶來新的唱片,如果我去了咖啡園或玉米田,他就會把留聲機打開,放上音樂。日落時分,我騎馬往回走,清冷的晚風緩緩吹來曼妙的旋律,向我宣告他的到來,我側耳聆聽,仿佛看見了他熟悉的微笑。土著人也很喜歡這台留聲機,經常在屋外駐足聆聽;我的僕人還挑出了他們最喜歡的一首曲子,房裡沒有外人的時候,就來央我放給他們聽。奇妙的是,卡曼提居然非常愛聽貝多芬的《C大調第一鋼琴協奏曲》中的慢板樂章,第一次他請求我放給他聽,還費了好一番工夫才讓我明白是哪一首曲子。
不過,丹尼斯和我的音樂品位很不一樣。我喜歡聽古典作品,而丹尼斯好像是為了彌補自己與當下時代的不和諧,對一切藝術形式的偏好都是越現代越好。他喜歡聽最前衛的音樂。「要是貝多芬沒這麼大眾化,」他有一次告訴我,「我也會喜歡的。」
只要我和丹尼斯在一起,幾乎總能遇見獅子。有時候,他陪著歐洲來的朋友外出遊獵兩三個月也打不到一頭獅子,回到農場依舊懊惱不已。這期間,馬塞人很可能也會上門求我射殺一頭禍害牲畜的公獅或者母獅。於是我就帶著法拉到馬塞村莊紮營住下,徹夜不眠,等候獅子來襲,一大早還得主動出門尋覓。但我們連獅子的影子也見不到。可是每次我和丹尼斯結伴駕車出門,草原上的獅子都會像集會一般成群結隊出現在附近,要麼是在進食,要麼是在橫穿乾涸的河床。
某一年元旦清晨,太陽還沒出來,丹尼斯和我駕車沿著一條未完工的路往納羅克飛馳。路面異常崎嶇,車速已達極限。
丹尼斯的朋友前一天向他借了一支大槍,現在已經隨著狩獵隊南下了。半夜裡丹尼斯忽然想到自己忘了向朋友說明槍上的一個小毛病,可能導致槍的微力扳機失靈,他很擔心這個疏忽會將朋友置於險境。眼下唯一的補救措施就是儘早驅車沿著新修的公路趕往納羅克,把狩獵隊伍截住。納羅克距離農場六十英里,中間有一大片崎嶇的荒野。那群狩獵者走的是老路,而且還有好幾輛滿載的卡車,速度不會很快。但我們擔心新路只修了一半,還沒通到納羅克。
非洲高原的清晨冷冽清新,空氣似乎有形有質。你的心頭不斷浮現一種幻象:自己似乎不是在陸地上行進,而是在幽暗的洋流之中沿著海底前行。你不敢確定自己是不是在移動,冰冷的氣流如深海潛流撲面而來,你的車子也像一條懶洋洋的電魚靜靜伏在海底,瞪著兩隻發光的大眼,任由海底生物從身旁游過。你會覺得頭上的星星特別大,因為那是星星在海面閃耀的倒影。你沿著海底一路前行,一群活物在顏色更淺的背景中跳上跳下,咻的一聲沒入長草,像蟹子和沙蚤鑽進了沙地。天光又亮了幾分,日出前後,海底突然升出了海面,一座新的島嶼就此誕生。各種氣味匯成漩渦,從身邊疾速掠過,有橄欖樹的清香、枯草的咸腥,時而襲來一陣令人窒息的腐臭。
丹尼斯的僕人卡努西亞坐在車的後廂里,突然輕輕碰了碰我的肩膀,指指右邊。我轉過頭,發現離公路十幾碼之外的草地上躺著一個黑漆漆的龐然大物,像沙灘上休息的海牛,又像一片幽暗的水潭,頂上還有什麼東西蠕蠕而動。後來我才看出那一大團東西是一隻雄性長頸鹿的屍體,估計是兩三天前被人射殺的。射殺長頸鹿是違法的,丹尼斯和我後來還得提供證據來證明我們抵達時它已經死了。雖然我們洗脫了嫌疑,但兇手始終沒找到,也不知道兇手的動機。一隻母獅正伏在長頸鹿巨大的屍身上狼吞虎咽,車子經過的時候,它從屍體上抬起上半身,緊緊盯著我們。
丹尼斯停了車,卡努西亞把槍從肩上取下來。丹尼斯低聲問我:「我能把它打死嗎?」——他體貼地將恩貢山視為我的私人獵場。我們腳下這片田野就是上門哀嘆獅患的馬塞人的土地,如果咬死母牛和牛犢的罪魁禍首就是這頭母獅子,當然應該把它處決。我點了點頭。
丹尼斯從車上跳下來,悄悄後撤了幾步,母獅見狀伏身躲到長頸鹿的屍體後面。丹尼斯繞著鹿屍跑了半圈,竭力把母獅納入射程,隨即扣動了扳機。我沒看到母獅倒下的那一瞬間,等我下車走過去,她已橫屍於一大片深色的血泊。
