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
2024-10-09 06:08:38
作者: (法)普魯斯特
斯萬出門做客,常常在晚餐前才匆匆趕回家。在下午六點,這個曾經讓他傷心的時刻,他不再心心念念想知道奧黛特正在做什麼,也不再在意她究竟是在家招待客人還是出門去了。他有時會想起好多年前有一天,他怎麼設法透過信封看奧黛特寫給福什維爾的一封信。可是這個回憶令他感到不快,或者說加重了他的羞辱感,為了擺脫這一回憶,他輕輕抽動一下嘴角,或者索性搖搖頭,意思是說:「這跟我有什麼相干?」的確,他覺得以前常用的假設是不對的,根據這個假設,生活弄得一團糟,全是他充滿妒意的猜想造成的。奧黛特實際上是無辜的,現在他斷定這個假設(它當時是對他有幫助的,在那段因愛情而病的漫長時光中,它讓他覺著這病是臆想的,從而減輕了病痛)是不成立的,他的嫉妒才是真確的,儘管奧黛特愛他愛得比他想的更深,但她騙他也騙到了家。當初他在痛苦萬分時,賭咒發誓只要有一天不再愛奧黛特,不再怕惹她發火,不再怕她知道他愛她已不能自拔了,他就要揚眉吐氣地跟她說個明白(僅僅出於弄清真相的動機,就好比要解釋清楚一個歷史上的疑點)。當年他拼命拉鈴、敲窗,就是沒人開門的那天,也就是她寫信給福什維爾說她有個舅舅來了的那天,福什維爾到底是不是在跟她睡覺。他一直盼著妒意消停以後能把這個饒有興味的問題弄個明白,可當他不再嫉妒了,這個問題在他眼裡也就索然無味了。當然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他對奧黛特這個人已不復感到妒意以後,他在拉佩魯茲街小屋跟前敲不開門的那個下午,卻仍在撩撥著他的妒意。斯萬的嫉妒,在這一點上跟有的疾病有些相像,那種疾病的病灶和感染源並不在某些人身上,而是在某些地點、某些寓所,嫉妒的對象與其說是奧黛特,不如說是往昔他敲遍奧黛特寓所門窗的那一天、那一刻。不妨說,斯萬曾經有過的愛情消逝前的餘音,全都凝固在那一天、那一刻里了,他也只有在那兒還能尋見愛情的餘音。他早就不在意奧黛特是否欺騙過他,或者是否還在欺騙他。然而有那麼幾年,他仍在尋訪奧黛特當年的僕人,無法排遣那份痛苦的好奇心,執意要知道很久以前的那天六點鐘,奧黛特究竟是不是跟福什維爾在睡覺。爾後,好奇心過去了,但由它引發的調查卻沒停息。他依然想弄清楚那些他不再感到好奇的事情,他的舊我雖說已極度虛弱,但仍憑藉著憂慮的慣性,在機械地運轉,儘管憂慮已然消停,他甚至都想不起來自己曾怎麼焦慮來著——當初這焦慮是淪肌浹髓的,他覺得這輩子再也別想擺脫它了,除非自己的心上人死去(而在本書稍後的地方,我們會看到一個冷酷的反證,證明死亡絲毫不能消減嫉妒的痛苦),他那堵塞的生活道路才能疏通。
他所企望的,並不只是有一天能弄清楚奧黛特究竟做了些什麼,使他生活得如此痛苦;他心底里還埋著一個心愿,那就是在不再愛奧黛特,因而也就不再怕她的時候,要向她報復,而恰巧他也有機會遂這個心愿:他愛上了另一個女人,一個他沒有任何理由嫉妒但還是嫉妒的女人。他嫉妒這個女人,僅僅因為他除了這種愛法已不會去愛,他只能用對奧黛特的愛法去愛另一個女人。他的妒意說來就來,不一定非要這個女人對他不忠,而只要有個什麼理由,比如說在一個晚會上和他離得遠遠的,看上去卻挺開心,他的妒意就會油然而生。這就足以喚醒他心頭舊日的焦慮——愛情的贅疣,抵消愛情機能的可悲的贅疣,泯滅他身上那種難以抗拒的衝動(探明這個年輕女子對他的真實感情,她藏而不露的欲望,內心深處的秘密),這焦慮在他和他所愛的人中間橫亘了一個個又冷又硬的疑團,這些因奧黛特或奧黛特之前的某個女人而起的疑團,使老去的情人只能通過激起妒意的女人這個存在於臆想中的泛指的、古老的概念,去了解他如今的情婦,把新的愛情大而化之地納入這個影子般的概念。誠然,斯萬也常覺著自己因嫉妒而把想像中的不忠信以為真,但轉眼間他又想起當初就是用這個理由為奧黛特辯解的,而結果證明是錯了。因而,他愛過的這個女人不在他身邊時所做的那些事,在他看來不再是那麼清白的了。他以前起過誓,一旦不再愛這個女人(他不曾想到她日後會成為他的妻子),就要毫不容情地冷淡她,把她晾在一邊,以此來為自己長期受辱的自尊心報仇,現在他可以實施報復而沒有了後顧之憂(即使奧黛特跟他較真,中止以前對他來說彌足珍貴的單獨交談,那對他又算得了什麼?),他卻不想這麼做了;愛情消逝了,表明自己不再愛的欲望也隨之消逝了。他為奧黛特備受煎熬的時候,滿心想著有朝一日能讓她看看,自己愛上了另一個女人,可是到了這一天,他卻火燭小心,生怕妻子起疑知曉他另有新歡。
當初喝下午茶的時分,我怏怏不樂地眼看吉爾貝特離開,提前回家去,眼下我卻可以和她一起去喝茶。以前她和母親一起外出散步或看戲,不來香榭麗舍的日子,我孤零零地在草坪上、木馬旁轉悠,現在斯萬先生和夫人卻允許我和他們一起外出,馬車上有我的一個座位,他們甚至會問我喜歡去哪兒,去劇場看戲,去吉爾貝特的同伴家上舞蹈課,去斯萬夫婦的朋友府上參加一個社交聚會(斯萬夫人管它叫小meeting[86]),還是去參觀聖德尼修道院的墓地[87]。
斯萬夫婦帶我外出的日子,說好我去他們家一起用午餐,按斯萬夫人的說法就是lunch[88];約定的時間是十二點半,而那一陣我們家十一點一刻就用午餐了,所以我總要等爸爸媽媽都吃好離開餐桌以後,才出門向那時尚的街區而去,那一帶平時就很冷清,中午時分街上更是空蕩蕩的。只要天晴,即使在寒意逼人的冬天,我也在大街上來來回回地走著,不時再系系夏爾韋時裝店的那條漂亮領帶,瞧瞧腳上的漆皮高幫皮鞋有沒有弄髒,直等到十一點二十七分。我遠遠地朝斯萬家的小花園望去,只見光禿禿的樹身在陽光里像霧凇似的閃閃發亮。沒錯,花園裡是只有兩棵樹。但在非同尋常的時刻,景色也都煥然一新了。對斯萬夫人家進餐的憧憬,滲入大自然喚起的愉悅心情(日常習慣的打破,甚至肚子餓,都使愉悅感變得更強烈),並沒有減弱這種愉悅感,而是控馭了它,使它變成了社交場合的配飾;平日裡感覺不到的美,仿佛在這一時刻展現了在我眼前:晴空,寒意,冬日的陽光,好似蛋奶羹上的那層奶油,一如覆在斯萬夫人寓所這座神秘殿堂上的古色古香的光澤,淡紅,透明,沁著涼意,而殿堂裡面卻是溫暖如春、馨香四溢、鮮花盛開。
十二點半,我終於決定進入這座屋子,心想它就像聖誕老人背上的大襪子,準會帶給我意想不到的歡樂。(不過聖誕這個詞,斯萬夫人和吉爾貝特是不說的,她們都說Christmas[89], Christmas布丁啦,Christmas禮物啦,Christmas期間外出啦——這樣的外出使我倍感痛苦。回到家裡,我覺著說聖誕節不夠體面,便也說Christmas,讓父親感到可笑之極。)
起先只遇到一個僕人,他領我穿過好幾個大客廳,把我引進一個小客廳,裡面空無一人,但窗戶透進午後藍瑩瑩的光線,已給它蒙上了夢幻的色彩;我獨自待在裡面,陪伴我的是那些蘭花、玫瑰和紫羅蘭,它們——就像挨在我身邊,卻又不認識我的侍女——默默不語的那種情狀讓人久久難以忘懷,一屏水晶玻璃後面,小小心心地擱著一盆炭火,灼紅的炭塊在白色大理石火盆里熔融,宛如一顆顆炙熱無比的紅寶石在塌陷,而那些怕冷的花兒正迎著火盆,接受這暖意的撫愛。
我先是坐著,但聽到開門聲馬上站立起來;進來的是第二個僕人,然後是第三個,他們神色莊重地進進出出,只是來給火盆添點炭,或往壺裡加點水。他們都離去後,門關上,我又是獨自一人了,但我知道斯萬夫人早晚會打開這扇門的。是啊,炭火猶如在克林索爾的熔煉室里[90]那般銷熔的這個候見小客廳,比任何神奇的魔宮更令我心緒激盪。又響起一陣腳步聲,我沒立起身來,大概又是一個僕人吧,不想是斯萬先生來了。「怎麼,就您一個人?真沒辦法,我可憐的妻子壓根兒不知道鐘點。十二點三刻。平時還得晚些。待會兒您瞧她那不慌不忙的勁兒,倒像她來早了似的。」他神經性關節炎又犯了,樣子看上去有些滑稽,有這麼一位不守時的妻子,去了布洛涅樹林就想不著回家,到了裁縫家裡就忘了時間,從來不知道準時用餐的妻子,斯萬的胃是遭了些罪,可是他的自尊心得到了回護。
他把新添的收藏品拿給我看,告訴我它們的精妙之處,可是我過於激動,加上不習慣到這時候還沒吃飯,腦子裡雖然興奮得很,卻又像空了似的,我雖然還能說話,卻根本聽不見他說些什麼。況且,斯萬收藏的這些精品,既然在他家裡,對我而言不啻午餐前那珍貴時刻的一個部分。即使見著《蒙娜麗莎》在這兒,我也未必會比看到斯萬夫人的一襲家居長裙或她的嗅鹽瓶感到更欣喜。
我繼續等候,獨自一人,或者和斯萬一起,吉爾貝特也常過來和我們做伴。瞧著一批批神情肅穆的僕人進進出出,我只覺得斯萬夫人的蒞臨是一件隆重的大事。我側耳靜聽每一下聲響。可是凡事莫不如此,大教堂也好,大海的怒濤也好,舞者的縱躍也好,都是眼見不如心想的;這不,幾個身著號衣的僕人如同舞台上的龍套魚貫上場為王后開道(甚至有和王后亮相搶風頭之嫌)過後,斯萬夫人穿一件獺皮緊身短大衣,悄沒聲兒地走了進來,只見她的面紗後面隱隱顯出凍得發紅的鼻子,全然不如我想像中那般光彩照人。
她要是上午不出門,就會穿一件雙縐晨衣進客廳,在我眼裡它比哪件長裙都更優雅。
有時候斯萬夫婦倆整個下午都待在家裡。午餐吃得晚,過不多一會兒,我原以為應當跟平時不同的這個下午居然也就很快過去了,只見一抹斜陽染紅了花園的牆面,僕人們擎來大小不一、形狀各異的燭台,分別放在半圓桌、獨腳小圓桌、牆角櫃或茶几上,燭光照得它們好像陌生的祭禮的聖壇。客廳里的談話沒有讓人激動的內容,我起身告辭時心頭有些悵然,一如兒時望過午夜彌撒後的感覺。
但這僅僅是精神上的失落。在這屋裡,當吉爾貝特沒和我在一起,而我知道她馬上就會進來,接下去幾個小時她都會向我報以話語,應以目光(那種專注的、含著笑意的、我曾在貢布雷第一次見到的目光),我心間就不由得充滿了歡愉。至多,在看她沿著小樓梯走進樓上房間的時候,會有一絲妒意掠過腦際。我留在客廳,猶如女明星的情人留在正廳的前座,忐忑不安地揣想後台或化妝間裡的情景;我就樓上房間的布局向斯萬諮詢,問題提得含蓄而不著痕跡,但語氣中畢竟難抑憂慮之情。他告訴我吉爾貝特是去熨燙衣物的房間,表示可以陪我去看看,還答應下次吉爾貝特再去,他一定讓她帶我一起上去。聽到他後面那句話,我心頭如釋重負,對我而言,那種使我們覺著心愛的女人變得非常遙遠的、瘮人的心理距離,頃刻間就無影無蹤了。望著他,心頭湧上一股滿含柔情的暖流,我覺著這份柔情比我對吉爾貝特的愛情更濃烈。作為女兒的主人,他把她給了我,而我,有時遭她拒絕的我,並不直接擁有斯萬間接具有的這種權威。說到底,我愛她,見到她我就騷動不安,渴念某種還沒得到的東西,而這時這種騷動和渴念,使我們在心愛的人身邊體會不到愛的感覺。
不過,待在家裡的時間並不是很多,我們常常出門去。有時斯萬夫人在換裝出門前先彈會兒鋼琴。那雙纖美的手,從雙縐晨衣粉紅或白色,通常色澤明亮的袖口裡伸出,撫過琴鍵的手指間流淌出的,正是平時目光中(而不是心間)流露出的那種憂鬱。有一天,她給我彈了一段凡特伊的奏鳴曲,就是有斯萬最喜歡的小樂句的那段。可是,第一次聽一首較為複雜的曲子,我們往往並沒聽到什麼東西。我也是在後來,第二遍第三遍聽人彈奏這首奏鳴曲時,才意識到它原來是我所熟悉的。所以,說「第一次聽到」並沒錯。要是一個人在聽第一遍時真如他所覺得的那樣,什麼也沒聽出來,那麼第二遍、第三遍不就成了第一次嗎?沒有理由非要到第十次才聽出點名堂來呀。第一遍聽的時候,問題可能並不在於理解,而在於記憶。我們的記憶,相對於我們聆聽時紛至沓來的印象而言,是非常不管用的,就好比一個人在睡夢中想到許多事情,醒來卻什麼也想不起來,或者說就像一個前聽後忘記的老糊塗那麼健忘。面對頭緒繁多的印象,我們的記憶力無法立刻把它們儲存下來。記憶是對於聽過兩遍或三遍的作品,漸漸地形成的,這就好比中學生把課文念了好幾遍,臨上床時還覺著沒記住,可第二天醒來卻全都背了下來。而這首讓斯萬和他妻子傾心於其中一個樂句的奏鳴曲,在這一天以前我始終沒能清晰地感覺它,就像一個名字,你拼命再想,可就是想不起來,腦子裡是空白的,一小時過後,你已經不再想了,這個剛才怎麼也想不起的名字,卻倏地一下跳了出來。真正的藝術珍品,都是不會一下子讓人記住的,而且這些作品最先觸動我們的,凡特伊的奏鳴曲最先觸動我的亦是如此,並不是作品最可貴的部分。斯萬夫人為我彈奏那個有名的樂句時,我不僅以為這部作品對我來說也就是這樣了(於是有很長一段時間,我沒有用心去聽它)——在這一點上我跟有些人一樣愚蠢,他們看過威尼斯聖馬可教堂穹頂的照片,就以為身臨其境也沒有什麼可以驚嘆的了——而且,當我從頭至尾再聽一遍這首奏鳴曲時,我仍感到眼前幾乎一片茫然,猶如一座遠處或霧中的建築那般朦朧。