現在沒時間給獅子剝皮,如果我們還想在納羅克截住那群獵手,現在就得趕路了。我們四下望望,記住了這個地方。好在死長頸鹿散發的腐臭異常強烈,開車經過的時候不太可能毫無察覺。
我們又開了大約兩英里,前方沒路了。修路的工具放在地當間,前面是一片亂石嶙峋的荒野,在晨曦中泛著灰光。我們看看這堆工具,又看看毫無人跡的野地,束手無策。眼下只能任由丹尼斯的朋友拿著大槍碰運氣了,幸好事後他告訴我們自己根本就沒有開槍的機會。我們掉頭回家,迎著朝霞往東開,草原和山丘都染上了一層殷紅。我們駛向天邊,一路都在談論著剛才那頭母獅。
長頸鹿的屍身漸漸出現在視野里,此時我們能夠清楚地看見它的模樣。在他身側晨曦灑落的地方,皮毛上的深色方斑清晰可辨。我們越開越近,突然看見它身上站了一隻公獅子。我們從車裡平視出去的高度比長頸鹿屍體要低一些;只見獅子昂首傲立在它身上,頭上的鬃毛被風吹起了幾撮,暗色的剪影映著身後火燒般的天空,仿佛皇家盾徽上的金獅。這一幕實在動人心魄,我忍不住在車裡站了起來,丹尼斯見狀說道:「這一頭由你來打。」我向來不愛用他的大槍,因為對我來說太長太沉了,而且後坐力很可怕。但在此刻,這顆子彈是我愛的宣言,難道槍的口徑不應該越大越好嗎?我扣動扳機的那一瞬間,獅子似乎躍到了半空,然後落地身亡,四爪蜷在身下。我站在草地上劇烈地喘息著,感受著生殺予奪的震撼,因為這一槍是從遠處一擊斃命的。我繞過長頸鹿的屍體,眼前的景象仿佛古典悲劇的第五幕,所有角色都已死去。長頸鹿的屍體格外雄偉莊嚴,修長的四肢和脖頸僵直地伸著,腹部被獅子撕了個大口子。母獅仰面朝上躺著,臉上還殘留著傲然咆哮的神色,她是悲劇中致命的女郎。公獅子躺在不遠處,難道他沒有從她的命運中獲得任何啟示嗎?他的頭耷拉在兩隻前爪上,壯麗的鬃毛像華貴的大氅披在身上,身下也有一大攤血泊。現在天光已經很亮了,血泊里泛起了殷紅。
丹尼斯和卡努西亞捲起袖管,太陽一出來就去剝獅子皮。中間休息的時候,我們從車上取來一瓶波爾多干紅,還有葡萄乾和杏仁,坐在淺草地上邊吃邊喝。今天是新年,我專門備了這些東西路上吃。剝了皮的獅子近看無比雄壯,肌肉線條清晰、凹凸有致,沒有一點多餘的脂肪。他們本來就是最完美的樣子,根本不需要皮毛遮蓋。
我們正在草地上坐著,一個黑影突然從腳邊疾掠而過。我抬頭眺望蔚藍的天空,辨認出在天空盤旋的禿鷲。我覺得自己的心如此輕盈,像風箏一樣直入雲霄。我寫了一首詩:
雄鷹的翅影掠過草原,
滑向天際的無名青山。
但圓滾滾的小斑馬終日安臥不動,
影子安放於纖巧的四蹄之間。
它們在等待夜幕降臨,等待著在被落日
繪成赭紅的平原上舒展腰肢,
等待著漫步走向水泉。
丹尼斯和我還有一次驚險的獵獅奇遇,發生在我們初識之際。
我當時的農場經理叫尼克斯,是南非人。一個春雨淅瀝的清晨,他火急火燎地衝到我家來,報告說半夜有兩頭獅子襲擊了農場,咬死了兩頭公牛。它們衝破牛圈的圍欄,把死牛拖進了咖啡園,其中一頭牛已經被吃光了,另一頭還躺在咖啡樹叢里。尼克斯讓我寫封信給他帶去奈洛比,好弄些馬錢子鹼[27]回來。他覺得這兩頭獅子今天夜裡還會來,所以打算馬上給牛屍下毒。
我考慮了一下,覺得不該用毒藥來殺獅子,於是便告訴他我不會寫這封信。他一聽就從激動轉入了憤怒,告訴我如果這兩頭獅子不受懲罰,它們肯定還會再來。這次咬死的就是農場最好的兩頭牛,我們再也承受不住更多損失了。他還提醒我,我的馬廄可離牛圈不遠,問我有沒有想到這一點。我解釋說,我不是想放任獅子為非作歹,而是覺得殺獅子應該用槍,而不是毒藥。