因而,對這類作品的了解,是個令人傷感的過程——凡須在時光中展現的事物無不如此。凡特伊奏鳴曲中最隱蔽的東西展現在我眼前的那一刻,我最初聽懂並喜歡的東西就開始在不知不覺中被習慣所裹挾,撇下我逃遁而去了。這首奏鳴曲給我帶來的東西,我只能在一個又一個相繼的時段去愛撫,因而我無法整個兒占有它:它就像生活一樣。然而,這些傑作畢竟不像生活那麼令人失望,它們並不一上來就把最美的東西展現給你。在凡特伊的奏鳴曲中,我們最先感受的美,也是我們會最快感到厭倦的美,而且由於同樣的原因,它往往是與我們已知的美最接近的。而當這樣的美離我們而去時,某個短句闃然在向我們迎來,但它的構思過於新穎而奇特,恍惚間我們一時沒法兒把它看真切,沒法兒靠近它愛撫它;然而此時,它終於過來了——我們天天在它跟前經過而渾然不覺它的存在,它僅憑自身的美不足以為人所見、為人所知,兀自等待了那麼多時日的這個短句,終於姍姍地來了。它最後來臨,也將最後離去。我們會對它愛得最久,因為我們是過了那麼久才愛上它的。一個人要想稍稍深入地理解一部作品——比如我要理解這首奏鳴曲——所需的時間,比之於一部真正創新的傑作從問世到得到公認,其間所歷經的那些年頭、那些世紀,僅僅是一個縮影、一個象徵。天才不願看到周圍的人群無視他的傑作,也許會對自己說,同時代的人缺乏必要的審美距離,為後世而寫的作品理當留待後人去讀,有些畫站得太近沒法兒欣賞,不就是這個道理嗎?其實,他何必這麼軟弱,唯恐人家對他評價不公呢?評價不公是不可避免的。天才的作品之所以難以立即為人所推崇,就因為寫出這樣作品的人是特立獨行,和常人不一樣的。這樣的作品,總是先培育出為數極少的知音,然後才擁有一個人數較眾的讀者群。貝多芬的四重奏(第十二號、十三號、十四號和十五號[91])歷時五十年才孕育、造就了一批貝多芬四重奏聽眾,從而(跟所有傑作的情形相似)取得一種突破,即便不說讓作曲家的價值為世人所公認,至少形成了一支有欣賞水平,亦即真正喜愛它們的聽眾隊伍——而在作品問世之際,這樣的聽眾是寥若晨星的。所謂後世,就是作品的後世。作品(為簡單起見,那些不僅能為自己,而且還能同時為其他天才培養未來的高水平受眾的天才,不在考慮之列)應該為自己創造後世。倘若把作品封存起來,直到後世才公之於眾,那麼就這部作品而言,這樣的後世就不是後世,而是同時代的一群人,只不過是生活在五十年以後罷了。所以,藝術家若要讓自己的作品走上自身的軌道,就不能把它藏之名山,而必須讓它行之於市,直至遙遠的將來。這個將來,才是傑作真正的歸宿,不高明的評論家,差就差在想不到這個將來,高明的評論家時時把將來放在心上,但有時又因顧慮太多而誤事。類比平行線會聚到視平線的透視原則,我們不難想像,繪畫、音樂領域迄今為止所有的革命,畢竟都還是有某些規律要遵循的。相繼呈現在我們眼前的種種藝術形態——不協和音曲式、中國水墨畫法、印象主義、立體主義、未來主義,之所以都顯得是對先前形態的顛覆,只是因為我們在看那一形態時,沒有意識到時光流逝會產生一種同化作用,一種使雨果和莫里哀變得很接近的同化作用。不妨設想一下,一個對未來、對歲月帶來的變化全無概念的年輕人,聽到占星家預卜他的中年際遇時會覺得多麼荒唐,多麼不可思議。當然占卜不一定準,而正如天才未必能促成或阻止可能性變為現實,預言未能實現並不說明預言者智力平庸;同樣,對一部藝術作品來說,如果在審美標準中加入時光的因素,我們對它的評價勢必會摻進某些帶有隨機性,因而不再那麼真有興味的東西。一個人可以是天才,卻不相信真會有鐵路、有飛機,一個人可以是傑出的心理學家,卻識別不了情婦或朋友的虛情假意——而最平庸的人也看得出他們在騙人。
雖然我並沒有領悟這首奏鳴曲的妙處,但斯萬夫人的演奏叫我聽得出了神。她的觸鍵,如同她的晨衣,如同那樓梯的芳香,如同她的短大衣和菊花,屬於一個獨特而神秘的世界,那是我們這個世界,這個可以靠理性來分析才華的世界所遠遠不能企及的。「凡特伊的這首奏鳴曲很美,是嗎?」斯萬對我說,「林間的夜晚,小提琴的琶音中沁出絲絲涼意。您說這有多美妙;月光下一片寂靜的情景,仿佛就在眼前。既然月色的清輝能讓樹葉停止搖曳,那麼我妻子用月光療法來鬆弛肌肉也就不足為奇了。這個小樂句所描繪的,不正是處於催眠狀態的布洛涅樹林嗎?海邊又另有一種氣象,萬籟俱寂,只有海浪輕輕拍岸的聲響,在回應著琴聲。巴黎就不同囉;您能看見什麼呢?詭譎的燈光映在高大的建築物上,夜空仿佛被無色亦無險的大火所照亮,您感到的只是一種惹人遐想、猜摸不透的茫無邊際。而在凡特伊的小樂句,在他的這首奏鳴曲里您看不到這些,那是在布洛涅樹林,在gruppetto[92]中可以清晰地聽見有個人在說:『這點亮都夠看報了。』」斯萬的這番話,並不見得對我日後理解這首奏鳴曲有所幫助,我們聽音樂時實在太容易受旁人的影響了,而他很可能是誤導了我。但是從他說的另一些話里,我明白了當初他不止一次地在巴黎近郊的餐館,在夜色朦朧的葉叢下聽到過這個小樂句。每回聽到,他都亟想領悟其中的深意,可是留在他心頭的卻是這個小樂句周圍靜謐、盤繞、色彩斑斕的葉叢(他覺著這個小樂句好似葉叢的靈魂,因而心心念念地想再能見到這些葉叢),那就是他以前沒能享受的春天哦。當時他興奮,他憂傷,他沒有寧靜的心境去感受春天的氣息,而這個小樂句始終為他保留著那美妙的氣息(就好比為病人準備的點心,他沒有胃口,但點心還為他留著)。布洛涅樹林那些夜晚的感受,他在凡特伊的奏鳴曲中得以重溫的美妙感受,不能指望奧黛特來向他複述,儘管她當時和那個小樂句一起陪伴著他。奧黛特那時僅僅在他身旁(而不像凡特伊的樂句那樣在他心間),因而無從領略——即便她的理解力再強上一千倍——我們任何人都無法(至少我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這麼相信)表達出來的感受。「確實很美妙,」斯萬說,「樂聲就像湖水,像鏡面那樣清澈,讓人看得見倒影。凡特伊的樂句向我展現的,是我當時沒有留意的東西。聽著它,那時的憂慮甚至愛情,全都忘在腦後了,它讓我想起的不是這些。」——「夏爾,您這麼說,我可覺得您是要惹我不高興了。」——「惹您不高興!女人可真有意思!我就不過想對這位年輕人說,音樂表現的絕不是——至少對我來說——什麼意志自身[93]或無限的綜合,而是,比如說,動物園[94]棕櫚棚里身穿常禮服的維爾迪蘭先生。我身在這個客廳,卻千百次地隨著這個小樂句神遊阿莫農維爾餐廳,哦,這可要比陪德·康布梅爾夫人一起用餐有趣得多。」斯萬夫人笑了起來。「人家都說這位夫人對夏爾迷戀得很哩,」她對我解釋說,這語氣讓我想起前不久提到代爾夫特的弗美爾時(她居然知道這位畫家,著實讓我吃了一驚)她對我說的話:「我想告訴您,我先生當初追我那會兒,對這位畫家著迷得很哩。對不對啊,我的小夏爾?」——「別把德·康布梅爾夫人說得這麼不堪吧。」斯萬嘴裡這麼說,心裡樂滋滋的。——「大家都這麼說,我才這麼說的嘛。再說,我雖然不認識她,可聽人家都說她聰明。我相信她一定很pushing[95],一個聰明女人有這德行,真叫我吃驚。不過人家說她喜歡您,您聽著不會不受用吧。」斯萬裝作沒聽見似的一聲不響,這是一種默認,也是暗自得意的一種表現形式。「既然我彈琴讓您想起了動物園,」斯萬夫人半嗔半笑地說,「這位小伙子要是也樂意,我們待會兒就去那兒得了。天氣這麼好,您又該有許多妙不可言的感想嘍!說到動物園,我順便想起一個人,這位年輕人一直以為我們挺喜歡布拉丹夫人,其實我對她躲還躲不及呢!把她當作我們的朋友,我聽著覺得丟份。您想想,連從來不講別人壞話的戈達爾大夫都說她討厭極了。」——「有這麼糟嗎?其實她也就不過長得像薩伏那洛拉[96]罷了。就是巴托洛米奧[97]畫的薩伏那洛拉。」斯萬有這癖好,愛在畫像和真人之間尋找相似之處,這個癖好無可厚非,因為即使被認為最具個性特點的表情,也有——比如戀愛中的情人原以為心上人的一顰一笑只是他獨有的,結果卻傷心地發現並不是這麼回事——某種共性,在不同的時代都能看到類似的表情。可要是真聽斯萬的,那三王來朝行列里就不光有戈佐利[98]顛倒年代畫進壁畫裡去的美第奇家族,還有一群並非戈佐利,而是斯萬的同時代人的肖像,也就是說,壁畫上不僅有耶穌降生十五個世紀以後的人,而且有畫家本人降生四個世紀以後的人。按斯萬的說法,巴黎的頭面人物,沒有一個不在那隊行列中露臉的,就像薩爾杜那出戲[99]的有一幕里,巴黎有頭有臉的人,名醫、政客、律師,全都衝著劇作家和女主角的面子,受著時尚的驅使,輪流客串,粉墨登場。「可她跟動物園有什麼相干呢?」——「當然有嘍!」——「敢情您以為她的背部也跟猴子一樣,是天藍色的?」——「夏爾,您越說越不像話了!我沒想猴子,我在想那個森加萊人[100]對她說的話。您告訴他吧,那可真是句妙語。」——「這事挺蠢的。您知道,布拉丹夫人跟任何人打招呼,都喜歡用一種她自以為瀟灑的、居高臨下的口氣。」——「我們泰晤士河畔的鄰居管這叫patronizing[101]。」奧黛特插嘴說。——「她最近去動物園,那兒有幾個黑人,我妻子說是森加萊人,她對人種學可比我在行得多了。」——「得了,夏爾,別開玩笑。」——「我沒在開玩笑。得,布拉丹夫人招呼其中一個黑人說:『您好,黑佬!』」——「她是隨口一說!」——「可是那黑人不喜歡人家這麼喊他,『我是黑佬,』他生氣地衝著布拉丹夫人說,『你就是白佬!』」——「可真逗!我就愛聽這故事。是不是挺妙啊?我想得出布拉丹大媽那模樣。『我是黑佬,你就是白佬!』妙!」我表示非常想去看一下那個喊布拉丹夫人白佬的森加萊人和他的同伴。其實我對他們根本不感興趣。可我心想,去動物園就能走過當年讓我對斯萬夫人心儀不已的刺槐小道,柯克蘭(我一直沒有機會讓他看到我向斯萬夫人鞠躬致意)的那位混血兒朋友沒準會瞅見我和她並排坐在馬車的后座上。
吉爾貝特離開客廳去換衣裳的當口,斯萬夫婦向我誇讚女兒身上許多難得的優點。我的所見所聞,似乎也恰恰證實了他倆所說的話:我注意到,正如她母親所說,吉爾貝特不僅對朋友,而且對僕人、對窮人都悉心呵護,體貼入微,以予人快樂為樂,以令人不快為憂,在許多小事上都可以看出她的一片苦心。有一回她給香榭麗舍賣麥芽糖的那個女人繡了點東西,連一天也不肯耽擱,冒雪送了過去。「您都沒法兒知道她的心地有多麼善良,她是不說出來的。」做父親的說。吉爾貝特這么小小年紀,看上去卻比父母都要理智。斯萬說起妻子那些有頭有臉的朋友時,吉爾貝特扭過頭去一聲不響,但臉上沒有絲毫責怪之色,因為對她而言,父親是不可以批評的,即使稍有微詞也是容不得的。有一天我跟她講起凡特伊小姐,她說:
「我不想認識她,原因很簡單,她對自己的父親不好。人家都說她傷透了他的心。對此您也和我一樣沒法兒理解,是嗎?我爸爸要是死了,我是活不下去的,我想您也會這樣,這是再自然不過的感情。一個人怎麼能忘記自己一直愛著的人呢?」
還有一次,她對斯萬特別親熱,等斯萬走開了,我對她說起我的感覺。她對我說:
「是這樣,可憐的爸爸,今天是祖父的忌日。他心裡不好受,我相信您是會理解的,在這些事情上,您和我們的感情是相通的。就為這,我想儘量比平時乖一些。」——「可他從沒覺得您不乖呀,您在他眼裡是十全十美的。」——「可憐的爸爸,那是因為他太好了。」
斯萬夫婦對女兒的稱讚,讓我想起第一次看見她之前,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就出現在巍峨的大教堂前,融入了法蘭西島的景色,而後她在我身上喚起了青春的夢,也給我帶來了回憶,她的倩影時時映現在我去梅澤格利茲那邊的斜坡小路上,粉紅色的山楂樹籬跟前。我禁不住問斯萬夫人,吉爾貝特在同伴中間最喜歡誰,我盡力讓自己的口吻顯得漫不經心,仿佛家裡的一個熟朋友隨口問問小女孩喜歡什麼似的。斯萬夫人回答說:
「她的心意您應該比我更清楚啊,您是她最信得過的朋友,用英國人的說法就是她身邊的crach[102]。」