「你打算讓誰去打獅子?」尼克斯問道,「我不是膽小鬼,但我已經有了家小,不想冒這種不必要的危險。」確實,尼克斯不是膽小鬼,他是個很勇敢的小矮個兒。「這麼做毫無意義。」他說。「是啊,」我答道,「我也沒打算讓你去打獅子,芬奇哈頓先生昨天夜裡來農場了,就在家裡住著,我找他一起去打獅子。」「哦,那就行了。」尼克斯說道。
於是我去找丹尼斯,對他說:「走吧!我們一起去冒點危險吧。如果沒有失去生命,就不知道生命的價值。『視死如草芥的,必可自由地活[28]』。」
我們在咖啡園裡找到了一頭完整的牛屍;正像尼克斯所說,它基本沒被獅子動過。爪印在鬆軟的土地上清晰可辨,看來前一晚來的是兩頭成年的公獅子。我們本來可以輕而易舉地沿著爪印穿過種植園,一路跟到貝爾納普家周邊的林子裡。但當時雨已經下得很大,視野里一片模糊,我們追到森林邊緣的草地和灌木叢那裡就失去了蹤跡。
「丹尼斯,你覺得獅子今天晚上還會回來嗎?」我問道。
丹尼斯很了解獅性,他說天一黑獅子就會來吃剩下的肉,我們得給它們留點進食的時間,所以九點左右再來咖啡園比較好。那時我們必須帶上他打獵時用的手電筒,一人照明,一人射擊。他讓我自己選角色,而我寧願讓他開槍,我在一旁給他打手電。
到時候我們得摸黑走到牛屍附近,所以我們事先剪了很多紙片系在沿路的咖啡樹上,就像亨舍爾和費萊特[29]用小白石子做路標一樣。這些標記會領著我們一路走到獵殺地點。我們在離牛屍大概二十碼的樹下系了一大張白紙,到了這裡就得停下來,打亮手電,徑直開槍。傍晚我們把手電拿出來試了試,發現快沒電了,光線很弱。但這時已經來不及去奈洛比換電池,我們只能妥善地使用僅存的電力。
那是丹尼斯生日的前一天,晚餐時他的情緒一直很低落,他對自己的前半生並不滿意。我安慰他,生日的清晨還沒到,沒準兒命運給你安排了一份驚喜呢。我吩咐朱瑪取出一瓶酒來備著等我們回來喝。我一直在想著那兩頭獅子,它們究竟身在何方?是不是正沉默從容地從河中一前一後涉水而來,微涼的河水輕柔地流過它們的胸腹?
晚上九點,我們出發了。
屋外下著小雨,但月亮依稀可見;她不時透過稀薄的雲層露出她慘白的面龐,白花盛開的咖啡田在月下泛著冷光。我們遠遠地經過了農場的夜校,那裡燈火通明。
看到這一番景象,我心頭猛然湧起強烈的信心和驕傲,我真為農場的人們感到自豪。所羅門王說過一句話:「懶惰人說,道上有猛獅,街上有壯獅。」[30]現在,校門外面就有兩頭壯獅逡巡,但我農場的學童都不懶惰,沒有因為外面有獅子就不上學。
我們找到那兩排做了標記的咖啡樹,駐足片刻,一前一後從中間走了過去。我們都穿著鹿皮短靴,走路悄無聲息。我激動得直打哆嗦,不敢走得離丹尼斯太近,怕他察覺到我在發抖而把我攆回家去。但我也不敢離他太遠,因為他隨時可能需要我照明。
後來我們發現,獅子其實早就來了,只是一聽見我們的動靜——也可能是嗅到氣味,就往邊上的咖啡田裡走了幾步,把路讓了出來。其中一隻獅子可能覺得我們走得太慢,在右前方發出了一聲粗啞的咆哮,吼聲極小,我們甚至懷疑是自己的幻聽。丹尼斯腳步一停,沒有回頭,問我:「你聽見了嗎?」「聽見了。」我答道。
我們繼續往前走了幾步,低沉的吼聲又一次響起,這一次在我們正右方。丹尼斯說:「照明!」這個活兒其實並不好干,因為他個子比我高得多,而我必須把手電架在他的肩上,沿著槍管往前照。手電一開,整個世界忽然變成一個燈火輝煌的舞台,咖啡樹濕漉漉的葉子閃著光,地上的土塊也被照得清清楚楚。
第一圈手電光照到了一隻雙眼圓睜的小豺狗,像一隻小狐狸。我繼續往前照,猛然看到了第一隻獅子,它面朝著我們,身後無垠的非洲暗夜襯得它渾身放光。這時槍聲猛然在我耳邊響起,我毫無心理準備,甚至沒明白過來發生了什麼,似乎天上響了一個炸雷,似乎子彈擊中的是我,而不是獅子。它像石頭一樣應聲栽倒。「接著照!接著照!」丹尼斯沖我大喊。我轉動手電往前照,但手抖得太厲害,手電光東倒西歪,我手下掌控的整個世界也跟著搖晃起來。黑暗中,我聽見身邊的丹尼斯笑出了聲。事後他對我說:「照第二隻獅子的手電光有點不穩啊。」——但跳動的光圈恰好打在另一隻獅子身上,它轉身欲逃,半個身子藏在咖啡樹後面。手電光追上它的那一刻它回了頭,丹尼斯朝它開了第一槍。它一頭栽倒,撲出了手電光的範圍,但立刻又站了起來,重新進入了光圈。我看到它掉頭朝我們撲來,這時,丹尼斯開了第二槍,獅子發出了一聲憤怒的長嗥。
就在這一秒,非洲大地忽然變得無限遼闊,丹尼斯和我置身其間,顯得無比渺小。手電光圈之外空無一物,一片漆黑。黑暗中大雨滂沱,兩頭雄獅橫屍於我們左右兩側。低吼聲逐漸散去,只餘一片死寂,獅子一動不動地躺在那裡,頭歪向一邊,仿佛故意擺出一副厭惡的姿態。咖啡園裡躺著兩隻死去的巨獸,寂靜在夜色中洇開。
我們向獅子走過去,一邊步測距離。從我們站著的地方到第一隻獅子是三十碼,到第二隻是二十五碼。兩隻都是成年獅子,身量已足,膘肥體壯。他們是一對密友,結伴漫遊於山巒和草原,昨天剛剛經歷了一場巨大的冒險,今日卻在此雙雙殞命。
這時學校也放學了,小孩子一窩蜂地從教室里衝出來,沿著小路往這邊跑,一看到我們就住了腳,奶聲奶氣地小聲叫道:「姆薩布,是你嗎?姆薩布?姆薩布?」
我坐在一頭獅子身上應道:「是我!」
他們聞言繼續往前走,膽子壯了一點,聲音也大了一點:「老爺把獅子打死了嗎?兩隻都打死了嗎?」等他們發現自己說中了,立刻轟然散開,歡呼雀躍,好像一群小跳兔在夜色中上躥下跳。孩子們還當場編出一首兒歌:「三槍打死兩頭獅子!三槍打死兩頭獅子!」一邊唱一邊給歌詞潤色,清亮的童聲此起彼伏:「三聲槍響,打死兩頭大壞獅子!」然後大家又齊聲唱起了字母歌:「A-B-C-D……」他們剛剛放學,小腦袋裡塞滿了奇思妙想。
沒過多久,咖啡園裡就聚集了一大群人,加工廠的勞工和鄰村的佃農都來了,我的僕人也提著防風燈趕了過來。大家圍著兩頭獅子議論不休。這時卡努西亞和我的馬夫帶著刀來到現場,開始給獅子剝皮,後來我送給印度伊瑪目的獅皮就是其中一張。普蘭·辛格也來了,一身肥大的睡袍,看起來瘦得驚人。他高興得說話都結巴起來了,濃密的黑鬍子下面綻放出甜美的印度式笑容。他迫不及待地想向我討一點獅子的脂肪,因為獅脂在印度是一種名貴的藥材——他手腳並用沖我比畫了半天,我猜這種藥對風濕和陽痿有特效。此刻,咖啡園裡一片喧鬧,雨停了,每個人的身上都灑滿月光。
我和丹尼斯回到家,朱瑪開了那瓶酒。我們渾身濕透,衣服上沾滿泥漿和獅血,沒法坐下,於是就站在餐廳熊熊燃燒的壁爐前舉杯慶祝,把咕嘟咕嘟冒泡的酒一飲而盡。我們沒有再說些什麼,狩獵的時候我們心有靈犀,此刻一切話語都是多餘的。
朋友們都對我倆冒的這場大險津津樂道,但後來我們去俱樂部參加舞會,布爾佩特老先生氣得整晚都沒和我們說話。
我在農場生涯中最瑰麗、最歡樂的體驗要歸功于丹尼斯·芬奇-哈頓——是他帶著我在非洲自由翱翔。非洲道路稀少,但適合飛機起降的平原很多,於是飛行就成了生活里無比重要的一部分,它為你打開了一個全新的世界。丹尼斯開來了他的蛾式輕型飛機,可以直接降落在離我家只有幾分鐘路程的草原上,我們幾乎每天都要升空翱翔。
從空中俯瞰,非洲高原氣象萬千,光影與色彩變幻莫測,組合出無比壯麗的風景:閃耀著陽光的草地上升起一道彩虹;巨大高聳的雲團和駭人的風暴從身邊急掠而過;暴雨斜抽而下,天際一片蒼茫……描述飛行總令人詞窮,人們以後要為此發明新的詞彙才行。當你飛過東非大裂谷,飛過蘇蘇瓦山與隆戈諾特山的火山口,你會懷疑自己已經遠遠飛到了月球背面。有時你也不妨貼地滑翔,把草原上的動物看個清楚,那時你就能體驗到上帝剛剛創造他們,還沒讓亞當為其命名之時的感受。