看來,現實一旦與長期夢寐以求的想頭吻合,就會從我們的視野中消失,藏匿到那個想頭下面,猶如兩個全等的圖形疊合在一起,而我們由於要使自己的歡愉有其意義,會在所想望的事物變得看得見摸得著的那一刻,情願這些想望——為了確信那的確是它們——都只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幻象。思維甚至無法恢復原來的狀態來讓我們重做比較,因為它已不再有活動空間:在那以後所獲得的信息、所聽到的話語,以及對最初的、出乎意料的時刻的回憶,全都堵塞在意識的入口,非但扼住了前往想像的通道,而且扼住了前往記憶的通道,它們阻礙我們展望尚未定形的未來,更使我們在追溯既往時無法擺脫它們的影響。這些年來,我一直以為去斯萬夫人府上做客是一種不可能實現的朦朧的幻想;而在她的宅邸里剛待上一刻鐘,那些未曾見到她的年月,就都變得那麼朦朧、那麼縹緲,仿佛一種可能性由於另一種可能性的實現而消失了。我置身餐廳里,只覺得剛吃的美式龍蝦所發出的經久不衰的光芒,穿越思緒的所有埠,照亮了邈遠的過去,這時我怎麼還會把這餐廳想像成一個不可思議的去處呢?而斯萬,他想必也有類似的感觸:此刻我們所在的這個宅邸,不僅和我想像中的那個美輪美奐的宅邸融為一體,而且和斯萬愛情的妒意,猶如我的想望那般充滿渴求的妒意反覆向他描述過的那個所在也融為一體了,那就是奧黛特帶他和福什維爾上她家去喝橘子水的夜晚他感到渺不可及的他和她的兩人世界;在他,融入這餐廳的正是從前不敢奢望進入的天堂啊,當初他幾乎連想都不敢想將來有一天會問他們的總管:「夫人準備好了嗎?」想到自己這麼問,就禁不住心頭怦怦直跳,而現在,他問這話的口氣中,不但有點不耐煩,還帶著點自尊心得到滿足的意味。斯萬如此,我何嘗不是一樣無法認識自己的幸福呢?吉爾貝特有一次大聲說:「當初誰能想到,您默默地瞧著她玩捉人遊戲的那個小姑娘,有一天會成為您最好的朋友,她的家您只要想去天天都可以去呢?」而她所說的這種變化,我雖然從外表上也看到了,但並沒有在心裡感受到,因為組成這一變化的兩種狀態,我無法放在一起看清,只要我同時想到這兩種狀態,它們就彼此混在一起了。
這座曾讓斯萬如此忘情、如此渴念的宅邸,想必在他心中留下了一段柔情,我從自己對它仍存有的神秘感可以推想及此。長久以來我一直懸想斯萬夫婦置身其作用場中的這股奇異魔力,並不因我進入他們的屋子而消弭,但它已被我這個陌生人——現在斯萬小姐正拿一把精緻的扶手椅(不管它有多麼不樂意、不情願)親切地朝他挪來的這個舊日的賤民——所馴服,往後退卻;然而我在回憶中,仍能感覺到這股魔力縈繞在我四周。莫非在我獨自等候的當兒,我把斯萬夫人或者她丈夫或者吉爾貝特就要進來這一鐫刻腦際的念頭,用目光印在這些桌毯、圈椅、半圓桌、屏風和畫作上了?莫非這些物件一直在我的記憶中與斯萬夫婦相伴相隨,終於染上了他們的氣息?莫非我由於知道他們生活在這些物件中間,就把這些物件當成我久久無緣得見,以至有幸參與其間後仍感陌生的這種日常生活、起居習慣的象徵了?每當我想到這個在斯萬看來(其中並沒有貶低妻子鑑賞力的意味)很不協調的客廳——因為他對初識奧黛特時這個套間半是暖房半是畫室的格調余情未了,而奧黛特卻已經著手撤下她現在認為有點土、不再時髦的一批中國擺設,換上一大堆路易十六時期古風的綢面小家具(當然還得加上斯萬從奧爾良沿河街舊宅邸搬過來的藝術珍品)——對記憶中這個混合型的客廳,我有一種與斯萬正好相反的印象,只覺著它既和諧,又齊整,處處透著個性的魅力,這種魅力是任何一套歷經歲月磨洗仍保存完好的家具所闕如,也是任何一套帶有製作者鮮明特色的飾物難以具有的:因為我們(也唯有我們才能如此)相信所見的這些物件自有其獨立的品格,因而賦予它們以靈魂,它們就此擁有了靈魂——我們感覺得到它的萌動。在我想來,斯萬夫婦在這兒度過的時光與任何人都不同,這宅邸比之流經他們日常生活的時光,猶如軀體比之於靈魂,既然如此,宅邸里的東西理應有其異乎尋常的表現,我對這些時光的種種聯想彌散開去,融合進家具的布局、地毯的厚薄、窗戶的朝向、僕人的舉止,一切都顯得那麼難以言說,那麼令人動情不已。餐後,我們坐在客廳長窗前灑滿陽光的圓亭里喝咖啡,斯萬夫人問我咖啡要放幾塊糖,說著把綢面踏腳凳朝我推來,這小凳散發著當年吉爾貝特的名字讓我——先是在粉紅色的山茶樹前,而後在月季花叢邊上——領略過的令人傷感的魅力,以及她父母一度對我抱有的敵意,眼看這小凳儼然敵意未消,我不禁心生怯意,不敢造次去踩它嬌弱的軟墊;與這小凳靈犀相通的午後兩點的陽光,別樣地照在港灣般的圓亭里,只見金色的浪花在我們腳邊翻滾,一片光燦燦中顯出海青色的長靠背椅和花影朦朧的地毯,猶如魔幻的小島;就連掛在壁爐上方的魯本斯的畫也另有一番氣象,與斯萬先生的系帶皮鞋和長披風一般無二,具有幾乎同樣神奇的魔力;我多麼希望有一天也能穿一件這樣的長披風呵,可奧黛特此刻卻在關照斯萬另換一件大衣,說是有幸由我做伴外出,應該穿得更雅致些。她自己也要去更衣,儘管我在旁再三說哪條出客穿的長裙都遠遠比不上她吃飯時穿著,這會兒想去換下的雙縐或絲綢面料的家居長裙,那些或絳色、或櫻桃色、或提埃博羅粉紅[103]、或白、或紫、或綠、或紅、或黃、或單色或飾紋的家居長裙,才是無與倫比的,我對她說她就該這麼出門,她笑了起來,也不知是笑我不懂事,還是對我的恭維感到滿意。她為常穿晨衣表示歉意,說她覺得那樣最舒服,接著她離開客廳去換了一身雍容華貴的裝束,大家看了禁不住說好,這樣的出客衣裳,她有好多套,而且她還叫我幫她選一套我最喜歡的來穿呢。
到動物園下了車,我走在斯萬夫人身邊,心裡甭提有多得意了!她悠閒自在地往前走,任憑斗篷的裾邊翻飛輕揚,我充滿愛慕地望著她,她向我報以嫵媚之極的深深一笑。此時此刻,若是吉爾貝特的哪個同學,姑娘也好,男孩也好,遠遠地朝我們打招呼,我在他們眼裡就是我曾欽羨不已的角色,就是吉爾貝特家的世交,就是得以涉足她生活中的另一部分,即與香榭麗舍公園無關的那一部分的朋友了。