不過,真正令你開懷的還不是這些美景,而是飛翔本身:它蘊含著飛行者的一切歡樂與榮耀。城鎮居民終生只能在一個維度活動,這是一種可悲的困苦與奴役。他們沿著一條線行走,像被一根絲弦牽引著前行。要是有幸從這條線走進一個二維平面,例如漫步穿過一片田野或樹林,對為奴者而言,已經算是法國大革命一般輝煌的解放了。但當你身處高空,你就可以盡情享受三度空間的自由。思鄉的心靈熬過了多年的流亡和渴望,終於重歸宇宙的懷抱。而那地心引力與時間的法則……
……在人生青綠的樹叢中,
如馴順的野獸一般徜徉,
無人知曉它將多麼溫柔![31]
每次我坐上飛機,向下俯瞰,意識到自己已經徹底擺脫了大地,我就會猛然覺得自己產生了一種宏大的新領悟:「我懂了,就是這種感覺,我一切都懂了。」
有一天,丹尼斯和我飛向納特龍湖[32]。這個湖在農場東南方九十英里以外,海拔只有兩千英尺,比農場低了四千英尺,湖裡出產蘇打灰[33],湖底和湖岸像泛白的水泥,散發著強烈的腥臭。
天色湛藍如洗,但當我們越過草原,飛臨亂石嶙峋、寸草不生的低地上空,天地間的一切色彩似乎都在高溫炙烤下消失無蹤。機翼下方的土地綿延無際,如龜殼一般生滿細紋,而一片湖水赫然出現在土地中央。閃閃發光的白色湖底在俯瞰時卻呈現出一種無比純淨的湛藍,閃得人睜不開眼;這一汪碧水就像一塊巨大的藍寶石,鑲在一片褐色的荒涼之中。我們一直飛得很高,現在開始下降,飛機深色的影子在淺藍的湖面上載浮載沉。這裡居然生活著成千上萬隻火烈鳥,我不知道它們怎麼能在鹹度極高的水體中生活——湖裡當然不會有魚。飛機逼近,火烈鳥呈圓圈和扇形四散飛走,像落日四射的暉光,又像絲綢或瓷器上精緻的中式花紋,在我們觀看的同時不斷變幻著形狀。
我們降落在白色的湖岸上吃午飯,炙熱難耐的感覺就像鑽進了烤箱。我們只能把自己藏在機翼下面的陰涼處,如果把手伸出陰影,皮膚馬上就會被烈日灼傷。我們剛降落的時候,啤酒還冰爽宜人,但沒等我們喝完——前後不過一刻鐘——它已經燙得像一杯熱茶。
我們正吃著午飯,一隊馬塞武士在天邊出現,迅速向我們靠近。想必他們遠遠望見一架飛機落了下來,打算走近一點看看。馬塞人慣於長途跋涉,即使在這樣一片土地上行走也是小菜一碟。他們魚貫而行,高挑瘦削的身上不著片縷,黑得仿佛褐色沙地上的幾點泥炭,只有手裡的武器閃閃發光。每個人的腳下都有一小塊陰影,隨著他們往前移動;眺望四野,視線所及之處除了機翼下方和他們腳底下,再也找不到一片陰影。走到近處,五個人一字排開,交頭接耳起來。如果在一代人之前,這將會是一場致命的相逢。過了一會兒,其中一個馬塞人走上前與我們攀談。但他們只會說馬塞話,而我們又不太懂這種語言,所以很快兩邊就詞窮了。他退回同伴的身邊,幾分鐘後五個人都轉過身去,重新排成一隊,走進面前那片蒼白滾燙的鹽鹼灘。
丹尼斯問我:「你想不想到奈瓦沙去看看?不過這段路很崎嶇,找不到能降落的地方。全程都得在一萬兩千英尺以上的高空飛行。」
從納特龍湖到奈瓦沙的這段航程正是所謂的「自在之物[34]」。我們徑直飛過去,一路都沒下過一萬兩千英尺。這個距離確實太高了,往下什麼都看不到。我在納特龍湖把羊羔皮襯裡的帽子摘了下來,現在罡風直接撲到前額上,好像兜頭澆來一桶冰水,我的頭髮也全都向後飛起來,我覺得腦袋都快被吹掉了。阿拉伯傳說中有一種大鵬鳥,每天夜裡從烏干達的巢穴飛往阿拉伯半島,爪子裡還抓著一頭大象給幼雛當晚餐;我們飛往奈瓦沙的航線正是大鵬夜翔的路線,只是方向相反。你在機艙中是坐在飛行員身前的,所以面前只有一片虛空,仿佛你正坐在飛行員的掌中飛翔,就像燈神帶著阿拉丁王子在空中疾馳;左右兩邊也不是機翼,而是飛行員背上的翅膀。到了奈瓦沙,我們降落在友人的農場。一見我們要降落,農場裡那些小得不可思議的屋舍和周圍細弱的小樹似乎都向後平躺下去。
有時丹尼斯和我沒空長途旅行,我們就趁著日落到恩貢山上來一次短暫的盤旋。這裡有世上最秀麗的山景,而從空中俯瞰到的也許就是它最美的一面:山勢一覽無餘,你能看到群山萬壑中抬升出四座險峰,而我們就沿著奔涌的山脊飛翔;有時山脊與飛機並駕齊驅,有時又突然陷落下去,形成一小片草地。
山脈上野牛成群,我年輕的時候還在這裡射殺過一頭。那時我對狩獵非常著迷,恨不得把非洲大陸上的每種野獸都打上一頭才罷休。後來我對狩獵的興趣漸漸淡了,觀賞野生動物的興趣反而越來越濃,那時我又專門來這裡看過野牛。我帶上僕人、帳篷和補給,在山腰的泉眼附近扎了營,次日天不亮就和法拉出發,在黎明的凜冽中,手足並用爬過灌木和高草,希望一睹野牛的蹤跡,但兩次都無功而返。不過,只要知道這群野牛住在農場西邊,與我的耕牛比鄰而居,已經是我農場生涯珍貴的福利了。它們是舉止莊重、從不求人的好鄰居,是山上的老貴族,可惜數量一直在減少,現在已經不太見客了。
一天下午,我正和幾位從內陸來的朋友在屋外喝茶。丹尼斯從奈洛比的方向飛過來,越過我們頭頂向西呼嘯而去,過了一會兒又掉頭飛回來,降落在農場。德拉米爾勳爵夫人和我開車去草地接他,但他不肯下飛機。
「山裡的野牛出來吃草了,跟我一起去看看吧!」他說。
「我去不了,家裡還有茶會呢。」我答道。
「頂多一刻鐘,來吧!」
那一剎那我覺得自己如在夢中。勳爵夫人不肯坐飛機,所以我自己跟他去了。我們先是在烈日下翱翔,很快就飛入了山麓那片剔透的棕色陰影當中。沒過多久我們就發現了野牛的身影。悠長的綠色山脊像衣褶一樣堆疊在峰頂的下方,山脊上有二十七頭野牛在悠閒地吃草。起初我們飛得很高,野牛好像在地板上緩緩爬行的小耗子,然後飛機俯衝下去,沿著山脊盤旋往返,最近的時候離野牛隻有一百五十英尺,這個距離已經在步槍射程之內了。野牛群在我們眼前從容地聚散著,我們甚至數得出它們的數量。牛群里有一隻體形碩大的黑色老公牛,一兩頭小公牛,還有不少小牛犢。它們漫步的那片草地四周都是灌木叢,如果有人從地面接近,它們馬上就能聽見聲響或嗅到異味,但它們對從天而降的敵人毫無防備。飛機在牛群頭上來回盤旋,它們一聽見發動機的轟鳴就停止吃草,但似乎想不到應該抬頭看看天上。最後它們終於意識到情況有點蹊蹺,那頭老公牛走到族群最前方,四蹄踏定,昂起幾百斤重的牛角,準備迎擊看不見的敵人——突然間,它開始沿著山脊向下小步快走起來,然後突然轉成小跑。整群野牛也跟在它身後踏著蹄子奔逃,身後沙石暴起,煙塵瀰漫。它們一頭扎進灌木叢,挨挨擠擠地聚在一起,從空中看下去,就像一片堆滿灰石的空地。它們自認為隱蔽得很嚴實——的確,它們已經躲開了陸地上的敵人,但仍然逃不過空中鳥瞰的眼睛。我們把飛機拉高,飛走了。這一趟旅程就像沿著一條秘徑飛入了恩貢山脈的心臟。
等我回到茶會上,石桌上的茶壺仍然很熱,還把我的手燙了一下。先知穆罕默德也有過類似的體驗,他打翻了一罐水,等他隨著大天使哲布勒伊來[35]遊歷了七重天之後返回,罐里的水還沒流光呢。
恩貢山上也有雄鷹棲息。丹尼斯經常在午後提議:「一起去看老鷹吧。」我見過一隻老鷹落在山巔附近的石頭上,不久後就縱身飛走了,但其他時候它們都在天際翱翔。我們有好多次故意追逐著雄鷹上下翻飛,在機艙里一會兒被甩向左翼,一會兒被甩向右翼,我覺得這些眼神銳利的鳥兒可能在故意戲耍我們。有一回,我們和雄鷹並肩翱翔,丹尼斯在半空關掉了發動機,我聽見雄鷹發出了一聲清嘯。
土著人很喜歡飛機,農場裡一度還流行畫飛機。我經常能在廚房看到很多畫了飛機的廢紙,牆面上也有飛機的塗鴉,連機身上的「ABAK」這幾個字母都摹寫了出來。但他們對飛機和飛行並不是真有什麼興趣。