在布洛涅林區或動物園的小徑上,常會遇到斯萬認識的某位貴婦人和我們打招呼,有時斯萬自己沒看見,斯萬夫人就對他說:「夏爾,您沒瞧見德·蒙莫朗西夫人嗎?」於是斯萬嘴角漾起對熟朋友特有的微笑,脫帽躬身致意,這份優雅是別人學都學不像的。有時候,那位夫人會停下腳步,賞臉和斯萬夫人寒暄幾句,她知道斯萬夫人已經讓丈夫調教得很謹慎,不會到處亂說,給自己添麻煩的。斯萬夫人對上流社會的做派確實已經很熟悉,要說舉止的優雅、儀態的高貴,她不會比任何一位貴婦人遜色;駐步給吉爾貝特和我介紹斯萬的女友時,她態度從容得體,殷勤中透出灑脫和嫻雅,看著這位斯萬夫人和出身世家的對方,還真難說哪一位更像那麼回事呢。我們去看森加萊家的那天,回家路上迎面碰見一位上了年紀但仍很美的夫人,裹著深色的斗篷,頭戴系帶褶襉女帽,身後跟著兩位隨從模樣的夫人。「得!這一位準會讓您感興趣。」斯萬對我說。老婦人此時距我們僅三步之遙,在親切溫柔地對我們微笑。斯萬脫帽致意,斯萬夫人屈膝作禮,俯身要去吻這位酷似溫特哈爾特[104]肖像人物的老夫人的手,老夫人扶她起身,順勢擁吻她。「哎,瞧您,還不把帽子戴上。」她對斯萬說,嗓門粗大,微帶嗔意,全然像對熟朋友似的。「來,我把您介紹給公主殿下。」斯萬夫人對我說。斯萬夫人和公主殿下聊起天氣有多好、動物園新添了哪些動物,趁這當口,斯萬把我拉到邊上對我說:「這位是瑪蒂爾德公主[105]。您知道,她是福樓拜、聖伯夫和小仲馬的朋友。您想想,她是拿破崙一世的侄女!拿破崙三世和俄國皇帝都向她求過婚。是不是很有意思?去和她說幾句吧,可我不想陪她站上一個鐘頭。」他轉過去對公主說:「我碰到泰納[106],他告訴我公主殿下和他有點過節。」——「他做事像頭豬,」她嗓音粗啞地說,豬這個字在她念來就像貞德同時代那位主教的名字,「打從他寫了冒犯皇帝的那篇文章,我就跟他拗斷了。」她的話讓我感到的驚訝,與初讀奧爾良公爵夫人(即巴拉丁公主[107])書信集時的感覺差堪相比。其實,瑪蒂爾德公主的法國式情感更為充沛,而這些情感她有如早年德國人那般粗魯地直截了當表現了出來,這種粗直想必是從那位符騰堡母親[108]身上繼承的。但她只要一笑,那種義大利式的慵困神情,立時就使有幾分粗野、相當男性化的直率變得不那麼刺眼了。這一切都包裹在一身第二帝國味道十足的行頭之中,誠然,公主殿下這般穿戴大概只是出於對當年心愛的時尚的眷戀,但她似乎也挺注意種種細節,務使歷史感上不出差池,以不辜負指望她喚回一個時代的人們的期望。我悄聲要斯萬問她是不是認識繆塞。「一面之交吧,先生,」她似乎有些不悅地回答說,其實,她和斯萬熟稔之極,這會兒稱他「先生」是和他開個玩笑,「他來吃過一次晚飯。請柬上寫的是七點鐘。到七點半他還沒來,我們就先入席。八點鐘他來了,向我欠了欠身,往餐桌旁一坐,一聲不吭地又吃又喝,直到晚餐結束他離去,我都沒聽見過他的聲音。他喝得酩酊大醉。這以後我可發不起興再去請他了。」說話間,斯萬和我稍稍跟她們拉開了點距離。「但願她倆別再聊下去了,」他對我說,「我腳掌心疼了。真不明白我妻子幹嗎老扯出些新話頭,過後她又得抱怨說吃力了。再這麼站下去,我可受不了。」這時,斯萬夫人正根據從蓬當夫人那兒聽來的消息,問公主殿下政府是否終於意識到對公主殿下的態度有失偏頗,決定邀請她出席後天為尼古拉沙皇參觀殘廢軍人院舉行的典禮了。不想公主殿下儘管外表羸弱,儘管平日往來的多為文人、藝術家,骨子裡卻仍是拿破崙一世的侄女,遇有大事就盡顯本色了:「對,夫人,今兒早上我是收到請柬來著,我給退回去了,這會兒部長想必也該接到了。我告訴他,我要去殘廢軍人院,無須任何邀請。如果政府希望我去,那我也不會出席什麼典禮,我要去的是我們的地下墓室,皇帝陛下的棺槨在那兒。我去那兒用不著許可證。我自己有鑰匙。我想去就可以去。政府只消讓我知道它希望我去還是不去。我要是去,就去地下墓室,否則哪兒也不去。」這當兒,有個年輕人朝斯萬夫人和我打招呼,他向斯萬夫人問好,但腳步沒停下:此人是布洛克,我沒想到斯萬夫人也認識他。見我問她,斯萬夫人回答說他是蓬當夫人引薦給她的,他在部長辦公室當差——這我可不知道。不過,她大概不常見到他——要不就是她嫌布洛克的名字有點俗,不想提到它——她管他叫莫勒爾先生。我對她說她準是記錯了,他叫布洛克。公主殿下抻了抻垂在身後的拖裾,斯萬夫人瞧了說好。「這是俄國皇帝送我的皮桶子,」公主說,「剛才我就這麼去見他,讓他瞧瞧做斗篷挺合適。」——「聽說路易親王[109]要到俄國去從軍,公主殿下沒他在身邊會感到傷心。」斯萬夫人管自往下說,沒瞧見丈夫不耐煩的表情。——「他需要去歷練歷練!我對他是這麼說的:別因為家族裡有過一個軍人就不想去,那不是理由。」公主的回答,赤裸裸地影射了拿破崙一世。斯萬實在待不住了:「夫人,恕我在殿下面前請求告退,我妻子剛生過病,恐怕不宜站立太久。」斯萬夫人又行了屈膝禮,公主朝我們大家嫣然一笑,這奇妙的笑容仿佛來自遙遠的過去,讓人想起她優雅的年輕時代,想起貢比涅[110]城堡的舞會,笑容甫綻,臉上的慍色霎時間化作了親切動人的神情。公主隨即離去,身後跟著那兩位夫人,方才大家談話時,她倆扮演了譯員、看護和乖孩子的角色,不時插進一些沒有意義的短句和毫無用處的說明。「這星期您得抽一天去她府上把您的名字寫下來,」斯萬夫人對我說,「英國人說的這些皇族還不興用名片,不過您只要在名冊上登記了,她會邀請您的。」
冬末時節,我們有時在散步前先去參觀一個畫展。在這種小型畫展上,素有收藏家美譽的斯萬頗受畫廊畫商的敬重。寒意猶濃,可我去南方和威尼斯的夙願已被喚醒。展廳里一派春光,熾熱的陽光照在淺紅的阿爾皮伊山[111]上,映出微微帶紫的反光,威尼斯的大運河染上了晶瑩透亮的藍綠色。遇到陰天,我們就去聽音樂會、看演出,然後去茶室喝茶。每當斯萬夫人要對我說什麼事,不想讓鄰桌或侍應生知道,她就和我說英語,仿佛只有我們兩人懂英語。其實就我還沒學過,別人可都懂英語,我只得提醒斯萬夫人別再議論喝茶或端茶的人,我雖然聽不懂她說什麼,但我知道她說的不是好話,而且人家支起耳朵一字不漏地聽著呢。
有一次,為了看一場戲,吉爾貝特著實讓我吃驚不小。那天碰巧是她祖父的忌日,這她先前告訴過我。她和我說好了,和她的家庭女教師一起去聽一場歌劇選段音樂會,吉爾貝特早早換好了衣服,但神情很冷淡,平時我倆要去做什麼,她總會顯出這副神情,意思好像是說,只要我高興,她父母也樂意,她就什麼都無所謂。午餐前,她母親把我倆叫到一邊對她說,她父親看到我們在這個日子去聽音樂會,會不高興的。我覺得這話說得在理。吉爾貝特臉上漠無表情,但心頭的怒氣壓抑不住,臉色變白了,可她還是一言不發。斯萬先生一回家,斯萬夫人就把他引到客廳的另一頭,對他低聲耳語。他喚吉爾貝特過去,帶她走進旁邊的房間。只聽得房間裡傳來很響的說話聲。我簡直不能相信吉爾貝特,那麼聽話、那麼溫柔、那麼乖覺的吉爾貝特,竟會在這樣的一天,為了這么小的一點事情和父親頂嘴。最後斯萬一邊走出來一邊說:
「我說的話你都聽明白了。現在,你自己看著辦吧。」
用午餐時吉爾貝特始終繃著個臉,餐後我們去她的房間。爾後,驀然間她喊道:「兩點啦!音樂會兩點半就要開場了。」她的聲音里沒有一絲猶豫,而且好像從來都不曾有過似的。她叫那個家庭女教師趕快準備。