土著人厭惡速度,就像我們厭惡噪音,他們覺得速度越快,越難以忍受。他們一向與時間友好相處,從來沒有消磨或者打發時間的念頭。你給他們的時間越多,他們越開心。如果你去別人家拜訪,讓一個吉庫尤人在門外牽著馬,從他的神色里你就看得出來,他巴不得你去得越久越好,而且他也不用特意打發時間,只要就地坐下,就能自得其樂。
土著人也對一切機器和技術興趣索然。有些土著小伙子受到歐洲人的影響,狂熱地喜歡上了摩托車。但一位吉庫尤老人對我說,這些人肯定死得早。這一點他倒很可能說中了,因為一個民族的變節者總是來自最羸弱的人群。在文明世界的諸多產物當中,土著人最讚賞的是火柴、自行車和步槍,不過只要一談到母牛,他們就會馬上把這一切拋到腦後。
弗蘭克·格雷斯沃爾德-威廉士先生住在肯度山脈那邊,他回英國的時候,帶了一名馬塞人回去當馬夫。後來他告訴我:剛到英國一個禮拜,這小子就在海德公園裡騎起了馬,仿佛打小就生在倫敦一樣。這名馬塞人返回非洲之後,我問他在英國有沒有發現什麼好東西。他神情嚴肅地思考了好半天,禮貌地告訴我:白人修的橋非常好。
我發現,對於那些沒有明顯外力干預(無論是人力還是自然力量)就可以自行移動的事物,土著老人不是顯得狐疑,就是覺得羞恥。人的心靈會本能地迴避巫術,就像迴避那些不體面的事物一樣。人們也許會不自主地被巫術的效果所吸引,但不願和它的內在機理發生任何糾葛。從來也不會拷問女巫她藥酒的配方是什麼。
有一次,我和丹尼斯飛行之後回到農場的草地。剛落地,一位吉庫尤老人就走上前來和我們攀談。
「今天您飛得很高,」他說,「高到我們都看不見了,只能聽見飛機像蜜蜂一樣嗡嗡叫。」
我表示贊同,今天確實飛得很高。
「你們見到上帝了嗎?」他問道。
「沒有,恩德韋蒂,」我答道,「我們沒見到上帝。」
「啊哈,那你們飛得還不夠高。」他說,「不過請您告訴我,飛得夠高的話,你們能見到上帝嗎?」
「我不知道,恩德韋蒂。」
他轉而詢問丹尼斯:「老爺,您覺得呢?——如果一直往上飛,能不能見到上帝?」
「我真的不知道。」丹尼斯答道。
「那我可就不懂了,您二位為什麼還要飛行呢?」恩德韋蒂疑惑道。
[1]伊瑪目在阿拉伯語中的原意為「引路人、領袖、楷模」,在遜尼派中即此意,表示伊斯蘭教集體禮拜的「領拜人」;在什葉派中,此詞代表「教長」,即人和真主之間的中介,身份極為神聖。清真寺的掌教阿訇也可稱為伊瑪目。
[2]據《聖經·以斯帖記》記載,猶太人末底改收養了侄女以斯帖,以斯帖長大後被選入波斯宮廷,成為王后,並拯救猶太人得免大難。
[3]引自莎士比亞悲劇《哈姆雷特》第三幕第一場。
[4]引自波德萊爾《惡之花》,據郭宏安譯本。
[5]據《創世記》第39章記載,義人約瑟被帶到埃及,住在主人波提乏家中,波提乏之妻引誘約瑟未遂,反誣約瑟對她無禮,約瑟因此蒙冤入獄多年。
[6]托瓦爾森(Bertel Thorvaldsen, 1770—1844),丹麥著名雕塑家,文中提到的這尊雕像是他為哥本哈根信義宗大教堂創作的《復活的耶穌像》,極為著名,被世界各地的摩門教堂複製。
[7]降臨節,亦稱聖靈降臨節,設在復活節後的第五十天。據《聖經·新約》記載,耶穌在復活後的第四十日升天,第五十日差遣聖靈降臨,門徒領受聖靈後便開始傳教。因此這一天被視為基督教會的「生日」。
[8]丹麥東部的海濱城市,又稱赫爾辛格。莎士比亞的悲劇《哈姆雷特》即以這座城市為背景。
[9]紅與黑是賭盤上的兩種顏色。
[10]《彼得魯什卡》(Petrouchka),俄國著名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Fedorovitch Stravinsky, 1882—1971)創作的四幕滑稽芭蕾舞劇,1911年由俄羅斯芭蕾舞團首演於巴黎。
[11]內穆爾公爵夫人(Duchesse de Nemours, 1625—1707)是17世紀法國皇室的名媛,一種名貴的芍藥品種也以她為名。
[12]法國作家伏爾泰(Voltaire, 1694—1778)的諷刺小說《老實人》(Candide)的主人公,又譯「憨第德」;邦葛羅斯博士是老實人的老師,為保護老實人,向他灌輸了不少樂觀思想。
[13]漢姆生(Knut Hamsun, 1859—1952),挪威著名作家,1920年獲諾貝爾文學獎。代表作《大地的成長》《神秘人》《飢餓》。
[14]女武神(Valkyrie)是北歐神話中被主神奧丁選出的女戰士,負責將人世間死於戰場的魂靈帶入英靈殿,為應對「諸神的黃昏」而儲備力量。
[15]奧黛羅(Carolina Otero, 1868—1965),西班牙傳奇歌舞明星,一生情人眾多,被稱為「美人奧黛羅(La Belle Otero)」。
[16]法國劇作家普契尼(María Puccini, 1858—1924)所著歌劇《曼儂·萊斯科》(Manon Lescaut)的男主角。
[17]莎士比亞戲劇《皆大歡喜》(As You Like It)中的角色。
[18]據梁實秋譯本。
[19]《二十年後》(Vingt ans après)是法國作家大仲馬為《三個火槍手》(Les Trois Mousquetaires)所作的續集。達達尼昂是書中的新角色。
[20]威廉·康格里夫(William Congreve, 1670—1729)和威廉姆·威徹利(William Wycherley, 1641—1716)均為英國17世紀著名劇作家。
[21]堂·吉訶德的坐騎。
[22]菲利普爵士(Sir Philip Sidney, 1554—1586), 16世紀英國詩人、政治家;德雷克爵士(Francis Drake, 1540—1596), 16世紀英國航海家,私掠船船長。
[23]引自拜倫的長詩《審判的幻境》(The Vision of Judgement)。
[24]《馬太福音》5:12;《路加福音》6:23。
[25]作者的親人和摯友都稱她為「塔尼亞」。
[26]14世紀中期,歐洲黑死病流行,佛羅倫斯於1348年爆發大瘟疫,義大利作家薄伽丘的《十日談》即以此為背景。
[27]馬錢子鹼,又稱番木鱉鹼,是一種劇毒化學物質,呈白色粉末狀,一般用來毒殺老鼠等嚙齒類動物。
[28]原文為德語,是瑞士19世紀50年代到1961年使用的國歌《祖國,請你召喚》(Rufst du, mein Vaterland)中的一句。
[29]《格林童話》中《糖果屋》一篇里的兄妹,被繼母扔在大森林裡,迷路時用麵包屑和白石子撒在路上當作路標。
[30]《箴言》26:13。
[31]引自雪萊詩劇《解放的普羅米修斯》(Prometheus Unbound)第四幕第一場。
[32]納特龍湖(Lake Natron):位於坦尚尼亞東北部,毗鄰肯亞邊境。
[33]即碳酸鈉,又稱純鹼。
[34]自在之物(das Ding an sich),又譯「物自身」,康德哲學的基本概念,表示存在於認識之外,但又絕對不可認識的存在之物,它不能被認識,但可以被信仰。靈魂、宇宙與上帝即為「自在之物」。
[35]伊斯蘭教中有四大天使,其中哲布勒伊的品位最高,被稱為「天使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