「您父親,」我對她說,「他不會不高興嗎?」
「不會。」
「可是今天是您祖父忌日,您這麼做他會覺得不妥當吧。」
「別人怎麼想,關我什麼事?為別人的感情去操心,我覺得挺可笑。自己覺得好就行了,何必去管旁人怎麼樣。這位小姐難得有機會消遣一下,這場音樂會她可是盼了好久了。我不想為討好別人而不讓她去。」
說著她拿起帽子。
「吉爾貝特,」我拉住她的胳膊說,「這不是討好別人,這是讓您父親高興。」
「不用你來教訓我。」她用力甩開我,尖聲對我喊道。
斯萬夫婦對我優渥有加,不但帶我一起去動物園、聽音樂會,還慷慨地讓我分享他們和貝戈特的友誼。當初還在和吉爾貝特相識之前,我就認定,憑她和這位富有傳奇色彩的老人的交情,她就是我最值得看重的朋友,我心存指望,但願她不致因對我不屑而拒絕帶我和貝戈特一起去遊歷他心愛的城市,早在那會兒,他們和貝戈特的友誼就使他們在我眼裡有了獨特的魅力。且說有一天,斯萬夫人邀請我去參加她家的午宴。我不知道她另外還請了哪些客人。到了那兒,在前廳遇見的一件事,讓我頓時心生怯意,有點不知所措。斯萬夫人屬意風雅,對一時蔚為時尚(過後卻往往難以為繼,再也無人問津)的新鮮玩意兒,向來接受得很快(比如在好多年前購置過一輛hansom cab[112],又比如在午宴的請柬印上席間將要meet[113]的大小名人)。這些時尚一般並沒什麼奧妙,挺容易學。奧黛特趕近年英國傳進的時髦,給丈夫訂製了一批名片,夏爾·斯萬的名字前面印著Mr.。我初次拜訪斯萬夫人家以後,她來我家回訪,留下一張她所謂的名帖。從來沒人給過我名片;我在得意、興奮、感激之餘,拿出全部積蓄訂了一個非常漂亮的茶花花籃,送給斯萬夫人。我央求父親也去她家留一張名片,不過先得趕快在名字前面印上Mr.。對我的兩項請求,父親都置之不理。我傷心了好幾天,慢慢才覺得他可能也有道理。Mr.的時尚,即使沒什麼用處,畢竟還是清楚明白的。另一種時尚,午宴那天我眼見而不明就裡的那種時尚,卻並非如此。當時我正從前廳往客廳走去,府邸總管上來遞給我一隻狹長的信封,上面寫著我的名字。我感到很意外,謝過他以後,愣愣地瞅著信封,就像一個外國人瞅著中國人酒席上各式各樣的餐具,不知怎麼做才不失禮。我見信封是封口的,心想當場啟封恐怕不妥,於是故作灑脫地往衣袋裡一塞。斯萬夫人幾天前在信上只說請我和幾位熟朋友共進午餐。不想來了十六位,而這時我還不知道貝戈特也來了。斯萬夫人替我,按她的說法,向幾位來客通名,突然,緊接在我的名字後面,就跟剛才說我的名字時一般無二(仿佛午宴就請了我們兩個客人,我們願意彼此認識一下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她說出了那位一代宗師的名字。驟然聽到貝戈特這個名字,猶如聽見一響沖我而來的槍聲,我嚇了一大跳,但出於本能,馬上強自鎮定躬身作禮;只見面前站著一個人,猶如槍聲響起、槍口飛出鴿子過後,煙霧中顯出身穿常禮服而且毫髮無損的魔術師,此人向我欠身作答。他看上去一點不老,粗壯,矮小,敦實,眼睛近視,長著一個蝸牛殼似的紅鼻子,留著一撮黑黑的小山羊鬍子。我沮喪之極,方才剎那間化為一縷輕煙的,不僅是我心目中憂鬱善感的長者的形象,而且是他的作品閎中肆外的至美,我特地為這至美構築了一副羸弱而神奇的機體——如同神廟那般,讓這至美寓於其中。而此刻站在我面前的這個塌鼻樑、留著黑黑的山羊鬍子的矮胖子,他那血管、骨骼、淋巴結到處都是的身軀,哪像至美的棲身之所呢?我費心盡力慢慢塑造起來的,猶如鐘乳石那般一滴一滴凝結而成的貝戈特形象,自有他作品中的那種晶瑩剔透的美,可是這個貝戈特忽然間變得毫無意思了,因為我必須保留那個蝸牛殼似的鼻子,還有那撮黑黑的山羊鬍子;這就好比剛求出一道數學題的答案,卻發現漏看了一個已知條件,沒注意到各項之和必須是某個已知數,於是那個答案也就變得毫無意思了。這鼻子和鬍子,繞不開躲不過,讓人覺得心煩,在我決意重塑貝戈特形象時,它們仿佛在源源不斷地孕育、滋生、分泌一種既躁動不寧又揚揚自得的意趣,這可真有點胡來,因為這種意趣跟充盈那些作品字裡行間的智慧是風馬牛不相及的,而那種智慧才是我所熟稔的,滲透著平和、至聖的哲理的智慧。從這些作品出發,我永遠也到不了這個蝸牛殼的鼻子,而從這個看上去全無愧色,自我陶醉到了匪夷所思地步的鼻子出發,則會和貝戈特的作品南轅北轍,說不定就會像哪個步履匆匆的工程師一樣,碰到有人跟他打招呼,不等人家問他近況如何,便自以為理所當然地說:「很好,謝謝。您呢?」要是對方說很高興認識他,他便直統統地回答:「彼此彼此。」在他看來,這樣回答現成、聰明而且時髦,犯不著浪費寶貴的時間去寒暄。名字這東西好比是個任性的畫家,率性塗抹的人物、地方根本不是那麼回事,一旦我們面對的不是想像的世界,而是可見的世界(不過,可見的世界並不就是真實的世界,就描繪得像不像而言,感官和想像同樣不經用,眼睛看見的世界,完全可能比想像出來的世界更離譜,跟真實的世界離得更遠)。然而,讓我感到為難的其實並非貝戈特這個名字,而是我所熟悉的那些作品,我不得不把一個留著山羊鬍子的男人系在那些作品上,猶如系在一隻氣球上,懸著心生怕它承受不了這分量,升不到半空中去。誠然,令我傾心的那些書,看來確實出自他的筆下,因為當時斯萬夫人覺得有責任告訴他,我很喜歡其中的某一本,而他聽她這麼說一點也不驚訝,好像她特地對他,而不是對別的客人這麼說,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但是,裹在赴宴禮服里的這身胖肉是衝著美味佳肴來的,此刻他腦子裡想的是別的更重要的事情,他笑吟吟地回想起那些書,就好比回想起往昔的一個生活片斷,仿佛人家提起的是他當年在化裝舞會上打扮成德·吉斯公爵的往事。就在這一刻,我心目中的那些作品(連同我對美,對宇宙、生命的信念)一起往下墜,淪落為某個留著山羊鬍子的男人的平庸消遣。我心想,他大概也曾真把它當回事,但是,倘若他生活在一座盛產珠蚌的小島上,他一準是生財有道的珍珠商。我不再覺得他是為寫作而生的了。於是我在心中發問,原創性真能證明大作家就是他那個王國中的神祇嗎?或者這壓根兒就是無稽之談?不同作品之間的差異,又是否並非寫作風格不同所致,而是不同個性之間的本質差異的表現呢?
主客紛紛入席了。我的餐盤旁邊放著一枝康乃馨,莖稈用錫紙裹著。它使我想起前廳的那個信封,不過這回我沒怎麼發窘。雖說是第一次遇見這場面,但我瞅見其他男客的餐具邊上都有這麼一枝花,他們拿起來插在了禮服的扣眼裡,於是我心裡明白了八九分。我神態自若地學著他們的樣,猶如一個無神論者到了教堂,渾然不知彌撒是怎麼回事,但瞧見大家起立,他也起立,大家跪下,他略一遲疑也跪下。另外一個陌生的、歷時較長的情況卻讓我頗不自在。我餐盤的另一邊,有一碟黑乎乎的東西,當時我不識這是魚子醬。我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但打定主意不去吃它。
貝戈特坐得離我不遠,他說話我聽得很清楚。這時我明白德·諾布瓦先生何以會有那種印象了。貝戈特的嗓子確實很奇怪;嗓音的物理屬性會隨思維而變,轉換極為自如:二合元音的輕響、唇音的力度對此有影響,語調也有。我覺得不僅他的語調和他的筆調完全不同,而且他說話的內容也和作品的內容迥然有異。他的面部表情猶如一層面罩,話音從那後面發出,讓人一時間認不出下面的那張臉,那張曾在他筆下與我們坦誠相見的臉。在談話中,貝戈特有時會不由自主地融入一種讓德·諾布瓦先生(僅僅是他)覺著矯揉造作、令人不快的語調,從中我能慢慢地體會到,他的這些話與作品中的某些詩意盎然、富於音樂感的段落是完全相對應的。這時他在自己的說話中看到的,是一種獨立於話語含義而存在的造型美,然而話語雖然也與心靈相通,表達畢竟不如文字自如,所以貝戈特看上去好像有點詞不達意,有時他仿佛要捕捉話語背後的那個意象,不停頓地一口氣往下說,沒有抑揚頓挫,沒有聲調變化,聽上去就像一串冗長的拖音。結果,一種矯飾、誇張而又單調的表達方式,似乎成了他的談話在審美意義上的特徵。他在寫作中展示一連串意象,讓音調顯得和諧的才能,也就這樣地反映在了他的談吐中。我之所以一開頭沒能看出這一點,原因就在於他此時的談吐——恰恰由於當真出自貝戈特之口——乍一聽不像是貝戈特的。如此豐贍而精確的思想,在許多自詡貝戈特風格的專欄作家身上是見不到的;這種不同,也許從另一個角度——在談話中可以隱隱約約感覺到這一點,那況味有點像戴著墨鏡看東西——印證了一個事實,就是只要讀上一頁貝戈特的文章,就會發現那些平庸的模仿者是根本寫不出這樣的文字的,儘管他們在報上、在書中為自己的文章點綴了那麼多貝戈特式的意象和觀點。文風上的這種差異,根源在於貝戈特美文首先是某種珍貴而真實的東西,它本來藏匿在每個對象的深處,這位才氣縱橫的大作家把它們開掘了出來。大師的目標,是向深處開掘,而不是做得像貝戈特。但既然他是貝戈特,那麼無論他怎麼做,他都是貝戈特,從這個意義上說,他的作品中每一點具有新意的美,就是蘊藏在某個對象中而由他開掘出來的那一點貝戈特。雖然每一點美都與其他的美有共通之處,從而是可以辨認的,但它正如這一特定的開掘過程一樣,有其特殊性;它新穎,因而不同於人們所說的貝戈特風格,那其實只是貝戈特本人已然開掘出來並見諸文字的點點滴滴的貝戈特浮泛的綜合體,資質平平的讀者是無法據此預料他還會有什麼發現的。但凡大作家,他們筆下的文句之美都是不可預料的,這就好比一個美人到底有多美,在見面之前是無法預料的;作家的身心沉潛於外界對象——而非本人——之中,而後才表達出這種美,因而美是創造。換了今天的作者來寫《回憶錄》,倘若他想暗下模仿聖西門,他自然能夠寫出描繪維拉爾[114]肖像的第一行文字:「他個頭高高的,棕色頭髮……臉上的神情活潑、開朗而友好。」但何以見得他一定也能找到以「骨子裡有點痴頭怪腦」開頭的第二行呢?真正意義上的文體的多樣性,寓於大量真實而意想不到的要素之中,寓於從春意鬧猛的樹籬冷不丁躥將出來的綴滿藍花的枝條之上,而對文體的多樣性(推而廣之,對文體的其他特性亦然)純粹形式上的模仿,必然空洞無物而又千篇一律,因而是與多樣性背道而馳的,只有看不出大師作品妙處的人,才會以為這種模仿就是文體的變化,佩服得不得了。
於是——正如語調的情況一樣,倘若貝戈特僅僅是做出一副所謂貝戈特的模樣,而不是邊思索邊斟酌措辭,讓聽者覺得一下子難以適應,那麼他的語調大概也會很讓人著迷——由於他盡力使自己的所思所感準確地貼合他所感興趣的現實,他的語言就自有一種講究實際、質勝於文的意味,讓那些企盼他只說些「現象的永恆湍流」「美的神秘戰慄」之類清詞麗句的讀者感到失望了。文字上這種不同凡響、富有新意的特點,在談吐中的表現就是不顧眾所周知的常識,以一種非常微妙的方式切入問題,看上去就像是在鑽牛角尖,在步入歧途,在讓自己處於兩難的境地,整個思維狀態往往也就顯得很混亂——須知我們每個人都是只把混亂程度與自己思維相當的混亂思維稱作清晰思維的。再說,充滿新意有個先決條件,即摒棄我們所習慣而且以為那就是現實世界的老一套的東西;富有新意的談吐正如富於獨創性的繪畫、音樂作品,往往會顯得晦澀而難懂。新意之新,就在於我們所不習慣的那些意象,說話者似乎總是在說些隱喻,讓人聽得很厭煩,而且有一種不真實的感覺。(實際上,舊時的語言,當聽者還沒認識它所描繪的世界之時,也曾是一些難以捉摸的意象。但久而久之,大家就覺得這是真實世界了,相信它了。)所以當貝戈特說戈達爾是個——這個比喻在今天看來是再簡單不過的——隨時保持平衡的浮沉子[115],而布里肖「在髮式上花的工夫比斯萬夫人還多,因為他有形象和聲譽的雙重考慮,髮式必須看上去既像雄獅,又像哲學家」,聽的人聽著這樣的語言,很快就會感到累,只想能聽些所謂更實在,其實也就是聽起來比較習慣的東西。從我眼前這面罩下面發出的令人費解的話音,毫無疑問就出自我仰慕的這位作家之口,但我無法像做拼圖遊戲那樣,把它們鑲嵌到他的作品中去;兩者處於不同的層面,必須通過一種轉換,才有可能在某一天,當我回想起聽貝戈特說過的這些話時,驟然領悟到它們的基調是與其文體一致的,從而在原以為跟他的文字全然不同的話語形式中,不僅認出而且說出與文體相通的那些特點。